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他妈妈买菜回家在楼下看到了我飞檐走壁的绝活后,我那短暂的蜘蛛侠生涯就结束了。我正式被他们家托管,开始了我史无前例的美好生活。
为了不让大家困惑,交待一下我的背景先,据我老妈说,我三岁之前在我的奶妈那里也是过着美好生活的,可是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开始记事时,老妈忙啊,不是手术就是急诊,隔三差四还要下乡,老爸在部队里过着来无影去无踪的日子,我就每天从高高的食堂窗口里接过一碗黑乎乎,看不出来内容的稀的或干的大部分是面条的那种东西,吃上两三口我就会把它倒进旁边的泔水桶里,那时我经常看着食堂后面的那几头猪想,我是和你们吃一锅饭长大。
我现在都能想象出当年老妈在手术台上英姿飒爽的样子,要不怎么是普外的温柔一刀呢。可是她就没想到她的小女儿经常饿得满地找菜叶吃。幸好那时民风淳朴,要不我现在可能也是丐帮一大侠呢。后来老妈做了领导,老爸也转业回家后,我发现老妈过去不是没有时间做饭,而是根本不会做饭。而我的馋嘴是导致我上了老公那条贼船的直接原因,记得第一次在老公家里吃完饭,我说,你们家饭真好吃,老公就不失时机地说,那就嫁给我吧,以后天天到我们家吃饭。当时我就说这个建议不错啊,可以考虑。又扯远了,回到在他们家托管的日子吧。
我第一次在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饭是可以这样好吃的。衣服也是可以穿得干干净净,第一次家的感觉就是在他们家找到的。他比我大一岁,可是我没明白夏天过去了,我俩一起上了小学,而且在一个班里。那时小学在盖房子,没有我们新生的教室,就在幼儿园给我们两个班找了2个教室,而幼儿园和小学有一墙之隔,然后我们这些小孩子就两边跑,不亦乐乎,也经常迟到。
记得刚开学没多久,有一天下午,他给我买了一根冰棍,我拿着就进了教室,上课了,老师说你出去吃,吃完了再进来。那时我多傻啊,就真的出去吃了。我出去没多久,他也出来了。我问,你怎么也出来了。他说,我给老师说那冰棍是我买给你的,他就让我也出来了。就这样我俩坐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吃完了那根冰棍,那时风轻云淡,太阳暖......
关于小学的记忆也就剩下这一件事和他有关了,再后来我识字了,我发现了另一个美妙绝伦的世界,书,然后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从开始认字起,我就什么书都读,先读完了老爸书架上的书,然后就在书摊上淘书读。这样看来,小学才是我读书读的最多的时期。 童年就象罗大佑歌里唱的那样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