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瓜: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第一章
  朱妹看见许鸣拿着一束玫瑰兴冲冲的走进来,她一把将他拽到一旁悄悄的在他耳边说:“嘿,火山孝子,今天你运气不好,给你个友情提示,你还是不要去惹她得好。”
  许鸣挑挑眉看向林顺的位置问:“她怎么拉?”许鸣也算耐得烦,他这样的火暴脾气居然忍受了林顺几个月的冷言冷语,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跑到林顺杂志社对面广告公司当经理,那广告公司是他朋友开的,也算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那群公子哥得知他的事常说:“你那工夫就是一冰山也该他妈给捂热了,你咋就还在爱与痛的边缘徘徊呢?”
  许鸣说:“我怎么知道,犯贱呗!”
  “你丫还真犯混,什么姑娘你要不起?又不是三头六臂怎么就把你整这么惨不忍睹?”
  许鸣不予理会,一如既往的玫瑰约会,林顺整个办公室的人基本上都被他贿赂到了。
  另外一个同事从格子里伸出头来:“再给你个忠告——你的情敌出现了,而且很强大?”
  朱妹危险的瞥那人一眼责道:“去去去,什么情敌,一边去。”那人闻言马上又把脖子缩进去。
  许鸣却听得清楚,他眼波一闪,脸色就阴沉下来,阴翳着,他把玫瑰往朱妹怀里乱塞就要去找林顺。“前男友?这怎么回事啊,我说,不带这么玩的吧?”
  就他哥们说的那句“就是一冰山也该他妈给捂热了”,许鸣在林顺身上砸的工夫可算破了他们那票人的纪录,可这妞是铁了心油盐不进。今天早晨好容易用他生日为借口逼着林顺答应晚上跟他和哥们一起出去聚会,用许鸣的那话来说“追了你这么久,也算给个面子见一见我那票哥们”,他怎么就不知道这女人居然还有个“前男友”,那个“青梅竹马”不是早甩了她么?难道就这么不待见他,想着火气就腾地冒上来。
  朱妹慌忙拦住他:“没有的事,只是顺顺她现在心情不好,你别去惹她,真的,下回我保证帮你把她约出去。”
  他大手一挥,把朱妹拨到一边去:“什么下回不下回的,我这不都和她说好了的事吗,你等会,我去问问她。”
  朱妹还是拽着他的袖子说:“许鸣,听我一句,别去,她今天真的心情不好。下次吧,下次一定帮你把她约出来。”
  许鸣抽了抽嘴角,看向林顺的位置,到底是公子哥脾气没忍住,声音不觉就高了起来:“他妈的,她心情不好,我还心情不好呢,下次个什么劲儿啊,我一年能有几个生日啊?行了,你别拦着我,我自己负责。”
  “许鸣……”朱妹哀哀叫一句,只差没有叫祖宗了。
  许鸣一进来她就知道了,林顺站起来高声说:“朱妹,你别拦着他,谁说我心情不好了,我心情好着呢,谁说我不去了,我去!”
  许鸣转过头看看朱妹又回头看看林顺,不觉就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他还真就不信融化不了这座冰山!
  许鸣的车在一家俱乐部停下来,林顺看了一眼,上次好像听曾瑞说过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卡是如何如何难申请,她心下了然。
  下了车许鸣要握她的手,她挣了挣,许鸣反而握得更紧在她耳边说:“你就是这样给我面子的啊?”林顺想了想,今天到底是他生日,许鸣什么性格,认识以来许鸣怎么待她,她还是忍住没有再挣脱,就让他静静的握着。
  许鸣心情似乎挺好,一路上招呼过去都是认识的人,还有人似笑非笑的盯着她看,看得林顺浑身不自在。
  金碧辉煌的包厢里一干人早就等在那儿,有人端着酒就上来:“鸣子,好样儿的,我敬你!”虽然是对着许鸣说,眼珠却若有若无的围着林顺转,一脸的笑,许鸣也是眉眼含春,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好说,好说。”来者不拒。
  喝着喝着不觉就有人端酒来敬林顺,满目通红大约是喝高了:“嫂子,咱哥追得你可算辛苦了,我也敬你。”林顺盯着那满杯的白酒微微皱了眉,她知道这帮人向来玩得凶,不过今天既然来了就没想过要拂许鸣的面子,她伸手去接,许鸣却抢先端过她的杯子对那人说:“她不会喝酒,这杯我替她喝!”说着一饮而尽,露出空空的杯底,大家又是一阵起哄,敬酒的人连声道:“鸣子,怜香惜玉啊!”
  许鸣对着他们笑笑。林顺却有点不耐,她微微用力挣脱许鸣搭在她肩上的手臂,许鸣转头来说:“怎么?这就不耐烦?”
  林顺忍耐着他的酒气,轻声说:“你放开我一下,我想去洗手间。”
  出了包厢门却不急着找洗手间,她来到大厅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在吧台旁点了一杯红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也学会只喝红酒,甚至有时候在家里也会喝一点。一边喝一边遥遥地看着台上的人辣舞,很久前就听说这里的男色热舞很有名,刚进来的时候她不经意间还看见了几个电影明星,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着红酒想心事。
  谁想她正低头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拍,满场的目光忽然就聚焦到她身上,她惊起抬头,原来刚刚台上的帅哥已经走到她面前做出邀请她的姿势,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那帅哥一路把她拖上台。经过人群中间,尖叫声口哨声不断,林顺在台上起初有些手足无措,那帅哥围着她不停的跳,对她说别紧张,她看着那帅哥古铜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漂亮饱满,笑了笑也扭动起来,她从小学的芭蕾舞蹈功底很好,这样配合着,活色生香的一幕取悦了观众,台下难免又是高声的尖叫和成片的口哨。
  一曲跳完,林顺汗涔涔的马上下台想回到她角落的位置,却看见她刚才坐的地方墙壁上倚了一个人,端着她喝过的酒,就那样斜睨着她。她冷哼一声,掉头就走。
  那人大踏步跨过来,一把揪住她的领子,将她拉过来面对着他,低沉的声音却是满含怒意:“林顺,你摆脸色给谁看?”
  林顺疼得泪花都冒上来了,下一刻她就被那人推到吧台上,整个人抵着她,他头就着压了下去。林顺闻到他深深的酒气,以及他身上危险的味道,这个男人的脸从来没有离得她这样近过,林顺看见他眼里的狂乱,他的气息,忽然有点害怕,她什么都来不及她的唇已经被他一口含住,舌头霸道的伸进她的嘴里,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度,林顺只觉得天旋地转。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时间在那一刻静止,她只是下意识的反抗着,却不料惹来他更大的反应。他的头顺着她的下颚徐徐向下,一寸一寸,她的脖子,肩窝,耳朵,脸颊,眼睛,然后又是嘴唇,霸道强势,这是林顺始料不及的,她几乎是本能的随着他,回应着他。
  却不知道连衣裙胸前的纽扣已经被人解开,修长的手指悄悄滑进去,慢慢摸索着来到她的后背,轻轻抚摸,内衣的暗扣也被解开他的手指顺着光滑的皮肤游弋到前面,一把握住她的,他的手温柔中带着略微的力度。林顺意乱情迷,胸口剧烈的起伏,眼睛一片迷惘失措。
  等到他握住她的时候,她脑袋里突然好似有一道电光闪过,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她一把将他推开,警觉的退开那个吧台几步,眼里微微的惊惶,语气却恢复冷静,甚至有点冷冰冰:“程总,请你自重!”
  程敬南却不管不顾又走上来抱她,大手一挥将林顺捞回怀中,另一只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紧紧的抱住她,不管她剧烈挣扎的双手和乱踢的腿,他说:“林顺,你到底想要什么?”然而声音有点喑哑,仿佛是带着痛楚和心碎。
  林顺狠命挣脱他的手,倨傲的抬头冷冷看他,程敬南的眼睛清明不少,他深深的看着她:“林顺,这里这么多女人,你要多少钱,你开价?”
  林顺左右看了一眼,讥讽的笑,不慌不忙的整理自己的领口,低着头扣好扣子,掳了掳鬓边散落的头发,然后冷静的走近程敬南,微微笑了一笑,表情未及收回,突然狠命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那样大力挥过去,她自己先就站立不稳虚晃了一晃,手掌隐隐发疼,她咬着牙从嘴里挤出几个字:“程敬南,你去死!”
  他盯着她看,眼睛充血,如能噬人。

  一年前
  最初是怎样认识的程敬南,又是怎样发展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林顺一次一次回忆,总是不记得她是出于什么心理走向了他。
  一切都是这样无迹可寻,可程敬南却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场酒会上。
  那是一场林顺等待了四年的酒会,因为她从小青梅竹马的“恋人”杨凡终于要从美国学成归来,她兴致勃勃的盛装打扮。她们的城市九月下旬的晚上已是夜凉如水,但是极度怕冷的林顺还是咬着牙穿了裙子去赴会。可是她的杨凡却把她带到一个女人面前介绍说:“陈,林顺,我妹妹。”
  陈就是陈茜茹,杨凡要介绍给林顺的他的女朋友,可是他却这样介绍她。
  陈茜茹靠在杨凡怀里,对林顺微笑点头致意:“你好,我是陈茜茹,杨的女朋友。”
  林顺的动作是机械的,她的笑容僵滞在脸上,心里冰凉一片,这暖气开得充足的现场,有一种刻骨的寒意从脚尖往上爬,冰冻了她的心脏,她看一眼杨凡默认的眉眼,心碎了一地。
  十四年前为了救她断过一次手臂的杨凡哥哥,站在了别人的身后。
  林顺心闷闷的疼,仿佛有什么堵着胸口,她借口离开找了个远离杨凡的角落喝酒,不多时便看见程敬南。
  她看见程敬南带来的那个女伴一直不停的和其他男人跳舞,神态亲昵暧昧,时不时挑衅的看一眼程敬南,摆明了是给他难看。此时林顺已喝得有几分醉意,鬼使神差,她走过去,把这个陌生男人拖下舞池在他耳边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三岁就开始学芭蕾。”
  林顺隐瞒了她十三岁放弃芭蕾的事实,不过效果还是达到了,下场来,程敬南那女伴脸都气绿了。林顺心里难过,舞毕,身子一扭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同时也把这个男人的面目扔在了茫茫的人海中,她从没想过以后的日子里她会反复回忆这一刻。
  第二次是酒吧,程敬南很少来这种地方,但是偏偏那天接到黄岩的电话让他来,他听黄岩说了几句,便开了车来。到了,一个地下酒吧,是黄岩把他领包厢,也不用介绍,他端了酒杯静静的坐在阴暗的角落里,如此低调的作风,在场很多女子的注意力却顿时被转移了方向。他仍旧是安静的喝着酒,自斟自酌,安之若素。
  包厢的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昏暗的光线中他看见了林顺,他立刻认出她来。这个女子却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清减了几分,倔强的咬着唇好像是在跟谁怄气,清澈的眉眼,淡漠而又受伤的表情,穿着低胸的泡泡裙,幽美的锁骨突出,盈盈的腰身不堪一握。
  不知为何,包厢内的气氛仿佛都随着她推门进来这一刻凝滞了,当然他没有多加注意,只是继续看着不远处的吴晓光,与他无关的事,他向来不浪费时间。
  林顺被她身后的女孩推进来了,程敬南虽然没有多加留心,仍旧注意到她进来开始和跟着她进来的一个男人玩起色子来。而另外一个女孩跟吴晓光开始打起麻将来,看起来吴晓光运气不错,居然从未输过,程敬南勾起唇角,若有所思的笑起来。
  大家都开始自顾自的玩起来,林顺坐了不久,看着杨凡低着头给陈茜茹说着一些什么,陈茜茹捂着嘴巴咯咯的笑,林顺站起来跟身边的人交代说:“曾瑞,我上个洗手间。”
  林顺只是想出来透透气,她受不了杨凡和陈茜茹在她面前郎情妾意的场景,刚想走到风口处去,便听见那里有人在接电话,声音低沉磁性,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专访完了回家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今天我会回来,但是我加班回来的恐怕会晚一点,你不用等我。”
  林顺的脚步滞住了,呆呆的,脑子里总是想起杨凡曾几何时也是这样关心着她,想着那时候他对她说过什么温柔的话。
  林顺从小到大性子毛躁又迷糊,顺爸顺妈都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大个人了却总是不肯长大似的。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小心思,她总是想闯了祸做了错事有个人会来帮她收拾,虽然那个人总是寡言少语吝于任何感情表达,但这个时候她相信她是特别的,她迫切需要这样的证明。
  可是她想来想去,又沮丧起来,她想不起来。杨凡对她真的有过那样温暖的日子吗,杨凡真的有把她放进过心里吗,为什么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她想不起来他的只字片语,或者他从来没说过。
  林顺正出神的时候,转角转出一个穿着制服的侍者端着托盘,正在她懵懂要撞上去的时候,斜刺里伸出一只手,将她巧妙的轻轻一带,避开了侍者托盘里的酒和蛋糕,末了那人还不忘对侍者一笑小声叮嘱道:“小心!”
  年轻的侍者脸便红了,小鹿乱撞的端着托盘轻飘飘的走开。
  林顺抬头,这才看清楚了这眉目疏朗的英俊男人,刚才打电话的居然是他,原来哪个男人哄起女人来都是不要命的,明明在酒吧却骗人说是在加班。她当然没记起这个英俊逼人的男人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这样也就没多加注意,谢过了转回包厢。
  回去继续和人玩色子,输的人喝酒,加了绿茶和苏打水的芝华士,她连喝了好几杯,杨凡才状似不经意的抬头发现了她对她说了句:“少喝一点吧。”
  林顺把色子一推,说不玩了,起身到包厢的另一头一脚踢开正在嚎叫着“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的某人,用遥控调整了几下,开始看电视。居然是新闻,新闻过后是名人访谈现场直播。
  42岁的女首富,白敏嘉,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女人。
  主持人问:“您身材保养得这么好,平时都喜欢些什么体育活动呢?听说你喜欢篮球?”
  白敏嘉:“那是年轻时候的事,现在不喜欢抢来抢去,现在喜欢放风筝,喜欢那种掌握的感觉,即使风筝飞得再高,再远,到最后总是能回到你身边。”
  林顺小声嘀咕:“风筝断了线我看你怎么把它找回来。”她的杨凡可不是断了线,到了美国,即使回来了,也已经不再属于她,他的身边站着另外一只“风筝”。
  正在林顺努力从白敏嘉脸上找皱纹的时候,听见有个女人说:“咦,程敬南,那不是你阿姨吗?”
  林顺循着生源望去,视线却不期然的与“花团锦簇”中的某一束目光相撞,她的心猛地一沉,不知道为什么将视线别开的时候竟然有微微的慌乱。想了想,才有点郁闷,又不是没见过男人。
  林顺偏过头去,也没有听他再说过话,偏偏林顺总感觉浑身不自在,忍不住回头。
  曾瑞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到林顺边上坐着,他是杨凡的死哥们,高中大学都是同学,又是一起到美国创业。大概是见林顺多注意了程敬南两眼,他便开始跟林顺聊起这个男人来。
  他说:“这个人叫程敬南,知道不,曾经有女人结婚那天还穿着婚纱从教堂跑出来拦他的车,结果,程敬南,他,换道了。”
  曾瑞其实对程敬南认识的并不多,只是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一些绯闻方面的难免传得快,他其实也只是想转移一点林顺的注意力。
  林顺低着头说:“这个女人可真蠢。”大婚之日,众目睽睽拦下他的车,她这婚恐怕是结不成了。
  酒吧里人来人往,没有多少人能真正记住几个人的面目,林顺继续看电视,身边的曾瑞已经走开。
  原来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进来了,酒吧新开张,宋雨燕寒暄了一番,又要走,曾瑞却把人家的孩子留下来说:“你去忙吧,小哲交给我了。”
  林顺虽然是头一次来这家酒吧,但是曾瑞对美丽的单身老板娘的那点狼子野心却不是头一次听闻了,林顺听见曾瑞哄着小孩子叫他爸爸,4岁的小朋友已经懵懂的知道一些关于“爸爸”的意义,因此任凭曾瑞怎样哄,小朋友只是不上当,林顺看着曾瑞那没出息的样儿,忍俊不禁,没好气的笑了笑,转头却发现程敬南在看她,她敛住笑容低了头。
  这是程敬南第一次看见林顺笑,她笑起来,露出一排细瓷白的牙齿,唇边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小巧的下巴,笑容明朗。
  这边有人见这小孩子聪明,便有人提议学某娱乐节目来玩“快乐小精灵”并且与此同时提出具体的游戏规则。规则是这样的:由小朋友在当场的男女中随意的挑选一男一女,COS婚礼,从走红地毯到宣誓亲吻。无聊的提议,附和者却众。
  酒吧里向来聚集的都是一群奇怪的人,这些空虚的起哄的谁都看不见他们白天衣冠楚楚白领精英的样子,夜了,却变成这样一群不愿意回家的男女。居然连杨凡都不能免俗。
  林顺不欲掺和,把凳子搬开一些,曾瑞在那边不停的教育小朋友要如何如何见到最漂亮的叔叔阿姨才能选。
  林顺一脸的平静,她心里有事,曾瑞已经牵着小朋友满场转,到每个人面前认一认,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杨凡,你把人家孩子当狗使啊?只差没有嗅一嗅了!”
  大家又是哄堂大笑,然而热闹却是他们的,与林顺无关,她神色寥落得可怕。
  当最后大家起哄着要她站起来的时候,她愣了愣,才发现另一头同样是呆立着一脸无辜的杨凡。林顺和杨凡面面相觑,只觉得脑袋要炸掉,她愣了几秒,杨凡也是呆呆的,喧哗声更大了,显然大家对于这个结果是满意的。
  酒吧里,大家玩起来向来是无法无天。
  林顺却觉得那些喧哗起哄像是有电钻的声音钻进她的脑袋,然而真正令她入坠冰窖的却是杨凡那不知所措的尴尬狼狈样子。这个平时举重若轻的男人居然会为了这么个玩笑,窘成这个样子,林顺知道,杨凡是在窘迫什么,可是这一刻就算杨凡站起来跟大家道个歉说明不能吻她,那么她都不会有这么难受。
  她抢在杨凡开口前拿起桌上的芝华士哗啦啦的往杯里满,然后端起那满满一杯酒对大家说:“别怪我坏了规矩,杨凡他是我亲哥哥,我就用这杯酒给大家助兴了,我干,你们随意!”
  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喝酒姿势,她仰着头咕嘟咕嘟那么满满一杯子喝下去,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杨凡脸色惨白,站在那里,却也没有阻挡。
  和林顺同来的那个女孩颜贝贝在包厢的另一个角落里猛地站起来,挤过杨凡身边,狠狠的撞了他直把杨凡撞得趔趄了好几下,然后低声的诅咒:“杨凡,你他妈个孱头!”
  颜贝贝及时走上前扶住林顺,看着她在傻笑,颜贝贝的声音都在颤抖:“顺顺,那么大一杯威士忌你连果汁都不兑,你想喝死自己吗?”
  林顺晕晕乎乎的,她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也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抱着贝贝嘻嘻笑:说:“林顺你好,我是颜贝贝!”她本来应该没醉这么快,可是不知为何却已口齿不清,脑袋涨涨的。
  贝贝看着她傻笑的样子,心都要碎了,狠狠的瞪着杨凡。这时候林顺却摇摇晃晃推开贝贝,绕开贝贝扶过来的手说:“你的吴晓光在那儿呢,快过去,快过去,我没事儿,你甭操心。”
  林顺手劲大得很,没想到步子虚浮的她还把贝贝给掼回去了,自己一心一意倔强的往门口走,当然也避开了杨凡的手,她甚至没再看过杨凡一眼。
  杨凡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空气中的微妙分子开始爆炸,一个一个必必剥剥,炸得林顺头痛欲裂。
  她纤细的身影摇晃着,拒绝任何人的搀扶。
  曾瑞这才把孩子放下,却发现另一个人比他更快一步,一直沉默寡言的程敬南,果断的放下手中的酒杯大踏步上前,林顺还没走到每口,以下一个踉跄,软绵绵的要摔下去,程敬南眼疾手快,一把捞回她的腰,半推板抱的把她带了出去。
  杨凡和曾瑞却呆呆的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他们都没有追出去,杨凡是不敢,曾瑞是愣住了。这个程敬南,真是一个怪人,一整个晚上没见他说过一句话,也不知道是谁把他带来的,冷静内敛,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端着酒杯默默的喝酒,仿佛在观望着什么。
  走廊里扑在程敬南怀里的林顺还不断挣扎着,嘴里不清不楚的胡乱嘟哝:“杨凡,我不要你管!”她在醉了的时候还清醒的记得,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扬凡近她的身,因为既然他给不了理由,那么她宁愿不要这虚假的证明。
  以往的教训还不够吗?
  程敬南抱着软绵绵的林顺,她好像没有骨头,随时要滑下去似的,程敬南从来没有拿一个女人这么没办法过。程敬南无法,只得一只手搂着她防止她滑下去,另一只手扳过她的脸来,在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拍一拍,再拍一拍说:“嘿,醒一醒,醒一醒。”
  林顺歪歪斜斜的抬起头来,哇地抱着程敬南大哭起来,委委屈屈的说:“妈,杨凡他欺负我!”
  程敬南暗叹一口气,今天晚上他跟这个女孩可算是结了缘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刚才要把她带出来,只是下意识的不愿意看见她那个心碎的模样。上一次在酒会里是她帮他解围,虽然其实那时候他并不需要,但是这一次看见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却无论如何无法袖手旁观。
  程敬南虽然坐在角落除了吴晓光没有特别注意过谁,不知道为何林顺身边的关系他却是看得极为清楚,这个女人为了那个杨凡已经无视了所有的人,包括他。
  林顺还没哭完,呕的一声想要吐,也算好,林顺酒喝得急,吐得也及时,吐过之后一点点的清醒过来,抬起头,程敬南的眉眼便突突的撞进她的视线。林顺动了动嘴角,想给他一个感激的笑,还没来得及笑出来,又呆住了。
  不知道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日子。
  她被兜头盖脸的浇了一头的酒水,顿时满身的酒水淋漓,眨眨眼,清醒是更清醒了,只是看不清那女郎的脸。
  程敬南的声音却听得极为清楚,带着怒意和隐忍不发的不悦:“沈倩,你疯了?”
  被唤作沈倩的女子身后有男子急急追上来。
  林顺擦干了脸,看清楚沈倩,一张美艳的面孔,她微微翘着下巴,倨傲的半仰头看着程敬南,神态放肆挑衅,她就是要惹怒他!
  林顺意识才渐渐开始回复,这张脸,这倨傲挑衅的神态,为何如此熟悉。
  沈倩是故意的,这位骄横跋扈的千金大小姐从来都是予取予求,可是自从爱上程敬南之后,却越爱越迷失,失衡的双方让她在爱情里日渐捉襟见肘前后失据。她一直没停过对程敬南的纠缠,但是任凭她如何如何的胡搅蛮缠不依不饶,丝毫撼动不了程敬南。她越加恼火,困境,找茬,可程敬南总是稳如泰山,八风不动,他从来没对这女子说过什么过分的话,当然也不用负责。沈倩却是怒火中烧,她怎么给程敬南难堪,再过分他都不会有任何表示,哪怕是一个愤怒的表情,程敬南是完完全全的无视她。沈倩的怒气就象是一只大锤子,狠狠的敲下去,却久久不见其爽脆呱啦的碎裂声,反而是沉闷的敲在了自己的心口。
  刚刚听朋友说在这里见过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她远远的一瞥便认出来林顺就是当日酒会上坏她好事的女人,这才特特的端了酒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沈倩见程敬南这样微微狼狈压抑怒气的神情,她反而有小小的快感,隐隐有点得意,他终于还是被她激怒了。但是很快,她那一点得意又被令一种情绪给淹没,她恶狠狠的盯着林顺,程敬南居然这样护着林顺,她偏要破坏。
  就在她扬起手欲掴向林顺脸上的时候,程敬南手一抬,沈倩的手便被牢牢的被攥紧,那力道痛得她直吸气,泪水猛地涌上来,大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对待,眼泪滴溜溜的在眼眶里打转,梨花带雨。
  所幸她身后有男子上来打圆场,程敬南才松开手,沈倩虽则占尽上风,到头来却灰头土脸委委屈屈的被人带回去。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部分女人不断的为男人失态,沈倩不见得特别,林顺也不见得特别。

  第二章
  林顺坐进程敬南车子里的时候想来想去还是好笑,不由自主又笑起来。
  程敬南开着车,看一眼林顺,忍了忍却是没忍住,懊恼的问:“你笑什么?”
  林顺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虽然那一个晚上她除了杨凡陈茜茹以外的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却仍旧模糊的记得有个倒霉的男人,和一个嚣张的女人,可没想到原来是这样。现在看来,那男的便是程敬南,女的便是沈倩了吧。
  林顺笑过之后才说:“看她那横眉竖目的样子,你把人伤得不清吧?”
  程敬南没回答,林顺当他默认了,她歪着头想着这一整个晚上的别扭,终于释然的笑颜逐开:“难怪我说今天见到你就觉得怪怪的。”原来他们早就见过,只是她却将他忘记了。
  程敬南心念微动,到底没忍住,扶着方向盘却陡然不冷不热的来一句:“你今天怪不是因为我吧?”
  林顺把手中的至今揉成一团,然后又满满摊开在掌心,垂头丧气的说:“有这么明显吗?”而后又自嘲的笑了笑:“明显就明显吧。”她在杨凡面前什么事没做过,什么话没说过,只是她以前一直以为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现在方知她错了,杨凡会,但是不是对她。
  这落寞的神态,这寥落的语气,忽然林顺想起什么又说:“程敬南,以后你遇到真心喜欢的女孩子可别象今天这样了,一定好好珍惜她,别伤她的心,千万别伤她的心……”女人的心一旦伤了,很难好,而且会很痛,可是她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她想起方才风口处,程敬南的那个电话。
  程敬南听着她的话,心口一紧,直视着眼前的雨刮器,此时它开始运作,天上下起小雨来,世界变得迷蒙,他没有回头,犹豫半晌才问了句:“你,没哭吧?”
  林顺强颜欢笑:“哪有……”可是一抹脸,一掌心的冰凉,她真的哭了。
  7岁以前的林顺一直是无法无天的,她在一个高知家庭长大,×大院士的爷爷,奶奶是著名国画家,教授爸爸,医生妈妈,她是掌上明珠。
  这样的家庭给她提供了肥沃的土地,因此从小就肆虐在×大的土地上,×大附幼,×大附小,×大附中,如果不是扬凡她基本上就×大到底了。
  但是你知道的,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如果不”让原本生活得好好的人拐了弯。
  林顺从小就长得争气,晶莹可爱粉妆玉琢,象个洋娃娃,又会花言巧语,×大家属院里上上下下一干人等被她哄得晕头转向,许多没有孩子的中年女教授见了她恨不得把她偷回家藏起来,连其他教授带的研究生到大院里来见了她也能从兜里掏出一把又一把的巧克力来,至于孩子们中间,她更是不用说了,那时候林顺的日子,春光灿烂,鸟语花香。
  可是这一切偏偏就坏在一个扬凡身上。
  七岁那年,她不顾众位小朋友的劝阻执意爬上大院里的银杏树去摘一片她认为“最漂亮”的叶子。那时候她也知道那棵千年古树,树干枝丫都被风雨虫蚁腐蚀透了,很危险,但是她性子倔,别人越是让她不要上去她越是要上去。
  林顺仗着经验丰富艺高人胆大,她首先伸出一只脚在枝干上踩了踩,探探路,安全性能似乎不错,于是两只脚一块踩上去,在她刚刚够着那银杏叶,喀擦擦树枝却断了,眼看着要摔下来,众位小朋友都吓呆了,只有扬凡冲出来,也只来得及做了人肉垫子。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林顺也不知道是疼还是不疼,只是磕破了门牙,见了血被吓得哇哇大哭。11岁的扬凡见林顺满口献血,又哭得那么大声,他吓得不清,那天也巧大院里的老师们没课的都去参加一个教研会议一帮小孩子还只有他最大,他顾不上疼抱着林顺飞奔进校医务室。结果林顺除了掉了几颗门牙之外,其他部位分毫不爽,倒是扬凡,右手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当时不知道是个什么概念,只是到现在扬凡的右手还是不能提重物。
  校医都对他的举动惊奇讶异,一个11岁的男孩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忍着剧痛抱着一个7岁的女孩走这么远的路。很多年后当扬凡终于知道那是一种什么力量的时候,他在哭。
  那次的直接后果就是,林家众星拱月的小公主挨了父亲一顿暴打,是真正的暴打,这是记忆中温柔敦厚的父亲对她的淘气唯一一次怒发冲冠,因此打的时候林顺咬着牙连哼都不敢哼一声。
  顺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林顺淘气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头一次见顺爸生这么大的气,只得请二老过来。顺奶奶看见林顺大大的眸子里晶莹的泪珠滴溜溜的转了好几个圈,硬是不敢掉下来的时候,心都碎了,对着林顺心肝儿,宝贝儿一顿疼惜。修养甚好的画家指着林丛南破口大骂,俨然贾太君再世。
  林顺为了父亲那顿毒打跟父亲足足怄了半年的气,却在屁股伤还未愈的时候就跑去找扬凡玩儿,她很奇怪他家住得隔她住的大院不远,是工友宿舍,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见过他。
  扬凡的手绑着石膏,林顺就帮他拿书,帮他背书包,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平时你怎么也不出来跟大家玩儿,一个人多没意思!后来大胖对林顺说,那小瘪妈妈是个清洁工林顺你别和他玩,为了这句话林顺后来再没理过大胖,当然她也知道了扬凡为什么不出来玩。
  她分他国外姑父带回来的糖果巧克力,陪他在家里玩,他话很少,大部分是林顺一个人在说话,有时候他做作业她就静静的坐一旁。林顺不跟别的小朋友玩了,那些人就故意在扬凡窗外咂咂呼呼的闹,胡天胡帝,憋不住了林顺就拉杨凡去游乐场。
  那片最终断送她几颗门牙和扬凡手臂的银杏叶让她在树下找到了,还带着她的血丝,她央爷爷做了标本书签送给扬凡。这是年幼的小顺顺第一次费心机的讨好一个人,当然,很成功,可是现在看来,其实很失败!
  林顺高三的寒假,那时候杨凡正筹备着要跟师兄在N市合伙开公司,每天很忙很累压力也大,但是他还是抽空回来一趟,因为他放心不下她的数学。
  虽然林顺爸爸就是数学教授,但林顺数学就是理所当然的差,起初林爸爸也急,想着自己带的是数学研究生但是却连自家女儿都教不好,这不是笑话么?他每每逼着林顺做题,可林教授出的题哪里能跟数学奇烂无比的林顺通上话,林顺又是个倔脾气,林爸爸越是逼得紧,林顺的反弹越大。
  某个晚上,林颐那书生的犟劲一上来,拿本书在林顺身边坐下来说,今天不做完谁也别想睡觉。林顺咬着唇瞪着面前的作业根本不动手,父女俩一起大眼瞪小眼。
  顺妈在门口张望了下,想这小丫头越惯越不靠谱了,是该治理查办。没想到第二天,顺妈妈起床来看,林顺和顺爸爸两人大眼瞪小眼还在僵持,两人眼睛里俱是红红的血丝。顺妈还没走进去,林顺嘣咚一声从椅子上载下去。
  送医院,量体温,竟然高达40度,林颐心凉了半截,自是逃脱不了二老的责难,这回连老院士都指着林颐气得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最后摇摇头走了。
  林颐这下是真正向这魔教教主俯首称臣,心服口服,暗叹,道高一次,魔高一丈!
  杨凡特意回来给林顺补习数学,林顺当然是很开心的。每当杨凡为她担心,为她露出那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时候她总是特别高兴,情窦初开的林顺总是暗暗的想,这样的杨凡应该是在乎她的,所以,她的数学差就差吧,越差越好。
  杨凡随意的翻了翻那些试卷,发现她最大的毛病就是粗心,基本上算不对数的结果,还有几张试卷上醒目的朱批——请该同学下次记得填写班级姓名。杨凡长叹一口气,这个人,居然连姓名都不写的。
  眼尖的林顺却无暇顾及杨凡紧皱的眉头,她脸红红的飞速的从试卷中抽出一张粉红色的纸藏到背后。
  扬凡被她的动作吸引过去,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问她要,她不肯给。她越是命根子一样藏得紧,他越是追上来,林顺嘻嘻哈哈的左躲右闪,最后被逼到墙角。扬凡两只手撑在墙的两边困住她,断了林顺的出路,她惊慌的抬头,眼睛便落入那深邃的眸子里,象是掉入黑洞般,她只觉得自己整个人被吸进去,沉沦……
  扬凡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在她唇上摩挲着,仿若触电般酥酥麻麻的感官簌簌的爬上满她的神经末梢,他略一低头,唇在他刚刚用指腹反复摩挲过的唇上一拂而过,虽然是轻轻的滑过去,虽然这一切动作如羽毛般温柔小心与轻盈,还是让她的心止不住的颤粟,就好像那根羽毛拂过的是她的心。
  小小的一方天地里她痴痴的与他的视线纠缠,他的气息在上方笼罩着她,她的世界仿佛只存在他们两个人,只剩下他紧张的呼吸声音,他炽烈的眼神。林顺心怦怦直跳,她捂着胸口,生怕一不小心那激动的心就自己跳出来了,那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时间就这样停下来该多好。
  时间终于还是没有停下来,那张纸她额没有给他看,杨凡也没再计较,一般来说只要林顺稍微野蛮一点撒娇一点杨凡总是会让着她。
  接下来杨凡沉着脸,拉着林顺在她书桌前坐下来开始讲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林顺也坐下来,没听多久,杨凡自然的握住她的手放入他的口袋里,若无其事的继续讲题,手却没有放开。不知道是林顺太过激动还是杨凡的温度太高,林顺只感觉她手背上炽热得犹如火烧,而大冬天里怕冷的她手心居然直冒汗。
  林顺偷眼看了杨凡,杨凡神色还是淡淡的连眼皮都不曾眨一下,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有林顺在独自陶醉。这样林顺哪里还听得进去,低眉顺眼装做专心致志附和着他,可是心却跳得那样欢快,红着脸,眼睛里闪耀着光,整个人都飘到云端上去了,在那云上,心花朵朵开。她只有紧紧的咬住唇,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来。
  解析几何一向是杨凡的强项,这次却不知为何,讲着讲着频频出错,杨凡自己都跟自己别扭起来,好像在跟自己生气,早早的便告辞连晚饭都不肯在她家吃。
  林顺也没吃晚饭,她说不饿,却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次又一次的跑到那个角落,回味那个姿势,那个动作,他的气息,那前所未有的颤栗;或者一次又一次的坐在书桌前,抚摸着自己的手背,他坐过的地方,回想起他掌心的温暖,那样的火热。
  她托着腮,眯着眼,抿着唇,对着书桌前的台灯痴痴傻傻的笑。
  顺妈妈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林顺的房间里还亮着灯,偶一露头,便给林顺那中邪式的笑给吓着了,她赶紧催促林顺关灯睡觉。
  但即使是在黑暗中,林顺也睡不着,她的心中跳跃着那么多的火苗啊!
  接下来的高考来势汹汹,而她在那几个月里每天都是唱着歌入睡的,这样的天天好心情自然成绩也是如飞猛进。她只要想到高考完就可以到他的那个城市,跟杨凡在一起,心里就甜得发腻。也许是太甜了,让她忘记了,16岁这个让她激动得整晚睡不着觉的那个吻,那一掌心的温暖,扬凡从头到尾神色都是淡淡的,甚至连理由都不曾给过她便回家去了。
  一个没有理由,没有承诺的吻,她怎么就粗心大意让它爬到那么高的位置呢?直到现在摔下来,痛不可抑的时候她才酸楚的清醒,也许整晚的花开遍野,扬凡一直就如同那个晚上早早的就回家了,甚至连晚饭都没在她家里吃。
  他没说为什么要吻她,也从没说过喜欢她,所以到今天,也不用负责?
  程敬南把林顺送回家,叫醒沉浸在回忆中的林顺,林顺朝程敬南不好意思的笑笑,下了车,指着身上的外套和手里的夜宵对程敬南说谢谢。
  程敬南透过车窗看过去,他大大的西装外套穿在林顺身上,说不出的滑稽。林顺眼睛红红的,大大的,一点点赧然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家!”
  程敬南心中微微一动,于是他把车窗降下来,探出头看着她,好整以暇的说:“赶紧上去吧,外面冷,趁热把粥喝了暖暖胃。”
  那粥是中途程敬南下车买的,当他把粥提回来的时候,林顺笑着问:“原来你也喜欢这家的粥啊!”
  程敬南看着她精灵似的笑,把袋子递给她说:“哪,给你的,当作今天替我挡酒的补偿。”程敬南没忘记林顺刚刚喝得又猛又急的那一大杯威士忌。
  林顺喜出望外,却还不忘得寸进尺:“想的美,你欠我的人情可不只这一回,下回还得请我吃饭。”林顺这个年纪,这个开朗的性子,很容易就自来熟了,所以一看程敬南这车,她心里就开始盘算着程敬南的身价,不过这话倒是开玩笑的。
  程敬南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开车回去的程敬南给黄岩打了一个电话简短的说了几句,路上遇见塞车,他把车内的音乐打开,耐心的等待。
  车子渐渐驶近别墅区,他脸上的笑也一分一分收敛,知道最后脸上眼底俱是平静无澜。整个人彻底恢复到酒吧里深陷沙发里的那个他,坐在阴暗角落,观望,冷静,内敛,计谋。
  白敏嘉在沙发上睡着了,睡得却不深,程敬南一开门她就醒来了。
  “吵醒你了?”程敬南歉意的笑。
  “没有,根本没睡着。”白敏嘉身着真丝睡衣,即使睡了这么久脑后盘起的头发还是一丝不苟,皮肤白皙而紧致,42岁的女人保养得跟30出头的少妇一样年轻美丽,这样素颜看起来比电视上更年轻一些。
  程敬南一扬手中的袋子,然后放在茶几上对她说:“今天看你采访到很晚,下班回来给你买了夜宵,是你喜欢的鱼片粥,以后我不回来的时候,记得按时吃饭,也不要等我。”
  白敏嘉听了他的话,原本因他回来透露着几分欣喜的脸,有点挂不住,讪讪的结果袋子对他说谢谢。

