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情(57) 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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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雨一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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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浩然那天回到家十点半,算早的,窗外的雨还没停。孟小芸知道他应该是从那女人那里回来。她最近留心他的动向,虽然还没无聊到要找人跟踪他,但是从他公司里的人对他日程安排的说明,她大致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他这一阵不忙,也没有多少应酬和饭局,跟那帮朋友更是久不出去,还日日回来这么晚,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刚开始她还推测,还思前想后,还心痛难忍,过了一阵,不得不强迫自己放下。她告诫自己:“再这样下去你要走火入魔。”

她本来就没指望跟他天长地久,白头到老,为什么此时要如此执着,耿耿于怀?他从头到尾,心就不在自己身上。她只是没想到他们的婚姻会如此短命——谁会想到那女人没有嫁人,回来得这么快?她从他对自己的态度上,体会到一种柔软的决绝——他不给她任何希望,虽然他表现得不是那么咄咄逼人的冷酷。

跟那女人见的那一面,让她大受刺激。看那情形,那女人根本就不想放手。那个女人不放手,按照梁浩然的脾气,更不可能善罢甘休,他会锲而不舍地跟她闹离婚,协议不成上法院,就算梁伟华出面干涉也不会有结果,总有一天满城皆知,又是一个世纪笑话,跟查尔斯,戴安娜和卡米拉的故事有得一拼,甚至比那故事还要离奇。

这个婚姻,就算保住,她也颜面尽失,还有什么面孔在这座美丽繁华的城市的商圈里混?而且,她不是那女人的对手,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孟小芸知道,上法院离对她来说是下下策,因为梁浩然名下的财产,房子,车子,全是有据可查的婚前财产,只有现金存款可以算婚后共同财产。真的上法院,她不过白白地给世人当作一个笑柄。当年那童话般的婚礼,换得一个草草的收尾,一个凄惨的句号。

如果梁浩然和她的婚姻注定只能以句号结束,不如大家把这个句号画得圆满些,给彼此留点余地。谁知道以后的漫长岁月会发生些什么?或者某年某月某一天,茫茫人海中还能邂逅,到时候能坦然面对,点头问一声好,总比相逢如陌路,擦肩而过要好。现在他对她还有些歉意,如果上法庭,拖个一年两年,只怕他对她的那一点歉意都会磨灭干净,空留下满腔怨恨。

别时容易见时难,说时容易做时难,但是,做不到也得咬咬牙硬做。

想通了,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一边整理自己的档案文件,一边等梁浩然,看他回来,就说:“浩然你坐,我们谈谈。”

梁浩然问: “ 启明呢? ”

孟小芸说: “ 我让他早些回家,现在这种情形,他住着也尴尬。 ”

梁浩然坐到另外一只单人沙发里,等她发落。

孟小芸说: “ 我同意离婚,但是离婚前我要跟爸爸打个招呼。 ”

她绝对不能不跟这个家长说一声就转身。当年看中她的是梁伟华,栽培她的也是梁伟华,她内心深处,对他有对父亲和师长般的双重的尊重。

梁浩然问: “ 你跟我离婚还是跟老头子离婚?为什么要跟他打招呼?我们静悄悄离掉不好吗? ” 他自然希望越低调越好。

孟小芸感到好笑,她头一次感到自己这个丈夫在某些方面很天真很幼稚,她反问: “ 浩然,你以为这是在过家家吗?我们离婚不仅仅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还关系到我在公司里的后事如何处理。家里的事情我们可以商量着办,但是公司那一摊呢?爸爸总需要些时间找人来顶我吧? ”

梁浩然更加不解: “ 公是公,私是私,为什么要掺合在一起呢?为什么你离了婚就非要离职?你不是干得好好的吗?我们离婚后你还是可以继续你在梁氏的职务啊。 ”

孟小芸以手托头,有些啼笑皆非: “ 浩然,你怎么这么天真?你真的以为我们离婚后我还可以留在梁氏做?你以为我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若无其事?你以为爸爸还会给我那么重的担子?以后在公司里看见我,也许你会把我当朋友,因为你从来没爱过我。但是我做不到,至少短时间内我做不到。我需要一段时间来休整,休整之后留在梁氏,或者另谋出路,我现在自己也说不准。 ”

梁浩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孟小芸苦笑一下:“我们从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也许永远没有交集。夫妻一场,也算缘分,我们好合好散吧。”

梁浩然舒出口气。孟小芸在旁边却觉得心酸,忍了又忍,把要夺眶而出的那包热泪忍回去,深吸一口气说:“给我些时间清理手头上的工作,我跟爸爸打声招呼,就跟你去办手续。”

