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留學生觸犯法律就會受到懲罰。(美聯社)
目睹庭審後,人們應該從中吸取教訓。(美聯社)
12月9日,洛杉矶中国小留学生凌辱案的听证会又开庭。当天法庭冷清,只审他们,所以很快。我刚到五楼法庭,听证会已经结束,每次听证会都不会超过五分钟。我向律师请教,才能弄明白开庭的意义。他们于今年3月被拘捕,审过两次,7月、9月、10月和12月都开庭听证,他们父母为此成了空中飞人,一年中飞来好几次,在法庭与儿女短促见面,这种煎熬,令人同情。
主犯翟云瑶来自上海,据说父亲是公安局的高官。今年3月,因一张冰淇淋帐单等小事与刘同学发生纠纷,于是她约了杨玉菡等十几个人在洛杉矶罗兰岗凌辱她人达五个小时。她的男朋友张鑫磊负责开车送她去现场,按照美国法律,他也属同犯。
事后翟同学还威胁对方:“你不要报警,我们局子里有人。”这半年的监狱生活,她显然胖了很多,过去上庭她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当天她转身退庭时,用黄色文件袋遮盖了背后的手铐。她的母亲衣着贵重,到场坐在听证席上,一身雪奈尔香水味袭人,看起来是个斯文高贵的女人。
无论如何,我也看不出这个疯狂的女孩有这样低调的妈妈。她从来不跟记者说一句话,总是躲著一闪而过。也许,他们以为这样做就可以保住一些面子。 据说那个长发遮面的女生杨玉菡就是动手用香烟烫人的同犯,出庭好多次了,从来没见过她的家人。
她出场时,总是用长发遮住脸,似乎是个害羞的女孩。而今天,她转过身来不断地向门口张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人,第一次露出了圆圆的脸。可是她的家属依然没有出现。她今年19岁,是此案中年龄最大的女孩。她们的律师费都是已经超过20万元。可以估计,此案子可以帮律师付清学费,还可以买栋房子。我看那个华裔律师是具备幸灾乐祸的眼神的,其实有没有律师是一样的,法官会依法判罪的。
那个为女朋友开车的张鑫磊,他染过的金发长了,已经夹杂在乌发之间,他双手被反铐著离开法庭。不知道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的状况,是恨还是痛。他们来自中国深圳,每次他的父亲总是穿戴整齐到场,母亲的指甲修的很亮丽,吸引人眼球。据他父亲说,已经花了20万美元的律师费,一栋房子卖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案子。变卖家产救儿子的做法在中国是正常的,但我认为在出国之前,要让儿女知道怎样尊重人和尊重生命,要让他们知道美国的法律不是儿戏,那才明智。
张的父母说,美国律师不负责任,常常连案情搞不清楚,也很少跟他们接触,也许案子接太多。他依然认为儿子无罪,儿子说要把官司打到底。他来美国不到两年,说是一个朋友在美国买了房子,约他们一起来美国读书。父母就让未成年的儿子独自来美国留学。目前,他在监狱里已被关押九个月,高中也无法按时毕业,还面临着更多的牢狱日子。这样的留学代价太大。
不过,在美国就算入狱依然不受歧视,照样可以开创新生活,如果他能继续留在美国,重新开始努力学习,将来也许会是一个好律师呢。
在法庭门外,我们见到杨玉菡的律师,他说今天的听证会上没有达成认罪协议。1月5日再次开庭,翟云瑶和张鑫磊换了律师,1月5日新律师全体到场。那将是最后一次认罪协议听证。如果不成,就要进入陪审团程序。
认罪协议的初步判决是:翟云瑶13年8个月;杨玉菡10年;张鑫磊6年。自从他们被抓的那日起,在监狱中的日子一天算两天。所以,他们已经在美国监狱待了18个月。这可以抵消判决刑期。
律师说,只要其中两人签了认罪协议,法官也可能会认定判决。他认为进入陪审团听证,风险很大,因为警察收集的证据很周全,难以推翻。不过就算判了刑期,还是可以打八五折的,我听着奇怪,监狱也有折扣券?据说是加州监狱人满了,节约开支就给刑期打了折。这样省我们纳税人的钱也好。
我想,失去自由的惩罚不轻松,这种教训够深痛的,人生苦短,外面阳光灿烂,人生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生活要享受。知道牢狱之苦,谁也不会再想进去的吧。1月5日,她们又将经历一次法庭,这些日子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我很同情他们的父母,这样伤财伤神是为了什么?
如今中国有钱人把孩子送到美国留学当作时髦,而殊不知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出国独立生活是不负责任的。美国有成熟的社会制度,有强大的法律,人人平等,是人尽其才的好地方。但由于文化差异和新闻封闭,中国很少人真正懂得美国。而未成年的孩子成长中最需要的还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美国留学”这样的虚名。
“教育是最大的失误。”这是邓小平先生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