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一间华人商家年前遭遇持枪抢劫后,警方封锁现场进行调查。(档案照)
一名华裔商家业者在店内工作时,突遭一名非洲裔劫匪入店抢劫。因其店所在区域治安欠佳,该华人店主早有防备,申请了持枪证并带枪工作,当时直接逃出手枪喝住劫匪,并一边打电话报警。谁料,在警方赶来之后,除了逮捕吓得不敢动的劫匪外,把该店主也一起上铐拘捕。
华裔刘先生在布碌仑开店,因其店舖所在社区治安欠佳,抢劫等暴力事件常有发生,刘先生便防范于未然,申请了合法持枪证,并在店内经营时随身佩戴枪支。上周一天,一名非洲裔劫匪闯入店中,喝令交出现金。
临危不惧的刘先生第一时间逃出手枪,一手持枪顶住劫匪,喝令其不许动,一手拨打电话报警。数分钟后警察赶来,将在枪口下吓得动弹不得的劫匪逮捕,但同时却把已放下枪的刘先生也一同戴上手铐,押回警局。在刘先生解释自己是合法持枪,掏枪是遭抢自卫时,警方并未理睬,让刘先生上庭去向法官解释。
刘先生26日出庭,向法官陈情,讲述当日发生情况。法官判定,刘先生拥有合法持枪证,当时掏枪行为属于情急之下的自卫,且并未对劫匪造成伤害,因此当场撤销该案,裁定刘先生无任何过错。
刘先生虽被还以清白,但仍气不过。刘先生认为自己自始自终没有过错,还帮助警方抓住了一名劫匪,却反被不分青红皁白地上铐逮捕,受不白之冤,还要花时间上庭才换得清白,欲提告市警以求偿。
接受刘先生咨询的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却指出,刘先生的冤屈值得同情,但欲以此向市警提告求偿,可能性却不大。宋大维指出,警方只负责处理第一现场,按照警方的办案程序,警察有权将在现场持枪的刘先生逮捕;刘先生持枪是否合法,当时所作所为是否合理合法等,则不属于警方职责范畴。警方让刘先生上庭向法官申辩,法官也作出撤诉决定,还了刘先生清白,警方在该案中仅是履行职责,并未做错,提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