  第三章
  而此时在酒吧“夜未央”里,杨凡坐在方才林顺坐过的位置喝闷酒,喝了一段时间才恍然觉得时候不早,于是碰碰曾瑞说:“劳驾,帮我把陈茜茹送回家。”
  曾瑞来了气,林顺在的时候对人家不屑一顾,等人家走了又独自喝闷酒,所以他的语气特别冲:“你的女人关我什么事?”
  杨凡听了,沉默一下,倒也不生气,伸手去拿酒。
  反是曾瑞沉不住气,身形一动挡住杨凡拿酒的手,审视着他:“杨凡,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曾瑞不知道杨凡从美国回来中了什么邪,杨凡和林顺就成这样子了,杨凡不肯说,他也无从得知。但是曾瑞了解杨凡,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知道杨凡看似沉默不语,可是沉默的时候永远是决断在胸,目标清晰明确,那是一种气势,几曾见过他这副坐以待毙的样子。而林顺,那么精灵古怪的一个女孩,忽然间脸上爬满了忧伤的表情,眼睛里尽是小心翼翼躲藏的伤害,他们两个这样子,曾瑞心疼林顺。
  熬不过杨凡的沉默,曾瑞还是把陈茜茹送回家了。
  陈茜茹走到包厢门口回头看一眼,欲言又止,还是转头对曾瑞笑了笑说:“走吧。”
  陈茜茹苦笑的样子,曾瑞一直记得,上了车,曾瑞跟陈茜茹聊着天,心里却掂量着明里暗里在跟陈试探。
  陈茜茹又苦笑:“你想说的我都知道,我只能告诉你,一切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曾瑞无语,好像感染陈茜茹的苦笑似的,他也苦笑,想起宋雨燕那生疏客气拒人千里的礼貌笑容。
  第二天,林顺和颜贝贝租的房子里。
  贝贝一早起来,看见桌上有碗粥,她老实不客气的把粥喝光了,心里还不忘夸赞几句林顺居然学会伺候人了。
  颜贝贝要算林顺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当时她们学校开学算同类高校中开得比较晚的,但是林顺却提前好几天就来了。
  没料到寝室里居然还有另一个人比林顺还早到,那就是颜贝贝。林顺第一次离开家,临到分别顺妈自然放心不下,她拉着颜贝贝说:“贝贝同学啊,我家林顺从小刁蛮任性娇生惯养,这以后住同一个寝室,还请你多多关照,如果看见她衣服没洗干净就穿上了可千万记得提醒她脱下来重新洗过……”
  那时候林顺确实不会洗衣服,她听了妈妈的话脸红耳赤,窘得不行,林顺连推带搡把父母撵出寝室。从机场送完父母后,寝室里就只剩她俩,颜贝贝确实教了林顺不少独立生活的本领,不过后来林顺耿耿于怀的是,最后反倒是她给贝贝同学洗过不少衣服。
  林顺当时是想快点来学校,来了N市就可以很快见到杨凡,她猜测着贝贝的原因,后来才明白贝贝提前这么多天来应该是不愿意呆在家里。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怪,倆人的友谊就这样奠基了,不过贝贝更喜欢林顺的妈妈。贝贝好似跟顺妈特别投缘,每次顺妈打电话都要跟贝贝聊好长一段时间,渐渐的,到后来顺妈的电话基本上都由贝贝接手了,往往是到快挂电话的时候顺妈才会顺带提一下:“林顺没惹事吧?”
  林顺对老妈此举翻翻白眼,谁说女生外相?
  有次长假林顺带贝贝一起回家,晚上林顺在客厅沙发上啃苹果看电视,贝贝洗澡出来,顺妈无比慈爱的看着林顺,看得林顺发毛,顺妈才说:“贝贝,去洗澡吧,林顺个死孩子可洗完出来了,洗个澡都要这么久。”
  颜贝贝和林顺同时将下巴扔地上,翻过白眼之后,林顺还是抱着沙发上准备好了的衣服进去洗澡了。
  林顺大学只住过一个学期的寝室,中间发生了点事,贝贝也不怎么喜欢与同学交往,倆人就一起搬出来在校外一个小区租了套高级公寓。
  贝贝正吃完最后一口粥,林顺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看着贝贝面前那底朝天的碗,愣了一愣,心里偷偷的笑。
  贝贝却抹着嘴巴表扬:“好孩子,有进步啊!”
  林顺懵懂的点头,下定决心这粥的事,打死她也不坦白。
  接下来两人是同时开口,贝贝问:“你昨天怎么回来得比我还晚?”
  林顺问:“昨天是吴晓光送你回来的吧?”问完后才无比后悔,贝贝倒是不甚在意,看着她的脸说:“你看你这黑眼圈,昨天晚上又失眠了?”
  林顺“嗯”了一句,自从杨凡从美国回来,她就患上了失眠的毛病,短短三个月里瘦掉10多斤,本来身形就苗条娇小,这下瘦成这样连家都不敢回。以前贝贝就数落过她:人家生个孩子也只是从身上掉几斤肉而已,你看你一掉就掉10多斤,得掉几个孩子啊,贝贝是学医的。
  贝贝叹一口气,一本正经的说:“林顺,再这样下去,考虑一下去看看医生吧,你这样可能得的是忧郁症。”
  林顺故作夸张的笑:“林顺得忧郁症,你才得忧郁症好不好?”
  说起来贝贝比她性格更加孤僻,除了林顺身边的人,贝贝基本上从不搭理别人,也不同人交往。
  贝贝想了想,说:“顺顺,你昨天,你昨天又没关热水器!”
  她们住的公寓里装的是电热水器,两个礼拜前因为工作调动贝贝回家办证明,林顺一个人在家好几天不关热水器,家里电路故障起了火,电线一路烧到客厅,电视机炸了,墙壁被烧黑半边。物业公司的人来看过,叮咛教育了半天,没想到林顺又忘了。
  林顺的强笑僵在脸上,她最近实在太不在状态了。虽然有点排斥,可是这样继续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还真的不敢让自己有事,瘦成这样都不敢回家让爷爷奶奶父母看见,他们那么宠她,她怎么可以让他们不放心。
  这以后一段日子林顺都在忙,忙着毕业设计与论文,还去看了几次心理医生。
  贝贝在医院实习的身份已经转正了,她问林顺:“你毕业了去哪里工作?”
  “不知道,S市吧。”
  “S市,你不是说好了要在这儿陪我的吗?”贝贝的工作已经稳定下来就在N市。
  林顺“哦”了一声,她又何尝舍得贝贝,这一踌躇就试着投了几家单位。令她抓狂的是,她明明应聘的是摄影师的岗位,面试的时候人家偏偏要录取她做模特,这天她碰到了一个牛逼的公司是这样说的:“如果做模特就录用你,摄影师我们这里多得是。”
  贝贝听了捧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笑岔了气。
  其实林顺如果真的要找工作也不难,难的是她太过倔强,不肯让奶奶帮她写介绍信,也不肯家里帮她找关系,更是没有跟杨凡曾瑞提起过,执意要自己找,这样没有经验没有后台一意孤行,碰的钉子可真不算少。
  有时候她自己都不明白这样执意留在一个带给她这么多伤害和寒冷的城市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想挽留些什么,但是她就是不愿意放弃,一条路走到黑!也许她是想证明没有杨凡,自己也能好好生活。
  找工作的时候也去赴过几次“夜未央”的约会,林顺其实并不很想去,她怕碰见杨凡,怕看见杨凡那涨她熟悉了那么多年阴郁的脸,那忧伤的眼。可是约会是吴晓光定下的,林顺不想跟吴晓光牵扯太多,但是为了贝贝,她也只得勉强去参加了,贝贝难得喜欢一个人。
  酒吧里很多都是杨凡的朋友,杨凡曾瑞大学一毕业就应师兄邀请去美国创业,三个月前把公司开回国内,现在已经算这个城市里小有名气的“80后新贵”,新贵这名字还是某次在电视台做节目打出来的旗号,其后就一直被大家沿用。
  可这段时间林顺却很少看见杨凡,每次她进来了吴晓光便会站起来木讷的看着她,林顺只好装做没看见给贝贝使个眼色,随便找一个角落坐下来,这时候吴晓光眼神往往就灰了。贝贝也不当回事,有人牵头打麻将,她照旧和吴晓光一边。麻友们也很尽职,一众人等磨刀霍霍等着吴晓光,谁都忘不了上回在吴晓光那儿放的血,说来也奇怪吴晓光性格内向木讷看起来不象是玩的人,甚至不象是出入这种场合的人,但是他打麻将手气却好得一塌糊涂,基本上从来不输。
  贝贝和吴晓光打麻将,林顺便远远的坐在一个角落,有时会偶尔看见杨凡出现,但又匆匆走了。即使他来了身边也永远站着一个陈茜茹,林顺总记得杨凡走的时候那匆忙的背影。
  不止林顺注意到杨凡来去匆匆的样子,牌桌上都有人问:“嘿!杨凡这次算让陈茜茹给套牢了,看不出来啊这小样,曾瑞,这陈茜茹是什么来头啊?”
  说话之人正是杨凡在美国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们在美国见多了女孩子围着杨凡转悠,中国的,外国的,但杨凡总是一副冷冰冰拒人千里的样子,到最后大家都快认为他性取向有问题了,没想到这陈茜茹还真有两把刷子。
  “什么什么来头啊,我哪儿知道,大牌就大牌呗,你管人家那么多,最近杨凡都忙着加班呢,你们都往哪儿想啊?”曾瑞说是这样说,说完了还是忍不住回头若有若无的瞟一眼林顺。
  林顺端起面前的酒,狠狠的喝下去,面无表情。
  “林顺,你到底会不会喝酒?”程敬南皱眉,他还记得上次林顺吐的样子,这女孩忒喜欢逞强了点儿。
  林顺微微笑。
  林顺每次来都会碰见程敬南,他几乎不怎么和人说话,经常是坐在一个角落里自斟自酌默默的喝酒,不知为何,林顺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心念一动忍不住就坐到他身边去了,慢慢的两人熟稔起来。
  然程敬南面前总是不太平的,他越是寡言神秘,越是有女人若即若离的在他面前转,他是一脸的平静,冷静得放肆,高深莫测似的。
  林顺也嘲笑他,说他是危害人间来了,程敬南总是含着一口酒对她笑笑。不可否认,这样的男人是吸引人的,英俊,神秘,林顺也陪着他笑,虽然他俩都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但是这时候总是能引得一些人侧目。有时候杨凡满含深意的一瞥,林顺心头便狠狠牵扯,可是笑容偏偏还要挂在嘴角,头微仰。
  程敬南眼神犀利,他把玩着酒杯,看着杯沿上柔柔的闪着光,沉默半晌忽然郁闷起来,也不再搭理林顺,一个人默默的喝闷酒。
  林顺仿佛也感觉到,但是她没有解释分毫,跟着程敬南一起喝,程敬南的向来酒量好,怎么喝都不会醉,林顺却不知不觉醉了,东倒西歪的靠在沙发上跟程敬南说:“程敬南,我是不是很没出息?”
  “你这么厉害,你告诉我怎样才有出息好不好?”
  “我七岁就认识他,他为我断过一次手臂……他从小就不爱说话,又孤僻又沉默,最高兴的时候也不见他笑,没人跟他玩,没人看得起他,他从来不甘人后,他很努力……从前他对我很好的,我知道他脸上虽然淡淡的但他心里是有我的,他从来不会跟我说他的心事,可只要是我说的他就会认真听……我说我喜欢集邮,他就排好几个小时队帮我去买……我不怪他,我真的不怪他,我只是希望他快乐一点,希望他不要那么忧郁,希望他不要那么累,希望他告诉我,虽然我不懂也解决不了,但他告诉我至少我能帮他分担一点,可是他从来不说,他什么都不说。”
  “我为了他跟我妈犟,来了N市,可是我来了他却没有告诉我他要走。我笑着送他去机场,可是他却永远不知道我看着他的背影哭了,我很想很想问他,如果多一张机票他会不会带我走,可是他连头都没有回。我等了他四年,每一天都在想他,我让他知道有人追我,我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其实这些都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他不习惯承诺,那我可以自己等,他不习惯跟我说他的心事,那我就跟他说我的心事,他习惯忧郁,那我就给他讲笑话,他不开口,那我也可以先开口……可是现在却没有这个机会了,我以前总想我一定能把我们拉近的,他总是要回来的,可是他回来了,却给另外一个女人讲笑话,他说我是他妹妹,程敬南,为什么会这样啊,为什么啊?”
  “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我等了他四年,努力了十四年,可是到最后连他一句心里话都得不到。贝贝说不管怎样我得弄个原因,我也很想问啊,可是你看见杨凡那双眼睛没,我一看他那样子我就不敢了。没有理由就没有理由吧,他让我帮他们公司新产品拍广告,居然是和吴晓光,吴晓光的事你知道吧,我都不敢和贝贝说。不过这是他第一次求我,他来跟我说的时候甚至不敢看我的眼睛,这有什么不敢的,其实只要他想要的,他肯来告诉我,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我也摘给他,别说一个广告,一个陈茜茹,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不要我了。”林顺一边说一边哭,一席话说得支离破碎。“我没醉,不用你送我回家,程敬南你再陪我喝一杯,我告诉你我17岁……”
  不知道程敬南有没有听懂她的话,程敬南要送她回去,醉得神志不清还挣扎着:“程敬南我没醉,我不回去。”
  程敬南可不理会她,半抱着她把她塞进副驾驶,而后自己坐进去。
  车子上了高架桥的时候林顺却又起来了,发现自己在车上,也许是醉得太厉害了,她猛地一扑过去,说:“我不要回去。”程敬南不妨方向盘被林顺打得一转,还好他及时踩了刹车。
  程敬南是真的来气了,他把林顺推开:“林顺,你是不是想死啊?”
  林顺也许被程敬南的气势吓到了,也许被方才失控的车吓醒了,呆呆的看着程敬南委委屈屈的撅着嘴,安安静静的坐好,不再说话。她那扑闪的大眼睛里晶莹闪动,程敬南又有点后悔,他也不知道自己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跟一个喝醉了的小女孩较真。
  曾瑞看着程敬南半抱着把林顺带出去的,他不是不担忧的,前些天他到表妹曾灵的心理诊所找她办点事,无意间在曾灵办公桌上看见林顺的名字,随手翻了翻病历,让曾灵看见了被她忙抢了过去。
  曾瑞却早已经看了曾灵写的诊断,他装作无意问了句:“看起来你这个病人的情况很糟糕。”
  曾灵随口叹气:“对,往往是她这种意识不到自身情况的,最糟糕,唉!”
  从这时开始他密切关注起林顺来,当然这个神秘加入他们的程敬南,曾瑞是带着几分警惕的,他不知道“程总”“隐姓埋名”到这样的场合浪费大半个晚上的时间是为了什么,不过程敬南在事业上的手段,女人上头的做派,他是了解的。他有点担心林顺,也明里暗里警告过杨凡多次。
  刚刚那人打听杨凡和陈茜茹,他就担心林顺,只有曾瑞知道杨凡为什么走得这么匆忙。方才有人和他开玩笑,不小心碰到了他手臂上的伤口,沁出了血丝怕人看见,他匆匆茫茫赶回去包扎,昨天晚上杨凡喝多了,出了点事。
  杨凡从前是不喝酒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把抽烟喝酒全学会了。最近长夜失眠他经常都是酒精伴着入眠,昨天晚上半夜在阳台上喝酒,喝得有点晕,一不小心打破了一瓶酒,正欲蹲下身去收拾,地板上洒了酒水,又湿又滑,他不小心摔了下去,右手臂便这样被碎玻璃划开了老长一道血口子。
  草草处理了,再开车去附近的医院包扎,医生说:“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深这么长恐怕是要留下一道难看的疤。”
  他看着那道口子,没说话,这里十几年前就被割开过一道口子,但那时候没留疤,没想到14年后还是回来了,也许,这就是命运!
  杨凡拿了药,医生提醒他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伤口,不要让它裂开,不然会很麻烦。再次爬上床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两点了,这么晚却还是睡不踏实,做了一个恶梦。
  梦里林顺站在高高的银杏树上含着泪不断的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他沉默不语,林顺索性威胁他:“你不肯说,我就从这儿跳下去。”林顺对他从来都是强势的,她说到做到,真的跳下去了。杨凡大惊失色,伸手想去接,怎奈手臂怎样也提不起来,使不上力,这样便发了急,狠狠的用力,一阵钻心的疼把他从恶梦中唤醒,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被疼的,杨凡的额头背心一片冰凉。
  摸索着开了灯,明亮的光线让环境里的一切清晰分明,床单,被套,睡衣,几乎都被血染透了,在那白色的床单上这鲜红的血显得异常妖异,怵目,他头微微晕眩,只得打了电话叫曾瑞来。
  曾瑞开车把送到医院,半夜三更杨凡从医院大门口出来上了车。曾瑞点了支烟含在嘴里,他控制着自己不去看杨凡,他生怕他忍不住一拳就挥上去了,他憎恶这样没担当的杨凡。
  “你什么时候学会半夜酗酒的?”曾瑞抽着烟,态度冷硬。
  杨凡不答反说:“别告诉她。”
  曾瑞挑眉:“她?哪个她?”他成心刁难。
  杨凡又是一阵沉默,曾瑞突然狠狠的把烟头扔出车窗外,他最恨杨凡这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样子:“杨凡,你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
  一路上曾瑞把车开得飞快,把杨凡送回家后,他毫不犹豫转身就走,经过杨凡身边的时候手却被杨凡拽住。

  第四章
  曾瑞不便挣扎,他怕他这一动静苍白的扬凡便会倒下去,只得依他的意思坐到沙发上,对着这打不得骂不得让他恨得牙痒痒的人生闷气。
  扬凡给去冰箱里给曾瑞拿啤酒:“你告诉她,这个周末和吴晓光去拍那组广告片。”
  曾瑞猛地一抬头看着扬凡:“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顺在扬凡心里什么地位,曾瑞相当清楚。当时他们大学未毕业,本来打算在N市开公司,但美国那边也有师兄抛出橄榄枝,这时就面临过一次选择,平心而论那时候国内的IT业刚刚起步,旧金山那边的氛围要好得多,理智如扬凡也差点为了林顺的到来放弃去美国。扬凡那么一个冷静自持的人也就为了林顺才这样摇摆不定过。
  现在好歹回了国,公司上了轨道,算是小小的成名就了,林顺也面临毕业,可这时候他却去找来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陈茜茹……这样愚不可及的行为。
  杨凡背对着他:“她想要一个理由,就给她一个。”不然难道真的眼睁睁的看着她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
  曾瑞终于受不了发飙:“杨凡,你他妈的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是绝症还是破产,你非要把事情做这么绝?”
  杨凡没有回头也能感应到曾瑞咄咄逼人的凌厉眼神,象前N次一样,他选择了沉默不语。只是扶着冰箱门的手却不动了,眼睛垂下来,浓密的睫毛在冰箱温暖橘黄的光照下,在脸上投下两排淡淡的阴影,此刻阴影在轻轻颤动,那橘黄的光便泄露了他的心碎。
  曾瑞这一路陪着杨凡从大风大浪走来,无论何时何地这个男人总是表现得一场坚定与冷静,美国金融危机的那次曾瑞曾深深为他的冷静镇定折服,可这一次。这千篇一律的沉默算是杨凡的回答,曾瑞不便再逼迫,只得应下来。杨凡最好保佑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和对结局的把握,否则……曾推离开的时候,那扇门被他摔得异常狠重,杨凡对着嗡嗡作响的窗户呆立半晌,这个晚上再也睡不着。
  他坐在阳台上,看着天幕一点点的陷入到最黑最暗,那是黎明前那绝望的黑。他最近总睡不好,在一个又一个清冷孤清的长夜里梦见林顺,他梦见一次,受一次煎熬,他不能告诉她,他连曾瑞都不敢告诉,所以只得一个人喝酒。
  林顺从小就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别人都劝她那树不安全,她偏不信邪以身试法,结果掉了几颗门牙,而且她还说从来没有后悔过,可是现在是真的错了。
  把吴晓光拉进来,撒这个谎,这是第二次他对结局毫无把握仍坚持去做的事,从前的冷静,理智,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绝望过。
  这夜程敬南送林顺回去后,林顺便很少再出现在夜未央,而那个杨凡每次来没看见林顺走得就更加匆忙,程敬南有好几个晚上没看见林顺,渐渐的他也不来了。
  原来林顺是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广告公司,老总看起来对她还挺器重的,她刚进来公司就给她安排了独立的办公室,她很是高兴了一阵,打算好好干。刚出校门的人对工作总是抱着一种盲目的崇拜和激情。
  她抱着笔记本拎着一盆仙人掌,经过大办公室的时候甜甜的跟同事们打招呼,大家也都笑眯眯的回应,说了一些欢迎,合作愉快之类的话。她找到自己的办公室,迎面从里面出来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中年女人,抱着一个纸盒出来,擦肩而过的时候狠狠的剜了她一眼,林顺有点郁闷,她真是莫名其妙。
  中午的时候有人说要喝咖啡,她们公司对面马路边有一家星巴克,可是同事们都发懒不愿意去,推来推去的。林顺透过玻璃门看见,她也正好没事,就走出来自告奋勇。转眼同事们又都支支吾吾没了声,林顺尴尬的站在那儿,才有人对她说:“还是别喝了,上班时间被老总看见也不好,林顺,谢谢你啊!”
  林顺更郁闷了,她跟贝贝说:“哎,你们科室的医生是不是也都这样啊?”
  贝贝趴着,她们正在美容院做护理,:“嗨,办公室政治呗……哎唷,轻点!”贝贝皱眉,按摩小姐走神了,马上连声道歉。
  贝贝仿佛又想起什么说:“说到这个,我还有事要跟你说呢,区政府组织了一支队伍区云南考察,我们科室安排了我去,大概要去个把月。”
  “怎么要去那么久啊?”林顺抱怨一句,这个时候她们正在山上度假村的美容馆里,林顺泡在添了精油洒了玫瑰花瓣的浴缸里,白白的手臂漂浮在水面上,指尖玩着花瓣和水,自己都觉得香艳起来。
  在山上度假村一家有名的农家菜馆吃罢晚饭要返回市区,打电话叫出租车公司派车来接,车子开到半山腰的时候忽然有人拦住去路让她们下车。说是让她们倆吃完饭才准走,司机下车陪着笑脸好话说了一箩筐都没有用。林顺和贝贝在车里等了半天,贝贝忽然光火,她下车指着那些人就骂。贝贝的脾气可不好,能指望她骂出些什么好听的来。这些拦路的乡民在这里设置关卡本就是无法无天泼皮无赖,什么达官贵人向来拦惯了,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主,更何况还是俩女人,没几句就僵了。
  那群人把司机拉下去,让他放空车走了,齐齐围住贝贝,贝贝还是没半分服软,林顺从前就听说过这里一群拦路虎的威名,只是不承望还真给她遇上了。其实持不吃饭无所谓,无非是要敲诈点钱财,破财消灾罢了,可贝贝脾气犟,遇强愈强,半分不肯让人,林顺劝不住她,还被她推出来好远。
  对方人多势众,气势汹汹,林顺怕他们动手,急得团团转。颤抖着手给曾瑞打电话,曾瑞却老也不接,情急之下给程敬南打了个电话,事情只说了大概还没说地点方位手机就叫人给抢了。林顺吓得尖叫一声,程敬南在那边紧张的说:“喂,喂,喂……林顺,林顺你怎么了?”那抢了林顺手机的土霸王直接把手机电池给卸了。
  可是程敬南还是找来了,速度也快,坐在程敬南的车里林顺才记起问:“呀?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以前公司里有人在这里也被劫过,我听你那样说想大概就是这里了。”程敬南说着回头看她:“你们两个小丫头胆子可真够大的,这帮人……”当时他们公司里那么多人据说都还是给了钱。
  “不是我,是贝贝,她说‘人活一辈子什么都能吃,亏不能吃,什么都能受,气不能受,这辈子如果再让人欺负还不如去死了的好’”贝贝确是有一股这样的狠劲,到最后那几个混混都怕了,所以程敬南到的时候基本上事情已经被摆平。可贝贝依旧不依不饶,硬让他们把刚刚撵走的出租车司机找回来,不肯坐程敬南的车却非要坐那司机的车回去,林顺不好让程敬南空车回去只得上了程敬南的车,林顺摇摇头说:“我有时候简直不能理解她!”
  林顺跟贝贝认识四年了,大多数情况下贝贝在她面前像个十三点似的,其实林顺知道贝贝火爆个性下却藏着数不清的心事。
  贝贝的妈妈是高院的法官,爸爸是个商人,这有钱有势的组合林顺还是听闻过的,可是这样三个人一个家N城市,一年到头贝贝都不怎么回家。
  这年头这样家庭里产生出来的问题孩子不少,报纸杂志电视上都有,林顺原本没有担心过贝贝,后来才渐渐发现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林顺尤其怕贝贝发呆,有一次贝贝苍白着脸,眼神空洞在神游,这是林顺从来没见过的样子,她有点担心的去摸贝贝的额头,结果刚一碰到她贝贝就发出尖叫,把林顺吓了好大一跳,从那时候起林顺就开始害怕起贝贝发呆来。更大的发现是贝贝手腕上那些粉红色的伤痕,一丝一丝围绕着纤细的手腕繁衍生长,贝贝从来不穿短袖的衣服,这是林顺在一次洗澡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她不敢去问贝贝,当然也更加不敢去想那些伤害是怎么来的。
  后来林顺想方设法把贝贝带回家,把她介绍给她的家人朋友,每当林顺看见贝贝陪着自己妈妈打麻将的时候那微微上翘的嘴角,林顺就能很放心的掉过头去看她的电视,她想,如果自己能够给贝贝多带来一点朋友和亲人,那么贝贝是不是会少一点一个人发呆的时间。
  贝贝对林顺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林顺活泼开朗,但年少时代因了杨凡的“一叶障目”,因了杨凡不愿意和人过多的交往林顺的知心朋友并不多。没有杨凡的大学四年里,是贝贝陪着林顺,陪着她,分享她的寂寞和思念。林顺把贝贝当好朋友,当然希望她快乐,希望她好,虽然贝贝的心事不愿意跟她说,她同样希望自己能够给她一点温暖。
  林顺一边回忆着,一边说了一些贝贝的事,程敬南轻轻一笑,专心路况,街上霓虹闪烁,车子渐渐驶入市区,林顺才想起来说:“程敬南,不如我请你喝咖啡吧,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程敬南松松领带:“好啊!”
  车子在一家咖啡馆门前停下来,有泊车小弟殷勤的过来接钥匙。
  坐下来的时候林顺拿着单说:“程敬南,最近好像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嘛?”
  “嗯,最近有点忙。小姐给我来瓶干红。”程敬南抬头对waiter说。
  忙?忙着处理红颜祸水吧,她忍住笑说:“不是叫我少喝酒吗,怎么到咖啡馆你还惦记着你的酒呢?”在夜未央,林顺记得程敬南并不喝其他酒,次次点的都是红酒,前几次林顺和人杠上了还是程敬南帮她把酒喝完的,然后叮嘱她少喝点酒。贝贝得知有时会插上句把: “有奸情!”她呀呀个呸给贝贝啐回去了。
  程敬南没有回答,转头问:“你要喝点什么,花茶?女孩子喝这个好,玫瑰花茶怎么样?”
  林顺点头说好。
  这时候侍者送上报纸,程敬南没再说话,他的视线被报纸吸引过去,财经版,他还看得特别专注。
  隔壁桌的几位年轻女子也收到了报纸,正自互相懊恼:怎么连“万成”也会跌啊,可被套进去不少。
  林顺托着下巴歪着头打量着程敬南,就程敬南这样的一天到晚流连在各大娱乐城夜总会还装内行。不过林顺心里勾勒着此刻程敬南的样子,笑眯眯的看着程敬南专心致志的样子,程敬南这个样子还真有点让人移不开目光去。
  忽然那女子看到卡座里拿着报纸的程敬南,两眼放光,赶忙走过来,语气有点刻意的小心在里面:“请问你是中庭的程总吗?”
  程敬南抬起头来笑笑礼貌地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那女子狐疑的打量了一阵,看了看程敬南垂在额前的刘海,走的时候还频频回顾,依稀林顺能听见她从隔壁传过来的声音:“明明看着象啊,可是又好像太年轻了。”
  另外一个年长一点女子安慰道:“大概是长得相像而已,最近股市动荡他哪里还有空闲来这里谈情说爱啊。再说了,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喝茶,你看错了吧。”
  “也对,电视台都采访不到他,哪这么容易见到,我看的那张报纸也确实有点模糊不能作准。”
  林顺忽然起了好奇心,中庭的程总她是知道的,最近就是中庭跟万成集团搞得股市乌烟瘴气,沸沸扬扬的时候这个中庭对外秘而不宣刻意保持低调的程总便也被翻出来了,据说从海外留学归来不久,看来八卦还不少呢。
  “喂,你不会真的是那个程总吧?”林顺开玩笑的说,刚刚她好像听程敬南说“公司内曾有人被劫过”那么说明他还真的有工作?虽然她一点也不信,在她心里,程敬南跟个花花公子差不多,整天无所事事,开名贵跑车,有很多钱,出入娱乐场所,女人纠缠,唯一比二世祖多出来的一条优点就是他耐心还不错,林顺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出来了。
  “你看象吗?”程敬南不动声色放下报纸。
  林顺含着吸管,吃吃的笑,很不给面子的摇头说:“不象!”
  说完笑容就凝固起来,她看见被程敬南放下的财经版的头条大大的黑体字,紧张起来,程敬南看她变得难看的脸色,显然是误会了,他说:“虽然‘万成’股票下跌了,但是扬凡跟‘万成’的合作你还是放心吧!”
  这样的合作,就算一帆风顺一万倍林顺都不会乐见其成,她恨不得扬凡还是那个工友宿舍里沉默寡言没有人认识的人才好,那个时候扬凡是她一个人的。
  她想起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杨凡又不是不知道她跟吴晓光之间的情仇纠葛,可还是极力撮合她跟这个“万成”的少东吴晓光,她心里不免闷闷的。她猜测了老长一段时间万成跟杨凡的关系,她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但是她又不敢清楚的去挖掘,只是隐隐的她逃避去深究那份不详。
  接下来免不了话题就牵扯到了杨凡身上。林顺从不知她喝醉的时候早已经把她那点心碎都抖给程敬南了,林顺微微不自在,闪烁其词,程敬南洞察入微,不过他也不点破,一杯一杯的接着喝。不知不觉就喝掉两瓶干红,林顺惊呼:“哎呀,呆会你还得开车,别再喝了,我们回去吧。”
  车子驶出湖底隧道,遇上红灯,等了一会程敬南对林顺说:“林顺,你帮我看看后座是不是有个紫色的盒子?”
  林顺头一反,后座静静躺着一个紫色的缎带盒子,她答道:“是啊。”
  “帮我拿出来。”
  “喔。”
  “打开看看。”
  “哇,好漂亮啊。”盒子里躺着一只贵妃镯,带着淡淡的紫罗兰的颜色,非常通透,对着灯光可以看见里头的绵。林顺一时兴起:“送给谁的,要不要我帮你试戴一下”。
  程敬南淡淡应一句:“戴吧。”
  林顺戴上拍拍程敬南,大声说:“哎,开灯,开灯!”
  程敬南打开车内的灯,林顺对着灯看了又看,看了又看,满心欢喜的给递给程敬南:“好看吧?”林顺从小深受美术熏陶,对一切美丽的事物都带着一种本能的热爱。
  林顺手上从没戴过饰物,她的手腕却是极细的,又白又腻,真是皓腕疑霜雪,凭空这样一伸程敬南只觉得有淡淡的香气盈满鼻端,那是刚刚香薰SPA的玫瑰香味和林顺身上的味道,他不由自主的答道:“好看。”
  林顺回到家已经有点晚了,贝贝在浴室洗澡,林顺打开电视,百无聊赖的在沙发上等贝贝出来,贝贝洗澡从不低于一个小时,真是一个奇怪的习惯。
  果然,林顺等了很久浴室的水还是哗哗的响着,林顺思考着要不要把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的事告诉贝贝。
  吴晓光跟她们也算是一段孽缘,那还是大一的时候,吴晓光捡了贝贝的钱包,还给贝贝的时候脸一下就红透了,贝贝就冲着他这一脸红把自己扔进去了。
  贝贝在外人面前应该算一个相当孤僻的人,就贝贝这长相,当时学校在她身后喊打喊杀的人,可贝贝从来不为所动,半夜三更那些人在公寓楼下烧蜡烛唱歌她就好像没看见。林顺怕邻居有意见,也跟贝贝提了提,从此以后,有人再来贝贝可就不假辞色了。林顺原本不是这个意思,她急着解释:“贝贝,我不是这个意思。”
  贝贝说:“没事,那些人看着就烦。”
  林顺迟疑着又说:“其实,他们也是喜欢你才这样做。”
  贝贝嗤之以鼻:“喜欢我,恐怕是喜欢我这身臭皮囊吧,这样的男人都不可靠。口口声声说着伟大的爱情,说着爱你一万年,他活得过一万年吗?”贝贝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她不断的拒绝,所以产生了一种征服欲,越是棘手他们越是奇货可居,贝贝从来不相信这些轻浮的男人。
  贝贝对一般的男人向来没好脸色,林顺甚至能感觉出她心底深处对男人有一种敌意和害怕,她本来觉得贝贝喜欢吴晓光是非常没有根据的,但是现在看来,或许贝贝需要的就是吴晓光这样的男人带来的一种安全感。吴晓光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顽劣性格,而是品行优良洁身自好,人又温柔敦厚,可是却不知道好容易遇上一个贝贝喜欢的,他却不喜欢贝贝。
  林顺死也想不到吴晓光会喜欢她。
  原本林顺听贝贝说了吴晓光的事,林顺还挺开心的,忙着帮贝贝策划怎样拿下这个胜仗,可贝贝却并不如林顺对她那样信心满满,林顺出的注意她坚决的摇头。
  林顺烦了,说不如直接拍肩膀表白,哪用得着这么七上八下扭扭捏捏的,手起刀落的事,贝贝还是坚决的摇头。
  商量来去,还是林顺决定先出马,刺探军情。
  出发前,贝贝千叮万嘱,万不得已也不能暴露她,林顺不明所以,什么叫暴露,她对杨凡可从来没想过要躲藏,不过她还是体谅了贝贝,想她大概是害羞,没想到这样一来却引发了后面无穷无尽的后患。
  那天是计算机的讲座,吴晓光一般上课都去得早,林顺也早早的跑到吴晓光身边占据战略高地。上课了,林顺听了半天,索然无味,捅捅吴晓光的手臂说:“喂,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吴晓光不认识林顺,被一个女孩这样搭讪,脸又红了,像个虾子一样,林顺郁闷贝贝怎么会喜欢这样一只虾子。

  第五章
  起初吴晓光还有点害羞,可林顺使劲催问,吴晓光还是答了,吴晓光长这么大还从未接触过异性,这么一个漂亮女孩在他身边不停问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怎么看怎么引人遐思,而且前面一排位置上好像还有同学若有若无的回头瞟了几眼,吴晓光的声音小小的:“我喜欢,传统一点的吧。”
  吴晓光的母亲就是那种温婉小家碧玉型的。
  林顺嘿嘿的贼笑,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贝贝穿旗袍的样子,前排的男生这才忍不住回头不怀好意的笑:“林大美女何以有此一问?”
  林顺在艺术系还算是小有名气,吴晓光虽然性格内向从不出风头,但是因为他父亲吴万成给学校捐建的那几栋教学楼,他在学校也算个新闻人物,这样的组合哪里会不吸引人们的眼球,简直是绝佳的八卦素材。
  吴晓光被一干男生提醒,也疑惑的看着林顺,面对这些八卦男的追问,林顺收起笑,说:“嗯,那个,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好朋友想知道吴晓光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是谁啊?是谁?”大学里男生最关注的便是漂亮女生的感情问题,漂亮女生的朋友应该也是美女吧,尤其对象还是吴晓光这块大木头,那群男生更加问得更加起劲。
  林顺记起贝贝的叮嘱,又避不开追问,火了大吼一声说:“是我又怎样?”
  大家切的一声,调过头去。
  因为谁都知道林顺是有男朋友的,林顺这样的女生一进学校便引起了无数男生的关注,可惜的是她早早宣布自己有男朋友。虽然杨凡不在林顺身边,林顺还真坚持自己有男朋友,没有给过任何男生机会,诸位男同胞们也只好惋惜不已。
  林顺的话说完,大家都不以为意,林顺刚开始也没感觉到什么,但是吴晓光显然就不同了,那种若有若无的尴尬不知不觉在他们之间蔓延开来,林顺等不及下课偷偷从后门溜了。
  林顺回去后,贝贝就开始把头发染黑拉直,穿高跟鞋袅袅婷婷走淑女路线,居然走了一个月还没跟吴晓光走到一块去,林顺只有干着急。谁知一个月后计算机系就传开了,都说林顺暗恋吴晓光,林顺气傻了,她气冲冲的跑到计算机系去找罪魁祸首。
  首先问的是吴晓光,念及吴晓光斯文腼腆,脸皮薄,林顺打算自己去解决这个造谣生事的人:“你知道是你们系谁造的谣吗?告诉我,我去解决。”
  吴晓光的声音低低的,林顺听不清楚,看他脸红的样子,林顺安抚他:“别怕,这人要是落在我手里,看我怎么治他。”
  吴晓光的声音林顺终于能听见了:“如果我告诉你是我……”
  后面的林顺没细听,她是真的被吴晓光吓到了,结结巴巴的:“你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吴晓光却把眼睛丢在地板上不看她也不回答,脸是一阵青一阵白,倒是不红了。
  就这样僵持着,这样的僵持就算一秒钟对林顺来说也都是折磨,她想吴晓光大概是误会了,她清清嗓子也不管贝贝的“千叮万嘱”狠下心说:“我跟你说实话吧,喜欢你的是我的好朋友颜贝贝,上次你捡了钱包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就是她……”
  斯文腼腆喜欢传统女孩的吴晓光却在这时猛一抬头看着林顺的眼睛无比坚定地说:“可我喜欢的是你!”
  在以后的日子里林顺对吴晓光的这句话记得特别清晰,因为她后来再没见过他这样坚定的眼神。敌方不按兵法招数,林顺是夹着尾巴逃跑的。就是这样形成了他们三个铁一般的三角关系。
  在学校里吴晓光倒也从不死缠烂打,甚至对林顺都是避着走,只是面对谣言,他难得的违背他一贯害羞脸红的原则大方的向“媒体”默认了他吴晓光暗恋林顺的事实。
  事实证明吴晓光是炒作天才,这样由着他推波助澜,形势日渐风声鹤唳。
  吴晓光是因为某讲师的一句“全校所有学生家长的钱加起来一块也没你爸资产的××多”而声名鹊起的。所以按照传统说法,艺术系的小美女林顺傍大款了。
  林顺如坐针毡,也曾找过吴晓光几次,从吴晓光喜欢传统女孩说开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到忍无可忍摔门而去,吴晓光只是秉承沉默不语以不变应万变。事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反而摔门又成了新一轮的话题。
  林顺欲哭无泪,贝贝反过来安慰她,这样她们才决定从学校搬出来住。
  说起吴晓光也是可恨的,这样的男人很奇怪,他喜欢林顺可他从来不主动,他不喜欢贝贝也从来不决绝。他总是淡淡的沉默着,沉默而温和,可这并不代表他的态度,表面上他做不出什么激烈的事情来追林顺来拒绝贝贝,可是只要是他心里认定的是谁,谁也改变不了。而林顺只是表面上嚣张凶猛,又碍着贝贝的自尊心,有些事情难免就混到了灰色地带,这样才造成了他们三个人之间尴尬难堪的局面。
  如果贝贝不那么在意吴晓光就好了,偏这样一个男人把贝贝拉下水,贝贝之前的骄傲,尊贵,爽脆便统统化成了谦卑,将就,对待吴晓光给的怎样的委屈都肯求全,百炼钢也成绕指柔。也许有人能够明白这种的执拗,女人,一旦心动,就被动!三个人之间的恶性循环。
  好容易混到大四,以为扬凡从美国回来,林顺毕业可以脱离尴尬的三角关系,双喜临门,谁想扬凡和陈茜茹……还有扬凡不知道怎么给她找来的吴晓光,双喜临门眼看着变成了祸不单行。
  这事林顺都不敢找贝贝倾诉,她和贝贝之间之间的死穴就是吴晓光。隐约的介怀,暧昧的隔膜,不上不下的让直肠子的林顺更加难受。她也无法预知贝贝的反应,犹豫又犹豫,终于等到贝贝从浴室出来,林顺还是决定暂时不告诉她。
  林顺继续上班,可惜的是林顺的工作没让她高兴几天就彻底冷掉了她的心。林顺在公司上了一段时间的班,总算摸了点公司的底,她开始知道她的职位和办公室原本是孙姐的,她来了就把孙姐调出去,但是孙姐资历高不愿意受这样的气,一怒之下辞职了。林顺心怀忐忑,她又不是专业的广告人,而且还是个新人,不过她没有疑虑太长时间,就明白了。
  那天在洗手间,她正想进去,听见里面的声音,便止住了脚步。
  “说什么‘给大家去买咖啡’,哼,这样的小人我看了就恶心。”
  “谁说不是呢,我倒是要看看老伴把孙姐开走,招来这样一个绣花枕头到底能干什么?”
  “你们都给我少说两句,谁让人家有靠山呢,光是‘瑞顺科技’一年的广告费就不知道够老总养多少个这样的闲人了,这笔帐老板还是算得清楚的。你们几个以后可别再私底下说这样的话了,不小心让人听了去,传开了,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老板可还指望着这摇钱树呢。”
  “……”林顺没有再听下去,转身离开进了自己办公室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面无表情。她终于知道孙姐走的时候为什么要那样狠狠的剜她一眼了,林顺刚走出校门对这些事情从来都是深恶痛绝,没想到现在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方才洗手间的那几个女人已经走出来,其实林顺日常的工作也没有差错,待人也谦恭有礼,这几个女人只是看不惯老板对她特别客气,加上她一来公司里男同事们对她大献殷勤,女人们便被打翻了醋瓶子,就算林顺没小辫子她们也能无中生有几条出来。她们透过玻璃门看见林顺的样子,纷纷心照不宣的互看了一眼,不知道林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林顺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进了老板办公室,不久又出来,却是抱着自己的东西走向电梯。她心理难受,“瑞顺科技”是杨凡和曾瑞的公司,可是她真不知道杨凡到底是想干什么。
  这样,晚上林顺便去了夜未央,杨凡和曾瑞都没来,她乱七八糟的喝了很多酒,有点存心买醉。喝醉了,拿着手机乱发短信,不知道怎么搞的,发给了程敬南。程敬南正在加班处理手头上一个案子,接了她的短信却是静不下心来,匆匆赶来看她那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把她拎出来。
  风一吹,林顺打了个寒战,似乎更清醒了点,程敬南坐在车内默默的吸着烟,眼光看着远处。林顺揉揉眼睛,看清楚了程敬南,不知为何她有几分胆怯,程敬南沉默着的气势还是有几分慑人的,只不过她疑惑的是程敬南到底在跟谁生气?
  这以后林顺便不敢随便叫程敬南了,可是有时候往往是你越想避开,却偏偏要遇上。这天林顺从杂志社面试完,因为正巧遇上下班时分,出租车司机都忙着交接班,她在冷风中缩头缩脑半天没打到一辆车,正郁闷得不行,突然面前“刷”的停下一辆车来,车窗慢慢降下来,露出程敬南的脸。
  林顺喜出望外,俏皮的低头对车内的人吹一声口哨:“嗨,帅哥,你可真给我面子。”
  程敬南看她一眼,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林顺坐上来,兴致勃勃的回答,她今天心情非常好,看来这次面试挺有戏的,今天这个杂志社主编对她挺有意思的,她回答:“我面试呢。”她话没说完,程敬南头却逼近她,林顺唬了一跳,说:“你干嘛?”程敬南只是不声不响帮她把安全带系好,林顺不由满面飞红。
  为了掩饰刚才那一刻的心跳加快,她絮絮叨叨的说着面试的事。
  程敬南看似留心她的一举一动,时不时还偏过头来看看她的眼睛和嘴唇,可是林顺唾沫横飞的讲了半天,也没见他有个反应,她不由推了他一把:“嘿!丢魂了?”程敬南被她一推,回过神来,黑沉沉的眼眸毫无预警的对牢了她,那眼神看的林顺的心猛地又是一跳,偏过头去:“这里不能停车,快走吧!”
  程敬南也没多说,车子缓缓启动。
  林顺在杂志社的工作稳定下来了,她负责时尚版一些平面拍摄和后期制作,顶头上司是美术编辑,工资不低也不高,林顺却很高兴。
  贝贝得知她辞掉广告公司还专门打电话数落了她一顿,听林顺半晌不作声,她才小心的问:“因为杨凡?”
  林顺默认,贝贝又不好说了,她倆其实有时候还挺象的,一些事永远无法正常面对。
  这天林顺接到曾瑞一个电话,名义上是问询她新工作的事,绕了半天的圈子,曾瑞总是说不出口,于是便说请她吃饭,两人约在一间广州餐厅。
  她比曾瑞早到10分钟,趁着这点时间她开始打量这家餐厅,店里藤艺的沙发桌椅,花样的靠垫和四处的鲜花,颜色鲜妍明亮,给这个城市的冬季增添了几抹温婉的亮色和春天气息,林顺舒胳膊抻腿的,惬意无比。
  店里放着小野丽莎的音乐,林顺哼着歌,仔细研究菜单。
  曾瑞被服务员领过来的时候,林顺抬头对他笑了一下,曾瑞看着她微抿着的唇,唇边上的小酒窝,嗫嚅了一下,倒没说出什么来。
  林顺笑起来是很好看的,杨凡第一次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林顺还是个初中生,穿着拥有大朵向日葵印花的棉布裙子站在他面前,整个人也象一朵张扬的太阳花,难怪能令阴郁的杨凡念念不忘,可没想到现在却弄成这样子。
  一顿饭平静的吃完,林顺倒也没有责难工作上的事,只是难为了曾瑞,杨凡让他来开这个口,他却次次话到嘴边,又自动咽下去,一顿饭从头到尾吃得好不艰难,直到林顺招手让服务生过来结账,曾瑞才说:“等等,我还有事跟你说。”
  林顺应了声好,跟走近来的服务员再点了一碗甜品,曾瑞支支吾吾的样子,林顺以为是广告公司的事,她低着头静静等待他。
  曾瑞才说:“星期天,抽出一天时间把广告给拍了吧!”
  “好啊。”林顺从碗里抬起头来:“是杨凡让你来告诉我的吧?”
  林顺越是爽快干脆,曾瑞越是忐忑吞吐迟疑,其实只要林顺稍微一留意就能察觉出曾瑞的异样。但是她无论如何是想不到她哥们一样的曾瑞给她好不容易被程敬南弄得晴朗的天空暗藏了一个闪电。所以当她的天空闪了电的时候,她一脸的不敢置信,悲愤,委屈,恼怒各种情绪统统在她那张小小的脸上粉墨登场。
  她眼眶微红,倔强的咬着唇,睁大了眼睛直瞪瞪的看着曾瑞,脸颊涨红着不肯相信。
  曾瑞何曾见过这样的林顺,他又内疚又心痛,伸出手去握林顺放在桌上的手想要给她点安抚,怎奈林顺脸色一变,慌慌张张把手飞快的缩回去,面前那碗没来的喝完的羹被她不小心扫落在地,“哐当”一声响。
  是什么东西碎了一地?
  破碎的声音让她如梦初醒,她站起来对曾瑞说:“我不信,我不信,曾瑞你又想作弄我,我要去找扬凡,他绝不会这样对我的……”林顺语无伦次,提了包连大衣都没拿就这么慌张的跑出去。
  此时杨凡正在办公室等林顺,他始终是最了解她的,他没勇气对林顺说真话也没勇气跟她撒谎,好不容易摆脱曾瑞出马,却又知道林顺一定会来找他对质。
  杨凡让王秘书提前下班,王秘书本来打算走了的,可是临走前到杨总办公室瞥了一眼,看见杨凡落地窗前那僵直的背影,她忍不住走进来,把办公室里所有的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的。
  杨凡挑挑眉:“怎么,王秘书,你怕我跳下去?”
  王秘书笑笑,不置可否:“杨总,我那我先走了。”
  林顺风风火火赶来,大门打开,杨凡转过身来面对林顺。林顺没有质问,一切的回答真相都在杨凡那双眼睛里,那双林顺又爱又恨的眼睛里,他这样卑鄙居然还敢如此坦然的面对她!林顺气得发抖,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绝望心碎之下,狠狠的把包包向他扔过去,掩面跑了。
  跑出来林顺坐在石凳上,一开始给程敬南打了电话,是个女人接的,没说几句林顺便挂了。
  那正是白敏嘉接的,程敬南楼上下来,白敏嘉对他说:“刚有你的电话。”
  程敬南挑眉,拿着电话翻了翻看见林顺的名字,对白敏嘉说:“一个客户,我去回一下。”于是走到阳台上去回复,打了好几个那边都没接,程敬南不免有点焦急。
  白敏嘉冷冷的盯着程敬南的背影,程敬南当着她接女人电话从来不是第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背着她去接女人电话,居然还给个漏洞百出的解释——客户,白敏嘉当然是知道他私人手机从来是不办公事的,哪里来的客户?
  她斜倚在门上,程敬南才从阳台转出来到衣架上取了衣服,对她说:“敏嘉,我先出去一下,你早点睡,今天我就不过来了。”
  大门“砰”的被带上,接着是汽车发动的声音,白敏嘉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抓着程敬南放在沙发上的睡衣,抓得那么紧那么用力,手指节微微泛白。她站起来从卧室找出一把剪刀,对着程敬南的睡衣剪开一个口子,再用手“嗤”地撕开,她不紧不慢,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手里的动作,很认真,很专心,专心得仿佛不是在破坏一件睡衣而是在做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林顺有点神属不思,程敬南到车里再给她打电话她才被手中手机铃声给惊醒,接起来,程敬南听见她的声音才松一口气:“你怎么了?”
  “啊……”林顺这才记起拭去眼角纵横的泪水“没,没什么。”
  “你又哭了?”
  “啊,没有,被风吹的。”
  “你现在在哪儿?”
  林顺回望四周,满目的茫然,华灯初上的街头,流光溢彩,滚滚红尘,她在这么漂亮繁华的城市里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这个她义无反顾奔赴的城市,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到现在才发现扑面而来的仍是巨大的陌生,她说:“我……我也不知道。”
  程敬南听出她的鼻音,吩咐:“那你先别站在风口接电话,去找个避风的地方。”说着又问了她身边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林顺只看见那高高的摩天轮,她便答了,程敬南嘱咐她别动就在那儿等他,说完果断的切断电话。
  林顺收起手机就在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呆呆的,快要过春节了,面前走过的人有点多,三五成群的,比手画脚,笑语戏谑。以前这个时分林顺也常常爱拖着杨凡去坐摩天轮,她很文艺腔的说:“要一起见证城市里这一场华灯初上的繁华。”可是,而今繁华未落,只有她一个。
  林顺表情迷惘,路人脚步匆忙,没有人注意到她。唯一跑过来跟她说话的是一个瘸腿的男人,手里捧着个铁盒子,里面散落着躺了几个一块五毛的硬币和纸币。她明白那男人的意思,于是站起来低头从口袋里认真的翻,这才记起刚刚整个包都砸向扬凡了,身边仅有的是一部手机。她刚想抬头对那男人歉意地笑,就听见硬币掉进铁盒里的声音,她好奇的抬头,看清楚来人,更加不好意思了。

