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刷屏后续 媒体:买卖儿童应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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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月23日),某媒体云阅读频道出于“尊重言论自由”,在微博上推荐了这一文章,作者为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陈兴杰。陈兴杰表示,“必须从源头上缓解市场需求。”他认为,这样“听起来冷冰冰”,但“舍此之外,并没有好的出路”。

作者预见到了反对者的声音,“父母凭什么操纵孩子命运,有什么权利出卖孩子赚钱?”对此作者是这样解释的:“从人伦看,卖儿鬻女确实是不幸的事情……现代社会几乎没有饥荒卖子,具体困境却非常多。贫穷、大病、家庭分裂、父母失去抚养能力,还有很多难以想象的情形会发生。父母出卖儿女是出于贪婪,还是因为值得怜悯的现实困境,世情复杂,这两者往往互相交织,根本无从分别。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各方利益是否受损。通过交易使各方处境得到改善,这些很好理解。”

除了“买卖儿童合法化”,作者认为制度路径有很多,包括废除计划生育(民众能自由地生育);放宽对代孕市场管制(以合法和规范的渠道满足不孕家庭的需求);放开收养市场管制(包括对收养人资格限制,代之以市场化的评估)。“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放开收养市场的价格管制。在公开市场上,送养向收养人公开提利益需求,双方自由议价。”

作者称,很多反对“买卖儿童”的人只是厌恶这种说法,他们觉得这种制度不文明。那不妨换个名词吧,叫“儿童权益转让”“父母资格转让”都可以。总之,当事人利益不应被少数人的审美偏好所绑架。

尽管作者将“买卖儿童”转换了说法,但很多网友并没有被这篇文章“带歪”。@拆瑞啊 认为这个想法“好疯狂”。@茂林修竹哒 说,(这篇文章的)说辞无非还是毒品、卖淫合法化的那一套。但这些人是怎么把活生生的孩子当商品来讨论供需关系的。好吧抛开伦理不说,有脑子的人究竟是怎么想出,死刑都禁不住的东西,开放市场反而能整治乱象。

与陈兴杰观点类似的,还有某网站署名为“迢书”的文章。“迢书”曾发表过多篇“买卖儿童应该合法”的文章,试图“从自由主义、经济学两个角度论证,儿童买卖应合法化。”该作者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父母本来就没有义务抚养子女,儿童也有权利离开父母。

但这些似乎都没能说服@没事先救你妈我再游一会 ,她说:大家不要激动,反正他的建议也不可能采纳。

网友@和菜头 总结道:对于作者来说,社会伦理是不存在的。所以,器官黑市用器官菜市取代,窑子用性奴拍卖取代,是合理的。

某媒体云阅读已将此条微博删除

然而这些争议都发生在@疯技工 的评论下,原发布者(某媒体云阅读频道)已经将该微博删除。

今日16:10,该微博发出道歉信,称是小编所取标题给大家带来了误导。“我们与大家一样并不认同,但作为开放平台,我们尊重每一位自媒体作者的言论自由。”

该ID于16:10所发微博

bo'smam 发表评论于
丧心病狂
shuguangt 发表评论于
做人最基本东西都不要了,在言论自由的幌子下。
好奇心想象力 发表评论于
变态啊!这样政府还不赶紧毙了他,什么标题呀这是
pupudelaclichy 发表评论于
应该把他也卖了,作牛作马。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在言论自由下,这样的言论也是可以说的,但是在现代文明和中国传统观念下,这样的言论是没有多少人支持的,所以也不必当真。但是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问题,解决贫困儿童的问题,用钱买买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或许有什么其它好办法,来解决中国存在的问题。
Beaconliu 发表评论于
你们中国都不民主!只有我们民主文明富强先进的大日本帝国,才有资格卖淫合法化!只有我们养的sina狗,才会拿合法化的事情喷中国。
myajun 发表评论于
简直是丧心病狂。 谁写的,叉出去合法化地轮一百遍
andromedaM31 发表评论于
这根本不是言论自由,是丧心病狂,一个正常的社会怎么可以让这种言论流出来?当下中国本来在言论自由范畴的有关管理国家方面的,当然大多数都是痛骂中共的被当权派阉割得干净,不是言论自由,为犯罪张目的,反而没人管,奇葩国家
随意001 发表评论于
也许用“买卖”二字招致人的反感,这个正常。其实这个建议觉得有一定道理。对于无力抚养儿女的父母,如果有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转让儿女的抚养权,也许贵州的孩子们自杀的事情就可以避免。关键是立法和执法的问题,有点类似于美国的社工一样。别说“买卖”二字,那是找抽。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看了这么多评论,发现许多公知口中的"反中人士"都是反对买卖儿童合法化,而众多公知却是支持以上的论点。如果说公知代表的是政府的政策倾向,那这个政府在我心目中绝对是个"邪恶"的政权,我衷心的希望这只是某个公知突然狂性大发,丧失人性的梦呓之语……
无名小绿草 发表评论于
买卖孩子合法化,又认为说出这话是言论自由,这都是啥“人”?。。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这个社会已经堕落到不说人话了,

"买卖儿童合法化" 那不是人该说的话,

人类岂能又倒退到奴隶制社会? 这只有在奴隶制社会才可能是合法的.

