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洋插队 餐馆打工篇

首先我得说,我是一个俗人。有七情六欲。写北美洋插队札记,主要就是想留住自己的一些记忆,免得真到了想记记不住的年龄,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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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对来北美的留学生、学者及其它人来说是个即熟悉而又有感受的字眼儿。在餐馆打工又几乎是我们的第一个选择。大有“不打餐馆,没到美国” 的味道。咱是俗人,也自是不能例外。



 



刚到美国第一年的假期里,为了攒钱接老婆和孩子早日出来,我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中国城的一家餐馆去作跑堂的(BUSBOY)。之所以要大老远地跑到中国城去打工,是我在心理上一时还没有准备好。您说,一个在国内就已经有了博士学位的人,跑到餐馆去做识几个字就能干好的BUSBOY,这脸上着实地挂不住。学而优则仕,我悠到餐馆作起跑堂的来了。这生活的落差也太大了点。好在中国城这地方,离学校比较远,又是餐馆林立的,自认为是遇见熟人的机会小一些。



 



在餐馆打工又以送外卖的最挣钱,收款员挣得也不错。可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这家店几乎没有送外卖的机会。客人都是来堂吃的。老板说好,一个月给九百美元,不参与小费分成,一个月干三十天,每天十一小时。平均每小时只有两点七三美元。黑是黑了点,可谁让咱那时没有身份呢。再说了,九百美元,够我三个月的生活费了。干!再黑也干。



 



见完了工,就按老板的要求,去置办了白短袖,黑马甲,黑裤子和工作靴。这还什么都没干呢,就花了我三十美元。那个心疼劲儿,就甭提了。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我第一个来到店里。按老板娘的吩咐,拖地板、抹桌子、铺桌布、摆刀叉、烧开水、冲厕所。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做完了老板娘交待的活。这时,其它几个活计也陆续来了。看着别的活计在一旁站着聊些什么,我也凑上去,想跟他们打个招呼,顺便喘口气。



 



这边我人还没有直起腰来,就听那边的老板娘在一声吆喝“嘿,你,BUSBOY。到下边的厨房去看看,有什么菜要帮师傅准备的。”。



 



我这才知道,这开单的(WAITER/WAITRESS)和跑堂的敢情不是一回事。在店里,跑堂的地位最低。谁都可以指挥我这跑堂的。而且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因为还不到客人吃午饭的时间,厨房里的人都在忙着做准备。有洗菜切肉的, 剥虾杀鱼的。 点心师傅把头天做得 的各式点心重新上笼屉蒸。灶头师傅在炸鱼炒肉。烧烤师傅在准备新的烧肉、烧鸭、油鸡等等。我站在若大的厨房里,大有“老虎吃天,没地方下爪子” 的感觉。有几十秒钟没反应过来该作些什么。



 



“嗨,你是新来的?” 一个茭瓜脸样的人高声向我喝问。



 



“嗯” 我木呆呆地答道。



 



“你没有做过BUSBOY是吧,不知道要做什么吗?” 他又问我。



 



没等我答话,他扭头就对着另一个人吼道 “这厨房的领班,不知道该怎么教他吗?这他妈是你的事情。你不管,等着炒尤鱼呀。”



 



“你先把这箱油菜拣了洗净吧” 厨房的领班过来给我交待了一下。“那是大老板,不常来。你要机灵点。” 他又悄声地对我说。



 



我手头的油菜还没有弄利索,又听楼上的老板娘在喊我。“BUSBOY,客人来了,你该上菜了。所有的菜你都要从厨房用电梯打来上,懂吗。他们WAITER再端给客人。”



 



“好”我一边应着,一边把厨房做好的菜放在专门的电梯里。



 



我的另一个任务是把客人用过的餐具用电梯送到楼下。那里有专门的伙计管洗碗。就这样我,楼上楼下地跑上跑下,一直忙到下午两点左右。这时的客人很少,是我们这些打工仔吃午饭的时间。吃完饭,没有客人时,我还得和WAITER们坐在一起包馄饨。只有这时,大家才有时间说几句话。



 



他们告诉我“老板娘一般下午不来,她要去做美容,或者打麻将去” 。



 



“你为什么要到中国城来打工?懂英文的人一般都不到这里来干。中国人一混好了,就搬到外州去了。”



 



下午六点到八点半是餐馆的黄金时间,我又象上紧了发条的闹钟,玩命地转起来。浑身上下整个一个湿人。遇见人手不够或是来个老外什么的,我也上去支应一番,也象WAITER一样开个单子。时不时的还要被经理,WAITER指挥得跑西颠东,帮助清理餐桌,给客人上茶、倒水、开门迎客。



 



忙到晚上九点,客人又见稀少了。厨房才有时间弄几个菜给大夥儿吃晚饭。通常鱼、虾和烧烤老板是舍不得让夥计们吃的。但是我看见很多夥计背着老板偷着拿。经理和领班一般都不太管,甚至还帮着望风。基本上是,老板愈藏着揶着的东西,夥计们就愈是想方设法地去偷到。



 



后来一来二去的,我也学了样。一刀斩去,一大块脆皮烤肉就被我拿下。我心里想“就说吗,谁让咱遇上了周扒皮呢。我就不会当一回高玉宝。”



 



夥计们私下里没有一个不骂大老板、老板和老板娘的。可大夥儿也是没法子,咱们打工想挣钱就得忍着。



 



一直到晚上十点半,我才能下班回家。在摇摇晃晃的地铁里,我眼前还不时地晃动着老板,老板娘和大老板那可恨的刁样。尤其是那个老板娘,四十多岁的一个老徐娘,非想把自己整成一个花季少女。还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滑稽。对待小工是又刁又狠,根本不让你喘气。那俩刁眼,比监视器还厉害,时刻都在盯着你。我可算是领教了什么是剥削了。在美国,好人坏人咱也见的多了,可这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可恨的一家人了。“这倒霉的店要是不关门才怪呢。” 不知什么时候我也开始诅咒别人了。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每天都是如此这般地被老板和老板娘,外加那个时不时露一面的大老板呼来唤去,整个一个奴隶。每天到了家身子也就彻底散架了。从小接受的反压迫教育,不停地在我脑子里转悠,我在等个机会。我只坚持在那家餐馆做了十四天。还记得最后那天吃午饭时,老板走过来似笑非笑地对我说,“好好干,我们很喜欢你的” 。



 



我知道那小子等着我说什么感谢的话呢。我笑着对他说“噢老板,忘了告诉你了,我明天就不来了。”心的话,“你想糊弄我再给你小子卖命,门儿都没有。我炒你的尤鱼。”



 



老板被我的话给说愣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好吧,下礼拜来结帐吧。”



 



一年后,我有机会再路过那家店时,发现它已经换了主人。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每每在餐馆吃完饭后,我都坚持要付15%以上的小费。因为打工的夥计实在是不容易啊。



 



 



金一



2005年三月于美国康涅狄格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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