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拥有2700万辆以上的机动车辆。据美国官方统计, 在美国的土地上每天平均每400机动车辆中就会有一辆车发生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美国2003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接近40000人。在全球仅次于中国的102000和印度的84000人。美国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死亡超过了历次战争死亡人数总和。鉴于此,美国于1964年颁布《城市公共交通法》。1966年,约翰逊总统提出《国 家交通和汽车安全法》。1970年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扶助法》。交通法还为公共交通提供了补贴保证,政府通过税收、票价补贴、公交优先等政策促进公交的发展。2003年10月3日美国公路交通安全局(The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公布的交通安全救护基金数额已经超过8600多万美元,每个州从5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不等。 对于道路交通管理,美国各州都有各自的法律,但对于“饮酒严禁驾驶”的规定是一样的,处罚程度与方式也并无太大差异。很多州对于酒醉驾驶者都是直接送进监狱。加州规定,如果酒醉驾驶并在10年内重犯,可以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金,并吊销驾照一年以上;只要检验证据达到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基准值以上即为该犯罪成立,或者依据警察对当事人的外观行为表现之证词,亦可判决有罪。 我的体会,美国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处罚是恩威并重,罚款与教育并行。1989年,我在俄亥俄读书时,就经历过两次超速违章。两次超速行驶,都被警察碰到,处理的结果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一次是在1989年过中国春节,在美国是大年三十的夜里,我和一大帮中国同学在一起包饺子过春节。几十个中国学生和家属在学校的国际学生联合会的大厅一起热闹。等折腾完了都半夜两点多了。 那时天气还比较冷,我哆哆嗦嗦的开车回我宿舍的路上。在穿过学校的一条叫COLLEGE ROAD的路上被一辆警车给截住了。警车的警灯在我后面一闪,我乖乖的停车在路边,一脸的茫然,还一脑子的纳闷儿,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儿。一位中年警官先生走过来对我说:“您好先生,您的车在限速每小时25英里的道路上开到了每小时40英里,您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我是第一次被警察拦住,也就实话实说:“我在学校的国际学生中心过中国的春节,回家时太晚了,就没有注意自己的速度,真对不起。” 警官说:“这个不能成为您超速的理由,请您出示您的驾驶执照,汽车保险单和汽车行驶证。” 我乖乖的把警官要的东西全给了他。警官说:“请在车中等侯。”然后就拿着我的文件回到了警车中。几分钟后,警官回到我的身边说:“请您按照如下地址和时间去面见法官,法官将跟据我的报告和你的申诉来判决你是否有错。希望您今后遵守交通规。” 然后就给了我一张传票。 传票上清清楚楚写着,六周之后去见法官,由法官来判定我是否违章并定夺罚款事宜。 我那个郁闷呀! 六周之后,我穿戴整齐,按时到了当地的交通法庭上。那里还有不少人呢。 等轮到了我, 穿官服的法官看了警官的报告后对我说:“XX先生,您于X月X日XX点XX分在XXX市XXX路上,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在每小时25英里的速度限制下开车。当时的执法警官THOMAS QUARTERMAN 用雷达探测器记录了您的行驶速度。警官THOMAS QUARTERMAN 在本市有14年的工作经历。本法官认为,警官THOMAS QUARTERMAN 报告属实,您违反了本州的交通规则的XX款XXX条,您认罪吗?” 我能说什么呀? 错就错了,认了! 我对法官说:“尊敬的法官,我认!” 法官又说:“根据俄亥俄州的州法XXX款XXX条,您将被客以75美元的罚款,罚款将用于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教育,您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困难吗吗?”(现在的罚款额度为175美元了) 法官又说:“鉴于您是第一次违章,您可以选择直接交纳罚款或者是在四周之内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您如果是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我可以豁免您的75美金的罚款。” 我当时只是个穷学生,75美金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字,我当然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了。 我对法官说:“我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 法官说:“好吧,请您在四周内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以后别再违章了,这里是美国,开车要遵守规则。” 法官签署了文件,就让我走了。 接下来就是约定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的时间。由当地的安全驾驶学校主办的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一般都安排在晚上。我约了一个没有课的晚上。交了12。5美金的上课费,就开始了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 教室是一个相对简陋的地方。主讲的教官是一个和蔼的老头儿,他介绍说,他叫BILL CONIBEAR,在这个城市当了35年的警察并有15年当警察局长的光荣。现在退休了,是义务到安全驾驶学校来给大家讲课的。 顿时,我们对他素然起敬。 BILL 讲课讲的的很生动,讲了不少故事,也向我们提了不少问题。违章的同学们也都依次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都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在这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钟有30分钟我们观看了有关车祸的录像,一段段惨不忍睹,惊心动魄的录像,大都是由于超速行驶所引起的。 最后,BILL CONIBEAR 警长给我们每人一份考试题,考完试,我们每人拿到一份有BILL CONIBEAR 警长签署的毕业证书。BILL CONIBEAR 警长将我们每人考试的卷子送往当地的 DMV(交通管理局)做为参加了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的记录并存档。 这种惩罚与教育并用的方法非常有效。接受了教育的违章司机大都会谨慎驾驶。如果是第二次超速,就只有接受罚款了。第三次,罚款和教育都要实行的。 第二次超速是在1989年的夏天。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去看一位教英文的美国教授MS。P。 MS。P的家离学校有大约40英里。 我们在P教授家里吃完饭回来的时侯也是晚上了。在回来的路上,一位女同学肚子疼的不能动弹,我在6号公路的每小时55英里的最高限速下开到了每小时75英里。超着速开了还不到5分钟,就看到后面的警灯闪烁, 离我越来越近。 我心想不好,只有PULL OVER,停到路边。 警车用大灯照着我,一位年轻的警官走过来,用手电筒照着我,还没有等他开口,我就说:“我有个朋友肚子疼,我要送她去医院。” 警官用手电照着后排座位,只见那位同学表情痛苦,脸上留汗,靠在另外一位同学的身上。 警官问道:“先生,您知道医院怎么走吗?” 我说:“不知道,我想按照路标走,找不到再问(美国的路边上,都有指引你去医院的标牌)。” 警官说:“先生,这样吧,你跟着我的车,我带你去医院,不过,要小心开车。” 那位年轻的警官转身跑回他的警车,开着警灯,鸣着警笛,一路呼啸。我跟在警车的后面也是一路狂奔。感觉到速度很快, 我顺眼瞟了一下速度表,指针都到头儿了。(我的车最高时速是每小时85英里)不一会儿,警车就带我们开到了医院。 我们把同学送进了急救室。 我回过头来感谢年轻的警官。年轻的警官说:“这是我应该的,不过,下次如果不是紧急情况,你就不能超速行驶了。” 我连连点头。 在美国,如果你不违规驾驶, 一辈子也没有人理你。 一辈子也没有警察检查你的驾驶执照。但是如果你违反了交通规则,你就逃不过惩罚。你得了罚单如果不交,就会有追加罚款。 这种追加罚款的额度会在DMV每一次给你寄来的罚款通知上写个清清楚楚。 如果还不交,那你在每五年更换一次驾驶执照时就会遇到麻烦。但是,美国大多数的州对违章司机, 尤其是第一次的违章司机采取教育为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