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萨斯反同组织领袖:他的家庭因同性恋而破碎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裁定同性恋婚姻合法,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而素来以“红脖子”闻名的得克萨斯州首先表示不服,从州长到检察长都明确表态反对,更是要拒绝发放结婚证,而其他州则选择阴奉阳违,搞“曲线救国”停发所有结婚证。小编不由得想到了2014年8月的一则旧闻,得克萨斯州一名共和党人乔纳森·西恩斯是非盈利组织“得克萨斯价值”负责人,该组织重要纲领之一就是反对同性恋,然而乔纳森的妻子却和一名女同性恋小学教师出轨……

乔纳森·西恩斯(Jonathan Saenz)是一名律师,也是德克萨斯州反同性恋组织的负责人

推动反同运动,却不知枕边人是同性恋?美国得州红脖子非盈利组织“得克萨斯价值”(Texas Value)负责人就是乔纳森,该组织旨在保护和推进家庭文化在得克萨斯州内传播,而反对同性恋就是该组织的重要纲领,乔纳森是外界公认的强硬派,但他在 2011年却因为老婆离婚开始打离婚官司,当地媒体取得法庭文件后惊讶的发现:他老婆的外遇对象是女人,此消息一出,立刻在得州引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美国《纽约每日新闻》报导,乔纳森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反同及反堕胎等社会运动,而后更成为得州最大反同组织的主席。虽然他努力将反同观念加诸于社会,但他的枕边人却丝毫没被感染,3年前,他的老婆与任教小学女同事外遇,让乔纳森气得与他打离婚官司,并在去年8月正式离婚。


考琳(左)与娥米欣

乔纳森的妻子名叫考琳(Corrine),他们在2002年结婚,2010年时他俩已经有3个孩子,考琳在她工作的学校里遇到了自己的同事娥米欣·帕雷德斯(Ermicin Paredes),她们的关系最早开始于2010年秋季,而乔纳森得知此事后最初也反对离婚……。

根据报导,乔纳森在妻子外遇后,曾多次向法院申请禁止妻子的女友接近他的3个小孩,也为挽回夫妻关系做了许多努力,但最终仍宣告失败。或许是因为心灵受伤,乔纳森的态度也从“保守派”转为“激进派”,包括激进推动反同运动、与阻止同性恋婚姻,引起外界不小的争议。
一桶水 发表评论于
安省省长也是这样的,有了三个孩子后,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男人是女人,然后出轨,最后拆了自己的家庭,只不过她前夫不是一个文中这样很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美国需要红脖子维护正常人的价值观。
风月华章 发表评论于
中国男人的愚蠢思维:总以为性是一切。
冰糖麻花 发表评论于
六十年代末期白人和其他族裔通婚合法化, 好像德州也是领先“曲线救国”。 慢慢救吧。
海尾归 发表评论于
原来是私仇啊.不用拉上其他人吧.
反同,反黑,再反全部女性.就成了反1/2人类了.哈.搞笑.
维真 发表评论于
反同最后反成了反面教材,值得鼓掌。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认知能力的人能当律师,估计也是个烂律师。
caucy 发表评论于
他的老婆一定是受到另一个女同性恋的疯狂追求.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他是一个律师,作为挣钱是很好的职业,作为老公确是最不吸引人的。这类人出于职业习惯,凡事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而且算计地滴水不漏,别想让别人拿走他一个钢蹦。老婆发现哪怕找个女人都比跟他过好。
万年穷 发表评论于
因爱生恨,因恨生仇。不幸的人儿!
78需要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领袖自己不知道反同为什么,原来是个愤青在泄私愤。建议他自己应该反省,疗伤。放人一把,也放自己一把,愉快度日。
tiiannayuama 发表评论于
他老婆甩了他,他要找原因:
他老婆是女人,他可以怪所有女人;
他老婆是黑人,他可以怪所有黑人;
其实,他应该在家好好反省一下自己,量一量自己的分寸大小,找找主要原因
伟二哥 发表评论于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例证明支持同性婚姻的重要性.
如果同性恋享有同等的权利, 他老婆就不会找他了.
他的反同有私人报复之嫌. 当然, 他老婆也不应该去搅合同性婚姻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他老婆是黑人?他被黑人老婆抛弃了,为何不反黑人?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可憐的人,他在借反同療傷呢。假設與他前妻有染的是男性,他的激進又會用到反對甚麼上呢?不過話又說回來,在婚姻內出軌真不是件太光彩的事。
镇妖石72 发表评论于
他的家庭是因老婆外遇而破碎,对像是男的结局一样,与同性恋没直接关系,小编加标题功力有待提高。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我可能邪恶了。觉得估计牙签型的,在加上本人太保守所以活烂,所以老婆找个女人都比和他“幸”福。
candyliying 发表评论于
it would have been much better, if they never got married, never created kids, right? if time can be back, i am sure John would not have married her.

However, as it is not acceptable for the exwife to marry a woman (she might wish to marry a woman when she was young), she might be forced to marry a man by her mother, just to make her mother happy. Then she married John.

John, Wake up! Now, those girls like your ex can marry women, less men shall be hurt like you.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干不过女人,丢脸丢到家了。理解!
biaobiao 发表评论于
你得承认考琳很难看,换了我偷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