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漱石:从「小姚」到「野心家」

[转帖者按]下面这两篇长文,可以说是把新中国早期党内斗争,讲的最为彻底。 
 
中国的列宁,却也倒霉。掌权不及三个月,任他谁上台,有事没事,都给拿出来涮锅子。
 
宠臣小姚,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也不睁眼看看自己的对手都是谁?高主席倒台时你都承认犯了严重错误,怎么可能又去反悔?活该!
 
高岗搭上这样的伙计,不败才怪。
 
八面玲珑的小开,如汉初时的陈平,一生搞秘密情报,太过阴损,却又没有陈平康生周恩来的政治智慧,终于的牢狱加身,也算是报应吧。
 
不做愧心事,不怕鬼敲门。有心事不直接找当家人谈,中间弄来了个传话的,传得好鬼话也!估计小开到死,也不会原谅这传话人。
 
死不改悔的棉里藏针,一生翻案,但王明的案不翻,林彪四人帮的案不翻,高岗饶漱石的案不翻,大概因为都是和这个棉里藏针历史上有过节,以及矮人积蓄的巨大的政治能量有关吧。
 
什么野心家,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罢了。 
 
 

 

1、饶漱石:从「小姚」到「野心家」
 
苏振兰


  《二十一世纪》网络版二○○四年十二月号

  1941年1月11日,在国民党突然发动皖南事变期间,毛泽东致电新四军军政领导人叶挺(字希夷)、饶漱石:「希夷、小姚的领导是完全正确的,望全党全军服从叶、姚指挥,执行北移任务。」在此,饶被毛泽东昵称为「小姚」。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於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中有:「一九五五年三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增强了党的团结。」在此,饶被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不客气地定性为「野心家」。

  从「小姚」到「野心家」,是对饶漱石一生浮沈的最精闢概括!

  一、从加入共产党到造谣黄花塘

  饶漱石,曾用名梁朴、赵建生,1903年9月出生於江西省临川县锺岭乡(现临川市临川区),早年入上海大学学习,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前后,饶漱石主要随中央代表团在赣东北工作。1928年4月,他曾作为江西省委特派员到达弋阳、横峰地区,帮助两地建立了隶属於赣东北特委的弋阳、横峰两个县委。之后,他被派到浙江西部地区从事青年工作,曾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为浙江地区青年运动的健康发展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因「饶」、「姚」谐音,加之革命工作的保密需要,中青年时期的饶漱石常常被战友们爱称为「小姚」。

  在大革命彻底失败后,饶漱石曾赴英、法、苏等国留学一年左右。1929年初,饶漱石回国后到东北工作,任共青团满洲省委书记。期间,他一度代理过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曾多次到哈尔滨巡视工作,并与唐巨集经等成功组织过着名的哈尔滨皮鞋厂大罢工。在代理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期间,饶漱石领导过时任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长的刘少奇。当时,由於刘少奇年纪轻轻就参加了中共六大并当选为中央委员,是中共满洲省委书记的热门人选之一,这使觊觎这一位置的饶漱石深感不安。於是,他几次向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李立三反映刘少奇的所谓「问题」,李立三公允地说:「少奇同志宣传上还是很有一套的,让他当宣传部长总合适吧。」不久,刘少奇正式出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无法「代理」的饶漱石只好重新做青年工作。由此,饶漱石和刘少奇之间产生隔阂。

  1930-1931年,饶漱石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入狱一年。1932年初,饶漱石出狱后调回上海做工会工作,先后任上海工人联合会主任兼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党团书记。此时,刘少奇已经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修补委员,并兼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和党团书记,又是饶漱石的顶头上司。这使饶漱石暗暗切齿,他曾对亲信不满地讲过:「刘少奇就是跟我过不去,我搞青年运动,他要掺乎;我改搞工会运动,他又来牵头。」

  很显然,饶漱石已经视刘少奇为自己通过「工会道路」实现个人政治野心的绊脚石。於是,心怀不满的饶漱石多次向当时负责中央特科工作、担任中央组织部长的康生打「小报告」:「刘少奇是个可疑份子。1929年8月10日,满洲省委组织奉天纱厂工人举行罢工。由於混入奸细,满洲省委机关遭到破坏。刘少奇等省委负责人也被拘留,但他入狱不到两个月就被释放,其他同志却莫名其妙地遭到处决。当时,很多同志都怀疑刘少奇同敌人作了一笔交易。当然,这有待查证。」由上述捕风捉影的「小报告」中可见,饶漱石恶劣的政治品质已经开始进一步发展。

  1933年,饶漱石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办事处主任等职,为华北地区的工会工作作出过一定贡献。1935年8月,他被派赴苏联学习,期间曾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1936年起,他又先后被派到美国、法国从事国际统战工作,分别参与创办(或主编)《先锋报》、《救国时报》、《华侨日报》等工作,大力宣传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民族抗战贡献了一份力量。

  1939年11月,饶漱石回国后转到新四军内工作,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书记为新四军政委项英)。初到新四军中的时候,对於战争和根据地工作全无经验,加上与根据地部队和地方干部全无联系,初来乍到就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的饶漱石当时的确深感责任重大,力不胜任。当时,项英及若干同志曾讥笑饶为外国回来的「洋学生」,致使饶「常常产生自卑心理」。因此,他在对待日常工作问题和处理同志间普遍关系问题上,特别兢兢业业、谦虚谨慎。对於个人的生活作风,他更特别注意克己,甚至发展到「谨小慎微」的程度。无疑,他这样做是想从这些方面来取得同志们的好感,以掩盖自己能力与职责不能胜任的矛盾。后来,他在检讨材料中坦承:「我的这种态度,虽然主要是想给同志们好的印象,以便於工作,但同时也包含着个人主义的因素。因此,后来的事实证明,尽管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问题上「谨小慎微」和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而在若干大的问题上,却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犯了原则性的错误。」

  由於项英对中央和毛泽东不满,叶挺是党外人士,所以毛泽东对饶漱石甚为重视,亲切地称他为「小姚」,让其和叶、项共同负责华东方面的军政事宜──如1940年9月6日,毛泽东在致八路军、新四军领导人的《关於调查地主资产阶级和国民党军官的通知》中越过项英,直接要求饶:「小姚负责调查江西、浙江、安徽、江苏四省及上海。……小姚的材料限於12月1日以前託人带交恩来带来延安,供七大用。」

  在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任内,饶漱石遇到的最大考验是皖南事变。

  1941年1月9日,在皖南事变已经发动、新四军政委项英和政治部主任袁国平擅自离队的情况下,饶漱石、叶挺领衔以东南局名义向中央发出两封电报,一封电报痛陈敌情:「我江南遵令北移被阻,战况激烈,请向国民党严重交涉。」另一封电报则要求临机处置,以饶漱石代替项英:「项英、袁国平等在紧急关头已离开部队,提议中央明令撤项职,并令小姚在政治上负责,叶在军事上负责,以挽危局。」11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致电叶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临机处置方案:「希夷小姚的领导是完全正确的,望全党全军服从叶、姚指挥,执行北移任务。」12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又连续发来类似上述内容的电报。

