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从黑格尔哪里继承来辩证法,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问题时,其辩证法观点走向成熟。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总成果,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对它最经典的论述见人们之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其中也含有马克思的矛盾观。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接受其历史观开始的,比较一下《序言》和《矛盾论》中的矛盾观,更有助于我们了解毛泽东的矛盾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不得不将这段不知被人们引用了多少次的论述引用过来: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二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那些……意识形式。……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那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在形成过程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所涉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范畴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骨架。它代表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最深刻的认识,但是与毛泽东的矛盾观相比较,我们认为它有自己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如下诸方面:
(一)受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马克思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存在着重适应与对抗相分离的倾向。马克思的论述中流露出这样一个意思:一定的生产关系最初是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这时二者之间是没有矛盾的。但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他这里所说的“矛盾”就是“冲突”。在马克思的思路中,财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就没有不相适应的情况,而在与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冲突的时期阶段也没有互相冲突的情况。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对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比如,德波林就主张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说法、布哈林的矛盾就是对抗等提法,都可以在马克思的这篇“序言”中里找到根据。显然马克思的看法并不符合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资本主义社会在他看来是对抗型社会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但是恰恰是这个社会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它在冲突中有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在他心目中是不存在对抗的自由王国,但是,正如毛泽东所说这是天真的想法,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很多冲突,搞不好它还要让位于资本主义。苏联和东欧事变就是明证。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认识的缺陷,列宁和毛泽东,特别是毛泽东都有认识,并用新阐述修正了马克思的不足。如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明确地表示。矛盾自始至终都是存在的。矛盾在其开始就是差别,差别就是没有激化的矛盾。显然与“序言”相比较,毛泽东的矛盾观比马克思更马克思主义一些。
(二)马克思受它以前的唯物主义和理性主义哲学的影响,在所阐述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矛盾关系时,通过“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把意识和存在如此截然对立起来,以致于人仅仅被看成历史力量的代言人,他们几乎违反着自己的意志而执行历史必然性的任务。这就是说,马克思没有看到主观力量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历史发展过程同时又是价值活动过程。在不同文化背景中,它使存在表现为多种可能性的总和。创造历史的人往往是依着自己的文化、生活习惯和意志在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的。与“序言”相比较,毛泽东的矛盾观成熟多了。毛泽东说:“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我们这样说,是否违反了唯物论呢?没有。因为我们继承认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同进又继承认而且必须继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
(三)当马克思将其矛盾概念用于研究社会基本矛盾引起的社会变革问题时,他心目中只有社会革命,没有社会改革。在《序言》中马克思提出几个概念构架的目的就是要为社会革命提供辩证法的根据,特别是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提供根据,至于“社会改革”,在《序言》没有辩证法根据。因为既然在适应阶段没有冲突,那么处于此阶段的社会就没有改革的必要;既然在冲突阶段没有适应,那么此时的改革也没有必要。缺少社会改革的历史变革理论,其实是将人类历史就变成一部简单的社会革命史,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宣称,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但是把社会变革仅仅理解为革命是不全面的,因为社会变革除了革命以外,还有改革。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实际上只是后朝对前朝暴政的更正,是流血的改革而不是革命,因为它们并没有从根本上推翻封建制度,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变革大多数是改革,而不是革命。革命是不能代替改革的。它们是社会变革中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英文中,“革命”有根本地改造的意思;而改革有改新、改良的意思。用我们的语言讲,革命就是用一种社会形态代替另一种社会形态,而改革则是一种社会形态的自我完善。革命属于社会质变的范畴,其中解决生产资料占有关系问题至为重要;而改革则属于社会在进入质变之前的量变的范畴,其中提高人的生活水平更为突出。人类历史的发展有改革,也有革命。没有改革应有历史地位的历史观是不能准确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毛泽东在其〈矛盾论〉中克服了马克思的缺点。这本小册子含有这样的意思:互相矛盾的诸方面在发展中有适应也有冲突。适应之中有不适应之处,因此发展中就有改革而冲突是矛盾发展的最后形式,就是革命。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本小册子中,毛泽东的意思表达得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