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3月4日,段祺瑞出走天津,府院之争越演越烈。
1917年3月初,段祺瑞等炮制出《加入协约国条件节略》,《节略》要点为:(1)停付德、奥两国赔款,暂缓十年偿付协约国赔款;(2)同意中国将进口税增至百分之七点五,待裁撤厘金后,增至百分之十二点五;(3)取消辛丑条约关于不允许中国在天津驻军等条款。
3日,国务会议通过向国会提出的对德绝交咨文和《加入协约国条件节略》。4日,段亲率阁员到总统府,请黎元洪在对德绝交咨文上盖印交国会通过,并将《加入协约国条件节略》发给章宗祥,与日本政府协商。黎以事关重大,还需慎重为辞,拒绝盖印。段愤怒离去,当晚即宣布辞职并离京赴津。一度缓和的府院之争骤然激化。
段祺瑞出走天津后,黎元洪借机改组内阁。5日,他请徐世昌、王士珍和赶到北京来磋商外交问题的副总统冯国璋一起到总统府议事。黎元洪请徐世昌和王士珍分别出任总理和陆军总长,但徐、王二人连连作揖,敬谢不敏。冯国璋自请赴津劝段祺瑞复职。6日,北洋系各省当局又相继打来电报,挽留段“力任艰难”。黎元洪不得已请冯国璋赴津劝段复职。冯临行前与黎商订了段复职的条件:(1)内阁确定的外交方针,总统不再加以反对;(2)内阁拟定的命令,总统不得拒绝盖印;(3)内阁训示各驻外使节、督军、省长,总统不得干预。段祺瑞见黎元洪已妥协,当晚返京。次日,段密电各省及驻外公使,声称内阁对德外交方针,已获总统赞同,各省“切勿再生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