梁浩然至此放下心来。他没说错,孟小芸是现代职业女性,有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她不会做像他母亲当年做的傻事。如果她愿意成全他,他也愿意用金钱换自由,用金钱换时间,用金钱换良心的平安。

梁浩然把这事原原本本讲给夏宜听的时候,她刚好去干洗店把那件白色西装取回来。那件衣服因为送得及时,被洗得干干净净,熨得平平整整,跟刚买的时候一样。她听他这么讲,嘴角不自觉地泛起嘲讽的微笑。

一个人究竟有几张面孔?她在他面前倒是为自己保留了最后的尊严,跟他“再见亦是朋友”,可是对情敌却不肯放过,淋她一身咖啡。

梁浩然感到一身轻松:“或者事情并不那么糟糕,我们只是杞人忧天。”

夏宜表示怀疑。离婚哪有那么简单?在中国,结婚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离婚自然更不是,何况是梁家大公子的离婚。他不离婚,他们或者还有路可退,现在他这么提出离婚,他们两个有进无退,只能同进同退。她跟梁浩然只能在两条路里面选一条——要么他离了婚跟她结婚,要么他们分手,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孟小芸周五晚上带着给嫣然买的衣服去探望公婆。张美凤在厅里的沙发上坐着,戴着老花镜,给嫣然念故事书,时不时地转头去亲亲那小女孩,一脸慈爱能把珠穆朗玛峰上常年的冰雪融化。

孟小芸走过去坐下来叫声妈,把给嫣然买的衣服拿出来,放在她身上比划。只要梁浩然不在,她就叫张美凤妈。

张美凤说: “ 你看看嫣然的嘴恢复得多好!秋天上学一点问题都没有。 ”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梁伟华才回来。大家落座之后,梁伟华先跟嫣然说笑一会儿,转头对儿媳妇说: “ 小芸,你最近脸色好像不太好,是不是生病了? ”

张美凤也端详她说: “ 脸色好像是有点灰。你看我这眼神不好,也没留神。我估计是她工作太辛苦。 ”

孟小芸笑着掩饰过去,低头吃饭。接着她听到梁伟华说: “ 下次跟阿浩一起回来吧。 ”

孟小芸一口饭在嘴里,顿时愣住。她转头看看张美凤,却见她神色如常,知道张美凤松了口,心里已经放下怨恨,愿意跟继子和解。

这是不是小天使梁嫣然的功劳?多讽刺。他们一家眼看着更加和睦,现在又平地起风波,梁浩然要跟她离婚,不久自己将是局外人。

吃完饭张美凤陪着嫣然看动画片,孟小芸照例跟着梁伟华进书房。她深吸一口气对公公说: “ 爸爸,你尽快找人接替我吧。 ”

梁伟华很意外: “ 你怀孕了吗?很多女人一直工作到快生呢。是不是医生说你身体不好,不能工作? ”

孟小芸低下头,忍了又忍,还是没能忍住,眼泪簌簌而下: “ 浩然跟我提出离婚,我同意了。 ”

她希望自己能保持风度,保持尊严,可是她的眼泪不争气。

梁伟华意外之余,脸色变得阴沉,嫣然给他带来的喜悦和幸福一扫而空。他看看媳妇,又看看自己写字台上的一摞财经杂志,半天没说话。

他再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 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

孟小芸把脸扭过一边。

梁伟华说: “ 婚姻是件大事,做任何决定都要慎重。阿浩这人有时候是小孩子脾气,尤其是在处理感情问题上。女人通常在这方面比男人成熟。有些事情,你要多担待他一些。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回归家庭的。小芸,我看你们还是先要个孩子吧。有了孩子,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 说着把纸巾盒递给她。

至此她明白,她的公公知道梁浩然和那个女人重新走在一起的事情。果然如人所说,这种事情,最后知道的总是那个叫做老婆的女人。

孟小芸好不容易把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才说: “ 爸,我想我不说你也看得出,我是很爱浩然的。我也很喜欢您和妈妈,你们待我像女儿一样,一向没把我当外人。说实话,你们三个人,叫我舍谁,我都舍不下。可是我也是个人,我有我的尊严。浩然现在下了决心要离婚,我也只能成全他。他跟我说他不能给我爱情,不能跟我生孩子,您让我怎么办——他现在已经搬到书房去。 ”

那么问题完全在儿子这边,跟媳妇一点关系也没有。原来梁伟华以为是孟小芸发现了丈夫的不忠,跟他闹,闹得老公要离婚,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梁浩然不想再维持这个婚姻,主动提出离婚。

他想了半天才说: “ 小芸,我知道你委屈。你全当帮我一个忙,把这事往后拖一拖,别马上答应他。我找他谈谈。 ”

孟小芸为难地说: “ 我已经跟他说我同意离婚。 ”

