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州,若是投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票,我们谓之“红州”;若投民主党候选人的票,我们则谓之“蓝州”。大致来说,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中西部五大湖诸州、西海岸加州、奥瑞岗州和华盛顿州,为传统上的“蓝州”;其它的南方各州,则多为“红州”。 以纽约为中心的东北部是自由派的阵地,他们态度开明,视野广阔。西部的加州拥有全美最具活力的创新文化,加利福尼亚人终日忙碌,无心政治,认为无论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都不过是数害相权之下必然留存的机构。从东西海岸开始,越深入内地,美国人的态度就越孤绝。相应的,较之海岸各州,太平洋高地、中西部和南部各州的爱国主义情绪也更为强烈。至于西班牙裔,随着“重新征服”的展开,他们的选票将在得克萨斯、伊利诺斯、威斯康辛、俄亥俄、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等州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现阶段,还很难估测其投票倾向———他们态度保守(贴近共和党),却又支持补贴少数族群的福利计划(有利民主党)。
正式选举中的选举人团制蕴含了相当不民主的成分。
一是以州为单位来分配选举人名额,各州的选举人数正好是该州在国会代表团的人数,即该州在国会的众议员人数与参议员人数之和。另外,由于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有三个没有投票权的代表席位,因此也拨给三名选举人名额,这样选举人团的总人数是:435(众议员人数)+100(参议员人数)+3(哥伦比亚特区代表人数),共计538名,但这538名选举人中每位选举人所代表的人数是不相同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二是选举人团制,以及“胜者得全票”的通吃规则,使得精于地理政治算术的候选人把有限的资金、资源和时间投放在倾向性不明朗的屈指可数的几个“战场州”,而跳过众多倾向性比较明确的“红州”(支持共和党的州)或“蓝州”(支持民主党的州),结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同样一张选举人票的“含金量”很不相等,有的选举人票“价值”几万,甚至几百万!
2004 美国大选结果
2000 美国大选结果
1996 美国大选结果
1992 美国大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