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默曼获判无罪 面无表情 仅眼睛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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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黑豹党成员(中)13日晚间在法庭外率领群众高喊口号,要求为马丁伸张正义。(欧新社)

白人守望员齐默曼被控开枪杀害非洲裔少年马丁案13日深夜宣判,齐默曼获判无罪。(美联社)


佛州白人守望相助队员齐默曼被控射杀非裔青少年马丁审判案,13日晚间裁决出炉,六名全为女性的陪审团员在经过16个半小时的研议后,裁定齐默曼无罪,法官并当庭将齐默曼开释。

陪审团是在美东时间晚间10时,作出无罪的裁定。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终身监禁的齐默曼(George Zimmerman),在聆听判决时,依旧面无表情,仅眼睛稍微眨了一下。他的父母与妻子当时都在庭上,亲人当场拥抱庆祝,有的甚至流下眼泪。

马丁(Trayvon Martin)的父母则不在法庭内,裁决出炉后,马丁的律师随即离庭。

29岁的被告齐默曼,父亲是白人、母亲是西语裔,他从案发后一直坚称,虽然他和马丁发生的冲突,与种族毫无任何关係,但这宗案件仍然触动了种族议题的敏感神经,审判期间,法庭外对立团体呛声不断,进入陪审团研议后,各界都在呼吁双方克制,避免判决后引发种族暴力。

这宗案件发生在2012年2月26日,当时在巡逻的齐默曼因认为马丁形迹可疑,于是开车尾随,之后两人发生冲突,齐默曼开枪将马丁射杀。

齐默曼声称,开枪是出于自卫,因为马丁跳到他身上,准备把他的头撞向人行道的水泥地时,他才被迫开枪。马丁最后因胸部中弹而死亡。

这宗案件进入审判程序近三周,陪审团员聆听了控辩双方完全不同的证词,齐默曼被描述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人。陪审团员于12日开始研议案情,但第一天并没有结果,休息一晚后,13日上午继续讨论。

检察官本来以二级谋杀罪提出对齐默曼的控诉,陪审团13日一度请求法官澄清「杀人罪」(manslaughter)的定义,当时即意味陪审团可能考虑较轻的「杀人罪」,而不是「二级谋杀罪」。

法官黛博拉‧奈尔逊(Debra Nelson)当庭宣读陪审团提出的问题:「我们请求澄清有关『谋杀罪』。」法庭开门后,律师、记者、受害人及被告家属迅速坐满法庭。陪审团最后仍做出无罪的裁定。

这起案件因涉及种族问题,引起全国瞩目。13日当天,法庭外对立的人潮从百余人增加到数百人,双方不断叫嚣,警方则派出大批警力,在现场隔开双方人马。

六名全部是女性的陪审员花了两天的时间,讨论了超过16小时,在13日晚间做出决定。在陪审团宣布决定后,法官黛博拉‧奈尔逊告诉齐默曼,他自由了。

宣判后,场外支持马丁的一方群情譁然,高呼「没有正义、没有和平」。夹杂在人群中表达不满情绪的艾金斯说:「他杀了一名17岁的青年,应该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30岁的艾金斯说:「他居然是个自由人了,你告诉我,这公平吗?有正义吗?」

在距离法庭五哩外的勾斯郡欢迎中心(Goldsboro Welcome Center),约50名齐默曼的支持者在判决出炉后,几乎同时间地大喘一口气,并再度开始唱起圣歌。

