陆小曼:行走的烟

陆小曼吸烟,被鸦片挟持意志,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瘾君子,这确是定论。

陆小曼吸烟缘何与烟结伴?大抵是出于身体不好的缘故。本就生得淡薄,偏又过着长期昼颠夜倒的生活,两者交结起来,终于毁坏了陆小曼这个交际明星的健康。未及中年,她便“不是这里痛,就是那里痒”,有时还会昏迷过去,不省人事。为求一时之舒展,陆饮鸩止渴,和鸦片烟扯上联系,虽是自愿,但却也透着无奈。

徐志摩生前对小曼这“没事抽两口”的癖好,非常痛恨。1931年3月19日,在写给小曼的信里,他说道:“前三年你初沾上‘恶’习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象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但因你身体太坏,竟连话都不能说。我又是好面子,要做西式绅士的。所以至多只是短时间绷长一个脸,一切都忧在心里。如果不是我身体茁壮,我一定早得神经衰弱。”

的确,留学归来、崇尚新文化、写新诗的徐志摩,怎么会对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大烟枪不厌恶?可爱妻要活命,他只能忍气吞声。

其实,徐陆的婚后矛盾,何止这一处?两人擦出爱情火花之时,真是惊天动地惊世骇俗。一本《爱眉小扎》,浓柔化骨,情调顶到十足。可恋爱是一回事,婚姻又是一回事,恋爱可以凭异性相吸的感觉走下去,可一旦要结为连理,那就不得不考虑多种因素。价值观世界观是否相近?人生观是否匹配?兴趣爱好是否有交集?脾气是否投缘?

徐志摩从剑桥毕业,接受的是标准的英式教育,温文尔雅,走天真多情Gentleman路线;陆小曼虽然英语法语一流,自小在法式学堂接受过教育,可她与同时代的林徽因凌叔华们比起来,还是“旧”了点。她像是一朵新旧时代对接挤压出来的奇葩。一方面,她有这旧式大小姐的娇岑与任性,另一方面,她又兼具了新女性的果敢(当然也有头脑发热和任性的成分)——冲破旧有婚姻,努力寻找真爱。陆的思想,大概还是受到过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

可旧时代的生活方式,终究还是沿着新文化的溪流,缓缓而下,纸醉金迷,不经意间,便嵌印到新生活的方方面面,打造出了一个吸鸦片、做票友、打麻将、跳夜舞、逛商店的陆小曼。

与这样的娇贵的名媛生活在一起,徐志摩怎能不纠结?现时代里,香港明星钟镇涛娶了拜金女章小蕙,终至破产。他当年曾放出“娶老婆就是用来宠的”这类豪言,现在也不能不去后悔了吧。钟章这一对,某种程度上,有点类似徐陆,不同的是,钟没有徐的才情和天真,章也没有陆的晶莹透亮。

回到上述徐志摩的日记中,所谓“前三年你初沾恶习”,推算起来,陆小曼在1928年左右开始抽烟,那时徐陆已经从北京搬至上海居住。

那究竟是谁引导小曼吸上鸦片的?刚搬到上海,人生地不熟,怎么就突然吸起烟来?过去的公论是,翁瑞午。

翁瑞午,清光绪帝老师翁同龢之孙,标准过了气的高干子弟。此人善于推拿按摩,一指禅按摩法独步天下,经江小鹣介绍,翁瑞午来到徐家,施展按摩绝技,类似充当陆的私人医生。至于陆小曼抽鸦片,恐怕也有翁瑞午建议的因素。

陆小曼自己,就曾对王映霞说过,“我是多愁善病的人,患有心脏病同严重的神经衰弱……喝人参汤,没有用,吃补品,没有用。瑞午劝我吸几口鸦片烟,说来真神奇,吸上几口就精神抖擞,百病全消。”以陆小曼的个性,她似乎没必要撒谎。

可事隔多年,翁瑞午先生的女儿翁香光在接受某人采访时却说,陆小曼那烟是她母亲让她吸的,她母亲自己就吸,其父翁瑞午也是受了小曼的鼓动,才吸起烟来。按此种说法,翁瑞午成了受害者。

据翁香光女士回忆,她九岁时,经常由父亲带到徐府出诊,亲眼见过父亲为陆小曼推拿,效果显著。可究竟是不是翁瑞午建议陆小曼抽烟?翁瑞午自己,是不是在陆小曼的诱导下吸上鸦片?翁女士到底没拿出更多的证据,当年的种种“亲眼所见”,也成了孤证。

