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中医在论证逻辑上的谬误是在帮助中医向科学方向转变──兼评楚河和一真的文章
sensen
楚河的文章(以下简称楚文,见附录一)旨在批驳那些支持中医药的某些传统观点。楚文并不是为了系统地论述中医中药无效。一真的文章(以下简称一文,见附录二)误以为楚文是在进行中西医的具体科学内容之争,所以一文从一开始就是对楚文的根本性误解。
楚文要阐述的根本不是中西医本身的具体内容,而是批评目前某些支持中医药的人提出的荒唐逻辑。
中医中药的确有某些可取之处。正如一文里提到的有关针灸在止痛和止呕方面的作用。但这些都不是楚文要探讨的内容,因为楚文的中心思想是讨论支持中医者在逻辑推理方面的某些谬误,这些都与医学的具体内容无关。
那么,我们有没有必要探讨科学的方法论和逻辑推理呢?尤其是有无必要探讨中医的论证方法呢?我觉得很有必要。因为严谨的科学必须建立在严谨的逻辑推理之上。
我个人认为,导致中医在很长的时间里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医本身的不严谨性。我们都知道,任何实验和试验,倘若其结果不能用数字进行定量,就必然不是科学的结论。如果起推理过程谬误百出,也不会被世人接受。中医的脉像就非常玄乎,无法定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许中医的脉象当中有合理的成分,但是在定量之前,脉象永远只是一个神话。
如果有人说,吃了某个药病人就好起来的,并建议以后的病人也用这种药。那我要说,这也是神话,不是科学。科学的论证方法应该包括:多少病人吃了这个药?药量是多少?怎么个吃法?与同样病情而没有吃这种药的病人相比,接受了这种药的病人其病情好转的证据是什么(应用各种疾病缓解的指标来说明)?后遗症和并发症是什么?远期的疾病控制率是多少?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与业已存在的最经典的治疗方法相比,服用这种药物有什么长处?
只有在回答了以上一系列问题之后,我们才可以判断这种药是否是值得推广的好药。
楚文的重要意义不是在于讨论医学的具体内容。其重要意义在于,通过揭露中医在逻辑推理和数据定量方面的弊端,促进中医应用当今发展起来的数学、统计学、逻辑学、现代医学等各门学科的方法,把中医从神学的水平向科学的方向转变。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楚文的良苦用心未必会有很多人买帐。但是我本人已经领会了作者的用意,并在此对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附录一:
《能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吗?》
楚河
在中医是否科学的争论中,支持中医的人现在找到了一个为中医辩护的“理由”:拒绝用“西方科学”的随机、双盲、对照、可重复等一系列原则来验证中医是否科学。是不是另外有还“东方物理学”或“东方欧姆定律”等等的“东方科学”,这里我不讨论。因为科学是个很复杂的东西,两三千字是说不清楚的(特别是有一方存心要搞局的时候)。我只是针对他们常常列举的一些“足以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的例子,从逻辑角度上作一点剖析,以说明他们的“事实”是何等的可笑。
这当然少不了有人要拍砖。但我奉劝诸君莫要激动,看完后想想是不是这样再说。
(一)最经典的是“中国几千年来没有西医,都是靠中医治病的,怎么能说没有效果呢?”