  第六章
  程敬南看着她兔子似的眼睛,就这样还说没哭,见她嘴唇都冻得乌青又忍不住训她:“不是让你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吗,你还站在这样的风口,真是笨!”
  “喂,今天不准骂我啊!”林顺撅着嘴巴抬头看他。
  程敬南看她那副模样:“你今天怎么拉?”
  林顺站起来,说:“没什么,程敬南,你陪我去坐摩天轮好不好?”
  程敬南也不多问,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林顺被他的动作勾起心事,眼眶又红了,抓紧了他的外套。
  他们身边不远就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经过过山车,海盗船,旋转木马……林顺却看也不看,单单拖着程敬南走到摩天轮下面。
  程敬南不解:“旋转木马,你们小女生不是最喜欢这些吗,为什么不坐?”他记得他从前那个年轻的秘书就爱唱王非的《旋木》。
  林顺嘴硬:“谁说的?”
  林顺拉着程敬南坐上摩天轮:“程敬南,你如果恐高呢就闭上眼睛,在心里叫我的名就好。”说完才记起恐高的是扬凡。
  程敬南看着林顺神气的样子好笑又好气,忍不住逗她:“谁怕谁是小狗。”
  然而坐上去二人都是感慨万千,程敬南一直以为这辈子再没有机会来的游乐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再一次在他的生命里粉墨登场。
  当摩天轮转到最高处的时候林顺站起来,探出半个身子用手卷成喇叭状对着下面的城市大喊:“扬凡,你会后悔的,我一定会过的比你好,好很多很多很多……”
  一直记得很小的时候她赖着杨凡陪他来坐摩天轮,说:“仰望摩天轮的人是仰望幸福的人,那上面每个格子里装的都是幸福,只要坐上去就会得到幸福。”
  可是她将恐高的他骗上去,却原来这经典的谎言骗到的只是自己。
  她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一连串连气都没换的说了好几个“很多”说完就激烈的咳嗽起来。程敬南站起来拍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腰的另一边却没有再说话,沉默着给了林顺最坚实的依靠。
  林顺的声音在城市的上空飞扬——“很多很多……”
  此时游乐场的门口有车子发动引擎,悄无声息的走掉。
  下来的时候经过广场,有家玩具公司正在举办活动,林顺拖着程敬南上前,原来是比赛吹气球,谁在规定的时间里吹爆的气球最多谁就获胜,一等奖是一个硕大无比的玩偶。
  林顺心痒难耐挤进去报了名,程敬南在外围的亲友团的位置看得很清楚,林顺是如何将一个又一个气球吹爆,每爆一个她几乎都被吓了一跳,却总是飞快的拿起下一个,继续,动作熟练且专业。
  程敬南微笑,想以林顺对气球的了解这冠军恐怕非她莫属了。
  程敬南说得对,最后林顺从主持人手里接过那只巨大的流氓兔对着话筒说得奖感言:“哎唷,我的妈呀,嘴巴估计要肿一个礼拜。”暮色中,灯光下,众人哄然大笑。
  那时主持人放的背景音乐是张信哲的《白月光》,正唱到:每个人都有一段伤,想遗忘,却欲盖弥彰……
  程敬南看着林顺红红的嘴巴,刚刚她哭得声音都变了,可死不承认。
  她走过来,程敬南的眼神慢慢转黝,意味深长。
  临走的时候,林顺忽然将玩偶往他手里一塞说:“等着。”一溜烟的跑了。
  此时正是游乐园晚上营业结束时分,程敬南抱着玩偶站在出口处,身边是络绎不绝的人流。
  有活泼的女孩子见了这道风景,对身边的男子娇嗔:“你看人家的男朋友多浪漫?”
  男孩明显的不解风情:“那样的玩偶你生日的时候我不是也给你买过吗,有什么好羡慕的?”
  女孩薄怒:“你是猪!”
  男孩笑着搂紧女孩的脖子把脸往她脸上蹭:“可你不就喜欢我这样的猪吗?”原来只是故作不解风情。
  “呸!不要脸!”
  说完还是互相抱成一团,甜甜蜜蜜的又走了。
  程敬南并没有注意太多,他老远看见林顺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一只手藏在背后,另一只手伸在他面前问要手机,程敬南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把手机掏出来给她。
  林顺背后的手里原来是只小小的流氓兔,她飞快的把小兔子系到他手机上,拍拍他的肩膀说:“程敬南同学,这是给你今晚表现的奖励,记得好好养着她,不准送给你的红颜知己,我可是会定期查岗的。”
  程敬南看着那肥胖的兔子一脸的流氓表情,哭笑不得,心想:他可从来没想过要送女人这东西。
  他说:“哎,这个好像不适合我吧!”
  “不适合有什么要紧,久了自然就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她把手机递还给他,眼睛危险的眯起再威胁了一句:“我刚才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这孩子气的表情好像又取悦了程敬南,他抿嘴一笑。
  出了门,右侧有卖烤地瓜的摊子,林顺来游乐场来得多,每次来必买这烤地瓜,老板都认识她了,她却只是转头看了一眼,然后决绝的掉头。
  是的,她必须学会放弃一些东西,就象刚才的旋转木马,有时候走一圈回到原地,你以为是回来了,而实际上一些东西已经变了,人也是会变的。14年的感情,自她从树上掉下来那一刻起,一直小心的讨好着他,她数学教授的父亲都拿她的数学都没折,她却硬生生的为了他把数学从不及格考到120,而等她终于考上他的学校,他又休学出国创业,接下来她等了他四年,好不容易把他盼回来,曾瑞说他的公司需要“万成”集团的投资,而“万成”的吴晓光喜欢她,所以她……
  以前别人称道扬凡的聪明,上进,礼貌,自律,又有野心将来一定会有一片江山的时候,她沾沾自喜,比自己受了表扬还高兴。她妈妈说她成天扛个相机拍些个破门烂窗,什么用都没有,看她以后怎么养活自己。她从来不担心,这不还有扬凡吗,将来扬凡养她就够了,只要有他,他从来不怕迷路,只要有他,她从来不担心自己将来该怎么办,他几乎是她的灵丹妙药,她以为16岁那年的那个温暖的掌心能够包容住她稍嫌冰凉的手,给怕冷的她一掌心的温暖,谁知,岁月流迈,风流云转,始知这一路九曲三弯,到这里再回首已经隔着重重山脉,看不清来时的路,手还怎么握回去?
  程敬南看着她微红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从不相信爱情,在他的世界里男女向来就是一场交易有戏,为钱,为性,为目的,手段而已。因此再多的女人在他面前哀求,如何的软弱他也能轻轻拂过她们的手,无动于衷,这一刻面对林顺却说不出话来。
  程敬南送林顺回家,车子开到林顺楼下,林顺状态早已恢复过来,刚程敬南还约了她明天去看网球公开赛。林顺刚打开车门,程敬南叫住她,林顺诧异回头,程敬南叮嘱道:“回去好好睡一觉,把这些不开心的都忘掉,上去吧,乖!”
  林顺听见那“乖”字心跳漏了半拍,红着脸,凑近程敬南做个鬼脸。
  程敬南笑了,醇厚低沉的男声,很爽朗,她发现好像第一次听他这样笑。
  但是林顺刚一下车就愣住了,她的楼下还停着另一辆车,银灰色的雷克萨斯GS300,扬凡的车。
  整个晚上扬凡都在跟着她,林顺摔向他的包里有她的钱包,她这样莽撞的冲出去,杨凡担心她。当时扬凡听见她从摩天轮上飞下来的声音,发动车子悄无声息的走掉,但是还是忍不住来了她楼下,想把包还给她才好。
  他从游乐场回来就到了她家楼下,他以为她很快会回来,没想到他等了这么久。一辆德国跑车经过他,擦身过去的时候他听见她在车里叽叽喳喳的声音,音色如常甚至还带了点她对他特有的胡搅蛮缠,这次的对象却不是他,黑暗中她的侧脸呼啸而过,她却没有注意到他。他觉得右臂的伤口处忽然突突的跳动,那是刺痛,一下一下!
  可终究什么都没做,杨凡发动引擎,倒车,掉头。
  杨凡开得很快,却止不住脸上的肌肉抽动,可是扬凡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不是你要的最好的结果吗?他把方向盘握得死紧,车上了高速,他不停的超车,超车。
  林顺看着扬凡扬长而去的车,愣住了?怔怔的发了好一会的呆。
  程敬南止住笑,看着林顺僵直的背影,仰头靠在椅背上,若有所思,他也认识扬凡的车。
  林顺和杨凡的事,他早已窥得大概,他再看了一会林顺,没再理她,也发动车子,引擎发出巨大的声响,性能优越的跑车速度当然也是惊人的。
  林顺上楼用冰敷了敷眼睛,这个晚上出乎意料之外的,她没有失眠。第二天,一睁开眼就看见一只巨大的流氓兔坐在她的枕头旁,面对她做出欠扁的酷酷的样子,她脑海里忽然浮现起那个抱着兔子穿西装的男人,站在人流繁盛之处等待她,样子滑稽,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程敬南看起来好傻,林顺无声的笑了,她拿起床头的手机打给曾瑞问他拍摄地点。曾瑞愣了那么一秒钟才告诉她。
  她当然知道曾瑞为什么诧异,如果是昨天,她自己都会惊讶她今天还会去拍广告,但是到今天就不足为奇了,不管扬凡到底想怎样,她曾欠扬凡一条胳膊,这一次就当她还他,从此以后,岁月一刀两断。
  曾瑞在电话里说来接她,林顺答了声好,到了化妆室她才记起昨天的网球公开赛,于是给程敬南打电话。不料却是一个中年男人接的电话,愕然了半秒钟,她报上自己的大名,那男人一直都是礼貌恭敬的,再过了一会电话转到程敬南手里。林顺玩心大发:“程总,您好!”
  程敬南愣住了,林顺怎么会知道?
  他却不知道林顺是在开玩笑,嘲笑他连私人手机都有专人接听,其时程敬南正在开会商讨股市的问题,胡疏见是他私人手机响才提醒他接,程敬南压低了声音:“什么事?”
  也许是程敬南严肃的语气让林顺心里不舒服,于是她也说得简洁:“没事,只是我现在在拍广告,那个网球赛我去不成了,你继续忙吧,我挂了,拜拜!”说完电话便被她挂断。
  挂了电话,林顺忽然发了脾气:“到底什么时候才弄好啊,我要冷死了。”
  化妆师正在帮她弄发型,边对她道歉边叫助手给她拿来羽绒服:“哦,对不起,对不起,再忍一忍,很快就好!”
  林顺见化妆师这样做自己倒又开始不好意思起来,化妆室内开着暖气,其实也不是那么冷的。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莫名其妙!
  程敬南开完会看见秘书谢萌放在桌上的两张门票,看了很久,慢慢的眉眼间的线条变得冷硬,然后,他把它们揉成一团扔进一旁的纸篓,谢萌正好送文件过来。
  没多久手机却又响起来,林顺不好意思的在那头说:“程敬南,我们广告后还有时间赶得上网球赛,门票……你没送人吧?”
  程敬南沉吟着说:“没,那到时候我来接你?”
  挂断电话后他弯腰从纸篓里把门票翻出来,幸好刚刚没有一时冲动把它们扔进碎纸机。
  这两次的动作都恰好让谢萌看见,对于这个“程总”,很多公司内部的年轻女孩都曾向她私下里打听过,因为公司内跟他打过照面的女孩子,哪怕是前台接待小姐,他见了都会微微含蓄的笑,点头,有礼有度,顾盼生辉。
  位居高位,俊朗礼貌,文质彬彬,简直叫人想尖叫,公司内年长女人的心中亦起涟漪。
  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在谈论他,可是刚开始大家连他年龄都不知道,26?33?他的相貌和处事的老辣让人在这种选择间摇摆不定。这样的男子出任总裁当然是免不了有人不服的,中间隐约有人盛传他是因为靠与董事长白敏嘉的关系才进的公司,后来又见了他身边前仆后继的艳女名媛,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二世祖,自从他做了老总大家基本上都好整以暇等着看好戏。可是他没有一丝窘困,他不急不燥!
  从前,沈家小姐还闹到公司来过,他也只是一味的淡定,从容,固若金汤,于是渐渐的沈小姐便不再来了。元老们对这些花边新闻嗤之以鼻,开会的时候难免怠慢了些,他不难堪亦不挑衅,只是不声不响就赢了万成,打得万成损失惨重。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一个漂亮的翻身仗之后他亦还是跟从前一样,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依旧喜怒不形于色,只是这种深沉却多了一分威慑作用,再无人敢露微词。
  电视、杂志来预约采访,他总是推掉,但亦有礼有度,不张狂不傲慢,所以到现在八卦上有关于他的新闻几乎都是正面的。
  谢萌是前任总裁的秘书,公司原来给他配备的那个美女让他调走,再指明调了谢萌过来,他对她也是礼遇有加,从不苛责,可是谢萌对他交代下来的事总是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差池。谢萌在公司里也有些年头了,积累了不少东西,可是这个“程总”的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平静的脸上,她总是看不出来他的喜怒,越是深不见底越是叫人不由自主的恭谨生畏。
  只是谢萌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会怎样对待他的女友,令他心仪的女孩子,那该是怎样的啊?早晨她进来送文件看见他把特意叮嘱她去高价买来的网球赛门票扔进纸篓,过一会她再进来拿他审批过的文件又看见他挂掉电话从纸篓里把门票翻出来小心展开……这样的反复,她可以理解为他是为了那个女子吗?
  谢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程敬南,她略微顿了顿,然后若无其事的取走桌上的文件轻轻走出去带上门。
  程敬南按时去接林顺。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刚下车一抬头便望见前头一个人的背影,他也跟着扬凡走进电梯,扬凡提着一个女式包有点心不在焉连程敬南跟他进了电梯他都没发现,头微微垂着,眼睛也微微垂着。
  走进去,正好看见广告里最后一个镜头,导演攥紧拳头有点小小的激动,因为能听见他小声的微笑说:“perfect!”
  就在要最后一个镜头结束的时候,林顺突然一勾吴晓光的脖子,不管不顾的吻了上去,这是原广告设定里没有的镜头,但是画面却出乎意料的让导演“惊艳”。
  程敬南正在扬凡身后,所以扬凡那微微耸动的肩膀和僵滞的身躯他看得分明,只是他定力也惊人的好,他沉着脸,面不改色地把林顺的包交给工作人员走出摄影棚。
  一切结束,林顺挫败的蹲下来,吴晓光欲劝她去换衣服,她却猛一抬头,那凌厉的眼神让吴晓光混身一震,抽了抽嘴角,最后默默地站起来,工作人员马上给他披上预先准备好的羽绒服,却无人敢走近林顺。
  程敬南冷眼旁观。
  林顺坐在地板上,双手环过双腿抱着,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神空洞,脸如死灰对着扬凡走出去的方向。
  林顺早晨打电话给曾瑞的时候一直都是心情好好的,刚才拍广告也一直很顺利的进行,来之前想好了,从此以后,一刀两断,但是这个世界上偏偏有个词语叫不由自主,上一刻还咬碎银牙的发誓,下一刻就……
  林顺忽然看见扬凡,他提着她昨天摔向他脸的包,大概是要工作人员等收工后转交给林顺,这个人一丝不苟的进行着自己的事整个过程从进门开始连看都没有看过林顺一眼。
  想起昨天晚上他一言不发开车从她家楼下走掉,想起昨天她把包扔到他脸上跑掉他没有半分挽留,前程往事涌上心头……她忽然红了眼睛,心下酸楚,看他要走便发了狠,拼着鱼死网破的心上演了和吴晓光的那一出。
  但是扬凡照旧没有看她一眼,不紧不慢的走出去,脚步沉稳,一步一步皆是踏在了她的心上。
  她是真的伤心,忽然想起那夜纠缠程敬南的沈倩来,由衷的悲哀,当女人把自己当牌打的时候,她已经输得一无所有,走投无路。

  第七章
  程敬南莫名的心烦意乱,他脱下外套,大步上前裹住林顺,在林顺挣扎之前强有力的一把将林顺拽到怀里,这毋庸置疑的霸气,让人拒绝不了的温暖和力量正是此刻固执而软弱的林顺最需要的怀抱,她在他的怀里簌簌发抖,身体冰冷僵硬,她哭得他胸前一片冰凉,他却没有言语,只是这样抱着她,静静地任由她……
  程敬南紧紧的拥着她,她终于放声大哭,仿佛想要哭掉三个月所有伪装的坚强,小心隐忍的委屈和不甘,泪水一开闸便再收不住,她小小的手紧紧的攥着他的衣襟,人微微的发抖,那样软弱,他皱紧了眉头。
  网球赛没去看,林顺冻得嘴唇乌青,程敬南蹙着眉沉着脸不发一言,送她回家。
  林顺病了。
  不知道是第几天半夜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她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把她折腾得头晕目眩,筋疲力尽。贝贝随她们医院的医疗小分队去了云南某县考查,她自己在家里病了几天,咬着牙没有通知家里也没有告诉别人,因为几天没有吃东西,身上半分力气都没有了。
  挣扎着去上厕所,拧开龙头想洗个冷水脸清醒一下,忽然猛烈的咳嗽起来,她一只手扶着浴室墙壁的镜子一只手捂住嘴巴,激烈的咳嗽使得她整身子佝偻下去簌簌的发抖,待放开时才发现手心里躺着一掌猩红的血,她强打起精神仔细分辨,果然是血,脑袋里一片空白。
  惊愕了片刻,待得想清楚,全身力气尽失般靠着卫浴的门颓然跌坐在浴室的地板上,不住的喘气。又是难过又是气苦,眼泪哗啦啦的又上来了。
  这一坐下来就再也站不起来,龙头下的水依旧喧哗的流着,她想伸手去拧紧,却怎样也够不着,又站不起来,头又痛又胀恨不得炸开来才好,水槽里的水已经溢出来,一滴一滴的浸湿坐在地上的她,她的身子渐渐变得凉,刺骨透心,再也没有力气保持清醒,泪眼朦胧中模模糊糊能抓住一点头绪……她想,自己是不是快要死了,妈妈……
  她再睁开眼的时候是被额头上的一阵冰凉唤醒来的,这样便看见了老妈,她虚弱的叫了声:“妈!”声音把自己吓了一跳,微弱得跟个刚出生的小猫,于是自然的眼眶就红了。
  顺妈难过的看着她说:“你个笨孩子,生病了,瘦成这样怎么不打电话回家呢,你是不是……”说着哽咽难言,晶莹的泪珠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簌簌往下落。
  原来是清早楼下的住户抱怨漏水,打电话叫来房东开了门发现昏迷在浴室的林顺,苍白虚弱泡在水中,画面十分吓人,贝贝又不在房间,打了120后,房东联系了林顺填在合约上的顺妈妈的电话。
  林顺看着妈妈的泪水,仍旧强装笑容把泪水生生的忍住。
  当年她决定来N市的时候,妈妈就念叨着,你走了我就轻松了,你走了我就轻松了。再也不用忍受林顺臭脾气坏习惯才帮她收拾房间眨眼又弄乱,再也不用为了挑剔的林顺挖空心思想做什么菜才能让她满意。但是唯有送她到学校之后她在N市的机场送他们返回的时候,妈妈说:“N市的冬天冷,记得多卖几件羽绒服。”她才看见妈妈的眼睛忽地红了。
  这时妈妈的泪水烫得林顺心灼灼的痛。她怎么还敢告诉她,当时她连关个水龙头的力气都没有哪里还有力气打电话?
  可是林顺没有象以前一样每次生病就抱着妈妈的胳膊撒娇说能不能不打针,能不能不吃那种很苦的药?啰里八唆的要求一大堆,老妈不同意她就眼泪汪汪的假装委屈。
  她酸涩的把眼泪忍下去扯开一个笑容佯装轻松的对妈妈撒娇说:“妈,我病了!”
  顺妈妈甩开林顺握过来的手说:“你这孩子从小就养不亲,没心没肺的,什么事都不跟妈妈说。扬凡那里……大不了以后老妈养着你,你拍一辈子破门烂窗我也养着你。”语到这里更是哽咽不已。
  顺妈妈这一抒情提到扬凡,林顺心里酸涩难当,好不容易忍下去的泪水又浮上来在眼眶里滴溜溜的打转,盈盈的闪着光。
  顺妈是看着林顺扬凡长扬凡短长大的,林顺从小谁的帐都不买唯独对扬凡千依百顺,知女莫若母。当顺妈妈看见林顺那张苍白憔悴的脸,尖尖的下巴,失去血色的唇,就那样毫无生气的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时,心里又惊又痛,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养了20年那个言笑晏晏的调皮捣蛋鬼。更何况,她本身就是医生,深知林顺如果再多在水里泡一天或许就见不到她了,伤寒到林顺的地步已经算凶险非常了。
  林顺住了五天的院。
  医院里也不太平,她本是因为从小患支气管炎,感冒稍微严重一点就咳嗽个没玩,这次咳得厉害毛细血管破裂咳出了血,又因为病得严重加上几天没吃东西就昏倒在浴室,谁知,传出去就变成了林顺在浴缸里自杀,鲜血流到楼下的住户,打120抢救过来的,林顺神志稍稍清明点就听到了这个版本。
  病房里她的同学朋友老师都来看她,甚至她还看到了她的心理医生曾灵,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翻白眼。她跟老妈说:“象不象开追悼会?”
  顺妈瞪了她一眼。
  又过了两天天,渐渐地林顺的伤寒进入高热期,常持续高热达40°C,烧得昏昏沉沉不由得想起02年的非典来。那个冬天×大校园里迎来了多年罕见的大雪,在南方下雪的天气是十分可贵的,因此林顺一早就穿戴整齐带领大院里一干小孩在足球场开战。战后,林顺理所当然的感冒,之后是高烧咳嗽,全身乏力,有时候也烧到40°C,她一般不哭,但实在难受还是在梦里哭着叫了扬凡的名字,也就是那时顺妈知道林顺的秘密。
  林顺又被烧糊涂了,恍惚中好似回到了那年,又仿佛看见扬凡伏在她的床前,她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发微笑:“扬凡,你终于回来了?”
  那人抬头,却不是扬凡。
  林顺眨眨眼睛,尴尬的笑:“曾瑞是你啊!”
  曾瑞略微坐了一坐问了医生一些症状就走了。
  曾瑞本来还不相信,但是见过了林顺那白得象纸一样的唇终于相信,曾灵说忧郁症会使人产生自杀的念头,有时候会轻度的幻觉。
  他从医院出来,直接去的是扬凡的办公室,王秘书看他气势汹汹见势不妙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走出去。
  王秘书一带上门,曾瑞就象一头盛怒的豹子冲上去揪住扬凡的衣领当面狠狠的一拳,收不住扬凡顺势跌倒在地,还未看清楚曾瑞的另一拳如影随形,鼻子开始流血。随之脸上身上又受了不少曾瑞的拳打脚踢,他却一点都不挡不避,硬生生的承受着,曾瑞也不知道到底用了多少力气,终于乏了,跟着坐在扬凡身边,转眼却看见扬凡眼睛里闪耀的光芒,曾瑞有点慌。
  沉默了一会,扬凡开始问一些林顺住院的事。
  曾瑞没有刚才的盛怒,他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把林顺的情况将给他听,心理医生的事,曾灵讲过的话,林顺自杀的版本,林顺错认他为扬凡的事以及医生的诊断,一点一滴的,娓娓的说来。
  扬凡靠着沙发角,微微仰起的头,眼角终于有泪溢出来。
  强装了那么久,佯装了那么久,眼泪只有到了这步境地才敢掉下来。
  他喃喃自语:“曾瑞,你们都在问我为什么,你们都在逼我要个理由,可是你知道吗,我真是恨不得自己是得了绝症,死掉都比现在好。”
  上次电视台给他做专访誉他为80后新贵,称道他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待人有礼,可是那都是人前的他,没有人知道从前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没有人知道他小时候有多狼狈。
  老师说交不起学费就不准来上课,医院里说再不交住院费就让妈妈出院,隔壁园丁的儿子小胖用爆竹烧掉妈妈的衣服……总有人不断欺负他,看不起他,艰难,逼迫,穷困,卑屈……这些是现在人们所看不到的,但是在那个他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把他当了回事。
  从小他就没有父亲,他一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宁愿在×大当清洁工也要留在×大,那时×院里的小孩都不肯跟他玩,嘲笑他没有爸爸,妈妈是清洁工,因为他们都是正儿八经的教授子女书香门第,他们看不起他他更不喜欢他们。他一个人在家里自己跟自己玩,经常听见门外她的笑声,她几乎是个孩子王,小小的个子充满了活力,那么爱笑。那天看她从树上摔下来,她被吓得哭起来,满嘴的献血,他就顾不上自己了。医生问他是什么让他忍着成年人所不能忍的剧痛把她送到医务室,他不知道,那时候他以为他从小就是一个忍耐力很强的人,但是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
  他骨折之后她就经常来找他,给他背书包,帮他拿书,送他上学说从前怎么没见过他,说平时怎么也不出来和大家玩,一个人多没意思。他不好意思告诉她是别的小朋友看不起他嘲笑他,他就说他讨厌那些人。后来她就专门陪他呆在家里,有时候外面有人叫她,她也不理,她分他零食,给她他讲她的伙伴,她的爱好,她看过的童话故事,她带他去游乐场,仿佛迫不及待的想把她所拥有的东西都分给他,用她的生活来填满他的孤寂。
  那种感觉就象是就象是一个深居在深山老林里的一个人,因为孤独得太久,他自己都遗忘自己,但是忽然来了一个这样的人对你嘘寒问暖,小心翼翼的讨好你,让你知道原来你也是这么重要,你会感激涕零。她就是那个人,从来没有人对他那么好过。”
  他发誓他将来一定要回报她。
  有一阵,她喜欢集邮,香港回归那年他六点钟起来排了三个小时的队,花光了妈妈给他准备的一个月的中餐钱,但是他一点也不后悔。当他把邮票给她的时候他心里是那么自豪,可她连邮票看都没有看先就心疼的问:“扬凡哥哥,冷不冷,排了多久的队?”
  她小的时候数学不好,那他就为她把数学学好。高考的那年他每天三点睡六点起,班上的同学都说其实他根本不必要那么拼命,因为老师早就找他谈话要保送上×大并且提供全额奖学金可是他谢绝了。他想他必须到更好的学校,他只有优秀一点更优秀一点将来才能给她带来幸福,她值得最好的,所以他不能失败。
  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她,她高三那年他吻了她,可是他什么承诺都不敢给她,只有装做若无其事给她讲题,但是他知道她没好好听,因为他讲错了那么多她都没提醒他。他连晚饭都不敢在她家吃就回家了,回到家他马上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靠着墙捂着胸口,心还在怦怦跳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吻了她。
  去美国的那天,她坚持来送他,她离别的眼神里有期盼和泪光他知道她在期待什么他知道她希望他给她一句话,他进了安检可是心里有个念头,真的想把机票撕掉转身跑回来留下找个工作就在她身边陪着她,可是最后他连回头都不敢,他生怕一回头就上不了飞机。”
  他不敢给她承诺是因为她那么好,他没自信,虽然他努力做到最好,但是总是害怕给不了她幸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让你害怕你做不到,你不够好,不够周到,害怕不能给她幸福。四年里他在美国,她开始写博客,他看到她说她好朋友一见钟情的男孩子,吴万成的儿子居然喜欢她……他对着她的那篇日记发了一晚上的呆,但是他还是不敢对她要求些什么,有些事没有把握就不敢轻易承诺,因为他害怕万一实现不了。
  回国的第一天,他就迫不及待的跟妈妈说要和她结婚,他妈妈大吃一惊。因为谁都不知道面冷心冷的他竟然喜欢她,谁都以为他只是把她当妹妹。但是以前的克制隐忍,只是害怕自己做不到,害怕对她失言,所以什么都不敢表现,可是现在他觉得已经给得起了,为了这一天他千山万水打拼了这么久怎么可以不去实现。但……他妈却不同意。她们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给了他生命抚养他长大,一个带给他世界,他简直要疯了!
  狂躁,烦闷,痛苦,可是他却料不到母亲会给他一个那样的理由。话还没说完他妈妈就哭起来。
  他觉得他的世界也轰然倒塌了,这么多年支撑着他的理由,他全部的信念……到头来竟然,竟然,他从前只顾着担忧将来没有能力给她幸福怎么办,却不知道……却不知道……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那十几年里没有她,这样也好过……这样的结局。
  他也不知道怎么对她说,所以才找了一个陈茜茹,他以为从来不曾要求过她从来不曾承诺过她,她这样活泼漂亮正是含苞待放珠圆玉润时,一些伤痛来得快也去得快。他认识她以后她都没有再哭过她很坚强,不料她却憔悴得那么快,象一朵来不及盛开就生生枯萎的花,其实这样谁都没有他疼,可是他连看她一眼都觉得罪孽。他又开始克制自己,逃避她,每天加班,故意给陈茜茹讲笑话也不看她,给她找来博客上的吴晓光,他想如果她恨他的话那么难过和伤痛是不是就可以少一点,是不是就会强迫自己忘掉,是不是就不会再……爱了,不然他能怎么办,她那么受伤?
  他就那样靠在那里,眼睛里雾蒙蒙的含满了泪水,脸色郁郁青白,声音低低的,那样酸楚无奈。几乎让曾瑞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人前精明干练冷静自持的男人,就是那个胸有谋略,临危不乱,冷静过人的扬总,现在此刻脆弱得象是一个打碎玩具却又不知道怎么拼好的孩子,心碎,懊恼,可是一筹莫展。
  不管曾瑞如何激他脑讽他骂他恼他,他从不分辨;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不还手也不呼痛,滴酒不沾的他深夜独自在家酗酒酗出那么大一道血口子,都是因为,他的痛,无处言说。
  他想,也许肉体上多痛一点,心就不那么痛了,仿佛醉了就不用想那么多事,那些过往在醉生梦死里再也清晰不起来就可以假装自己不记得是在荒年里怎样许下宏愿要给她一个最美的未来,假装不记得就好像她真的没有来过,他没有爱过。
  可是再多的伪装和逃避,怎样的强装又怎经得起她自杀的消息,也许只有被生生的逼到这一步他的眼泪才敢掉下来,可是怎么办呢?世界这么大,可终究是容不下他们了!
  时乖命蹇里他遇上她便开始不信命,开始相信总有一天他能用他的双手为她挣来一个幸福的未来,就象那些邮票,只要他起得早一点,只要他耐着心排下去,只要他还有那些午餐钱,那么他就能为她买来邮票。可是他从来不想到,等到这一天来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不可预知,比如邮票卖完了呢?比如人家不肯卖给他说他没有资格呢?
  他以为她是他荒芜贫瘠生命里上帝准备的礼物,谁知他的喜悦,感激,欣喜还没来得及,一切便要还回去,从此……
  从此以后,不管他如何功成名就,世人称道,那个他允的,欠的,亦是无可奈何的了,那是他无法企及和逾越的命运。

