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犹太人、犹太教与犹太民族 生活在伦敦便是生活在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环境里了。第一次购买自己的房子与后来的迁徙都盘桓在伦敦的北面,而且没有离开过犹太人居住的大街区。因此,也就习惯了每当星期六举足出户,看到犹太人穿着礼服在大街小巷兜圈子的景象。凡是这样的日子,他们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像是一撮撮奇异的“族群”,苍白、庄重,并相互问候、致礼。年纪较轻的男性把黑色的瓜底帽顶在头上,年长的大都戴深色的高礼帽或极好的毛皮帽。女人则着装考究,由男人扶掖着。 我有一对犹太夫妇的近友,他们的家住风景优美的伦敦高地公园哈姆斯黛德的裙裾之下,而且恰好与已故英国诗人济慈的家盘膝奕对。宥于文学之谊,也沮于无知,蛊于好奇,便常常造访他们的家,长此以往,渐渐对犹太这个民族有了个大致的了解;同时一种复杂的感情也从心中升起……。 如果把犹太民族漫长的历史看作是一无尽的、饱尝了游离苦楚而依然生存的奇迹,那么这奇迹就是犹太民族精神之大成。回眸历史,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犹太教”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延绵至今的“犹太性”阶段。 在头一个阶段,这个民族原称“希伯莱人”或“以色列人”,有过至少三次大的迁徙;最久远的一次是在公元前13世纪,在埃及当奴隶的希伯莱人在神耶和华的启示下,由摩西带领离开埃及,筚路蓝缕地前往神指示给他们的居索之地迦南美;并在西奈山与神签订了契约,获得了戒律,确立起“一神”的概念,而且建立了犹太教。这便摩西写的“出埃及记”留下的史实。其后,到了公元前的8与6世纪,以色列国与犹太国先后遭受亡国之痛创,在做了几百年的亡国奴之后,再次被逐:先是公元前63年罗马人入侵;一个世纪之后,罗马人不但镇压了犹太人的起义,并且决定将他们永久地驱逐。至此,犹太民族就开始了世界性的流离。而第三次足以构成“驱逐”的事件发生在1481年的西班牙,西班牙皇室为了以天主敎统一国民的信仰,下令将二十万犹太人赶走,不走的人要么皈依天主敎、要么处死。 以上所述的这便是这个民族的头一个阶段。 如果说以前犹太民族是由于他们的“犹太教”被人憎恨,那么到了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在这一个多世纪中,这种憎恨渐渐地延伸到了这个民族的“犹太性”上,这样,结果就便愈加可怕了。由德国的魏玛时代起始,先是在一个德国,后来衍化成全欧洲搞“政治卫生运动”,欧洲人要象清理垃圾一样把犹太人驱逐出去,最后便发展成大屠杀――这就是犹太的命运进入的第二阶段。 何以至此?犹太民族何以遭致欧洲人这般的憎恨?犹太人倒底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又有什么明显的种性而遭此恶运?又是什么特别的素质使得他们于今成就斐然――今天的人们很难想象这个长着隆而尖的鼻子、黑发、惯无血色的民族,在经历了无数磨难之后,非但生存了下来,而且在现代西方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很难相信这个两千年来一寸国土都不曾拥有,既没有国策也没有经济方针,更无庸谈及“明治维新”,或者“改革开放”,并且分散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他们,已然高高踞于世界其他民族之上了。 归结一下,可以理出一些脉络: 从整体上他们是“一神论”与“民族中心主义”――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犹太人都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聪明、文明程度最高的民族;更重要的是宗教:犹太人从来不承认自己的经书是一部被世人称作的《旧约全书》,不相信只是一个传教士身份的“基督”(即耶酥)具有任何“神性”;根据犹太人的《圣经》,世界上唯有他们的民族是上帝的选民。