  但是,饶漱石正式取代项英后仍感不满足。14日,当他得知新四军政委兼东南局书记项英、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已经遇害的噩耗后,却执意要求叶挺下山同国民党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谈判,他后来承认:这是「借国民党之手再搞掉叶挺,自己就可以成为新四军唯一的领导者。」结果,事情的发展正中饶漱石下怀:因项英、袁国平遇害,叶挺被扣,他一下子身兼数职──中共中央东南局代书记、新四军代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4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电示突围出来的新四军余部:「蒋介石宣布新四军为叛逆,似有与我党破裂决心。我们决定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採取必要步骤。」1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命令,任命陈毅为新四军代军长,刘少奇为政委,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由於邓子恢长期在安徽工作,饶漱石正式代理政治部主任。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东南局与中共中央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同时成立华中军分会,刘少奇担任华中局书记兼华中军分会书记,饶漱石担任华中局副书记兼军分会常委,刘又是饶的上级。为此,饶漱石曾在一些干部中散布不满说:「我这一辈子算倒了血黴了,总也摆脱不了刘少奇的阴影。」后来,当周恩来代表党中央前往华中地区检查工作时,「一贯作风正派」的饶漱石又向他打小报告:「新四军消灭了韩德勤顽固派、解放了一些大县城之后,刘少奇就轻敌了,他在城里大办党校、鲁艺、抗大等,就是不抓备战。当日寇由七路进攻增加到九路时,刘少奇吓得丢下军队,逃到安徽去了,只留下陈毅去指挥作战。……刘少奇的地主资产阶级腐朽化生活早已引起了同志们的极大不满,他每天吃特灶,不管谁给他送礼他都敢要,家里藏满了罐头、乾鱼、烤香肠之类的东西。听说延安生活极端艰苦,但在我们这里他就像在天堂上一样,不仅对同志们没有感情,就是对他的老婆也是又打又骂。总之,刘少奇是小人!小人!」

  和饶漱石的小肚鸡肠相比,刘少奇的心胸宽广得多,他实事求是地对周恩来指出饶的长处:「饶漱石不错啊,很聪明,很能干,是个年轻的政治家。建议中央很好地重用他!」

  1942年3月,饶漱石接替因工作需要调回中央的刘少奇,代理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委。临行前,刘少奇特地召集华中局、军分会的几位领导当面交待:「华中局、新四军的工作应以陈毅同志为领导中心,他领导工作有经验,军队工作搞了很久。华中局书记和政治委员由饶漱石代理,实际工作还是要依靠陈毅同志。」对此,饶漱石深为不满,对刘少奇的积怨进一步加深。

  1943年1月10日,为粉碎日军的「扫荡」,代军长陈毅、代政委饶漱石率新四军军部和华中局机关由江苏盐城迁至安徽盱眙(今属江苏)黄花塘,使这里成为华中抗日的指挥中心。同年10月16日,饶漱石借整风之机,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陈毅,并私下以新四军军部名义致电延安,罗列出陈毅的「十大错误」,说陈毅「一贯反对毛泽东同志」、「反对政治委员制」等,要求中央另派干部来接替陈毅的工作,史称「黄花塘事件」。

  然而,毛泽东是了解和相信陈毅的。为此,他电示华中局、军分会和饶漱石本人:「无论在内战时期与抗战时期,陈毅同志都是有功劳的,未犯路线错误的。如有同志对以上两点不明了时,请漱石同志加以解释。」不久,毛泽东调陈毅到延安参加中共七大,藉以调解陈饶之间的矛盾。在延安,毛泽东曾秘诫陈毅:「凡事忍耐,忍耐最难,但作为一个政治家,必须练习忍耐。」由於毛泽东的干预,「黄花塘事件」没有公开化,但它却像一个噩梦一直缠绕着陈毅。

  「高饶反党联盟」事发后,饶漱石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的书面检讨中给了陈毅一个交待:

  1943年我与陈毅同志在华东敌后共事时曾一度关系搞得不好,当时我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有严重错误的。这个问题的发生,首先虽然是由於我对陈毅同志不熟悉,主要还由於我对客观情况估计不足。因为那时我们是处在敌后游击战争的严重环境中,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和扩大敌后根据地是党和人民最高利益之所在。陈毅同志具有丰富的革命战争经验,且与华东部队及各方面的干部都有密切的联系,而我则初到解放区不久,既无革命战争经验,在人事和工作上又都很生疏。所以,当我和陈毅同志在一起工作时,如果自己能清醒地估计到上述情况,并严格的从当时战争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那么我就应当採取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证我和陈毅同志团结共事;即在双方关系已经发生问题之后,我也应当主动地向陈毅同志把问题说清楚,以求得继续和他团结共事;甚至在陈毅同志已经到了延安之后,我还可以而且应当採取各种办法来争取和欢迎他返回华东工作。可是,我在当时恰恰没有这样做,反以为陈毅同志在中央能把他自己的问题搞清楚为好,致使陈毅同志终於离开了华东,使华东工作受了损失。这是应当由我负责的。

  二、从新四军政委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

  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饶漱石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8月,他正式担任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委,位居方面,和八路军领导人朱德、彭德怀、新四军军长陈毅相提并论。

  1946年1月7日,遵照党中央的指示,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领导机关,新四军军长陈毅兼山东军区司令员,政委饶漱石兼山东军区政委,山东军区辖滨海、鲁中、鲁南、胶东、渤海等五个二级军区,总兵力约20万人。根据「党指挥枪」的原则,饶漱石成为这支部队的最高当家人。同年春,作为北平军调部中共代表,饶漱石在伍修权等陪同下,和美国代表白鲁德、国民党代表赵家骧等飞往裳簦?斡牍?捕?蓖U降鞔Α5笔保?揖?姑挥惺敌芯?沃疲??沆队牍?竦尘?酱?斫?衅降裙ぷ鳎?揖?勺じ鞯卮?肀涣偈笔谟杈?危轰裳舸?砣氖???薪??????沓骡伲ńü?笪??蠼??唬?⒈鞠??硇砉獯铮ńü?笪??蠼??唬?⒈逼酱?硭问甭郑ńü?笪?辖??⑺钠酱?砉㈧?ńü?笪?辖??⑿熘荽?砦す?澹ńü?笪?辖?┑热私霰皇谟枭俳??巍S纱丝杉??氖??笔痹谖业场⑽揖?牡匚皇欠浅V?叩模?鞘綮对?б患兜娜宋铩F诩洌??嗾矫澜??恚?峋龊次懒宋业场⑽揖??妫?档贸菩怼2还??诩淙氖??团碚娣⑸??挥淇臁S盟?约旱幕八担?褪恰肝矣肽承┩?舅湮捶⑸???常??舜斯叵狄膊徽?!!褂伸抖灾鞒种泄仓醒攵?本止ぷ鞯呐碚娲?矶?蔽侍庥幸饧???诖游春团碚婷嫣腹?那榭鱿拢?啻卧谄渌??久媲疤钙稹T谒?团碚嬷苯咏哟ナ保?苍??硐殖龆耘淼牟蛔鹬兀?踔料蚺矸⒐?⑵??BR>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山东军区所部组成山东野战军,饶漱石担任政委,和司令员陈毅一道率部禦敌。1947年春,山东、华中我军进行了统一整编,撤销山东军区、山东野战军和华中军区、华中野战军(司令员张鼎丞、副司令员粟裕),共同组成华东野战军和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由陈毅任司令员兼政委;华东军区由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为政委,辖鲁南、鲁中、胶东、渤海、苏北、苏中等六个军区及滨海分区和东江纵队,共约36万余人。由山东军区政委到华东军区政委,饶漱石在我党、我军的地位进一步上升。1948年,饶漱石又出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同时兼华东军区政委),他在华东地区的影响、分量日益加重。

