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是深圳最常见的没有风的温暖夜晚。
同阿芳等朋友出去疯玩儿到半夜,他们这帮夜猫子还嫌不尽兴,提议去足浴,俗称洗脚。
我说脚就不用洗了吧,我晚上洗完澡出来的,脚也连带洗过了。再说,我特事儿,怕疼怕痒,不愿意有人抱著我的脚丫子搓挠,回头在紧张出毛病来。众人笑我不解风情,说只要是稍微上点儿档次的享受,我都躲,让人觉得怎么招待我都跟害我似的。
于是阿芳拉我去她家楼下吃烧烤。
“这么晚了,吃烧烤?”我脑子里马上浮现出烧烤的场面,韩国式的,坐定了,先上小菜,把人喂个半饱,好有精神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烤那些个大骨头,不容易熟,特累胳膊。这么宵夜法,还不得宵到天光?
“我们明天还上班,都没说什么,你一家庭妇女还不乐意了。走吧,你肯定喜欢。”阿芳已经从当年磨磨唧唧的大面瓜变成了现在爽性的女强人,并不由得我反对,就把我塞进了车子。
难怪她那么有信心,原来是街头的烤肉摊。
就像每个城市在不同时期都曾兴起过的烤羊肉摊一样,架著长方形的碳炉。只不过上面的东西丰富很多,除了羊肉,鸡翅,鸡胗,鸡心之外,还有茄子,豆腐干,豆角,韭菜,牛丸,种类繁多,都是用细长的竹签子穿着,在碳火上烤香,放在边上没有火的地方,就著碳的余热慢慢再煨一回,类似老火汤水滚之后的那种煲法,同时洒孜然和辣椒,让辛香渗到骨头里去。而最后再回到火上去简洁地一烧,是用火力把有的没有的,食物、调味、气氛,一块儿揉一把,才能热热地递过来,便不是一般的香嫩。
摊子孤零零立在午夜的街角上面,借著一点路灯光,本来是默默的,就因为炉子上这些冒着热气的吃食,给这个角落烤出好多热气来,让我联想起很小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父母领著我在北方寒冷的街头,坐在临时支起来的早点摊上吃豆腐脑和油饼,旁边就是摊贩蒸小笼包子的炉子,弄得包子们冒著热气,穿过竹笼子钻出来,再早再冷都不会让我感到难过。
阿芳趁我回她家撒尿的工夫,点了东西,叫老板摆好一圈砖头高的小塑料板凳,中间一张是放吃食的。
等我转回头来,只见我的朋友们已经围成一堆,昏暗里全然分辨不出他们人模狗样穿出来的阿曼尼、范思哲什么的,坐著或者蹲著,一人拿一串东西在吃,辣得直嘶哈,除了衣服,简直就又变回大学的时候翻墙出去就著烟屁吃炒田螺那帮浑不吝。
“你们也忒不够意思了吧。不等我就开吃!”
“要趁热吃。有你的,别急。”
“要啤酒了没有?”
“让老板派伙计去买了。”
说着,朋友递了串烤豆腐干过来,特辣,过瘾,更想透心凉的冰镇啤酒。
“会不会太晚了,卖啤酒的小店都关门了?”
“不会的,还早。”
“不早了。你没看就咱们几个跟这儿吃?”
“你等会儿就知道了。”
我们坐著,聊著,吃着,不知不觉间,周围竟然多了很多人,有坐著吃的,有站著排队等吃的,还有买了钻回车上边开车边吃的。刚才还冷清的街角,突然醒了似的,热闹起来。
原来深圳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呢。
“真好,”我忍不住感慨。
“好吃吧。”
“好吃!在美国哪儿能吃着这么解谗的东西?有时候不远千里地去趟唐人街,也不过是吃顿相对来说还算地道的中餐,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
“你们真可怜。”
“我们算不错了。最可怜的是住在小地方的那帮同胞们,方圆几百里狗不拉屎鸟不生蛋,拔拉来拔拉去就两个半中国人。别说好的中餐馆,连自己做,都找不全调料,花生酱愣当芝麻酱使。”
“那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说着,我把签子上最后一束韭菜塞进嘴里,伸手去抢新送上来的茄子,同时伸手的朋友都迅速地将他们的手收了,不敢跟我这吃了若干年花生酱的可怜同胞争抢。我被众人宠著,每一样东西都吃遍了,还不收手,硬是又撑著要了一跟烤香肠,就著最后半瓶啤酒给吃了,才拍拍肚子说饱饱。
阿芳笑言,还说不来,来了比谁抢得都欢。
“你可没告诉我是露天的这种,啤酒还能对著瓶子吹。”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街头,吃了满地的竹签子,喝了一长排啤酒,还说了好多好多开心的闲话。究竟说了什么,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是记得,没有一件说到的事情是不开心的,连细碎的夜风都在温柔地听。
当晚回到家,已是凌晨三点。一路回来,发现街边的饭铺酒肆还都灯火通明,客人如潮。快要到家的时候,经过爱国路的春节花市,竟然塞了很久的车。逛花市的人们摩肩接踵,在灯光与鲜花之间流连,呈现给我一个久违了的不眠的都市之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