(抛开宗教的偏见,那种为广大基督徒笃信不疑的――“是犹太人出卖了耶酥”的说法史据不足,至少迄今还没有发现耶稣时代的文字资料可以证明这一点,而在《新约全书》中所记述的“耶稣受难”也缺乏实据。不幸的是,自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后,历届的教会首领和于公元七世纪后出现的历届罗马教宗,都把犹太人看成是出卖基督的民族。至此,犹太人的劫数已定。) 另外,在民族性方面他们也是与其他民族多有不同: 1,吝啬――轻公德,重利,悭吝至极; 2,机敏――对环境有独特的嗅觉,能很迅速地做出反应,其适应性远比非迁徙民族强(在这方面只有吉普赛人可以与之媲美); 3,狡黠,因而缺乏正义感――由于没有国家,便善于在所居国的夹缝中求生; 4,经营才能――由于被歧视,所以只能向上爬,以至营造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做管账人、当二房东、催债人以及做当铺老板的队伍。 5,灵活――长于从自己古老宗教的理念里发现“时尚”的价值,比如对民主、对人权的拥戴; 6,组织上的封闭性――犹太教不像其他的宗教,热衷于发展自己的组织。恰恰相反,犹太教是家庭的宗教,犹太人的后代绝大多数会成为犹太教徒,所以无需发展其他的人。 7,婚姻上的保守――犹太人通常与犹太人结婚。如果外族人要与犹太女人结婚,需要做包皮手术。 8,唯利是图――马克思(也是犹太人)承认,“犹太教精神”与资本主义的原动力之间有亲和性 (effective affinity):“它们都以鼓励个人利益、进行交易、追逐金钱而闻名”【Bauman.Z,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参见译林出版社 p.63】 9,大同世界――由于没有国度、没有领土,所以国际主义是犹太人长期奋斗的目标。 10,“肮脏”――雅利安人总是把犹太人跟虱子联系在一起。在这方面法国人也信誉不佳:在英美人的眼里,法国人不洗澡。 11,快乐――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总是很快乐;这与几个方面有关,首先是犹太人比其他的民族所经受的罹难多,所以一旦有一个缓和的空间与时间,他们就会满足;甚至是从忍辱中体验的偷生之乐。 12,家庭和睦与孝道――犹太家庭和睦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晚辈对长辈的那种近乎于对上帝的尊重的美德; 13,怪诞――他们(主要指过去)着装、饮食、习惯都与众不同,但这不同并非是野蛮,更不是愚昧,而是自得。 14,重视教育――觉得教育是人生起点。 15,从事的职业――大部分经商,包括法律。少数从事艺术与科学。 用犹太科学家爱因斯坦对自己民族的分析是:他首先将犹太人当成是一个群体:这个“犹太群体的兴盛,依靠的不仅是自身的传统,而且靠着他们在世界上永远受到的压迫与被敌视。毋庸置疑,这是一个使犹太人几千年来得以一直持续生存的重要原因。”【Albert Einstein Out of My Later Years,1938.参见海南出版社 p.243】 二.从“中华民族与犹太民族相象与否”中,我们应该得到什么信息? 近来关于犹太民族成功的话题颇多,其中一个越来越强的声音是“在世界上,中华民族与犹太民族最相象”。果真是这样吗? 如果答案为“是”,除了我们溢于言表地开出子、丑、寅、卯的“清单”以外,我们想没想过――有了这些相象之处,下一个被“放逐”就是中华民族? 如果答案为“不是”,那么如此这般的舆论为什么日渐声隆? 上文爱因斯坦提到的“压迫”与“被敌视”――每个民族都可以这样抱怨历史,不过却不是每一个民族都能象犹太人那样在这两把斧头下生生不息。可以说“压迫”与“被敌视”这一组词无论在犹太人或反犹太的语境里都有特别的含义。 压迫――不是一般的压迫,是丧失主权,是屈辱,是流亡,是每到一处的寄人篱下。