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媒:中国大妈纽约公园跳舞招谁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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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一大群华裔老人早上起来在公园里跳舞,美国警察接到居民投诉,说是她们在制造噪音,结果把老人舞蹈队的组织者拷上手铐带走。美国侨报网9日对此刊文说,这条消息看了真让人愤懑。第一,这些华裔老人的娱乐活动招谁惹谁了?第二,那些报警的美国居民真是不知道好歹。第三,美国警察善恶不分。
 



华裔腰鼓队在日落公园进行表演。

  文章摘编如下:

  在纽约市内公园晨起练舞的华裔老人真是可爱。最起码她们的生活起居是正常的,因为他们晚上睡觉,早晨起床。对比之下,那些报警的人生活起居紊乱,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听到公园里的音乐声,吵吵着说是搅扰了他们的睡梦。这真是拿着不是当理说。而美国的警察也不分青红皂白,不管接到什么报警,一溜烟跑来抓人。

  在美国,警察接到扰民的投诉,都会认真地、毫不客气地前往事发地点执法。但这扰民的概念是要弄清楚的。一般情况下,晚间10点过后,如果还在居民区制造噪音,比如大声说话、高音量播放音乐、酗酒到兴奋时刻的高声喊叫,这就叫扰民了。但是,如果在白天,这类行为很难算是在扰民,因为人们有高兴的权利,有听音乐的权利,也有吃吃喝喝的权利。

  假如纽约市的华裔老人舞蹈队是在夜间活动,高声播放音乐,说他们扰民还算靠得上一点儿边,可人家在公园练舞是大白天的事儿,怎么能叫扰民呢?反观那些报警的老外,晚上到Pop酒吧花钱听那些能把心脏病勾起来的音乐。那种音乐才是噪音。可在那种噪音的环境下,也没有见他们投诉谁,还乐不津津地掏钱陶醉其中。这就显得太不公平了吧?

  要解决华裔老人晨起在公园练舞不被投诉,也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附近凡能听到音乐的居民一律买票,不买票不准听,因为她们在公园练舞,其实就是供大家免费欣赏歌舞。既然免费的遭投诉,今后咱们就收他们的费,不能让他们得了便宜还卖乖。

bso001 发表评论于
再忍个十年 二十年吧, 这景儿以后很难看到了
水军 发表评论于
看来媒体也不了解事情的本质,胡乱叫屈。

扰民不扰民,不是看你白天还是黑夜,也不是看你是重金属还是秧歌,关键是被迫听你音乐的人是不是喜欢。喜欢就算了,不喜欢,那就可以告你。知道当年美国给诺列加放摇滚乐吗?你可能喜欢,但是回回和诺列加不喜欢,那就是噪音。人权组织控诉美国酷刑的一条就是审讯时给回回们放美国音乐。

