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朋之信

介绍云南文史,讲述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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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朋之信

     《尚书·大禹谟》说:“至诚感神。”《易·系辞上》说:“人之所助者,信也。” 《论语·学而》中,记载子夏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诚信是中华文化中的精华,源远流长。诚信格言,广布于经史子集;诚信故事,长久流传在朝野。友朋之间的诚信,感人至深。
   
        翻开史书,中国第一个专讲诚信的故事,载在《左传·僖公九年》。
僖公九年,也就是公元前651年。
这年9月,晋献公奔赴葵邱,与诸侯相会,中途得病,回国还宫。
他的宠姬骊姬坐在他腿上哭泣,担心他们的儿子奚齐在献公死后不能稳妥地接班。
这个骊姬,是献公11年前伐骊戎时所得。当时,骊戎请和,并献两个美女给献公。史书把大的称作骊姬,小的称少姬。
骊姬生得十分妖媚,智计千条,诡诈百出。在献公前,小忠小信,献媚邀宠。又时常参与政事,十言九中。所以献公非常宠爱,一饮一食,不能分离。
第二年,骊姬生一子,名奚齐。又一年,少姬生一子,名卓子。
献公死去的狐姬,曾生有长子重耳;小戎允姓之女,生有次子夷吾;夫人生子申生。现在重耳已有21岁,夷吾、申生也都有十多岁了。只因为献公宠爱骊姬,就不顾朝臣普遍的反对,把她立为夫人,封少姬为次妃。
骊姬当了夫人,担心今后奚齐不得接班,就设计把重耳、夷吾逼走国外。
此时献公病重,骊姬担心朝臣今后拥戴重耳,所以要献公想个稳妥的办法。
献公想到了荀息。
荀息是晋国的大夫,官拜太傅,是奚齐的师傅。他曾用计厚赂虞国,借虞国的道路而灭了虢国,转过头来又灭了虞国。此计在中国军事史上十分有名,称“假途灭虢”。荀息在晋国,威望极高。
骊姬见荀息仅用一方碧玉就灭了虞虢两国,知道他的智计胜过申生的师傅李克,就请献公拜荀息为奚齐和卓子的师傅。
由于荀息在晋国所处的极高地位,也由于荀息是奚齐和卓子的师傅,所以献公召见荀息,将要寄以托孤之重。
荀息到了献公榻前,献公问:“寡人听说‘士之立身,忠信为本’。什么叫忠信?”荀息回答:“尽心事主是忠,死不食言为信。”献公进而说:“寡人想把那孤弱的奚齐托附给大夫你,大夫你答应寡人么?”荀息稽首回答:“臣哪敢不竭死力!”
献公闻言,不觉堕泪,骊姬的哭声,闻于幕外。
数日之后,献公逝世。骊姬抱着十一岁的儿子奚齐,交给荀息,那意思自然是要荀息实践先前他在献公榻前的誓言。
荀息明知公子重耳、夷吾在国外,世子申生在国内,一班大臣痛恨骊姬,不愿拥立奚齐,但因他已答应过献公,所以这时只好遵照献公遗命,奉奚齐为晋公,并主持丧事。
百官就位哭泣。骊姬也以遗命,拜荀息为上卿,国中大小事体,都由荀息处置。
不久,世子申生的师傅李克联络国内外力量,将杀奚齐,先问荀息将作何打算。荀息说,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将以死相殉。李克说,那样毫无意义。于是荀息说了一通道理:“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己乎?”
荀息这番话,我们现代人很难懂。为何难懂?因为他所说的道理是这样:虽然明知拥立奚齐和为他而死这一系列的作法不对,但既然我答应过先君,所以就决不能不守信用。换句话说,就是明知不对,但只要答应过人,就不能悔改。
同年10月,李克果然杀了奚齐,荀息将以死相殉,骊姬劝他不要死,而立卓子,荀息就立卓子,并葬了奚齐。
11月,李克又杀了卓子,荀息终于以死相殉。
上面荀息关于不能违誓的言行,不符合儒家关于“信”的准则。所以《左传》引“君子”的评论说:“《诗经》里说白圭之玷,还可以磨掉,言语有了失误,就没有办法了,荀息就是这样。”
“君子”的批评是“怨而不怒”,《东周列国志》的作者就不客气了,他说:
昏君乱命岂宜从?犹说硁硁效死忠。
