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被指陪薄熙来上床? 告诽谤败诉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台湾《一週刊》3年前报道内地女星章子怡,以每次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陪中共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高官游玩,章子怡认为报道不实,控告3名撰稿记者加重诽谤,士林地院认定报道内容可受公评,且用「交往」取代「上床」等字眼,记者已尽查证义务,今年4月判3人无罪。章女不服提上诉,今遭高等法院驳回。

  2012年5月,台湾《一週刊》引述海外网站,报道章子怡任中国高官伴游10年海捞32亿元,其中陪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10次,每次代价1,000万元。章女提告后,于前年11月来台参加金马影展,士林地检署检察官到章女下榻酒店调查,章女痛斥台湾《一週刊》未向她本人求证,且她当时特地传澄清声明给《一週刊》,仍遭污衊,「相信台湾司法定能还我公道」。检方接纳章女指控,将3人起诉。

  士林地院审理时,3名记者坚称报导薄案具权威性,章女伴游一事曾被众多媒体引用,且截稿前联系章女经理人都关机,非恶意诽谤。士林地院认为此事可受公评,《一週刊》截稿后才获章女传真,且未渲染外电原文,因此判3人无罪。

南方人北方相 发表评论于
有时候,未必真的是周刊拿不出事实证据,真要拿出来摆上台面的话,水太深了。。。。。
bell_bell 发表评论于
额说,这是搞啥嘞麽? 章姑娘今年可真不顺。年头订个婚,被伊亲哥大闹婚场;年中主演的大片/太平轮/上映,票房惨烈4亿投资,下集仅收5千万,成为华语影史上最赔钱的电影。岁末当个制片人搞的电影/从天儿降/,票房失利不算,还被评为今年最烂的华语电影,豆瓣评分才3.8(满分10分制)。现在又出来个徐明暴毙,卖身案件告媒体诽谤败诉,章姑娘今年真真祸不单行。希望明年章姑娘能时来运转,一扫颓势。

海瑟迈克尔 发表评论于
比这丑恶十倍,还告什么,历史会把你重重记录一笔的
非否 发表评论于
只要不心虚,绝对要告,绝对要告到底
台湾的检察官还帮被告跑腿?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大学同班有一女生,每天在宿舍必骂同一个男生。毕业后她嫁给了这个男生,知道后我们班所有女生都嘎然。因为她是个长相不好,学习不好,家庭也不好,很自卑的一个人。即使我们全班女生都很不屑她,但都不愿再打击她,也不愿太理她。从那以后,碰到谁总在骂人,就会想是否是又一个自卑到极点,压抑到极点,靠骂漂亮女人发泄......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呢?
先秦后汉 发表评论于
汪峰急着抢帽子
sonnenvogel 发表评论于
谎言在网上不用重复一万遍,就成了真理了。我不认识谁是章子怡,但是看不惯随便骂人传谣言的人。报社看在钱的份上,没事找事,扑风捉影。被告到法院也是双赢的事,赢了当然好,输了也出名吸引了众多眼球。当今动荡社会,那个人能保证不犯个错误,大家怎么净盯着女明星的私生活。她们是演员罢了,演个好戏,让大家开心就行了。犯不着成天议论人家的私生活。退一万步讲,她和薄睡了,也是她的自由。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这是什么逻辑?只要把上床改成陪玩就不算诽谤?那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可以是受害者。
至少法院应该给足够的时间来调查真相,这么着急定案,实在是有偏袒的嫌疑,的确是无耻。
加州海伦 发表评论于
徐死了,最高兴的人之一应该有张。
澳汉 发表评论于
作为记者如此的下作,专靠造谣或道听途说的东西来作新闻,法官还不伸张正义,真的为台湾的司法制度悲哀!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台湾司法和台媒一样不要脸!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真还没有乡下人单纯文明,现在是一滩屎,过一百年,还是一滩屎,只不过是风化了的屎。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哈哈,连自缢的律师的亲戚都出来啦,还要告网友?不是以前又告博讯(还是腾讯来着),又要告50 位网友,结果怎么没下文了。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楼下……我要告你侵犯我言论自由的权利且言语恐吓他人。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章子怡律师是俺的亲戚,她会保留诉讼诽谤章子怡的人的权利的。小心你在这里说的话也可能是法庭上的诽谤证据!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Yellowfintuna 讲话真下流,确实是胡同串子章。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向本人求证?怎么求证?难道你会告诉他不是十次而是十一次吗?
长毛狗 发表评论于
人家章子怡演了那么多好电影,带给大家数不尽的享受,为什么要骂这么尽心表演的艺术家呢?
tpy 发表评论于
果然是????中地战斗????啊。
yellowfintuna2013 发表评论于
bill 369是气极败坏哟!有理有据的人是不带这么情绪化的。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请问yellowfintuna2013是章家哪位,你家都在大陆忙那,她妈-老鸨,忙收肉金,她哥-大茶壶,你不务家业,莫非把肉金弄到美国了?
May123 发表评论于
呵呵,无风不起浪!章鸡的爱财与不要脸在娱乐圈是出了名的。跟霍英东孙子当街热吻、坐成龙大哥大腿绕脖亲热、跟犹太佬光天化日之下在海滩上抠股......这些都是有图为证滴!
莫言邪 发表评论于
恶媒可耻,人言可畏,当年阮玲玉因此自杀。如今网络毒舌更胜一筹,可悲啊。
过路客efbrk 发表评论于
三流媒体想诽谤章子怡,编的低俗得离谱了。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yellowfintuna2013,同章子怡什么关系,如此粪慨,是那个在海边抠章腚沟的犹太鬼?还是。。。。。。?
mirror1 发表评论于
是的,赵忠祥老师是 “死不认账” 的一代宗师。
顶一个。
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上面拼命保他。
陈牛牛 发表评论于
睡就睡了,有啥大不了的呀,学学赵忠祥老师,那才叫有定力呢,死活不松口。
贪官 发表评论于
早些时候能陪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那是无上光荣呀。现在陪领导还拿大钱, 有虾?
占座 发表评论于
人不能肆意践踏她人。你不喜欢一个公众人物可以。但最好不要辱骂。
futufutu 发表评论于
税局要追一周刊拿出事实证据或消息来源. 一千万的税!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壹周刊的老板黎胖子占中时被淋了大便,十分颜面扫地,所以气愤至极。不过往胖子身上浇大便可不是老薄指使人干的,黎胖子要报一便之仇也应找现任领导人去。敢问黎胖子要不要编个习近平的段子试试?看有没有人砸了它的杂志社?呵呵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演藝界的不是都有陪吃、陪睡價碼?
人间正道是清蒸 发表评论于
无风不起浪,为什么总是她和这些丑闻纠缠在一起。不过又能怎样,现在是笑贫不笑娼,何况人家又睡的那么贵,鸡界楷模
东边来个喇嘛 发表评论于
只要责令一周刊拿出事实证据或消息来源,拿不出就是诬陷诽谤。

