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Obama在Iowa赢了Cliton?

LevelII (2008-01-03 20:49:58) 评论 (6)

经过快一年的竞选,美国民主党人为成为2008年总统候选人而在爱荷华进行的苦战今天有了结果:年轻的奥巴马超越了希拉瑞!这场胜利是偶然的吗?我认为不是。

在2007年11月下旬,开始关注美国民主党人的这次竞选,并想在空闲的时候思索一下它的发展脉络(读过几天书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决定对什么事情想出个所以然来,真是个毛病),于是决定在奥巴马或希拉瑞的网站开个博客,把自己的瞎想写下来。一个半月来,博克从90000多名前移到了1800名。在这过程当中,不断提到奥巴马竞选的优势。现在看来,他的优势使他取得了今晚的胜利。

要选举,最最重要的事就是和所有的人取得联系,从而争取获得每一张可能的选票。奥巴马在这一方面做得比希拉瑞好;要夸张一点说,要好上几十倍。他今天获胜,这个重要原因绝不能忽略。

记得在我想在他或她那里开博克的时候,先浏览了他们的网站,结果发现:因为我没有美国的邮政编码,希拉瑞的网站根本不让我注册博克。但是,我却可以在奥巴马的网站开博客。想一下,奥巴马的宽松做法没什么不对:住在国外的美国人多得是,凭什么就因为用的不是美国邮编而不能让这样的人在网站开博客?

这把这种情况给希拉瑞的竞选总部写了一封电子信,得到的只是一封千篇一律的回复。可以比较的是,在过去一个半月中,奥巴马的竞选团队,包括以他本人、他妻子、竞选负责人的名义,给我发了二十封电子信件。奥巴马和希拉瑞谁更能和选民取得联系,由此可见一斑。(20对1,再加上相关时间,可以算得上是好几十倍了吧)。

奥巴马能取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当过教授,比她更善于发表演讲,更会激发人的共鸣。在这方面最突出的一点是:当奥巴马讲出名言而听众鼓掌的时候,他会停下来,深情地注视听众,和他们互动,既交流了感情,又能让听众明白自己的要点。但是,当听众给希拉瑞鼓掌的时候,她接着讲,既显不出她欣赏听众的鼓励,也让听众听不清她之后讲的话。相比之下,她的效果当然比他差好多。

奥氏获胜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在爱荷华的目标很明确:下本钱取得胜利。但她的目标就很不明确。在头七八个月,她对是否在这个州下本钱取胜显得三心二意。可以说,她是被形势发展拖进了这个州的选战。这让她起步就很被动,也失去了相当宝贵的时间。她参与这里的竞选不仅起步晚,而且做法也不对头。她忘记了自己在纽约胜选的经验:和选民多多接触。在2000年,她把这称为“学习旅程”。去年,她所做的基本上是参加一些造势活动。比起一对一来,造势活动当然要逊色许多。

奥氏今晚得意的另一个原因是他的竞选团队很有技巧:一方面攻击她,却让她不能回击。(另外,从她的陈营发动的几次攻击看,确实也属小儿科。从其它重要策略看,也是不着边儿。她的竞选团队整个就是一帮FT。连她老公都不满意他们的安排)。这样,她就象一头利爪给捆起来的老虎,怎么会赢?

奥巴马和希拉瑞在政策上没有什么大的分别,这一点不能决定他们谁胜谁负;决定他们输赢的就是个人的竞选素质和团队的能力。在这几方面,奥巴马都比希拉瑞好很多。奥巴马取得胜利,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接下来,估计希拉瑞不会弃选。她现在已经处于劣势。如果想扭转这种局面,她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她的竞选做法(纳闷的是,她怎么会把最好的竞选参谋--她老公--给打入冷宫而不用呢)。老虎再不发威,就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