不错,酒吧音乐也声大,但美国人喜欢,人家不报案。华人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报案,你干嘛不爆呢?你不报是你的问题。相比酒吧音乐,在美国,多数人无法忍受秧歌音乐,所以对多数人而言,秧歌是噪音,重金属不是。就这么简单。有能耐你可以开500所音乐学院,吧3一美国人的口味改过来,人家就不会在抱怨了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不能忽略噪音扰民的事实!现实是多数人没报警,少数人不满报警了!但是这些少数人也有权利!知道吗?别partyparty的,你大白天动静大了,有人报警,警察照样敲你家大门!
Lucinda 发表评论于
邻居大白天在家开party有噪音有必要报警么?开party还有静悄悄的?又不是大晚上的。
在纽约的北京人 发表评论于
可怜的一代人。
现在50岁以上的大陆中国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唱红歌,跳“忠字舞”,会唱“莫斯科郊外的晚吧上儿”,已算是洋味儿开荤了;电影“列宁在1918”里面有一段芭蕾舞“天鹅湖”,小年青看十遍八遍不算新鲜。会唱两口儿“刘巧儿”,“小二黑结婚”,还会挨批斗。阳春白雪没见过,高雅艺术没听过。文革后,全民松绑,艺术升级,这一代人达到了“红绸舞”,腰鼓队,扭秧歌,“二人转”的艺术高度。
各位你们说句公道话,让这一代中国大妈唱什么,跳什么,娱乐什么?她们脑子里,骨子里有什么,会什么?
银行家 发表评论于
是否扰民各有看法。平心而论,如果说偶尔1-2次,时间不长,大部分人应该可以忍受;如果说是经常或每天都有较长时间(1-2小时)制造“噪声,就应该属于扰民了,必有公愤。总之,入乡随俗为好。
美国小飞刀 发表评论于
大白天当然是扰民。公共场所,理应遵守公共道德,当别人说扰民就得立即停止。
同样道理,公共场所也不可以随便占场子练功什么的。练功宗教活动理应建立自己的场馆所,不然,做礼拜占个公共大草地,你不讨厌?
从容天晴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大妈们要过中国的日子,就呆在中国过;到了美国,入乡随俗一点儿吧。
那种服装,那种“旋律”和“节奏”,再加上各种口音的大嗓门儿,视觉听觉双重污染。偶尔为止可以,天天闹腾有点过分了。
蓝宝石9号 发表评论于
曾经有美国邻居大白天在家开party,音响声音太大,我们报警,警察几分钟就来了,警告他们扰民,他们的确是在他们的后院开party, 但我们被强迫听他们的音乐,当然有权利让他们把声音放低。这跟大白天在公园放音乐跳舞确实扰民是一样的,这些大妈们,影响了别人在公共场所的权力。过后碰到邻居他们还为此道歉,也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关系。

在美国,被投诉,要立即停止,有什么事法庭上见,被投诉一次,还跳,只能被抓走。美国的警察可不是好惹的,以前有一位朋友,只因为警察写罚款单时他不服气有点激动,用手挡了警察一下,有点身体接触,立即被袭警罪名抓走,留下永久记录。如果警察让大妈们停下,即使他们立即停下,但若有人跟警察理论,警察会立即抓人,因为即使是大妈们有理,但阻碍了警察执行公务。看样子国内来的大妈们还有很多苦头吃呐。以为警察喜欢看他们跳舞就会放她们一马?没有的事。下次再有人投诉,照样抓人。

愤怒声讨吧! 只是别忘了这里不是在中国,在哪个地盘儿上要守哪里的规矩。 我们在中国就这样,那好,您回去呗。关于那卖票的建议,实在是连下下策都算不上,因为美国公园是大家的,如果要收门票,要纳税人表决通过。纳税人会表决通过花钱买门票来遭受扰民? 拿脚趾头想想吧。
adxp 发表评论于
桥报记者大概是从国内刚刚公派过来,不知道美国的法法法,如何玩
73888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的咽喉就是无耻之极,到了海外还利用别人的舆论自由挑拨离间,制造华人跟其它族裔的和谐相处。尤其是最后一段:
“要解决华裔老人晨起在公园练舞不被投诉,也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附近凡能听到音乐的居民一律买票,不买票不准听,因为她们在公园练舞,其实就是供大家免费欣赏歌舞。既然免费的遭投诉,今后咱们就收他们的费,不能让他们得了便宜还卖乖。”
----共产党在国内霸道的嘴脸表露无疑,在大众广场每天制造噪音,还强迫别人当“美妙的音乐”去接受,还无耻地要收别人的费。本来大妈们如果不知国情, 别人劝阻几次也不是什么大事。结果党的咽喉出来为大妈们“报打不平”,开始“愤怒声讨”。这个跟国内独霸舆论,不许别人发声,强迫P民们接受它的灌输如出 一辙。侨报自己不要脸就算了,还出来招摇。
tzuuyi 发表评论于
曾經在華盛頓公園(NYU旁)看過印度人的過節活動, 那才是永無休止的噪音, 可是卻不見警察干涉.所以警察這事真的不應該干涉, 不就是因為是華人嗎, 知道你不會怎樣.舉報人不也就是因為是華人嗎, 要是黑人, 西班牙裔人, 警察敢嗎?
来文司机 发表评论于
《侨报》够霸气的。明明大妈们扰民了,还说:招谁惹谁了!
哈小玫 发表评论于
建议侨报谨慎使用泼妇骂街的词语,例如“招谁惹谁”这种低级叫骂的语言。这四个字显得太不讲理:分明就是招了谁,也惹了谁嘛,不然怎么会被打击。谁对谁错,合理不合理是另外一回事。这种文章能起的作用是负面的。
紫色海洋 发表评论于
偷换概念吧?一个是一年一次的表演节目,一个是天天晨起的练习。一年偶尔一次两次,感觉是凑个热闹;一年来个360次,烦不烦啊!我也建议作者去那边住个半年。
zd3y 发表评论于
这个“翻墙看看”自己是中国人却恶心中国人,那你先把自己恶心够了再说别人吧。
Scr7799 发表评论于
公园是大家的,请还清静给大家。喜欢热闹的,不妨另选一地
Wc2011 发表评论于
在国内因为住公园旁边,每天受够了公园里的噪音,早上晨各种音乐和口令声从六点多响起来了,一群老人家太极拳,健身操开始,过了七点后各种交谊舞一堆挨一堆,10点以后好点了,下午又出来跳舞了,老人们不用花钱到舞厅里去学,公园里免费。到了美国也常常看到一群华人大妈在空地上旁若无人的跳舞,一个小录音机吱吱嘎嘎的叫,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中国特色?是锻炼身体还是在显摆舞姿?同为华人,我是在不敢苟同,这年头锻炼身体办法多的是,为什么偏要选这种噪音大的办法呢?在国内政府不管,到了美国想出风头,这下好了,活该,丢人现眼!
SUNNE 发表评论于
天天闹,邻居肯定不高兴。
翻墙看看 发表评论于
呵呵,我说的只是一种心态,在美、加这种心态的华人很多。