台湾法院估计偏袒的成分大一点。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不过卖逼能卖三十个亿也是势力啊,一般失足女士做不到的,章子怡是鸡中之鸡。
随便回 发表评论于
壹周刊的消息来源是哪里呢?道听途说就能写新闻?打过电话对方没接就能印出来了?直接写ISIS头目死了,截稿前打个电话人家头目没接,你就能理直气壮说查证过了?你写的就不是假新闻了?

如果你有确实可靠的消息来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堂堂薄熙来也花这个冤枉钱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这逼贵了
SEXML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人也值一千万,倒贴钱我都不干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报道内容可受公平”说明所谓上床之事并不确定。而且也不表明报道者可以籍此胡说八道。否则诽谤定罪怎样定义?既然所言之事并不确定,那么“记者已尽查证义务”就是乱讲。这实际上反映了单凭记者嘴巴上说,糊涂法官予以认定和背书的混乱法庭认定过程。
jerry8888 发表评论于
当然要告,否则税务局来查税。
小矛 发表评论于
壹周刊如果标明了引用的出处,那章小姐应该去告原文发表的机构。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有啥好啥的?老温271都没告。
秦城典狱长 发表评论于

国际章告勃起来? 这哪对哪啊!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给章子怡3000万肉金的徐明死了,睡了几次,打了多少炮,只有勃起来与章子怡心明肚知。
加成 发表评论于
自取其辱啊!
周游列国逍遥人生 发表评论于
还真的有脸告啊?
南城胡同串子 发表评论于
台媒造谣,绝对造谣,怎么可能收钱了?!肯定免费的!
wenxuecity13 发表评论于
诽谤!恶意诽谤,每次最多才收了1千块,没有万。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在台湾告岛民要能赢就怪了。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每次1,000万元。。。。高价
Humbert 发表评论于
当然要告报馆了,说她每次拿壹千万,税局追起上来怎么办?
别胡扯 发表评论于
地球上最无耻的媒体就是一周刊了!
wenwen66 发表评论于
这有啥可告的?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