被敌视――不是一般的被敌视,是起初得跪下乞求,是得拚命地苦干,是要积蓄每一枚小钱;继后是代理租赁土地,是高利润的放债,是善于抓住机会左手买进、右手卖出的投机,是不惜任何代价将自己子女送入当地最好地学校。 很多研究大屠杀(holocaust)的学者都对犹太人在波兰的情况感兴趣,并把犹太人在波兰看作是一个“流动的阶级”(mobile class):因为犹太人被波兰的上、下层同时视为“发泄感情的对象”。十九世纪波兰被瓜分以前,那里的犹太人基本上都在当贵族和乡绅的仆役,担任着最不受欢迎的、协助主人收租与监管土地的杂役工作,实际上是“中间人”的角色。唯犹太人的特殊身份使得他们无法涉足上层社会,所以他们干起这种事来格外用心,并且忠心耿耿。这便在下层――那些被收租者中间播下了仇恨。而上层的贵族又从来不把他们当成真正“人格上的人”,除了照旧鄙视他们――在对下层人的一般嫌恶――“野蛮”、“无知”、“贪婪”、“肮脏”以外,还多了一份文化的厌恶,主要是他们的“诡计多端”。以至犹太人在波兰成了贵族、乡绅与下层被剥削农民之间的“中介层”。换句话说,在波兰,犹太人担当的角色使得他们既是上层泄怒的对象――如收不到租子;又是下层愤恨的对象――他们代表贵族、乡绅来收租。用十九世纪的反犹学者蒲鲁东的话说:“犹太人生性就是反生产者,他们既不是农民,甚至也不是真正的商人。”【Georage . L . Mosse, Toward the Final Solution: A Histry of European Racism. P.154】 犹太人招来灾祸还有一个原因:他们在仕途上的无出路,使得他们对民主权利格外地关注,尤其是民主中的“平等”――具体说是“公民权”。而这个愿望的实现靠的是他们积蓄下来的钱财。犹太人在被驱赶的历史上拉出了一条长长的、绵连不断的、用钱财来收买(那怕是一点点)平等权利的“垢渠”。不过这个情况到了工业革命的时候得到了特别的恩赐:英国的天才们给犹太人带来了光明;工业革命的政治产品便是民主的制度(虽然它一开始是以英国农民破产为代价的)。不仅如此,犹太人长期被流放、被奴役的历史将他们灵性中“机敏的天赋”全部压挤了出来,使得他们对新的产业,新技术进行了极其有效的投资。犹太人对捞钱机会的把握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他们在思想上是自由派、在政治上是开放派――这正是犹太民族最奇特的地方。他们实际上在思想方面非常保守;不同的是他们对财富所能达到的目的――改善犹太人所居国的地位异常清晰,懂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秘诀。可以说是由于十九世纪的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使得适应性极强的犹太民族一件一件地脱去了宗教的外衣,犹太民族从“认证”方面迈入了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即犹太人的“改变阶段”:二十世纪的犹太人更多地融入基督教的社会,一些人与普通的欧洲人通了婚,甚至皈依了基督教。在其他方面,他们也正在悄悄地改变。以英美为例,犹太人平日的穿着已经与当地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女人也不一定要将头发弄成小卷儿,他们的孩子也进入英美的学校,也一样喜欢时尚……但是,很多犹太问题的专家说,这种表面上的“同化”非但没有减少当地人对他们的警惕,反而使得他们越加不安了(笔到这儿便不由想到了不少现在在英国中国的年轻人都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了黄色)。“现代反犹主义与其说来源于群体之间巨大的差异,倒不如说来源于缺乏差异的威胁”【Patrick Girard History Foundations of Autisemitism p.70】因为犹太人作为一个人种,永远不会从骨子里改变,即使他们改换了宗教,他们的基因也改变不了。为此学者们说“犹太性”远比“犹太教”顽固,而这个犹太之“本性”是他们最不喜欢的。一句名言是“人就是他行动前的样子”。【Bauman.Z,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参见译林出版社p.81】。