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发展(三):超越直选迷信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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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发展(三):超越直选迷信 党政官员的“直选”正在逐渐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在有条件的地方以直接选举的 方式产生党政领导人,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毕竟普遍党员和人民群众行使了直接选 举权。然而,那种以为一“直选”就能解决“贪污腐败”等与权力相关的社会问题 的想法则是不切实际的迷信,因为选举本身解决的只是权力的授予问题,而不是权 力的行使问题。选举可能在几天之内完成,而权力的行使则要贯穿整个任期。如果 一味地迷信“直选”而放松了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其结果很可能是“选举前信 誓旦旦,上任后胡作非为”。“下次选下来”也只能泄愤而于事无补,对那些“砍 头不要紧”的贪官并不能起到抑制作用。要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就要超越选举迷信, 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来。 监督权力行使过程的唯一途径就是决策过程的公开化。我们知道,党政官员面对的 决策问题中,大多数都牵涉到人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决策的过程就是 调解这个利益冲突的过程。如果最后决策本身不包含不合理的利益输送,那么行贿 者就失去了行贿的原动力。由于决策问题的多样性,不可能找到单一的标准来判断 决策的合理性。政府决策的合理性只能由其利益受到直接影响的人民群众来判断。 在决策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耐心听取冲突各方的意见,依据妥协中庸的原则,才能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找到合理的决策方案。建设部最近推出的拆迁公示听证制度就 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对於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政府有义务运用掌握的舆论工具, 充分地解释决策的依据,以赢得人民的信任。 政府的公共工程项目是腐败的主要源头之一。如果我们的工程项目决策可以在充分 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征求人大代表乃至直接征求受影响 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就可以避免出现“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甚至“送钱工 程”的恶果,真正做到急民之所需。工程项目如果能普遍实行招标制,也可以堵住 一部分行贿行为。而工程项目和政府开支的公开化则可以使贪污行为无处遁形。如 果“做官”不再是生财之道,那么跑官买官就不符合利益原则,而自然会逐渐消失。 决策过程的公开化和科学化不可避免地要牺牲一些决策速度和效率。但它换来的是 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国家民族的凝聚力,因而这样的牺牲是完全值得的。 党提出了“权为民所用”的思想。要把这一思想落到实处,就应该有魄力把与群众 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人民群 众切身体会到我们国家的发展是为谁发展。 渔樵闲话 20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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