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无泪

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 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回到宿舍,他感觉到每个人都好像已经看过那封信。他们在背后嘲笑他,或是同情他。这两样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来。但他可以躲到哪里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里,成天在睡觉,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虚妄的日子都睡掉。他想起 同学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他徐宏志,现在才拿到属于他自己那张好不了多少的肺部X光片。他有点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爱可以被浪掷,却受不了轻蔑。她可以拒绝他的爱,却无权这样践踏他的尊严。
  可恶的是,受了这种深深的伤害,他竟然还是无法不去想她。这是报应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为可以从一种难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种生活,却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现在,他只想睡觉。他要用睡眠来堕落,希望自己更堕落下去,就像她出现之前那样。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架看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隔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浮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父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父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 “徐北林纪念图书馆” 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你最近画了什么画?”徐文浩问。
  “我已经没有画画了。”她回答道。
  “为什么?”
  “我眼睛有问题,不可能再画画了。”
  “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关切地问。
  “我会渐渐看不见。”她坦率地说,“我患的是视觉神经发炎,我的视力在萎缩,也许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就在这刻,徐宏志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给她支持的一瞥。
  “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样子。
  然后,他站了起来,说:
  “来吧,我们去吃饭。”
  徐宏志把苏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来。临走之前,他在床畔给她读完了福尔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后,他把灯关掉,压低声音吓唬她:
  “我走啦!你自己小心点。”
  她滑进被窝里,两条手臂伸了出来,没好气地说:
  “我不怕黑的。”
  刚才,离开家里的时候,他告诉她:
  “我爸看来很喜欢你。”
  “我的确是很可爱的。”她神气地说。
  他笑了:“非洲热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极的一座冰山。”
  “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吗?”她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他想念你妈妈。”停了一下,她说:“我要比你迟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
  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
  “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
  “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
  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
  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
  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
  她紧张地问:
  “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
  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
  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
  “你去印度干什么?”
  “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
  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
  一天, 外婆跟母亲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
  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
  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
  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
  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
  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
  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
  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
  “我们结婚吧!”
  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
  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
  “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
  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
  “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
  “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
  “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
  “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
  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
  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
  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
  “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
  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
  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
  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
  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
  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
  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
  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
  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
  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
  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
  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
  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
  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
  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
  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
  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
  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
  “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
  “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
  “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
  “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
  他失望地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
  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会失明。”
  “也许不会。”他反驳道。
  “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
  “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
  “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会尽力。”他回答说。
  “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
  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
  “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
  “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
  “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
  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
  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
  “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
  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
  “你没吃过苦。”
  “我会去克服。”
  “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
  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
  “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
  “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
  “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
  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
  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
  “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
  这一天,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
  “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
  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
  那个摊贩懒洋洋地瞧了瞧他俩,发现是两个年轻人,于是狡诈地开了一个很高的价钱。
  “这个烂东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说。
  “那么,你开个价吧!”摊贩像泄了气似的。
  她说了一个价钱,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他还了一个价钱。她像个行家以的,一开口就把那个价钱减掉一半。
  这一刻,徐宏志发现自己尴尬地站在一旁,帮不上忙。他从来没买过旧东西,更不知道买东西原来是可以杀价的。他看着他爱的这个女人。她像一条小鳄鱼似的,毫无惧色地跟一个老江湖杀价,不会骗人,也绝对不让自己受骗。他对她又多了一分欣赏。
  母亲从小就不让他成为一个依赖父荫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没有分别。他和同学一起挤公车上学。他要自己收拾床铺。他穿的都是朴素的衣服。母亲最肯让他花钱的,是买书。他想买多少都行。
  直到他上了中学。一天,他带了同学回家吃午饭。佣人煮了一尾新鲜的石斑鱼给他,他平常都吃这个。
  那位同学一脸羡慕地说:
  “你每天都吃鱼的吗?”
  那时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阶级。他们是多么富有。
  然而,他一直也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族的生意。他们家的财富,在父亲手里又滚大了许多倍。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
  他朝他的小鳄鱼看,高兴却又不无伤感地发现:她比他更会生存和挣扎。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
  突然,她转过身来,抓住他的手,说:
  “我们走!”
  他们才走了几步,那个老摊贩在后面叫道:
  “好吧!卖给你。”
  她好像早已经知道对方会让步,微笑着往回走。
  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价钱买下那台电视。他不无赞叹地朝她看,她神气地眨眨眼睛。
  就在他们想付钱的时候,她发现小圆凳旁边放着一台电视,跟他们想买的那一台差不多。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
  “这一台不卖的。”摊贩说。
  “为什么?”
  “质素不好的,我们不卖。”那摊贩骄傲地说。
  “有什么问题?”带着寻根究底的好奇心,她问。
  “画面有雪花。”
  “很严重?”
  “不严重,就是有一点雪花。”
  她眼珠子一转,问:
  “那会不会比这一台便宜?”
  那摊贩愣了一下,终于笑了出来,说:
  “姑娘,一百块钱,你拿去好了,你看来比我还要穷。”
  她马上付钱,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买的那一台便宜一些。
  他们合力扛着那台旧电视离开市集。
  回去宿舍的路上,他问:
  “你买电视干吗?”
  “回去才告诉你。” 她神神秘秘地说,头上的小红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歪到一边。
  “为什么不买好的那一台?”他问。
  她朝他笑了笑,说:
  “反正对我来说都没分别。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行了。”
  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
  “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
  “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
  “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
  “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
  “我和你一起做。”他说。
  “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
  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
  “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
  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
  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
  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
  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
  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
  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
  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
  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
  “扶我起来吧!”
  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
  “爬起来,不要哭。”
  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
  “现在,笑一下。”
  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
  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
  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病。
  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
  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
  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
  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
  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
  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
  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
  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住。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
  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
  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
  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
  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
  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
  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
  他贴着她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
  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
  “你一定还没吃东西。”
  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
  她皱了皱眉,说:
  “你吃过饭了?”
  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
  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
  “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
  “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
  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
  “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
  “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
  “我今天发了薪水。”
  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
  “我也是。”
  “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
  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
  “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
  “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 ,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瞇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着她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不到天亮。她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气,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气力把帘幕拉上。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完)

后记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 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繁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张小娴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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