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似笑非笑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著萤光。
在这般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我依旧能清晰地看到枝头上那两枚金黄色的瞳仁,转动时却变成绿黝黝的,益发深不可测。落叶簇簇地下在远处。「咕———咕———」,猫头鹰的叫声,活像世故的歎息,沙哑中含著凄凉。在密林里高一声低一身地传来,彷佛一个鬼魂在夜间迂回著逼近,夹杂著鸟儿被车子马达声惊起的扑翅声,显得异常惊恐。终于,猫头鹰也忽拉一声展开翅膀,飞离枞树的枝桠。
我竭力抬眼向车窗上方望去,猫头鹰无声无息地没入漆黑的深处,我多么留恋牠的叫声,牠刚才制造的恐怖,好歹是实在的,从此刻开始,恐惧没有了实体的依托,竟变得更加庞大和沈重。我不敢停留,重新发动车子,往丛林深处驶去。横竖是迷路,闯下去看能不能走出丛林吧!真是活见鬼!深更半夜来到这么个僻静地方!
人家说硅谷这个计算机业重镇,发展到至今,早已被人骂为「过度」,树木越来越少,今夜我却真有「运气」,闯进一个这样茂密的树林。最要命的是出门时太匆忙,没带上手机。刚才我还在一○一高速公路上,忽然发现灯前灯坏掉了,怕被巡警抓住,从一个出口开出来,想找个地方停下来看个究竟,不料神差鬼使,走进这个毫不现代的地方。看看汽油表的指标,油箱还满著。透过叶子,可以看到车灯所集合成的光流在游动,估摸一下距离,起码好几英里。附近一片寂静,使得引擎声份外刺耳,我更害怕了,要上遇上个打劫汽车的,单身女子岂不任由宰割?
在硅谷住了八年,头一次栽得这么惨,而且在深夜。明天一早,和我同屋的温迪发觉我彻夜不归,又没来电话,会不会报警?真巴不得警局现在把我列上「失踪者名单」。这回遭难,说起罪魁祸首来,还要数温迪。就是这位室友,昨天神秘地给我透一个消息:在佛利蒙市的「明星」舞厅有社交舞会,几个死党都去,问我去不去。我本来不想去,因为最近在网络认识了一个叫鸿志的男生,两人约定每天晚上七点钟要么进聊天室神侃,要么通电邮。可是经不住温迪扯住胳臂恳求,最后差点下跪,我只好暗暗对鸿志说声「失陪」。不过,我没有和温迪她们一群坐一辆车,上完下午课后独个儿直接去「明星」,为的是自己开车,什么时候都可以开溜。一走进舞厅,就知道上当。都是些我叫得出名字的熟面孔,比如人高马大、自称「白马王子」的张讯,他前不久傍上个国内发财的富姐儿,虽面孔不中看,据说陪嫁不少。还有戴厚眼镜的李望,这位工程师个头矮小,形容卑俗,在计算机公司担任主管,一个月的工资少说也有个万把,可花钱就像剜了他的肉,请女孩子喝咖啡,硬要在超市买,然后坐在门外的椅子上喝,他去的超市,也必是在他家附近的,能省汽油钱,刮风下雨雷打不动。看到这帮人,我一撇嘴,逃将出来。单侧车灯照著的路面越来越狭,越来越颠簸,看来早已不是正式的公路而是乡村便道了。
我绝望地想:今晚只能这么兜圈子到天明了,好在有汽油。忽然,一线微弱的光透过层层树林子,远远地闪著。我朝著亮光的方向开去,忽然,树林到了尽头,是一片开阔地,停放著好些车子。刚才看到的亮光是空地边沿的房子发出来的。
我迳直把车子开到房子前面,停下来。下车看看,这是尽头是一间造型简单,像用茅草树枝搭成的简易房子,门前两盏松明灯燃烧,发出松香味,里面隐隐约约的人影正在跳舞,原来是个酒吧,里面正在召开化妆舞会,我停下车,欣然走过去,呵呵,一屋子人都化妆成印第安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足有五十人,似乎互相认识,屋内昏暗,只有四只火把钉在柱子上,我依旧看到他们头戴羽毛冠,脸上化得五颜六色,更有趣的是他们的长相极像印第安人,没有一个白种人,原来这里是印第安人保护区。印第安打扮的侍者忙不停地端来陶制酒杯。几个乐手身背土制手鼓,手放在嘴唇上,口内发出啊啊啊的叫喊声,看来怀旧味十足。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靠近泥土围成的吧台,向侍者要一杯朗姆可乐,他看了我半天,没动弹,我更羞涩了:来美国多年,英文还是有口音。刚想重复,一名身穿全红色印第安人酋长服装的年轻人上来;「我请客,给这位女士一杯红酒。」侍者应一声转身拿个杯子从陶罐子里舀出一杯酒。我打量这个人,他很像中国人,年纪大约三十岁,浓密的黑发,英挺的眉,乌黑闪亮的眼睛,高个子,结实健美的肌肉,黝黑的皮肤如同上了一层釉,在晃动的火把照耀下闪闪发光。我向他一笑:「谢谢!」他伸出手:「我叫猫头鹰。」我一吐舌;「我叫布谷。」我倒没有撒谎,这是我的网名。他深深地凝望著我:「我的布谷。」我不由面红耳赤,抬眼悄悄瞥他一眼,他依旧凝视著我。一个乐手吹起口琴似的乐器,啊!柔漫的乐曲声,欢笑哄闹的人们,黑暗中,猫头鹰的眼睛深情得如同一潭幽泉,我不由被他吞入眼中。
恍恍惚惚,我被他拥入起舞,周围的人们静止了,都看著我们在舞池中的相拥,他在我耳边说:「今晚,跟我走!」我惊觉起来:「不,明天我还要上课。」「那么明天会来吗:」「会!」我也不知为何这般肯定。我们绕过舞场,我们共舞在室外,我们在开满白花的梨树下天旋地转,他的唇温柔地贴在我的唇上,一阵梨花雨飘下,我如梦如幻……
「快起来!」温迪沙哑的嗓子嚷嚷著,惊醒我的好梦,窗外阳光如水一般泻入我的枕畔。我揉揉眼睛,失笑:「你惊跑我的王子了!」温迪教训我:「叫你不要喝酒,你硬要喝酒,昨晚回来你恍恍惚惚的,我还以为你被明星的男生拐走了呢。」我拍拍脑袋,怎么也想不起来,昨晚我离开明星去了哪里,我记得在明星没有喝酒啊。
我没时间多想,慌忙去网上给鸿志发E:对不起,昨晚我去参加舞会了。鸿志很快给我E:昨晚我也去舞会,不过是个梦。我哈哈大笑,这个鸿志是什么人啊,连梦都和我一样。接下来几天,我都过得有些心思:想起那梦境,似乎身在其中。猫头鹰温柔的大眼睛竟然在心里挥之不去。我将那天梦里的奇遇一五一十告诉了鸿志,鸿志沈默两天,回信:等我,我过来。我对鸿志的了解仅仅限于网络:大约三十来岁,在读MBA,单身,在格鲁吉亚州大学。
夜晚,窗外下著沙沙的大雨,想起梦境里树上的猫头鹰,我抱著枕头,陷入沈思,今天温迪搬走,空空的独立房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房租太贵了。温迪已经找到男朋友同居,据说还是个鬼佬律师。她临搬走恨铁不成钢地数落我:「别挑剔啦,这里的工程师拿到国内去谁不是精英?」我苦笑一声:「温迪,我只有二十八岁,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