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日中立条约签订(1941年4月13日)
苏联和日本这两个社会制度根本对立、外交路线迥然不同的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关键时刻突然签订中立条约,决不是偶然的,它有深刻的历史背景,经历了曲折而复杂的酝酿过程。
三十年代初,苏联的国际环境十分险恶。欧洲和亚洲两个战争策源地对它构成了东西受敌的严重威胁。在当时,最现实的直接危险来自东方的日本。两个战争策源地“表现得最积极的是远东的战争危险策源地”如何防止日本的武装进攻,有效地捍卫边境的安全,成了三十年代初苏联的重要战略任务。
当时苏联正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迫切需要有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苏联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对日本要“坚决执行和平政策并力求改善和日本的关系。”1931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苏联对日本采取极为慎重的立场。一方面庄严声明“在道义上、精神上、感情上完全同情中国,并愿作一切必要的帮助。”与此同时,仍继续谋求改善苏日关系,避免两国矛盾的加剧。
为了“消除互相间的猜疑”,稳定两国关系,苏联政府曾先后于1931年12月、1932年11月、1933年1月,多次建议日本缔结苏日互不侵犯条约,但都被日本政府以“时机还不成熟为由加以拒绝。
1936年,苏日关系急剧恶化。8月,广田内阁把北进政策列为日本国策。《帝国和外交方针》明确指出“目前把外交重点置于粉碎苏联侵犯东亚的企图,特别消除军备上的威胁,阴止赤化的扩展。”11月,日本和法西斯德国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在反共产国际的旗号下,对苏联构成包围的态势。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北进”的声浪日高。法西斯德国在英法绥靖政策的纵容下加快了侵略步伐,国际形势的变化,为日本提供了“北进”的有利时机。1938年5月,近卫内阁改组,7月,朝鲜驻屯军在位于临近朝鲜的中苏边界的张鼓峰挑起武装冲突。同月,日本参谋本部下达的《战争指导要点》规定,“要尽快抓住结束(对华)战争时机……下一期的军备对象,确定是苏联。”1939年5月到8月,关东军在中蒙边境制造了诺门坎事件,对苏联发动了大规模军事挑衅。日苏关系空前紧张。
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苏联的远东战略作了必要的调整。一方面,本着“以打击回答战争挑拨者的打击”的原则,对日军两次大规模武装进攻给予毁灭性打击。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对中国抗日战争的援助,以牵制日本的“北进”。1937年8月,苏联同中国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给“日本蛮牛的颈项上插入了第一支利箭。”同时,在物质、财政和军事人员等方面扩大了对中国的援助。
但是,这一时期苏联对日本仍然奉行避免冲突、力争和平相处的方针。苏联拒绝在英美不参加集体行动的条件下单独对日本进行制裁。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曾说过,“苏联不可能也不会独自加入中国一边,只有作为集体安排,获得其它大国的支持下,才会采取行动。”
1939年秋,苏日关系发生新的转机,开始由紧张对抗转向缓和妥协。诺门坎战斗的惨败和8月23日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给日本的北进政策以沉重打击。8月28日,在一片混乱中日本内阁改组,出现了“停止原定的政策,另行制定新政策”的呼声。9月1日,德国发动对波兰的突然袭击,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
此时,日本在外交上采取了三个重要步骤。首先,于1940年9月27日签订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正式建立三国轴心军事同盟。日本力图用三国同盟牵制美国,阻止美国参战;加强在日美谈判中的地位,迫使美国放弃援华政策,放松经济封锁;并借助与德国同盟关系推进日苏关系的改善。其次,举行日美谈判。企图通过和平谈判麻痹美国,并对美国施加压力,推动侵华战争的早日结束,以减少南下阻力。再次,调整日苏邦交。第二届近卫内阁把改善日苏关系,签订日苏互不侵犯条约作为施政的方针之一。基于上述多种原因,日本政府作出了两项决策。其一,企图和德国配合“从东西两面牵制苏联,并因势利导,使之符合日德意三国共同利益,设法使其势力范围向较少直接影响日德意三国利害关系的地区,比如向波斯湾方面(根据情况可以承认苏联向印度方面发展)发展”。并把苏联拉入德日意三国同盟。1940年9月7-8日松冈外相和德国特使斯塔玛在东京会谈时就上述计划交换意见并取得共同看法。1940年11月,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应邀访问德国,在会谈中德方曾向苏联代表团提出缔结四国协定的建议,遭到苏联政府的严正拒绝。其二,重开日苏谈判,迅速缔结双边条约。
1940年,德日意三国同盟的建立进一步形成对苏联的夹攻态势,苏联的战略地位严重恶化。1941年春,德军大量东调,德国对苏联的武装进犯已箭在弦上。为了集中力量对付西方最危险的敌人法西斯德国,苏联在东方迫切要求稳住法西斯日本。这一时期苏联采取了两个重要行动来改善其远东战略地位。
第一,进一步援助中国抗日斗争,防止日蒋媾和。“积极利用中国来对付日本人”,使日本陷于中国战场而无力北上。
第二,利用日本南进的意向,缓和日苏关系,通过缔结双边条约来束缚日本的行动。
1940年5月12日,日本对缔结日苏中立条约进行研讨,通过《日苏中立条约方案》。7月2日,日本驻苏大使东乡茂向莫格托夫表达日本政府的意愿,提议就缔结日苏中立条约进行谈判,并提交日本拟定的条约草案。莫洛托夫表示原则上同意进行谈判。
德日意三国轴心同盟条约签订后,日本政府又致力于日苏中立条约的谈判,在10月4日制定《日苏邦交调整要纲方案》,并起用陆军中将建川美次为新任驻苏大使,加速谈判步伐。10月30日,建川拜会莫洛托夫,提交日本政府草拟的《日苏互不侵犯条约方案》。