这便是二次大战前德国与西欧的情况。 一个最极端的说法出自于1882年反犹主义者 Leo Pinsker 的口,他这样描绘犹太人的群体:“在活人的眼中,犹太人是死人;在本地人的眼中,犹太人是外来者和游民;在穷人和受剥削着的眼中,犹太人是百万富翁;在爱国者的眼中,犹太人是没有国家的人。”【quoted from Walter Laqueur. A History of Zionism.p.188】……那么在基督教的眼中,犹太教则更加可怖:它不能算是异教――因为他们信仰着同一个上帝;可也不能算作同教――犹太人不承认上帝的儿子基督代表上帝。因而,他们是一个无法归类的“东西”;而且就一个国家而言,长期居住的犹太人始终是“外人”,一个混同在内部的“外部人”。结果这种朦胧不清只会增添人们对他们的厌恶与仇恨,这个情况在德国的魏玛时期犹加明显。 希特勒对他们的看法更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上述的憎恨,他认为:由于犹太人没有自己的领土国,就无法参与旨在征服土地或使用战争等通常方式的权力之争,为此他们就不得不采取下流、卑鄙、偷偷摸摸的手段,这便使他们成为特别可怕与邪恶的敌人。【参考 Hitler’s Secret Book.】 鲁宾斯坦在他的名著《左派、右派和犹太人》【W.D. Rubinstein. The Left, the Right, and the Jews.p.78-79】一书中一针见血地剖析了西方在踟蹰于民主进程的同时,又去杀戮犹太人的原因:“这不是由不同的反犹势力结合所产生的暴力,相反,是由于犹太人与他们观点相同所产生的反犹暴力。” 一位犹太问题专家尼维克甚至还发现了即使在纳粹时期“犹太人的社会地位与今天欧洲、尤其是美国犹太人的状况很接近:当时大约四分之三的德国犹太人从事贸易、商业、银行和专业,特别是医学、法律方面的工作(与之相比,只有四分之一的非犹太人从事这些工作)”。【Donald L. Niewyk, The Jews in Weimar Germany. P.15】 为此,学者给犹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情况创造了一个词“黏性物质”,具体说是,“作为一个受奴役的群体,根本没人尊重他们,而他们从垃圾堆里捡来了一架梯子,并顺着它爬到了权力的位置……这种黏性物质混淆了本应分离事物间的界线,滑润了阶级间的高低,使之上下自如,融解了所有坚固之物,并亵渎了所有圣洁之物。” 犹太人所有的民族性中最不能让雅利安人(主要是西欧与美国白人)接受的是他们在政治上的投机:总是哪边强就倒向哪边。这个情况在二战时期的波兰十分显眼。与之相比,波兰人把苏联人、德国人――凡是外来的军队都看成“祖国的敌人”,而犹太人是把苏联军队当成是朋友、是救星来欢迎的。 所以说,宗教给予了这个民族以精神,而历史最终铸成了他们。不过,这个铸成也浸透了血污――历史为犹太民族造出了一个希特勒和他的纳粹组织。 当前对“屠犹”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世俗的,认为屠杀是中世纪的野蛮,是与现代性――尤其是与现代民主价值水火难容。不过另一种却更动听,更能引发人们的想象力与思索:即大屠杀与现代性有着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大屠杀今后还会发生。 三,在现代的今天,还会发生“大屠杀”吗? 现在西方学者提出的问题是:还会不会有新的“大屠杀”发生?一些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是“大屠杀”与“现代性”具有某种内在的关联;主要的证据有两个方面: 1,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一大功绩是将“自然” 这个新神引入了我们的思想。其后,科学家们便充当了这个新神的“先知”或“神父”。由“原则上”一切都是可知的,跳跃到“一切都是可知的”;而随着现代生物学的发展,社会学家们建立了社会学意义上“可知论”,将“甲壳动物的分类法”用在界定欧洲居民与非洲居民上。