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胡文海先生谁都知道,他是个山西农民,凭着自己的聪明、肯干,生活得不错(他自己说年收入在四、五万人民币),但不满当地基层干部相互勾结,买通各级有关部门,损害村里一般百姓利益,中饱私囊,便不断上告。但他在官官相护的情况下不但上告无门,竟被毒打,险些丧命。他绝望了,便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大开杀戒,把他村里的对立面一连杀了十余人。他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之时慷慨激昂,目击者无不为之动容。此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是数年前的事儿啦。前些日子上海又发生北京青年杨佳在公安局连续行凶,致使六名民警死亡,多名受伤(包括警卫一人)的恶性命案。这几天多维博客上争论热烈。有博友声称,杨佳可以“留取丹心照汗青”。
胡文海先生的事情基本已清楚,他对中共基层公检法绝望,铤而走险。说实在的,他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中共统治中国大陆五、六十年,基层基本上已腐烂。他最终走上绝路,在某种程度讲是不得已。但作为我们非当事人,是否该鼓励百姓们“揭竿而起”?如果暴力革命可以诞生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一贯专制的大一统政权,民主制度应运而生,我就支持胡文海先生的暴力举动。不过我不这么认为。这不是说,现今的中共政权在任何政治改革都未出现的情况下,国家政体可自动走上民主之路。说实话,我对中共政权的今后很迷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暴力革命的成功就是另一个暴力政权的诞生。
现在说杨佳先生。有博友从他的形貌上就看出他是个“好人”。如果是这样,我可以从他的相貌上看出他是个精神极其不正常的人。您走大街上用手一指:这人相貌贵不可言,日后必成大事;或曰:一脸凶相,及早处置。怎么,您是个算命的天才?从有关杨佳先生的报道上看,最初上海市公安部门认为他是“报复行凶”,可后来又删掉这个结论。不过才以后披露的事实看,他基本上是报复行凶,但没有对直接当事人――殴打他的那个派出所的警察。这是与胡文海先生行凶很大的不同。杨佳先生也是不打算活了,于是精心策划了自己单独行动的这一行凶行为。我又这样的想法,胡文海的杀人直接对当事人,而杨佳先生则是反社会倾向。
现在陆续有进一步有关报道出现在网上,说杨佳被警方殴打是网上谣言,还有说他确实参与偷盗等等。这些我不能马上相信,就和在此之前说他无端被毒打,并被打坏生殖器的说法不能确认一样。我现在唯一能确认的,就是他杀了人,而且伤害的是和他没有直接利害冲突的。那怎么办?甭管他什么原因杀人,根据国家法律,他构成故意伤人致死罪,枪决,立即执行。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
您要发问了:这个中共专制几十年的国家还有真正的法律吗?!这种反问就是:中共独裁政权应该被彻底否定,我们需要暴力革命。刚才说了,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暴力革命,因为那会使千百万百姓生灵涂炭,国家陷入极大的动荡和混乱,民族将沉沦于更加黑暗之中。至少历史书上是这样向我们这样阐述的。这是其一。其二,中共统治下的法律虽然不健全,也得不到很好的执行,但毕竟还是有的。中国大陆的人们目前还是守法的。如果不是一个胡文海、杨佳,而是千百万个,那我们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就该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