太可恶了!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 黑人马丁不是弱势群体。 你在美国呆过就知道了。 黑人真是让人怕的, 警察不敢胡来, 尤其是在自由的加州。
pushi 发表评论于
说得好听:双方律师都有这种权利。可是象马丁这样的弱势群体不要说高明律师,就是连一个蹩脚律师多数情况下都请不起。所以最终的结果不就是有钱有势的最终决定了陪审团的组成,从而决定了法律保护的是谁?这个游戏规则的奥妙不是没有人知道。恰恰相反,而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要的就是这个妙处,从而让貌似公平(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堵人的嘴)的法律成为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保护他们社会利益的有力工具。这就是民主体制愚弄大众的高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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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_guy 发表评论于 2013-07-16 09:43:28pushi:
你参加过陪审团吗?不知道别瞎说。律师不能挑陪审团成员,可以否决。双方律师都有这种权力。都不是傻瓜,一般陪审团成份大致反应社区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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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i 发表评论于 2013-07-16 07:39:48不要自欺欺人了,被告的律师有权挑选陪审团的组成。所以被告只要自己有钱或得到大佬的支持,请一个高明的律师,组一个顺从的陪审团,事情就一大半解决了。
8421 发表评论于
马丁就是一个入室偷盗抢劫、滥用毒品、打架生非的主,死前刚被学校停学处理,所以他去了离家200多英里老爸的女友家里住,乔治的小区也正有入室抢劫的事发生,所以乔治出外巡逻。
Link 在此:
***spectator.org/blog/2013/07/15/trayvon-crime-school-miami
yaowangshanhaiguan 发表评论于
(接上)

归根到底,Zimmerman 先入为主地认为 Martin 是罪犯, (Zimmerman: "These assholes they always get away." 911通话记录), 而且可能在近距离观察发现 Martin 是青少年 (Zimmerman: "late teens", "I don't know where this kid is." 911通话记录), 且无明显武器后,胆子也大了。

整个案子多少被媒体当成了一场“Reality Show", 双方律师都有点 got carried away。最终判决,很难说是客观公正的。
yaowangshanhaiguan 发表评论于
如果 Zimmerman 车上有明显社区联防员的标记,或者他在第一时间向 Martin 声明自己住在该区,是联防员,也许可以避免惨祸的发生。 其实当他与911通话时, Martin 走近他的车前察看时,作为联防员,他就应该表明身份,表明无恶意,礼貌的问 Martin 是住在小区还是来看朋友。警察执法都要先喊一声某某PD。 Zimmerman 这样的民间志愿者更应该表明身份意图以避免误会。 否则 Martin 把他当成黑帮份子或变态,也情有可原。其实我觉得,如果 Martin 当时合法持枪,在 Zimmerman 从车上追出来后,于暗处相遇时,在 Zimmerman 把手伸向腰间时(Z 说是取手机)把 Zimmerman 毙了,也很可能因 stand-your-ground 而无罪。

归根到底,Zimmerman 先入为主地认为 Martin 是罪犯, (Zimmerman: "These assholes they always get away." 911通话记录), 而且可能在近距离观察发现 Martin 是青少年 (Zimmerman: "late teens", "I don't know where this kid is." 911通话记录), 且无明显武器后,胆子也大了。

整个案子多少被媒体当成了一场“Reality Show", 双方律师都有点 got carried away。最终判决,很难说是客观公正的。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投进监狱太费钱。不如让他在外面自生自灭。恨他的饶不过他。所以他才高兴不起来。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还有那位检察官的证人,咱们中国人验尸官。 看他作证就好像有人在打我的脸,我是中国人,我先生说任何不好的关于这位中国医生的话我都要反驳(有时甚至要武力制止他说)可是其实我心里很难受。真的希望咱们中国人任何事都被人赞。


洞青荷 发表评论于
说不上来怪怪的,虽然事实真相如何,谁也没在当时亲眼看到,但是杀了一个人,被宣判无罪,最少也会面露微笑吧,结果仅仅眼睛眨了下,感觉只能用2种方式解释,第一,他是自卫,他觉得他早就应该得到这个判决,同时心理素质特别强,所以仅仅眨眼。
第二, 冷血杀手,杀了人也无所谓。

总之,反正生活里正常的人,如果发现他杀过人,大家都会绕开他走的吧。。。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Zimmerman是个很好的射击手,可以左右开枪。 当时开枪后,这个黑孩还有脉搏,面朝下,Zimmerman没有做任何事,既没有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让他能呼吸,做人工呼吸,也没有打电话叫救护车。是警察来了之后摸黑孩有脉搏,翻过身,做人工呼吸。