  与此同时,饶漱石在毛泽东心目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如1948年8月22日,毛泽东在致东北局关於《执行报告制度的重要性》的电报中就有这样的话:「中央现已起草了一个关於具体规定报告制度的决议,待饶、邓(小平)、贺(龙)、徐(向前)、薄(一波)、聂(荣臻)诸同志到齐共同讨论后,即可发给你们及各地。」

  由此可见,毛泽东曾经把饶视为可以与之「共同讨论」的中央决策人之一。饶也不负毛泽东重望,在淮海战役中,他坚决贯彻毛泽东「政治工作准备,力求比较完备周到」的电示,开展了生动有效的战时政治工作。渡江战役前夕,饶和刘晓(时任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与上海产业界民主人士共商上海经济问题,并研究平、津两市经验,为稳定新上海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但是,在战事频繁之际,饶打击异己的政治手腕丝毫没有放下。

  1947年底,内线作战刚结束,饶主持了华东局土地改革会议,错误地批判「自己看不中」的山东党政领导人黎玉、林浩犯了所谓土改中的「富农路线」错误,致使二人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

  此外,饶的个人主义、地方主义倾向也有所发展。后来,他自供:「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财力和干部的调配上,我往往从华东本身考虑得多,而对中央和其他地区的困难和需要考虑得少。因此,当时我曾经在中央所召开的会议上,对薄一波同志和杨立三同志提出过批评。现在检查起来,那些批评是有错误的;特别有一次我曾对周恩来同志发脾气,更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行为。这严重地反映了我是如何过分地强调局部利益,而当它和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我又是如何地意气用事。又如:我在华东工作时,对中央各部门和他们派到华东来指导工作的同志,尊重和支援不够,因而有时使他们在指导和处理华东工作上发生某些困难和顾虑。这是我的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的表现。」

  平心而论,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饶漱石虽有诸多不是,但他也的确为党和人民做了一些有益的事,这是应当公允指出的。

  建国后,饶漱石先后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需要指出的是,在当选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过程中,饶漱石玩弄了政治手段。按当时惯例,各大区军政委员会主席是由各大军区司令员兼任的。为此,毛泽东曾两次提议由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但陈毅觉得自己已经兼任上海市市长一职,就谦让说「让漱石同志挑起这个重担吧」。於是,毛泽东指示华东局进行研究,饶漱石知晓后对陈毅说:「你既然那么忙,我就挑起这个担子吧!」结果,他根本没有把事情提到华东局会议上讨论,就用华东局名义报呈中央:鉴於陈毅同志已身兼数职,建议中央任命饶漱石同志为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结果,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上通过了任命饶漱石、高岗、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为华东、东北、中南、西北、西南五大区主席的决议,饶如愿以偿。这样,饶漱石既是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又身兼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区政委,就显得比其他大区主席要风光些。由於陈毅落选,外界纷纷揣测,谣言四起。对此,饶自己也是心虚的,他后来承认:

  在计较个人地位方面,尤其严重地暴露了我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甚至发展到野心家的程度。例如:在1949年,我对由谁来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不是等候中央的决定,而是採取了由华东局建议由我来担任的方式。当我见到毛主席时,毛主席曾告诉我,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一职,本拟以陈毅同志担任。可是我在听了毛主席这话之后,除了仅仅以虚伪的态度要求改变由我来担任的意见外,并未作任何诚恳的坚决的表示。因此,最后中央还是决定由我担任了。俟各大区军政委员会主席名单同时公布后,党内外发现除华东外,其他各大区军政委员会主席之职,均由军区司令员兼任,曾引起猜测和造成不良影响。

  在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任内,饶漱石还是兢兢业业的,并曾多次得到毛泽东肯定。1950年4月28日,毛泽东在致饶漱石、邓子恢(当时任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小平(当时任西南局第一书记)、彭德怀(当时任西北局第一书记)《关於春耕、土改和干部整训工作的意见》的电报中曾指出:「华东局已经准备了为着土改目的而使用的七万二千个干部,并准备於土地法令公布后的几个月内加以集中整训及学习土改,中南局及西北局关於此项干部的准备情况如何?……整训干部已经成了极端迫切的任务……你们对於此项整训工作是否正在筹划,有无关於整干的计划(步骤)及指示。」在此,毛泽东点名表扬了饶领导的华东,并实际上对负责中南、西北工作的邓子恢、彭德怀提出了批评。

  出於对饶的关心,中央和毛泽东曾让饶到北京休养过一段时间。可是,生性多疑的饶却无端揣测中央让他去京休养是「调虎离山」。为此,他曾专门深夜造访毛泽东,无话找话说,想从毛泽东的口风中试探出中央对自己的态度。

  三、从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到「闭门思过,不作他想」

  1953年初,饶漱石被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随着地位的上升,他更加洋洋自得起来,曾在一些同事中大放厥词:「我在中央的资格,当副总理绰绰有余。想当初,刘少奇也曾在我的领导之下呢。」

  利用饶漱石对刘少奇的长期不满,1952年底调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的党内野心家高岗趁机拉拢他,企图联合起来推倒刘少奇、周恩来,共同夺取党中央大权。为此,高岗曾不止一次地建议毛泽东重用饶:「饶漱石是我们党内第一流的政治家,苏联的朋友们对他的印象最好,长得也有气派,代表国家出去保榫丢不了人。」

  对於高岗的美言,饶漱石也投桃报李,加紧「倒刘」活动。他一调任中央组织部长后,就马上推荐高岗欣赏的东北局组织部长郭锋(这也是郭日后挨批的原因之一)担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秘密指示郭:尽快查阅刘少奇、周恩来及「刘、周的亲信薄一波、安子文」等人的档案,以便从中找出「问题」来。结果,他们真的从数以万计的档案中找到了薄一波、安子文等人的「问题」:1936年8月30日的《华北日报》(国民党华北当局主办)上面刊有安子文化名「徐子文」、薄一波化名「张永璞」的《徐子文反共启事》──「余等幸蒙政府宽大为怀,不咎既往,准予反省自新,现已诚心悔悟,愿在政府领导之下坚决反共,做一忠实国民,以后不参加共产组织及任何反动行为,并望有为青年俟后莫再受其煽惑。」

  高岗、饶漱石看后,如获至宝地说:「哼!这样的人,刘少奇都敢用!对付右倾机会主义,我们要善於选择他们的薄弱点展开反攻。现在,我们要把这些材料报给毛主席。」由於中央对於此事已经知情,它是当时对敌斗争的需要,所以高、饶的这一「石头」没有能激起甚么波澜。

  1953年6月中旬,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召开,高岗、饶漱石利用毛泽东批评薄一波主持的财经工作中存在错误的机会,大肆攻击薄一波,企图间接达到打击刘少奇、周恩来威信的目的。在会上,作为组织部长的饶漱石声色俱厉、无中生有地指责说:「财政部不讲政治,没有政治,有财无政!薄一波作为财政部长,简直是一霸,是财霸!薄一波这次犯错误,我认为决不只是个工作方法问题,经验不足问题,而是思想品质问题,作风和路线问题。他几次採取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投机取巧。这个,我是有证据的,我有充分的证据。」结果,高岗、饶漱石「明反薄(一波),实反刘(少奇)」的目的部分达到,刘少奇、邓小平、薄一波等纷纷作检讨,并在8月12日的怀仁堂会议上受到毛泽东的点名批评:「在这次会议上,少奇同志说有那么一点错误,小平同志也说有那么一点错误。无论任何人,犯了错误部要检讨,都要受党的监督,受各级党委的领导,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主要条件。」

