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地產稅ABC(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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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2004

美國對土地和房屋直接徵收的是房地產稅,又稱不動產稅,歸在財產稅項下,稅基是房地產評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規定不一,從20%到100%不等)。目前美國的50個州都徵收這項稅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動產稅率不同,大約平均1%到3%。由於財產稅與地方的經濟關係緊密,因此多由地方政府徵收,除馬裏蘭州去年將徵稅權上收到政府之外,其它49個州都是歸地方政府徵收。其他有關的稅種主要是根據房地產交易、繼承與贈與以及所得,分別歸在交易稅、遺產贈與稅和所得稅項下。
  一是交易稅,稅率約為2%,房地產買賣時繳納。
  二是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纍進稅率,最低稅率為15%,最高稅率為39.9%,房地產出租形式的收入適用此稅;資本利得稅,依據房地產出售所獲得的差價收入徵收;公司所得稅實行超額纍進稅,稅率分15%、25%、34%、35%四檔,稅基為房地產公司的淨利潤。
  三是遺產贈與稅,房地產作為遺產和被贈與時才徵收,規定超過價值60萬美元的遺產和每次贈送價值超過100萬美元的物品才徵稅。由於美國房地產的價格不高,舊房經過折舊價值更低,因而實際上很少徵收。
  此外還有少數服務性收費項目,如土地產權登記費等,收費標準統一,數額很小。
http://www.wbizc.com/?p=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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