希望骂的人越多越好。
知道你再说 发表评论于
咔咔,这个“翻墙看看”可真敢开牙!!

你有多大,有承受挨骂的能力吗,很多人的父母正在干这事情,你不怕得罪人?
翻墙看看 发表评论于
在国外,我看到中国人就恶心。
在国内看到中国人我总觉得我比他们要高一等。
海豹 发表评论于
看看那种恶心的颜色,要跳干嘛不回去跳!
superwii 发表评论于
我也会报警: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缺乏公德!
談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逐条看了下面的读者评论,我明白了大家真正讨厌的是这些“乡巴佬大妈”“婆婆大妈””中国大妈”,说穿了就是是嫌他(她)们老或丑。我推测报警的多半是在美华人而非洋人。因为在国内的公园里广场上,每到傍晚,人潮涌动,喧声四起,土的洋的舞蹈纷纷登场。许多洋人非但不嫌吵,不嫌大妈老丑,而且还非常感兴趣,加入舞蹈的人群。说实在的,有些洋人的舞蹈水平还真的远远低于中国大妈大爷的舞蹈水平。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连耍狮子都不喜欢,吵得要命。
ddss 发表评论于
在北京的时候就被大妈们的锣鼓烦得不行。想投诉都没地儿说理去。你要真投诉,人家会说你矫情,事儿。可真是烦人啊。当时真盼着国家管一管这帮大妈们。
不幸的是,又让美国人给管了。
寺桃 发表评论于
道理就这么难懂吗:无论你做的事情有多么的高尚漂亮,你不能由此侵犯到别人。别人不爱听你的美妙伴舞音乐,你就不该犟着别人听。
什么文章!一篇歪理,黄口小儿一样胡搅蛮缠。
whz1234 发表评论于
Noise!
him65 发表评论于
侨报的这篇文章也太扯了吧!跳舞当然可以。但是不能影响到他人,不能制造噪音污染阿
XianDe 发表评论于
就這身打扮 趕緊給我滾
在纽约的北京人 发表评论于
作者把中国的歪理搬到了美国。
在中国,党发出的声音,党批准的声音,党认为正确的声音,你必须接受。
在美国,在公共场所,无论何时,你发出的声音,你制造的声音,影响到他人,引起他人的不适,就是扰民,违法。就是在家里,声音过大,影响到邻居,也会遭到投诉。酒吧里的音乐噪音,是你花钱进去,但不可影响到外面。
玉莲 发表评论于
只是在公园跳舞,没有敲锣打鼓是没问题的。被逮捕的理由就出在“噪音太大”,警察执法有权这样做,如果你不认为那是噪音,不服警察所为可以请律师上法庭求公正。真正被歧视被侵权的话,当然要奋力抗争,但若是自己理亏,那只能吸取教训,别重蹈覆辙了。说实话,谁都不喜欢自家门口锣鼓震天响,我觉得这件事与种族歧视无关,和邻居弄得关系紧张不利于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立足创业。
不要美国式的民主 发表评论于
就题图这身扮就够恶,她们最好别说是中国人。那丁丁当当的不是噪音是什么?肯定是犯法!
silky 发表评论于
是没犯法。不过在中国的时候就非常不喜欢天天开着高音喇叭在露天公共场合唱歌跳舞的大婶婆婆们,住在附近真的非常郁闷!
沉沙清流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和某些假洋鬼子标榜的自由,人权呢?

