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当年重庆黑打我沉默 而今面对曾成杰案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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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中院“秘密处死”一事持续发酵,其女儿怒斥当局暗箱操作炮制冤案;代理律师发出紧急声明,指判曾死刑使政府独资公司无本万利,无异于图财害命。

  7月12日晚22时,湖南"吉首集资案"主要当事人曾成杰的女儿曾珊微博泣血喊冤,称父亲于当天上午已被长沙中院秘密执行死刑,政府未予通知家人。曾珊的微博犹如一枚重磅炸弹投向网络,引发包括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一众新浪名博在内的网友大量转发。


  其后曾珊再发一些证据资料以证明曾成杰的案件为一起当局炮制的冤案。其中曝光曾成杰遗书,遗书表示:"三馆公司本身是优良资产,有能力双倍偿还融资债务;专案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处置了三馆公司财产;与市长发生过口角";曾珊也质问当局:"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曾成杰为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早在2003年6月,开始竞争湖南湘西吉首"三馆项目"(州体育局的体育馆、州文化局的图书馆与群艺馆);2004年初成立"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当年5月获准三馆工程项目拆迁。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正式批捕。湖南当局认定其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集资诈骗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一审、二审均以"集资诈骗罪"对曾成杰判处死刑;判决书认定曾成杰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总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任州长的杜崇烟牵连此事于2009年获刑。

  7月13日下午17时,长沙法院中院官方认证帐号发出微博称:"法院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网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在网友的炮轰下不到半小时,该条微博被长沙中院主动删除并进行"道歉和解释"再称:"曾成杰临刑前,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家属,曾成杰未提出,在其遗言中也未提出";很快曾珊吊诡向长沙中院道歉,并表示只想要回父亲的骨灰,网友疑其遭到当局威胁。

  "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

  7月13日,曾成杰的辩护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发出紧急声明,指该集资案始作俑者为当局,当时的融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领导变更后,对民间融资由支持变为打击,2008年6月26日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党政干部退出融资,造成民间融资危机。时年发生堵铁路事件也是民众对政府表达愤怒而与三馆公司无关;另判决书中指三馆公司非法集资额为34.5亿元为累计重复计算。


  声明信中还指出:"曾成杰本人没有挥霍融资款和转移资产的行为,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声明信最后指出湖南省前省长和省委书记、现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与本案的关联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曾成杰案今日成为令公众瞩目和引发民愤的案件,但在中国司法过程中,更多的类似案件不为人知,淹没在历史的某个角落:"这个事情并不偶然,并不是一起两起,这样的政府还可以信任吗?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以随便杀人的";张思之认为王少光公开声明中对周强的质疑有一定的道理:"这不是人们的联想,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这更证明了我过去的看法,周强这些人,不要看他讲什么,前几天他还讲得天花乱坠的怎样依法办事,怎样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他们做的是另外一回事。"

  "新打'土豪',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

  中国知名企业家、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微博上表示,当年重庆打压民营企业家时他采取了沉默态度,而今面对曾成杰案,他要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明确说"不"。上海网友"徐安安"认为曾案是一起政治谋杀:"大众对曾成杰之死的震撼观感,并非仅仅出于死刑执行的程序封锁以及暗箱操作,而是源于这一桩死刑案例的逻辑。原来,政权为了断尾,可以杀人,可以杀死一度利用过的、称之为合作伙伴的商人以突围。即使以最严格的标准来衡量,这也够得上是政治谋杀。"

  专栏作家叶匡政认为曾成杰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过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还能得点好处,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权贵们悄悄瓜分了。这也是急于悄悄处死曾成杰的原因。他们越这么做,越表明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员通过介入企业纠纷,借司法权掠夺民间财富,已成为一种悄悄流行起来的贪腐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不无警示地表示:"号角!曾成杰遭遇和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不信等着瞧,蠢货们。"


  张思之指"曾成杰案"与"吴英案"有一定的相似性,吴英被判死缓曾让曾成杰的家人感到一丝希望,而吴英案更让很多学者对政府放开民间融资有所冀望。中国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在曾成杰被秘密处死后,指"非法集资罪"的条文有严重缺陷。对此张思之认为:"民间的集资不应该被认为是非法的,只要不是用诈骗的手段来集资就是合法的,经营、贸易、集资这都不是一种契约关系吗?现在我集资的数额大一些,你让我现在还,我还在经营之中,这本身就不合情理,更何况他们的财产都抵得上应该付给被集资人的钱款,这更没有理由了,我卖掉我的财产可以还的,结果被政府拿到手上了,你们说我还不上,是图财害命啊。"

  张思之也认为政改不行,司法难正,而企业家在这样的环境中,有可能选择移民,少数人登船离去,更多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将面临更加严酷的环境,这也许就是曾成杰之死引发民众和企业家悲愤的原因。 (Hero)

TCDD 发表评论于
真相??????