  初尝政治斗争甜头的高饶决定:趁胜出击,拱倒刘少奇。这时,饶漱石把目标对准了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长期在刘少奇领导下工作的安子文。自从进入中央组织部后,饶便把安子文视为对自己的威胁,这种戒心使二人的关系很快闹僵并发展为激烈争吵。作为中央组织部长,饶在处理和安子文的工作关系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组织纪律性,诚如他自己后来所披露的:「在争吵发生之前,我既未向中央报告和请示,争吵发生之后,我又自行其是,不尊重刘少奇同志的意见,未遵照他的指示及时停止这场争吵。结果,不仅造成中央组织部工作上的损失,而且使刘少奇同志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发生了困难。在我认识错误以前,我甚至向刘少奇同志本人和在私下向个别同志表示过对刘少奇同志的不满。这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

  1953年9月-10月,在刘少奇所主持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饶漱石目无领导、目无组织的错误受到批评,他对自己的错误也有所检讨。但是,从后来发生的事情来看,他当时的检讨显然是为了蒙混过关,应付组织。事实上,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饶在某些问题上确实有对党、对同志不老实的地方。当安子文提议让李楚离、龚子荣二人参加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时,饶认为他们可以不必参加。根据饶的意见,刘少奇在审批会议领导小组名单时没有把李、龚二人加进去。但是,当安子文在中央组织部的正副部长接头会上说明这一点时,饶反怪安子文说话不择场合,并极力否认这一点,说他自己也赞成李、龚二人参加领导小组。同时,他反把事情推到刘少奇身上,说「名单是刘少奇同志宣布和批准的」。显然,这是一种很不老实的政治投机。更恶劣的是,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高岗、饶漱石利用安子文私拟政治局委员名单一事大做文章,把名单散发给所有与会代表并扩散到南方各地,饶后来交代:其目的是「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会上,安子文受到警告处分,高、饶阴谋又告得逞。

  1953年底,毛泽东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饶漱石活动得更加厉害,高亲自到华东、中南等地挑拨离间,捏造所谓「两党论」、「军党论」,把党分成「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白区的党」两部分,胡说「党是军队创造的」,并以「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的代表自居,企图改组党的领导,由他任党中央副主席或总书记并兼任政务院总理,饶漱石任政务院副总理。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逐渐引起毛泽东的关注,他后来回忆说:「中央也是到了一九五三年才发现他们的反党阴谋。经过财经会议、组织会议,以及财经会议以前的种种问题,看到他们不正常。……对这个阴谋、阴谋家、阴谋集团,我们是到一九五三年秋冬才发现的。」在同罗瑞卿的一次谈话中,毛泽东风趣地谈到「政治感冒」问题,意味深长地说:「睡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睡在床上,一种是睡在鼓里。若不是其他同志向我反映高、饶的问题,我还蒙在鼓里哩!」

  於是,毛泽东决定召开党的七届四中全会,解决高、饶问题。在此之前,他向高、饶发出过警告并分别向党内一些高级干部打了招呼。

  1953年8月12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闭幕当天的讲话中,毛泽东弦外有音地指出:「有意见请提,破坏党的团结是最没有脸的。」可惜,也许是利令智昏,高、饶没能理会毛的警告之意。

  1953年12月,毛泽东两次约到北京参加全国军事系统高干会议的陈毅谈话。第一次,毛泽东向陈毅询问他所瞭解的饶漱石情况。陈毅不明所以,按一般情况下尽量说同级干部优点的习惯说了几句,毛泽东听后反应冷漠。陈毅感到困惑,出来后向一位中央机关负责人谈起,对方提醒他:「主席问你,是要听你说真实情况。」陈毅马上折回去,把他在上海所接触到的饶漱石言行向毛泽东和盘托出。毛泽东这才满意,并且把已经掌握了的高、饶不正常活动的情况告诉了陈毅。几天后,毛泽东第二次约见陈毅,专门谈了饶漱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的任命问题。谈话中,毛泽东感慨地对陈毅说:「你推让是不对的,谦逊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好的。对野心家就不让,让给他会使党受损失。」最后,毛泽东告诫陈毅:「不要伤风,不要失去灵敏的嗅觉,要警惕非法活动。」

  1953年12月26日晚,毛泽东在去杭州路过上海作短暂停留时,向前来迎接的谭震林、张鼎丞、粟裕三位华东负责同志说了饶漱石的问题。这时,中央已决定调张鼎丞到中央组织部任第一副部长。在谈话中,毛泽东特别告诫张:「对党对人民忠诚老实,这是很好的。对阴谋家、野心家可不能老实呀!对阴谋家、野心家老实是要上当的。」显然,他要张鼎丞在中央组织部里全力牵制饶漱石的非组织活动。

  1954年1月中旬,刘少奇主持起草完《关於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后,由杨尚昆送往杭州。毛泽东约请同他一起起草《宪法》的胡乔木等同志共同研究修改,并且提议:「此决议宜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同时,毛泽东强调指出:「通过团结决议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18日,毛泽东又向党中央建议:在七届四中全会前先把《决议(草案)》用电报发给参加会议的同志,要他们准备意见;同时也徵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的意见并通知驻苏大使张闻天到会。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刘少奇,重申:「关於四中全会开会的方针,除文件表示者外,任何同志的自我批评均表示欢迎,但应尽量避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以便等候犯错误同志的觉悟。」

  总之,在高、饶问题上,毛泽东一开始是主张宽大处理的。期间,据说毛泽东曾托人告诉饶:「闭门思过,不作他想。」

  四、从「高饶反党联盟」成员到「不可救药的人」

  1954年2月5日,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五人找饶漱石谈话,正式点出了他和高岗的问题。2月6日至10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本着毛泽东两次建议的精神召开,一致通过了《关於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同时,会议还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筹备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高、饶问题被移到会后另行处理。会上,饶漱石在题为《关於我的错误的自我检讨》中承认自己在「黄花塘事件」及与安子文争吵问题上的错误,清点了自己犯错误的根源,并要求严肃处理:

  在党的团结方面,我曾经不止一次地犯过错误。现在回想起来,我和党内不少同志都发生过争吵和彼此关系搞得不好。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我这方面来说,有些是由於个人主义的感情用事,有些是由於思想方法的错误。……总起来说,我所犯的错误是极端严重的。这种错误的性质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在个别问题上甚至发展到野心家的程度。在另外的个别问题上,对党对同志採取不老实的态度,和对个别同志怀有宗派主义的成见。

  以上这些错误,说明了我对於党的团结的重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对於集体领导的重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对於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同时它又说明了,我由於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和党中央对我的信任而沖昏了头脑,滋长了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夸大了个人作用,强调了个人威信,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虚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甚至发展到严重的自以为是,不服从领导,不受党的纪律约束,不按党的章程办事,终於堕落到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泥坑里。

  现在,我已开始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及其对党的危害性。因此,今天我有决心向全党彻底揭发我的错误,并向全会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和行动中彻底改正我的错误。我所作的检讨还是不深刻的。我要求大家对我严格进行批评,并要求中央给我以严格的处分。

  七届四中全会结束后,从2月15日至2月25日,基本上每天用半天时间,由周恩来主持召开高岗问题座谈会,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召开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听取与会者对高、饶问题的揭发和批评,并就一些重要问题核对事实,也听取高、饶本人的申辩和检讨。这两个座谈会逐日的记录,都在会后送到杨尚昆处。经过汇总,杨尚昆再向毛泽东和其他中央主要领导同志通报。其间,高岗触电自杀未遂,使座谈会中断过一天。座谈会结束后,根据中央的决定,高岗、饶漱石停职反省,分别在家里写书面检查。

