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嫌疑人姐姐:弟弟善良 不可能害人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4月17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运动场的一面围栏上,挂满了白色千纸鹤,学生们用这样的方式悼念黄洋。图/记者杨旭

  原标题:嫌疑人姐姐:弟弟善良 不可能害人 特派记者 贾代腾飞

  她在短信中说:作为一个市民,也看过新闻了。希望媒体据实报道,凭良心办事。她对那位死者感到惋惜,盼望能早日水落石出,但也别冤枉好人。

  20分钟后,她发来了第二条短信:据我了解,他(弟弟)是一位善良的人,心地非常好,有同情心。他不可能害人的,如果有人想害他,会遭天谴。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经被警方控制,但据记者了解,遇害人黄洋生前寝室共住有3人,还有一位神秘的第三人暂时失去联系。微博上大量网友也在搜寻任何蛛丝马迹,想要“扒”出这位第三人。

  昨晨6时49分,微博实名认证为资深媒体人的范烨发出一条微博称:复旦投毒案可疑人物“诛姜成”被挖出,猜测是林某本人。“诛姜成”曾在百度问答中多次针对“二甲基亚硝胺”提问。该微博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转发了2万多次。

  同时有网友指出,姜成就是黄洋寝室的第三人,林某投毒原本意在杀姜成,没想到黄洋误饮致死。

  但据记者核实,第三人并不姓姜,而是姓葛。

  记者通过网络社交工具查询到了这名葛姓同学的一些资料。

  资料显示,葛同学是上海人,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与犯罪嫌疑人林某同校。2010年考入复旦大学医学院读硕士。

  在葛同学上传的一个名为“研究生”的相册里,记者没有发现受害人黄洋和嫌疑人林某的照片。

  目前,投毒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记者打听到投毒嫌疑人汕头老家姐姐的电话,起初在电话中,她拒绝承认自己是林某的姐姐,两次以打错了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尝试用短信与之沟通,在发了六条短信后,接到了她的回复。

beian 发表评论于
 20分钟后,她发来了第二条短信:据我了解,他(弟弟)是一位善良的人,心地非常好,有同情心。他不可能害人的,如果有人想害他,会遭天谴。

这哪像是姐姐在谈弟弟。
黑色的眼睛77 发表评论于
在西方无罪假设的基础。
首先承认自己法律知识不足,说错了莫怪罪。西方社会的法律,对嫌疑犯先做无罪假设,定罪必须以确凿的证据为基础。首先,对法律应该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法律绝不是人为了泄愤、报复的工具,如“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比较可怕的一种心态,会促使执法者仓促定案,造成对无辜者的冤枉。耶稣自己,就是死在当时的一些受鼓动的人的“民愤”下的。而当时罗马制度下,以“民主派”自豪,并有一定良知的提督比拉多,也因为“民愤”而屈服。这是神对民主制度下,可能发生的暴民政治的一个很强烈的警告。这事情发生在约两千年前。(若人们真的能从这警告中认真学习的话,也不会从民主制度中诞生希特勒了)
其次,基督徒相信,即使罪犯逃过了一时,也逃不过良知的惩戒,更逃不过永生的神的最终审判。所以,在现实条件的限制下,若一个人犯了罪,证据不足,就情愿不定他的罪。定一个无辜者的罪,不管是出于恶意,出于不敢承担责任的附和,还是出于自己情绪的宣泄,者是冒犯神的。
在法律体系中,在不违反公义的前提下,也是更同情弱者的。因为耶稣说过,做在最小的(弱势的)身上的,就如做在他身上一样。
总之,定罪是正义的一部分组成,正义的更大的组成,在于人对于一切美好的事物的信心、勇气、爱和投入。基督徒相信,信靠上帝是这一切的基础。
analytical 发表评论于
Chinese reporter has convicted 嫌疑人.

Chinese is still very simple?!

Chinese is so admire US. But just can not learn good things from US. Learned all dirty things from US, and then leave good things out.

Leave all Chinese good things out, but just left Chinese bad things to Chinese selves, right?
bzonline123 发表评论于
如果要追根朔原的话,这种凶案的幕后操纵者基本上就是一只白皮肤的黑手。但是全体中国人能够看到的就是黄皮肤的人才是罪犯。貌似只要这种幕后的白皮肤的黑手们不被暴露的话,白皮肤的黑手们就没有欠下血债。今天这些值班的天使们比较偏心,也比较自私。所以做人的在搞懂了玩法后就必须要有相应的对策,否则中国永远是白人的屠宰场。白皮肤的犹太人到中国去宰过了,信耶稣的白人到中国去宰过了,信妈的白人到中国去宰过了,无一例外地都使用黄皮肤的手宰黄种人。No, You still don't know what I'm thinking.
好奇心想象力 发表评论于
要好好查查那个匿名报案人,不能因为一个匿名电话冤枉无辜。不能为了要结案,将无辜人刑讯逼供成罪犯。在中国发生过太多这类冤案,都不相信警方定罪了。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现代刑侦学有一名言就是:“犯罪有时是不需要动机的”。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真的不要因为死了一个人,就去冤枉上另一个人。我相信没人会笨到在宿舍作案。当然在警察现代化手段下,罪名可能还是会被坐实的。真是一声音叹息。
372101 发表评论于
李没紧呢?

赶快看看是否又是"激情杀人"?
hyt_11 发表评论于
一时糊涂,痛惜!
多哥 发表评论于
这个复旦医学院的建筑看起来像是座精神病院。
narcissus.sh 发表评论于
姐姐当然替弟弟说话,没用的
nanxun 发表评论于
除了心狠,关键是自己也完蛋了。前途神马的都完了。
wish29 发表评论于
这心里得积多少恨才能下的手去毒死人?都什么变态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