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也要讲党纪 “朋友圈”也别“妄议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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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纪委机关报载文批评一些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时的任性,包括妄议中央、造谣传谣等。中纪委要求干部在虚拟网络守住底线。

《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7日刊登题为《微信使用莫任性》的署名文章,指在微信上出现了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苗头,称这是一股值得警惕的暗流。

这些触碰纪律底线的行为从在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到在微信群发放红包拉票贿选,再到利用微信造谣、传谣。

文章称,近年来各地查处了多起换届选举期间发放微信红包贿选的案件。文章还例举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公然否定一国两制,后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

2015年颁布的被称作史上最严厉党规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为被禁止的行为。

《纪检监察报》强调,由于微信的转发功能,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根本无法想象。看似私人空间的朋友圈,更多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有的党员干部虽没有在微信上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却在微信上有意无意地传播谣言。

微信--最后的妄议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对德国之声表示,中国当局目前对微信正在实施严格管控,大量的微信群和个人微信帐号被封,他本人就是其中之一。周孝正分析,其背景一是即将召开的中共19大,一是流亡美国的富商郭文贵在社交媒体上对包括王岐山在内的中共高层的爆料。

大家都不敢说了。周孝正指出,微信言论已经明显受到钳制,这种现象非常恐怖 。如果涉及到向国外媒体发表意见,更是会冒极大的风险。

《纪检监察报》文章要求党员干部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虚拟网络,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守住底线,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浙江、天津等省市已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行为规范,给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明确了要求、划出了红线。

人民论坛网的相关文章还刊出了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建议包括,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信息不能发,通过朋友圈单位工作分组也不行;不要使用自己的照片作为头像;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作为昵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在北京检察院反贪系统轮岗的女士介绍说,她此前所在单位以及现在的岗位早就对在职人员使用社交媒体有纪律要求。由于微信已经成了最普遍的通讯工具,完全不使用显然不可能,但在主动发声以及转发点赞等操作时,她自己会特别小心,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她只使用风景或卡通图案做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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