  饶漱石花了半年时间,字斟句酌地写出一份两万多字的书面检查,主要交代了四个问题上的「错误」:

  1、黄花塘事件──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挤走陈毅,独揽大权;

  2、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问题──在陈谦让时,玩弄手段取而代之;

  3、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主席问题──承认当时他患得患失,无端怀疑中央不信任自己,认为让他来京休养是「调虎离山」,想从毛主席口中试探中央对他的态度;

  4、在中组部工作和召开全国组织会议期间所犯的错误──承认当时自己「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与高岗的反党活动作了配合。

  在检查的结尾处,饶漱石承认自己个人主义极端严重,自扣了八顶「帽子」:

  (1)利用弱点,小题大作,打击别人,抬高自己;

  (2)造谣挑拨,上欺下瞒,当面扯谎,矢口抵赖;

  (3)运用资产阶级的权术到党内斗争中来;

  (4)宗派主义;

  (5)一切从个人出发,个人利益高於一切;

  (6)处心积虑,文过饰非,吹嘘自己,沽名钓誉;

  (7)地方主义,分散主义;

  (8)骄傲自满,缺乏自我批评精神。

  做完书面检查后,饶漱石就无所事事,静候处理。除偶尔去附近的景山公园散散步外,他几乎足不出户。

  面对高饶的迅速蜕变,曾和饶漱石长期共事的陈毅感触颇深,他在1954年写下了《手莫伸》一诗,意味深长地警戒自己,激励世人,诗曰: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怎么处理高饶呢?

  高岗自杀前,毛泽东曾表示过,打算在高作出检讨后,安排他回延安当几年地委书记,给他以改过的机会。对於饶漱石,他本人虽要求「严格的处分」,但当时党中央和毛泽东只打算撤销其中央委员和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保留党籍。

  1954年底前后,国际共运中出现了苏共与南共和解、赫鲁雪夫为铁托恢复名誉的新情况。这一消息在我国见报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沈默寡言的常态,先后向自己的秘书陈麒章等人大发牢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声称他那份书面检查是被迫而言的违心话,进而说他这次「挨整」是陈毅蓄意挑起的打击报复,并一再表示要向党中央申诉冤屈。面对饶的这种反常表现,陈麒章等人如实向中央办公厅写了书面彙报。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全国党代表会议如期召开,陈麒章等人的书面彙报由会议秘书处印发给全体代表,作为讨论高、饶问题的参考资料。饶的翻案行为,使毛泽东及与会代表义愤填膺,这是饶彻底埋葬自己的诱因之一。

  在会议期间,有文件揭发:饶漱石分管华东暨上海市公安工作期间,纵容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与会代表们看过揭发材料后,更加群情激愤,认为饶的问题已经超出犯错误范围,而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进而,代表们对饶的政治历史提出了疑问,认为皖南事变中饶的脱险可能不是如他所说的「派警卫员下山收买敌连长成功」,而是被俘变节后被派返的。扬帆「问题」的出现,是饶漱石政治命运走向彻底完结的又一重要诱因。

  结果,与会代表在认真讨论邓小平代表中央所作的《关於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后,一致通过了《关於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在原来预计的「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基础上,又加上了「永远开除党籍」。为防止高饶事件重演,会议又通过了《关於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选出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在会议结论中,毛泽东说到高、饶问题时,进一步认为: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不只是高、饶两个人的联盟,而是高岗反党集团和饶漱石反党集团(在饶的反党集团里点到了扬帆和时任山东分局第二书记的向明)的联盟。

  对於有些同志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及「高岗、饶漱石两个反党集团」存有疑虑,毛泽东在会议结论中特地作了解说:

  有的同志说,没有看到文件,他们是联盟总得有一个协定,协定要有文字。文字协定那的确是没有,找不到。我们说,高岗、饶漱石是有一个联盟的。这是从一些甚么地方看出来的呢?一、是从财经会议期间高岗、饶漱石的共同活动看出来的。二、是从组织会议期间饶漱石……进行反党活动看出来的。三、是从饶漱石的话里看出来的。……四、是从高岗、饶漱石到处散布安子文私拟的一个政治局委员名单这件事看出来的。在这件事上,安子文是受了警告处分的。高岗、饶漱石等人把这个名单散布给所有参加组织会议的人,而且散布到南方各省,到处这么散布,居心何在?五、是从高岗两次向我表示保护饶漱石,饶漱石则到最后还要保护高岗这件事看出来的。高岗说饶漱石现在不得了了,要我来解围。我说,你为甚么代表饶漱石说话?我在北京,饶漱石也在北京,他为甚么要你代表,不直接来找我呢?在西藏还可以打电报嘛,就在北京嘛,他有脚嘛。……饶漱石直到最后还要保护高岗,他要给高岗申冤。……从上面这许多事看来,他们是有一个反党联盟的,不是两个互不相关的独立国和单干户。

  至於说,因为没有明文协定,有的同志就发生疑问,说恐怕不是联盟吧。这是把阴谋分子组成的反党联盟同一般公开的正式的政治联盟和经济联盟等同起来了,看作一样的事情了。他们是搞阴谋嘛!搞阴谋,还要订个文字协定吗?如果说,没有文字协定就不是联盟,那末高岗、饶漱石两个反党集团内部怎么办呢?……饶漱石跟向明、扬帆之间,也没有看见他们的条约嘛!所以,说没有明文协定就不能认为是联盟,这种意见是不对的。

  毛泽东的即席解说,一言九鼎,使「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及「高岗、饶漱石两个反党集团」成为定论。

  1955年4月1日,随着扬帆「问题」被定性为反革命,经毛泽东「拍板」,饶漱石又以反革命罪被公安部立案逮捕。

  1955年4月2日,为向党表明心迹,分管上海市公安局工作、同饶漱石有过密切工作联系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报告了自己与饶漱石的工作交往情况,并请陈将彙报材料转呈中央。在彙报材料中,潘还向党倾诉了自己的一块心病: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出发,奉饶漱石之命赴上海对汉奸李士群进行统战工作时,李藉故强拉他去见了汪精卫,这件事他怕组织误解一直没有向上级报告过。毛泽东阅过材料后,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4月3日,毛泽东又责成公安部立即逮捕潘汉年。由於潘汉年「问题」直接同饶漱石纠缠在一起,因此毛泽东认定:「我感觉,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一些。」

  於是,1955年4月4日,入狱仅三天的饶漱石又成为了「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首犯。

  1955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结论中谈到「关於思想斗争」时指出:「不可救药的人总是很少的,比如陈独秀、张国焘、高岗、饶漱石」。

  1956年4月5日,中共中央在《关於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中向社会主义阵营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一九五三年,我们党内又出现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联盟。这个反党联盟代表国内外的反动势力,而以危险革命事业为目的,如果不是党中央发觉得早,及时地击破子这个反党联盟的话,党和革命事业的损失将会是不堪设想的。」

  由於被党中央、毛泽东归入「不可救药的人」、「反动势力」之列,饶漱石的政治生命已经完全终结。不过,饶漱石问题虽被定性为反革命,但党中央、毛泽东还是给了他生路。

  对此,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谈到「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时作了解释:

  甚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这样的人杀了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就要来比,许多人头就要落地。……反革命是废物,是害虫,可是抓到手以后,却可以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

  在毛泽东看来,饶漱石等人是活的反面教材,可以起到警世作用。1956年8月30日,他在做《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讲话时说:「坏事也算一种经验,也有很大的作用。我们就有陈独秀、李立三、王明、张国焘、高岗、饶漱石这些人,他们是我们的教员。」

