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轱辘话儿话红楼 (5)------秦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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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先生将现代红学研究划分为如下几个分科:曹学----研究曹雪芹的身世和曹家的历史;版本学----研究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众多的 [红楼梦] 抄本,刊本和印本。如:脂评本,程甲本,有正本,等等;探佚学----研究续书真伪及曹雪芹在八十回后所写的故事;脂学----研究脂砚斋何人和脂评。这四大分支,基本上不涉及对小说本身文学性,思想性,历史性和政治性的研究。所以,有人用“楼外红楼” 来形容当今的红学,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我并不赞成这类批评。首先,我认为从“红学”这块招牌挂出的第一天起,它就是以一个完全不同于纯粹文学研究的边缘学科的面目而面世的。它的确是着眼于楼外,去寻找和研究有关楼内的故事。所以,它本身就是一门探佚学。其次,其实没有任何人能比红学家们更深入到楼中了,他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对比各个版本的异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做工之精,研究之深,叹为观止。第三,对楼内的研究,是离不开楼外研究这个基础的。从来就没有过纯粹的“就书论书”的研究方法。正是由于红学百年对“楼”外研究的许多成果,才使得更多的人喜爱 [红楼梦],才使得当今以红楼为题材众多的文化,商业活动得以蓬勃开展。我们总不能一边享受着由红学家辛苦而得到的收益,一边又去指责他们的研究“不务正业”吧。 这是个开头,现在书归正传,继续我的车轱辘话。红学分为四大支,我们以前只讨论过曹学和脂学,对探佚一部,从未涉及。在我看来,这探佚学其实应该是属于 “楼内红楼”的,因为它所涉及的是红楼中人所未知的故事。把探佚和版本研究结合在一起,对曹雪芹的写作过程和红楼的成书及流传过程就会有更多地了解。[红楼梦] 经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后,有些故事变了,人物结局也变了。从第五回“梦游太虚幻境”的册子和曲子中,可以看到许多人物的结局。如探春,“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远嫁了。续书基本保持了原始构想。但有些在续书中改变了,如湘云,“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续书没搞懂意思,写歪了。这些可以理解,因为续书是别人写的。而不能理解的是雪芹自己写的也会出现前后矛盾,最明显的就是秦可卿和她的死。 第五回,秦可卿的册子是在高楼上一个美人悬梁自尽,判词曰:“情既相逢必主淫”。曲子是 [好事终],讲“画梁春尽落香沉,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宿孽总因情”。所以她应死于上吊,原因是淫乱。大家记得焦大骂的“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骂谁呢?公公和媳妇之间,在宁国府,除了贾珍和可卿,还会有谁呢?总不能怀疑到贾敬和尤氏吧。可书中却从来没有正面写过贾珍和可卿的淫事。对可卿的死,雪芹用了很多的笔墨写她的病,她吃的药,然后突然就死了。死后,书中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更有个丫鬟,为可卿“触柱身亡”,书言之:“此事更为可罕”。为超度亡灵,九十九个道士“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打十九日解冤洗业(孽)醮。再看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因而,人们怀疑曹雪芹在写这回时,试图写一件很重要的事,却又不敢直写,或不能直写,就出现了人物结局上的矛盾。 一九二七年经胡适而发现的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又名 [甲戌本],将这个疑案的真相揭开了。这是红学研究在探佚部分的极大收获。在 [甲戌本]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有以下的脂批: 在“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处,脂评批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点出天香楼之事,原是不该写的; 在丫鬟“触柱身亡”一侧,脂评批道:“补天香楼未删之文”。再点天香楼,并提及未删之文,看来在成书过程中,有一部分被删掉了; 在“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一侧,脂评批道:“删却,是未删之笔”。再次提及删文,是未删之文; 回末,脂砚斋写道:“‘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姑赦之。命芹溪删去。” 这段回末总批,尤如石破天惊,把人们多年对该回的猜测和怀疑,解答得淋漓尽致!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批语的含义。首先,第十三回的题名应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现名“秦可卿死封龙禁尉”是在做为长者的脂砚斋命令下改变的。仅从名字上看,用“天香楼”来对“宁国府”比用“龙禁尉”更贴切些。在这个题目下,我们大概可以猜到原书被删去的情节。秦可卿淫乱天香楼,那个丫鬟看到了她不应该看到的事情。可卿因为被丫鬟撞破,羞耻交加,投缳自尽了。而丫鬟因自己的无意,导致主人身亡,还怎能活下去呢?也只好一死了之了。 其二,“作者用史笔也”。所谓史笔,秉笔直书也。雪芹原意应是用此回直接写出他所知道的有关自己家族或周围人物的隐事。其用意为何,我们是不得而知的。但作为长者的脂砚,却不允许他将家族或朋友的丑事直接了当地用文字表达出来。这其中的难言之隐,也是我们无法得知的。只是因为“魂托凤姐为贾家后事的两件事”,确实是这位批书人想借小说说出口的,才保留了此回的部分内容,却删了有关天香楼的细节。雪芹也只好给可卿另一个可以接受的死因。 其三,作者与批者的关系。 批者有权命令作者按批者的意志去修改自己的著作,并以老朽自号。显然他与作者的关系是很深的,应该是作者的长辈。脂砚斋在红楼创作过程中的作用可见一斑。在所有脂评本中,只有甲戌本对第十三回做了如上的批注。所以甲戌本在脂砚斋研究(脂学}上的重要性,在诸脂本中是首屈一指的。 但这里也存在着这样一个疑问:如果脂砚斋并不想雪芹将天香楼的丑事直书出来,而且雪芹也按照他的意志删改了自己的著作;除个别的未删的蛛丝马迹外,读者是无从猜测到作者的原创动机的。那为什么脂砚斋又把已经删去的情节写进能被旁人读到的钞本中呢?他究竟是想隐藏此事呢,还是想张扬呢?从雪芹去世到“有正本”出版,成千上万的读者读过 [红楼梦],成百上千的批家评阅过[红楼梦],除脂砚斋外,无人提到过“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所以如果脂砚斋不讲,它就真的成了历史的隐秘,脂砚斋的最初动机就完全实现了。可偏偏是他自己,在雪芹还活着的时候,把这个天大的秘密捅了出来,其用意何在呢?这个载有大揭秘的甲戌本,抄完后173年,才被发掘出来。在这长达173年的时间里,无人见过,读过这个早期抄本。在任何文献著作中,也无人提及甲戌本的这个“淫丧”之说。这于情理上是否站的住脚呢?同为脂评本的“庚辰本”,在回末的总批中批道:“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即雪芹从来就没有明写过可卿的真实死因。既然如此,从何而来的删却之说呢? 从为数不多的红学史料中,我们又一次面临着相互矛盾的困境。孰是,孰非,只好留待新的发现和更深入的研究去辨明了。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就是无论是曹雪芹从未直接写过,或是写后删去了秦可卿的真实死因,他在如何处理可卿的结局上,是有过前后不同的构思的。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不得不改变初衷,也是有待于更深的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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