梁伟华建议: “ 你把手头的工作安排一下,找个地方去散散心吧。还有,如果真的到了不可挽回的那天,梁氏还是欢迎你留下来工作。 ”

孟小芸忍不住又落泪: “ 爸爸,我多希望我是你的女儿。 ”

梁伟华说: “ 以后不管你跟阿浩怎么样,这个家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着。 ”

孟小芸哽咽出声。

她只顾自己伤心,没有看到梁伟华的手在微微发抖。他除了听到悠然的死讯,还没有这么情绪失控过。他这个儿子,从他十四岁起,就跟他处处不对。他让他好好学习,他却跑到酒吧去唱歌赚钱,只是为了告诉小姨这钱是他自己赚的,不是来自梁伟华的;如果不是他强行把他送出国,他就差点跑到北京,辗转出入酒吧夜总会卖唱;他让他跟那女人断绝关系,他把他的话当空气,反而跟那女人越来越公开化,还好最后那女人自己识相地跑开;他让他不要触到他的底线,把这个婚姻维持下去,他居然就公然提出离婚!

这世上还有谁会这么蔑视他的权威?只有他,他的亲生儿子。

他无比怀念悠然,那个陨落在异乡的大男孩,阳光开朗,听他话,顺从他。

孟小芸走后,梁伟华到嫣然面前,把她抱在膝上,叹口气: “ 还是女儿好,女儿是小棉袄。 ”

张美凤已经从孟小芸红肿的眼睛里猜出些什么,没搭腔。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xuer29的评论:

听过. 还听过"月亮惹的祸"
xuer29 发表评论于
孟不愧为聪明的女人,虽然不太喜欢她,她的放手,倒是值得称赞,最后总算是给自己保留了可怜的自尊。
xuer29 发表评论于
张宇的这首歌很好听。不知密瓜是否听过他唱的「用心良苦」,也很不错哦。
wjmama 发表评论于
Old Liang wants respect from his son. Only people respect themselve deserve other people's respect. If I was little Liang, I don't know if I would even consider him as my father since he indirectly killed the mother. When can parents stop interrupting childrens' life?
wjmama 发表评论于
Meng is a girl got a lot although she didn't get love. But this is clear before the marriage. She should have mental preparation in case one day this kind of thing happened. She asks too much in her own mind. Once she got everything, she wish she could win his heart too. She has too many faces to use in front of different people. Xia is much geniue and natural woman. Why can't she deserve some good thing just because she's older compared to Meng and divorced? This is so unfair to her. Lao Liang is old generation. But he already suffered from losing one son. He should learn from that experience if he pused too hard, he could push Little Liang away. What's that good to him? As wise parent, he should give him the freedom and let him be happy. He would much appreciate his father. Hope author can give them a better ending for everyone. see too many sad stories. If they lived in US, it wouldn't even be a story.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安静的评论:

一定一定
安静 发表评论于
蜜瓜:书出版一定要知会一声啊,很喜欢你的作品:)
绿一 发表评论于
希望粱父不会杀人。
清韵 发表评论于
蜜瓜不用等到50岁才出书,因为蜜瓜早熟哦,瓜熟蒂落吗:D 人情世故,商海情海,都了然于胸,信手掂来,逼真感人。
虽然我和梁夏站在同一立场,但是我真的很同情孟小芸,甚至老梁。孟小芸肯定是爱小梁的,否则她和夏宜之间不会互相有情敌的感觉。小芸原来怯怯的,抱着侥幸心理,成了正牌以后,试着挺起腰杆斗一斗命运,结果完全不是对手。她试图捍卫她的第一次婚姻,根本无可厚非。如果她试也不试,那只说明她是个平面人物,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这样泥做的人,谁没有脾气个性?是小梁报复七七才把她拖进来。怎么能对人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凭谁心里也受不了这份失落,太伤自尊。小芸毕竟是个聪明人、老实人、善良的人,所以能忍痛放手。老梁也是蛮痛苦的。想想夏宜和彦成,老梁可是没机会再生养儿女了,奋斗一辈子为了什么啊?看张美然戴着老花镜给养女读故事书,真让人心酸。一份情伤了这么多人,是为孽情。这孽情也许是从老梁和张美然那就种下的祸根。
蜜瓜真是好写手---张美然丧子后曾经心碎地对孟小芸说过谁都靠不住,只有靠自己。现在孟小芸心碎了,张美然默默地看着,一切尽在不言中。蜜瓜总能抓到千里之外的伏线,首尾呼应,真是妙笔生花啊!赞!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maymaymaymay的评论:

老梁不是因为媳妇才生气的.
maymaymaymay 发表评论于
I don't think lao liang would feel so angry. Son is much more inportant than daughter in law. Son in always best. How come the step son and adopt daughter let lao liang feel better? He owe litter liang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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