是否街上看见一个抱着speaker的黑鬼就得上去把他摁倒,看见开着音响呼啸而过的车就能开枪啊?
M815 发表评论于
看起来离只有一个中国不远了
好好男人 发表评论于
对于文化背景不同的人, 的确会烦中国大妈的. 试着想想公园里整天有一群苏格兰人穿着裙子吹喇叭, 你享受不了, 也理解不了. 他们的享受自然变成了你的烦恼了.
松下777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除了强词夺理,还会什么?北京那强词夺理的女人,婴儿都让人家直接摔死了,这个国家还不吸取教训?
醒来晓明 发表评论于
1、在公园练舞 怎么能叫扰民呢?

2、大白天的 怎么能叫扰民呢?
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这是因为在纽约,要是在加拿大早被警察带走了。至少在我住的城市里,中国大妈都是在周末有华人团体租场地练习,在重大节日里参加演出。从来没有人在公共场地练习的。
hudiemi 发表评论于
做夜班的人咋办?
醒来晓明 发表评论于
人家在公园练舞是大白天的事儿,怎么能叫扰民呢?

1、在公园练舞 怎么能叫扰民呢?

2、大白天的 怎么能叫扰民呢?


人家在公园练舞是大白天的事儿,怎么能叫扰民呢?

1、在公园练舞 怎么能叫扰民呢?

2、大白天的 怎么能叫扰民呢?

人家在公园练舞是大白天的事儿,怎么能叫扰民呢?

1、在公园练舞 怎么能叫扰民呢?

2、大白天的 怎么能叫扰民呢?
美国小飞刀 发表评论于
侨胞是中宣部的直系喉舌。多名所谓记者都是中国国内派来。
hudiemi 发表评论于
真它ma的s/b,谁告诉你每个人都是早九晚五的过日子的?
醒来晓明 发表评论于
起码她们的生活起居是正常的,因为他们晚上睡觉,早晨起床。对比之下,那些报警的人生活起居紊乱,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听到公园里的音乐声,吵吵着说是搅扰了他们的睡梦。这真是拿着不是当理说
lzjgz 发表评论于
写此文之人真一奇葩,发表此文的侨报就医怪胎

去泡吧去听音乐是个人自主选择,你在居民区跳舞没人理,但放音乐音量过大,就是你娱乐时让人不自主接受你的干扰,是一回事吗?

更奇怪的论调是是作息时间,这世界还有不少人是晚上工作白天休息的,要不这世界早就不能连续运转了。

并不是老外会这样,你在我家旁搞这些噪音我一样报警
一日一言 发表评论于
切记入乡随俗,不然到哪儿都不受欢迎。
好好男人 发表评论于
这文章够猛的.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作者智商50,情商45,宣传部商120,鉴定完毕。
must 发表评论于
中国文化病毒真可怕😱中宣部的侨报散播病毒!
林起立 发表评论于
这倒是要看声音有多大。你就大白天声音过大也算扰民。美国大家都有自己的私人空
间,各自谅解一下最好。
37210 发表评论于
建议作者搬到那个公园的旁边住半年,如果不搬的话,可考虑强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