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我最喜爱的城市,虽然春天风沙多了点儿,夏天热了点儿,秋天短了点儿,冬天冷了点儿,天空灰了点儿,街上人多了点儿,交通堵了点儿,公共汽车旧了点儿,火车站前的骗子们心黑了点儿,售货员态度恶劣了点儿,土著们痞了点儿,生活费用高了点儿。。。
仔细想起来白天和这个城市似乎没什么交互,不是坐在车里就是待在自己或别人的办公室里。周围的喧嚣和人潮涌动跟自己扯不上关系,也许就像纽约客们匆匆走在曼哈顿的街道上,四周耸立的阴沉的高大建筑和闲散的观光客对他们已是透明。
自己是典型的夜行动物,只有在夜里才感觉是活在真实的世界里。逐渐弥漫开来的暮色钝化了这个城市的棱角和粗糙,让一切变得柔和,霓虹幻影后面隐藏着数不尽的真实的虚幻。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感觉在灯光下人会变得好看一些。
记得和女友看了不少次小剧场话剧,基本上都是实验或先锋类型的。大部分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有一部,忘了叫什么名字了,至今还琢磨琢磨。说的是四个铁杆麻友,突然有一天觉得挫麻太浪费时间了,决定举行最后一场告别之战,然后好好经营各自的生活。但是,他们根本没意识到麻将已经变成他们心灵的主宰,这个幽灵不能容忍背叛。于是,没有共谋地,其中三个人各自用不同的方式杀掉了第四个人,然后他们心怀鬼胎地聚在一起等待这个不会出现的人开始这场注定永远不会结束的告别战。(还记着这个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本身就是个麻棍,最长的一次鏖战超过五十个小时,令我终身遗憾的一把牌出现在那一次快结束的时候,房中烟雾弥漫,桌边坐着四条表情凝重,面带菜色的汉子,大家都机械地重复着一套动作:伸手,收回,再伸手,再收回。上家已经碰了八条,我听牌条子清一色一条龙,七九条卡绝八条。此时上家抓牌,明杠八条,虽然脸上看不出表情(人称扑克脸),我心中失望无比。转天一觉醒来心想:不对!我可以截杠。马上抓起电话打给杠八条的小子欲讨回公道。事实证明此举极不明智,不光在电话里被对方羞辱了一番,我这极其弱智的昏着还被其广而告之于天下,让我很长时间抬不起头来。)个人看法,跟女朋友一起看这类东西不是个好选择,有时候她们太认真。对这种晚间的精神娱乐她比较看重开头儿和结尾。一般我们会早到一两个小时,因为她需要时间去视察一下东四一带的街边小店,听听那些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们对当今流行时尚的总结和预测,然后在夸张的赞叹声中心满意足地帮店主处理掉一些库存。散场后她一边点评着刚才的表演一边盘算着去哪里吃点儿夜宵补充补充消耗的脑力。
这会儿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很小资地说,晚上沿着空旷的街道遛遛会让你感觉独自拥有这一切。不止一次,我们俩沿着东四大街边走边聊,再一抬眼,已经进了簋街。这条街也变成了一个传奇,它就是夜游魂的大食堂。“麻小儿”是去簋街不能不吃的东西。一大盆端上来,红通通的,热气腾腾的。这会儿的嘴就是用来吃的,有什么话先放放。后来有报道说这东西其实挺脏的,不宜多吃,可要是还有机会让我坐在桌边,抄起滚烫的麻小儿用手掰开,喝一口冰凉的啤酒平和一下令人泪眼模糊的麻辣,脏就脏吧。这条街上不卖什么名贵的吃食,我猜来这儿的人其实只是寻求一种归属,一块在寂静的夜里能让灵魂欢腾的地方。
女友去了美国以后,那些狐朋狗友不再忌惮,往往是中午时分就决定了晚上的去向。至今令我印象颇深的一个人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后来大家混得挺熟。此人的正当职业是在一家闻名于世的公关公司里任小组长,管着几个大的广告客户。白天大部分时间无精打采,唯一让你感觉他还活着的时候是听他在电话里狂热地宣布又发现了一个吃饭的好去处。此君对鱼翅鲍鱼一类深恶痛绝,认为是对味蕾的扼杀。我不同意这个看法,这类东西做得好的话还是很能入口的,当然不能花自己的钱去吃。我从来不记他告诉的路线,因为记下来也没用。