孔子如果还活着都会被活活气死.
2015re 发表评论于
如果孩子的父母养不起孩子,应给孩子找个好的家庭抚养他,而不是把他当商品卖掉!不应该有儿童市场!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再买个妻子,买化妆品包装,出租出去,按小时收租金。
dorunrun 发表评论于
买卖儿童基本本身就早合法了,比如精子库,关键是买卖谁的儿童,自己的还是偷来的,如果让孩子脱离苦海,支持买卖
hbyzy 发表评论于
买人卖人和领养是根本不同性质的事情,如果合法和当初的奴隶贩子没有不同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同意楼下逻辑。还可以买卖妻子,买卖丈夫。买卖佣人,买卖奴隶。买个妻子,买化妆品做投资包装,转手卖掉赚大钱,投资首选啊!
dorunrun 发表评论于
买卖儿童基本本身就早合法了,比如精子库,关键是买卖谁的儿童,自己的还是偷来的,如果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支持买卖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我建议还可以买卖父母合法化,孩子因为是靠着你,你能做主卖,那年迈的父母靠着你,你也可以卖,卖给别人做牛做马啥的。
xingxing1 发表评论于

Kao, 颠覆三观!

想说我就说 发表评论于
作者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人家卖掉?评论人也要讲理嘛。 健全领养制
度,当然有必要啊。比如,领养人领养一个3岁的儿童,亲生父母觉得这3年也花了
很多钱,如果以后再生,又要从头开始,而领养人又愿意出钱,也讲得过去。最关
键的是,领养人确实对儿童好。
XM25 发表评论于
是否也可以让“收费让仇人早见马克思,上帝或者佛祖”合法化?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网易云阅读,公知的圣地!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另外想生儿子的父母可以不停的try,直到生了儿子为止,前面生的女儿不怕养不活,可以全部卖了,不过别指望这个社会会监督你被卖的女儿到底最后都干嘛了。
shanshanlaichi 发表评论于
如果家庭真的无力抚养
至少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政策吧?

可怜的是现在国家连下一代都不管不顾
任由一些人渣说出这种畜生不如的言论!
封泥巴 发表评论于
很可悲, 这么多能说到点子上的就你一个. 外国人在中国领养孩子, 平均花费是5万美金.
有的福利院为了赚钱故意不去寻找流失孩子的亲身父母, 变相的盗卖孩子. 这算不算反面孩子.
简化降低收养成本才是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国家不立法做这些事情,为什么民政部不做这些事情.
道理很简单, 无利可图....在那个国家无利可图的事情是不会有人去做的. 不做也不会下台, 怕什么?

tuv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2:53:02
美国人花大钱到兲朝来领养儿童。赚钱的的是中国政府。算不算买卖儿童?
问题是亲生父母有没有能力抚养新生儿?有些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生出后就抛弃,甚至捏死。如果新生儿可以买个好价钱,这些父母肯定就拿来换钱了,这可以大大减少死亡率。何乐不为?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不错,马上进入奴隶社会, 某些父母放开肚皮生了一窝孩子,然后买了挣大钱,以后农民工有了致富的新出路
泰森来了 发表评论于
我支持言论自由,支持发表不同的意见,但还是认为说得出这种话的人畜生不如。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以后鬻官卖爵、坑蒙拐骗、杀人放火,都要合法化,先从这个提议拐卖儿童合法化的家伙开始
tuv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花大钱到兲朝来领养儿童。赚钱的的是中国政府。算不算买卖儿童?
问题是亲生父母有没有能力抚养新生儿?有些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生出后就抛弃,甚至捏死。如果新生儿可以买个好价钱,这些父母肯定就拿来换钱了,这可以大大减少死亡率。何乐不为?
石墨 发表评论于
先把买卖人文经济研究员合法化吧,买主有权任意宰杀之。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说出这种话的人…其心当诛。
高丽人 发表评论于
健全领养制度比什么都好,买卖儿童绝对应该杜绝,人贩子就地正法。
唐铁嘴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不等于胡说八道!你还可以胡说:偷盗合法化,抢劫合法化,强奸合法化等等。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如果单纯是买卖关系,没有伤害到儿童,人贩子不一定判的很重,这样可以保证儿童安全,否则,一律判死刑会使人贩子铤而走险,伤害被绑儿童。对于伤害了儿童的人贩子或者组织贩卖的主要分子则需要严厉打击,可以判无期甚至死刑。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中国儿童不能算独立的人,因为他们靠大人养着才能长大,不像国外,父母不愿意养政府可以出钱找人养。合法买卖儿童有一定的道理。
澳洲老人 发表评论于
文學城,不應該,登載這種,文字
DL在逛文学城 发表评论于
维护困境儿童权益,只能由国家出面做。孤儿院从外国养父母手里收取高额领养费,就是合法的嘛!
youngsteryz 发表评论于
买卖人口的经济观跟人类文明是水火不容的。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传说中言论自由,呵呵
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媒体”不被痛骂就一天过不下去
wmsqj2 发表评论于
连山发表于 2015-06-23 11:56:33
先把他的儿子女儿买卖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 发表评论于
这人是缺少基本的道德观和是非观啊,根本没有把孩子当人看。如果说买卖儿童应合法化,买卖大人岂不是也应该合法化?是不是还应该有个人口贩卖市场?
百姓甲 发表评论于
面对主流舆论能提出与众不同的观点,这个陈兴杰很有勇气。不但独立思考,而且脚踏实地,不哗众取宠,很难得。能容忍不同意见,就是支持言论自由。这比观点本身的对错更重要。
连山 发表评论于
先把他的儿子女儿买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