碧马智谋何处去?君臣束手一场空。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蒲国人围住了孔子,与其弟子斗得很厉害, 后来害怕了,就跟孔子说:“如果你不去卫国,我们就放你们走。”孔子答应了,与蒲人订了盟约, 但随后就去了卫国,子贡问:“难道可以负盟约吗?”孔子回答说:“要挟、强迫的盟,神不理会。”
孔子这个违约的行为,以及他的解释,非常典型地说明儒家的“信”必须服从于道,也就是必须服从于政治原则。《左传》和《东周列国志》的作者深通儒学,所以用那样的话批评荀息。
荀息的“信”,在儒家看来,只不过是“小信”,而非“大信”。
《礼记·学记》说:“君子曰: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
所谓“大信不约”,意思是大的信用不须体现在文约上。孔子不践与蒲人所立的约,就是因为那只是小信,而非大信。同理,荀息明知不对也不违约,这是小信,所以他在“君子”眼中,就好象一块碧玉受到玷污,无论怎样也洗刷不掉。
下面,我们叙述一个不讲小信却有大信的故事——管鲍之交。
管仲其人,自春秋战国以来就家喻户晓。他的成就,连孔子也十分赞叹,认为假若没有管仲,中国早就亡于北边的游牧民族了。
司马迁也极景仰管仲,在《史记》里,把管仲的列传排在70篇列传的第2位。
管仲是大政治家。他任政于齐国,终于使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司马迁说他:“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
管仲是大经济家。他任齐国的相国,“通货积财,富国强兵”,把“区区之齐”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强国。
管仲是个大富翁。他“富拟公室”,财富和国君的不相上下。
管仲的作风是求实。司马迁说他“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又说“论卑而易行”。用今天的流行话说,就是不说空话,多办实事。
管仲又是一个不拘小节,有时会说谎话的人。这尤其体现在他和鲍叔牙的交往中。
管仲名夷吾,“仲”大概是排行,也就是“老二”的意思。颍上人,其地在今安徽北部,当年属于齐国。
管仲少年时代,家里很穷,老母在堂。他和同处齐国的鲍叔牙很要好。他常常欺骗鲍叔牙,但鲍叔牙始终对他很好,从不说句难听的话。
他们一起行商,分财物的时候,管仲往往多分一些,鲍叔牙也不在意。
后来,管仲事奉公子纠。公子纠姓吕,名纠,是齐襄公之弟、齐桓公之兄。鲍叔牙则事奉公子小白。小白是公子纠之弟、后来的齐桓公。
当时,齐国公族的子弟多受到齐僖公的宠爱,正妻所生的嫡系子女和妾媵所生的旁枝子女,都享受同等的礼遇。这种做法,古人称之为“嫡庶并行”,是一种严重的违反礼法的行为,它的后果,往往导致王位继承的混乱,所以国人都十分担心。
于是,管仲与大夫召忽陪着公子纠逃到鲁国,鲍叔牙陪着公子小白投奔莒国。
不久,公孙无知作乱,杀了齐襄公。公孙无知是齐釐公舅舅夷仲年的儿子,也就是齐釐公的表弟、齐襄公的表叔、公子纠和小白的表爷爷。
襄公被杀,齐国没有了君主。公子纠和小白都赶着回国争夺王位。
管仲、召忽、公子纠到了莒国,道遇小白和鲍叔牙一行人马,就打了起来。管仲一箭射中小白,只见小白口吐鲜血,倒在车上,鲍叔牙等人围车大哭。于是公子纠一行把这事告诉鲁国,以为公子纠必将继承齐国之位。
但谁知管仲那一箭只射中小白的腰带铜钩。小白机敏,诈死倒下,而后就连夜赶回齐国,继承了齐公之位。
小白继位,是为桓公。接着,齐鲁大战,鲁国败绩,桓公协迫鲁国杀死了公子纠,召忽自杀,管仲被囚。
槛车到了齐国,鲍叔牙放出管仲,迎入馆堂,并说他打算把管仲推荐给齐桓公。管仲说,如果背叛了公子纠,召忽将笑他于地下。鲍叔却以“成大事者不恤小耻,立大功者不拘小谅”的古话开导管仲,管仲无言以对。
鲍叔果然向桓公举荐管仲,认为管仲才能出众,可以治理国家。
桓公却认为管仲是仇人,非杀不可。
鲍叔牙说:“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能有私人的仇怨;况且一个人能忠心地为他的主人办事,也一定能忠心地为君王效力。如果您要君临诸侯,成为霸主,没有管仲就不能成功。您一定要赦免他!”
