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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是北京人。第一次见到他是2000年的冬天。当时我刚到美国不久,住在New Jersey中部的一个Motel里。有一天下班的时候,公司里的一位同事告诉我,今天有一对夫妇要来,让我打个招呼,看有什么事要帮忙。
New Jersey的十二月已经是冷得刺骨,但是天空仍然湛蓝湛蓝,看上去一点也不象是冬天。如果不是因为坐公车要在外面走一段路的话,我真会以为是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到Motel后,在前台问了一下,人还没有到。大约八九点的样子,我正在房间里斜躺在床上翻当天的报纸,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一个戴着棒球帽高高瘦瘦的男子操着标准的京腔冲我笑着说,我叫George,你也是XX公司的吧?
简短地介绍了刚来要做的一些事后,我问他:“听说你太太和孩子也来了,怎么没见他们?
“太累了,已经睡了。”
知道他和我一样是拿H1-B来的,就好奇地问:“听说家属一起去签证的话,很容易被拒。你们签得容易吗?”
“我太太他们根本就没问。美国人真TM人道,和家人一起去反而容易签。”
“那万一拒了怎么办?”
“拒了就不来了,出国本来就是为了孩子。再说,如果一个人在这的话,我宁愿不来。”
“孩子多大了?”
“7岁。”
第二天一大早,在前台吃了一个面包圈,灌了一杯冰冷的澄汁之后,George和我就踏着路上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了Bus站。所谓的车站就是路边的一个牌子,大清早地,只有我们两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怎么还不来?”一看表,其实我们才等了不到10分钟,不过我的手脚已经开始发麻了。Motel离公司很近,开车不到10分钟,但下了车得走一段路才能到办公室。我通常都走路边上的草地,那天草地上的积雪有半人高(路中间的雪都铲到两边了),我们只好胆战心惊地在马路上走完了这30分钟的路。
XX公司不大,最近从大陆来了很多人,办公室里显得有点杂乱和拥挤。报到过之后,公司的秘书告诉他没有空闲的办公桌。不过公司刚买了一批,问他能不能帮忙安装一下。晚上回Motel的路上,George显得有点失望,说他今天装了十几张桌子,手都起了水泡。
第三天早上,George跟我说:“我儿子突然发烧了,我得带他去看看,恐怕早上不能去了。”唉,这也难怪,七八岁的孩子做了这么久的飞机,天寒地冻地,再加上水土不服,能不病吗?晚上回来的时候,他们房间的灯已经灭了,我也就没有再打扰他。早上再见到他时,他显得很高兴,“我儿子的烧已经退了。美国这药可真厉害,吃了两次就解决了。”晚上下班的时候,George到车站附近的超市买了很多水果和零食,说是带给老婆和孩子,他们在Motel有点闷。
生活似乎慢慢走上了正轨,直到有一天George突然告诉我他太太的签证有点问题。原来他偶然注意到他太太的护照上在美的逗留期限只有3个月。按道理,H4签证的居留时间和H1一样,应该可以在美国呆三年。他说,入境的时候很紧张,一听人家说可以了,赶快就走,那敢多留,更别题察看这个了。现在可怎么办呢?太太为跟他来美国也把国内的工作辞了,如果3个月就得回去,想一想就头大。有同事出主意说先到加拿大去,然后再入境。还没买车,而且住处还没着落,人生地不熟地,似乎也不妥。公司的律师建议找移民局问问,毕竟是他们的错。第二天一大早,George一家就做公车去了纽约。晚上很晚才回来,事情居然出奇地顺利,除了找移民局的大楼费了点时间和回来的时候做错了公车之外。George对我说,美国人的办事效率就是不错。
George的美国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