这个说法我是不敢苟同的,我反问一下:⒈在没有中医之前,中国人还是靠跳大神的巫师治病的,难道巫术也“怎么能说没有效果呢?”⒉中国人在靠中医治病的同时,也拜观音菩萨,也吃香灰,菩萨、香灰应用的机会可能比中医药还多,“怎么能说没有效果呢?”⒊人类有很长历史都是出门骑骡子、上街靠人抬(轿)的,现在有了汽车火车、飞机火箭,你还坚说驴子很好,比汽车好。那么你出门究竟是骑驴子、坐轿子还是打票搭车呢?当然了,捏著砖头的朋友会争辩说,驴子几千年并没有进化为烧汽油的动物,但中医几千年来难道没有进步、仍然是原来哪个水平么?对不起了,问题就在这里。西方的医学与中国的中医都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西方医学始于希波克拉底,实际上希氏当时的那套东西(除了他对医德方面的阐述外)现在早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因为西方医学的一大特点就是不断与当时的自然科学相互借鉴和印证,发现有违科学的地方马上就改过来。也就是说它不断地用新的科学技术武装自己、改变自己,这样改了几千年,始终与当时的科学水平同步发展(如显微镜的发明立即被用在检查微生物上,X射线的发现立即用在人体的检查上,等等),并体现了当代科学的最高水平,最终形成了现今的现代医学。中医就不同了,它到现在还是靠老祖宗的那几本书过日子,看什么病都靠那几百字、几千字的经典著作,翻来覆去炒那几篇老皇历。遇到老中医之间互相不服,也只是在那几本经典里找“根据”来压别人,从来不敢、也不肯越出祖宗的雷池一步。所以到现在还停留在金木水火土,“心主神明,思之官”的水平上,和现代科学相隔了十万八千里。顺便说一句,科学和艺术不同。艺术可以有古代的现代的,都可以很优秀,各有所长。但科学是不断前进的,它可不是绍兴老酒,不会愈陈愈香。
(二)不少人很真诚地说,“我上次得了感冒(或别的病),吃了三、四天中药,就好了。”也有人说得神一点,“某人的病看了许多西医都没用,后来还是几副中药吃好了。”
我相信讲这话的人没有撒谎,他就是这么感觉的。但是问题不那么简单:
⒈他得的确实是感冒,吃了些中药后,病好了。(他不妨试试喝一包香灰,熬上三四天,感冒也会好的)但是病好了和他吃的中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没有。A.感冒是自愈性疾病,你不吃药,三、四天它也会好的。怎么证明那付中药起了作用呢?B.也许你平时多数吃大米饭,这次生病就了下了碗面条。我要是说你的感冒就是那碗面条治好的,行吗?C.很不敬,我也可以说,你吃了中药,四天就痊愈了。但如果你不吃那中药,只要三天就可以痊愈。你能证明我说错了吗?
⒉他患的实际上不是感冒,只是前几天没睡好,人很疲倦而已(这样的“误诊”是很常见的,因为没有一个医生是查出了感冒病毒才下诊断的)。所以不管他吃不吃药,或者吃的是中药还是西药,这两天他睡好了也就恢复了。这就和治感冒的药毫不相干。
⒊至于“某人的病看了许多西医都没用,后来还是中药吃好了。”这个我说个故事:一个人吃了5个烧饼才饱,他觉得前头4个是骗人的,不填肚子。第5个还在嘴里没咽下去,他却说这个灵啊,才进嘴就饱了。
(三)说到这里,有人又举起砖头了:“我的病明明是吃了这种中药之后痊愈的,你凭什么就不相信事实呢?”我说,即使这是真的,也不能认为这种药是有效的。
我们就举一个假定是真实有效的药物来说明问题吧。一种药即使效果很好,也不可能100%有效的。比如有种药对某个病的有效率是90%,那就非常高了。即便如此,也还有10%的人用药后是无效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你用了这药很好,所以你说他很有效。但在另一个用了无效的人来说,他就说这药没用。那么,以谁的说法为准呢?这个是不能看谁嘴大谁说了算的,你说有效不行,他说无效也不行,必须以统计有效率是百分之多少为准。这就牵涉到统计学了,中国古代没有数学,当然没法用统计学来处理中药的疗效。所以要证实中药是否科学,非依靠科学不可!你可以不承认“西方科学”,“西方科学”更加不承认你的疗效。因此,“我的病明明是吃了这种中药之后痊愈的,你凭什么就不相信事实呢?”并不解决问题。现在各种医药广告中,某人吃了某药如何如何有效的宣传可谓铺天盖地,但只要一出现这样的宣传,你就可以认定了那广告是糊外行人的(更可能的是药厂老板自己也不懂这个道理)。
(四)“难道中医中药完全没有用处的吗?”对这样的严词斥责,我有点心慌。我不认为中医中药能够治病,但我也不敢说它对病人毫无影响,那样说也不是事实:中医有句名言:诚则灵。
我们常说喝香灰治病是和尚尼姑骗人的东西,但实际上,喝香灰有时对病人确实有点作用,说明确了就是可以起到心理安慰的作用,特别是对笃信佛教的人是如此。如果你给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去喝,那是没用的,他不相信观音菩萨。心理安慰能起作用的主要是那些心理的和心因性的疾病,对上号的病人会觉得精神好了,痛苦也轻些了。但它往往是不能持久的。除了这个,中医药还有用没有呢?凭良心说有时也还有点用处。比如一个病人水米不进,抓点中药熬汤喝了。管它是什么药,喝下去等于补充了水分,只要没有毒,总是比不喝好,是不是?