李天一轮奸案五人身份终于被有正义感的内部勇士曝光:
李天一、曾海潮、李悦、陈雯、江陵肃。原来李天一是最小的虾米,相对其他四人的背景,简直不叫背景!曾海潮,曾庆红的孙子,李悦,李源潮的儿子,陈霁,陈云之孙,陈元之子,最牛逼的是这个江陵肃,江泽民嫡孙,网称蛤蟆三代!指望北京公安把他们怎么样,无异于痴人说梦!现在有关这五人的微博发一条,不出十分钟,保证删除。请速转,尽快让老百姓知道真相吧!
Lynn123 发表评论于
王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只是站在她的立场说话而已。反独裁专制,他根本没资格,他不和政府合作,能把企业做那么大,骗鬼吧。
行云流水一心间 发表评论于
在染成白色的黑社会做买卖,自然要遵循黑道规矩,连护法(市长)都敢顶撞,这不自绝后路嘛
中号打狗棍 发表评论于
一个由独裁者控制的司法,对谁都是有威胁的。官至一品如赵紫阳,都不能幸免。何况一介草民。

一个王石力量还不够,希望更多的人能像王石一样看清独裁统治的真相,一起发声,一起站出来向独裁者说“不!”。否则,中国永远是独裁者的天下,永远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不要美国式的民主 发表评论于
美国政府司法多腐败,你们那么多黑人都上街了,可惜的是中国再发展50亿年也达不到现在美国的水平。
sasa0 发表评论于
象王石那样的也干净不了。
lzjgz 发表评论于
to 深海水手
本人对27亿治国能力同样持保留态度,本人的家人也深受27亿儿子旗下新领域的其害。
但请问,你是法官?你有能提供任何证明27亿存在与 成立的证据?请说明,好让大家以此控告他。
没有法律,没有宪政,没有你痛恨的“普世”,你和你家人的身家财产随时也会被某位或某类权威当作盆中餐而不受控制的肆意抢夺。
gibooo 发表评论于
杀人灭口, 太明显了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这人是个什么鸟?
未眠 发表评论于
本來就不應該和政府一起躺這趟混水 !
正反黑白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轮奸案五人身份终于被有正义感的内部勇士曝光:
李天一、曾海潮、李悦、陈雯、江陵肃。原来李天一是最小的虾米,相对其他四人的背景,简直不叫背景!曾海潮,曾庆红的孙子,李悦,李源潮的儿子,陈霁,陈云之孙,陈元之子,最牛逼的是这个江陵肃,江泽民嫡孙,网称蛤蟆三代!指望北京公安把他们怎么样,无异于痴人说梦!现在有关这五人的微博发一条,不出十分钟,保证删除。请速转,尽快让老百姓知道真相吧!
中国网民 发表评论于
这种剪羊毛的手段,花儿街自叹不如.
纽约客 发表评论于
看看大陆的案子,个个都是典型的教案。
999朵玫瑰 发表评论于
才看到这个::"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周强在这案子里肯定脱不了干系,没准还有利益。高院没有核准,他上任就准了。
starwars 发表评论于
高院院长周强很可疑,今年三月前他是湖南省长。
999朵玫瑰 发表评论于
死刑最后审核权不是已经收归高院了。为什么长沙中院可以处死他。高院是否审核并同意死刑呢?曾的女儿为何不在审判过程中吸引媒体全国关注。这就是吴英案的翻版。吴英在众多舆论压力下免于死刑。但财产都被抢了。这就是合法谋财害命的案子啊。
speakoutloudly 发表评论于
当初就是政府的高官和商人一起合作,又商人出面做项目,高官对项目批准,然后商人以项目从银行融资成立项目公司.然后高官再把商人以非法融资的罪名杀掉,将项目公司拍卖掉,这样银行的钱就进了高官的钱包.乾坤大挪移.银行追账?集资是商人的名义,现在人死了,你找谁要账?高官的吃相就是这么贪婪.
胡妖邦 发表评论于
先罢免周强再说,自清团党家门
FastTurtle 发表评论于
命不该死,但中国集资案来的危害不是一般的大,动辄几千家倾家荡产,多次由政府来兜底解决。集资案与老鼠会类似,但民间游资和需求怎么解决?这各要有解决方法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kitday,你整天重复同样的内容,一直这样喋喋不休。你不觉得你很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吗?
lensview 发表评论于
朋友的老爷子是湖南体制内人,聊到这个案子时说:现在看来当年共产党更替国民党,他是帮凶了;现在搞不明白为什共产党为啥急匆匆的找下家啦?我看是得给共产党找个下家咯。
rougeriver 发表评论于
鉴于目前中国这种现状,对没有恶性的死亡案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该一律叫停。
深海水手 发表评论于
27亿何罪??

lzjgz,你精神可嘉,就是这口号喊得太早太直白,就容易提前暴露,小心坏了普世大计。

当然,现在你和很多温五毛们也只能在海外这么喊喊。

如果中国老百姓真的被温普世呼悠了,到时候全中国的神圣的“自由”媒体肯定都会在头版高呼:保护私有财产,27亿何罪?27亿光荣,27亿万岁。。。

哈哈。
0101011 发表评论于
富不压贵。中共高层早有“鱼池“理论,当然这个理论是见不了光的
魔羯鼠养猫 发表评论于
集资户是被骗者?

