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博里边,提到瓷瓶酸奶和退瓶,我说:“ 退瓶之于酸奶,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忍不住要喝那一口儿,又不想押钱,只好选择站在小摊上,一口气把恁大恁肥一瓶东西灌下肚去,那是酸奶不可分割的回忆。”
一位网友看了我的文章,写来悄悄话:“尤其那酸奶,特浓是吧?至少当时觉得。。。我记得喝完以后还老是用那根吸管沿著边儿吸得干干净净,你肯定也干过这事儿。”
读了这条 QQH ,我就笑了。我何止是吸,还用手指头伸进瓶子里头抹干净呢!
很多东西,都不只是东西本身,更是周边的其它事物和情景。
多举两个例子,纯属个人感受,说个意思。
有的事儿就是要自己来
一、羊肉泡馍就是要自己掰
现在很多店里都讲究优质服务,有漂亮小姐站在你身边儿,为你把馍细细地掰下来泡进汤里,然后微笑着站在你身边儿看着你吃,你说别扭不别扭?那吃羊肉泡的乐趣,有一大半儿都让她给抢去了!
[附注]:羊肉泡馍煮法有四种:单走、干拔、口汤、水围城。所谓“单走”,馍与汤分端上桌,把馍饼掰到汤中吃,食后单喝一碗鲜汤,曰“各是各味”;“干拔”,煮好碗中不见汤,能戳住筷子;另一种叫“口汤”,泡馍吃完以后,就剩一口汤。“水围城”顾名思义,宽汤,像大水围城。老食客掰完馍,把一根筷子放在碗上,伙计便会明白,这是要“干拔”;吃“口汤”和“水围城”不用拿筷子表示。
掰馍大小是和煮法统一的,原则是汤宽馍块大,反之则小。干拔、口汤、水围城,馍的大小依次如黄豆、花生、蚕豆即可。
二、烤鸭就是要自己卷
跟羊肉泡馍一样,现在吃烤鸭,也老是小姐帮你往饼上抹甜面酱,码葱段儿,放一片鸭皮一片鸭肉,卷结实了,塞你手里,生怕你为了卷饼,再把自己的手给弄油了。显然她忘了担心,你还会把嘴也给弄油了。等她想起来的那一天,她会帮你擦嘴。
图片说明:北京时间 2004 年 7 月 25 日,弗朗西斯和姚明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馆共同进行了短暂的训练,随后姚明宴请弗朗西斯享受中国美食,甚至帮弗朗西斯卷饼。弗朗西斯当时心里肯定在想:哥们儿,让我来,还是让我来吧,求你了。
[附注]:吃烤鸭的作料有三种;第一种是甜面酱加葱条,可配黄瓜条,萝卜条等;第二种是蒜泥加酱油,也可配萝卜条等。蒜泥可以解油腻,将片好的烤鸭蘸著蒜泥、酱油吃,在鲜香之中,更增添了一丝辣意,风味更为独特。不少顾客特别偏爱这种作料儿。第三种是白糖。有些顾客既不肯吃葱,也不肯吃蒜,却喜欢将那又酥又脆的鸭皮,蘸了细细的白糖来吃。这种吃法特别适合女士和儿童。当然,吃烤鸭最通常的作料儿,还是第一种,即甜面酱加葱条。用筷子挑一点甜面酱,抹在荷叶饼上,加几片烤鸭片盖在上面,在放上几根葱条、黄瓜条或萝卜条,将荷叶饼卷起,真是好吃无比了。吃烤鸭时的主食,主要是荷叶饼。在清代《顺天府志》一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烤鸭子,以片儿饽饽夹食之。”这种片儿饽饽就是荷叶饼。除了荷叶饼之外,还有空心芝麻烧饼。将烤鸭蘸了甜面酱,同葱条等一起塞进空心芝麻饼里食之,味道也极佳美。
三、啤酒就是要自己倒(或者拼酒的对手给倒)
酒桌上,小姐不等你把杯子里的酒给喝光,就忙不迭地帮你加满,置“酒德”二字于不顾。一般说来,在饭局刚开始的时候,她的这种行径还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甚至尊重。你会很克制地频频点头说“谢谢”。等喝到了一定的高度,你就不会记得谢谢了。再等到你刚准备抓起酒瓶子跟你的酒友对瓶吹,突然发现自己去抓酒瓶子的手抓在了小姐的嫩手上,你会立马儿跟被扎了似的,吓一哆嗦:“我靠,你丫吓死人不偿命啊!你走吧你走吧,我们自己来!”