  第八章
  林顺再住了几天的院,病情基本稳定后,妈妈就说要带她回家。
  林顺说再等等,再等等,她自己都已经绝望了,整整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但是有人还是没有来。
  等的时候又是痛又是恨,痛的是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有人还不来,恨自己到这一步竟然还在等他。
  不过林顺还是没有等来那个人,等来的是曾瑞。
  他提着一袋橙子来看林顺,林顺最爱吃橙子,曾瑞明显的避开林顺的目光,坐下来说:“林顺,我给你剥橙子。”
  她喜欢吃剥的橙子,可她自己老是剥不好,常弄得一手的汁水淋漓,扬凡反而比她更细腻,剥出来一整瓣,弯弯的明亮的橙色,鲜妍明媚,躺在他的掌心,拈起放进嘴里,又香又甜。
  不知道是不是在病中她一瓣都吃不下去,只觉得满口的苦味,真真又苦又涩,可是当着曾瑞她还是把它咽下去了。不声不响地就吃下去一个,她看着曾瑞专心的剥桔子,那张不同寻常疑重的脸,想了想,还是期期艾艾的问出来:“曾瑞,扬凡……呢?”
  曾瑞抬头看一眼林顺,心里叹口气,话却是怎样也说不出口。他并不是一个优柔寡断拖拖拉拉的人,曾瑞火爆的脾气和贝贝有得拼,但是这次曾瑞却被林顺难住了,他在林顺期待的目光中退缩。
  这一点林顺怎么会感觉不到,曾瑞并不是个很会掩饰情绪的人,他脸上明显的写着那么多的回避和不可告人,林顺反而更急。
  她稍微调整下姿势,曾瑞帮她拿枕头垫在背后,眼睛就是不敢对上她的。
  林顺着急的抓紧被子说:“曾瑞,扬凡呢?他到哪里去了?他怎么,怎么……不来?”
  “扬凡,他……他去美国了,美国那边的公司有点事要处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他知不知道我病了?”
  “知道,我已经接替他这边的工作,可能,暂时都不会回来了。”
  林顺眼前一黑,只觉得星星在头上围着转,满世界都跟着在转,她好晕!曾瑞说什么,他去美国了?他知道?他暂时不回来了?这是什么意思?
  曾瑞忙扶助她的头:“林顺,你没事吧,你怎么样了?医生,医生……”
  她重重的躺回枕头上闭了一会眼睛,恍惚中好似看见程敬南。她掀掀嘴皮,想对他笑,虚弱,苍白,好似透明,可是再睁大眼睛的时候程敬南又消失了,她努力朝门口看去。
  “林顺,你别乱动,你哪里不舒服,医生马上就来了。”曾瑞被她那惨白的脸色吓得手忙脚乱。
  程敬南的身影哪里还在,她把头转过来,梦游一样看着曾瑞问:“刚刚是谁来了?”
  曾瑞疑惑的顺着她热切的目光看向门口,只看见被曾瑞叫进来的医生和护士:“谁?没谁啊。”
  林顺“喔”了声,护士又开始给她量体温,她的头又痛又晕,刚刚她明明看见程敬南在病房门口,他明明来了,怎么……怎么会不见了呢?可是她太累了,想不起来,又昏睡过去。
  再醒来就跟妈妈说还是回家吧。
  眼看着要过春节了,她再不回去恐怕二老就要坐飞机过来了。
  回到家,林顺并没有住院,顺妈专门请假在家照顾林顺。林顺每天昏昏沉沉的睡着醒着,伤寒最难受的那段已经过去,她的恢复期似乎比一般得伤寒的人来得更慢,因此日子过得又快又慢。当她看见原本应该正在加拿大进修的姑姑姑父双双出现在她床前的时候她的病已经逐渐痊愈。
  她对老妈说:“妈,没有那么兴师动众吧,我生个病姑姑还专程从加拿大回来了?”
  顺妈正在削苹果,白了她一眼说:“美得你,赶紧给我起来,晚上去参加你爷爷七十寿宴。”
  林顺恍然大悟:“今天几号啊?我怎么把爷爷的生日都给忘记了!”她爷爷的生日就在正月里,转而仿佛又想起什么似的,不满的的噘着嘴说:“妈,那爷爷不生日她们就不回来看我拉,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回生这么重的病。”
  而且没有得过伤寒的人永远不知道那种又冷又寒,冷热交加水生火热的感觉是什么样的,生这样大的一场病,几乎连人都可以重新活过一次了,林顺从小就是一个极怕冷怕热一点都耐力都没有的人。
  这场大病林顺真是瘦了一圈,穿着老妈给她买的礼服站在镜子前,整个人都变了,不过却有另一番楚楚动人的风致。顺妈从前是文工团跳芭蕾舞的,一早是院里出名的大美人,林顺更是继承了父母两人的优点。穿着新衣服林顺心情好了点,她在妈妈面前臭美的转一圈说:“妈,我美吧?”
  顺妈看了看仿佛又想起什么,出去了,回来的时候递给林顺一个盒子:“你姑妈从加拿大给你带回来的。”
  林顺拆开,是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今年的新款,她戴上,在镜子面前抚摸着光滑的脖子笑了。
  再然后让林顺惊讶的是来接她们前去酒店的车子,她也不过生了场病而已,难道爷爷爆发了?顺妈没有过多的理会林顺,挽了挽披肩,款款坐进车子里。
  直到林顺真正站在衣香鬓影的酒店后花园里专门承办大型酒会的草坪上才终于忍不住发问,今天的这一切华丽得诡异。居然还看见那么多记者,还有各种只有出现在报纸上的名流,好大排场啊!顺妈这唉给林顺粗略的解释了下,好像是爷爷的某项科研成果被某财大气粗的企业看中了打算签约合作,这个生日宴会就是对方为爷爷举办的,顺便签约。林顺也知道,很小的时候爷爷就在研究一种新型的抗癌药物,难道成功了?
  她很没出息的对老妈说:“这样啊,那我呆会找个地方躲着吃就成,可千万别告诉人家我是爷爷的孙女啊!”顺妈不以为意,由得她去,自去寻她邀请的朋友。
  可惜林顺连粮食还没有“储备”完毕就被爷爷发现了。
  “吴总,这就是我的孙女林顺。顺顺叫人啊!”
  “吴叔叔您好!”这就是家喻户晓久负盛名的万成集团董事长吴万成?林顺看着吴万成的那眉毛那眼睛只觉得眼熟,好像哪里见过的,但是又不似吴晓光那样的,吴晓光更阴柔一点应该算长得更象他妈妈一点,林顺曾经在学校里远远的见过吴夫人一次,雍容华贵是个美人坯子。
  “你好,真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林院士好福气啊!”吴万成一只手端着酒杯向她示意,一只手垂在身侧,不失翩翩风度。
  “哪里哪里,晓光也是一表人才啊。”老院士也是红光满面,笑着回应,据说吴万成对这个独生儿子极是宠爱,刚吴万成还领着儿子给他专程介绍过,的确虎父无犬子。
  “提到他,我好像听他说林顺你和他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吴万成对着林顺说。
  “啊,对!”林顺笑得有点僵硬,哪壶不开提哪壶,这话可不要把吴晓光招来才好啊,但是事实证明老天是从来不眷顾林顺的,吴万成一挥手就把吴晓光叫过来,林顺暗吐舌头。
  吴万成对林院士说:“来,林院士我再给你介绍几个我们公司的股东,让他们年轻人去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话题,晓光你好生陪着林顺啊。”
  扔下这一句两个人寒暄着又走了。
  林顺心里急得跳脚。她不知道怎么对吴晓光好,吴晓光看起来老实,当初捡到贝贝钱包脸红得要出血,可是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能见缝插针,到哪儿也脱离不了他的魔爪似的,这可不是N市。吴晓光见了林顺又垂下了目光,吴晓光对她总是这样,纠纠缠缠不能断,但见了面他态度又躲躲闪闪,欲说还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样!贝贝对他的好,他知道,他心里不喜欢贝贝,他又不说,一直这样忍着憋着,林顺简直要被他逼疯了,她还从来没有拿一个人这么没办法过。
  林顺掩饰心情,刚想去拿饮料,吴晓光比她更快一步递过来,她接了瞄一眼吴晓光,他脸又红了,垂下长长的睫毛不敢看她。
  今天吴晓光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白色西装,说实话,吴晓光长得真不错,单眼皮长睫毛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这样的阴柔的气质正与时下流行的男色相符。
  林顺其实是心虚,看着吴晓光那红得可疑的脸,她偷偷祈祷吴晓光可不要是想起了拍广告强吻他的那一幕。
  当时是一时头脑不清楚,但是现在总归是要面对的,虽然病了这么久……
  她喝一口饮料尴尬的咳嗽一声说:“厄,那个……上次的事是个意外,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吴晓光低着头持续脸红,声音低低的:“没,没,没关系!”
  吴晓光的慌乱让林顺更感难堪,脑袋里转着弯想云淡风轻的过去,就问了些:“吴万成是你爸爸?”之类的常识问题,问完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吴晓光当然更加反应不过来,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煎熬两人的话。
  忽然有人称赞林顺的手镯。
  “好漂亮的手镯!” 林顺抬眼,面前高贵明艳的人似曾相识,穿着一身Doir的礼服,林顺曾经在某电影节见杨紫琼穿过,熠熠生辉的方形耳坠,她抿着嘴笑又有种优雅从容!被这样的人盛赞,林顺受宠若惊,礼貌的道谢:“谢谢!”
  对方干脆走过来问:“在哪里买的呀?”
  “厄……”林顺噎住了,她也不知道,这个好像是程敬南有天送给她的,还真有缘,那天她一戴上就取不下来了。林顺从来不戴首饰,她戴什么丢什么,她也很奇怪的这娇弱的玉戴在手上这么久一点磕磕碰碰也不少镯子却一直好好的。
  那人见林顺支吾着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一笑说:“真漂亮,是朋友送的吧!”
  林顺点点头说:“对啊,朋友送的,越戴越亮,大概是缘分吧,我也很喜欢。不如下次我见到他帮你问一声在哪里买的?”
  “哦,不用了,玉也是挑人去的,林小姐你的水晶项链也非常漂亮。”
  林顺继续道谢,直到那女人走远她才想起这个女人为什么看着那么眼熟,这可不就是那个白敏嘉,程敬南的阿姨,电视上见过的。本人比电视上更年轻,更漂亮!
  林顺对着灯光看着手腕上温润通透的玉想白敏嘉刚才的表情,她笑,程敬南该不会是偷了他阿姨的信物送给了她吧。还有她怎么会知道她是“林小姐”?
  想到程敬南她忽然有点烦躁,这么久了,自从医院那次以后她就没见过他。跟吴晓光呆在一块,林顺倍感折磨,酒会尚未结束林顺就借口大病初愈累了要先回家,没想到吴万成又出现了,还专门指派车子让吴晓光送林顺回家,林顺当着一干长辈的面不好说什么,吴晓光从来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这一见吴晓光,很多事就浮出水面了,她赶紧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一听她的声音就跟她说让她什么时候去看样片,从语气听来林顺几乎可以想象导演的兴奋。林顺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导演默然不作声,也没说肯或者不肯就让林顺先看了再说。
  林顺无法只得说到了N市再说。
  ×大校园里的路两旁种的都是香樟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南方城市的树学会了在春天落叶。2月分的天气,×大开始回暖但是还没开学,因此这样的天气校园内仍旧是清冷的,路旁依旧萧瑟,行人稀少,香樟树的叶子落了满地,风一吹落叶被卷得满街跑,林顺便也踢着落叶玩。这里再过去不远就是扬凡从前的家,但是现在那里住的人已经换了,扬凡应该把扬阿姨也接到美国去了吧!
  等林顺再回到N市已经是3月下旬,N市地处北方,天气依旧寒冷。
  她不适应N市,当初来的时候老妈就这样说过,林顺天生畏寒,又有轻微的支气管炎,最是感冒不得,但是她还是坚持下来。那时候总是天真的想,如果她和扬凡之间的路有那么长,那么她就先出发,这样会不会让两人提前走到春暖花开的那一日?可是还没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冬天她忽然地不那么怕冷了,房子里的空调坏了好久也没修,她身上还是初冬的那一套。
  林顺也奇怪,莫非那场伤寒让她对寒冷从此产生了免疫能力?
  不过伤寒确实改变了她不少,变得不那么怕冷,不容易感冒,仿佛真的脱胎换骨重新做人。那么那些过去又去了哪里呢?
  林顺病了这么久,她再回到杂志社同事都亲切的关怀慰问,不少人还揶揄她:“林顺,休息这么久便宜你了,这么久的假,总编还给加薪升职,别说感冒了,肺炎我都得。”
  “去,你以为我那是一般的感冒,我那是伤寒。”林顺笑着对同事说。
  “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是要请客,请客……”有同事赖上来。
  她所在的时尚版虽然只是隶属杂志社的一个小小部分,人虽少,人人却都是极有人情味的,不似当日广告公司,明里欢迎她合作愉快,背地里却……她笑着说:“好好好,晚上请客,去哪儿大家定吧。”
  她生病以及春节这段假请的可不短,本还以为有场尴尬局面等待,但是没料到反而……去年她生病之前拍的几组照片居然获得了年度最佳新闻奖,那些图片在网络上如今到处连载引起极大反响,现在在新闻界可是炙手可热的话题,又是这样一个新人,这样的摄影师杂志社怎么会不知道用加薪来挽留?
  不过她拍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新闻效果,当时她选的都是一些修自行车的,捡破烂的,乞讨的,以及顺妈说的那些“破门烂窗”,得这么一个国家级的奖,没有料到,是真的没有料到。
  这次上来时事新闻部那边还给了她重大任务,据说是跟主编一起去采访中庭。中庭最近一段时间风头渐劲,股海生波把万成压得死死的,新年来又把万成跟时下发展势头最好的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收购走,这一路好似专门跟万成作对似的。人们都在津津乐道,可惜中庭从来就不接受采访,不料这么一个非常时机居然把机会给了他们杂志社,主编很是兴奋要亲自操刀,当然带的摄影师肯定就是林顺。
  “林顺,那可是中庭啊,他们‘程总’长得……”朱妹的滔滔不绝还未开口,立马就有同事给她接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无边,天上有,地下无,只有死的,没有活的。”
  朱妹讪讪的看着那接话的人说:“你们还真别不信,你们真的没见过那么帅的人,那气质,那气势,那微微笑的样子……你们……哎,林顺,你别笑啊……你看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们公司内部的人啊……而且你见了就知道了。”
  朱妹发了急,去年股市事件朱妹自告奋勇要去采访程总,但是没成功。按照常理从这样的大人物那里碰一鼻子灰回来她向来是压唠叨半月的,可是那次回来反而是她给杂志社普及程敬南的各种知识。
  中庭的程总本不管是花名还是美名都是鼎鼎大名,可是只见其声不闻其人,越这样低调他的神秘越是被夸大化了,可惜的是朱妹一天N遍的在办公室里念叨,说得多了人们就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了,而且这样天上飞的人不管怎样优秀俊朗风度飘飘都不关她们地下走的人任何事,她们才不用担心要不要嫁给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之类的问题,她们更关心的是奖金增加不增加,工资涨不涨,商场打不打折,因此程敬南的事便也慢慢冷下来了。
  林顺听她这样说,笑了一笑,朱妹更急了,她和林顺同期进来的两人私交甚好,她上次见程总可是一件杂志社的大事,当初林顺生病不在,她正遗憾没有普及到她。她这样笑,朱妹以为她不信,更是据理力争,脸红耳赤,看来要来真的了。
  “林顺,我是说真的,唉,你知道吗,他开宾利的样子有多帅……温文尔雅又气势非凡。特别是微微一笑的那一句……天,简直让人魂飞魄散。唉,可惜的是那天我费老大劲儿拍的照片都让‘中庭’的公关部给收走了,我怎么当时那么笨就不知道偷偷留下一张呢,省的你们现在都不信我,就算不给你们看,我自己挂在床头每天晚上看几眼也好啊。”朱妹手拿一支签字笔手舞足蹈,脸上已迷醉,仿佛又到了她偷拍的那天。
  那天被中庭谢绝后,本是准备打道回府的,在停车场却看见正来上班的程敬南从一辆黑色的欧陆GT宾利车上走下来,朱妹呆呆的站在那,人都站傻了,他的助手从后面另一辆车里走下来叫他,朱妹才知道这男人就是程总。本来做为时尚版的记者什么陈坤黄晓明之类的也见过不少,可是偏偏这时傻了,这样就守着他的车在停车场等了一天,下午他出来她就抗着相机猛拍,本以为他未察觉正慢慢拉近距离拍得起劲,谁知他忽然从车里走下来,对着她微含着胸低了头轻轻一笑,半是威胁半是商量:说“不能再拍了啊,再拍我可就不客气了。”

  第九章
  朱妹的魂就飞了。
  有同事在一旁轻笑出声说:“朱妹,你省省吧,就林顺肯定是不吃你那一套的。唉,林顺,你倒是跟我说说今天早晨送你上班的那个帅哥是谁啊?”
  “是啊,我也看见了,简直极品,是谁啊,你男朋友?下次带出来给我们大家认识认识。”
  “是啊,是啊,拣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你的庆功宴?”
  “啊?”大家七嘴八舌,林顺有点呆愣,形势急转,今天早晨程敬南送她来上班大家都看见了吗?
  “啊什么啊,带出来让朱妹见识见识,省的她那么轻易的就魂飞魄散了。”同事取笑朱妹。
  林顺笑了说:“哎,他啊,他可不是我男朋友,不过介绍给你们认识还是可以的。”她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不自觉的就把程敬南跟朱妹的形容词联系起来了,那个人端着一杯红酒依在沙发里的样子,那个人沉默着听她诉说的样子,那个人强势的把她揽进怀里冷酷又霸道的样子……嘿,程敬南这家伙其实……不知道把他介绍给朱妹她要怎么反应了?
  林顺想着,居然有微微的得意。
  “切!”朱妹鼻孔里哼出来,那样经典的程总,外表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内在大气强势,还有谁能帅到这地步?她才不相信。
  可惜的是程敬南答应是答应了,终究还是来晚了,到的时候众人早就鸟兽散,林顺挥挥手把同事送走说没关系,他一会就到,他一定会来的,你们都走吧。朱妹也醉得一塌糊涂管不了她,最后是稍微年长一点的副主编李姐留下来照顾她。
  程敬南到了就看见她那副半醉依在柱子上的样子,他停好车,从那李姐手里接过林顺,林顺穿着高跟鞋一个不稳一头栽进程敬南怀里,吓得程敬南忙双手去抱。
  他礼貌的对李姐道谢,李姐居然半天未回过神来,等到注意到程敬南刚刚对她说话,不由得满面通红,程敬南已经半搂着林顺上了车。
  这样的人……
  程敬南好不容易把林顺弄进车里,她忽然一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程敬南不妨她这一拉人顺势就倒在了林顺身上。
  她今天穿一件黑色无肩带黑色裙子披件小外套,脑后松松软软挽起的头发便有几缕散落在脖子上,露出一大截的粉颈,胸口肌肤滑腻莹润,腰部用黑亮塔夫绸掐得很紧,身体凹凸玲珑,脸颊酡红,唇如朝露,有一种纯真的性感。然而她还是用熠熠生辉的眸子仰起头看着程敬南,歪着脑袋笑嘻嘻。
  程敬南微一偏头避开她的气息,极力自持:“林顺,你放开我。”然而说出来的声音是那样沙哑,仿佛魅惑自己。
  林顺不说话,反而把手搂得更紧,这下他整个身子都压在她身上,她柔软得不可思议,她的呼吸温温热热喷在他的脖子上,让他心旌动摇不可抑制的想到她新鲜如朝露的唇,林顺咯咯娇笑:“程敬南,你长得这么帅,难的跟我关系这么好,就让我吃一回豆腐吧,嘻嘻。”
  这句话一出,他立刻警醒了,把八爪章鱼一样的林顺拉开,也不管林顺东倒西歪的坐在车里,他到另一边去发动车子。
  林顺歪在座椅里,那么不舒服的姿势,她努力抬起头来看向程敬南:“程敬南,你开宾利吗?”
  程敬南没好气:“不开!”
  林顺又咯咯笑起来,看了他好一会,自顾自的,指手画脚:“嗯,朱妹说得不对,如果你开宾利一定不会比他差。”说着眼睛半闭着,好似要睡去,良久,却忽然又来一句:“嗯,朱妹说得对,你这样的花花公子连工作都没有应该还是比不上他。”搞了半天她居然在自言自语。
  程敬南脸猛地一沉,看着她,有点郁闷。
  那天在医院,看见曾瑞说扬凡去美国她就气得脸白如纸,要晕,其实他在门外明明看见了靠在墙上的扬凡,不知为什么他到了门口硬生生的转了身。
  几个月不见林顺,程敬南时常会看着手机上面坠着的流氓兔走神,还有手机里以前一堆乱七八糟林顺发来的信息他居然没删。忽然那天接到她的电话,一片嘈杂声里她理直气壮的说:“程敬南,我在机场,快点过来接我。”第二天又打电话给他,堂而皇之的说:“程敬南,过来送我上班。”程敬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好耐心,送她到杂志社门口,林顺没一句感谢的话还说:“程敬南,你反正整天无所事事,我就不谢你拉!”
  程敬南从来不是一个情绪外露的人,这个晚上却因为林顺话语里无意的轻视郁闷无比。他刚进中庭的时候,不知道他这个年轻总裁受了多少元老的轻视,可那时候他都能镇定自若,他怎么会因为这个女孩子轻易易的失了态,他从来不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送她回家后就把手机扔在茶几上,打电话让谢萌明天给他准备一支新的,反正这个手机他也不常用。
  林顺也没再打过他的电话,其实在飞机上她是思考了很久要怎么打电话给他,她都不知道有一天居然还要为给程敬南打电话而处心积虑找借口,想了半天没想出来,烦了,恶向胆边生干脆就大声叫他来接机,可惜第二天为了掩饰头一天的心虚,又继续叫他来接她上班,现在想起来,自己都觉得脸红。
  她打定主意,下次要等程敬南先打电话给她。而且最近她也忙,女版有另一个大人物要采访,林顺自告奋勇,因为采访的对象——中院的季院长,季丹眉,贝贝的妈妈。
  林顺拍照片的时候总是止不住的想贝贝到底和她妈妈有什么过节,为什么那么恨她妈妈,从前她妈妈每次开车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来看她,贝贝总是把所有的东西扔到她妈妈身上。有时候林顺火气也很大,她指着贝贝骂:“你臭脾气那是你自己的事,阿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你,你就这么不知道好歹?她可是你妈妈!”
  贝贝听林顺这么说连姐妹都可以不认,后来林顺也不大敢帮她妈妈说话。
  采访完,季院长的秘书追出来说:“林小姐,请等一等。”
  原来贝贝打算留在云南那个小县城不回来了,那天季丹眉听秘书说起这事还特意关照过下属部门,结果贝贝专门打电话把她骂了好大一通说:“我的事不关你的事,不用你管,以后。”季丹眉叹气,她这辈子怕是都不能再取得贝贝的原谅了吧!可是让她留在那个小县城里,又能怎么办呢。
  林顺回N市在车上打电话给老妈说起这事。
  顺妈比林顺更早一步知道这个消息,就是前几天黄医生打电话给他的,黄医生是N市有名的妇科专家,顺妈当年的同窗,她特意给贝贝找的指导专家,黄医生见过贝贝也十分器重她。这次响应政府卫生部门抽调几个医生参加去云南考查的队伍,本也是想着贝贝年轻,历练历练也好,方便以后提拔,谁知考查结束回来的上级领导说为了响应卫生部门的号召贝贝不回来了。黄医生托朋友打听才明白根本就是颜贝贝主动请缨,黄医生不明白,苦口婆心的再三劝导未果这才记起林顺的妈妈。顺妈妈早打过电话联系贝贝,见贝贝态度坚决也不好说什么,只跟林顺叮嘱道能劝则劝,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林顺经历过最近这一段事也成长了不少,可是这是贝贝啊,跟她好得一个人似的贝贝,她接老妈的电话还在得意的想,不强求她就不信贝贝会舍得她,所以她还真没把这事当回事。
  她慢腾腾的上楼,还想着贝贝的事,一边腾出一只手找钥匙,到了门口才发现门是开着的,她狐疑的轻轻推开门,看见贝贝在杂物间的门口收拾东西,她眼睛一亮:“贝贝,你回来了!”
  她已经太久没有见过贝贝了,上次在医院通电话,贝贝从同学那里得知了她“血流成河”的那个版本的住院经过,在电话那头激动得恨不得操刀把扬凡给阉了,林顺费了姥姥劲儿才安抚住贝贝狂躁的心。后来贝贝还是说,不成,人命关天我得回来看看你,我去跟我们领导请假。林顺说真没事,我只是没有力气打电话不然也到不了那一步。贝贝又激动起来说,没有力气打电话,你早干嘛去了?少不了的是一顿数落。
  然而等了几天却也没见贝贝回来,打她电话也很少接,接了又是闪烁其词敷衍着,林顺以为是贝贝不方便请假又不好意思跟她说,她便也没有往心里去,更加没有打电话过去催,有时候又是因为贝贝那边的信号不好,就这样一直也没再联系。
  乍一看见贝贝,林顺是惊喜的,其实生病的时候虽然口口声声说不用回来不用回来,但她也是想见贝贝的,这个在过去四年里每次她生病感冒都在她身边的好朋友,在她病得最严重的时候她有多么需要她只有林顺自己心里明白。
  贝贝却是淡淡的,话语里也是懒懒的,手下却不停,忙活着将自己的东西装箱。
  林顺忽然记起什么似的,她一把夺过贝贝手上的东西把她拽到客厅往沙发上按,有点气愤:“贝贝,你还真打算留在那里啊?”
  贝贝坐着,看着面前的茶几说:“嗯,确定了。”
  那茶几上头有大朵大朵的牡丹印花,桌脚有优美的曲线和花纹,精致又典雅的黑白搭配,当初她们刚搬出来去宜家挑选家具,第一眼她俩就跟这茶几干上了,但嫌太贵,她们只好隔三差五的来盘旋一阵子,好容易等到过节打折,因为是打折商场不提供搬运,她们还是欢天喜地的找人把茶几给搬回家。
  搬运工嫌弃这茶几不俗不雅不中不西,只有林顺庆幸真是难得贝贝跟她眼光一致。贝贝想,现在看来还是不能太一致了,眼光太一致有时候也不好!就比如现在一个茶几总有一天她们有个人要离开,可她们两个人都喜欢,那么怎么分呢?
  林顺看贝贝心事重重的样子,又是恼火又是烦躁,这事贝贝都没给她提过,匆匆忙忙的回来,倒好,直接把行礼给收拾上了,她气呼呼的一屁股在贝贝身边坐下说:“贝贝,你想想清楚,就这么过去你的将来你还要不要了?那里条件那么差,你一签那么长的时间,这可签的是你的青春年华啊,你这辈子最好的青春年华。”

  第十章
  贝贝说:“我知道,我就是想为那里做点事而已。”
  林顺双手交叠在膝上,却还是有点无所适从,她不知道跟贝贝说什么好,她根本就不把这事当事看,可是现在贝贝这样的表现看来是当真的了,她一点准备也没有当然心烦意乱。
  难道用她的父母来说服她,好像不行,贝贝跟她家里人……那……忽然林顺仿佛记起什么,她说:“贝贝,那吴晓光呢,你就打算这样放弃他拉?”
  贝贝猛地一抬头,警示的看了林顺一眼,站起来绕过林顺径直去收拾东西,她弓着背手脚不停:“林顺,吴晓光从来不是我的,他跟我没关系,谁爱抓住他谁抓呗,家里那么有钱人也老实温厚,想抓住的人多得是,这还轮不上我呢!”
  林顺眉毛一皱:“贝贝,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贝贝也不客气:“什么话,人话,听不懂么?”
  这一句噎得林顺半天说不出话来,她本就有火,又是好意为了贝贝着想,这样一来就更气:“颜贝贝,你把话说清楚。”
  贝贝把箱子盖用力一按,落锁,脸都没抬说:“还用得着说吗,心里有数就成。”说着提了箱子朝玄关处走,林顺站着不动,贝贝挑了挑眉毛说:“让开!”
  林顺依旧不动,贝贝便用力地撞开她,走出去,这一撞直撞得两人肩膀隐隐生疼。林顺从来没试过跟贝贝生气吵架,她竟呆住了也不知道去拉贝贝,贝贝就这样走掉了。林顺一个人站在客厅,傻愣着,好一会儿,忽然电光火石,她想起刚才就是提到吴晓光贝贝变的脸,她想起了更多的事,于是立刻掏出手机给导演打电话。
  导演莫名其妙林顺的气急败坏,他说:“那最后一个镜头我从来没有说要剪掉,前一阵子你生病广告杀青你也没有来……”对于导演来说,一个吻两个吻在荧幕上这是十分正常的,根本没必要跟林顺一样大惊小怪。
  林顺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才说:“哦!”前阵子她回到N市导演确实打过电话邀请她参加庆功宴,只是她推脱了。
  打贝贝的手机,开头的几个通了但没接,后来手机就关机了。
  林顺听见手机里头那冰冷的声音特别委屈,凭什么贝贝什么都不说就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生气走掉,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她抓起提包就跑出去到楼下拦了辆车,直奔机场。到了机场才知道,根本不知道贝贝是那班飞机。她甚至拿不准贝贝一定会今天走。
  她在大厅里转着,象只无头苍蝇,但又生怕错过贝贝的身影。
  大厅里广播响了,她趴在栏杆上终于看见另一边缓缓下降的电梯上贝贝的背影。广播一直响,林顺坚信贝贝是听见了她叫她的声音,因为她看见贝贝浑身一震,肩头明显的瑟缩了下,却,没有回头,她不紧不慢,脚步没有丝毫的凌乱。
  林顺心急如焚,她慌忙寻找下楼的出口,等找到出口她跌跌撞撞的几乎是飞下去的,可是已经不见贝贝踪影,大厅内响起的只有广播里催促的声音,还有杂沓的脚步和人们匆忙的背影。
  她颓然的靠在机场的大柱子上哭起来,不停的播贝贝的手机,一遍一遍的却总是那个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好心的工作人员走过来说:“小姐,别伤心了,飞机上是不准开手机的,也许他只是关机了。”显然,她被误会了,想必是看多了情侣之间分离的泪水吧。
  林顺还是一边哭一边按键,执拗又倔强,她快要疯了,在心里不停的说:贝贝,开机,求你。
  可是从那以后,这个手机号码她再没打通过。
  她更委屈了,这样一引导,积压的那些情绪就统统上来了,眼泪一边流一边咬着唇,可又不知道该恨谁,虽然心里委屈那么多。
  现在一般这个时候她养成了习惯,只想到一个人,程敬南。
  程敬南也是刚下班,股票的事终于过去,最近中庭的一个新项目上马,他也忙得焦头烂额,开车回到家里松了松领带,把手机车钥匙放在茶几上便去二楼放水洗澡。
  不料白敏嘉在他家,她几乎不到他这处房子里来,程敬南微微惊愕,白敏嘉笑吟吟的自厨房转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对正上楼的程敬南说:“洗澡水放好了,最近辛苦了,先吃燕窝吧!”
  程敬南笑了笑,走下来说:“怎么就从香港回来了?”
  白敏嘉说:“都还是那些地方,厌了,就提前回来了。”她看了看程敬南放几上的手机说:“哦,对了,我在葡京三楼给你买了这个,我帮你系上吧,原来的那个真不适合你,堂堂一个大总裁手机上挂个这样的东西也不怕人家笑话你。”
  程敬南停住勺子瞟一眼手机,这手机扔家里好久不用了那上面挂着一只流氓兔,他说:“没事,你买的你喜欢挂你手机上就行,这小兔子我习惯了也没人笑话不笑话的,挺喜欢的。”
  白敏嘉依旧微微笑。
  程敬南放下吃了一口的燕窝也没再吃径直去了浴室,白敏嘉握紧了手里的东西,那温莹的东西握在手心里竟也是那样的烙人,隐隐生疼就象是进了蚌里的沙子,浑身不自在。正好手机响起来……幽蓝色的光一闪一闪,一个名字在屏幕上跳动,她看了好一会才倾身上前按了“NO”,接着又按了“delete”,然后翻到电话簿,大拇指在键盘左上角的键停留了好一会,还是轻轻将手机放下,她记起一些往事!
  但是她的手刚一离开那手机又唱起来,仿佛心有灵犀,程敬南又回过头来,白敏嘉的手尴尬地停在那儿,程敬南拿过手机看了看,想也没有想直接按了“NO”,然后把电池取出来起身取卧室找充电器。
  林顺靠着机场的大柱子坐了有一会,她忽然站起来,收起手机,拍拍屁股。
  她刚要走就有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林顺!”林顺如糟雷击!
  她缓缓转过身来,扬凡西装搭在左臂上,提着一个小小的密码箱。
  她居然一脸平静的问:“你从美国回来了?”
  扬凡对她点点头说:“来出差。”转而又问她:“你呢?”
  “哦,我来……送一个朋友!”林顺斟酌着,微笑。
  “你去哪里?我的车在那边,我送你一程。”
  林顺说好,那麻烦你了,语气客气生疏。两个相处了十几年,她曾一心一意爱过的人,那么亲近的两个人,现在居然能用这么礼貌陌生的语气说话,交谈,所谓最熟悉的陌生人大抵如此吧。林顺简直不敢相信。
  扬凡随她一起坐在后座,她一直盯着车窗外看。
  她知道扬凡好几次欲言又止,但是总是没有说出来,也许他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最好,林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之前她跟他见面的时候心里难过,但那都是有意折腾自己,她不相信他对她就这么绝情,她喝酒,她失眠,她憔悴,她是故意要让他看见,想让他心疼。但是她为了他得了伤寒,她为了他把自己当作最后一张牌打出去,可是在医院里那水生火热的两个星期他竟然没有来,林顺终于心如死灰。
  今天她同样也狼狈,刚哭过,她不想让他看见的时候他却看见了,可是这已经不关他的事,所以什么都不要说会更好。
  但扬凡还是说了:“你的伤寒好了吗?”
  他终于记起了么,林顺转过头来说:“全都好了。”
  好得她都已经对寒冷产生免疫了。
  “哦,那就好。”他就这样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林顺继续看车窗外飞驰过去的风景,车子开得快,她还来不及看清楚,那些风景已经落在身后,再回头也已经看不到,也许还会白白的错过前面的风景。
  这个晚上她送走了贝贝,那个填满她没有扬凡的四年日子的知交。四年里,无数次她感冒发烧都在她身边的贝贝;在她和吴晓光之间的事闹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相信她并支持她陪她住出去的贝贝。
  她记不清四年里贝贝到底陪伴了多少个她等待扬凡的日子,安慰了她多少思念扬凡的日子,但是她总是记得她生病是因为不适应这个城市寒冷的气候,而这个城市她是为了扬凡……可却是贝贝在照顾她!
  现在贝贝走了,连她等待他四年日子唯一的见证人她都留不住。
  她觉得生命中一些东西仿佛真的走了。
  林顺看了好一会窗口,忽然扭头过来,一只手抓住他的右臂隔着衬衫袖子轻轻的抚摸,过了一会才问问:“扬凡哥哥,你的手好了吗?现在能提东西了吗?”
  扬凡不自在的笑,林顺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叫过他了,他说:“就那样吧,大概好不了了。”
  林顺“喔”了一声,神色寥落,才说:“好不了了吗?当时不是一点疤痕都没有吗,怎么会这样就好不了了呢?你到美国找医生看过没有?”
  扬凡看着她,微微笑说:“没关系,反正我也不用再抱什么重物。”
  他这只手一辈子就抱过一件很重的东西,好不了了,就不用好,反正这只手以后都不能再抱她了,好了又有什么用?人的心中总有一块是伤痕累累的,是无法愈合的,这个是她留给他的,而且,顺顺,你真的以为什么疤痕都没有吗?
  林顺却不管,她忽然说:“扬凡哥哥,我从前送给你的那片银杏树叶还在吗?去年寒流,那棵树没有扛过去,枯死了,你能不能把那片树叶还给我,我想再看看。”
  “树叶啊,搬家的时候好像弄丢了。”
  “喔,这样啊!”林顺又笑,笑得扬凡心狠狠的抽。
  下了车,她站在小区门口,扬凡也下车,她就站在那里看着他,久久的,却没有说话,就那样深深的看着他。扬凡有点局促,她的目光里有什么东西让他有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不复镇定,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却能让他心碎。
  她忽然笑了,说:“扬凡哥哥,你能不能再抱我一下?”说完仿佛害怕听见扬凡拒绝不等他开口她上前一把抱住扬凡的腰,头在他胸口深深的埋一下,头在他胸前埋一下,然后飞快的放开生怕自己舍不得放手似的,她对他说:“扬凡,再见!”没有叫他扬凡哥哥。
  在她放开他的那一瞬,他的身躯轻轻的震动了一下,他几乎克制不住去回抱她,如果她再慢一步抽手的话。
  再也不管其他的,所谓的禁忌所谓的道德所谓的挣扎,他只想要这个人的笑脸,这个人的幸福,只想要这个人,要狠狠的抱紧她告诉她,他从来没有爱过陈茜楠,告诉她看她难受的样子,他有多么痛,告诉她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把她推给别人,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他想告诉她,这么多年来他心里魂牵梦萦的,也只有她一个而已!
  他不想再一个人承担,不想看着她这么痛苦,同样不想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她想到心口刀搅般的疼,不想一个人面对漫漫长夜期待永远不会到来的光明……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心潮翻滚的看着她对他笑,她对他说再见。

  第十一章
  她的眼睛微肿着,红红的,小巧精致的下巴,笑起来唇边有两个梨涡,从前他老是觉得她笑起来那么美,可他从来想不到那么明朗动人的笑容有一天竟也会如此心碎,凄美得令人心酸。他手上的青筋跳动着,突突地,动了动终究没有抬起来,到底是没有抬起来。
  林顺还是站在那里看着他,看他笔挺熨帖的西装,白衬衫,他的领带,一丝不苟的头发;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让人怎么也想不起当初工友宿舍里那个阴郁青涩沉默隐忍的男孩,如今的他成熟,内敛,气度昭彰,可于她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人。
  他很喜欢穿白衬衫,还记得他高中时候林顺第一次看他穿白衬衫,他站在香樟树下,浓密的树荫里几丝阳光漏下来碎金一般洒落在他肩头,微微的风吹起他鬓边的碎发,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这画面里的他美得透明,那是他来接她放学。
  那时的他总是沉默的,对谁都一样,甚至她。可是只要是她提出来的要求,他总是会做到,虽然他从来不会在她胡搅蛮缠的时候应承她一句半句。不过林顺总还是担着心,她不安她想要一个承诺,明确的让她知道他答应了,让她不担心他会失言,不然哪天她真的害怕他……现在她担心的这一天终于变成现实,原来那么多的过往也挽救不了未来!
  又到了“夜未央”,她在大厅,慢摇吧的舞池叫做未央殿,那里人头攒动,这是第一次她一个人来。
  林顺喝的是龙舌兰,够烈,她想要一剑封喉的滋味。
  宋雨燕看她喝那么烈的龙舌兰,宋雨燕转头让小酒保去打电话。也不知道酒保是怎么打的电话,一会来的人居然是吴晓光,宋雨燕皱了眉头,让酒保把人引过去。
  林顺趴在吧台上,吴晓光扶她起来,她吃吃的笑赖在那里不肯动说:“吴晓光,我就是不站起来,你能怎么办?你敢抱我吗,你敢吗?”
  吴晓光手足无措,她笑得梨涡浅现,心里却是莫名的酸楚,她恶狠狠的对吴晓光说:“吴晓光你就是这样,我看不起你!”
  “你知不知道,贝贝她走了,连她都走了你还是这样。你明明心里喜欢我,可是你从不争取,你不敢追我,你连赖在我身边都是靠别人帮你,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你明明不喜欢贝贝对你那样,可你也不拒绝,你永远等在原地。有本事你就把心里想要的不想要的清清楚楚说出来啊,我告诉你,如果你一杯子这样那么你永远一事无成,永远得不到想要的,永远过不了开心的生活,而且我一辈子都不会接受你!”
  林顺恶毒的说完,踉踉跄跄的走出门,她是个直性子,很多话早就想说,今天贝贝走了,她借着酒劲终于爆发,也许有些迁怒,但是一口气说出来却是痛快无比。吴晓光看着林顺消失在门口,他担心她,不过林顺说得很对,吴晓光还是什么都不敢做,就连这样的深夜她孤身一个女子,他也不敢追上去。
  林顺跌跌冲冲没走出多远,迎头撞在一棵树上,于是扶着树干掏心掏肺的吐起来,宋雨燕派来的酒保伸手扶她,她绕开了。吐完一屁股坐在树下毫无预警的号啕大哭,小酒保一脸无奈的看着她,林顺看他局促的样子想起白天的杨凡,哭得更大声了,到最后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哭,她太需要这样一个大哭一场的机会了。
  林顺消失后吴晓光开始喝林顺点的那瓶酒。
  很小的时候吴晓光就是一个畏缩内向的孩子,5岁之前他的身份一直是私生子,不知道妈妈被多少人上门来指着鼻子骂过,也不知道多少人骂过他杂种,他从小就对人有一种天性的恐惧心理。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竟是吴万成,那样一个财大气粗的人,他认祖归宗进了豪门大户,可是心理上的阴影却没有消失,到现在为止他甚至还没叫过吴万成一句爸爸。他的内向,木讷,不善言辞,不善交际,自闭得更加严重。吴万成怕他受别的孩子欺负,给他配备了保镖,这样别的小朋友看他那架势更加没有人愿意跟他交往了。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过朋友,他厌恶父亲给他派的保镖,但是他不会反抗不会争取,他仿佛已经养成一个这样的习惯。
  跟贝贝在一起,哪怕只是打个麻将他都会有压力,但是他忍着不说。他喜欢林顺,人人都知道,但是他从来不主动追求。喜欢林顺也许是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一件事,吴晓光从小成绩就好,大学那年吴万成本来是给他申请了美国的学府,但是想他这样的性子放他一个人去始终不放心,吴万成咨询了心理医生。医生建议让吴晓光到普通的大学去深造,身边不要再派保镖,锻炼他的合群能力,毕竟他的将来只能靠自己经营。吴万成想了想,觉得过去十几年里的教育方式或许真的有错才造成了他这样的性格,于是便采纳了心理医生的建议。
  吴万成给晓光的学校捐资修建了好几栋教学楼,学校里对吴晓光更是照顾有加,吴晓光依旧不会主动与人交往,由于学校里特殊的照顾和他的家世人品,他这种内向在同学们眼中便成了一种孤高,不可亲近,同学们因此纷纷自动避开与他交往。吴晓光捡到贝贝的钱包递给她的时候贝贝说了句谢谢,他就红了脸,这只是他的本能反应,可没想到会招来贝贝的暗慕。林顺不是第一个主动跟吴晓光讲话的人,但是林顺一开口就让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注意到他,因此那一刻的林顺,便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底。他记得如此的牢,林顺那直爽的性格,那爽朗的笑声,唇边调皮的小梨涡,这是他生命里从来不曾拥有过的明快颜色。
  吴晓光一边喝酒,脑海里一边回荡着林顺的话语:“有本事你就把心里想要的不想要的清清楚楚说出来啊,我告诉你,如果你一辈子这样,那么你永远一事无成,永远得不到你心中想要的……”
  烈酒烧的他嗓子火辣辣的,呛得他想作呕,但是他还是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狠劲和固执把酒吞下去。
  杨凡这次从美国回来,再没有联系林顺,林顺却知道杨凡回美国的日期,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听谁说的。杨凡回美国的那天晚上,她早早的就睡了,迷迷糊糊刚睡着,门铃就响了,她睡眼惺忪爬起来去开门,这么晚了不知道是谁。打开门,赫然看见曾瑞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黄色的牛皮纸袋。
  林顺揉揉眼睛:“曾瑞?”
  曾瑞把纸袋塞进她怀里说:“杨凡今天晚上回美国,太晚了,只取出这么多钱,你先用着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完曾瑞又消失了。
  林顺愕然,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打开纸袋一看,厚厚的一沓不知道那是多少钱,她脑袋里转了一转,想起曾瑞方才说的那些话。纸袋厚厚的,她拿在手里,可是等待完全反应过来气得嘴唇都在哆嗦,这些钱是杨凡给她的,杨凡这是……还她的情债?他竟然用钱来还她?林顺把那个牛皮纸袋抓得死紧,半边指甲变成了紫白色,她马上换衣服到楼下搭车对司机说:“去‘瑞顺科技’。”说起来这个名气还真讽刺,曾瑞和杨凡的公司竟然用了她的名字。
  坐在车里,靠着椅背,林顺本就是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困意满满。她以前也很喜欢在车上睡觉,每次杨凡对她说:“不要大意。”她总是调皮的跟他唱反调:“我偏要大意,你总是循规蹈矩的一本正经,你累不累啊?”
  杨凡拿她无可奈何,林顺心里偷笑,如果她大意那么杨凡一定不会大意。不过这样一来倒养成了林顺在车上睡觉的习惯,可惜这一次她忘了,杨凡已不在她身边。
  睡到朦胧中有人在扒她的衣服,她头有点沉,勉强撑开眼睛便看见有一直油腻腻的肥掌在她身上乱摸,嘴巴在她的下巴脖子一顿乱亲,林顺只想作呕。她动了动,可手上怎么也使不上力,推不开那人,她终于意识到危机,背心出了一层冷汗,刚想张嘴叫喊,那司机一把捂住她的嘴威胁道:“想要活命就别叫。”
  那司机肥胖的身躯压的她动弹不得,只能带着哭腔哀告:“大哥,你行行好,放了我吧,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
  司机迟疑了一下,见她醒来多少有点忌惮,他压低声音说:“你车上的钱我已经拿到了,如果你怪怪的很快就完事,我绝对不伤害你。”
  林顺急得要命,她拼命回想起平时人家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可是她什么都想不起来,网上有人曾说万不得已一定要用套子,生命安全是第一位,可是对林顺来说如果真的发生了,她能想到的只有死。
  林顺看那人提起钱明显的犹豫了一下,林顺马上说:“大哥,如果你放过我,我去取钱给你,你要多少我都给你,马上去取,求你放过我。”
  “你少给我玩花样。”
  “不会,绝对不会,我怎么敢,不然你跟着我去,你看着我,我把我卡上的钱全部取给你。”
  那个司机怔了怔,好像在思索。司机本就是为了财,刚刚林顺睡着了,牛皮纸袋里的钱露了点角,司机大着胆子取摸了一把,居然摸出那么多粉红色的钞票,厚厚的几叠,这才动了歪心思。车里有其他兄弟留下来的迷香,他从来没用过,怕她中途醒来才拿了点给她闻。原本是打算把车开到荒郊野外抛下她的,可是拿了钱,把她抱出来,见她酡红的脸,酽酽的唇,玲珑的胸,才动了欲念,不过钱还是最主要的。
  他这一思索林顺却仿佛看见一线生机:“大哥,好不好,我取钱给你,你马上放了我,从此我们再不相干,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敢玩花样。不然你带我到最近的提款机,我把卡和密码都给你,你自己取,好不好?”
  “那……我放了你以后你也不准报警!”司机也是一时动了邪念,虽听他的兄弟说多了这样的事,可亲身经历毕竟还是第一次,胆量和经验都不足,自己也是犹豫不定的。
  林顺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说:“不会,我不会,我恨不得马上给你钱,只要你放过我,我不敢玩花样的。”
  再次坐进车里,林顺面色惨白,也不知道司机将车子开到了哪个农村,黑黢黢的夜里,路上连一部车子都没有碰到过,她思考着,卡里并没有钱,只要司机找到最近的自动提款机,那么她就再也没有谈判的筹码了,怎么办,她心急如焚,心跳得那么快紧张得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又不敢表丝毫露,只有握紧的手,指甲都扣进肉里,却也不知道疼,脑袋里千回百转。她告诉自己要镇定,一定要镇定。
  终于司机把车子开进了一个小镇,马路两旁开始霓虹闪烁,她全身都是冷汗。远远的她看到了广告灯箱上的那个“24小时营业”,林顺却忽然镇定下来,想横竖今天不过一死,也无所谓了。
  司机打开车门,迷香的威力已经过去,她强自冷静镇定,司机跟在她身后监视着她。她连呼吸都轻轻的,极力忍住不乱,一步一步却在盘算着。
  到了提款机前,在司机伸手来接信用卡的时候她忽然发难,把小手提包狠狠的往那男人脸上一砸,拔腿就跑。那司机冷不防被推倒在地,爬起来首先顾的居然还是那张卡,等他起来追的时候,林顺已经跑过一段距离。

