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协议合作反腐 过去七年在美现金买房要交代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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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现金买房 中国人将被查?邓律师表示,习近平访美在其他方面与美国执法部门的确达成一些合作协议,这些合作使得美国不再是中国贪官的避风港。

28日微信群里出现一条“快讯”,称“中美达成协议,过去7年在美国用现金购买不动产的中国人,必须向美方说明资金来源,如果属于非法所得,美方司法机构将起诉当事人,并在当事人在美服刑后强制遣送回国。”对此,洛杉矶华人律师邓洪经过调查证实,该消息纯属子虚乌有。

今天早晨5点29分,洛杉矶华人媒体群中出现一条“快讯”,称“中美达成协议,过去七年在美国用现金购买不动产的中国人,必须向美方说明资金来源。如果合法,过;如果属于非法所得,比如贪腐等,美方司法机构将起诉当事人,如果被判有罪,当事人在美服刑后,强制遣送回国。”针对这一消息,洛杉矶华人律师邓洪经过调查证实,该消息并非属实。

邓律师分析,依照美国立法程序以及法律,清查在美购置房产的中国公民收入来源不合乎常理。第一,假如此次习近平主席访美涉及类似协议,应透过美国国务院或中国外交部给予发布,而此次双方所达成协议中并没有提及上述合作内容;第二,中美之间一直以来都没有司法引渡条约,虽然有司法协助项目,但仅限于提供证据。因此,美国政府即使查出资金有问题的目标人群,由于没有引渡条约,也无法将他们引渡回中国进行审理;第三,成千上万人在美置产买房,其中包括中国移民和持香港护照的移民等,这些资料是美国政府无法查证的。

邓强调,即使能够查证,单独筛选出中国买家的资料,也不符合美国的公平对待精神。此次习主席访美,虽然双方政府达成加强反腐合作的协议,但在美国居住的不论美国公民或中国公民,只要政府调查,民众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美国执法机构不可能先入为主地没收任何民众的财产。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好,支持!
moremoney 发表评论于
好像真有其事啊。

这个邓洪不是什么好鸟。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吓死人啦。
Jackwu 发表评论于
过去石油以老板又逃过了。他十几年前买的豪宅
西湖孤山 发表评论于
呵呵,这新闻也只能这样评论了。动动各位脖子上的东西就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要成法在美国怎么也得国会通过,总统签字。那可得花点时间呢。
SanGabriel 发表评论于
美国也会有这种恶法?骗骗刚来的傻冒罢了。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希望是真的.
刀客行 发表评论于
好,真是好主意


澳洲,加拿大也应该这样做。这样中国的黑金就曝光了大部分。
sven 发表评论于
可能真会来,因为符合国家利益,等你的钱到位再查你,既占据道德高度,又有经济利益,还扫除垃圾,一举三得。强烈呼吁这么做。
3722 发表评论于
Come to my office if you have 过去七年在美现金买房, I'll protect you from deporting. I am 洛杉矶华人律师邓洪经. Haha.
zhoucaihua 发表评论于
精神上吓唬一下,吓出神经病,一路向北去加拿大买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中国来的现金买房。。。。估计多数有问题
科普扫盲 发表评论于
邓律师怎么也没留个电话,微信啥的, 这广告不合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