[附注]:某些专业倒酒服务在没有喝多之前可予以考虑:
a) 为了确保啤酒的纯净度,第一步是要把啤酒杯彻底洁净。洁净方法还讲究一定的手势。用肥皂水冲洗后,再用清水冲洗一遍。注意握杯子的手势,手指只能碰杯子的下半身,确保干净卫生第一;
b) 啤酒一定要触口冰凉才好喝。在倒啤酒前,用冰水将杯子冰一冰;
c) 在倒啤酒之前,要注意先放掉停留在引管的啤酒残存(已经接触到空气受到污染)。倒啤酒时注意不要让引管碰到杯子;
d) 倒满杯子后,用切刀将溢出来的泡沫切掉;
e) 用清水洗一洗杯子外层;
f) 用海绵擦干杯底;
g) 把啤酒送到客人面前时,要注意礼貌微笑。完毕,立马离开酒桌。
书就是要看纸的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几乎从来不在网上看书,特别的轴。
看书不只是看书,还是看书的姿势-最好是斜靠着,天冷的话就钻被窝里躺着,身体不太好的话还可以扭曲着。这样一来,书或者端在面前,或者举在半空,或者抱在怀里,摆弄起来比电脑灵活机动。
看书还是用手去触摸的动作。纸的书,尤其是纸质好的旧书,摸起来特别舒服,再高级的键盘都没得比。咱吃饭不只是为了吃个数量,那看书也不只是为了看些个字儿嘛。
一本书的色香味,往往藏在页面之间。色和香且不用多说,喜欢藏书的朋友能比我说得专业。就连臭味都是电子书籍所没有的。我遇到过一种,是孩子们的图画书,不知道是纸张还是印刷的关系,新买来就臭,书翻旧了臭味也不散去。我甚至试着给它喷了点儿香水,还是压不住那股臭味。久而久之,竟然闻习惯了,隔几天不看就想得慌,会唤孩儿们:“去,把臭书拿来,妈妈给你们讲。”他们就嘻嘻哈哈地跑去拿来,讲之前轮流闻一闻,讲之后依依不舍地对说“臭书, bye-bye 。”
对我来说,纸的书还有个好处,就是能随手改错字。我以前当过编辑,无法忍受错别字在屏幕上出现自己却不能去改掉它。昨天写博,我把“押金”写成了“压金”,开车回家的路上突然意识到,急得什么似的,赶回家改掉了它,才算长舒一口气,那成就感比写出一篇好文章还强烈,心想,难怪人说文章都是自己的好,好就好在能随时改错别字嘛。我看司令的文章就不如我的,因为她的错别字特别多,还从来不改。更差劲的是前段时间流行的《达文西密码》,有朋友推荐我在网上看,那个版本错别字多得!我扎着双手望洋兴叹,却不能改掉那多如沙粒的错别字们。纸的书就好了,不仅能随读随改,还能为以后借阅我这本书的朋友将要不劳而获得到的正确用字而感到欣慰。要是我手里的书是借的,不能写字,我至少可以用铅笔先给改过来,还的时候再擦了呗,总比对着网络束手无策要过瘾。
对了,老包说他还听Books On Tape。我闻听为之动容,但自己又没有爱书爱到那种地步,可惜。
图片说明:如果我能受得了天天这么看书,或许电子书籍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会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