  第十二章
  跑得有点急,林顺脚下一崴,高跟鞋断了,她干脆把两只鞋脱掉扔了赶紧跑,这时候她什么都顾不上了。小镇的路灯昏昏暗暗的,照得她影子老长,后面司机追得很紧。
  她眼见无法,急中生智,离开大马路往越黑的胡同里走,只捡最黑最暗处走,脚下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忽然一阵锥心刺痛,却也不敢停下来查看只顾着拼命跑拼命跑,脚下是机械的重复,仿佛生命里的路都被她走完了才发现背后是黑沉沉的天,万籁俱寂只有她自己的呼吸,那司机已经不见踪影。但她还是害怕,找了个桥,蹑手蹑脚的跑进桥眼里蹲着,等着天空上最黑暗的一段时间过去。
  第二天凌晨有清洁工出来打扫,店铺次第开门,直到看见很多人出来晨练她才从桥洞里爬出来。林顺头发凌乱,衣裳不整,手机早被那司机抢了,她走到一个便利店门口可怜兮兮的对老板娘说:“能不能借我打个电话,我昨天晚上被抢劫了,现在身上没有钱,等我朋……”看她满身狼藉的样子老板娘早就猜出了八九分,她还没说完那老板娘就说:“打吧!”
  她想了想,还是没有打给曾瑞,她不想让杨凡知道,直接播了程敬南的手机。可是却等了很久很久,打了好几个电话,程敬南不接。
  林顺听着电话里冰冷机械的回复,不知为何眼泪就上来了,泣不成声。
  她就在店里,没有再打电话,这时候才发现脚心又红又肿,中间隐约还能看见嵌在里头的一片碎玻璃,一碰钻心的痛,直痛得眼泪汪汪倒吸气,身上也是臭烘烘的。很多年后她再次经过那个小镇去看了那桥,才发现桥底下堆的都是成山的垃圾,可是那个晚上她竟然没有发现有多难受,可能是太害怕了吧。
  老板娘看她这个样子劝她说:“小姐,桥头那里有家诊所,我看你还是先去把脚上的玻璃处理一下吧。”
  她向她点点头说:“谢谢你!”说着扶了墙壁,往桥头走,对面确实有家诊所。
  程敬南就那样看着手机明明灭灭几个轮回,忽然却又没了声响,他披了衣服准备去上班,走到半路却还是变了道,往家里来,急转弯,轮胎和马路发出巨大而尖锐的摩擦声。他找出手机,打了来电显示上的那个号码。
  听完老板娘的话,程敬南几乎是呼啸着来的,看到诊所里坐着的林顺,他脸色铁青。
  林顺垂着睫毛,眼睛看见地下一个阴影好似被什么笼罩,她一抬头就看见了门口的程敬南。
  “那么晚谁让你出来的?”程敬南看着她狼狈凌乱的样子,不顾她惨烈的境遇,先发制人。
  她乍然看见程敬南,眼眶一酸:“昨天……”
  程敬南却又粗暴的打断:“行了!上车。”说着他转身走出去。
  林顺站起来,昨天带着嵌了玻璃的脚跑了一个晚上都不觉得痛,可是被医生夹出了碎玻璃包扎了,她才觉得痛,刚一站起来痛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直往地上瘫。
  程敬南铁吓得脸由青变白,一个箭步冲上去揽住她的腰,看见林顺眼里璀璨的泪光,这才注意她的脚。程敬南一声不响拦腰将她抱起,林顺乖乖的将头靠在他怀里,眼泪使劲的流。
  昨天那么凶险的境地,早晨在桥底这样凄惨的状况林顺都没有哭,这时候却忍也忍不住,眼泪纷纷扬扬,她一哭程敬南的心更乱。
  一路上他开着车没有看她一眼,也没有再说一个字。林顺委屈的抱着双臂靠在椅背上咬着牙,可是眼泪还是无声的流,她委屈,伤心,难过的不知道是这悲惨的境遇还是程敬南的冷漠。程敬南从来没有对她这么冷漠过,更何况现在的她是这样的害怕,她微微蜷起身子,整个人在絮絮的发抖。
  程敬南两道浓眉蹙起来,眼镜里闪烁着阴晴不定的光,他一般生气到极点的时候都能保持脸上的平静,这次却保持不住了,而且都不知道他自己在气什么,气她带给他莫名的恐惧,还是气自己。这个女孩怎么总有本事让他心乱,怎么总有本事把自己弄得那么凄惨,上次是拍广告得伤寒住了一个多月的院,这次又是……差点……差点她……他都不敢往下想,背上已经有一丝恐怖凉意袭上来,握方向盘的手便禁不住一颤抖,难道今天早晨他不接电话,他不临时改变主意,她就不再打他的电话了吗?
  可是她还在哭,她还敢哭,程敬南忽然踩了刹车,横过身来大手一捞,她的腰便紧紧的被他攥紧在怀里,他将她抱得那么牢,那么紧,仿佛要证明些什么,仿佛这样他就能驱走牢牢占据他心头的恐惧。她可怜兮兮的抬起头来,他便劈头盖脸的吻了下来。
  带着蛮横,带着霸道,那样用力的吸吮完全不复他平日里对她的耐心,体贴,温柔,只想将她捺进自己怀里,只想将她嵌入自己身体里,只想让自己证明她是真实安全呆在他的怀里,这一刻他是如此的贪婪,仿佛要将她吞下,一手遮天。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襟,便如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丝浮木般,直到这时她才敢真正相信已经逃脱了那场噩梦的逃跑,她被他牢牢的攥进怀里。
  也许他是将她弄痛了,她婴宁一声,他才如梦初醒放开她,倒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神情和话语,一路无话。林顺呆呆的,这个晚上太混乱了,她来不及再想,再然后晕晕沉沉睡过去。
  林顺在医院住了2天的院,除了脚上的伤其他的都还好,但是在第三天的时候还是迫不及待的出了院,曾瑞不明白她又被惹到哪儿了。
  今天程敬南来过,林顺赖着让他扶她到天台上去,说是天气预报说今天有流星雨。其实她自己也是不敢面对他,她总是会记起那一个吻,心就慌乱起来,她不知道如何面对只想这样借着机会云淡风清的过关。
  程敬南不作声,扶着她上了天台,她趴在栏杆上往下面看,俯瞰人世繁华,下面车流如织,人来人往。
  程敬南在她身后站立了很久,默默的注视着她,林顺虽然没有面对程敬南,但是脸颊发烧,更不好意思了,她转过身耍赖皮的问:“程敬南你在看什么?”
  程敬南的眼睛在那一刻忽然变得深不见底,他说:“林顺,我有话跟你说,那天……”
  终于说到那天,林顺脸红心跳,为了掩饰窘迫她马上接口:“我知道了,你不用再说了,那是个意外嘛。”真是太尴尬了,林顺顾左右而言他:“唉,不知道今天的流星雨几点来?”
  程敬南走过来,就在她身后,双手扳过她的肩膀将她转过身来,声音清清楚楚的响起:“林顺,那不是个误会,昨天。”林顺心猛地一跳,抬头望入他的眼里,程敬南继续说:“我很喜欢你,我没想过我还能喜欢人,所以说这样的话真的很不习惯。”
  林顺就呆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心里正惊涛骇浪,程敬南却又说:“那个吻,我很抱歉,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不能喜欢你。”
  林顺手死死地掐着栏杆,她的指甲仿佛要抠进栏杆里去,冰冷坚硬的铁栏杆,指甲要被掀翻了却不知道疼。
  她如何能预料这样一场对话,又如何能招架这样的场面,程敬南这样郑重的一番话,这么迫不及待的撇清关系,是害怕她跟沈倩一样对他纠缠不休吧。林顺被这一个“抱歉”刺伤了,但到底是年轻气盛,这个时候林顺尚不知道越是冷静理智才越能挽回尊严,她语气很冲:“不见面就不见面。”脸依旧是朝着楼下的车水马龙,脊背倔强的挺得很直。
  程敬南还在后面看着她,林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这沉默让她觉得尴尬难堪,她背对着他冷冷的说:“程敬南,不是不要再见面了吗,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她恨不得他马上消失。
  可程敬南终究是程敬南,他会为这个受伤的声音心疼,但是仍旧不失风度:“林顺,你要我扶你下去吗?”
  “不用,你一个人走吧,我还要看流星雨呢!”她强作镇定。
  程敬南讷讷的说:“那我先下去了,你别在这里呆太久,风大露重……”
  林顺已经无法忍耐:“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程敬南心里微微一陷,他为这个事情设想了很久,所以一直到第三天才来面对,没想到他却还会犹豫,可惜最终他还是掉头,闷声不响的走下楼去。到底是程敬南,他会有一时的冲动,会有短暂的迷失,但是他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该怎么做,他不能轻易易的被这个女孩受伤失控的声音绊住了脚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么讨厌那个早晨因她而产生的莫名恐惧,好像被人掐住脖子无法反抗,他把林顺归结为一时的冲动,和短暂的迷失,但是他有更重要的事要作。
  等程敬南消失后,林顺兀自还气得浑身发抖,她已经气到跟自己别扭起来,仿佛是气自己方才的反应,她不应该那么失控,她应该理智的转过身来,对他说:“谢谢你的喜欢,这是对我的赞美。”她不应该在听见他的话时有一丝期待和幻想,才让他说出后面的话,林顺对程敬南从来没有产生过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么为什么先转身的不是她?为什么只有她像个怨妇一样,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这清冷的天台?
  程敬南下去后,叫了护士上来,林顺看着护士走上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凶悍不善的拒绝了护士的扶助说:“不用你,我自己来。”
  赌着气下楼,没把握好力道,伤口裂开,痛得林顺直咬牙,但是她不准自己呼痛,硬是撑过去,一步步仿佛踏在刀山上。
  下去正好遇上曾瑞,便坚持要出院,曾瑞说:“你这伤口还没好,医生说……”他话没说完,就看见林顺怨恨的眼神,曾瑞不敢再说什么。

  第十三章
  其实林顺只是在跟程敬南生气,林顺从杨凡那里受了伤,感觉痛苦和被遗弃的时候是程敬南扶助了她。可是今天程敬南这样一番话她还真有点承受不了,就好像杨凡将她从山上扔下来,是程敬南把她接住,但是他带她走了一段,还是再一次的将她扔下去,这一次却更痛!
  无缘无故的可终究,林顺被伤了心。
  曾瑞忙着帮她去办出院手续,医生检查她伤口又裂开了,不仅不肯还把曾瑞教育了一顿,林顺看着曾瑞忙上忙下又有点后悔,她刚才其实并不是针对他。
  林顺只得又在医院观察了一天,她叮嘱曾瑞不要告诉杨凡,免得他担心内疚,杨凡却还是从美国回来了,她刚睡着,曾瑞也正打算离开,却看见风尘仆仆出现在走廊尽头的杨凡。
  杨凡见到曾瑞忙走过来,曾瑞却劈头盖脸的骂他:“杨凡,你简直疯了,我不是告诉你这边有我吗?案子的关键时刻 原告总工程师不到位,看来美国的那个案子也不用再砸功夫了……”曾瑞火气责难满满转成无奈,林顺出了这样大的事,杨凡哪里还管得上什么工程。
  不待他数落完,杨凡问:“她怎么样了?”
  “刚睡着,还好,脚心被玻璃扎了,打了破伤风,挂了几天生理盐水,第一天吃的饭全给吐出来了,估计是被吓的,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修养一阵就好了……那个司机也被抓起来了,整得够惨。”
  杨凡眸光一闪问:“程敬南?”
  “估计是他的手笔。”
  杨凡没再问,轻轻推开病房的门,蹑手蹑脚的走进去,没有开灯,他走到床边,看着林顺安详的睡颜,伫立良久,忽然走上前倾身下来帮林顺掳了掳鬓边的碎发,手背贴着她的脸摸索了一会才轻轻放开,退了出去。
  杨凡退出来也没走开,仰头靠在病房的门上,脸色苍白,眼睛里是一片迷茫,看起来憔悴又哀伤。
  曾推不忍,对他说:“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你也累了,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林顺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你别太担心。本来她是不让我告诉你的,她说如果你知道又该担心难过了,其实她并不怪你。”
  杨凡“哦”了一声,听见林顺的那句“不怪”,脸色愈加苍白了。
  杨凡从小就太过阴郁,曾瑞看他心里担着事比看他哭还难受。杨凡是林顺出事第二天搭飞机去美国,估计到美国一接到他的短信就又买了回程票。这两天他们公司发现硅谷一家跨国公司抄袭他们的程序,杨凡这次回国取证,估计美国那边也是今天开庭,这样中国人告外国侵权的案子最难胜诉,但是如果官司输了不仅得不到赔偿,他们已上马的工程也会被勒令取消。杨凡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公司那么大一摊子人等着他,可是事情牵扯到林顺,他就顾不得了。
  他无力的靠在门上,曾瑞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
  “不能告诉她,绝不能告诉她,我妈就是害怕我告诉她还逼我发誓。但是我怎么会告诉她呢,我已经毁了她一个幸福,不能再毁她的家庭。”
  第二天曾瑞送林顺出院,杨凡就在医院的角落目送林顺一瘸一拐的走出去。
  林顺出院后得知吴晓光去了纽约,林顺苦笑,一群人到头来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人,贝贝走了,杨凡走了,吴晓光都走了。她的爱情,她的友情,她对生命的追求,她的勇敢仿佛一夕之间都倒塌了。她向来是勇敢的,坚定的,就象坚信杨凡一定会从美国回来,他们一定会走到春光灿烂,可惜她付出这么多后,得到的除了失去,什么也没有。
  那么她是哪里错了呢?
  杂志社做古镇的专题,她自动请缨,背着包行走在桂林阳朔,湖南凤凰,云南丽江。在每一条古朴繁华的街道眺望路口,喧嚣熙攘的人群,人间烟火,朦朦胧胧,她越显得单薄。
  在桂林阳朔大家工作完后相约一起去泡西街的酒吧,林顺一个人在傍晚时分单独骑车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隔着很远就能望见西街的路口熙熙攘攘溢满了人群,她小心翼翼的开着车,突然前面一伙男女嬉闹起来,一个女人突地窜到她的车前,她心一慌就倒下来,车子哐当作响她的小腿一阵火辣辣的,估计是蹭破了皮。还没来得及站起来,面前的那个女人就气势汹汹的对她发难。
  “你这是怎么骑车的?人在这儿走你没看见吗?你眼瞎了?”
  “我……”林顺想辩解,奈何对方人数太多,一个个齐刷刷的围过来,她眼花缭乱。其实这条路离繁华的西街还是很远的,刚才一直都是人烟稀少,更何况这么晚了人就更少,而且刚才明显是那个女人自己冲过来吓了林顺,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焦急的检查自己身上的衣服裤子提包,没有一点擦伤碰伤,反而是林顺自己受了伤。
  对方人多势众,且气焰嚣张,林顺从小就没吃过苦哪里应付得了这阵仗,她结结巴巴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可以陪你们去医院。”
  她想得单纯,既然跟这些人有理说不清,到了医院验伤之后自然就能说个清楚明白了。可惜对方不买账,一个劲的不依不饶,没完没了。所幸的是当地的几位老者见这伙人仗势欺人大有勒索之嫌才出面调停。大家眼明心亮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小姑娘只怕是吃了暗亏,那伙人见形势不利,再唠叨了几句装做不情不愿吃了大亏自认晦气走掉了。
  一个老爷爷帮她把车子扶起交到她手里,忽然摸摸她的头发说:“小姑娘,下次可得当心点啊!”
  她的眼睛忽然就红了。
  回到旅馆,又是一个大阵仗,朱妹为首,好似专门逮她似的指着她的鼻子骂:“林顺,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出门,不带个手机也不跟我们大家说一声,你到底是想干嘛?你想让我们都担心死吗?为了找你,我们今天晚上到现在还没吃饭,你……”
  她没有一句分辨,等大家数落完她才道歉:“对不起,我让大家担心了,以后不会了。”
  朱妹看她微红的眼眶也没再说什么,吆三喝四的准备去吃啤酒与,螺丝酿……林顺默默的跟着大家去吃饭。
  到底是李姐老道,林顺今天的反常让她不放心,睡觉前悄悄的去了林顺房间。林顺正在摆弄相机,李姐走进来说:“顺顺,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出去玩,明天可就启程去下一站了。”
  林顺抬头对李姐笑了笑说:“我在这整理一些照片呢,下午出去也没弄,李姐你跟他们一块去吧。”
  “唉,我就不去了,老了。”说着李姐在她床边坐下来,拉过她的手语重心长:“顺顺,今天下午朱妹也是担心你出问题,话说得有点重,你可别太在意,大家都知道你方向感不好容易迷路。”
  “呵呵,我没在意呢,今天下午是我不对,让大家担心了,李姐对不起。”
  “傻丫头,说什么呢,没事就好,我听旅馆老板娘说你撞人拉,你没事吧?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告诉李姐,那些人没有欺负你吧?”
  “没事了,真的,我以后会注意,李姐谢谢你。”她对李姐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她是真的没事了,想通一些事。每个人都只能对自己负责,做过什么,承担后果而已,但是她以后会注意。
  忙完这期古镇旅游的案子又是接近年关,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年了。
  快过年,杂志社的人都回家了,留下的几个心也都散了,林顺家不在N市却是留到最晚的一个。顺妈打电话来催她回家过年:“你们单位怎么回事大家都不用过春节吗?”
  她笑嘻嘻的回:“妈,我这么努力工作你不表扬表扬我?”
  顺妈没好气:“努力工作也没有象你这样的,这都快过节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我就回。”
  “贝贝呢,这个春节她过来不?”顺妈并不知道林顺和贝贝之间发生的事情。
  “她啊,也许以后都不会来了。”
  回到家,林顺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分别买了礼物,见到大院里的叔伯阿姨们也都礼貌问候,不似从前那般咋咋乎乎,飞扬跳脱。经过杨凡以前住的工友宿舍她有时也会停一停,想起以前在这个花坛前杨凡曾陪她一起捉过虫子,她就笑一笑,看春晚的时候想起贝贝,不知道她现在和谁在一起过年?
  不过再想起这些她只是轻轻的一笑,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过去了,她以后可就是一个人了。
  林顺的乖巧看在顺妈眼里,刊载大院里阿姨叔伯的眼里却有点走样,大家都是从小把她宠到大的,谁看了她都心疼。杨凡和林顺的事也算众人皆知,顺顺从小就和那个清洁工有出息的儿子亲后,谁晓得那人在美国开了公司,另外找了女朋友,这个×大是再也不回来了。
  有意无意间,当林顺在家的时候这些大院里的人总是不停的往她家领人,同事的子侄,×大新来的年轻教授,各种各样,其间不乏家世显赫书香门第的青年才俊,甚至年轻有为不下扬凡的人也很多。
  林顺怎不知他们的心意,换做以前她肯定要狠狠的嘲笑老妈,拒绝这种事,但是现在的她很听话,长辈们都是为她好。他们殷勤她也无可挑剔的应对,出去见面吃饭逛古迹泡吧聊天见朋友,只是不似从前她总是叽叽喳喳迫不及待的告诉扬凡这里有谁谁谁,发生了什么什么什么,她一应只是淡淡的沉默,淡淡的微笑,点头,恰到好处。
  只是偶尔有一天一个人送她回家,忽然在楼下要吻她,她惊慌失措,又不知道怎样避开,情急之下一把将那人推撞在墙,那人头顶一个包站起来深深的看她一眼,怒不可遏。
  那人是大院里卢院士战友的孙子,名副其实的高干子弟,在外头无法无天惯了。过年随同爷爷从北京回老家祭祖,本来许鸣对这类的相亲宴是极其排斥的,但为了应付过关,那天不清不愿的还是来了。
  见到林顺,漂亮是漂亮,但是温婉乖巧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总是淡淡的点头微笑根本就是不他感冒的类型,他索然无味,随便说了几句,没想到爷爷却十分满意。后来又逼着他约她,她倒也肯出来,不管他带她去哪儿,说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侧头微笑,听是听了但是有没有往心里去就不得而知,但是那样子偏偏就惹火了他,送她回家这一路都有东西挠着他的心。
  她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家,下次再见,语气神态礼貌分寸得恰到好处。
  他看他轻轻展颜,嘴角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他的心就躁了起来,可没想到平时文文弱弱的她居然还能把他推到地上去。
  林顺看着他火气很大的样子,看着他怒气冲冲的走掉,她靠在墙壁上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虚脱。
  面前的这个人怒火冲天的走掉,难道这样也是她错了,可是凭什么?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样,想吻就吻,想抱就抱,不用负责任?
  林颐在顶楼盖了个小屋子专门养鸽子,林顺小时候专门喜欢到那里吓鸽子,吓得鸽子满天惊慌失措的飞,林颐最头疼她。
  长大了不恶作剧了,但是也从来未见过主动上来收拾鸽子屋,林颐看着林顺弯腰从笼子里找鸽蛋 。
  “顺顺,要是还有几只你掏不到就算了,让它呆在那儿吧。”鸽笼里太腥了,林颐担心她被熏着。
  “那可不行,要是留下了明天就会有母鸽子来孵。老爸,以前我总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让母鸽子孵蛋,现在我明白了,妈妈工作忙,你也忙,如果孵出小鸽子了照顾不到,对这小生命来说是不尊重的,老爸我猜得对吧!”
  “对,对。”林颐机械的应承。
  林顺又露出她那顽皮的笑,笑着来邀功:“老爸,你是不是觉得我乖了很多,懂事了吧,嘿嘿!”
  “对,乖……”林颐望着林顺猫着腰弓着背,欲言又止,终究是什么都说不出口。
  林顺弄完那几个鸽子蛋,站起来,林颐轻轻抚摸她的头帮她顺了顺鬓边的发丝说:“顺顺,爸爸对不起你!”
  林顺抿嘴一笑,也轻轻抱住老爸,在林颐耳边说:“老爸,是我对不起你们,我知道我太不懂事了,我知道我又让你们担心了,妈妈她上次跟姑妈在电话里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其实我没什么事,我只是怕你们担心我而已。老爸,我想回N市!”
  林顺说要回N市,全家人几乎都松一口气,或者家人早就在等她对他们的安排发出反抗,随便她说什么都行,只要不再这样逆来顺受。从前林顺最反感这种变相的相亲,可一段日子以来她顺从得让所有人害怕,顺妈说什么是什么做什么,人家说什么她都是抬头微笑应对,可越是这样家人越是小心翼翼她的动向,没有一个人敢在她面前提到杨凡。
  林顺也明显察觉到,可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她明明在微笑,可人家说她笑得牵强,虚幻,她接受他们安排的相亲,家里人理解为逆来顺受,性情大变。她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让家人放心,直到那天被许鸣强吻,她才蓦然惊醒,原来她一直在逃避自己,不敢面对自己。
  她早就知道也接受了杨凡去了美国再也不会回来,而真正令她受伤想要逃避的是程敬南。因为程敬南吻了她要说抱歉,因为程敬南一席话她伤了自尊,因为程敬南的不再出现她无所适从。

  第十四章
  顺妈开车送林顺去机场,临走林顺返过身来抱着妈妈在她耳边说:“老妈,我走了!”
  林顺能感觉到老妈对她的不舍和不放心,上次她在天台发现老爸鬓边的头发已经开始泛白,原来爸妈真的老了,人年纪一大最不舍得的便是儿女。她是他们的独生女。
  顺妈拍拍她的背说:“到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
  林顺红了眼眶,怕老妈看见她马上放开老妈掉头就走,她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当着老妈的面哭起来。
  林顺回到N市杂志社给她分了一套公寓,朱妹帮她来搬的家。
  虽是春节期间,可杂志社的劳动力都来了,大家看见她那面熏黑的墙壁都笑起来打趣:“林顺,你该不会是在家里弄烧烤吧?”
  林顺闻言看向那面墙壁,那是去年被热水器引起火灾烧黑的墙壁,当时她和贝贝事情一茬接一茬,这墙一直都没装修,烟熏火燎的在那儿,连那爆掉的电视机都一直摆在那里,她笑笑说:“哪能啊!”
  现在林顺连笑容都是这样淡淡的,从前她进报社跟朱妹关系打得火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两人性格相近,所谓惺惺相惜。可现在主编都夸赞她得了大奖后,人越发沉静,宠辱不惊啊!她亦是笑笑。
  搬到杂志社的公寓里,她马上买了台电视机放在家里,每天下班之后在外面吃过饭就把电视机开着。就算她在客房她也把电视机开着,她不是害怕鬼怪,她只是害怕没有电视机的房间里她轻微的响动,都会引起巨大回响的那种惊心。
  所幸春假还是过去了,恢复上班,采访,出差。每天很平淡,没有再见曾瑞,也没有再去夜未央,那一伙人就如一个梦随着扬凡远去。
  她出差回来,迎面碰上从办公大楼出来的朱妹老妈,她到朱妹家去过几次甚得老人家的欢心,最近频繁出入杂志社是在逼朱妹去相亲。
  她礼貌的问候:“阿姨,您怎么来了?”
  “唉,还不是为了那死丫头片子,顺顺啊,你跟朱妹这么要好平时帮我多劝劝她,有好的也叫你男朋友给她介绍几个,死丫头这么大了又不结婚又不恋爱的。”朱妹虽叫朱妹,但是实际上年龄27岁了比林顺大上老大一截,她这样也算高龄了,可就是一直不恋爱,把朱妹老妈给急死了。
  “阿姨,我没有男朋友,不过我会帮您劝劝她的。”
  “哎唷,你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我听说你们对面楼里那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小伙子一表人才,大家不都说那不是在追你吗,一天一束玫瑰的,我还当你有男朋友了呢,怎么眼光就这么高?”朱妹老妈这一向来办公室来得勤,连这样的八卦都被她弄得一清二楚。
  林顺再艰难的笑,这事一直困扰着她,她只能避过不谈说:“哪有,阿姨上面正等着我的片子呢,我先上去了。”
  “喔,那你先忙去吧,阿姨家里煲着汤呢,你看你那脸色平时不注意身体了吧,晚上记得跟朱妹到阿姨家喝汤啊。”
  “嗯,好的,谢谢阿姨。”
  就是这样,朱妹27了,换过几分工作,阅历,学识,朋友,生活,她都有,可是她就是不谈恋爱,不结婚。有时候她也会抱着林顺说:“我都快被我妈逼疯了。”
  林顺就说:“那你就找一个人谈恋爱呗,你老这样漂着,虽然朋友成群,可是我怎么就觉得你那么孤单,看你这样我也难受。”
  朱妹总是不回答。
  直到某天,朱妹喝五吆六的浩浩荡荡一群人去喝酒,喝高了一个电话打到林顺这里,是林顺打车把她接回来。朱妹倒也不吵不闹不吐,只是忽然看清楚了林顺,一把抱住她就哭起来。哭到伤心处,她喃喃低语:“顺顺,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这样漂着,我已经27岁了,我也渴望真爱,可我更怕一将就就错过了一辈子,但是我真的很累了,对我妈,对我自己。我都好怕什么时候自己就坚持不下去了。小的时候多好啊,总是幻想将来要怎样怎样,仿佛将来一定是攻无不克,要熠熠发光的,就象小时候以为将来自己长大了可以怎样怎样,实际上真的长大了才发现你根本不会怎样,终于知道原来生活就是这样平凡而忙碌。杂志社的前辈都是这样,干几年,等到年龄适当的时候也许恋爱,也许相亲,结婚,或者离开或者继续呆在杂志社,一辈子就这样,四平八稳波澜不惊也未见得她们怎样叫苦连天。可是顺顺,我总是不甘心,这一生都到这地步了,我都不知道能不能等回来那个人,可是我总是不甘心。”
  “你知道我为什么老逼着你跟许鸣在一起吗?许鸣对你是真上心,不然他干嘛放着家里好好的生活,放着大少爷左拥右抱的生活不过,到对面做了广告经理,天天借故到我们办公室来,他对你的心瞎子都能看出来。他那样的家世背景人品相貌,要什么样的女孩儿没有,非要在你这棵树上吊死?顺顺啊,我是生怕你这一犹豫就错过了,象我一样,错过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有些事你以为只是小事,但是蹉跎着,我一晃眼就27了,我当时跟他分开也好像没有什么大事,但是也许这以后就是一辈子的事了。我妈给我安排相亲的对象竟然连2婚的都来了,每况愈下,明年我就28了,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坚守不住,听从家里的安排,找个门当户对我妈顺眼的也许就把婚结了。因为不管怎样我要对我生命中的人负责,我要对自己负责。”
  直到这时林顺才知道朱妹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不知道缘何两人分开了,朱妹说不知不觉居然就分开了这么多年,她不知不觉也等了这么多年,可惜那个人始终杳无音讯,不知身在何方。她不愿意将就,但是也不知道是否还能坚持下去。
  没心没肺的朱妹,花痴的朱妹,大大咧咧的朱妹,心底居然藏着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柔软心事,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段酸涩的过往只是她们都在拼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累。
  也许朱妹恰恰是用她的赖皮脱线来遮掩她这不为人知的一面,也许她是想这样日子过得更轻松一点就不会等得那么难受。
  是啊,小的时候总是幻想将来会怎样怎样,但是将来她能怎样呢?也许生活真的便如杂志社前辈们一样平淡,那是她从来没有想象过的四平八稳的生活,就象她以前也从来没有想象过没有扬凡的将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她不也过来了吗?甚至她的生命里还多了一个程敬南,不过这也代表不了什么。
  朱妹和林顺是杂志社里唯一没有交男朋友的女孩儿,朱妹还好点有一段情史让她坚持,但是林顺这样楚楚风致的女孩为什么眉梢眼底总是涌动着水一般的忧伤,为什么总是拒绝许经理的邀约,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为什么变得沉默寡言?以前经常听到人说:“顺顺,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怎么会没男朋友呢,你长得这么漂亮,脾气也好,怎么会总是一个人呢?”后来有了许鸣,话就变成了这样:“顺顺,许鸣不错,家世背景人品相貌对你的心意,都无可挑剔,你为什么……”
  许鸣借故到她们办公室来,来了视线往往就若有若无的往她位置上瞟……不知道他怎么就到她们对面广告公司当了经理,而且当时许鸣对林顺不也是不屑一顾么,居然为了那个拒绝的吻追到办公室来了。林顺无奈苦笑!
  有次李姐小心翼翼的试探问:“顺顺,该不是那天送你上班的那个人吧,那天你喝醉了在夜总会门口我也见到过一次?”
  “不是,李姐,你别瞎猜!”
  虽然林顺当日否认了李姐的说法,但是从李姐的那一番话之后林顺从此就和那个送她上班的神秘英俊男人联系起来,几乎是尽人皆知。
  对于此类事情,林顺不能解释,也解释不了。
  这样的神情到了李姐眼里就成了落落寡欢,不过她确实落落寡欢,李姐叹口气,那个男人她见过两次便深深记住,程敬南嘛,第一次见到没看清,第二次见到的时候她还失了态,她做梦都想不到来接林顺的人会是程敬南,不过这样生来就是伤女人心的男人怎么就让林顺给遇上了呢?而且当她们办公室里朱妹一天三遍的念叨程总的时候林顺仿佛并不知情,那么还是不要让她知情的好吧,这个女孩太过单纯了。
  这以后杂志社的同仁们仿佛对林顺特别关照起来,不是拉她爬山就是下海的,白天晚上的不放过她,当然,次次不落许鸣。
  大家仿佛被许鸣灌了迷魂汤,不过大家玩得都还开心,她便也不好扫兴。
  下午采访中庭,可李姐在这关键时刻出了车祸,进了医院,恰好杂志社的人上午都出去了,这样采访任务就落到了她和朱妹身上,这个专访杂志社很重视,当初李姐和朱妹两人是下了大工夫,从‘中庭’的工地到高层,做足了功课,今天是最后一天,采访他们的总裁,那个通天的神秘总裁。朱妹还特意拉上杂志社另一个摄影师许小风做帮手。

  第十五章
  中庭的会客室内,一个扎着两支辫子的女孩手拿一支签字笔,环顾这大手笔的装修咂舌惊叹:“啧啧,真是豪华又气派啊!”朱妹又恢复她的常态。
  另外一个女孩垂着头,眉头微微蹙起在看手里的一个文件,别到脑后的头发几缕散落下来遮住视线,她挽了挽,那缕头发又掉下来,她说:“朱妹,哎,我们还是快点准备一下吧,这程总也差不多要来了,别到时候手忙脚乱给人印象就不好。”
  朱妹摸了摸辫子说:“准备什么啊,我早就准备好了,上一年度里中庭抢走万成的案子;他们承建的世界级的国家××大剧院听说也要完工了;在这个房子难卖的年代,他们的楼盘从一万一平米涨到两万多,天,真不知道这个程总有钱成什么样儿了。这样的人如果我没有亲眼见过,简直要怀疑其存在的真实合理性!”朱妹一个一个板着手指数来,越说越激动。
  林顺心微微一动差点要问:“比起你的那位呢?”但到底忍住了,提到那个神秘人物朱妹往往就会变色,她低下头,忽然仿佛记起什么似的,又抬头迷惑的问:“噢对了,朱妹,你不是说‘中庭’从来不接受采访吗,这次怎么会接受我们的采访呢,方便还提供得那么彻底,我记得当时他们好像在办公室说你们连在工地都有经理专程陪着吧?”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我记得第一次我偷拍照片‘程总’也没有特别为难我,但是第二天总编就让我把照片全部交出来,据说是中庭的公关部干的好事,嘿,说不定他们程总觉得对不起我才故意给我们这次机会的。”
  许小风正从门外走进来说:“朱妹,你又瞎说了吧,我听说是他们一个董事授意的,可不关你朱妹什么事!”
  朱妹正要接茬,林顺合上手里的文件这时她手机响起来,林顺接起,原来是李姐。
  “李姐,你没事儿了吧?”林顺劈头就问。
  “没什么大事,林顺你们现在准备得怎么样,这个案子可不能马虎啊,你们几个要是应付不来,我还是过来看看算了。”
  “哎,别别别,李姐你好好呆在医院养伤,什么也别担心,这里有我们三个呢。”林顺说着一旁的朱妹马上凑过来插话:“李姐,您就放心吧,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李姐这才稍微放下心,鼓励她们说:“嗯,那好吧,加油啊!”
  办公室内,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透过屏幕看着这一幕,头微微仰起按了按眉心吩咐道:“你去告诉谢萌,让她们走。”
  旁边的胡疏领命开门而去,走到门口忽然他身后又响起一句:“让公关部那边的人准备一下,她们手里有多少资料都收回来,这个采访作废。”
  他的手在门把上停了半分钟才说:“这是白董事的意思……”
  说到白董事那男人忽然发了火,狠狠踢了一脚旁边的一把椅子,那椅子无声的滑了老远,砰的撞上一边的墙壁。
  胡疏跟了程敬南这么多年早就摸透了他的脾气,不能提白董,他无声的走出去,把门带上。
  胡疏吩咐谢萌去打发他们,朱妹听了谢萌的话简直要气炸了。
  许小风倒是开劝,这种事他见多了,他从前在C市一家工作无缘无故的说他得罪了什么人单位就把他给开了,这年头什么都讲一个势。
  朱妹说:“岂有此理,我们采访从你们各个部门收集资料,浪费了这么多时间精力,又是写稿又是分析数据又是拍片,我们容易吗?你们说一句不接受采访就真的不采访了,要真不愿意当初你们就可以明讲啊,你们这算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我们李主编都被累病了?”朱妹的情绪很激动,林顺知道这个案子她们下了多少心血。
  谢萌一个劲的低声下气:“对不起,我们程总交代过,耽误你们的时间都会有赔偿的……”
  “赔偿……”朱妹冷哼一声正发飙,一直没有开口的林顺却说话了:“谢小姐,我想知道你们程总为什么不接受采访了,你能带我去见见你们程总吗?也许我能说服他。”
  谢萌为难的说:“这个,林小姐,对不起!”
  朱妹却一把拉过林顺的手说:“不要理她,我带你去见她们程总。”说着拨开面前的谢萌,怒气冲冲的杀出去。
  朱妹先前就到程敬南办公室来过,这次采访也做了一些功课,中庭的办公大楼她可谓如入无人之境。这毛躁的女子,拖着林顺的手直往前冲,谢萌在后面哪里追得上。
  朱妹从前在这里碰了不少的钉子,也算受尽了闲气,又在气头上“砰”地一声响,办公室的大门就让她给踹开了。林顺不防朱妹生这么大的气,被她拉得跌跌撞撞,头脑不清楚。
  程敬南负着手站在落地窗前,这声响把他思维拉回来,他一回头便对上了林顺惊愕万分抬起来的眸子。林顺不由失声道:“是你?”
  她瞪大了眼睛再看一眼程敬南不死心的回头向朱妹求证:“他就是你说的那个‘程总’?”
  朱妹见到了程敬南却又不敢造次,呆呆的立在那,不知道说什么,林顺问她,她就懵懂的点头说是。
  程敬南微微一笑,镇定自若,他深深的看着林顺说:“林顺,我们又见面了。”
  许久不见,他看起来非常不错,浅褐色的衬衫,暗纹领带,头发一丝不苟,剑眉星目,器宇轩昂,英俊明朗,气度不凡,只是这个程敬南却多了一种她从前一直没注意到的气势,她以前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原来他就是那个程总,让她们杂志社一天三遍念叨的程总。
  林顺的视线落到办公桌上的屏幕,显示器上面正是刚才她方才呆过的会客室,画面上许小风还忙着在整理摄影器材。原来刚才她们在会客室里,他早就一览无余。
  这样的人,居然曾在游乐场为她抱一只巨大的玩偶,在大门口站成一个傻瓜,她是应该荣幸还是应该拒绝相信?
  不过,这又怎样?
  林顺低头抿着唇轻轻一笑,到底不是当日天台上的那个小女孩,再抬头她便已能冷静坦然,至少她懂得掩饰,她笑得优雅淡定表情无懈可击:“程总,您好!”
  采访的任务完成得很漂亮,林顺临危不乱,和朱妹搭配得堪称完美。
  采访结束,她们在中庭的39层咖啡厅里喝完咖啡说:“程总,谢谢您的配合!”
  程敬南说:“林顺,要不要我送你。”
  “谢谢您程总,不过不用了,我们打车回去很方便的。”林顺再一次礼貌的道谢。
  程敬南正待要说,朱妹的手机响起来,朱妹站起身到落地窗户前去接电话,她的声音还是清清楚楚的传了过来。
  “许鸣啊,我知道了,知道了,马上就回来,你放心我不会把你的宝贝女朋友小顺顺拐跑的……我们在中庭总部,你要来接我们啊,嗯,那好吧,要不要顺顺听电话,喔,好那待会见!”
  这边程敬南看着低头搅拌咖啡的林顺,问:“你有男朋友了?”
  林顺缓缓点头,虽然许鸣并不是她男朋友,朱妹不了解情况跟许鸣也是开惯了玩笑这样胡说,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点了头。
  朱妹收线走过来,林顺跟着也站起来直视程敬南的眼睛说:“程总,谢谢你的配合,那我们先走了,再见。”
  “好,下次再见。”程敬南看着林顺穿着灰色职业套装步调优雅的离开,他喝一口咖啡,苦得惊人。
  朱妹和林顺坐电梯下去,在马路口她不断的问:“顺顺,看起来你和程总很熟嘛!早知道应该早点让你出面,那这个采访就……”
  本来这个采访任务就是主编安排给林顺的,但是李姐特意让林顺错开了,没想到最后阴差阳错还是让林顺去了中庭。
  林顺不答她的话反轻责道:“朱妹,谁说我是许鸣的女朋友?”
  朱妹嘻嘻笑:“这不都是大家开玩笑的嘛。你快跟我说说你和程总的关系,你怎么认识他的?看不出来你真人不露相啊。”
  “我也不知道怎么认识的,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大记得了。”
  “什么喔,连这你也能忘记,亏李姐还说你现在越来越老练沉着处事滴水不漏……”朱妹抱怨着,明显的不肯相信,林顺说:“你看,许鸣的车来了。”
  许鸣的车很快滑过来,哧溜停在林顺面前,程敬南透过39层的落地大玻璃窗户看下去,林顺正好钻进那台车里,连回头都没有一个。车子绝尘而去。
  那咖啡丝丝缕缕的苦味仿佛蔓延到程敬南的心里,苦不可挡,他在美国养成了喝黑咖啡的习惯怎么还会觉得这滋味难以忍受,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错。
  隔了几天林顺又接到电话,居然是程敬南,林顺看了一眼,没接,过了一会手机又响起来,她接了。
  “程总,您好,有什么事吗?”林顺的语气非常公事化。
  “上次你们的采访稿写好了吗?”
  “喔,我帮你问下,请稍等。”林顺拿着电话去找朱妹,采访稿是朱妹那里整理负着,不一会儿她说:“写好了。”
  “能麻烦你带过来给我看一下吗?我想先看一下。”
  这个是规矩,很多大企业家被采访过有时候都会要求要看一下采访稿,不过这个事本来并不是林顺负着,她只是个摄影师,她静了一会。
  “你不方便吗,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喔,不会,这样吧,下午我让人送到你们公司……”她话还未说完就让程敬南打断:“你,下午很忙吗,不然我过去找你。”
  林顺皱了眉头,忽然深吸一口气,干脆果断的说:“不用了,还是我来找你吧。”
  挂了电话,程敬南深深的陷进椅子里,心里莫名的不舒服起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再和她见面,更加没有想过要怎么跟她解释他的身份。一年不见,她变了不少,学会了穿职业套装,学会了职业的彬彬有礼,虽然不知道她的生疏礼貌里到底有几分是伪装,有几分是强撑,但如果不是欲盖弥彰为什么这份陌生显得这么刻意?然而这分欲盖弥彰还是让他心里不是滋味。
  如果没有那个采访意外的见面,难道他真的从此不再见她?如果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采访者摄影师,为什么他会在监控器里看见她,会不敢见她?可现在见了又停不下来。
  才知道原来他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事。
  程敬南的办公室,他坐在办公椅上读稿子,偶尔抬头便看见,林顺在他对面,面前摆着谢萌送进来的咖啡,她在低头发短信,咖啡轻雾淡袅的热气升腾着,掠过她的鼻尖,她漆黑的睫毛如一把小扇子一样垂下来,仿佛带着水汽,湿漉漉的,柔美的脸庞小巧的下巴,他在心里勾勒她的面庞,以前这张脸更圆润一点也更生动一点。
  林顺发完一条短信抬头,碰上程敬南若有所思的眸子,正看着她收起手机,她脸微微一红,想起以前她给他发的那些短信,甚至连黄段子都有。
  她当然不知道程敬南在想什么,定了定神,疑惑的问:“程总,这份稿子有问题吗?您哪里不满意我回头让他们改。”
  程敬南放下手里的稿子却说了一句全然不相干的话:“你以前叫我程敬南的。”
  “程总,对不起,以前我并不知道您的真实身份,冒犯了。稿子您看完了吗,如果……”
  “稿子写得很好,照片也很传神,都没问题。”
  “喔,那就好,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我就先回去了。”说着她站起来准备收拾东西。
  手刚碰到程敬南面前的那叠稿子,他的手便覆上来林顺仿佛触电一样赶紧把手缩回来,程敬南盯着她:“你刚才答应跟我一起吃饭的,现在连陪我吃饭都不肯了吗?我对你隐瞒我的身份,你是不是很生气?”
  林顺偏头看向窗外:“没有!”没有笑,声音里没有紧张慌乱,很坦然,但偏偏说出的都是让程敬南生气的话。她总是一口一个“程总”一口一个“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不知深浅的小女孩居然学会了这样滴水不漏的应付一个人。他想起当日在天台上那失控受伤的声音,那苍白的脸空灵虚无的眼睛……
  果然又是一句:“程总……”
  程敬南把文稿递给她说:“好了,那我让胡疏送你回去吧。”
  林顺低着头接过,没有推辞 “程总,那我先走了,再见。”
  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听见:“你和你的那个男朋友感情好吗?”
  她没有转身:“嗯,他对我很好。”许鸣对她确实很好。
  “他是做什么的?”
  “做广告的。”
  他“奥”了一声,没了声音,话题无以为继。
  “程总,那我先走了!”
  “好。”
  胡疏做个手势:“林小姐,你先请。”
  她颔首笑说:“谢谢!”
  胡疏的声音她很熟悉,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有一天她打程敬南的电话就是这个声音回答并帮她转接的,那时候她叫程敬南程总,没有料到是真的。
  不知道她这样对程敬南是不是她太矫情。
  他还记得“你从前都是叫我程敬南的。”
  她说:“那是以前。”
  她承认当日她很失态,很没风度,然而当时她完全是顺着自己性子来,二十年的养尊处优,让她在那一刻里难堪羞愧,终于变成了焦躁恼怒,心里象藏着一只抓狂的豹子,关在密闭的空间找不到发泄的对象想要发疯。但是再怎样狼狈也已经过去。
  从前再多的宠溺纵容亲近,她也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商界名流成功人士。从前到底是太年轻,她居然从未想过要探究他就让他离得她那么近,她拉着絮絮叨叨分享了一次又一次她最青涩的心事最隐秘的痛的人居然是这样一个人,想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如此看来,这样的人除了叫他 “程总”之外,林顺是真的想不到叫他什么会更好!
  她是真的学乖了,混媒体的人且不说从杂志社看到的人世百态单就内部的勾心斗角就够她学了,更何况她还前有扬凡的教训,连青梅竹马那么多年的一个人都能忽然之间变了脸。也许对程敬南来说,一席话让一个女孩子辗转难眠只是寻常不过的事,上一年度里他的赫赫佳绩,他人人称颂,原来终究是她小看了他,那么她为什么还要愚蠢到暴露那最柔软的地方让人家来糟蹋?
  她拥有过太多宠爱与瞩目,长得漂亮的女孩傲气一点骄纵一点任性一点那几乎是与生俱来的特质,谁能责怪她们,漂亮是造物主对她们偏爱的证明,但是再漂亮的女孩子也会成长。
  她并不怪程敬南,他是什么人,她又是什么人,能看清自己的位置就好。
  他做什么说什么,她在他心里是何等的位置,她不再不自量力去揣度,她只要清楚自己的位置力量,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好。当然淡淡的失落遗憾是有的,毕竟曾经他们离得那么近。
  但是到了楼下上车的时候才忽然惊觉自己的笔记本竟然忘记拿了,她对胡疏说:“胡先生,对不起,我的笔记本落在了上面,请你等我一下。”
  “好的。”
  林顺懊恼得直拍头,不知道懊恼她又变成这样粗心大意没轻没重,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忘记在他的办公室,还是懊恼这样的乌龙事又发生在他面前。她真的不想。
  程敬南办公室的门还没有关,依旧是林顺走的时候那样门微微敞开,林顺站在门口巴西木的盆摘后。
  窗帘没有拉,透过落地玻璃窗,外面泄下一束明亮的光线打在程敬南身上,他正陷坐在椅子里,一只手扶着额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她笔记本上的IBM的商标字样。紧锁着眉头,眼神深邃,飞薄嘴唇紧紧的抿着,下颌的线条显得格外的刚毅,脸上竟是一片茫然。那种林顺从来没有见过的茫然,象个迷路的孩子一般,以前就算林顺很鄙视的嘲笑他无业游民的时候,心里也知道他定是不一般的人物,这一刻她竟然觉得他是这么柔弱,她的心忽然涌上一股热流,酸酸的,好没来由的一阵心软。
  她轻轻一咳道:“程总!”
  林顺在程敬南办公室里接到的短信,是导演约她去一个广告酒会,她不想去,你来我往的发了很多条,但终究还是拗不过导演,从上次的广告合作他们好长时间没联系了林顺都搞不懂导演怎么这么执著。
  过去的一年里林顺有时候甚至觉得一辈子也许都再见不到程敬南,谁知,她却在今天之内又见到了程敬南,她想不到一年到头碰不到影子的一个人,却会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