当然了,安慰剂也好,“补水”也好,和中医那套阴阳虚实寒热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五)有些人承认了中医理论虽然有悖科学,但要把中医和中药分开对待,“几千年来,总摸索出了一些有效果的中草药。”——对此,可以举出的现成例子是丹参。而且,许多西医(可能只是大陆上的中国西医)也承认丹参是可以治疗冠心病的中药。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有什么“有效果的中草药”。这个问题蒙人之处在于“中药”这两个字上,什么是中药?
⒈什么是中药?最简单的回答是中医用的药就叫做中药。但这样定义中药有问题:一位老中医,给了病人一片阿斯匹林(无庸讳言,现在许多中医也使用西药)。请问,这阿司匹林是不是中药?当然不是。那么一个药物是否中药,并非根据使用它的人的身份(中或西医)而定的。
⒉另一个说法是:应该根据药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认定它是中药或西药。事实证明这样的理解也是错误的。因为不论中西药物,其来源不外乎是植物、动物、矿物(西医还有人工合成药物)等自然界物质,而这些物质常常是中西医都在使用的,所以药物本身没有什么中西之分,关键是如何去运用它(用中医方式还是西医方式运用)。
以植物为例,麻黄是一种植物,中医和西医都把麻黄用作药物。不同的是中医认为麻黄是解表的,经过八纲辨证属于实症热症的病人都可以应用麻黄治疗。这样按照中医的理论体系来运用麻黄时它就算是中药,因为它成为了中医理念的一个工具。西医也使用麻黄(麻黄素),但西医运用它的依据是:实验证明它可以松弛支气管的平滑肌,从而解除(哮喘病人的)支气管收缩和痉挛,所以用作为平喘的药物(当然还有提高血压和心率等别的用途)。可见麻黄本身说不上是中药还是西药,按中医的理论去运用麻黄时它就成了中药;用西医体系的理论运用它时,它就是西药了。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丹参的问题了。丹参也是一种植物,大家都知道它是治冠心病的,不论中医、西医,只要病人确定是冠心病,并不需要进行中医的辨证论治就可以开丹参。而且,冠心病(冠状动脉缺血性心脏病)完全是西医的病名,你翻遍内经、伤寒论或瘟病都不会有冠心病这个名称。那么,怎么能说使用丹参就是使用中药呢?
除了丹参,其他如仙鹤草与仙鹤草素、青蒿与青蒿素等的情况也是类同的,离开了辨证论治,根据现代科学的方式去使用它,都不能算是“有效果的中草药”。
附录二:
《一个外行对中西医之争的困惑》
一真
[我只是针对他们常常列举的一些“足以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的例子,从逻辑角度上作一点剖析,以说明他们的“事实”是何等的可笑。]
这是作者楚河在《能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吗?》一文中的一段话。
看了文章后,我并没觉得所指“事实”有“何等可笑”,倒是感觉作者将“跳大神”、“吃香灰”、“拜菩萨”的例子用来作“逻辑”思考,实在是别出心裁的滑稽搞笑。
作为一个不懂中医也不懂西医的外行,听着应该是中西医专家们争论探讨的话题,我总有些困惑。不妨也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人类对我们自身的认识,包括对构成生命的人的肢体、器官、以及维持人体作为机体正常运转的各个身体系统,也包括对人类疾病成因、机理的认识和防治方法手段的进步,是否达到了这样的高度:它足以使我们能够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无”效呢?显然没有。就象楚文中承认的“心慌”那样,面对这些“事实”,我想任何人都没有、也不可能有足够的底气说出这个“无”字。此外,“先进”的西方医学医术是否已经“先进”得足以可以无视中医的存在,“先进”的西药也已“有效”得根本不用在乎中药是有效无效了呢?显然也没有。
既然如此,“先进”的医学医药为什么不能对中医中药持有一种开放的好奇心和共同发展的求索精神呢?难道不认真系统地去找出中医中药的“奥秘”所在---哪些方面是“有效”的?哪些方面是“无效”的?又为什么是“有效”或“无效”的?就能用所谓的“逻辑”为中西医之争找到实质性的答案吗?