每次都是大方向感觉快到了就把电话给出租车司机,一通七拐八绕之后看见路边有一位举着电话东张西望的爷司机才彻底松了口气。他找的一些地方令人匪夷所思,胡同窄得连车都开不进去。我怀疑他是骑着自行车满城乱转,看见可疑的门就敲开问问是不是吃饭的地方。凭心而论,这位爷基本上没让大家失望过,即使偶尔不对自己口味,一抬眼遇见渴望探询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就把大拇指竖起来了。换来一脸咧着大嘴的满意,自己心里也热乎乎的。有一段时间我想问问他们那儿要不要人,因为感觉可能挺好混的。其实吃什么在哪儿吃对我来说不那么重要,我就是喜欢喝起酒来那种推杯换盏推心置腹推三阻四推波助澜墙倒众人推即使有时候是流氓假仗义的热闹。白天一个个人五人六的,现在都不装了。我敢保证喝酒的时候听到的肉麻掏心窝子的话比什么时候都多,虽然转过天去一脸的无辜:“不能够,我说过这话吗?”酒局的组成很动态,因为有不同的圈子,可到最后发现能经常在一起吃喝并且感觉痛快有日子不见还怪想的也就那么一帮人。所谓物以类聚,酒这东西帮着把人过了过筛子。
说到京城的夜生活不能不提酒吧。大家耳熟能详的是三里屯儿酒吧一条街,也许是看别人数钱数得手酸眼红,三三两两的在别的地方也冒出一个个山头,比如烟袋斜街,魏公村一带,十刹海后海等等,各有主题特色。泡了很多地方,最喜欢的还是三里屯儿,太象江湖了,长不过一公里的街道把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掺和的那么和谐。天气暖和的时候坐在街边,光是看看四周发生的一切就挺有意思的:那位衣冠楚楚的跟在一个朴实的村妇身后的,肯定是买盗版光盘的;对面走过来的几个嘻嘻哈哈,搂搂抱抱的年轻姑娘,估计是闺蜜,白天约好了一起聚聚,聊聊这阵子的趣闻;那对儿互相依偎神色迟疑的情侣可能是初探此地,还没适应漂浮在空中不羁的气氛;怀抱鲜花的小女孩目光锐利地扫视着众生,心中锁定着目标争取一击比中。有时候还能看见一位时尚女郎无助地想把那辆小跑儿趴进那块大小能和纽约城里媲美的空地,最后终于放弃,气急败坏地把车横在路中,引起后面一片笛声。这会儿几位热心人会挺身而出充当临时交警,打着手势想帮她完成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耐不住性子了,一位绅士礼貌地请她下车,自己坐上去几把把车停好。绅士的女友不以为杵,反而用赞许的目光看着自己的骑士。在这块地界上,随意让大家都变得宽和。
对泡吧我没什么品牌忠诚,朋友的店去的多是因为熟人大部分在那儿,另外把钱扔在别处也觉得不合适。酒吧对我来说只分两种:闹吧和静吧。闹吧是那种虽然你已经出来了,可心脏还试图遵循着刚才的鼓点儿跳动。在这种酒吧里你必须趴在别人耳朵边大声叫喊才能被听见,要是这会儿音乐突然停了你会听见自己像个傻子一样嚷嚷着什么(《编辑部的故事》里葛优好像演过这么一出儿)。静吧就是你只能在里面窃窃私语,因为要说的话不太适合高声粗调的。进哪扇门纯粹看身边的人和当时的心情。因为工作的关系在上海待过一年,酒吧也去过不少,总体感觉比北京要精致许多,异乡情调也更浓郁,有些甚至是一些外国混混儿把自己家乡的小酒肆原汁原味地搬过来的。出入其中的人层次也比北京要高,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可就是觉着不是路数,可能是因为骨子里的乡土吧。
来美国的前一天晚上,和老娘一起吃过晚饭后回到自己家中继续收拾行李。突然按捺不住,起身出门,行至西单沿着长安街向东游走。天安门和人民英雄纪念碑依然静静地待在原处,它们会继续耸立在那儿很多年,离开的只是人。我突然开始怀疑,这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城市,而只是自己想象中的天堂而已。
不想再问你,
你到底在何方,
不想再思量,
你能否归来吗?
。
。
。
不要在午夜问路,
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陈升/刘佳慧 《北京一夜》
想起来写这些是因为一个朋友来美国出差,在家里二人聊至深夜,耗费啤酒无数。清晨醒来看见散落在各处的空啤酒瓶和堆积在桌上尚未收拾的碗筷,恍惚又回到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