  虽然不杀饶漱石等人,但毛泽东是坚决反对饶漱石等人政治上复活的。

  1956年11月15日,他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谈到「上层建筑也可能出问题」时就曾提醒全党:「比如说,像我们这样的人,可能犯错误,结果斗不赢,被别人推下去……把饶漱石抬出来。」

  十年内乱中,高饶事件更成为党的历史上「十次路线斗争」之一臭名远扬,「高饶」成为「反革命」的代名词。

  ……

  1965年,已经服刑10年的饶漱石因倍受精神煎熬在狱中患了精神分裂症。考虑到饶过去的革命历史,经公安部报请党中央、毛泽东批准后,决定对其予以假释。不久,饶漱石被安排到一个农场养起来,并配备了服务员、厨师各一人,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200元,直到1975年3月2日饶病逝。

  五、尾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甄别平反了一大批建国以来曾经震动全国的冤假错案。「高、饶反党联盟」和同它有牵连的「饶漱石反党集团」、「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案」能否站得住?要不要覆查?自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78年底,陈云刚兼任重建的中纪委第一书记,就向中央建议覆查潘汉年「问题」。经过反覆查档,最终核实:解放前,潘汉年利用李士群打入日伪内部等情节,是奉中央有关指示,并非潘自行其是。而且,当时中央对潘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不久,中央又查实:扬帆「问题」系江青插手捏造的,旨在掩盖她过去在上海的不光彩历史。1983年8月,随着潘汉年、扬帆冤案的双双平反,「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案」被证明是错案。这样,饶漱石的「首犯」帽子自然应当摘去。相应地,随着向明也被平反和重新起用,「饶漱石反党集团」也被证明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高、饶反党联盟」是否也搞错了呢?

  1980年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酝酿起草《关於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时,「高、饶反党联盟」问题正式被重新提出来研究和讨论。3月19日,邓小平和《决议》起草小组成员谈到高饶事件时,明确表示:

  过去常说十次路线斗争,现在应该怎么看?……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至於是不是叫路线斗争,还可以研究。这个事情,我知道得很清楚。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底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活动得非常积极。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援,才敢於放手这么搞。那时东北是他自己,中南是林彪,华东是饶漱石。对西南,他用拉拢的办法,正式和我谈判,说刘少奇同志不成熟,要争取我和他一起拱倒刘少奇同志。我明确表示态度,说刘少奇同志在党内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从总的方面讲,刘少奇同志是好的,改变这样一种历史形成的地位不适当。高岗也找陈云同志谈判,他说:搞几个副主席,你一个,我一个。这样一来,陈云同志和我才觉得问题严重,立即向毛泽东同志反映,引起他的注意。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採取搞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岗的斗争还要肯定。高饶问题的处理比较宽。当时没有伤害甚么人,还有意识地保护了一批干部。总之,高饶问题不揭露、不处理是不行的。现在看,处理得也是正确的。但是,高岗究竟拿出了一条甚么路线?我看,确实没有甚么路线。所以,究竟叫不叫路线斗争,也难说。

  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在谈到高饶问题时,强调的是:「搞阴谋诡计」的是高岗,「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但「确实没有甚么路线」或「难说」「叫路线斗争」。也就是说,邓小平认为高饶问题不是路线错误,且饶漱石在事件中充其量只是个从犯。

  1981年,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上,邓小平在讲话中又一次提到了高饶问题。他说:

  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应该根本推翻的,就有刘少奇、彭、罗、陆、杨这一次和彭、黄、张、周这一次,一共两次。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但也不好说是甚么路线斗争。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

  在此,邓小平进一步认为:高饶事件的性质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但「不好说是甚么路线斗争。」

  邓小平关於高饶事件的两次专门谈话,使高饶事件在党的历史上成了铁案:「高、饶反党联盟」的基本结论应予维持,但不是路线斗争。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於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据邓小平的两次讲话精神,《决议》中谈到高饶问题时高度概括了这么一句:「一九五五年三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增强了党的团结。」

  就这样,饶漱石最终被盖棺定论为:党内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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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纪》(
http://www.cuhk.edu.hk/ics/21c)《二十一世纪》网络版第三十三期2004年12月31日




 
 
2、五六十年代党内斗争的基本范式与特点—以揭批李立三工会路线错误为个案
 
张福运/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50年代初期,党和全国工会系统内开展的一场旨在肃清李立三工会错误路线的政治运动,可谓建国后的第一场党内斗争。这次党内斗争在沿承延安时期整肃模式之时,又被赋予鲜明的时代特征,因而成为五、六十年代党内斗争的缩影,并为随之展开的一系列党内斗争和群众运动提供了基本范式。

  一、党内斗争的基本范式

  始于1951年底的这场揭批李立三工会错误路线的政治运动,与随后的一系列党内斗争(如1953-1955年反对高、饶分裂党的活动、1959年错误批判彭德怀的"反右倾"运动)相比,从官方解释系统看虽然性质有异,但程式上如出一辙。这一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由某级党委或某部门党组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的扩大会议,以检查、总结工作的形式揭发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内高层在工会工作方针问题上产生了思想分歧,形成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意见以党内分管工会工作的刘少奇和主持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工作的李立三为代表,认为国营企业内部仍然存在公私矛盾,但这种矛盾的性质属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而且应当用协调的方法即公私兼顾的方法加以解决。[1]另一种意见以时任东北局书记的高岗为代表,认为国营企业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公私兼顾的政策不适用于国营企业。[2]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国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公私矛盾。其实,党内出现意见分歧乃至思想分野都属正常现象,并且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但是,由于两方在党内序列中的位次有别,故在思想交锋之初后一种意见明显受到压制,从而引起毛泽东的高度警觉。

  1951年10月,毛泽东在审阅李立三就这场争论的总结报告时,尖锐地批评了李立三及其领导的全总党组,认为工会工作存在严重失误和方向性错误。随后,毛泽东指示解除李立三全总主席和党组书记的职务,成立由刘少奇直接负责的全总党组干事会。

  12月初,在中央安排刘少奇到南方休假期间,李富春主持召开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进入党内斗争的第一道程序。揭发问题的方式沿袭了延安传统——"批评与自我批评"即领导、同志"帮助"与自我反省相结合。在此过程中,"帮助式"的批评及其深度与广度,既是引导揭发斗争深入开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检验和衡量每个与会者党性原则的重要指标,所以揭发者为自身利益着想,必须抛弃情面,积极帮助"受教育者"深挖错误的思想及历史根源。经过领导(一般是会议主持人)和同志们的引导与帮助,被挽救对象的思想觉悟通常会逐步提高,自我批评的程度往纵深处扩展。自我批评的深化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个人历史的逆向深化,即从现实工作中的错误出发,推及个人的历史表现及成长环境,然后触及"灵魂"深处;二是对错误的认识从特殊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最后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这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斗争模式在过去历次政治运动和思想斗争中屡试不爽,到建国初已运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从这次批判斗争的具体情况来看,尽管会议之初确定的基调是:"肯定成绩,纠正错误,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改进工作",[3]但仅经过第一轮温和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工会工作的成绩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全国工人阶级中的无限威信、党中央的正确方针、各地党委的具体领导"的结果;相反,工会工作的一切错误"主要是应由李立三同志负责任的".[4]

  随后,党内政治高手陈伯达被派往揭批斗争的第一线,以点拨与引导斗争往纵深处扩展。于是,会议气氛急转直下,批判的调子迅速上扬。李立三被迫进行深刻反省,开始联系自己的历史,深挖思想根源,并随着会议揭发问题的不断深入,逐步提升对"错误"的理性认识程度。这些揭发材料和李立三被迫做出的违心检查,成为随后定论的基础。