于是结论是可想而知的:白人“有创造性、充满灵性、井然有序、受法律制约……与此相对,黑人则被打上了所有负面的特征……”【莫斯《走向最终解决》P,20】;而且认为,植物与动物的自然法则也应该适用于人类;具体来说,在“社会园艺学”和“活体生物学”的理念里,菜园里的“野草”与活体里的“癌细胞”被认为是必须“干预”并“清除”的。在人类诸多的人种中,也有务必清除的对象;其中当务之急(指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欧洲)就是犹太人种。 2,从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到现代性影响下的“道德之冷漠”,这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究竟有多密切?可以说,二战前德国政权对犹太人是憎恨的,后来希特勒提出了“政治卫生”:欲将犹太人逐出德国。对于这个极端的政策,欧洲国家反应“冷漠”――既不赞同,又没有明确的反对;后来证明,正是这样的态度纵恿了纳粹的计划,所以清扫的范围从德国一下子扩大到了全西欧。Bauman.Z, 说:“一旦‘没有犹太人的德国’的目标转变成‘没有犹太人的欧洲’,那么将犹太人彻底地‘非人化’就取代了原来只打算将犹太人从日尔曼民族中驱逐出去的想法;因此,‘犹太人与虱子’和‘犹太人问题’在修辞上产生了变化――从种族自卫的语境变成了欧洲世界的‘自我纯净’和‘政治卫生’,再到犹太人聚集区墙外的斑疹伤寒症禁示的招贴,乃至最终变成了对德国消毒公司的化学用品生产的指令。”【Bauman.Z,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 参见译林出版社 P.37】 上述情况的“史诗般”的过程是:纳粹分子先打算把全部欧洲的犹太人集中到马达加斯加的岛上,不过,随着德军在苏联领土上的节节胜利,使希特勒改变了初衷。1941年7月,他决定将犹太人放逐到俄国的阿尔汉格尔斯克与阿斯特拉罕一线以外的广大地区;但是严酷的冬季与斯大林的顽强抵抗使德国军队在莫斯科受阻,这个计划也就被迫中止了;于是希特勒才决定消灭犹太人! 杀害手无寸铁而且完全放弃抵抗的犹太人并不是一件舒心的事。在德国的军队里,绝大部分的军官与士兵并不是嗜血成性的恶魔。用学者的话来说――他们没有穿制服的时候都是正常的人,有着人们都有的同情心;可是一旦他们套上了制服,就要服从一个权威,遵守一种纪律。当时的情况是,一开始,他们是有组织地从近距离用手枪进行射击。后来渐渐地发现从远距离用机关枪扫射可以减轻执行者的心理负担……最后则是科学的“侧身进入”:将犹太人关闭在一个密封的屋子里,在“眼不见为净”(其说法是“去洗浴”)的情况下从四壁放入毒气,去执行“德国消毒公司的化学用品生产的指令”――只消执行官将开关的闸扳拉一下即可。 学者们对以上的事实做了研究,其中最见成效、最有说服力的是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家米格拉姆(Stanley Milgram)于1974年在他的出版物中所揭示的结果。这位学者把假定的三个部分人:被测试者-工作人员-“受害者”放在一间实验室里;试验的方法是――用不断加强电流击打在“受害者”的手臂上。其步骤是:1,被测试者直接参与向“受害者”实行增加电流的击打;2,被测试者间接参与增加电流的击打(通过使用机械手,而非自己按住“受害者”的手臂);3,被测试者通过观察孔监视自己增加电流击打的后果;4,在被测试者与“受害者”完全隔离的情况下增加电流击打,但是听得见“受害者”的叫声;5,被测试者执行一个工作人员的指令增加电流击打;6,被测试者执行多个工作人员的指令增加电流击打……。经过了一系列的测试后,他得出了令人吃惊的结果(这个结果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在《Obedience to Authority: An Experimental View》(《服从权威:一个测验出的结果》)一书中说:“那些在内心确信自己憎恶偷盗、杀戮和侵犯行为的人,会发现他们在权威的命令下能相当从容地干这些勾当。