  第十六章
  这个酒会是年初广告界第一个盛会,林顺进门就让许鸣给拦住了,林顺见他笑得邪气便知导演那“非得你去”的短信的由来,她也没好气的笑笑。恰好这个酒会她也没有什么相识的人,随着许鸣一路招呼过去,几乎他每个“叔叔”身边都挽着一个小明星,当然每个“叔叔”都笑得尴尬,这中间的猫腻林顺心如明镜。
  但是忽然林顺不动了,她把许鸣拽到一边。
  “林顺,你咋啦?干嘛啊?见鬼了?”
  她确实见鬼了。
  林顺刚进办公室的时候嘴巴甜,笑容美,偶尔犯点小错误就脸红吐舌头,那时大家也不十分跟她较劲,后来渐渐的经验多起来,处事更讨人喜欢,几乎整个办公室里的人都对她很好。但是她就有一个上司,副总,很少来下面视察,有时间来的话一定要拿林顺的说事。刚进办公室林顺和朱妹确实常出漏子,但是后来渐渐的林顺不再犯错,可这位后妈脾气的副总总是要逮着她进去训一顿,办公室里的人都称他鸡蛋里挑骨头,想要体现自己领导能力也不是这样体现的啊。
  后来混熟了,才发现这个副总其实只是从农村来的一个小人物,因为娶了副总的女儿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因此办公室里跟他阳奉阴违的人多了。那时候虽然对这老总的态度着恼,但是林顺还是对这位老总很尊敬的。因为副总看起来十分的恋家,有一次林顺还发现他给女儿和老婆一人手工制作了一张贺卡,那时就是请教林顺该怎么画画。林顺出来,办公室的人就对她变了脸,她不名所以。
  后来还是李姐悄悄的告诉她,要对这个副总远一点,被他叫进办公室里的人基本有两种后果,第一种就是走人,第二种就是升职后走人。那时候林顺还有点天真的跟李姐争论,她说:“我堂堂正正教他画画怎么了,而且你们别把人看低了,副总出身低又怎么样,凤凰男又怎样,英雄莫问出处。”
  后来林顺才真正体会到“被叫进办公室”里两种后果的人。第一种就是在办公室里就闹起来的,当然后果是走人,第二种就是象林顺一样安然无恙走出来的,走出来马上升职加薪,当然副总夫人的脚步也就不远了。她不由得感激李姐当时的提点,虽然那时她对李姐的论断不苟同,但是幸好潜意识里还是听从了李姐的劝告,而且林顺跟那些生疏懵懂的青涩职场新鲜人不同,跟那些新来的急功近利的人更不同,所以她很荣幸的避免了这两种后果,当然这件事也是给她上了重重的一课。
  林顺远远的看见她的上司挽着一个小明星走出来,这才把许鸣拉开,免得迎头碰上了尴尬。
  还好那老总似乎也不愿意久留,匆匆间整个会场便不见了那老总的人影,林顺心里有数,恐怕是他也看见了她。
  跟许鸣一帮朋友喝酒也挺快乐的,都是一帮高干子弟,讲究的就是吃喝玩乐,划拳拼酒的时候让林顺想起曾瑞。真的很久不见那帮人了。
  程敬南老远就见林顺在人堆里笑,好似被人灌酒,她笑着摇头推辞表示不行了,她旁边的那个男人一把接过她的杯子。她又笑着挡开,那架势是不肯让他喝,但是脸上连拒绝的时候都是带着一种淡淡的笑容,仿佛带着一点疏离和距离,当然也有一种淡定,仿佛什么都是胸有成竹。一年不见,她真的变化很多,从前的她是任性的娇憨的同样也是生机勃勃的,那次在夜未央见到她那样大一杯酒她赌气就喝下去了。
  从前那个青涩倔强的小女孩,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居然能这么坦然自若的面对他叫他“程总。”
  林顺也觉得愕然,才分开多久?
  许鸣一脸敌意,警觉的在她耳边低语:“你怎么认识他的?”
  林顺没理会许鸣,她大大方方介绍:“中庭的程总,我们上次采访的对象。”
  这样的介绍词,程敬南礼貌的笑,握手的时候却明显的能感觉到许鸣的力道,当然他也不甘示弱。
  林顺随之微笑的跟程敬南旁边的女郎打招呼::“黄小姐,你的项链真漂亮!”
  “谢谢,其实是敬南选的。”黄岩侧首对程敬南看一眼,笑容甜蜜。
  这女人正是这个酒会的宠儿,广告界的新星,上一年度的话题女王,黄岩。林顺曾经负责过黄岩的杂志封面照,因此也算小小的认识。其实半年前给黄岩拍片的时候林顺记得更清楚,当日在夜未央就是她指着电视上的白敏嘉惊呼,才多久不见,她竟已红遍大江南北,看来程敬南真是大手笔。
  “是吗?程总眼光很独到。”林顺对程敬南说,她笑容可掬。
  林顺去洗手间的时候在走廊里遇见了程敬南,他应该在等黄岩吧,她含笑对他点头。这条路却不知道为何修得格外的狭小,程敬南让出一条窄窄的过道,林顺面对着他背几乎是贴着墙壁想要通过。那一刻就如同电影中的慢放镜头一样,程敬南居高临下看她走过他的身边,低头凝视她突显的鼻子,不安闪动的睫毛,微红的脸颊,林顺微低着头,也察觉到这特殊的空间环境给他们造成了多么大一个尴尬,她于是加快了脚步。
  程敬南只想起某一天,她喝醉了,穿着黑色无肩带低胸裙子,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倒在她身上,她黑葡萄一般的眸子看着他熠熠生辉,她的身体柔软得不可思议,他一惊觉就跳起来将她八爪章鱼一样的手拉开,也不管她东倒西歪的坐在车里,他到另一边去发动车子。现在才知道原来当时的紧张只是为了掩饰他的迷乱,只是他忘记了在女人面前紧张迷乱他还是第一次,他是真的忘记还是故意忽略了?
  一年不见她甜美一如往昔,但是有些事已经不同了。
  最后他看着她镇定自若的离去,挽着许鸣的臂弯居然还特意寻过来对他笑着道别。程敬南站在那里,怔怔的出神,她对他几乎笑了一天,黄岩碰了碰他的手臂:“那小女孩不是你在夜未央遇见的那个吗?”黄岩是少数了解他知道他计划的一个人,也是唯一他让她留在身边的人,这个女人凭着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程敬南是不无欣赏的。
  他唇角微微一动,转身便去喝酒。
  黄岩如影随形:“我以为你只喝红酒的?”
  “我也以为我只喝红酒,原来……”
  “原来你也有认真的时候。”
  他不说话。
  一年里他布置了很多事,慢慢的接近他的目标,不动声色的收购万成的股票,暗地里抢掉他们的客户,事无巨细,吴万成已经连续出入几次医院了,连吴晓光都被从美国召回,他已经很成功,相信再用不久他就能达到他的目的。
  一年里他交过许多女朋友,电影明星,广告明星,一个个数过去都是名媛淑女,成熟美艳又知进退又温柔体贴。
  可是每每站在中庭最高的办公大楼的落地窗户前,俯瞰下去,不管身边怎样依红偎翠,妙语解人,他只感觉到风吹的寂寞和寒冷,可他偏偏不记得将温暖失落在哪里了。
  他不去找林顺,甚至下意识的避开有她的场合,那个采访如果不出意外他本是不会和她照面的,他怕见面了难以应付林顺的惊讶和疑问,应付女人他拿手,但已经很累,可是叫他想不到的竟然是只有他一个人惴惴不安,而她,竟是如此的镇定,几乎都是笑着面对他。
  黄岩早就约他赴会,他一直没答应,可熬不住却又来了,身边的女人成熟体贴,美艳如花,都不及远去的某人来的牵动他的心。
  对女人他有谋略有手段,他长袖善舞,玩世不恭。初见她,因了吴晓光他也是意识不良。
  他知道吴晓光不是他的对手,吴晓光木讷,软弱,退缩,与他根本就不具可比性,但是他对吴晓光就是有一种无可药救的敌意,他都拿自己这种嫉妒毫无办法,深恶痛绝但他又无法抑制。
  也许最初他接近林顺就是潜意识里源于这种毫无根据的嫉妒,虽然吴晓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很清醒。但他就是很清醒的看着自己,慢慢地,恍若不觉地对林顺他打消一切歹意。
  是的,很清醒却又恍若未觉的沦陷,他讨厌青涩懵懂的女孩,这个青翠又青涩的女孩,不懂事,不成熟,温室中的花朵,经常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旁边的人也跟着担足了心,这样的女孩根本与他的世界搭不上边界。可偏偏就是她。
  他从来没有为任何女人抱过玩偶,也从不曾收下过任何一个女孩的玩具挂饰;更加没有无任何私心的为一个女人解决问题听她倾诉,在那个摄影棚里他清晰的心痛,在那个清晨他深深的恐惧都只为了这个女孩。他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那么心酸痛楚过。
  那个清晨,他终于惊醒,就是这个女孩给他带来了那样一种恐惧,那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他必须把它拔掉,他受不了这种挫败无力被人掐住脖子无法反抗的感觉。
  当然他也不能白白的让这个女孩在他心里占据一块,他在天台说了那些话,他怎会不知自己的杀伤力,他本就不是良善之辈,更何况对这个在他心里搅起如此巨澜的一个女人,他离开后不能让她轻易的忘记他。
  他以为他能处理,原来他也有自信过高的时候。他一点不知,不见这个女孩并不能解决一切。有些东西一点一滴的入侵悄然无声但是等你意识到的时候却已经盘根错节与你血脉相连,怎么拔得掉?不然平白无故的你怎么会为一个陌生人心酸痛楚莫名恐惧?
  每年的今天程敬南心情都是跌入谷底的,但是今年似乎特别一点,没有去墓地他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谢萌都不怎么敢接近他办公室,她怎么见过这样的程敬南,几乎有点惶惑,胡疏无法只得联系了黄岩,但她正好出外景,正一筹莫展却接到林顺的电话。
  “胡先生,你好,麻烦你帮我转接一下程总,我是××杂志社的林顺。”
  林顺是想过之后才拨的程敬南办公室的电话,并没有拨他的私人手机。虽然那个号码她一年不打仍旧烂熟于胸。
  “林小姐,对不起,程总现在不方便接电话。”胡疏为难的说。
  这种官腔林顺见多了,想起那信封里两万块钱,她的语气更加公事化,当然也更加恭谨礼貌:“那你们程总什么时候有空,我有重要事情,想见他一面。”

  第十七章
  胡疏拿着手机瞥一眼程敬南,说:“这样吧,林小姐你在哪里我现在过去接你。”
  林顺有点莫名胡疏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说:“好,那我在××杂志社大厦等你。”
  程敬南喝得烂醉,眼睛都是血红的。
  林顺远远的在门口就闻见程敬南一身酒气,她皱了皱眉看一眼胡疏,这样,她怎么和他谈那钱的事情?
  程敬南也瞧见出现在大门口的林顺,站起来正欲走出来却踢倒墙角一个盆摘,人越发站立不稳,下意识的林顺忙上前一把扶助他:“程总,小心!”程敬南顺势却将她扑到在墙上,暧昧的姿势,他深深的酒气让林顺微微不适,她手忙脚乱的推开。
  程敬南却抬头疑惑的看着她,象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林顺,你还说你没生气?”
  “我没有生气,程总……”林顺急急的解释,她从没见程敬南醉过,从前林顺很能惹事,程敬南总是帮她挡酒,那帮人又岂是对付着就过去的,但是程敬南喝得再多林顺也没见他醉过,基本上他总是带着高深莫测的神情,笑到最后的一个人。所以面前的这个人虽然眼睛里冒出血丝,虽然满身的酒气,但是听他口齿仍然清晰可辩,她当他没醉,到底也是乱了阵脚,无暇顾及其余,就想将她预先准备的一番话说出来,却只开了个头。
  一句“程总”让程敬南稍微清醒过来,眯起眼睛,他的将手臂越过她的肩,撑住她身后的墙壁,低头牢牢攫住她的眼睛,他通红的眼睛里有厚重的阴霾,恼怒的打断她:“林顺,你是不是非得一口一个程总的叫我?”
  这个姿势,带着禁锢的意味,他的呼吸离得这么近,气息危险,她有微微的惊慌,林顺垂下眼帘撇过头不看他:“程总……”话还未落音,她的下巴就叫程敬南扣住扣牢,继而扶正她的脸,吻扑面而来。
  林顺照例是无法逃脱的,程敬南带着他强大的占有欲猛地含住她的嘴唇不放开,她微微的窒息,刚想开口程敬南灵巧的舌头便趁虚而入将她的舌叶也席卷过来,轻轻的咀嚼,纠缠,带给她轻微的痛楚,包围住她让她无路可逃,强迫她适应他的气息,他的侵入。
  直到她也瘫软在他怀里,心跳如擂,气喘吁吁。
  他也气喘吁吁,这时候却说话了:“林顺,我喜欢你,你要多少钱才肯跟我?”
  电光火石间,林顺想到那个黄色信封和里面那两万块钱,原来这就是它的出处?不知哪来的力气,她突然猛地推开面前的人,却忘记补上那个巴掌,就这样掩面走掉!
  一路跑,一路流泪,她以为她已经能够面对,她以为她已经有了足够的教训,至少她以为将心里柔软的地方藏起来就不会受伤,谁知竟还会流泪,谁知面对他她还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她用左手捂着嘴,眼泪肆无忌惮,电梯刚好停在面前,黄岩在里面惊讶的看着这梨花带雨的一幕,转过头更远处是被推得倒退两步的程敬南,怔怔地望着她的方向,一脸的茫然,黄岩心下了然。
  朱妹瞪大了眼睛看着方才的好戏,她本是想陪林顺一起过来调查事情也好给她做个凭证,谁知竟碰上这样一场生猛火爆的戏码,加上前程往事搅和在一起,她心里慢慢的明白过来,原来这个程总和林顺真的!那两万块钱……她不敢细想。
  回到杂志社,朱妹亦步亦趋跟着林顺,趁着她上洗手间整理着装的时候她在办公时发出警报,离她近的许小风问了声为什么,她大概的把事情说了,林顺很快又从洗手间出来,于是大家都噤声。
  这个时候许鸣却进来了,穿着剪裁合体的新西装,手捧一大束红色玫瑰,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正左顾右盼同大家打招呼,这人也是个自来熟。
  于是就发生了文里最开先的一幕,程敬南结结实实吃了林顺一个耳光。
  程敬南酒醒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想起昨天晚上他喝醉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从浴室的镜子里看见脸上清晰的一个掌印,红的。
  程敬南,呆愣了片刻,他没有处理,摸一下热辣辣的痛,他皱了眉头。
  胡疏来电话,试探着问:“程总,你今天还去上班吗?”
  “当然去。”
  然而办公室里谢萌躲闪的目光,胡疏尴尬的神色,他还是也猜出一二,不过他从来不习惯在这些人面前袒露自己,他给黄岩打电话,他记得以往的这个日子里胡疏向来都是给他找来黄岩,从前在美国的时候就是这样,他问黄岩:“我昨天晚上怎么了?”
  “你昨天晚上企图非礼人家,登徒子遭到了报应。”黄岩简洁的回答。
  程敬南这边没有回应,他很知道在什么时候沉默,黄岩等了片刻还是坦白:“你昨天晚上喝醉了。”
  “我,喝醉了?”他蹙起眉头,他怎么会喝醉?
  “对,喝醉了。”
  “巴掌是你给的?”他问。
  很多年前黄岩就说过,程敬南欠她一个耳光。程敬南也认了,也许这些年来让黄岩在他身边离得他这么近,破了他的先例,他也是心存愧疚的吧。
  “不是我,是林顺。”黄岩虽然很不想提起这个名字,但是她还是说出来。
  他在办公室里想了一天也没有想起来到底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他涵养很好,自制力一流,酒量也很好,几乎从来不喝醉,喝醉之后他也不相信自己能醉到哪里去。程敬南面对镜子左看右看,想不起来是什么让林顺对他下这么大的狠手,而且他不相信这是现在的林顺能干出来的事。
  黄岩在电话里冷笑一声,将电话挂断。
  “程敬南,你了解你自己吗,你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吗?”
  黄岩见过程敬南最冷酷的一面,那就是当她以为他也爱上她的时候,他却隔得远远的,生生的看着她哀哀痛哭,看她挣扎仿佛在看一场表演,仿佛他就是看电视的人,人人都知道剧情的发展,只有她这个剧中人还不知情,傻傻地将剧情继续下去。如果可以,她当然宁愿自己还是那个对着他哀哀痛哭的乞爱的人,而不要象现在这样,可是她也深深明白,如果她不将自己送到这样的高度,那么他又怎会允许她同他比肩?
  永远只有利益,永远只有利用,永远只有目标,永远只有算计,永远清醒过人、满腹城府、处变不惊的程敬南,想不到也会有喝醉的一天,想不到也会有这样想爱不敢爱的一天吧。
  也许只有在醉成那样的时候,也许只有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他才敢面对自己,那个女人,他是想要得到的。但是清醒的时候永远是郎心如铁的程敬南,这个女人需要你同等的付出,这样你该怎么去得到?哪管你多么的有钱?有城府?有算计?
  黄岩挂断电话时,心里是十分解恨的。
  她曾经听人说过,一个男人最致命的时刻,便是他说不爱你的时候,最毒,这个男人不止一次的提醒过她,但是她偏偏无法戒毒,就算这样不胜寒的高处她也愿意陪着他呆。高处不胜寒,同样的也是孤家寡人,她有今天的地位但是她也付出了同等的代价,她不顾一切,只是因为不愿意败给他,然而更要命的是,她只是为了跟上他的脚步。就算不能站在他身边,她也希望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看着他才好。
  尽管程敬南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她,黄岩也愿意陪在他的身边,愿意自己能够被他利用,每年的这个日子她都记得清楚,胡疏会打电话给她,其实她压根就没出外景。黄岩并不是下贱,只是她爱他,爱上了戒不掉,眼睁睁的看着程敬南为了别的女人喝酒,失态,挣扎,变得不再是自己。媒体上是这样形容她的成功——这样一个人不达目的永不罢休的女人,上帝该怎样拒绝她的成功?可是唯独这件事,她永远成功不了。
  就这样过了很久,程敬南下意识的不去注意林顺的一切消息。
  他约了几个领导去度假村泡温泉,很多事他精心布置,不能允许在这个风口浪尖处有失误,当然也是约了黄岩。
  下山的时候,胡疏开着车在后面跟着他,黄岩坐的是他的车,副驾驶的位置。
  “敬南,你看什么呢?下坡小心路况,前面那可都是领导。”
  程敬南冷笑一声。
  这个坡,他想起林顺以前在这里被人拦劫,今天来的都是大领导因此一路下坡都被交警清了路,没有再看见那几个‘拦路虎’。
  忽然想起什么,他自后座拿出一个信封递给黄岩。
  黄岩迟疑了一瞬间,还是苦笑一声接下来。
  “那几个领导在敬酒的时候还跟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意思就是就算曹邦死了,一切还照旧,当然只要懂规矩就好。”
  程敬南把黄岩送回家,经过一家报刊亭的时候停了车,胡疏从后面那辆车走下来问,他说:“去买张报纸。”他想知道曹邦到底是怎么死的,虽然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死一万遍都够了,但是遽然死亡让他原来的计划都打乱,给他添了许多麻烦,而且死得也太突然了,据说是被情妇谋杀在云南大理的别墅里。
  胡疏去买报纸,程敬南也走下车来,在胡疏身边翻着一沓杂志。
  “老板,请问××杂志都卖光了吗?”他刚问完,视线很快就被另外一本杂志给吸引过去了,那是一本小杂志,印刷和装订都有些潦草,但是偏偏封面上是他的照片,林顺给他照的照片,上次林顺不是说她们杂志打算用作封面,怎么会让这家小报纸捷足先登。
  他随意的翻了翻,那篇他看过的报道竟也刊登在上面,配的图,无一不是林顺送来给他过目的。反而老板给他找来林顺杂志社的那本,上面竟没有他的专访,上次她们不是说好要在这期刊登的,到底出了什么事?
  “胡疏,你帮我去查一查这家杂志社,还有这篇报道专访,顺便接触一下××杂志社。”胡疏看他皱起来的眉头便了然,他一般不皱眉,除非是碰上什么棘手的事,看来也只是关心则乱。这个林顺——
  “你好,麻烦你帮我转接摄影部的林顺。”林顺的电话被他打了好多次都不通,他心里忽然又有一种担心涌上来,那种感觉竟跟林顺那个遇险的早晨一样,搅得他心神不宁,忐忑不安,只得打到杂志社来。
  “先生,对不起,林顺她已经辞职不在我们杂志社。”
  “辞职,什么时候的事?”他开始紧张。
  “上个月底。”
  他的语气竟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过的急切:“她为什么辞职,现在又去了哪里?”
  “先生,对不起,我是新来的也不大清楚这些事。”新来的摄影师也是大学刚毕业,在办公室里兢兢业业,但是不知道为何,大家看她的目光总是怪怪的,仿佛她侵占原本不该属于她的东西似的。慢慢的她开始了解,仿佛和她的前任摄影师有关,她也不方便探究,只能更加勤奋,倍加努力。
  得不到想要的答案,结束通话,程敬南再拨林顺的电话,一遍一遍的总是接不上,没有信号,她到底去了哪里?这个女孩又让他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又让他这样担忧害怕,他忽然狠狠的把电话摔到地上。
  “程总,你……”谢萌听到声音担心发生了什么事,从秘书室急急忙忙赶过来,连门都没来得及敲,看见这一幕,目瞪口呆的僵在门口。
  程敬南却管也不管她的神色,拿了车钥匙连外套都没来的及拿,对她交代:“我先出去一下,文件你就放我桌上吧。”说完径直绕过她,走出去。
  开着车在街上兜了一圈又一圈,从游乐场,到夜未央的门口,她常去的咖啡馆,甚至她从前住过的地方,到处都是人声喧嚣,却唯独没有林顺的影子。这些地方都是她来过的,都是他陪她来过的,想到这里他才惊悟,他这样满大街的乱转竟只是为了搜索她的身影。这样大海捞针的蠢事竟然是他在做的。
  天已经全部黑了,他不得不开车回到自己的公寓,没有进去,而是一个人静静的呆在车里,一根接一根不停的抽烟。
  忽然他又把车开回中庭大厦,门卫拿钥匙来给他开门:“程总,这个时候您怎么来了?”
  “来找点东西。”
  记得跟林顺一起来采访他的那个扎着两支辫子的女孩曾经给过他一张名片,这个女孩看起来好像跟林顺关系很是要好。
  他在办公室里翻箱倒柜。
  “程总,您有什么重要东西吗?”门卫一路跟着他上来,疑惑的问,从来没见程总这样忙乱过。
  “嗯,一个重要的东西,你先下去吧,等我走的时候叫你。”
  他从一叠厚厚的文件里翻出朱妹的名片,毫不犹豫给朱妹打了电话过去。
  时候不早,朱妹正在酒吧跟人一块儿喝酒。
  看了来电显示的号码,不认识,她接了,声音却软绵绵的却有点夹缠不清:“喂,你好,哪位?”
  “你好,我是程敬南。”
  “程敬南是哪位?”朱妹笑嘻嘻,说完之后猛的领悟到,她心里打个突“程……敬南?程总?!”
  看了来电显示的号码,不认识,她接了,声音却软绵绵的却有点夹缠不清:“喂,你好,哪位?”
  “你好,我是程敬南。”
  “程敬南是哪位?”朱妹笑嘻嘻,说完之后猛的领悟到,她心里打个突“程……敬南?程总?!”
  程敬南把朱妹从酒吧里找出来,两人在一家咖啡馆坐着,朱妹把林顺的事说了说。
  程敬南有点怒不可遏,声音不觉就高起来:“所以那两万块钱她认了?”
  “我也不知道,那天你在办公室里问她要多少钱才肯跟你,她回来就跟李主编坦白了。”朱妹显得有点无辜。
  “你们杂志社也不调查,就这样接受了她的辞呈?”他眼神凌厉,不觉声音就高起来。
  朱妹宛若一个犯错的孩子挨训,声音低低的,头也沉着,被他的气势所摄:“不是没有调查,只是……只是我们的图片和报道向来都是直接对总编负责,互相独立,那天只有你说要看,她从总编那里调用了稿子和图片,她还说……她还说……她还承认了稿子和图片曾经有一段时间离开过她的视线,所以……所以……”
  她还记得那天她到总编办公室去,在门外听见的一席话,本来听见那么多“头儿”的声音,她是应该自动回避的,但是偏偏让她听见林顺的声音,她就躲在一边不觉听下去。
  一众领导的声音,有人坚持要彻查,有人坚持相信林顺,当然免不了有落进下石之人。
  最后副总几乎和李姐以及其他主编杠上了,副总一劲儿的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
  闹哄哄的,这才听见林顺不卑不亢的声音从中间传来:“各位领导对不起,但是这件事我并不知情,那两万块钱我更加不知道来源,可我确实私人调用过图片和稿件,如果有什么纰漏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嫌疑,这是很正常的,我可以接受调查,如果确实是从我这里泄露出去的,我可以引咎辞职。”
  这个声音说完之后,办公室就静下来。
  接着门轻轻一响,朱妹闪身避开。
  李姐追出来,拉着林顺的手说:“顺顺,你怎么就那么笨,这事可大可小,你以为你辞职了就能表明你的清白,人家只会认为是你是畏罪潜逃认为你心虚,你在杂志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还不了解你吗,你怎么还是这样冲动。更何况你是一万两万就能打发的人吗?这事大家也不好说,偏偏……”
  林顺深深委屈,她略微埋着头:“李姐,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被这样质疑,这么多领导当着她的面争吵,她还是下不来台,虽然她也明白副总针对她更多的是公报私仇。
  “你不是说那个图片和稿子你只给程总看过吗,而且当时你也只是把笔记本遗忘在他办公室里了,你可以去问问他,程敬南你从前不就是认识吗?你去问问看,咱先把那钱的问题解决……”
  林顺听见李姐的话猛地抬起眸,满含深意的看一眼,原来一些事情早就不是秘密,她默然。这份沉默却让李姐感觉到林顺异常的敏感,她也不好说什么,想朱妹平时虽然大大咧咧但是好在很多事经她胡搅蛮缠之后也大多能这样过去,更加之朱妹与林顺关系好,因此她悄悄告诉朱妹让她陪林顺去中庭。

  第十八章
  中庭的办公室内,程敬南的神情她看不太清楚,但是他当时那清冷的声音她还是听得分外清楚。当然撇过朱妹和林顺亲厚的关系不谈,单单就事论事,那两万块钱也不能随便扣在林顺头上,可惜一些不明不白的事卡着,副总猥琐的得意,林顺的直性子,都让这件事走到死角。
  这个时候程敬南才知道原来他从报刊亭理买到的那本杂志上关于他的报道早就已经是铺天盖地,遍地开花,中庭公关部以为他默认了林顺的采访便也不甚较真,加上他这一个月里特意的忽略,哪里还能得知这样一番变故,真是……
  “那她现在呢,去哪儿了,她的那个男朋友呢?”程敬南紧锁的眉头,急切又带点责备的语气让朱妹着了慌,酒意是早就消散了大半,她嗫嚅着说:“许鸣回北京了,她……”当时许鸣正被林顺的一个“分手”电话搞的心情不好,朱妹去找他可谓是撞枪口上了。
  “她怎么样了?”他虽一脸冷峻,声音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担忧。
  “她……她……她,我也不知道。”朱妹被程敬南的神情吓到了,仿佛她不回答出他的问题,她是多么罪孽深重似的,但是她也确实不知道,她又何尝不担心。
  “你不知道?”程敬南冷峻的脸,恼怒的神色,那是生气到极点了,即算是对待他公司下属他也从未如此失常过,难怪朱妹被他吓得话都说不连贯。
  朱妹只记得当时她出外了,回来就发现林顺办公桌上那盆要死不活的仙人掌不见了,文件书之类的也不翼而飞,暗房里林顺的东西更是消失得一干二净,她电话也打不通,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急之下她都忘记了平时都是许鸣从她这里套林顺的踪迹,她居然还愚蠢的跑去找许鸣,谁知许鸣臭着一张脸,把她郁闷得要命,自然是得不到答案的。但是林顺绝不会这样,自从桂林阳塑那件事之后,她但凡是要出去都一定会留个口信,更何况这样的连手机都打不通,可是她是完全没有办法了。
  林顺去过朱妹家里,朱妹从前不甚注意,到现在方知她竟然对林顺的家庭一无所知,因此对林顺莫名其妙的失踪她也全然没有头绪,这一个月来,焦躁的朱妹由最初的担心变为委屈狂躁然后现在又变成担忧,可惜林顺在哪儿她也无从得知。
  李姐宽慰她:“顺顺不会有事的,放心吧,她要是做什么事一定是心里有数,别太担忧了。”
  她也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了,没想到一个月后这个程总倒又找上门来,把她从酒吧里挖出来还这样咄咄逼人。
  朱妹先是被程敬南那失常的语气神态给吓坏了,但是等她冷静下来,脑袋一转忽然又明白过来,这个程总竟然也在为顺顺担心呢,那么那两万块钱更加应该不是程敬南所为。就好比李姐对副总所说,就算要给,也不止这个数,程总是何方人物,林顺又是什么人物?
  朱妹不惊慌了,反而有点恶趣味的高兴,这样的程敬南可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而且让“程总”如斯表情的人还是她的好朋友,顺顺。
  她脑筋一旦转过弯来,马上思路也清楚起来,口齿恢复平日的伶俐,把林顺的事再对程敬南细细的交代一次。
  杂志社里采访过程敬南之后,本是打算在新一期里重点推出,谁知她们社里还没有刊登,就让街边盗版的小杂志给捷足先登,几乎地摊上随处可见,这让他们想告都找不着对象,实在是泛滥了。总编发了大脾气,召集了各大版面的主编副编,最后焦点集中到林顺身上,因为那文件在总编的电脑里,连其他版面的主编都没有看见过完整的稿子,只有林顺曾经调用过。更何况许小风从林顺位置里找图片的时候从中庭的那厚厚的一摞资料里搜出的那两万块钱,朱妹陪林顺走一遭又听见程敬南那句醉言,这下林顺百口莫辩。她是自动辞职的,连选的时间都那么恰当,正好许小风随朱妹外出采访,李姐回医院复诊。
  程敬南这会也是毫无办法,他手里就有林顺爷爷的第一手资料,桌上摆着林院士与“万成”合作的抗癌新药的内部文件。他在犹豫。想了很久还是让谢萌联络了曾瑞,他想林顺一旦真的有事未必会真正找家里,她一向报喜不报忧,未必舍得家人担心,扬凡那里也不大可能,只有曾瑞这个人。
  电视屏幕上播放着最新新闻,曾瑞办公室里一干人等正因为开发研制出来的新软件即将问世,研发部的人围着曾瑞兴致勃勃的讨论这个大case之后要到哪里去好好放松,本来是打算选川滇藏一带搞自驾游的,他们这帮人经常喜欢这样一起外出。
  曾瑞也满面笑容的参与讨论,他待下属一向亲近,甚至还经常跟大家一起混迹在大厅看足球赛,正巧放到云南方面的新闻,他随着大家也关注起电视新闻来。
  电视上是邢质斌标准又熟悉的普通话——新华社消息,自华南进入梅雨季节以来,四川,云南连日来普降大到暴雨,造成多处泥石流灾害。截至日前,已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3人下落不明,17.5万人受灾害。从4月23日以来,云南省保山市遭受罕见的暴雨天气,诱发了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初步统计,民房、学校、工矿企业、通讯,交通基础设施等严重受损。国家旅游局于近日发布了旅游提示,要求五一游客出行前应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灾情和疫情等信息,不要前往有危险的地区。4月27日晚,必经的九龙县境内省道有路段发生了特大山洪并形成泥石流,一直到4月30日,该路段都将实行交通管制,严禁任何车辆通行。往云南昆明的航班明天早晨最后一班飞完,将暂时取消。
  这些高科技精英们,敖地一声倒下,哀嚎不已:“难道是天要亡我辈?”
  曾瑞不由觉得好笑,也许是工作太过紧张,这群人平时一向幽默风趣,口没遮拦,这倒对了曾瑞的胃口。
  有人见曾瑞笑,揶揄道:“曾总,你还笑,无良啊无良!”
  秘书拨电话到4楼的研发部,有人接起,遥遥地对大办公室里坐在人群中的说:“曾总,有你的电话。”
  同时曾瑞的手机也响起来,他先接了,朝电梯走,他的办公室在九楼,手机里却是滋滋拉拉的一阵杂音,看了看连来电显示都没有,他等了一会,还是将电话挂断,看来手机确实摔坏了。
  办公室里是中庭秘书室打过来的电话,逐渐加深跟程敬南的接触,曾瑞心里不由对程敬南敬服起来,外人道程敬南是中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裁,都只知道他阿姨白敏嘉是中庭的大股东,真正跟程敬南合作他才发现程敬南竟是中庭幕后真正的大老板,中庭房产,中庭高科,中庭金融,只是不明白他怎么单单选了做中庭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一个子公司的总裁。合作之后,研发产品的一些技术专业方面的漏洞程敬南也能居然发现并一一指出解决方式,曾瑞这才知道原来程敬南早年也是在旧金山学习创业生活,不同的是他拥有斯坦福商学院的MBA和计算机两个学位。
  曾瑞从小聪明,又是少年得志难免的有点自视过高,从小到大真正敬服的人很少,第一个便是扬凡。
  这些事他跟扬凡随意提了提,到底是扬凡心思缜密做事细心细致,结束“万成”那边的合作之后,跟中庭合作,查出来居然还有内幕。中庭创办也没几年,这样看来程敬南大学时候就已经开始创业,资料显示好像他大学本科的课程基本都是请人上的,那么在宽近严出的美国一流学府居然还能拿到两个这样重量级的学位并同时创下偌大企业,短短几年就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曾瑞自视甚高,但是并不是盲目的骄矜自大,他对程敬南还是深深叹服的。
  正好研发部经过一年的辛苦研究,近日捷报频频,他也十分的开心,中庭是他们这个项目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投资商,程敬南不打电话来曾瑞也打算要跟中庭接触。
  他带了资料和数据过去,但是程敬南却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手中的手机,好似心不在焉,他的分析他好似完全没有听进去,这样的工作态度自合作以来曾瑞还真是从未见过。
  “程总,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要交代?”连曾瑞都感到他的失常,他合上那叠数据开始探询问,正巧他手机响起,程敬南却比他更大反映几乎是浑身一震,视线落到他手机上。曾瑞有点尴尬,他拿着手机不好意思的对程敬南说:“程总,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他拿着手机到窗户边去的时候,还感觉到程敬南那炯炯的视线灼着他的背,这次手机上有来电显示了——0875,这是哪里的区号?但是他刚一接,手机屏幕又暗了。他无奈叹气,昨天陪宋雨燕带孩子去游乐场玩,在旋转木马上手机被那孩子扔下来断成三截,凑齐来还以为能用,看来要吩咐秘书给新准备一个了。
  他再开机,居然也能开起,转过身来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号码询问:“程总,您知道0875是哪里的区号吗?”
  程敬南看着他,曾瑞不好意思的说:“唉,问这个干什么,程总能不能借你的电话用一用,我的手机昨天摔坏了。”
  程敬南办公室内的电话被他摔坏,最近工作上的事物繁忙,无论是胡疏还是谢萌都还没来得及帮他换新电话,他瞥一眼那坏掉的电话,把玩着手机的手终于停下来,拿正手机,黑眼沉沉盯着曾瑞:“我电话坏了,你,多少号码?”
  曾瑞大窘,如果说程敬南打算把电话借给他为什么他又把手机拿在手里还问他号码,他觉得十分好笑,但是看着程敬南那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也不便提醒,曾瑞只得对着手机念出那一串数字。
  林顺颓然的抱着双膝瘫坐在公用IC电话亭的脚下,这几天真是太累了,筋骨酸软,钱包放在穆兰身上被人扒走,现在连穆兰都不见了,旅馆里定金已经用完。云南保山,她人生地不熟。最近频繁的暴雨,以及造成的各种灾害让这里更加动荡混乱,要想出去,简直寸步难行,更何况她孤身一个女子身无分文,还要担心穆兰去了哪里,连日来已经心力交瘁。
  所幸的是她从小对于数字极为敏感,由于近来灾害严重,在这样的高原手机根本没有信号,她买了几张电话卡和穆兰一人分一半,她懒得带干脆就把卡号之类的都记住了。傍晚的时候她试着用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曾瑞,但是信号不好听不见曾瑞的声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正常使用的公用IC电话亭,没想到刚喂了一声,那边就传来忙音。一声一声,似要响到她的心里去。
  她抱着膝盖背靠着电话亭的柱子,头无力的靠在膝盖上面,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不是担心自己的处境更多的却是担心贝贝和穆兰,这样的暴雨连天,洪涝,泥石流,塌方……贝贝你到底在哪里,穆兰你又在哪里?
  这时公用电话却响起来,一声一声“丁玲玲”,十分尖锐刺耳,可林顺却惊喜得跳起来。
  希望是曾瑞打过来的,林顺从小依赖杨凡,后来认识曾瑞又逐渐把那一份亲厚也转嫁到曾瑞身上。林顺如今的境地可不能告诉家里人,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爸爸妈妈从小就担心她这被惯坏的性子,又是十指不沾洋葱水,别说泥石流暴雨了,单就一个钱包被偷就该他们担足了心。电话一经接通,没听见曾瑞的声音,林顺先哭起来。本以为这一个月随穆兰寻找贝贝,艰苦的条件已经锻炼出她吃苦耐劳的坚韧,可是她不知道,一些苦楚和委屈无人问津也就罢了,一旦想到电话那头是曾瑞,她的眼泪便哗哗的往下掉。
  林顺做梦也想不到彼端是另一个试探着的声音:“林顺?”
  这个声音如此熟悉,醇厚如水,却又这样的温柔,似乎饱含了万水千山的感情在里面,他从来不曾这样叫过她,前程往事历历在目,所有的委屈和感官仿佛都被这一声呼唤给勾兑出来,她鼻子一酸泪掉得更快。
  程敬南心一急,柔声问:“顺顺,你现在在哪儿,你还好吗,出什么事了?”
  曾瑞略感奇怪,听着程敬南满含柔情的声音,再看一眼他满脸的担忧,曾瑞不由愣住了。
  林顺却止不住哭声,程敬南心又是慌乱又是心疼,那低低的抽泣仿佛哭到他心里去,搅成一团,明明是心焦如焚偏偏还要压抑住自己的心将声音放到最柔:“顺顺,你怎么了?出事了吗?别慌啊,有什么事慢慢说。”
  程敬南温柔如斯,更让林顺的眼泪无法抑制,在他循循善诱的询问下,林顺带着哭腔哽咽着说:“我……我……我现在在云南,钱包让人给扒了,同行来的人也失踪了,现在……现在……”
  程敬南被她哭得方寸大乱,他让林顺慢慢说,却又等不及林顺将事说完,忍不住打断:“顺顺,别哭啊,你现在一个人吗,先别哭,我马上叫人给你打钱过去,哦,不,我亲自给你打钱过去,你身上有银行卡吗?”程敬南过于紧张都忘记林顺说的那句“钱包让人给扒了”。
  “钱包让人被扒了,我身上没有银行卡……”林顺可怜兮兮的回答。
  “没有银行卡,没有银行卡……”程敬南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仿佛遇上天下间最大的难题,他心烦意乱完全不复往日的凌厉作风,对于这个十分简单的问题脑袋里竟然一时接不上来。
  曾瑞在一旁却听了半日,把事情也了解得差不多了,他在一旁反而安抚程敬南道:“程总,别急,中庭在云南有分公司处。”
  程敬南被曾瑞这一插嘴忽然明白过来:“对,我们在云南有分公司,但是分公司在昆明。”五一黄金周,中庭员工每年的公共假期都有福利旅游的,最近对云南一带旅游胜地关注得也较多,因此他对云南近来的暴雨泥石流的恶劣天气也了解一点。他又恍然想起现在云南道路不通,保山到昆明又还有那么长一段距离。想到这里他反而镇定了一点,他说:“你先别慌,吃过饭没有?先去吃饭,我明天就来接你,听话。”
  说完也不挂电话,林顺在电话里只记得哭,虽然经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她成长了不少,但是到底是没吃过苦的孩子,从小到大一路风调雨顺的过来。加之之前因杂志社受的不白冤屈,贝贝的失踪,穆兰的失散,连日来的艰难困苦,种种种种……这时又是程敬南温柔似水的话语和安慰,她抓着电话便如抓住一片救命浮木,就那样痛哭着,发泄着。程敬南紧锁着眉头,她的呜呜咽咽仿佛哭到他的心里去,内心绞痛,象是有一把刀在割,可又无法抑制她的哭声,只觉得这一辈子仿佛还没有什么事让他如此无力过,可他偏偏又放不下电话。
  他拿着电话出去寻胡疏,电话一直不放下,曾瑞在一旁也能隐约听见林顺在里面抽噎的哭泣,但是他急得跳脚也没办法,程敬南走出去,他便也跟着走出去。
  程敬南说完,胡疏面有难色,但是还是遵照着应了声“是”就去办了,但是心里却是惴惴不安。
  不一会他又回来了,程敬南隔着老远打量着他,胡疏却是犹豫着走进来,说:“程总,明天云南最后一趟航班已经满员,机票恐怕……”
  “恐怕什么,让你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程敬南冷冷的说。
  胡疏额头上冒着冷汗,从小跟随他,程敬南这样的表情这样的责难还是头一次,他又是惊又是惧然而更多的却是尴尬。
  程敬南却不理他,拿出手机自顾自打起电话来,很快就把事情给说个大概,那头也答应了。胡疏在办公室杵着,听程敬南的口气,这电话打的应该是南航的经理,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程敬南结束通话后见胡疏还立在那儿,一脸的局促,他将眉毛一扬说:“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程总,你明天要去云南?”
  “嗯。”程敬南收起手机,开始埋头看桌上的文件,定好云南的机票终于能安下心来看文件,这些要签字的要评估的报告堆得山一样高,这个谢萌是怎么回事?