但无论如何,不可否认的是,徐志摩生前痛心疾首的抽烟,在其死后,陆小曼还在抽,并且大有借烟消愁,愈演愈烈之势。据说当年国民党禁烟抄家,发现陆小曼家有烟具,就把她关了起来,最后还是翁瑞午打通关节,保她出来。

徐志摩驾鹤西去,千娇万弱又抽鸦片烟的陆小曼谁来照顾,成了大问题。胡适?赵清阁?虽然都算挚友,可各有各的事业家庭,谁能放下一切,成全陆小曼?帮朋友是一回事,过日子又是另一回事,帮朋友是义气,过日子则要把自己整个人都搭进去的。

徐志摩生前,翁瑞午对徐家就时有资助,徐二度赴欧之前,翁就送过他一批古董,让他到那里去出售。陆小曼花钱如流水,日常生活开支巨大,又兼徐父对这位媳妇颇看不惯,不再给志摩小曼做经济支持,上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徐志摩为生活奔波,时常往返于京沪两地。

1931年,他经南京搭乘邮政飞机回北平,去参加林徽因的演讲会,临走前在沪,他还同翁进行过一次交谈,要求他好好照顾小曼,翁郑重承诺。没想到这托付,竟成永诀。造化弄人,这历史的巧合,使我们惊叹于命运的残酷与凄美。徐死后,翁对陆的照顾,固然有一见倾心念念不忘的因素在,但另外,恐怕也不是没有信守承诺的考虑。

早在1927年,上海无良小报《福尔摩斯》曾刊刊登过一篇《伍大姐按摩得腻友》讥讽过翁陆的关系,这似乎并不符实。在徐志摩生前,翁对小曼,充其量,算暗恋,翁算是徐陆共同的朋友。徐志摩,对翁瑞午,应该是比较信任的。

翁瑞午一生中曾陪同陆小曼去过三次杭州,头两次,是在徐志摩未逝世前。第一回去,是在他认识小曼一家不久,第二回,则是在1931年5月,徐志摩母亲去世,陆小曼被拒绝出席婆婆葬礼时。这两次出游,光明正大,徐志摩都知道。

徐志摩死后,翁瑞午顶徐的缺,照顾友人妻子,执意单方面付出,勇气可嘉。他同陆小曼,更多的是相伴,徐惨死之后,陆小曼对人生,有了大彻悟,内心深处,她仿佛也容不下其他人。

可人只要醒着,生活总归要落到实处,小曼也有她的困难。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么多年都是大手大脚花钱,陆小曼也不可能一下子缩减开支。更何况,她又没有固定收入,还拖着表妹一大家子。

出入都要小汽车,佣人成群,司机、厨子、男女仆人,个个样貌不凡、衣着入时;东西是喜欢就买,从不问价钱;吃奶是牛奶不吃,吃人奶,家里专供着个奶妈;将蜂蜜放进针筒,注入体内,防便秘;用嫩豆腐擦脸,除去鼻子吸烟留下的黑痕。这些奇崛的生活内容,放到现在看,依旧足够让人瞠目结舌。

但翁瑞午顾不了这许多,为了维持陆的生活,他马不停蹄地去给人按摩、当帐席、炒股票、后来还去江南造船厂当会计,还不够?那就卖字画、卖古董、卖家具。他就是给心中的女神一个“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给她一个童话世界,任凭外面风雨琳琅战火连天,小曼依旧可以过她的神仙日子,不为柴米油盐皱眉头。

如此说来,送翁瑞午一个“痴”字,也不为过。痴,一个知加一个病,恐怕也只有翁瑞午“知”陆小曼之心“病”,恰巧他们也是因病结缘。

陆小曼曾经谈自己与翁瑞午的关系:我与翁最初绝无苟且瓜葛,后来志摩坠机死,我伤心之极,身体太坏。尽管确有许多追求者,也有许多人劝我改嫁,我都不愿,就因我始终深爱志摩。但是由于旧病更甚,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老友劝慰,在我家长住不归,年长日久,遂委身矣。但我向他约法三章:“不许他抛弃发妻,我们不正式结婚。”我对翁其实并无爱情,只有感情。

这个约法三章,有点类似鲁迅处理离婚的问题的方法,不同的是,这其中,一方面有陆小曼念念不忘徐志摩的缘故,另一方面,陆大概也不愿意看到翁为了自己,全然抛弃原来的家庭。