用用脑子吧,高收益=高风险
被自己的贪婪所害,关别人p事。
musician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这盆混水真够小习和小李喝一壶的。
晴岚 发表评论于
只看到集资者被判刑,有没有看到被骗者家破人亡啊!血泪堆砌的财富!
JYX-003 发表评论于
王石敢说他和黑社会没有瓜葛?
鸟忆高飞 发表评论于
1,太过分了,不是说要慎杀少杀吗? 又不是命案。周强自绝仕途。
2,小习大半辈子夹着尾巴做人,八面玲珑,毫无魄力。在福建连赖昌星都觉得不值得花本钱拉他下水,连个选择贪还是不贪的机会都没给他,眼下还指望他能扭转乾坤?如此下去,后5年是否做得下去都是问题。
3,幸亏还有西方反华势力时不时敲打一下,幸亏还有台湾香港,否则更不知国将不国草菅人命到何等地步。
pauldai 发表评论于
重庆“打黑”的延续,背后一定有腐败,疑是地方官员为抢钱急急杀人灭口。看来“权”就是法,律师法官只能听命官场意志或某个地方当权者--我要谁死谁就得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为掩盖自己贪腐罪行。
zhifei 发表评论于
黑官僚与黑资本家的糊涂账,不管老百姓的事。只有重庆唱红打黑是正义的。
上流Man 发表评论于
执法部门是最后保证公正的地方。如果也烂了,官员(像薄红歌、周院长)随心所欲,一切都会乱套。
小习还在那玩虚的(重提毛文革的两个“务必”),俺担心会丧失宝贵的挽救时间的。
阿里八九 发表评论于
看来又到了一个朝代的末期了,上个世纪先有孙中山,后有毛润之,100年过去了,不知道谁又要出现了。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留下簿夫人,刘部长是有因的,他日自家犯上事,起码留下命仔一条。
qghg 发表评论于
这做得太过了,都清楚现在中国司法不公, 但既然留下了薄夫人、刘部长的性命,也别取了区区集资人的人头,即使是非法的。
lzjgz 发表评论于
to alttab

任何人任何组织都要守法,这你不会发对吧?
请你回答一下:本案进行了“公审”了吗?死刑是按法律程序执行的吗?

在问:王石何罪?27亿何罪?你想象的还是你侦破了或是你审判了?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误导的微薄”吗?如何误导?

也对,按你话你的逻辑,只要是资本家就是罪,就要打倒,就不能翻案,不能翻天,甚至不要宪法,不要宪政....

反正说话不用负责任,我也说:你alttab罪恶滔天,应该株连九族,永不得翻案。。。。
二胡一刀 发表评论于
一叶可以知秋,看看那些小公务员在外面摆出盛气凌人的样子,就可想见大陆官场有多黑,更不要说是在湖南这种地方了。
lzjgz 发表评论于
to almost_1d

刚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虽有非法集资罪名,当这个刑法大纲中都没有“非法”和“集资”的明晰定义。

我也很想知道何为合法集资。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王石当年不敢说,但打黑一定促成他下决心出走,如今已出来,所以可说不。
深海水手 发表评论于
打黑除恶,清算权富。必须的。

否则中国的未来很可能就是如今的菲律宾、印度、或墨西哥,最好也好不过是委内瑞拉。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政府官员在经济竞赛中,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再有钱的人,在中国也是官员之下的草民。这就是中国国情。中国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是官僚资本主义。
alttab 发表评论于
本来就应该公审直接押赴刑场枪毙的事情,现在居然有人因为一条误导的微薄想翻案?不论是吴英案还是曾案,本质都是有了钱的资本家想拥有免死金牌,看见同样是勾结官僚玩弄金融的人被枪毙,王石和27亿们心里没底阿,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打靶,所以要翻案,所以要翻天,所以要宪政....
nianfi 发表评论于
Nice article/comment on this case, hope Xi/Lee will do something to investigate Zhou's involvement.
almost_1d 发表评论于
"曾成杰"与"吴英", 这两个就没有违法吗?
qghg 发表评论于
太黑了。黑幕又扯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了。 大贪都能不死,干嘛要一个集资人性命,不怕报应?
加成 发表评论于
孔子早就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