莫洛托夫返回莫斯科后,11月18日立即召见建川大使,提交苏联政府对日本政府10月3日建议的复文。复文提出苏联拟定的苏日中立条约草案,再次明确指出,“不收复失地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对苏联舆论界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而把南库页岛和千岛作为问题来解决,日本则会感到不适当,因此目前进行中立条约的谈判比较妥当”。
为了打开日苏谈判的僵局,日本政府决定采取重大外交行动,派松冈外相出访德、意、苏三国,企图再次借助德意力量促进日苏关系的改善。
1941年3月12日夜,松冈洋右在日本外务省欧亚局局长阪本瑞男等陪同下,离开东京,到中国长春换乘苏联派出的专车“红矢号”横越西伯利亚,于3月23日下午抵达莫斯科。松冈在谈判中避免触及实际问题,表示在访德意归来时再进行具体谈判。苏联对松冈来访十分重视,斯大林在谈判进行中短暂会见了松冈洋右。
4月7日中午,松冈一行抵达莫斯科。7日至9日,松冈和莫洛托夫举行了两次会谈。当松冈出访欧洲前夕,苏联从在日本的谍报人员佐尔格发回的电报中得知日本有意签订中立条约,因此在谈判中态度强硬。11日下午4时,莫洛托夫与松冈举行第三次会谈。
面对莫洛托夫的强硬态度,松冈颇为沮丧,感到“条约无论如何也签不成了”。为了对苏联施加压力,松冈直接向斯大林表示,准备于13日离莫斯科回国,摆出中止谈判的姿态。11日晚上,松冈突然接到电话,告知第二天斯大林接见。12日下午5时,斯大林在克里姆林宫办公室接见松冈。松冈深知同苏联最高领导人会谈是决定谈判成败的最后关头,抓住机会再次提出,苏联占据了十六世纪以来就属于日本的北库页岛,日本国民长期以来迫切要求将北库页岛卖给日本。斯大林针锋相对地要求日本将南库页岛卖给苏联,指出“东从堪萨加,西到滨海省,一掐住咽喉,我们不就是束手待毙了吗?”松冈对此回答说“苏联不好向印度、伊朗方面发展吗,日本对此可不予过问。”松冈见斯大林仍不动声色,无可奈何地表示,此行未能取得外交闪电战的胜利,深为惋惜。斯大林听后突然笑着对松冈说,“那未把‘闪电战’还给你吧,”当即表示接受松冈在会谈中提出的两国声明书的方式来处理满蒙边界问题的建议,并同意暂不签订有关北库页岛权利转让的附属议定书。关于北库页岛权利的解除问题在签订中立条约后几个月内再行协商解决。松冈对斯大林的意见立即表示同意。于是形势急转直下,打开了几天来濒于破裂的僵局,十几分钟内立即达成协议。
4月13日下午3时,在克里姆林宫举行了苏日中立条约的签字仪式。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出席,莫洛托夫和松冈洋右、建川美次分别代表苏联和日本政府在条约上签了字。
4月22日下午,松冈一行回抵东京,在下午9时召开的政府大本营联席会议上报告日苏谈判的情况。4月24日,日本抠密院通过苏日中立条约,天皇立即批淮。4月2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亦批准苏日中立条约。同日,苏联和日本政府代表在东京交换条约批准书,宣布苏日中立条约正式生效。
苏日中立条约共四条。第一条,“缔约双方保证维持他们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并相互尊重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第二条,“如果缔约的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缔约的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将保持中立。”第三条规定,条约自双方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年未通知废止该条约,则条约应视为自动延期五年。苏联和日本政府在签订中立条约的同时发表声明,宣称“苏联政府和日本政府庄严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政府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苏日双方还交换信件,规定日本应在六个月内撤销在北库页岛的租让企业。
日本统治集团从签订条约的第一天起就没有履行的诚意。6月2日德国对苏联发动突然袭击,第二天松冈立即进宫,奏请天皇赶快对苏开战,后来日本始终没有对苏作战,主要并不是因为签订苏日中立条约,而是因为:大量日本陆军被牵制在中国战场,而“北进”苏联主要依靠陆军,因而力不从心。
苏日中立条约是苏联外交活动的一个重大胜利。它巧炒地利用了日德和日美间的矛盾,有利于分化敌人,有助于摆脱东西两线作战的威胁,巩固东部边境安全。
在苏日中立条约签订后两个多月,法西斯德国就发动了侵苏战争,这时显示了苏联断然签订条约的重要意义。苏德战争初期,苏联很关心苏日中立条约的作用和命运。6月24日、7月2日和7月13日,苏联驻日大使斯梅塔宁一再前往日本外务省探询日本是否继续信守苏日中立条约。
苏联虽然重视苏日中立条约,并没有把保障远东边界的安全寄托在中立条约上。它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远东国防的实际措施。1941年下半年,苏联在远东新组建了第三十机械化军,第五十九坦克师和第六十九摩托化步兵师。到1941年6月,远东方面军已拥有1,737架飞机,扩建了远程轰炸航空兵第五军,太平洋舰队拥有近300艘舰艇。在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苏联在远东的驻军一直保持在50万人以上。正是这支强大的防御力量,使日本不敢贸然侵犯苏联。
但应当指出,苏联政府关于满洲国的声明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感情,也违背了1937年8月21日签订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第二条的规定:“倘两缔约国的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被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时期内,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1941年4月14日,中国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发表声明,宣布东北四省是中国领土,满洲国是非法的,中国政府决不承认苏日中立条约,苏日共同宣言对中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