当然,从好友升格为情人,翁瑞午并非一蹴而就。徐志摩死后,翁瑞午全权负责照顾小曼,但每天不管多晚,总归要回家。

据说有一天,过了凌晨两点,翁借口汽车坏了,一个人在陆家二楼烟榻上睡了一晚。开了这个头,他便常常如此,小曼睡三楼,不去管他。到月底,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送来三百元,附带一警告条:如翁君已与你同居,下月停止了。后来才知道,是徐家老爷买通了门房做监视。翁瑞午大怒,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搬上三楼,自设一张床睡。从此以后,陆的全部费用,由他负担。

这故事戏剧性十足,徐老爷派人潜伏,真有点侦探剧的味道,但无论这段叙述有几分真实度,值得肯定的是,翁作为男人的担当。以上叙述若确属实,翁陆同处三层相安无事,两人之间,还真有了点梁祝的意思。

那翁瑞午的正牌家庭呢?照顾朋友遗孀,一照顾就是二十多年。翁太太的隐忍和无奈,翁家子女对于这位“干娘”的爱与怨,恐怕都缠结在翁陆的感情里。扩大了说,陆小曼对与翁瑞午有感情,对于翁家上下,她亦不是没有感激。

陆与翁约法三章,不要名分,在社会上,不为人所认可,所以翁家的庆吊,她都不能参加。1942年2月1日,翁瑞午的女儿翁香光大婚,新郎是徐悲鸿的学生张元吉,陆小曼精心挑选,送了翁香光一套白绸睡衣裤,还附赠一套瓷器浴具。这套浴具是徐志摩家当年想在上海开旅馆时,特地去英国定制的,非常精致。

抗战时期,生活萧条,翁瑞午的女儿翁文光在香港,每月会给翁陆二人寄一千块港币做家用;六十年代大饥荒,翁文光又常常寄猪肉、火腿罐头给他们。后来陆小曼去世,依旧是翁氏后人给她送的终。身后债,翁香光据说是帮她还了不少年。

六十年代初,翁瑞午病重,他托人叫赵家璧和赵清阁来家中,恳请他们照顾小曼。小曼很受感动。不久,翁瑞午去世。1965年,陆小曼在上海病逝。

陆小曼的人生,好比一个山坡,上山时遇到王庚,在山顶遇到徐志摩,下山时遇到翁瑞午。这下山的近三十年,她是每况愈下,后期主观上想要振起,身体又不允许。

在凄惶的后半段生命旅程里,翁瑞午能做到与她相守相伴,也是难得。其实话说回来,翁瑞又何尝不像陆小曼的一支烟,陪她一同痛苦着,一同消磨着。这两人身上都有点颓废的纸醉金迷的气质。虽然经过岁月的洗礼,这种气质越来越淡,但他们俩却依旧仿似戏曲脸谱上,最红亮和最鲜绿的两抹油彩。他们是真正属于旧时代的红男绿女。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他们俩才算是绝配。

 

满池娇 发表评论于
小曼是真正的才女美人, 其画风骨清气逸, 绝对不是受过西式教育的人能画的出来的。
小曼一生只做自己想做的那种人,懒理世俗看法,懒和世俗之人啰嗦,还能被男人供养保护,
无需出外谋生,真有福气也
现在陆小曼的一幅画要卖10万一平尺了
灜客 发表评论于
真是一手好文章!陆小曼一生能遇上这三位男人,也算是前世修来的。
Qiuxiao 发表评论于
“横塘雨眠”说的在理。
横塘雨眠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对陆小曼始终无法同情起来。就像那句俗话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陆小曼的可恨之处就是缺乏意志,放任自己。她那些这儿痛那儿痒毛病多半是生活无规律造成的,归根结底还不是养尊处优闲出来的和自己作出来的。再看看林徽因,人家也是大家闺秀,人家也是体弱多病,可是照样能做出一番事业来。抗战前她深入内地穷乡僻壤实地考察古建筑,抗战时她无怨无悔地跟随着梁思成拖家带口颠沛流离,建国后她针对政府对北京古城肆意毁坏当面痛斥主政者吴晗。这样的女子有才有貌有节,令人可敬可叹。对比林徽因的境界,陆小曼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猫姨 发表评论于
行走的寄生虫
伊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波城冬日' 的评论 : 谢谢冬日
伊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meagolrocks' 的评论 : 翁是爱陆的,可翁也有过其他感情。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看來陸是翁的真愛
波城冬日 发表评论于
好文! 欣赏了!
linmiu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写了陆小曼,内容丰富细致。
我一直猜想陆小曼后来的健康出问题和滞留上海不归,是因为他们恋爱时遭到了各方面太多的嘲讽攻击,这绝对可以摧毁一个人的健康。陆小曼又是骄傲的、善良的,无法回击,只有躲开是非之地。
之秋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一看就知不同于普通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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