  与此相类似,1954年2月召开的旨在揭发高、饶分裂活动的七届四中全会、1959年8月揭批彭德怀等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八届八中全会,都属于这种特殊、紧急情况下召开的扩大会议。"扩大"的范围主要限于主流意识的认同者和拥护者,以有效地孤立和打击批判、斗争对象。

  其次,由中央指派的同志代表中央就揭发的问题做出结论,并报请中央批示。

  通常情况下,中央或某级党组织对"错误问题"的预设,即我们常说的"基本判断",作为定论的前提和基调。而事实上,这种预设作为"引导程序"贯穿于揭批斗争的始终。当然"预设"也要与时俱进,这主要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而定。

  1951年12月20日,李富春代表中央就工会工作方针之争做出《在工会工作问题上的分歧的结论》(以下简称《结论》)。根据李富春的讲话精神,扩大会议最后通过《关于工会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李立三在工会问题上的"错误"盖棺定论:在工会工作的根本方针问题上犯了"狭隘的经济主义错误",在工会和党的关系问题上犯了"严重的工团主义错误",在处理具体工作的方法问题上犯了"主观主义错误";这是"严重的原则性错误","表现了社会民主党的倾向","是完全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5]

  回顾新中国成立前后李立三负责全总工作期间的主要言行,就不难发现上述定论的荒谬程度。这恰恰揭示了党内斗争或群众运动中对"错误路线"定论的一般规律,即以主流意识形态为尺度,有选择性地裁剪揭批对象的只言片语,拼装在上级"预设"的框架之中,组合成"错误言行"的完美系统。

  《决议》以成为正确路线样板的高岗"工会思想"[6]为依据,裁定李立三:其一,在国营企业工会工作中不是强调公私利益的一致性,而是突出公私之间矛盾;其二,离开发展生产及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孤立、片面、单纯地强调所谓分配以及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其三,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中忽视工人和资本家的阶级矛盾,只看到劳资协调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劳资斗争的另一面,所以李立三在工会工作方针问题上犯了"经济主义"错误。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经济主义"本来是李立三反对的错误倾向,而最终这顶帽子又落在自己头上。在1949-1951年起草的工会工作文件中,李立三反复强调在公营企业中"公私之间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并特别指出党、政、工、团都应强调这种一致性,反对"那种只注意工人眼前利益不从长远利益打算"的"经济主义"倾向。至于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李立三始终认为"在私营企业中还存在着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并在1951年9月为全总起草《关于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工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决议》时特别指出:私营企业中的工会要善于对资方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策略,切实保护工人日常利益,"反对资方的过分剥削,反对资方违法乱纪、破坏国家经济生活的行为。"[7]

  这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甚至主观臆测、武断上纲上线的不良作风,在处理彭德怀问题上再次暴露出来,文革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那么,对于定论中的不实之辞,批判对象有没有申诉或反驳权呢?凡是经历过党内斗争或群众运动的同志对此都心知肚明。事实上,从进入揭发阶段伊始,"受教育者"就失去了话语权。特别是当中央对结论作出批示以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被教育者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既成事实,否则罪加一等。

  1954年底饶漱石在停职反省期间,矢口否认自己以前的检讨,并要求向中央申诉冤屈。结果,"饶漱石的翻案行为把(参加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惹火了",他的问题由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8]最后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党籍",并于同年4月1日将其逮捕入狱。

  无独有偶。1962年6月,彭德怀给中央和毛泽东写了一封要求重新审查自己问题的"八万言书",结果等来的是新一轮更严厉的批判,"一百多页信纸里面埋的是'炸弹',是反党纲领",申述是"向党发起新的进攻",是"搞篡党夺权阴谋".[9]随后,八届十中全会决定成立彭德怀专案组,进一步审查其政治思想问题。

  第三步,结论或决议一般由领导人批示后,下发全党或党、政、军某一级。随后全党或某一级党委贯彻中央精神,召开批判大会,由犯错误的或犯类似错误的同志做出检讨和自我批评。

  1953年1月,毛泽东批转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的《决议》和《结论》,将这两个文件下发到各级党委。同月,由新任全总党组书记赖若愚主持召开全总第六届执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会上李立三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做出进一步的深刻检讨。会议又通过专门决议,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及全体工会工作者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在全国工会系统中开展一场反对"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的运动,以进一步肃清李立三的"错误所给予工会工作上的不良影响".[10]由于资料所限,这次肃清李立三影响的运动中受牵连者的人数目前尚无从考证,但仅从刘少奇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为李立三的"错误"主动承担责任并做出自我批评一节,就可看出问题之严重性。

  在批判大会上,受牵连者的检讨和自我批评大体上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党和人民的挽救"迅速觉醒",并反戈相击。首先声称自己受到"主犯"的蒙蔽或不明真相而上当,然后猛烈揭批"主犯"的罪行,以示与之彻底划清界限,最后诚恳地表示要革新洗面、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种揭发式的检讨最令人满意,既表明党决策的正确英明和开展党内斗争的合法性,同时验证力量"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的正确性,从而实现了全党新的大团结。对这类同志组织上通常会宽大为怀,对他们的错误既往不咎,甚至对其提拔重用。在揭发高、饶问题时,林彪等人断言"他们因相信高岗有毛泽东的支持而受骗,这样解释被认为是足够了。"[11]另一种情况时,有的同志在检讨和自我批评时不得要领,敞开心扉向党交心,结果因此而重新获罪。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潘汉年看到一些受到高、饶影响和与其有牵连的同志纷纷作了自我批评和交待,又聆听毛主席要求大家主动向中央交心的号召后,"受了很大震动",便主动交待了抗战期间秘密会见汪精卫这一长期向组织隐瞒的事实,并承担了建国初上海市公安局"以特反特"错误的直接责任,[12]结果,潘汉年锒铛入狱。

  最后,对犯错误和受牵连者进行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有三条基本依据,一是该同志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地方党组织负责人的历史渊源;二是在党内序列中的位次及其历史贡献;三是现实表现,即对错误认识的程度和现实态度,其中前一条至关重要。如果待处理者与领导人无历史纠葛,对党的贡献较大且认罪态度较好,会从轻发落,但仍然降级使用。反之,轻者开除党籍、撤消职务,重者交人民群众"专政".

  对李立三的组织处理相对温和,处理程序分为三个步骤:第一,在全总党组扩大会议后首先将其调离全国总工会,但仍保留劳动部长一职。第二,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大上,免去李立三的劳动部长职务。最后,经过一年的"冷冻"考验,确认李立三再无"翻案"的可能后,重新安排他担任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一职。至此,这场党内斗争告一段落。

  总体上看,在"文革"之前特别是建国初,党基本上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来处理犯错误的同志。即便对高、饶联盟主要成员的处理,当时中央也做到了仁至义尽。在高岗自杀前,毛主席曾表示打算在其做出检讨后安排他回延安当几年地委书记,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饶漱石,中央也曾反复研究,打算保留党籍并给予出路。只是由于他后来闹翻案并随着揭发问题的深入,毛泽东才批准将其逮捕。另外,与高、饶事件有牵连者除杨帆、潘汉年因其问题"性质严重"被捕入狱外,东北的"五虎上将"和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人只是受到撤职处分,下放到一般单位工作。

