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坛大佬,周末好!想借宝地请教一下驱赶房客的相关问题,坐标GA
房客7/1刚搬进来,8月份的房租天天催,催3-4天他能付250,到20号8月份房租还欠1000多。没办法,只好申请dispossessory affidavit。Affidavit 8/29送达以后,他用Zelle付了部分的钱(欠款和late fee,不肯付我要求的dispossessory fee),于是我拒收了他的Zelle付款。过了7天GA 规定的answer deadline, 他没有回复法院,也没有付我罚款(欠款我拒绝接受了),9/6我就去法院申请了writ possession,听说10天左右才能拿到。
昨天和今天房客不停打电话和发短信说他愿意付dispossessory fee和9月份的房租,让我上门去拿cashier check
但是这个房客把我弄怕了,刚搬进来第二个月就在搞eviction, 我在一个月跟他催房租的痛苦比前面五年对付其他房客的痛苦还大,所以我铁了心想赶他出去。
我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大佬:
1.我有权利拒收他的付款吗?在dispossessory affidavit里我demand 欠款, late fee和dispossessory fee。但这是我几周前的要求了?
2. 要是他强行往我银行里付钱我怎么办?除了Zelle, 我原来还给过他银行转账的信息
3. 在房客那边,我该直接告诉他我拒绝接受付款吗?现在我躲着不回他的电话和短信。我怕告诉他以后,他会阻挠writ possession的进程
4. 要是这次接受他的付款,大家觉得他以后再犯的可能性大吗?他的信用分只有500多,当时租给他是有点着急
第一次碰见坏房客,所以问题比较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