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故事,有一个人30岁以前一直很穷,整天想着什么时候不愁吃穿该有多好。后来也出来闯荡,结果由小到大,生意日渐兴隆,到他40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为当地最有钱的人,拥有好几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数亿元。此时他早已经记不得先前穷困的境况,只想着明天会有更多的钱。不料几件坏事一起发生,先是房地产市场萎缩,后面几个下属卷走了公司大部分的周转资金,又摊上了几起官司,可以说一夜之间他几乎倾家荡产。这个人知道后就自杀了,其实他剩下的钱还是够他下半辈子用的,就像他30岁以前天天想得那样。。。
这个故事其实在现实中真有其事,许多人把希望寄托在物质钱财上,当这样的东西失去时,他们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多么可怜的人啊!他们难道不知道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即或是可以遗留给子孙,殊不知钱财也可以召祸?据说乾隆年间一个徽商的资产超过了一年的国库收入,称得上是“富可敌国”,如果他们的财产可以留到现在,只怕是比比尔盖茨还有钱,然而应了“富不过三代”那句老话,钱财并不能在子孙中长久。
《史记》中记载,春秋时公仪休任鲁国的国相,有一个人听说他爱吃鱼,于是送鱼上门,他执意不肯收下。送鱼的人说,“听说您很爱吃鱼我才送鱼来,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我很爱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可是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罢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上周刚传出的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双规的消息,尽管有些评论说是政治斗争的结果,但从公布的一些资料看,陈良宇是罪有应得,涉及的金额由几十亿元,包括为老婆孩子谋私利。我想如果陈良宇现在读到公仪休的故事,心里头不知该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