  对彭德怀以及受牵连者的处理也基本如此。尽管他"闹翻案",不服从中央决定,但鉴于他对中国革命的卓越贡献和他在党、军队中的特殊地位,毛泽东仍于1965年亲自找他谈话,派他到西南领导三线建设。这种做法,正如杨尚昆同志所说是比较成功的,既教育挽救了许多干部,也有利于党的团结。

  二、党内斗争的基本特点

  综合考察这次批判斗争的基调、国内外背景以及对李立三的"错误"定性的《结论》等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五六十年代党内斗争的基本特点:

  其一、具有明显的苏联痕迹,只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形式不同而已。50年代初期中苏关系亲密时,错误路线领导人通常会有一条"反苏"的罪状,这实际上是二三十年代党内斗争形式的延续。而50年代末中苏关系紧张以后,"修正主义"则成了人所尽知的错误路线的主要罪名。

  《结论》在论证李立三错误时,大量摘抄列宁、斯大林的"语录",如列宁在1919年1月《论工会的任务》讲话和1920年《论工会,目前形势及托洛茨基同志的错误》报告,斯大林在批判托洛茨基工会问题时撰写的社论稿《我们的分歧》。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在于,一方面借机表明中苏工作方针是完全一致的,另一方面力图证明李立三的观点与列宁、斯大林思想具有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李立三是反马列主义、反苏联的。

  《结论》在摘录列宁、斯大林语录时,明显地断章取义。如在引用斯大林《我们的分歧》一文时,只抄录了这样一段话:"我们的分歧就在于在工人中间巩固劳动纪律的方法问题上,就在于对待已经被吸收参加恢复工业的工人群众的态度问题上,和把现在软弱的工会变成强大的、真正是产业的、能够帮助恢复我国工业的工会问题上。"其实,斯大林的本意在文章开篇即已亮明,他与托洛茨基的分歧在于"对待工人群众的两种方法:强迫方法(军事方法)和说服方法(工会方法)",托洛茨基"把军事方法搬到工会中来是错误的、有害的。"[13]显然,前者还能与李立三的"错误"勉强挂钩,而后者则相距甚远。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五十年代初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中苏工作方针的一致性呢?这一方面是由于两党长期的历史渊源,更重要的,建国初期苏联是我们的榜样,而当时学习榜样几乎到了生吞活剥的地步。当苏共认为自己的国家已经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对抗、公私矛盾不复存在时,李立三仍一味坚持工人阶级内部存在公私矛盾,并强调保护工人阶级"私"的利益,显然在与"老大哥"唱反调。

  至于高岗问题浮出水面是否与斯大林的"出卖"有关,尚无确凿证据,但事件背后的苏联阴影确是不争事实。至于彭德怀的问题,两种巧合决定了他的命运。一是"庐山上书"与赫鲁晓夫在此前后大肆诋毁"大跃进"不谋而合,二是庐山会议前一个月彭德怀率"军事友好代表团"访问东欧期间与赫鲁晓夫不期而遇,并欣然接受了到莫斯科进一步交谈的邀请,这一切充分证明了国内外"修正主义"联合向党发难的事实,彭德怀也自然多了一条不可饶恕的罪状——赫鲁晓夫现代修正主义集团的支持者。

  其二,"反毛泽东思想"成为错误路线领导人的必然罪状。

  按照逻辑推理,"反毛泽东思想"就是反对毛主席,反对毛主席就是反党,反党就是反社会主义,所以到文革时期就生成"三反分子"的"合理"概念。

  批判李立三的斗争是这种逻辑发展的开端。在论证李立三的错误时,《结论》的正文用语录开篇,不惜笔墨长篇引用毛泽东1942年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所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讲话,以此表明毛泽东早就指明了工会工作的方向,而李立三的错误恰在于没有正确执行毛泽东的既定方针。另外,《结论》在批判李立三错误观点时,有意加上一条"各顾各地把行政、支部、工会三方面分裂起来"的罪状,证明李立三的错误观点是毛泽东早已批判过的倾向。同时《结论》反复引用了毛泽东各个历史时期有关工会工作的指示,并与李立三的"错误思想"相印证,结果李立三在负责工会工作时始终"不执行毛主席的指示",是反毛主席的,也就是反党的,因此要同他斗争到底。

  五六十年代,以捍卫毛泽东思想和保卫毛主席为旗帜开展党内斗争,大大增强了这种行为的合理性和可信性。由于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特殊贡献,加之建国初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顺利进展,毛主席就成了党和国家的化身、毛泽东思想的当然符号。如果毛泽东说谁错了,该打倒谁,全党和全国人民能有异议吗?正如杨尚昆同志在总结高、饶事件的教训时所说,当时"毛主席在党内的威信如日中天,他怎么看,怎么说,我都信而不疑。"[14]

  其三、历史污点与现实错误的一致性。

  现实中的表现必有历史根源,现在反党过去干革命也是投机,这是五六十年代开展党内斗争的逆向思维逻辑。据此,错误路线领导人的历史污点通常被扭住不放,甚至尽情放大。在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陈伯达就意味深长地指出:"立三同志对党的兴趣不大,过去(指1930年)他组织过领导暴动的行动委员会,他不了解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现在这个问题(指工团主义错误)上,还是与以前差不多。"[15]后来,毛泽东又对此作了的补充。1971年8月17日,毛泽东就林彪问题在武昌发表谈话时指出:"犯了大的原则的错误,犯了路线、方向错误,为首的,改也难。"并特别强调,像李立三这样犯了原则错误的领导人,始终"没有改".[16]

  同理,彭德怀自打上井冈山就有"野心".另外,按照毛泽东"三分合作,七分不合作"的定论,彭德怀发动百团大战也是违背毛主席路线的个人英雄主义表现。

  其四,把反路线斗争与反倾向斗争有机结合起来。

  开展对李立三工会错误路线的斗争,实质上连带打击两种思潮,一是"工人至上"的倾向,二是过分照顾资产阶级利益而否定社会主义取向的倾向。由党的性质所决定,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享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和远高于普罗大众的经济利益。也因此毛泽东非常警惕"工人至上"的倾向,担心工人阶级特别是全总将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对此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即50年代连续对两任全总主席李立三和赖若愚开展批判斗争。

  同时,李立三也是作为资产阶级代言人遭到批判的。《决议》指出,李立三的错误之一是"没有在工人中认真地划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使得一批资产阶级走狗得以钻进工会里面,从而篡夺一些工会的领导权".[17]联系随后党的新动向,这一点即可一目了然。1952年秋,毛泽东开始修正《共同纲领》确立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经济工作总方针,随之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公开提出消灭资产阶级,这与半年前批判李立三"忽视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问题,可以说是前呼后应。由此可见,批判李立三实质上是为公开提出消灭资产阶级制造舆论声势,借以察看党内反应。

  后来,庐山会议上开展"反右倾"斗争,其主旨是维护"三面红旗",反对"砍旗"的新动向。

  注释:[1]《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3-99页;《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页。

  [2]金冲及:《刘少奇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735页。

  [3]《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84页。

  [4]《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85-86页。

  [5]《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86-91页。

  [6]1951年4月高岗为与李立三论争而撰写的《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一文,参见金冲及:《刘少奇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734-736页。

  [6]《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86-87页。

  [7]《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53-154页。

  [8]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第128页。

  [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3页。

  [10]《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136页。

  [11]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5页。

  [12]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第128-129页。

  [13]《斯大林全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8页。

  [14]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第131页。

  [15]《五十年代关于工会理论问题的争论和对李立三赖若愚的错误批判》,《北京党史研究》,1993年第4期。

  [16]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93页。

  [17]《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册),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87页。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上网日期200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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