个体在‘自我行事’时所不可逾越的事却会在‘完成任务’时毫不犹豫地得到执行。”;英国的Bauman.Z高度评价这个试验的成果,他说:“由于对其自身行为缺乏直观的认识,即使最睿智的人也要坠入一个道德的空白”,“意图与实际完成之间有很大的距离,在两者之间的空间里充满了大量的细微行为和不相干的行动者。操作过程中的‘中介’(mediation of action)挡住了行动者的目光,让他看不见行动的结果”【Bauman.Z,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参见译林出版社p.34】。 这是西方社会每一个工作的个体的特点。另一位学者卡普托在解释二战屠犹所揭示出的现代性时说:其实战争的精神实质“似乎就是一个距离与技术的问题。如果你利用精密的武器远距离地把人杀害,你根本不会出现问题……”【Philip Caputo. A Rumour of War. P.229】。而Bauman.Z,做出的解释是:“由于是远距离的杀害,残杀与那些看起来像是绝对无辜的动作――如扣动扳机、合上开关或者敲击计算机键盘等――之间的联系已经消失了”。【同上】 西方现代性下的社会之一大特点是“社会分工”细微到了极致。比如某工厂的一个技术工人,他的全部工作就是制造一个零件。所以这个工作与这个工作的人都属正常。评价这个工人的商业价值在于他能制造一件零件;他的社会价值在于他能用他的工作收入交纳税金,造福于社会;他的道德价值在于他认真地工作,不偷懒,不怠工,不去榨取别人的劳动;他的家庭价值在于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是一个可以信赖的男人,一个遵纪守法的父亲。但是――他所制造的零件是用在一个高精度的激光仪器上,这个仪器是制造一种新式武器的眼睛。当这个武器在卫星的导航下,准确地集中了目标――可能是敌人的目标,也可能是“可疑”的目标时,死亡的数字是惊人的。如果死者都是普通百姓,甚至妇女跟儿童,那么这将被谴责为“令人发指”的残杀,是“极其可耻”的非道德行径。但是,要是把这枚精良武器的制造从每一个微小的部件算起,可能有成百上千个人参与了这项犯罪的活动。不过这般“远的距离”早已将罪恶化解,使得一个难以容忍的罪恶,分切成了无数细微的碎片。甚至那位制造零件的工人对自己认真工作的自豪之余,还会翻开报纸,对残杀的行为表示愤慨。以上所说的工作与“个人”在西方高度发达?纳缁峄?飨拢?歉鲎钇胀ǖ睦?印?梢运担?幽掣鲆庖迳辖玻?负趺恳桓鋈硕荚谀持殖潭壬希?斡肓送郎薄!肮ぷ鳌痹独搿昂蠊?笔沟玫赖峦顺隽宋颐堑氖右啊U饫锸刮蚁肫鹆艘徊课鞣街??恼焯狡?菏??鋈撕夏比ド彼酪桓鋈耍??沂敲咳松鄙弦坏定D―这样不但杀人的罪名可以减轻,在心理上也容易承受得多!这个电影说明了一个道德的“视觉法则”:当它“靠近眼睛时就庞大、厚实;随着距离的增大,人对它的责任感就开始萎缩,道德的确切含义就越变得模糊不清,直到道德到达它的‘消失点’,退出了视野以外。(Vanishing Point)…而且,这个距离随着科技和官僚体制的发展而不断地拉开。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们的行为的后果远远地超过了道德视野的‘消失点’。”【Bauman.Z,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参见译林出版社 p.252】 这就是犹太人的第二阶段,即“犹太教”转变成“犹太性”的结果。与其相配合而且配合得天衣无缝的正是现代社会以及现在我们大多数人都津津乐道的“现代性”。 一个在希特勒时代流行的说法是:野草、跳蚤、虱子它们本身的生存并没有罪恶,罪恶在于它们的功能,所以必须灭绝。屠犹也具有同样的理由,犹太人是癌症,是疟疾的病源,所以要进行种族的灭绝。 不过,不是所有人类的“次品”都在消灭之列。因为不是不应该消灭,而是他们暂时还没有对优秀的种族造成威胁。但是犹太人造成了。因此大屠杀的历史与社会背景可以构成一种人人皆知的常识:一个家庭由于另一个成员的进入,不但进入,而且这个成员有着各种技能,甚至他与原来的家族混成了一体;在未来,他不但会控制这个家庭,还会从血缘上改变这个家庭。