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轱辘话儿话红楼 (1)-----曹雪芹的三个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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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一次写的文章中,我曾经讲过红学界为曹雪芹的卒年问题,分为两大观点,一 是以胡适,俞平伯为代表的壬午说(1762),另一是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癸未说(1763)。 其实,近年来还有第三种观点出现,并逐渐被部分红学界接受。这第三种观点则认 为雪芹应死于甲申年(1764)。三种观点,三个不同的年份,代表了从胡适到今天 的红学家,锲乐不舍对曹雪芹进行研究的成果。 先说壬午说,在脂评甲戌本上有这样一句批语,它批在一段其它批语之后,“壬午 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是史料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清楚写明雪 芹去逝的年份和日子。胡适和俞平伯都非常推崇甲戌本和在甲戌本上的批语,因而 壬午说在很长的时间内,在红学研究中占了统治地位。尽管如此,它也有先天不足, 一是由于这是唯一的史料,也就成了海内孤证。二是另外一些旁证,却站在了不利 于它的方面。 曹雪芹生前有几位要好的朋友,和雪芹之间有很深的诗交和酬唱。雪芹逝后,他们 写了一些悼亡诗和怀旧诗等,这些诗也被编进了他们的诗集。如敦诚的《四松堂集》, 敦敏的《懋斋诗钞》等。在这些诗集中,人们看到在癸未(1763) 年,他们邀请曹雪 芹去赏春,他们也去访问过雪芹等等。而再往下一年,即甲申(1764) 年,诗集的第 一首则是为雪芹作的悼亡诗,以后还有怀旧凭吊诗等。那么,作为雪芹生前的好友, 应该不会不知道他已去逝了,再去邀请他赏春的。而且如果是死于壬午,为什么悼 亡诗会编在甲申呢?既隔了整整的一年。持壬午说的人,将此困扰归结于敦诚,敦 敏的诗集不是正式编年纪事的,因此,存在着插编和颠倒写作年份的问题。但这种 解释很明显是站不住的。因此,就产生出了第二种观点,即雪芹应逝在癸未(1763) 除夕,这样就可以解释出现在朋友诗集上的困惑。但白纸黑字的“壬午除夕”写在 那儿,有什么理由去讲壬午是错的,而除夕又是对的呢?又如何去证实“壬午”一 定是错了呢?以周汝昌为代表的这一观点,坚持认为写在甲戌本的这条批语是写于 甲午年,即1774年,这时距雪芹逝世已经11年了,批者很有可能记混了雪芹去世的 年份;而由于除夕是一个太特殊的日子,应该是不会记错的。这就是“癸未”说。 但要知当时的纪年方法并非公历纪年,如 1762,1763等,在数字上有搞混的可能,古 人纪年用天干地支,每年就像有个名字了一样,是不会轻易记错的,而且也鲜有记 错干支的例子。所以癸未说也有着自己先天不足的“软助”。 香港的梅挺秀先生于80年初提出了一个新的设想,即雪芹逝于甲申年初,即1764年。 在脂评甲戌本上的“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之前,尚有另外一句“能 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因为批语中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以往人们总是 从“此书”后断句的。 即: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午八月泪笔。 如果换一个断句方法,则可变成下面的读法: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午八月泪笔。 即把“壬午除夕”这个讲雪芹的死去日子的时间状语,变成了批书人批书的日子, 就像后面的“甲午八月”一样。同时,这样一改,也就把一段批语变成了在不同时 期的两段批语,一段批于壬午除夕,另一段批于甲午八月。 这位批书人(有可能是脂研斋,也可能是他的一个名叫畸笏的朋友),在壬午年的确 批下了不少的批语,时间上分别是壬午春,壬午孟夏,壬午九月,壬午冬月等,所 以如出现壬午除夕,也并不为怪。这样既解释了悼亡诗时间上的迷惑,又保留了对 原批的认同,应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论。这就是“甲申”说。甲申说能站住脚并得 到支持,原因就在于,当人们无法从既存的互相矛盾的材料中找出唯一正确的答案 时,只好求次去寻找可能存在的新解释了。这时考证史料的真实与否,已不再是主 要的诉求,而对史料的解释诠注却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了。长期以来,这也是缺少原 始资料的红学研究的无奈。 说到无奈,“甲申说”确实也有,那就是它必须证实这个分批于“甲午八月”的批 语,是“甲申八月”的笔误-----因为,无论是脂研或是畸笏,都没能活到甲午(17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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