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芸瑶(左)、张鑫磊(中)和杨玉菡3名中国留学生坐在被告席上。侨报记者高睿摄。
罗兰岗公园翟、张、杨对刘怡然拳打脚踢的第一现场。侨报记者高睿摄。
【侨报记者高睿6月3日波莫纳报道】中国留学生张鑫磊、翟芸瑶、杨玉菡(音译)涉嫌绑架案3日传出案中案,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今日传出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再次上演中国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成,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丑闻。
辩护律师邓洪3日在法庭外透露,今天上午波莫纳高等法院开庭前,检辩双方讨论了突发案外案。检方表示,一名被告的父亲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让整个案件节外生枝。本来早晨要马上开庭的张、翟、杨案件不得不急踩刹车,重新“洗牌”,检辩双方重新开始论辩。
直到上午10点,该案涉案留学生张鑫磊、翟芸瑶和杨玉菡3名被告才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带上6楼R法庭,由法官弗尔斯(Thomas C. Falls)审理。3名被告均穿蓝色囚衣,但没有了上次开庭的手铐。本案受害人之一刘怡然今天以原告的身份坐在证人席上,这是她自案发后首次对外公开露面。她身穿灰色上衣,黑色裤子,留着短发,白净的瓜子脸,身高约1.60米。在检辩双方的轮流提问下,她讲述了3月30日晚上的案发过程。
和上一次开庭一样,翟芸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情绪都不稳定,她不时地和翻译耳语,表达自己对刘怡然证词的不同意见,结果被法官严厉训斥,警告她不准说话,不准向翻译表态,不准做出情绪化表现。翟一一答应后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情绪平静了许多。
翟芸瑶的母亲、张鑫磊的父母和另外一名中年女性到庭旁听,被外界猜测是第3名被告杨玉菡的母亲。庭审期间,当刘怡然在法庭上讲述那一段段令人发指的画面时,翟芸瑶不时两眼放空,似乎沉浸在案发当晚的一幕幕残暴场景。
烫乳头剪头发逼啃沙 绑架案细节骇人听闻
【侨报记者高睿6月3日波莫纳报道】留学生绑架案受害者刘怡然3日在波莫纳高等法院声泪俱下地控诉中国留学生翟芸瑶、张鑫磊和杨玉菡3名被告对她的残暴罪行,其中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据刘怡然介绍,30日晚,她的小学同学陆婉清(音译)发微信约她到罗兰岗Honeymee冷饮店商量事情。因陆过去打过她,两人关系已变得生疏。为防意外,她约好友卢胜华(音译)陪她开车前往。不一会又来了几名中国小留学生,其中包括翟芸瑶和张鑫磊,翟又打电话叫被告杨玉菡过来,他们在餐厅待了一个半小时。在此期间,刘怡然被对方一伙人要求跪下长达20分钟,还让她用裤子擦地。然而,尽管她带上男性朋友卢胜华(音译)为他保驾护航,却还是被翟芸瑶支开,说她们女孩之间有些事要商量。
卢胜华走后,翟芸瑶把车钥匙交给同伙“萱萱”(音译),让她开车载着刘怡然和她的同伙一起前往罗兰岗公园。一下车十几名女孩便对刘怡然拳打脚踢,名叫Victoria和Olivia的两名留学生抓住刘的双臂,被告杨玉菡扒光刘的衣裤,之后用烟头烫伤她然的乳头;另一名女孩毕嘉泽(音译)还想用打火机点燃刘怡然的头发,但因刘的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翟芸瑶告诉张鑫磊回家取剪子,回来后交给一群女孩把刘怡然的头发剪掉,还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头晕目眩;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的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
翟芸瑶、张鑫磊、杨玉菡等殴打刘怡然后担心受害人报警,还想出了嫁祸于人的招数,胁迫刘怡然向警察谎称是男性朋友卢胜华殴打了她,声称如果刘配合说谎,她们一帮女孩都会为她作证,否则她不仅没有证人,还会受到更加残暴的皮肉之苦。
但刘怡然没有听从翟、张、杨的“导演”,在朋友的建议下,她3月30日受害当晚就在罗兰岗公园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对浑身是伤的刘怡然进行了身体检查、拍照,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随后将翟、张、杨等6名被告实施抓捕归案。因为另外3人“未成年”,所以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姓名。
十几名涉案嫌犯名字曝光 其中3名未成年
【侨报记者高睿6月3日波莫纳报道】除了这6名被告外,警方目前还在追缉另外4名涉案留学生,但据了解,剩余的4人要么逃往外州,要么已经逃回中国。
本案涉案者众多,且都是中国留学生。除了已抓捕归案的6名被告外,还有几名涉案留学生在法庭上被受害学生刘怡然点名。其中包括3名“成人”翟芸瑶(音译,英文名:Hellen)、张鑫磊(音译,英文:John)、杨玉菡(音译,英文:Coco),另外3名“未成年”及涉案在逃的几名留学生,分别是陆婉清(音译,英文名:Victoria)、刘可欣(音译,英文:Catherine)、吕伊雪(音译)、毕嘉泽、“萱萱”(音译)、Hazle和Olivia。
就在3日庭审翟、张、杨的同时,另外3名“未成年”被告被安排在波莫纳高等法院4楼法庭审理,当天出庭的是其中一名周姓17岁留学生。检辩双方攻防的重点围绕在是否将3人由“未成年”转列为“成年”。华人律师邓洪表示,如果辩方能守住“未成年”,那么被告最重的判刑也不过是1年牢刑,25岁之前肯定会放出来。“多数青少年案件最后都是发落到少管所管教。如果3名‘未成年’转列为‘成人’被告,不仅牢刑会超过1年,而且出狱后还会面临被遣返中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