于是原来的大家庭决定要将他清除:他们把他关到了汽车房,用汽车排出的尾气杀死了他――就这么简单。 这个倒霉蛋的悲剧在于他的本性,而且是其本性赋予这个倒霉蛋的“能力”。这就是他必死的原因。犹太人是如此,那么与“犹太”具有类似秉性的民族呢?我们中华民族呢? 四,西方人对华夏民族的态度,“黄祸”的内涵。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大屠杀”的恶名就象瘟疫一般罩着各个民族,其范围也遍及全球;一般来说都是针对异族、异教或对异国人的,而绝大多数都被笼统地盖上了“丧失理性”、“中世纪野蛮”的印章。 近一两个世纪以来,西方世界首先步入现代社会,于是人们以为现代的理性足以遏制历史上各类大屠杀的重演。但是二战毕竟发生了“屠犹”,而且是以惊心动魄的方式发生的,这便击破了“文明”的美梦;也再次使犹太人梦魇重温;不过二战后的世界有所不同,其中以色列国家的重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虽然带来了一连串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妥善方案,但是不能忽略的是犹太民族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家园,从而结束了两千年的流离。这个地理与历史的定局至少使雅利安人的“犹太”的“仇结”得以平缓;更何况美国这个“移民者的天堂”对犹太民族向以的宽容政策――尤其是二战后大量引进犹太人的科学家,使得世界的“犹太梦魇”已趋于完结。 这个格局的变化:在犹太人与犹太民族从令人憎恶的形象渐渐隐退的同时,另一个“梦魇”从东方的地平线慢慢地凸显出来,这就是“黄祸”;在数十年以前主要是日本;现在则是中国(大陆与台湾,甚至加上新加坡,韩国)。 欧洲人(包括现在的美国人)对“黄祸”的恐惧由一些人看来只是一种“狭隘的种族偏见”;因此觉得“不足为怪”:按他们的理念,黄种人不是对欧美人也存在着偏见吗?我们对黑人的偏见不是尤深吗? 但是我要强调的是:“黄祸”并不是偏见,而是一种歧视,一种种族的仇视。“黄祸”说法始于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又经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巴古宁传播,到后来是殖民主义者,以至一个世纪以前,英国历史学家皮尔逊(Charles H.Pearson)在《民族生活与民族性》(1893年)一书中,就预言说“黄色带子将侵占全球”。他说,“像中国人种这样的大族,且拥有这般巨大的自然资源,迟早会溢出他们的世界,扩张到新的领土上去,把较小的种族淹没掉……”。即使像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度,直到1943年由于二战抗击日本需要才废除了排华法案。 大屠杀可以发生在过去,是由于野蛮;大屠杀可以发生在今天或者明天,是由于现代性;大屠杀可以发生在德国,是由于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憎恨;大屠杀也可以发生在其他国家,也是由于憎恨某某外来民族。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二战屠犹之后西方的现代性并没有改变,“雅利安人种优秀”的概念并未从西方人、尤其是从权势阶层中彻底根除。 现在的问题不是西方人把没把我们当成是“犹太人第二”,而是中国的崛起势必要引起西方的惊恐:除开中国日益强大不说,华人在世界上也已经由过去单纯的移民转化成技术上的移民;从第一代劳工的阶层转化成第二代ABC(美国出生的中国血统的人),BBC(英国出生的中国血统的人)以及EBC……等,这些人将藉着我们良好的人种素质,快速地进入西方社会。如今我们还没有完全涉足政治领域,但是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中国的新一代会踏入西方的政坛,进入权力阶层……;那么,应该立足一个什么样的区域以避免“排黄”、“反华”发生――这无疑是我们应该尽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事。 