齐桓公听从鲍叔牙的劝告,以隆重的礼节接待管仲,并把管仲的地位安排在高、国两家贵族之上,鲍叔牙甘居下位。桓公把国政委于管仲,称之为“仲父”。后来,管仲果然助桓公成就了霸业。
管仲叹道:“我年轻穷困的时候,曾与鲍叔合夥做买卖,在分红时往往自己多分一些,鲍叔不以为我是贪心,而是知道我家境贫穷。我曾为鲍叔谋事但弄得大为窘困,鲍叔不以为我是愚蠢,而是知道时机有顺利也有不顺利的时候。我曾三次做官,三次被君主驱逐出来,鲍叔不以为我是没有出息,而是知道我没有遭逢好机会。我曾三次作战三次败逃,鲍叔不以为我是胆怯,而是知道我上有老母。公子纠失败,召忽自杀,我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不以为我是无耻,而是知道我不羞于小节而耻于名声不能显扬于天下呵。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啊。”
《史记·管晏列传》在记述了上面这段话后,又说:“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馀世,常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鲍叔能知人,管仲也一样能知人。《列子》这样记载:
到了管仲患病的时候,小白前往探望,对他说:“仲父的病势很重啦,我也用不着隐瞒了。如果你去世了,寡人把国政托付给谁才好呢?”
管仲问道:“您想托付给谁呢?”
小白回答:“可以托付给鲍叔牙。”
管仲说:“那不可以。鲍叔牙为人清廉高洁,是一个贤良之士,他对于德行才干不如自己的人,就不屑同他们交往,一听见别人的过错,就耿耿于怀终生不忘。假如让他治理国家,对上则求全责备于君主,对下则违逆人情于百姓。他得罪您的时候不会太久啦。”
小白问道:“那么谁可以呢?”
管仲回答:“如果我的病不能治愈,那隰朋可以接任。他的为人,在上则忘怀自己身处高位,对下则毫不骄横跋扈,只惭愧自己的德才不如黄帝,而能哀怜那些不如自己的人。以德行来感化他人的叫做圣人,用财物来济施他人的叫做贤人。因贤能而傲气临人者,从来就不能得人心;以贤能而谦虚待人者,从来就没有不得人心的。这样的人顺应自然,对于国事有所不闻,对于家务有所不见。如果我的病不能治愈,那么隰朋可以担当国政。”
《列子》告诉我们,这个故事中“管鲍善交、小白善用能”被世人称道,算是一个友朋相交、君主任贤的经典性实例了。

罢了 发表评论于
先生真不愧为边城才子;先生文思敏捷,才华横溢;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令小弟钦佩得紧。

“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季布,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的毛遂,都是我生活中楷模。我信奉“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这“一诺千金”在我心里有如那“一诺千钧”的九鼎;我信奉处事为人以信为本,“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心性淡泊,随缘处世;言出必行,一言九鼎。”是我做人的准则,虽不能做到至善至美,但也愿尽其一生努力,做到问心无愧。

从先生档案里得知,先生仙居云南,不觉又生出一份亲切来。我通过希望工程资助的几个学生也在云南,有在楚雄州大姚县的,也有在云县栗树乡的,都是些家中贫苦、勤学优良的好学生。今年年底回国因行程太紧,不能去看他们了,明年秋天再次回国时,一定会拨出时间探望他们。

在DUMARTINI的文章后看到先生的留言,一路追去,岂料曲径通幽,寻到这么一块好去处。这还真得谢谢DUMARTINI才是。

非常欣慰地看到,先生可以在国内上《文学城》的网,期待先生更多的佳作。
雨打梧桐 发表评论于
看您的文章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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