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性取向和性认同的一种新的家庭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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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性取向和性认同的

一种新的家庭分类

 

【按语】本文的论点显然是超前於时代的。不但现在,就在可预见的未来,也未必有一个国家、一种主要的宗教会全盘接受本文所陈述的种种。既然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一种宗教在法律上或伦理上能全盘接受本文所创议的分类,因而本文也就不是针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宗教、任何一种文化的。事实上,这篇文章是十多年前写成的,只是对已有情况的一种客观综合,并未来的眼光提出一种系统的、人道的、求同存异的、平和相安的、"皆大欢喜"的、理想主义的解决方法。而且,本文的主要观点,以不同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数度发表过。

 

第一次是发表在美加发行量最大的中文报《世界日报》上,当时由薇薇夫人主编的"家园"版、由我和蔡勇美教授主持的"两性社会学漫谈"专栏,於198831日、18日、25日到47日、13日分五次连载过。

 

第二次是在美国新奥尔良市举行的"1989年美国全国家庭关系理事会年会"1989National Council On Family Relations Annual Conference),主力者审阅并接受了此文,由一位性学教授Judith Auerry和一位精神病医师Laura Post联名代表我去参加了大会并提出这一论文。

 

第三次是收在由台湾著名作家、出版家曹又方女士主持编辑、出版的我的文集《你想知道而不敢问的事》(1992,方智出版社,台北)中。

 

第四次是199210月在义大利罗马举行的"人类性交的意义的进行hua国际讨论会上,这是由美国福特基金会主办的一次国际多科学专题讨论会,邀请了包括梵蒂冈教廷在内的数十个国家的50位专家与会。应邀赴会的华人有潘绥铭教授和我。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用新知识、新观念来影响和改变梵蒂冈教廷对性、生育、婚姻和家庭的保守态度。在最後一天讨论"家庭幸福与性"时,我系统地讲了这个家庭的新分类。由於与会成员来自多国、多方面,不少是宗教界人士,所以我一开头便申明"我在此不代表任何国家、任何文化、任何宗教、因此也不想冒犯任何国家、任何文化、任何宗教,而只是在陈述事实∶既然要讨论家庭幸福与性,自然要看看世界上实际业已存在的有些什麽样的家庭形态,不管你是不是认可,但确实已经存在著。"大大出乎我的预料,这一大胆的新分类,不但没有受到批驳(那个会上有很激烈的论战),反而得到不多见的热烈掌声,甚至会後有十多位与会专家跑来和我握手致意,有的还很认真地说∶谢谢你作了如此的一个发言。"我真为这种国际会议上的互相尊重学术自由的良好风气所深深感动。

 

第五次是我1993年访台时,在台湾大学医学院的演讲,讲的也是本文的内容。然而,以学术论文的形式用中文全文发表,还是第一次。

 

本文是根据我和迪娜安德鲁斯在1999年修订的英文本,由深圳康宁医院陶林医师译成中文的。

                                

                                [摘要]

婚床(换一个说法即婚内性生活)通常是定义一个家庭单位的最主要的和具有内聚力的因素。所以,本文将只按照人们的性生活的方式来提出一个新的家庭分类的逻辑系统。通过这种分类系统,我们认可并包容家庭的任何一种形态。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面。假如要做到完全地理解"家庭价值"的真实涵义,我们便能做得更好些,能够接受并把各种家庭形式,都纳进我们的社会结构系统中去。按照各种家庭类别出现的频率,我们将依次陈述以下六种家庭形式∶异性恋家庭、单性家庭(单亲父母)、同性恋家庭、双性恋家庭、变性者家庭、无性家庭。每种家庭类别之间是明显不同的,每种家庭类别中又都有种种变式。虽然有少许家庭是以上两种家庭类别的混合体,但我们的家庭分类是依据目前他们占优势的行为表现。

 

 

依照传统的观点,家庭这种社会现象是婚姻的结果,而婚姻能够生儿育女。直到现在,在大多数国家,性行为与生育子女仍然被保留为是婚姻内的事(其他,如"经济生产""教育"等等都不再是从属於婚姻了)。这种观点得到了法律、宗教信仰和民众意见的支援。对家庭的社会控制的原动力和动机就是要控制性行为。

 

传统的家庭概念是一组有血缘关系或者由婚姻联结起来的人。但实际上一个家庭单位可以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婚姻关系,没有子女,甚至没有性行为。广义的家庭概述就简单多了∶一个家庭是一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其成员彼此相属的感受,并且在一起有过较长的一段时间。然而,彼此承担义务的性关系通常乃是定义婚姻和家庭的主要的结合聚力。

                                

家庭向来分为核心型、混合型和扩展型。虽然""是家庭的主要而本质的属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家庭的关系分类是依据""的,或者说依据性取向和性认同的。我们并不是说∶家庭应该是怎麽样,而只是陈述∶家庭实际上这样存在著。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男性同性恋、女性同性恋和其他类型的家庭形式已经进入我们的视线,他们开始从隐蔽的存在中走了出来。你可以认识或不认识、接受或不接受这些家庭类别的变种形态,便它们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目前已经存在,或许永远要继续下去,这就需要一个按照性取向和性认同来划分的家庭分类系统。

                                

阮芳赋教授在美国和加拿大最大的中文报《世界日报》的专栏"两性社会学漫谈",於19883月和4月,以系列化文章连续发表过本文的初稿。在这里,我们用英文,在学术上,更全面地引述和解释了阮芳赋的家庭分类新系统。本文按照性取向和性认同,把家庭分类为以下六种类型及其多个亚型。我们是依据各种家庭类型出现的频率来排列的∶

                                

?异性恋家庭

        A.一夫一妻制家庭

            ?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序列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B.非一夫一妻制的异性恋家庭

            ?排外的非一夫一妻制的异性变家庭∶

                  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西式的集体婚姻,

只在内部才允许有性关系的"大家庭"

"多元亲密关系",等等

            ?不排外的非一夫一妻制的异性恋家庭

                  婚外性行为、

开放婚姻、

交换配偶

        C.形式上的异性恋家庭∶

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但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是异性恋者

            ?半异性恋家庭∶夫妻中有一方是异性恋

?假异性恋家庭∶夫妻双方都不是异性恋

?单性家庭∶一个成年人带一个或几个孩子生活

            ?女性单性家庭

            ?男性单性家庭

?同性恋家庭∶

            ?"一对一"同性恋家庭

            ?非"一对一"的同性恋家庭

?半或假同性恋家庭∶

一方或双方是双性恋、无性行为者、非异性恋的变性者

            ?双重同性恋家庭∶一对男性同性恋和一对女性同性恋                                ?无性行为者家庭∶宗教夫妇、团体、或性功能障碍的人

            ?完全无性行为者家庭

            ?半无性行为者家庭∶一方有在外的性行为

?变性者家庭∶

            ?半变性者家庭∶

                一方是术後或术前的变性者,他方或许是异性恋、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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