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第四项要素,情趣。

何谓“情趣”,情志趣味是也,个人乐趣之所在。这项要素,精神的分量占有重要比例。情趣可大,可小,可多,可少:或读书,或作画,或钻研,或创造,或形体的,或心灵的----不在形式,不拘一格,随心所欲。但是,一定不能没有。否则,人生就会像沙漠,像戈壁,或者像石蜂像铁塔,即使高耸入云却毫无生机毫无光彩。如果一个人,他的工作正是他的兴趣所在,那他可真是太幸运了。可惜,这样的机会不多。也可能很累人。

请注意,关于此项,我有三点提示:

第一,   我这里所谓的情趣,不包括物欲和性欲,那些都是属于满足“本能”的需要,是“物欲”的层次。譬如,饿了想吃,进而又想要吃饱吃好。吃饱了,吃撑了,再好的东西,也吃不下了。这纯粹属于生物的本能,所有的动物都一样。我不是说,吃,没有格调,没有乐趣,不是享受。确切的讲,任何欲望的满足,都包含着享受的乐趣。我所要是说,人不仅仅是动物,除了吃,除了性,除了物欲,至少应该还有一些地方与动物相区别:一些多少高雅的,层次高一写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否则,人这一生,不是太低级,太贫乏,太可悲,也太可怜了吗。

第二,   即使是兴趣所在,即使是自己的最爱,也必须把握好分寸,不可太过投入,以至废寝忘食,伤害到健康;或是忽略了人生的其他要素。更不可以玩得太“疯”,忽略了危险。

我的人生五原则,公诸于此,或许捎有些参考作用:1,不害己;2,不损人;3,不缺德;4,不犯法;5,不危害环境。

第三,   情趣不能没有,但又不能太多,太过,切忌玩物丧志,迷失根本。分寸要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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