  第十九章 
  “程总……”胡疏又是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程敬南猛地一抬头,盯着胡疏,他生平最恨人这样拖泥带水的,有什么不能明白的说出来:“胡疏,你还有什么要说?”
  “程总,云南那边最近……最近天气恶劣,飞机大概有危险……”
  “难不成你让我坐火车去?”程敬南倒没听出胡疏的弦外之音,他笑道,想到林顺那头的哭声他真是恨不得长了翅膀飞过去才好,到底是关心则乱。
  胡疏见程敬南微微松懈下来的声音,脸上虽挂着淡笑,但是眉头依旧深锁,他也不便再多说,沉默的退出去。
  这一个晚上程敬南翻来覆去的总是睡不好,好容易等到天亮,胡乱洗漱完就打算去机场。5月的天气,凌晨还是微有凉意,车窗上竟结着一层淡淡的雾气,灰蒙蒙的颜色,冷冷的。别墅区的绿化搞得很是到位,远处近处皆是一片树木葱郁,但是这个时候那些树仿佛都被淡淡的雾气度了一层磨砂玻璃一般,看不真切。他在楼下按了车钥匙,车子应声叫了,他却仿佛想起什么反身又上了楼。
  程敬南打开衣橱,他的西装向来多,衣橱里甚至还有很多新衣,这样多的衣服他却不假思索取了那件高高挂起来的西装。深色呢料,拿在手里沉沉软软的,这件西装自阿姨从干洗店取回来他已许久不曾穿了,尽管是这样,找的时候倒是熟门熟路,他只记得很久前的一个夜晚还有摄影棚里的那个下午这西装都是她曾穿过的。他边下楼,手边摩挲着上面的纹路质地。
  到了机场,他又看见胡疏,他沉吟着盯牢他。胡疏跟他多年,从他母亲那里开始跟他,向来了解他说一不二的性子,当然他更明白胡疏现在满脸的难色。
  他沉声问道:“胡疏,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胡疏磋着手,似乎有点无所遁形的难堪,他嗫嚅着说:“程总,股东大会今天就要召开了,眼下节骨眼上,您这样恐怕……三思后行啊!”
  程敬南微微一滞,顿了顿,迷惑的看一眼胡疏。这几天他并不是忘了这件事,但是他直到此刻方真正思考起来,他望一眼远处朦胧的树,满目的灰蒙蒙的绿意,沉默着到底是走了。
  话到这个分上,胡疏也不能再说什么,他也沉默着随着程敬南。
  程敬南本是沉默着,胡疏明白他在心里计较。程敬南走了一段却是发了脾气,怒意浓炽,反身过来斥责:“胡疏,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胡疏低下头,这回却是站在了原地不再跟过去,他知道程总心里必定也是明白这利害得失的,只是那个女孩,从他第一眼见到,从程敬南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但是精心布置了这么些年,他又怎么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意。
  程敬南走得远了,胡疏在后面打量他的背影。
  这些年来在程敬南身边,看惯了他断情绝念,冷酷得不近人情,但是他实际上并不喜欢这样的敬南。他总还记得小时候每次去游乐场,夫人恐高先生就在下面陪着夫人,他小小年纪一个人坐过山车,海盗船,飞毯,无论多高他总是神气活现的指着下面担心的母亲哈哈大笑,那时候的他天真稚气,有时候在外面摔得鼻青脸肿回来怕惹夫人担心,更怕先生责罚常常躲到他家来抱住他的胳膊道:“胡疏哥哥,不要告诉我父亲我在这儿。”
  小时候亲近的叫他哥哥的人,抱住他胳膊撒赖的人,闯祸的小少年,乍然就长成了这样一个理智,冷酷,绝情的人,哪怕最亲近的人,也猜不透他。一边谈笑自若一边是金戈铁马。可是这一路来却从未见他笑过,这样的他太累,太难,太辛苦,如果要让夫人知道必定也是心疼的。但是他总是这样淡定而固执的前行,一如他现在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也要去云南一样,他做事就是这样。
  胡疏叹口气,举目远望,一片葱茏的绿意,他记得刚才敬南也是这样看一眼那树林才下定的决心,希望这个林顺能够给他的世界带来一点真正的清晰的绿意。
  想到这里,他抬腿望出口走去,敬南对这一仗布置得太久,他跟敬南也学了这么久,董事会的事基本差不多,万成那边按照这样的收购速度应该也不成问题。敬南太固执,这一仗他必赢,他更希望赢了之后敬南能做回自己。
  飞机在昆明国际机场缓缓降落,走下舷梯,极目远望是一片空旷,他从贵宾通道出来。中庭在昆明分公司的各经理基本都来接机。
  为首的上前一步说道:“程总,您怎么来了?”
  他站在那里没说话,顿了顿,扫视一下全场,然后说:“走吧。”
  为首的正是中庭西南区的总经理,经理姓郑,也是心里有鬼,最近他一个手下,吞了总部因灾情特意加拨给西南区两千万的专用广告费,那人携了款项本来是打算私逃取道缅甸去越南的,但是途中遇上泥石流,前几天警局才从下游挖出那人的尸体,尸体是找着了可是巨额款项依旧下落不明。程敬南一向最恨这种贪污腐败的事,郑经理明白这事一旦捅出去,他西南区总经理的位置就保不住了,他之前一直按压不发,这时程敬南突如其来的下访让他难免心里忐忑。
  郑经理也是个人精,见程敬南一贯的高深莫测,他也只好小心翼翼察言观色。
  程敬南坐进车里,郑经理也尾随他坐在后座,开始跟他汇报起一些工作事宜,以往的程敬南都喜欢在这个时候听取他们的工作报告,车子到他下榻的酒店他基本上就能对一些事有了初步的了解。
  没想到他才开了个头,程敬南就不耐烦的把眼睛给闭上。程敬南昨晚上一夜没睡好,总是担心林顺那里,早晨起得早,又是刚下的飞机,因此身体极是疲惫。这郑经理却慌了神,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深知这个程总的脾气和能力,见程敬南这样一反常态便以为他已经知道只好战战兢兢的将事情给报告了。
  程敬南照旧闭着眼睛头仰靠在车坐上闭目养神,不动声色,郑经理却是手心急出了冷汗,程敬南听完半晌还是这个反映,这让他心里摸不着底。
  车子到了酒店门口,他才睁开眼睛说:“你去帮我预备一辆车,和一个司机,我要去保山。”
  郑经理已经猜不出这程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反正事情也汇报完毕了,索性横了心也不再担心这事,他亲自去安排了一辆最新的吉普车,可惜却是雇不到司机。这样的高原本来地形就复杂,现在又遇上暴雨,这在云南是十分凶险的事,钱重要但是命更重要,因此派去找人的都多半面有难色。郑经理人一向宽厚,在云南这么久也明白这种情况,也不好强求。
  他去跟程敬南商量:“程总,这里风大雨大,又是洪灾又是泥石流的,这时候很危险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您看能不能缓几天再去。”他是真的替这个程总担心,程敬南锐利的眼神一扫,他连连噤声。
  可是到底还是遇上了阻碍,车子没驶出市区多远就被收费站的交警给拦下来,司机下车去交涉,穿着制服的警察却是毫不留情面,嚷嚷着要程敬南下车。在中国什么差事都能蒙混过关,但是一旦出了人命事就大起来,这条国道早就已经封锁了的,再说前面路都不通谁这么不要命要跑出去?
  程敬南的车被截下来,郑经理最后帮他雇的司机是景洪人叫小顾,年轻时贩毒进过监狱,后来做了司机,几乎整个云南都跑遍了,经验多,胆子又大是个爱冒险的人物,郑经理慌忙间却找对了人。郑经理见那几个交警威风凛凛的站在那呼喝着指挥着,他下去打电话。
  大约四十分钟后收费处来了一辆车,黑色奔驰,郑经理看一眼那车牌号心里已经知道人来了,果然从车里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下了车四处望一望,便把车门关上走过来。
  来的正是市委书记的秘书长,这几天曹邦被人谋杀在大理的别墅,中央来了人,市委书记忙得焦头烂额,陪着上级人物去大理调查了好几天还没回来,这边又是暴雨洪涝他刚从灾害一线下来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接到书记的指示让他到这里来一趟。
  交警见了这个秘书长马上就软绵下去,事情很快得到解决,不过他还是劝道:“程总,您有什么重要事,前方道路不通,灾害严重,情况十分危险,你能不能迟几日再去。”程敬南要去的保山市,那里灾情更是严重,死亡人数失踪人数都是直线上升。
  郑经理也跟着劝,这一路郑经理几乎都是劝过来的,方才在这里还在讲着这些厉害关系,前方凶险危机说得程敬南烦不胜烦,他正是知道风险才一定要去,越是危险他才越是担忧。
  程敬南听了沉吟半晌却说:“郑经理,那你留下,小顾,开车。”说完便再也不理会郑经理的劝说。小顾答应一声,一脚踩下油门,车子直冲而去。
  车子开出去没多远,便看见一片又一片倒塌的禾苗,倒塌的房舍,东倒西歪的树木,有的连根拔起,有的倒在路上。小顾不停的换道,因有了市委的通行证前方几乎都不敢拦,新的吉普车性能优越,虽然道路艰险,好几次都是悬崖边上找路,好在小顾轻车熟路慢慢的竟也开得快。
  车子在楚大高速公路走了一段,又转道320国道,这时方显小顾的技术和经验,程敬南一路无话。倒是小顾性格活泼一点,又以自己在云南的这些经验为豪,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里的风土人情,车子经过大理的时候他就说起那个曹邦来。他早年坐过牢因此说起这些贪官污吏被杀之类的事竟是十分的解恨,愈加滔滔不绝起来。
  程敬南不苟言笑,到底说到曹邦,他有时候也插上句话。
  小顾见程敬南回话他就更起劲:“都是报应啊,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只是可惜了那女孩,年纪轻轻的,据说才20出头,鲜花一般的年纪葬送在这个狗东西身上可真不值得,不知道被抓住了会不会判死刑。”
  小顾絮絮叨叨的,一个人在前面唾沫横飞也不管程敬南在后面到底听没听只顾自己说得起劲。程敬南只知道曹邦贪财,没有想到最后竟是死在了色字上。曹邦位高权重,这一倒,多年来的劣迹斑斑就全被查出来了,还牵扯不少官员进去,简直满目沧夷,这么大的风浪他居然没被牵扯进去看来黄岩对他是真的舍得付出。
  等到车子终于到达保山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林顺早就在旅馆等,一听到有人敲她的门她立刻从窗口探出头看下去,转身马上开门,旅馆没有电梯,她跑下去,竟是那么的迫不及待,看见门口的程敬南却又怯怯的停下了脚步。林顺看着程敬南微微扬起的唇角,眼神温和淡定,她不由脸一红,低下头来。

  第二十章
  这几天下大雨,她的鞋子都给弄湿了,因此在室内都是趿拉着一双拖鞋,塑胶的。方才从窗口处看见程敬南飞一般的跑下楼来哪里顾得了换鞋子,现在这副样子,看着程敬南温和如水的双目里漾着的笑意,又想起之前电话里的哭声来,当然更觉得十分的不好意思,她的脸一路红到耳根后,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说:“你来拉?”
  程敬南抿着嘴笑,不说话就那样看着她,定定的。她就那样怯生生的站在那儿,发丝微微凌乱,通红的耳根,塑料拖鞋里还露出小小的粉红色的脚趾头,脸也是绯红的,这样的她是稍嫌狼狈的,但是却又是如此的清新。程敬南一身的疲惫,此时见到她,终于放下心来。
  林顺被他看得心慌,之前一段时间的接触又都是那样刻意的生疏淡漠,而且仿佛自己所有倒霉的样子都让他看了去,心里自然十分的没有底气,所以这时候也不知道怎样对待他,索性恶形恶状的凶道:“你看什么?”
  程敬南看她懊恼的样子,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他才停止那满含深意的打量,轻轻一笑,四两拨千斤道:“不看什么,你住哪?”
  林顺一路将他领上去,小小的旅馆房间里到处散乱着东西,和穆兰失散之后她就将他的房间退了东西都搬过来因此东西有点多,加上她这几天又无心收拾,自然是十分凌乱,她把程敬南带上去之后才醒悟,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程敬南立在一旁什么话都没有说,就那样静静的看着她,林顺心一慌更加毫无章法,程敬南这才没好气的说:“别弄了,收拾一下,我在另外一间酒店定了房间。”
  林顺背对着他“喔”了一声,然后将旁边一张椅子上穆兰的体恤收起来扔到床上,指着椅子对程敬南说:“那你先坐吧。”她又开始收拾东西。
  一件一件的衣服,有些是湿的,还有内衣她又不好当着个大男人的面仔细整理,基本上都是乱来一气。穆兰是个编剧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啊书啊之类的又特别多,当她把那些书一本本往旅行袋里塞的时候,程敬南霍的一声站起来,可能是实在看不惯林顺的毫无章法,他一把推开林顺,亲自动手帮她收拾。他在美国当时都是一个人住,从那时就养成了干净利索,雷厉风行的作风。他动作麻利坚决,很快收拾到穆兰的东西,他拿着穆兰的男式体恤,手微微一僵,抬起头,眼里带着质疑:“这……也要带走?”
  林顺点头说“是”,他于是将那堆衣服都放进去,环顾四周又看见墙角散落的三三两两穆兰的东西他皱皱眉说“那些要不要?”林顺乖乖的回答:“要”或者“不要”,可是却有点心虚,不十分敢看程敬南的脸,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直到到楼下去结账,林顺甜甜的对老板道谢,老板看一眼她身边的程敬南才笑眯眯的对林顺说:“男朋友来了吧,这下可不用担心了,放心吧,你那个朋友如果来了我一定会让他给你打电话的。”
  说到穆兰林顺不由黯然,现在灾情这么严重穆兰若是……她都不敢往下想。
  程敬南冷冷的瞥一眼忧心如焚的她,面无表情的提着旅行袋朝门口走,收拾完东西他就是这个表情。
  他好像误会什么了,林顺在后面急急的跟上他的脚步,轻轻一拽他的衣角说:“那些都是穆兰的东西,穆兰是贝贝的未婚夫。”
  程敬南这才转头看她一眼,林顺的脸颊又红了。
  保山条件差,在车子驶入市区的时候,程敬南还是听从了小顾的意见订了间相对干净舒适的宾馆。程敬南提着行礼到门口,小顾忙下车来接程敬南手中的东西。一切安顿好之后林顺跟着程敬南坐进后座,程敬南上去的那段时间小顾正在车里听收音。虽是在市内,但是电台的信号依旧不怎么好,孜孜不断的金属声十分的刺耳,林顺不由微皱了眉,程敬南对小顾说:“小顾,把收音给关了。”
  小顾回头赧然一笑,他性格活泼热烈,见着明眸皓齿的林顺先是怔了怔,到底不显生疏,他抬手把收音给关了然后说:“程先生,你不知道吧,刚才收音机里说杀死曹邦的凶手已经被抓住了,居然她并没有离开大理,还是你们N市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呢,据说父亲是商界名流母亲是高院的法官,好像是叫颜贝贝这名儿,真是想不到这么家世清白的一个女孩儿竟也堕落到给曹邦做情妇……”他一路来跟程敬南讨论得最多的就是曹邦,因此一听到这个新消息竟是迫不及待的要告诉程敬南。
  他话未落音林顺便已站起来,小小的身子越过座位的障碍一把死死的抓住小顾的肩膀,声音里带着一股凄厉:“你说什么?”
  小顾看着林顺抓得他死紧的手,指甲几乎扣进他的肉里,他“咝”的倒吸一口凉气,猛然抬头惊讶的看着林顺惨白的面颊哆嗦的唇。
  程敬南手覆上林顺颤抖的双肩,将她按下来,一只手顺势滑下来在她腰间轻轻使力,她便倒在他怀里,只是这小小的身子却禁不住的发抖,一如风中瑟瑟的花蕊,程敬南紧了紧手臂,在她耳边说:“先别急,我们把事情弄清楚再说。”说完又对小顾说:“你刚才说什么?”
  小顾于是再将那事细细的说了一次,这一次少了眉飞色舞,却多了一份细致,他虽不知这则新闻何以让这个女孩儿神色大变,但到底也是有经历的人。
  林顺面孔越来越惨白,唇上几乎失尽了血色,程敬南见过林顺最伤心的时候却也没见过她这么脆弱的样子,不由也心疼起来。他搂着她的腰,让她靠着他,安慰道:“先别急啊,也许事情并没有调查清楚。”
  这时车子并未开走,旅馆门前每天这个十分都有小贩来兜售报纸,恰巧这人在外面叫道:“保山晚报,最新消息,曹邦案件新进展,女杀人犯落网……”程敬南打开车门说:“老板,给我来一份报纸。”
  他拿着报纸还未坐定,手已僵在那儿,小贩在一旁提醒道:“先生,你还没有给钱。”
  小顾从前面递给那人一块钱,把小贩打发走。
  程敬南没展开那报纸,头版头条上刊登的颜贝贝那熟悉的脸,倔强的眼神,他记得她,第一次在夜未央,她从麻将桌上拨开人群将扬凡撞得打了个趔趄骂扬凡孱头的女孩儿。
  林顺见程敬南呆了呆,她喉头发紧,到底不死心,夺过报纸,贝贝那再熟悉不过的眼睛就那样看着她,仿佛回到那日她说:“你心里有数”又仿佛是她将她的肩膀撞得生疼斥道:“让开!”时的那决绝的眼神。
  贝贝怎么可能杀人,贝贝怎么可能做人的情妇,曹邦做她爷爷都够了。她眼前一黑,看不清东西,只觉得头晕脑胀要炸开来,程敬南慌忙上前扶住她,将她的肩揽进怀里,好一阵她眼前才缓过来,声音颤巍巍的从他怀里传出:“我要去大理。”说完这句话却又挣扎着坐起来,背脊挺得笔直,强迫自己坐稳。
  小顾这才神色疑重的发动车子,车开出一段程敬南吩咐道:“小顾,停一下。”
  程敬南让小顾去吃饭,顺便打包两分饭菜回来,他自己去便利店买了一些水和饼干之类的,想了想又去药店买了一些药才返回车上。果然林顺面前小顾打包回来的那份饭菜,她动都未动,程敬南将东西安置好低头坐进车里,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将那份盒饭拿开,另一只手在她肩头上一揽,看似坐得很稳的林顺竟这样软软的倒进他怀里,程敬南心下酸楚,将她整个人抱进怀里柔声说:“现在吃不下那先别勉强自己,但是晚上车开得慢,总要明天才能到大理,你总要吃一点东西才能保持体力才行,如果想哭就哭出来吧。”
  他的手不住的在林顺肩头摩挲着,轻轻拍着仿佛在哄一个婴儿。林顺手足冰冷,脸色一片惨白,眼睛虽然睁得大大的,却是眼神呆滞涣散,牙齿快要将嘴唇咬破,犹强自不肯哭出来。
  她已经知道这大概是真的了,穆兰说婚礼前贝贝就表现得十分的失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有时候发了脾气又主动跟穆兰认错,认完错却是哭个不停,任穆兰怎么哄都不起作用。穆兰以为她是婚前恐惧症,因此对她越加包容温柔体贴,事事都顺着她。谁知婚礼前一天她突然说要去了一些未断的恩怨,穆兰以为她去一天两天便也忍着答应了,将婚礼推迟,可惜她一去就没了音讯,电话打不通,又不跟他联系,整个人都仿佛从世界上蒸发了。他费尽力气才从贝贝以往的东西里找出林顺的地址,找到林顺,希望林顺能有线索,毕竟林顺是贝贝惟一的朋友。
  林顺更是担心,贝贝这样一个女孩儿,犟起来跟一头牛一样,跟她四年的死党说翻脸就一点解释的余地都不给她,又不爱将心里的事说出来。在云南这样的地方失踪自是非同小可,林顺正好辞了职,看穆兰失望的神色自己到底也是担心,背上包义无反顾的陪穆兰来了云南。
  林顺不是没陪穆兰到大理找过,她大二的暑假就和贝贝结伴来大理旅游过,可惜旧地让他们翻遍都毫无音讯。
  只是贝贝怎么会跑去杀人呢,贝贝怎么会是曹邦的情妇呢,贝贝明明都快要结婚了,她怎么这么傻,她为什么要杀人呢?林顺揪着程敬南的衣襟将头埋进他怀里不断的重复这句话,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滑落下来,泅湿了程敬南胸前一大块。
  程敬南也心痛,只得紧紧的抱住她,她冰冷的泪更象是一滴滴的滚烫的铁水,都滴到他的心里去,灼得他的心也绞成一团,可他拿林顺也毫无办法,这一刻任何安抚的话他似乎都不会说了。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心力交瘁之下,到底也是累了,渐渐的睡着。他小心的动一动被她压得麻木的右臂,将西装脱下来包裹住她,再将手臂放回去,高原的夜,车里虽然开着空调他还是怕她冻着。这一切都做得那般小心翼翼,生怕将她惊动了,醒来又得伤心。
  车内昏黄的灯光映衬下,林顺死死的咬住唇,双手紧紧抱住他的右臂,头歪在他右臂肩窝处,眼睛微微肿胀,睫毛上还挂着一滴泪珠,他轻轻抬手,将她睫毛上的泪珠拭去。她的脸上因泪水泅湿,不少凌乱的发丝沾在脸上,他刚想去帮她拂开。小顾回头,看见他的神情,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顾愣了一愣才低声说:“程先生,前面有小型的泥沙从山上泄下来挡住去路,我们恐怕得去将那石块移开才能通行。”
  程敬南望他一眼,使个眼色,小顾自去开门下车。
  程敬南将林顺轻轻横放在座位上也开门下去,一切都小心轻微,生怕将她惊醒。他下得车来,远处查看了一阵地形的小顾这才反过身来,可只那一眼,他神色大变,呆在当场。程敬南只走了两步,见小顾的惊恐的神色,不由停下来顺着他的视线疑惑的往后面看,这一眼却是将他惊得魂飞魄散,他一步都移不开,警觉的看一眼小顾,低声喝:“小顾,别作声!”
  小顾吞一口口水,愣得说不出话来。
  只见程敬南轻轻转过身,一脚一步皆是小心谨慎到了极处,手心里是沉沉的冷汗,他摸索着将车门小心翼翼的打开,轻轻对着里面睡着的林顺喊:“顺顺,顺顺,起来一下。”
  林顺睡得浅,心里有事,又敏感,他轻柔的声音只叫了两声她就醒来,只是睡眼惺忪,迷糊懵懂的看着程敬南,他微微一笑说:“我们前面被拦住了,要抬大石头,你下来帮我们一把。”
  他一字一句尽量将语气放得跟寻常一样。
  林顺“哦”了一声,揉揉眼睛,程敬南的心被提到嗓子口,此时林顺任何轻微的举动都让他的心怦怦狂跳。可是他仍旧保持着微笑对林顺伸出手,林顺打个呵欠,迷糊的抓住他,右脚刚一踏出还未着地,忽然程敬南猛地一用力将林顺抱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他旋风一般将林顺抱起转个身疾走几步,都是连续动作。
  林顺尚在程敬南怀里,身后边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再回头,身后那辆吉普车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刚才他们停车的地方缺了一大块。只有那件覆盖在林顺身上她来不及掀开的西装在风里飘飘扬扬,西装质地轻,下面风又大因此落得极慢,月光下,一块黑布在深渊之中下降,小顾目瞪口呆的走到悬崖边,却只看见一个黑影子在云雾之中摇摆飘荡,悠悠然象是一个幽灵,就这样渐渐消失不见,隔了许久才听见一声闷响大约是车子掉到地上的声音。
  小顾看着下面云深雾杳,万丈深渊,这才感叹道:“真是万丈深渊,粉身碎骨啊。”转头,他不由称赞程敬南:“程先生,你真是冷静过人,这样镇定,真是罕见。这么凶险的境地,我在云贵一带开了这么些年的车还是头一回遇到,我真是佩服你有如此好的自制力。”他年轻时候就爱冒险,这横断山脉的盘山公路,事故险情多发地段他几乎都去过,却真是没见过这么凶险的情境,心里自是十分佩服程敬南的镇定。
  程敬南勉强的牵动唇角,却怎么也挤不出一个笑容来,小顾赞他镇定冷静自制力罕见,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方才到底有多么害怕,只差一步,差一步林顺就随着那车掉入这云深雾杳的万丈深渊,粉身碎骨,真真是千钧一发的凶险。方才,他几乎是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的控制住,生怕呼吸一重便惊动了那挂在悬崖边上的大石头。
  如果他镇定,他不会连呼吸都摒住,如果他冷静,他手心背心额头上会有这么多冷汗,他到此时犹自不敢相信那恐怖的一幕已经过去。他的手牢牢的箍住林顺,林顺快要窒息,但是他毫无知觉,只是本能的将林顺的腰肢勒得死紧死紧。
  林顺也不呼痛,任由她如何的睡意朦胧,这也该被吓醒了,她仰头怔怔的望着程敬南,双手紧紧的攥紧他的手臂,惊魂未归位,程敬南也低头看着她,两个人都是呆呆的,视线仿佛被胶着,恍若隔世。
  幸运的是这两天虽然洪涝严重但暴雨到底是停了,程敬南联系了郑经理,这样一来,就近的话他们只得在这里等待保山那边再派车子过来。
  林顺止不住的想睡觉,越是寒冷越是睡意浓厚,程敬南抱着她坐在一块石头上的拉着她说话,她不肯运动就只好找她说说话,小顾的经验是绝对不能睡着。
  程敬南明白现在林顺除了贝贝的事,心里什么都装不下,不知不觉就引得林顺把贝贝的事跟程敬南交代得一清二楚。
  原来贝贝从那天离开N市,在云南某县做医生,可一直因为林顺的事心情不好。她一个人背着包便去旅游了,她不选古镇也不选名胜,单单就选那些凶险的自然风景。她在思茅的时候碰上一个编剧,是来采风的,那编剧不知道怎么回事把腿给摔了,穷乡僻壤的医疗条件极差,贝贝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帮他把腿给治好了,这以后两人就结伴而行。难的这个编剧跟贝贝志同道合,一起去过虎跳峡,原始森林。贝贝平日里虽然不合群,她孤身一个女子也不是怕坏人,但是大半年一个人走久了有时候也难免孤独,也就默许了穆兰的同行。
  有次从腾冲地热火山回来,走到保山的一个小山村的时候贝贝病了,真是一个又穷又落后的村庄,贝贝走不动了,有时候是在难受她就对穆兰说:“穆兰,你一个人走吧,我这个人本来就是个该死的人,死在这儿,没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哭,我也不要你可怜。”

  第二十一章
  穆兰却哭了,流着泪倔强的说:“不行,我不会让你死,我一定会治好你的。”他坚持每天步行几十里山路去乡卫生所给贝贝拿药,有时候西药缺货他就买中药回来自己熬。山路崎岖,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走不惯但是每天必须要赶着走去走回,晚了就怕天黑又怕野兽,有时候走得急难免就把脚给扭了,但是他在贝贝面前总是忍着痛,装也要装做正常人一样。脚上即使痛得有针在心窝里扎,他也谈笑自若,他并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那么不想承人的情,但是他知道一旦让贝贝知道他为了她受伤她铁定是不会再吃他拿回来的药,肯定会赶他走。结伴这几个月来,他深知她的脾气。
  有一天贝贝看穆兰回来脸色差,挣扎着起来要自己煎药让穆兰去休息:“我知道山路难走,我自己来煎药吧,我是医生,你累了一天了,先去休息。”
  穆兰笑着说:“哪里累,我的体力好得很,我现在还能跳竹竿舞给你看。”说着穆兰还真蹦了两下,他这天正好在山上摔了一跤把原本拉伤韧带的腿又刮了几个口子,这一蹦心里疼的龇牙咧嘴,可脸上还是笑着,把贝贝推走。
  贝贝在简陋的房间里睡了一会,想去上厕所,那样的农村厕所一般都是简单的茅舍修在后院之类的地方,贝贝扶着墙壁经过后院的时候看见穆兰坐在露天井边,脚边放了一个木盆,脚踝处是道道血痕,触目惊心,穆兰用冷水清理一下,龇一下牙,吸一口气,但是都忍着没有叫出来。贝贝在那儿站了很久,一直默默的看着穆兰,等到他处理完之后站起来,这才发现定定的立在远处的贝贝。
  他手忙脚乱的掩饰:“刚才,刚才……”
  贝贝微微一笑说:“我都知道了,你那样处理不行,会发炎的,回房间我帮你再包扎一下。”
  此时的贝贝彻底被感动了,她这一生被最亲的人利用过,对人性早就失望,好不容易解开心结交了林顺这个朋友,却又那样背叛了她,吴晓光她不是非得到不可,但是更让她耿耿于怀的是林顺的背叛。因此到了云南,她对人更加戒备,说实话她这一路默许了穆兰的追随但是实际上对他并不好,不然也不会说出那样冰冷的话。
  可是原来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会这样不计一切得失的对你好,毫无条件的对你好。
  在一起还是贝贝主动说出来的,穆兰是个小编剧,从前是个北票族,上次写了个××大帝的本子,挣了几个钱就出来采风。从他第一次被贝贝救助贝贝对他就是冷冷清清的表情,不接受他的谢意,也不接受他的好意,气质孤清,神秘又傲气,就象是一个小龙女,穆兰心里对她不是没有非分之想的,但是只要她高兴只要她好他就别无所求了,根本就没想过还可以在一起。
  所以当贝贝说出来的时候,他磋着手,竟然有点不知所措。
  贝贝神色一变说:“怎么,你不愿意?”
  穆兰手脚更加不知往哪里放,他连连说:“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那么美,那么好,我怕,我怕配不上你。”
  这么单纯的一个人。
  今年三月分决定结婚的,整个三月贝贝都是狂躁不安的,穆兰小心翼翼的照料,没想到她还是在婚礼前一天走了,那么决绝,不留任何联系方式和地址。
  穆兰找到林顺的时候,他写那个本子的钱已经基本用光,胡子拉渣,风尘仆仆,林顺看了,于心不忍,她听了穆兰的这个故事更加心酸。贝贝吃了这么多苦,当然更让她欣慰的是贝贝遇上了穆兰,这么好的一个男人,贝贝心里有再多的事有再多的伤他也一定能够帮她疗好让她痊愈的吧,只欠找到她了。
  去过各种地方,翻遍了云南,可贝贝出了这样大的事,穆兰又不见了,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报纸。
  听完整个前因后果,程敬南搂着她的腰,下巴抵着她的头却说:“顺顺,以后再迷路你就要记得看天上的星星,北极星知道吗,就是那个大熊星座,以后就跟着他走,因为不管你在哪里北极星永远照耀在你的头顶,你要跟着他走。”
  程敬南这样一席突兀的话,林顺却明白,他指的是她刚才说她在云南迷路的事,她说那么危险的迷路她都没有走丢穆兰这个过来人倒是走丢了。
  程敬南不是不担心,他终于明白黄岩那天对他说的:“程敬南,你了解你自己吗,你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吗?”
  黄岩比他看得更清楚。
  林顺不见了,他会担心,走丢了,他会去找,有危险有他,但是他现在也突然害怕起有一天他还没找到她,她自己……
  也许这就是从爱生忧!
  林顺抬头望着寒冷星空,这天没有下雨,天上难得的没有乌云,又是高原,朗朗星空,北极星清晰可见。她忽然心里有了奇异的安定,虽然还是冷,虽然还是担心,但是到底她认识了北极星。程敬南说的:“不管你在哪里北极星永远照耀在你的头顶,你要跟着他走。”她相信程敬南的话,或者她相信不管到哪里程敬南总是能找到她。在山上被打劫,遇上出租车司机,现在贝贝出事,程敬南总是会赶到她身边,他就象一个北极星,斗转星移他不移,他总是会赶到她身边来。
  下半夜的时候才有车子来接,程敬南林顺皆是冻得脸色铁青,嘴唇发紫,只有小顾大概习惯了,也还过得去。
  车子快到大理的时候林顺接到穆兰的电话。
  穆兰不好意思的说:“顺顺,不好意思,前几天我遇见一个老乡,以前贝贝生病我们就曾经在他家住过,他说见过贝贝回那个村子,来不及通知你我就去找了,直到今天手机才有信号一醒来就打给你了,你可先别担心啊,我的腿又受伤了大概要过几天才能回保山。”
  “……”林顺接着电话,却仿佛拿了一个烫手山芋,看样子穆兰还没有看见那则新闻。
  “怎么拉,顺顺?”
  “没什么,贝贝……你找到贝贝了吗?”林顺忍着酸楚,想要说出来的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到了嘴边硬生生转了弯。
  “嘿嘿,还没有找到,但是那个老乡说见过贝贝去过那个地方,我相信贝贝一定没有忘记我,如果我找不到她我也相信他会联系我的。”穆兰乐观的说,他总是这样乐观,单纯,爽朗,当时他要跟着贝贝受了贝贝不少的冷遇,可他一点也不往心里去,婚礼前贝贝失踪了,可是想到贝贝去过那个山村他忽然又充满的信心起来。似乎听出林顺声音里的异常,他反倒安慰林顺说:“顺顺,你也别太担心了。”
  林顺说:“哦,哦,我知道,我家里这几天有点事要先回去一趟,我们再联系吧,”说着她逃命似的把电话挂断,她怎么说得出口。
  程敬南看她苍白的脸色,握紧了她的手,想要给她一点温暖。她的手,小小的,温温软软的,娇嫩得没有经历任何风霜,此刻冰凉得令他心痛。
  到了搭理,林顺却见不着贝贝,任凭林顺如何的心急如焚,程敬南怎么动用关系,贝贝只是不肯见她。林顺以为贝贝还在渊她,干脆托人带进去一封信,大意是不相信贝贝杀人,请贝贝见她一面,程敬南已经帮她聘了最好的律师,还有穆兰正等着跟她万成婚礼。林顺言辞恳切,她只想让贝贝相信还有希望,或者也同时用一切的努力说服自己贝贝是有活路的,她是真的没想到会弄巧成拙,否则杀了她她也不会写那样一封信。
  第二天林顺早早的到看守所等待贝贝的回复,她坐了没多久,一个女警走过来问:“同志,请问你是不是叫林顺?”
  林顺忙点头,女警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昨天晚上八点整,嫌疑犯颜贝贝在看守所畏罪自杀,给你留了一封信。”说着递给林顺一封囊鼓鼓的信,林顺接过那封信,可是听完女警的话,她犹如未闻,不可置信的问:“你说什么?”
  女警再将话重复一遍,林顺仿佛傻了一样,颓然的跌坐在椅子上,那封信象是一只死鸟的翅膀,飘荡着掉落在地。
  程敬南弯腰拾起地上的信,拆开:
  亲爱的顺顺,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很感激你来看我,我不见你并不是我还生你的气,只是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和穆兰的事相信你也早就知道了,很抱歉跟你做了四年的朋友我却一点也没有将自己的事跟你说过一次。不是不想让你知道,而是很怕。第一次看见你,看你父母担心的来送你,看你迫不及待想把他们赶走,融洽和谐的幸福画面,让我瞬间就对你产生了一种好感。我亲近你,接触你,讨好阿姨,其实我也只是在渴望你的温情,你和那么爱你的父母就象是一束光,在吸引着我靠近,诱惑着我也想得到那种温情。很感激你那么大方的分给我,温暖了我的世界,让我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了一个好朋友。