退一步来讲,即便可以“假定”中医中药具有“有悖科学”的方面需要摈弃的,不是还需要用科学的方法去证明吗?即便中医中药几千年都一无发展,在没搞清是否有发展潜力之前,难道就可简单地将它统统“扔”进垃圾堆了吗?(或用作者的语言说,“将它不知扔到哪里去了”,连垃圾桶都不需要了?)再说了,难道真的有人以为中医中药是“巫术”而否认它是防治疾病的“传统医药”吗?
让我更感困惑的是:中西医之争,本应是学术之争,科学医术之争(当然对断定中医中药绝对不是一门科学的,此命题不存在)。中医西医的理论和方法虽然不同,但宗旨大纲不都是防治人类疾病吗?怎么似乎争论的主流反倒象是势不两立的“宗教信仰”之争了呢?
本来在学术上的理论观点的分歧和对科学上未解之迷的解法上的差异的种种争议都无可非议,正是这种争议能促使中医西医互相深入了解自己和对方的长处和短处。而且,技术“先进”的一方帮助“落后”的一方提高认识的努力甚至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可悲的是,当这种学术之争演化成了“宗教信仰”之争时,在我看来,所争的焦点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类似“谁是唯一的神”的---“谁是神医”了。如果说,这种“宗教信仰”只是出于对各自职业的忠实,那还是应该尊重的。更可悲的是,当这种“宗教信仰”极端化而衍生出利益驱动的“商品”之战时,“战争”中的任何一方---中医和西医都不可能是“胜方”,而战争中伤亡最惨重的总是老百姓。本来可以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学术之争,却将造成对人类文明的严重倒退。
回到楚文的题目:能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吗?为什么不直接了当地问:中医中药确实有效吗?对后者,作者心中想来是有答案的。读者心中也是清楚的:“中医中药确实有效”是不能用“逻辑”来证明/反证的,而恰恰是需要用“事实”来证明的。既然作者并没有否认这些“事实”,那么很遗憾,这大篇的“逻辑”说明,实在是有点“弄巧成拙”呢!
最后,让我为楚文搬来一个[能证明“中医中药确实有效”吗?]的“事实”:
“针灸在止痛和止吐方面的效用已得到确实的显示,现在也已得到全世界的承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一个国家专家小组在1998年得出结论,认为有明显的证据表明针刺疗法在某些症状的治疗中比常规疗法更有效,副作用也较少。在德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分别有70%和90%的解痛诊所使用针刺疗法。”(引自: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报告)
“确实”?“有效”?而且“更有效”?还“有明显的证据”?世卫是否太偏爱“中医中药”了?
对于针灸的神奇功效,虽然我个人是亲眼所见的。但对与之相关联的经络气脉穴位等等,我所有的也只是好奇,而不可能象“宗教信仰”似地“相信”它们的存在。人们确实需要类似“万有引力定律”的定量化理论依据来“理解”这种神奇功效是从何而来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尚未有定量理论为依据的神奇事物,就是不科学的,就该否定其功效。科学的根本理念恰恰应该是:从这些神奇的“事实”出发,去追根溯源。当然,我也同样地好奇,作者楚河们将会怎样“从逻辑角度上作一点剖析”,来说明这一事实“是何等的可笑”呢?不过,我还是很怀疑,作者能“一针见穴”地为阐述其论点打开一个突破口。
此文首次刊登在 2005 华夏快递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