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1) 绿卡六个月; 2) I-94 Card; 3) 免签证国家; 4) Work w/o GC; 5) Admission
关于这个问题,老师在很早之前就和色大聊过。没听到的同学,不妨问问主任去。
后来,MPOS 也发表了高见。
今天,老师再来做些补充。
拿到绿卡了,要不要向人事处汇报,你自己定。如果你不说,充其量是在 I-9 上填错,so what?I-9 是放在公司里保留三年,又不交到移民局去。
下面几点是你要放在心上的:
1) Changes of address 地址更新
"在你成为公民之前,如果你在美国境内搬迁,根据规定,你应该在 10 日之内通知移民局",这个问题老师在"挪地了?别忘了填 AR-11"一文讲过了。没有读过的同学,建议去看看。
2) Social Security Card 社安卡
你的 SSN 卡上印有 "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 字样,可以考虑到 SSA 去换一张新的,把那几个字抹掉(原来的号码是不变的)。
如果你还没有 SSN,不能再拖了。赶紧去附近的 SSA local office 申请一个.
3) 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
凡是 18 到 25 岁的男性,必须进行 Selective Service 的注册。违例的后果,是影响你之后公民的申报。
注册可以 online,也可在附近的邮局进行。注册之后收到的 confirmation, 在你申请入籍时会用得着。
4) Taxes 纳税
像那些 J 什么的同学注意了,从现在开始你要以 "resident" 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用 "nonresident" 的身份来报税,或引用任何的 "tax treaty", 会导致 IRS 的稽查,和绿卡的取消。
除了上面的"四个必须",还有"一要",--要把自己放在美利坚和众国的领土上。
在半年之内回美,自然没有任何的问题。
有时你得在外边呆个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话,请做好准备,在入境和入籍时遇到不一样的待遇。因为你需要澄清你的“移民倾向”,你也许会收到“警告”,--口头的或标识在护照上 (ARC 6 mos)。
超出一年,一定要先填 I-131 申请份白皮书(打完手印后再离境),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没有白皮书护身,一年之后入境时绿卡将被收走,你需要上庭才有可能索回。
即使有了白皮书做护身符,如果你在外边呆的时间过长,也可能影响你的入境、绿卡的保持和将来的转正。
有的同学打擦边球,每半年回美一次做短暂停留,以为能保住绿卡。建议读一读 xiaobaitu 的帖子--
- "离境超过一年是几乎可以肯定会失去绿卡,除非能够在移民法官举行的听证会上证明确实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停留超过6个月,但少于一年,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海关警告并在护照上加注,提醒下次入境的官员注意,但第一次通常都不会导致绿卡被注销。
关键在于海关对于当事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感觉,有时即使在海外不到六个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国都只停留很短时间,一样有可能导致被警告,甚至吊销绿卡。我认识的一位香港女士,回去五个月回来,护照就被加注了。另外BIA判例中有一位中美洲人士,尽管每次离境都在半年以内,但因为每次在美国都只停留1-2周,第八次入境时还是被取消了绿卡,上诉也被驳回,因为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都一致认为,此当事人根本无意在美国居住。"
对了,你出境的时候,不用象以前那样要交 I-94 卡了。手头的怎么办?做个留念吧。
同理,入境时亦不需再填 I-94 卡。因为尚不是公民,过关时你不能走 "Citizen" 通道,当然由工作人员指引时例外。 除非看到了标识为“绿卡”的通道(通常和“公民”一起),你和以前一样仍旧和“外国人”一起进关。
当然了,你也可以把I-94 交回去。请参考与 xiaobaitu 的抬杠。
面试时 I-94 卡被没收了的同学,自然是没得交了。
你虽然有了绿卡,但国籍并没有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仍需要申请签证,来进入别的国家。下列国家无需签证: Canada, Mexico, Switzerland and Caribbean islands.
这里指的是通常不超过 90 天的短期停留,类似于美国的 VWP. 停留过长,需要申请对应的签证。
回美国的话,绿卡加护照,不再需要申请签证。
有同学收到的绿卡上,被改成了"台湾"出生,或是有其它的资料错误。可以填写 I-90 连同原卡寄回,无须交费。
快两周,拖则数月能收到新卡。
-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可以用 AP 入境吗?
--可用有效的 AP 入境。
例:"Green card approval happened during my trip in China, reentered US with no hassle (as AOS using AP)."
-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没有 AP,可以用 H/L 签证吗?
--如果你还能申请到 H/L 签证,大多时候 CBP 会放你进来。
你也许得申请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可以把绿卡寄给我,用绿卡入境吗?
--可。
- 昨天的 Email 说 I-485 批了,明天的机票返美,如果入境?
--希望 CBP 能放你进来,让你 deferred inspection.
- 在境外的时候我的绿卡批了,但我是用 AP(H/L 签证)入境的,我还要去做 deferred inspection 吗?
--什么都不用做,and consider you're a PR.
-
我的 I-485 批了,但没收到卡,我也没有 AP,如果要离境怎么回美?
--通过 Infopass 到当地移民局盖 I-551 章。如果不给盖,而你非离境不可,记得返美前去申请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除非收到了绿卡。
由于绿卡批了,所以你的 H-1b 的延期和 EAD 的 renewal 都被拒了。可是,绿卡却迟迟收不到。还能合法地工作吗?
你可以先去 Infopass 要求盖个 551 的临时章。
没有收到绿卡,急着离境旅行的同学,也是如此。
有的 local office 不给盖章。但只要雇主不反对,你工作本身是不违法的。
CBP 在 2008 年重申了入境时护照有效期必须长于停留期六个月的规定,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绿卡。
如果你的旅行是局限在西半球(加墨加勒比中南美),入境时连护照也不需要,绿卡就行。
虽然如此,有效的护照能给你的国际旅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例外,离境超过一年,需要有 Reentry Permit(白皮书);超过两年(包括两年,前同),需申请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提醒,离境超过 180 天时,入境时会有特别的"照顾"--new immigrant inspection procedures as per 8 USC 1101, 你需要解释为什么在境外停留超出六个月,并证明你依旧有居留美国的愿望,即移民倾向。
准备改名字的同学,可以参考"分享绿卡后改名经历"。姓名更改之后,带上法庭文书到领馆更换护照。
绿卡有禁区,在政治权利方面。
如果境外旅行时绿卡丢失,需要在离开美国的12个月之内,就近到美国领馆申请有效期为一个月的transportation letter用以返美。这里有广州领馆的相关说明。
放弃绿卡,可将之交与海外领馆,填 I-407 表。以此换得十年期 B-2 签证,是 practice 而非 regulations.
申请入籍,是 N-400 表。
附 录
[1] Your Obligation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2] Maintaining Permanent Residence
[3] Naturalization Eligibility
[4] What documents does a foreign national or green card holder need to enter th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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