就是在我们的本土也是一样。可以说,我们与犹太民族最不相同的地方是历史,我们未曾被放逐,我们有自己的领土,而且三千年以来,我们版图像一块墨迹一样,时而大时而小,但是墨迹从未干涸。但是,现在的世界一天比一天小,民族与民族之间一天比一天接近,在全球化的风暴压向我们的同时,我们中华民族的墨迹也随着我们的脚步与经济实力一天比一天快地向世界湮漫过去。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中国人有足够的、与国际打交道和周旋的智慧吗?我们有那种防患于未然的力量吗?可以这样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国家深谙国际事务,其中矫矫者就是英国,过去这个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的版图,使得她们具有丰富的外交经验。虽然这个国家二战以后缩了水,但是,这份昔日的遗产却很好地保留了下来。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与外部世界打交道的经验。如果我们闭关自守,外交不外交没有关系;可是如今,我们不但敞开了国门,而且还大步走了出去,因此会不会与西方打交道就成了头等的大事。尤其是在我们的经济实力与国防力量对西方造成威胁的时候,任何想当然、大国沙文、马马虎虎、缺乏耐心、观察不周、均衡不持,亲疏失度,或过逞、过谦、过呆、过活……等等,都会给我们中华民族带来灾难。那么我们华夏民族的对外政策与我们上千万的海外侨民应该如何应对这个情况呢?我以为:“天下皆谓我大,大而不肖。夫不肖,故能大。若肖,久矣细也夫。”【老子《道德经第67章》】这句经典含义深远,有其现代意义。这个“大”,可以用老子另外两个“大”:“大方无隅”、“大成若缺”来解释,即了不起的“方”不见棱角、不割伤人;了不起的“成”反给人气候未足的感觉。所以,“天下皆谓我大……”的意思是:“世界都以为我们中华民族孔武有力,虽如此,我们却不去显示其武其力。惟此,才能真正孔武有力(“道”在内,也无处不在,便能藏而不露)。反之,早早地就会被支解、分裂、捣成粉齑了。” 五,我的结论: 如上的事实没有逃出我们祖先的睿智:阴与阳既对立、又互动;既相反、又相容;既混淆、又界分。你是你,我是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不是你,你也不是我,我可以替代你,我也准备好不怕被你替代……其过程从未停止。 可以说现代文明意味着庄严的宗教,出色的医疗卫生,动人的绘画,优雅的音乐与深刻的文学,以及那些充满了生机的社会结构和完善的组织系统;同时,文明也意味着道德与行为的分离,国家利益至上,先发制人的战争,间谍的颠覆,全无人性的经济制裁,难民集中营,种族隔离与大屠杀。犹太人的故事使文明已将自身砍成两半,华服再美,脓血也喷了出来。 我们炎黄子孙是一个爱好和平、勤劳善良的民族,我们希望未来的世界是一个求同存异的大同世界。但是不要忘记:“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不管怎么说,在我撰写本文的时候,正值英国的BBC电视台在每天新闻联播中连续播送所谓“中国周”。在一项调查中显示,英国人日常用品的四分之三来自于中国! 海峡两岸的中华人种不可能改变;我们在仅仅获得了几个十年的“息壤”期间,生产总值就居了世界第四(未加台湾)!“东方睡狮”已然醒来。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也知道,唯能磨灭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唯能超越我们的也只有我们自己! 犹太民族覆辙在前,这便是我为海峡两岸的炎黄子孙竖起的一面间离的镜子。 2005,03,8-12 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