Zimmerman特别想做警察和律师,他在维吉尼亚申请过警察,被拒,他又专门在法律学校上学。

在Zimmerman的说明书里,他一口一个“疑犯”的称呼死去的黑孩,有10多次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陪审团的一位成员公开讲话,陪审团一开始也有争议,2位同意过失杀人,一位同意2级谋杀。

案子发生后,Zimmerman上电视,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佛罗里达的stand your ground law,他斩钉截铁的说不知道,可是在庭审时他的教授作证说Zimmerman是个好学生,教授还特意在课堂上讲解过佛罗里达的stand your ground law,而且他们私下还特意讨论过。
主持人还问Zimmerman关于他谋杀黑孩的事,Zimmerman说是上帝的计划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一件普通的刑事案非要往种族上扯,变成政治案件,还要联邦政府、法院干预,到底O8要干什么?

“自卫”本身确实争议比较大,双方证据都无法充分证明或证伪他是否真的会受到死亡威胁,所以判决完全决定于陪审团的判断,而不是“事实”,因为谁都无法证实“事实”。

法制,就是尊重陪审团的结论,无论是否真的符合事实,都是最公正的判决。一旦判决成立,即不能再修改。
pushi 发表评论于
不要自欺欺人了,被告的律师有权挑选陪审团的组成。所以被告只要自己有钱或得到大佬的支持,请一个高明的律师,组一个顺从的陪审团,事情就一大半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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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65 发表评论于 2013-07-16 01:58:21陪审团是随机的。不存在袒护的问题。就看证据了...
加拿大的中国人 发表评论于
此人城府较深,不可小觑,
心理素质太好,不可捉摸其心思。
jojo1971 发表评论于
O8 is sick!
禽屎黄 发表评论于
我代表联合国和宇宙人民向美利坚民族英雄献花敬礼!
muyuxin 发表评论于
两个人在公共场所打架,一个有枪,一个没有,有枪的打不过,开枪杀人。什么自卫?又不是在你们家。
蛋定 发表评论于
Zimmerman 是德国名字 来自Zimmermann。但他看起来确实更像拉丁裔,白人是不会把他看作白人的,就像奥巴马不是白人一个道理。
him65 发表评论于
陪审团是随机的。不存在袒护的问题。就看证据了...
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黑人和西班牙裔的斗争。西班牙人现在比黑人多。
现实太残酷 发表评论于
因为他知道 以后的路更难走!
woden 发表评论于
结果是由陪审团决定的,本人被迫两次在陪审团“服役”,基本了解程序,尽量公平,看证据说话。
纯铜II 发表评论于
刚开始如果起诉是误杀,而不是谋杀也许就赢了。再有媒体帮倒忙,08袒护一方也是输了官司的原因。
sayword 发表评论于
给非裔兄弟(BRO)提个醒,让奥巴马帮下忙,直接告“法庭”。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同意sayword,美国是法制国家,法制是LAW,但不是JUSTICE。
sayword 发表评论于
大白话:
拥枪的主要目的就是“射杀”,不过判定是“杀人犯”,还是“正当防卫”,那就由法庭的“游戏”规则来判。
hebeier 发表评论于
787DL - latino也成了“白人”? 黄种人是不是也比黑豹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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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merman 不是latino名字,是犹太人
truth_hurts 发表评论于
其实是因为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赢了官司输赢对他来说并不是真正的赢。他和他家人将过上提心吊胆的生活。
sayword 发表评论于
局外人看此事:
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持枪防卫或杀人”刑事案件,却扯上种族歧视,再加上美国各大媒体不断地宣传炒热,几乎是场场转播,其结果必酿成“政治骚动和种族仇恨进一步增加”。
sandy54321 发表评论于
787DL,他的父亲是美国白人,母亲来自秘鲁,警察在开始立案调查时就把他归位白人。拉丁裔社团也没有声援他,反而很多Latino 站在Martin一边。看来你也不清楚,就别嘲笑别人了。
787DL 发表评论于
latino也成了“白人”? 黄种人是不是也比黑豹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