  第二十二章
  没有发迹前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小商人,母亲是个律师,那时候他们整天忙于事业追名逐利,把我送到一间全寄宿制的贵族学校,一年到头一家人很难见面。我几乎是在学校长大的,一年一年,整个学校里几乎都是我这种人,每个人都阴郁沉闷,甚至很多在初中就多次进入劳教所。我16岁的生日,父母突然我把接出去说要给我过生日,我知道庆生实际上只是他们巧立名目,结交权贵。生日宴很豪华,各界名流齐齐到场,那都是他们好不容易巴结来的,真是荒唐的生日会。最后来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头,身边前呼后拥,他一来父亲就两眼放光凑上去,那人拍拍我父亲的肩膀说:“小颜,你对女儿很疼爱嘛。”我母亲忙将我带过去讨好的说:“首长谬赞,这是我女儿,贝贝快叫爷爷。”我不想坏他们的事,刚想开口叫,那人却抬手阻止了,他说:“叫爷爷干什么?我有那么老吗?”他身边的一个人忙应和道:“是啊是啊,叫大哥吧。”我看一眼父母的眼色,无奈的叫了,没想到那却是我噩梦的开始。
  那个晚上我痛得要命,可是任凭我怎么哭喊,声嘶力竭,哀求告饶,我的父母,他们都不曾出现,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他们躲闪的神色我全明白了。也许说出来你都不肯相信,竟然会有这样的父母,你总是劝我接受父母的好意,父母再大的错也能原谅,但那只是你的父母,你一定不知道我的父母能干出这样的事。
  我自杀了很多次,可每次都死不了。我父亲的生意很快就做得大起来,几乎是我们那个市里第一大走私商,我的母亲从小律师摇身一变成了高院的大法官,一个商人,一个法官,多么金光闪闪的牌子。
  我羡慕你,我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过过一天有父母的日子,而且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我不是生你的气,我只是很害怕,我这辈子就只交了你这一个朋友,所以我走了,逃走了。遇上穆兰是个意外,之前我总是赶他走,有一次在原始森林里他真的被我赶走了,我一个人突然迷了路,很害怕,他又出现了,他说他一直跟着我叫我别害怕,我才知道他有多重要。我对他很不好,一个男人平白无故的凭什么对一个女人好,我不相信他,总是冷言冷语的。可是他无所谓,被我赶了很多次,可总也不走。我生病快要死了,他都不肯放弃我,还生怕我发现他为我受了伤我会赶他走,怕我闻出药味,连伤口都不敢上药。他说我就象是他心目中的小龙女,我知道他是一个编剧,电视看多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多,我不理他,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很冷很害怕很累,有时候很想让他抱一抱我,有时候真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他说不管怎么样,他不会让我死,他一定会治好我,他说要和我结婚。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心目中的小龙女其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趁着我不注意到我的手机里查到了我父母的电话,他发短信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我对他发了大火,他不明所以,我知道他是想取得我父母的同意,他是尊重我,可是他并不了解我的父母,我错怪他了,我跟他道歉,可是心里真的好难过,我突然就哭了,从此以后把我手机里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我不能让他触到我的过往。
  我没有想到曹邦会从我父母那里得到消息,又来威胁我,我很渴望幸福,但是我知道我永远得不到。去赴曹邦的约会之前,我到我们以前呆过的那个村子里住了两天,想起了穆兰很多的事,他的单纯,美好,其实我真的不配拥有他,但是我又是多么渴望他。
  那时候他每天走几十里的山路帮我去取药,每天帮我熬药,怕我知道他受伤假装没有受伤在我面前耍宝。这样的人,如果能和他过一生,那么这辈子多么完美,虽然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我同样渴望得到,我渴望幸福,渴望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我找了我父母,请求他们帮我作证,如果他们答应,我这一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他们,但是他们不肯,居然还帮曹邦传话说只要我答应和他,那么我和穆兰结婚他也能容忍,而且他还允我荣华富贵,只要我肯。我的父母都是天生的商人,在商言商,我知道他们是希望我能够永远帮他们牵制住曹邦,至少在他失势之前。这就是我的父母。
  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不能拥有幸福,我本就不应该遇上穆兰,我不应该给他希望,不应该给自己奢望幸福的机会。如果我决绝一点他早就被我赶走了,那么我要是死在森林里还是死在哪个村子里都不会有人知道,更加不会有人伤心。可惜我太贪婪,奢望一些不可能的幸福,遥不可及的美好,永远到达不了的穆兰的彼岸。
  我终于杀了曹邦,我是蓄意的。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我在大理躲藏了一个星期,可是天降暴雨,它要惩罚我,让我找不到你们,让我不得出行,我回不了N市,看不到你也见不到穆兰。现在我已经不敢再见你,其实我真是一个胆小的人,我不敢让你看见我的这个样子,我怕你可怜我。我更加不敢让穆兰看见我的样子,他的心里,我是一朵孤高神秘而又纯洁无暇的天山雪莲,我是一个玉洁冰清的小龙女,可惜,我不是。
  顺顺,我最亲爱的朋友,最后一次恳求你,请你帮我照顾好穆兰,我欠了他太多,以前对他不好不知道珍惜,现在还也还不了了。你是我这辈子惟一的朋友,我只能将这件事拜托给你,就算在地狱里,我也会祈祷,希望下辈子我能重新再遇上你,重新再遇上穆兰。这个世界险恶,我希望你得到幸福,照顾好自己。
  帮我照顾他。
  贝贝绝笔。
  贝贝的事就这么完了,林顺直到取回贝贝的骨灰都不敢给穆兰打电话,她什么都不敢做。她在大理城里乱逛,青石板的路,城门,姹紫嫣红的花,不知不觉公车报站:明珠广场到了……她随着人流懵懂的下了车,傍晚时分广场十分空旷,头顶是铅色的浮云被度上了金边,连日来的暴雨,大理总算迎来了一个晴天。
  林顺慢慢的走,数着格子,数着梯子,经过白族姑娘的雕塑,经过长长的梯子,走到明珠的顶端眺望下去,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刻了,一片璀璨的海洋,一排排的灯光就象是盛开在夜空里的烟花,灿烂耀眼,林顺只想哭。
  也是大二的那个暑假吧,她和贝贝来旅游,在大理,她记得清清楚楚。
  农历的6月25,大理的火把节,就在这个广场。那天也是人烟沸腾的,许多人,当地人,外国人,灯光,火把,烟花,欢声笑语,大家都玩得很疯。广场有自制的火把卖,而且还有那种粉末,撒一点到火把上会燃起很高的火焰。
  林顺和贝贝在小贩手里买了一个火把,林顺揣了很多粉末,撺掇贝贝把火把伸到一个人面前,然后林顺猛地在上面撒一把粉末就跑,火焰腾得升起老高,两个人合作害了不少的人,大家见是这么一对精灵可爱的女孩也不十分较真,于是你来我往的追逐着,大家笑得那么开心,笑声久久的回荡在这个广场,林顺和贝贝都玩出一身的汗。
  看着这灯光,这繁华如昨的胜景,眼前仿佛又浮现起贝贝大笑的样子,眉眼完全舒展开来,神采飞扬,光芒万丈,那应该是林顺见过的贝贝笑得最灿烂的样子吧,她以前从来没这么笑过,她笑一笑仿佛整个天都开了,就象那时候天幕上绽放的朵朵烟花,璀璨夺目,破空而来。
  “唉,烟花这么漂亮可惜的是转瞬即逝。”活泼明快的林顺难得的感叹一次,这么漂亮的烟花可惜转瞬即逝,可惜扬凡不在她身边,那个时候她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贝贝的心事。
  “那有什么关系,至少它曾经绽放到极致,至少它曾经拥有过万众瞩目的一刻,你怎么知道它又是不愿意的呢,人啊,过一天是一天只要是幸福的想那么多永远干什么?”
  那么,贝贝你这一生中,究竟有没有幸福,林顺抱着膝盖坐在明珠地板上,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
  心痛得搅成一团,贝贝,已经走了,离开这个世界,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再出现。
  整个广场,满场的灯光,满天的烟花,如织的游人,她的笑容光芒万丈……伸手去摸,什么都没有。
  林顺颤抖着掏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哆嗦着唇:“妈,贝贝死了!”说完这句就是一个劲儿的嚎啕大哭,她总算能哭出来了,在拘留所,在酒店的房间,在程敬南的怀里,直到此时她才哭出来,只有打给妈妈她才敢哭出来。就象小时候在外面受了委屈,受了伤,摔了跤,再疼,再多安慰都不起作用,只有妈妈的怀里才是最安全的,只有妈妈的轻言软语才能安抚住。
  “妈,贝贝死了,她死了,她死了……”她拿着电话,哽咽着,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仿佛整个脑袋里,整个思维里只剩下这句话,那样残酷的逼她接受,即使她根本听不见母亲那头的心急如焚,这一次,她的心太痛,连母亲都安抚不了她,她只得这样的狠狠发泄。
  不知道哭了多久,一个黑人走过来,担心的看着她问:“Are you OK?”
  她才记起抬起头来,手机屏幕已经黑下去,已经没电了吧,她都好几天没有充电了,泪眼朦胧的看着那个黑人,她胡乱的擦一把泪水,挽起一个笑想用英语回复,却怎么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只得一个劲的仰起头笑,酸楚凄凉的样子,好心的老外都被吓跑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面前出现一双皮鞋,她再次抬头,看见了程敬南。
  程敬南很好,一直帮她把所有的事打理好,让她有枝可依,让她有肩可靠,让她可以撑下去。可是十指相扣他牵引着她的时候,她的心却恍惚着,跟着他坚定有力的步伐,一种莫名的恐惧在胸口泛滥开来……她真是害怕,这十指相扣的温暖是否能够延续到永远?
  送林顺回到房间里,程敬南盯着林顺进了浴室,刚才她的手真凉。
  林顺洗完澡,程敬南还在,他换了衣服,头发也是湿湿的,对她说:“我买了明天回N市的机票。”
  她正在擦头发,闻言,手微微一抖,讷讷的回答:“好啊!”
  程敬南坐在沙发上仔细打量她勉强的样子,慢慢的吸烟,看不清表情,这样的沉默让林顺平添更多的慌张,她扭着毛巾说:“明天——要我送你吗?”
  “你和我一起回去。”斩钉截铁的回复,似乎不容抗拒。
  “我想……我想……我暂时还不想回去。”
  程敬南不说话,林顺坐在床沿,离程敬南有一定的距离,她觉得安心了点才接着说:“嗯,那个,贝贝的律师费和这些天的开支,我回去再还给你,我还想在大理呆几天,穆兰……”她一字一句的说得极慢,小心翼翼的措辞,察言观色,想要让他明白,可是在程敬南的目光之下却无论如何说不下去。
  程敬南慢慢的吸烟,仿佛思考着,长长的吐出一个眼圈,却是一脸平静,连坐姿都没有丝毫的变化,稳如泰山。
  林顺坐在那儿,看了他的反映,顿了顿,心里仿佛有了底才鼓起勇气说:“谢谢你能来找我,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忙,以后……以后……”
  程敬南轻轻一笑,她算得倒清楚得很,他云淡风轻的接过话来说:“以后怎么样?”
  林顺暗暗咬了咬牙:“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我很高兴能……”
  程敬南上一刻还优雅的吐着烟圈,慢条斯理地弹着烟灰,安之若素,仿佛在听谢萌的工作报告,林顺还未说完,程敬南低沉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讥讽,仿佛嗤之以鼻:“林顺,你这是在跟我装傻吗?”
  “程总……”林顺一害怕又不由自主的叫起他程总来。
  程敬南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烟蒂大力的往烟灰缸里一按,豁然站起来,一个箭步欺上身来,林顺还没来得及反映,她的肩头便已被程敬南抓住,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脑勺狠狠的用力吻下去,毫不温柔怜惜,长驱直入,攻城略地。

  第二十三章
  她的手横亘在他们之间,小小的手,无力的安放着,不知道是要攀附住他还是要将他推开。良久,程敬南才稍微放开他,眼睛里冒着火死死的盯住她,几乎是咬牙切齿:“林顺,你再叫我一遍‘程总’试试看。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朋友抛开手中的一切这么不管不顾的来云南,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任由你召之即来,挥之则去,你以为……你以为那天你跟着那辆车子一起掉下去,我还会一个人回来吗?林顺,你未免太过自以为是,我现在就跟你把话说明白了,我喜欢你,不管你想要什么,你必须跟我在一起,和我一起回去。”说完不管她的反映,火热的唇又覆盖上去,辗转吸吮,霸道的逼着她适应他的一切,与他纠缠,轻咬啃噬,他要惩罚她,这个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顺只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在他怀里,整个人无力的伏在他身上,她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看见外面的天幕,点点繁星,最亮的是那v字形的北极星,似乎永远都那么亮。程敬南说他永远不会变化位置,那么这样的光是不是永远可以照亮她的路,让她不用再担心迷失,是不是真的只要跟着他走就好?
  程敬南揽住她,呼吸尚是短促而激烈的,可是见她这样茫然看着天幕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慌乱,他紧了紧双手确定她已久在他怀里,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才低下头,低低的叫了一声:“顺顺”企图拉回她的思维。
  林顺迷蒙的眼睛转回他身上,看着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程敬南心微微发酸,抬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低低的请求:“顺顺,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一起回去,好么?”程敬南的声音低沉得近乎带着些许的哀求,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一反适才的强取豪夺,忽然声音这样低下来,态度软下来,眼光里有着惶恐和不安,低声下气。
  林顺的脸贴近他的胸膛,那里扑通扑通跳得那样厉害,她的眼睛微微湿润,小小的手掌紧紧贴着他炽热的胸膛,声音轻轻的,微弱地自他胸口传来:“敬南,我好害怕!”
  这么柔弱的她,倒是没有见过,这几天他处理着这些琐碎的事,忙着跟官府打交道,每次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握住她冰凉孱弱的手指都担心她会随时随地倒下去,可是直到她捧回贝贝的骨灰,她都没有哭过,牙根紧咬,他咽下心头的酸楚,将下巴抵着她的头,手在在她顺滑如丝的秀发上轻抚,安慰着她:“别怕,我带你回去,不管什么样的事,跟着我就好。”
  林顺把脸贴得更近一点,双手轻轻伸到他背上,环住,没有说话。
  程敬南将她微微拉开,抬起她的下颚,研究她的表情,睫毛上又挂着晶莹的泪珠,说不出的楚楚可怜,他头一低,轻轻吻去她的泪,火热的唇滑过她的眉心,鼻梁,最后找到她的唇,温柔的印上去。轻咬慢吮,仿佛要带走她一切的担忧和害怕。林顺被他带动,慢慢地学会适应他,生涩而懵懂的回应着他,似乎双方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这一刻的彼此。
  他们持续了很久,直到程敬南的手将她的浴袍打开,半褪在她腰间,他的手轻抚上她的柔软馨香,他才猛然顿悟,气息不稳的将她推开,帮她把衣裳重新整理好。林顺趴在他怀里猛烈的吸气,娇喘着,不能够适应这一刻突如其来的情潮。
  程敬南却忙站起来,退后两步,蓦然失却的温暖和依靠让林顺稍微醒悟过来,却脸颊通红,低垂着睫毛。
  程敬南喉咙一动,吞下一口口水,还是觉得躁,他说:“你先休息,我先去洗澡。”
  林顺疑惑的说:“你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干净清爽,她明明记得清楚,唇上隐隐还留有他的气息,脸更红了。
  程敬南这才低低的坏笑,反击过来:“以后记得接吻要闭上眼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她的房间,林顺还是诧异,他明明洗过澡了,头发还滴水呢,难道是她错了?
  五月的夜,高原上的冷水,浇得程敬南牙齿打颤,这一夜他却睡得无比安眠。他知道在他的隔壁,他心爱的女人被他找到,明天会跟他走。
  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
  林顺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此刻她的心不止悲伤,更加迷茫,慌乱,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慌慌的,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起贝贝,一会儿想起今天晚上的程敬南,这种感觉象影子一样随着她,叫她六神无主。越想反而越睡不着,一个晚上直瞪瞪的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
  她终于知道,那是一种害怕,一种不安。
  从前的她是勇敢的,面对杨凡的时候甚至带着骄纵和任性,她习惯了杨凡的照顾,杨凡从宠溺,不能接受杨凡的背叛。她抓紧程敬南衣襟的时候,迷茫的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北极星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
  从前的她,为了扬凡可以二话不说灌下那么大一杯威士忌然后吐得昏天暗地,为了扬凡她可以得伤寒住一个月的院,只为了赌杨凡对她并不是那么无情的。那个时候的她太不懂事,一心一意爱着的挂念着的宠溺着她的人突然抛下她走了,她无所适从,只想逃避,更多的是不甘心,不肯放手,潜意识里想要把它找回,所以不顾一切,头破血流,几乎人人都能看得见这个稚嫩女孩的伤口。
  经历过这些,现在面对这个承认想要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大的恐惧,或者还有淡淡的被笼罩着一种悲哀,她太不安了。她只想要躲开,避开,逃开,她不敢,潜意识里她想退缩。她害怕那种伤害,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试,连杨凡都能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这些东西在世俗的社会里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就好像绽放在天幕上的烟花,尽管灿烂,尽管绚丽,可漫天流转的都只是转瞬即逝,到最后只能屈从现实,灰飞烟灭。她没有贝贝的决绝,她不喜欢这种给不了永恒的短暂。既然是注定了转瞬即逝,那么即使世间仰望,盛况空前,又有何用?
  经过这些事,她长大了,棱角一个一个的被磨平了,一路头破血流的走过来,不可能再象当初一样傻傻的坚信倔强的坚持,这个世界慢慢的在征服着她。
  程敬南的呵护,程敬南强势的表白,林顺抵挡不了,她根本就无法抵挡,可是她还是害怕。
  跟着程敬南回到N市,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尴尬,林顺不知道住哪儿。林顺大学时候开始住的是宿舍,后来两人在外租了房子,工作后搬家住的是杂志社的公寓,现在公寓被杂志社收回去了,可她在N市的朋友也挺多,如果说去住宾馆的话怎么说都有点尴尬。程敬南让她跟他回去,一开始她还拒不接受安排,孤男寡女的两个人,怎么都让她心里忐忑,当然她的反抗面对程敬南总是不可能能坚持到底的,她“暂时”住下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程敬南的房子不是朱妹口里的豪华宫殿,也不是那种高级别墅,虽然是在一个高档的小区但是也只是一套寻常130平米的三居室。
  程敬南让林顺不忙着找工作,一来贝贝的事她心里不可能那么快缓过去,二来原来单位的事还没有调查清楚,林顺也答应了。不过想到跟他住在一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觉得尴尬。好在这两天程敬南也忙,每天她还在睡觉他就去上班了,等到深夜才回来。程敬南回来的时候林顺其实也没睡着,她躺在床上想这种关系,当然她是不敢大大方方在客厅等他回来的,但是每次她都要等程敬南洗漱完毕后才能真正入睡。几乎每天她都摒住呼吸,因为她总是发现程敬南动作虽然轻缓,但是她总是能听见所有水声都停住的时候,程敬南的脚步会在她房间门停一停,好几次她都以为他就要进来,第一天的时候她忘记了锁门,后来又不好锁,总怕露了痕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心怦怦直跳尽量让自己呼吸正常装做睡熟,可是程敬南每次都只是略微停顿一下,转身就进了主卧室。
  睡得晚,每天就起得晚,林顺起床便能看见桌上的面包,煮好的牛奶,还有一张纸条,等到差不多她起来的时候程敬南会打电话回来,这个时候林顺就会脸红心跳的说:“你每天作那么忙,我的早餐我还是自己来好了。”程敬南从不在这个上面浪费功夫,下一刻话题就被他转换了,当然早餐还是照旧风雨无阻的摆好在桌上,便签也在,字迹有力,铁画银钩,很符合他办事的强硬作风。
  林顺常常能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就只是打个电话问她在干吗,她一听就脸红了,嗫嚅着回答,两个人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也能通上很长时间的一段话,常常林顺听见他那头其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响,可他置若罔闻,继续听林顺把话说完,林顺只得匆匆结束。从大理回来之后的这些天,程敬南除了安排她住进自己房子里倒也没有要求她什么,当然她也没有表过态,她觉得不安,可若真正要对程敬南说出坚决的话,自己又怎么都没有勇气,慢慢的竟然再也说不出口。
  程敬南又何尝不愿意早点回来跟林顺在一起,但是最近他公司里实在太忙,他离开的时候积压的工作那么多等着他处理,而且中庭集团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中庭高科同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还没有个了断,曾瑞那边已经出成果都快要投产了,工地上又出了安全事故,万成的收购倒是一帆风顺。他并不是处理不来,都是些小事琐碎繁杂但是影响又很大,不得不交到他这里来,从前的他对于这些布置安排处理,都是手到擒来的事,他喜欢自己游刃有余的感觉,可是现在每次当他要下班的时候总是有事来找他,他才觉得烦。
  他只得在忙乱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谢萌在外间听里面的电话响声再十万火急她也不敢进来提醒,因为她知道这是程总的特别“通话时分”。每当这个时候程敬南脸上挂着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柔和表情。

  第二十四章
  程敬南就仿佛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理智了很多年,强硬了很多年,沉寂了很多年,忽然被点燃了,激情象火山喷发异样,心里是藏着巨大的欣喜,激动,每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家看到她。仿佛见到林顺,他就满足了,这些年游遍花丛他到此时方得意领略到两情相悦的滋味。从此以后他终于不再孤单一个人,他有了她,她爱他,他需要她的爱。每天哪怕只是在林顺门外站一站,听听她的呼吸,知道她在里面,心就是安稳满足的。
  没过几天,穆兰还是找到林把骨灰拿走了。
  林顺坐在穆兰对面,看着满面风霜的他,穆兰是一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气质纯净,但是现在他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都是灰的起满了白皮,似乎几天不见就老了10年,他一直是乐观且开朗的,现在叫人不忍心看下去。
  穆兰看着桌上的骨灰盒,手颤抖着想去摸,却怎么也不敢覆上去,只有林顺知道那个瓷器上冰凉多么令人害怕,任你怎么抱在怀里也捂不热,反而似乎能沿着你的手冰冻你的心。
  穆兰咬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似乎想将眼泪翻回去,是谁说的,抬起头看天,眼泪便不会流下来,他怎么可以流泪呢,一旦流泪了他就真正承认了这个事实,他不能流泪。可是他又怎么翻得回去,眼泪扑絮絮地落下来,林顺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急,这么快,这么密,一大串一大串,仿佛是谁拆散了珍珠。
  林顺想去安抚他的手微微一抖,停了下来,不管是行动还是话语,她都无法给这个伤心的男人任何抚慰,有些伤痛是抚慰不了的。
  穆兰终于放弃,两只手垂下来,乖乖的坐好,仿佛一个小学生的标准坐姿,他的手离得那骨灰盒远远的,学生殷勤企求老师的答案:“她,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我,我听说她给你留了一封信,那……那……”
  林顺说:“信我烧了,她没有给你留东西,报纸上说的其实……”林顺将早已编织好的一段谎话说出来,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有漏洞,就这样吧,让他相信仅仅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让他们天人永隔,毁掉他的只是命运。爱人已逝,那么她还怎么忍心用她生前的惨烈遭遇来煎熬他,就这样吧。
  穆兰听完终于含着眼泪将他的爱人抱进怀里,他悉心照料的爱人。
  林顺喉头发酸,贝贝,他这样抱着你,你还冷吗,你还累吗,你还惧怕那些未知的命运吗?贝贝,但愿他的怀里,你可以安眠!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
  “我想带她去西藏,她以前说过的,云南的下一站是西藏,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不能反悔。”
  林顺终于无所顾忌的哭出来,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大悲失声。
  暮色中,穆兰抱着贝贝,跌跌撞撞的远去,渐渐的背影淡了,远去了。
  贝贝,再见,原谅我不能帮你照顾他,有些伤口是一辈子的,一辈子永远血淋淋,永远无法愈合,因为他不会答应抹去你的痕迹。
  林顺在程敬南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房子装修高档,可是在林顺看来风格到底过于冷硬了一点,每当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时候,她觉得冷。
  她准备将窗帘被套床单,沙发坐垫等家居用品都换一换,她打电话给程敬南,程敬南在电话里答应了,还让她等他,他开车回来送她去,难得他竟然能抽出一天的时间。
  女孩子买东西难免细节上挑剔一点,林顺又是学艺术出身,从小深受美术熏陶,眼光更加挑剔,他们一起逛了很多家居店,到最后林顺都有点不好意思拉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来逛街,还逛个没完。她听说男人最讨厌陪女人逛街,所以后来再出来买剩下的东西都不再告诉他,单独的出来。
  为林顺所不知的是,每当她弯下腰对那些床上用品的花纹,做工以及一些琐碎的细节上斤斤计较,低下头认真研究的时候,程敬南看着她微微滑落在脸颊两旁的发丝,她低垂着的睫毛,那一刻他的心有多么柔软。站在她身后,提着她的包,似乎愿意就这样一辈子,地老天荒,注视她的身影。
  林顺选的都是一些暖色调的家居用品,花样朴素大方,既能恰到好处的融入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又能锦上添花,几乎是相得益彰。她还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些植物和盆栽的鲜花,摆放在房间里,阳台上,客厅角。又买回很多颜色鲜妍的热带鱼放进大鱼缸里,在鱼缸底下铺着水草和彩色的雨花石,鱼缸上还摆放着一盆水仙,在她家里,妈妈就是这么布置家的。
  将所有买回来的窗帘等都换上去,当她把一切布置好的时候,这样的改变让房子整个的焕然一新,温馨得象是一个家,她马上给程敬南发短信,让他早点回来。
  她坐在沙发上等,看着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的鱼,然后开始放电影,不知不觉她睡过去了。
  可惜程敬南还是回来晚了。他回来的时候,在楼下望见自家窗台上透出的光,他打开门,忽然停住脚步,几乎是震惊的环顾这套房子里,陈设,布置,他在门口呆了许久。电视也没有关,上面是两个大大的黑体字“剧终”,他走过去关电视,转身便发现了蜷缩在沙发深处的林顺。
  林顺手里紧紧抱着个流氓兔,头微微侧放在兔子身上,呼吸细密绵长,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么这个兔子便是当日他在游乐场里帮她抱过的那只。好似睡得并不安稳,林顺噘着嘴咕哝了一句:“怎么还不回来。”说完头一动,又往兔子身上钻了钻,呻吟了几句睡过去。
  程敬南轻轻叫了句“顺顺。”
  轻微的一句呼唤却让林顺反射一般,一下子从兔子身上窜下来,揉揉还没有完全睁开的眼睛,抓抓睡乱的头发,警觉的说:“我怎么睡过去了。”
  这一瞬间,程敬南的心融化成一汪春水,再没有比这更软的了,在林顺抬起头笑着准备说话的时候,他突然俯下身,林顺被他按倒在沙发上,这是他从大理回来第一次吻她,他终于忍不住了。
  林顺温热软绵的身子,脸上刚醒未褪的红晕,她的呼吸,味道,让一切变得更加迫不及待。他的情难自禁,他的激情渴望,就连未经人事的林顺都深深感觉到,但是他到最后一步还是打住了,象上次一样,不顾她的娇喘连连,帮她系好最后一粒纽扣。
  调整了气息,过了一会,她坐在他腿上说:“敬南,今天穆兰把贝贝的骨灰带走了,他说他要去西藏。”
  程敬南没有说话,她忽然不安的在他怀里动了动,正所谓情深不厚,对未来的未知让她产生一种恐惧,贝贝悲惨的命运,更是让她心里颤栗,心里其实有深深的悲哀的,她也有种对命运的恐惧。可不管前路如何,她要学会珍惜,她学着妈妈把房间布置得这么温馨,想要珍惜现世的幸福,她已经不能离开他。
  程敬南仿佛心有灵犀,他能感受到她心里的不安,其实他又何尝不害怕,这样的时刻太美好,让他不由自主害怕失去这样温情的一天,他仅有的想要把握的温情。因为对他至关重要,所以是那么的害怕失去。
  不过不怕,他亲吻着林顺的头发,紧了紧抱紧她的双臂:“别怕,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他的心愿不高,只要每天抱一抱她,想着她,或者陪她一起去买家居用品,只要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他不是扬凡,他不会让她背着他一个人难过,他更不是穆兰,而她,也不是贝贝。那么多人都能得到幸福,他们一定也会有的,和林顺在一起他只愿意拥有最平凡的幸福。
  两人静静的相拥了一会,程敬南浑身热起来,于是又进了浴室。
  这个时候林顺再愚笨也该知道程敬南是去洗“什么”澡,她的脸红得象个柿子,怔了一回,回过神来,趁着他还没有出来,飞快的跑回房间,用被子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头,心里的喜悦火花四溅,要溢出来。
  第二天程敬南下班回来比较早,居然还拎了菜回来,林顺不解的看着他,他笑说:“自己做饭吃。”
  林顺说:“你会做饭吗,我可不会。”从前那么多年不会做饭也过来了,她从来不觉得不会做饭会懊恼,这个时候竟然有了。
  程敬南说:“我会。”
  实际上程敬南一个人在国外生活度年,自理能力一流,但是都只会做西餐,中餐他可还真不会,菜理所当然的是难吃的。
  程敬南见林顺神色尴尬,他也亲去尝一口,筷子停在空中不动了,他马上去倒水给林顺。
  林顺笑意吟吟,梨涡浅浅露出,虽然辣得眼泪都要呛出来了,可是还是止不住笑意:“你到底放了几瓶胡椒粉?”
  程敬南是N市本地人,口味偏淡,偏甜,林顺口味却偏辣。做菜的时候程敬南放一点胡椒粉,觉得似乎不够,再加一点,恐怕还是少了于是……
  林顺大喝一口水,嘴巴辣得红艳艳的,她看程敬南神色古怪,那口菜也没有吐出来怕他辣到了,忙递过水到他唇边命令:“快喝水。”她忘记那是她自己喝过的了。
  程敬南对着她喝过的地方大喝一口,拂开林顺的手,突然低下头,手扣住林顺微仰的头,吻下来。
  一股清凉甘甜注入她的嘴里,于是唇舌之间的嬉戏纠缠开始香艳。
  良久,林顺躺在他的手腕里,玩着他的手指,在他怀里说:“敬南,我明天要回去了。”
  “嗯,我会开车送你去机场的,别太担心,爷爷会没事的。”
  “敬南……”林顺欲言又止,她该怎么让他明白她的心意呢,她好像还给过他明确的答复。
  “你先一个人回去,现在我工作太忙了,下次再登门拜访……”不妨程敬南却是说出这样的话,林顺把头低下来,脸颊似有火烫。
  程敬南从后面慢慢的抱紧她,亲吻她的脖子,唇上炽热的气息渐渐游弋到前面,他把她轻轻放倒在他的大腿上,温柔缠绵的吻着她。
  林顺爷爷生病进了医院,老妈打电话来,程敬南让谢萌帮她订了第二天回家的飞机票。
  林顺回去了,酒吧里,黄岩看着程敬南神属不思的盯着杯红酒看,不时查看手机,怕林顺给他发短信,她微微一笑,点燃一支雪茄朝着他轻轻喷一口烟雾。
  “颜世昭的事你帮我办得怎么样了?”
  “放心,你交代给我的事我什么时候拖过你后腿,颜世昭犯的案子多,这几年海关和公安都在注意他,只是没人火上浇油,再加上曹邦的死……”黄岩忽然话锋一转:“程敬南你是一个明智的人,惹祸上身的事可不是你干的,这么对付颜世昭季丹眉夫妇,为的也是她吧?”
  程敬南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林顺不说话。
  “你终于找了她,怎么,她就适合你,不怕她妨碍你?”黄岩心酸的说。
  “她会保护她。”
  “程敬南,你别天真了,那样的女孩不适合你,现在你对她如胶似漆,但是她了解你吗,她能帮助你吗,她到底能给你带来什么?这样的女孩只是一个累赘,你程敬南可不是那样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他日若是有什么变故,看你怎么给自己留后路。”黄岩心酸又尖刻。
  “我没想过留退路,我和她,没有退路,我会带她朝前走。”
  “你程敬南可不是说这样话的人啊。”黄岩嗤之以鼻。
  “我爱她,我一定会给她幸福,我相信我自己。”
  “你倒还是那么自信,好吧,程敬南我祝福你,祝福你这样冷血的男人也找到自己的爱。我希望这个女孩真如你所说的有那么好,那么值得你付出,可是程敬南你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女人都是经不起辜负的。你这样的人,背负的东西太多,活得太累,有时候真的要学会放下一点东西,或者你应该想想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也许你会学会珍惜。”
  “你先回去吧,看你神不守舍的样子我难受。”黄岩边说边猛地灌下一大口酒。
  她曾经很努力想要进入他的心,想要帮他分担,可是他却在她眼前走向了另一个女人。她明知道这样看着会心痛,痛到不能呼吸,却仍旧做不到不去探听他的消息,做不到不见他。也许她明白程敬南是一团熊熊的火焰,她明知道会烧得片甲不留,却仍然会选择一头撞上去。
  其实她对林顺的话题并不感兴趣,可是见他这样从不轻易袒露内心的人,说到林顺脸上会有这么丰富的表情,一个迷醉的眼神,嘴角一个宠溺的微笑,都变得不象他自己。也许她该祝福他,如果他能找到一个心爱的人,起码不会再孤单一个人,不会再四处流离。有时候想一想,程敬南对她并不好,她都不知道痴迷他的什么,不舍他的什么,她却无法离开。他的冷酷,绝情,理智,隐忍,坚决,都让他不由自主想要接近,帮他抚平,帮他分担,有人说女人的爱情都是建立在同情上,也许她最初就不应该去招惹他,可是真是她招惹的他吗?
  林顺在家没几天又过来N市,程敬南说工作忙走不开要胡疏来接她,她体贴的说好,从机场出来正欲找寻胡疏的影子。却没想到她一眼就看见程敬南,站在人群中央,剑眉星目,器宇轩昂,对她笑。在她还愣着的时候,他已经大踏步走上来,张开双臂把她整个人抱住,林顺在他胸口笑,也回抱住他。
  一路上程敬南问着她些问题,她也回答,这样慢慢聊的竟多半是家常琐事,问了爷爷的病情,问了家里其它人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她在电话里早就向他报告过了的。

  第二十五章
  当说到老妈的时候,林顺不由想起贝贝,据顺爸说最初听说了消息后顺妈很是消沉了一阵子,有时候拿着贝贝笑得灿烂的照片坐在沙发上看,呆呆的无声无息的流眼泪,顺妈是个要强的人,那时她却哭了好几天,常常吃饭的时候看着桌上的一个菜,哭到再也吃不下饭,有时候半夜都会哭醒来。林顺回去的那天,她还没哭,老妈的眼泪已经大颗大颗掉下来,抱住林顺痛哭。现在顺妈也不约人打麻将逛街美容了,上次还特地去了一个有名寺庙,点了长明灯,定期去拜拜。她对顺爸说:“这孩子没想到心机这么重,这样的父母简直应该拖出枪毙了。”对顺妈来说真是不可思议,如果林顺出事了那简直是要了她的命,林顺来之前顺妈甚至还不准她上飞机说:“飞机多危险啊,林顺,不然叫你爸开车送你去吧。”林顺又是心酸又是难过,她抱着妈妈却说不出话来。
  程敬南看林顺黯然失色,忙不着痕迹的把话题带走,说到父母的感情林顺颜色才稍稍解。
  “我老爸很怕我妈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听我妈的,我妈说我爸太软弱了,是个老好人,学校里基本上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吃力不讨好的人都能找上他,累死累活连句好听的都捞不着,真是活该。有一次我爸被同事强行拉出去聚会,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妈从香港新给他买的裤子被滴了好大一块油渍,他还哄着我不让告诉老妈,怕挨骂,自己把裤子悄悄藏起来了。结果等到我妈发现的时候,那油渍早就风干了,硬了都,再洗不干净,我妈又是好气又好笑指着我爸的脑门说,你连林顺都比不上,呵呵。”林顺眉飞色舞,这么容易悲伤,也这么容易快乐。
  程敬南想还好这次她爷爷的癌症只是误诊,不然真不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儿。他看着她语笑嫣然,眉眼盈动,两颊上那两个令人心动的梨涡盈盈的显出来,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幽深。
  林顺指手画脚了半天,方才慢慢察觉到不对劲,她转过脸,程敬南这样看她她都不好意思起来了:“你在看什么?”
  程敬南对牢她的视线:“看你!”
  林顺扁扁嘴,用手推他一把,嗔道:“我有什么好看的,专心开你的车。”
  程敬南知道林顺害羞不好意思的时候往往会恼羞成怒,常常故作凶恶来掩饰,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愈加的想逗她,在她手伸过来的时候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拿住:“我不看你,看谁?”
  林顺还没和程敬南这么调过情,心一慌,忽又被勾起心事来打开他的手:“哼,花言巧语,你以前也是这样对沈倩说的吧?”林顺酸溜溜的,吃醋的样子让程敬南心情更加好,他一把拉过她,扶住她的脸倾身欲吻,林顺大惊失色:“嗳……开车……唔……”唇齿纠缠的时候他气喘着呢喃:“我是真的想你了,你有没有想过我?”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林顺羞红了脸还惦记着:“小心开车……唔……”程敬南专心的抱紧她,细细绵绵的吻她,春风化雨:“别管,红灯——”
  红灯,那更加不行,后面停了那么多车呢,前面又有电子警察,林顺的挣扎反而越加催化了程敬南的激情,她所有的反抗抱怨娇嗔皆湮灭在唇舌交缠的火热里。
  夏天到了,林顺拆开从家里带过来的行礼,把衣服一件一件放置在他的衣柜里,化妆品护肤品摆放在他剃须刀的旁边,脸忽然又红了,她整理一些东西,围着围裙。程敬南在沙发上坐着,打开笔记本在办公,两人都没有交谈,这静谧的时分是这样美好。程敬南偶一抬头,看见她忙碌的身影,他终于把电脑关了,悄悄从后面搂住林顺的腰,突如其来的侵略吓了林顺一跳,反应过来正笑着挣脱他的手:“别闹,痒!”
  她的腰肢很细,几乎不堪一握,可任凭林顺怎么挣扎拍打他的手,程敬南丝毫不动,他只是不松手,他不会松手。嬉闹一阵后,他突然在她耳边说:“顺,过几天扬凡从美国回来。”
  林顺错愕,终于知道他的反常从何而来,她反过身,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看着他的眼睛问:“你想要说什么?”
  程敬南的眼神锐利扫过她的脸,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闷闷的说:“没什么。”
  林顺没好气的一笑,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一下,然后歪着头示威一样看他:“小气鬼,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难道你不信我?”
  程敬南深深的看她,良久,才说:“曾瑞说他想要见你!”
  林顺回N市没见到杨凡倒先接到朱妹的电话,朱妹风风火火火:“顺顺,你今天有空没?”
  “啊,有啊!”
  “快点来××杂志社大厦,我在这儿等你,快点,记得带上你的相机。”说完就挂了。
  林顺一头雾水,难道找她借相机?
  原来杂志社新来顶替林顺的那个大学生因为接替林顺,在办公室里起初是受到了一定的冷遇,但是自己又不甘心,急于得到大家的肯定,上午××杂志新闻周刊的摄影师都外出了,一个建筑工地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这女孩自告奋勇随新闻部出来,结果偷偷溜到里面,跑到建筑用的梯子上去拍照,保安发现了来抢相机,她不肯,但是终究一个女孩子怎么抢得过保安,当场摔下来刚被送的医院。正巧摄影师都不在,朱妹就举荐了林顺。
  林顺接过朱妹递给她的工作牌说:“朱妹,这不好吧。”
  “嗨,什么好不好的,你上次的那个事都调查清楚了,那事等会再和你说,先走吧,他们都等着呢,我带你去。”
  ××国家大剧院门口聚集了一堆人,朱妹拽着林顺直往里挤,林顺被撞得七荤八素。人人都在翘首以盼,媒体真是多得吓人啊,忽然不知有谁往台上一指说:“来了,来了,他们总裁和董事会都派人来了。”这句话一出人们挤得更加拼命,林顺被一股大力撞了下,紧接着又有人拔了她一下,她被推得踉跄了好几步,朱妹回头忙扶住她皱着眉头火大地朝那人说:“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撞人啊?”
  那人却并不理会她们,反而将前面更多的人往来拔,口里不住的嚷嚷:“哎,哎,让一让,别挡了央视直播。”原来是中央电视台的人,央视的人历来霸道蛮横,其它地方台和杂志报刊的记者无奈苦笑,只得让道,敢怒不敢言。朱妹气得眼睛冒火,林顺拽住她的肩膀说:“算了算了,别跟他们计较,新闻要紧新闻要紧。”
  这时前面宾利车上下来的一个人居然是程敬南,后面一辆是劳斯莱斯,下来的人是白敏嘉。
  程敬南皱着眉头,一群人呼啦啦的围着他,他微微低着头含着身子听他身边人的汇报,闪光灯不断的闪,有人试图把话筒递上去,保安在一边不停的阻挡,程敬南的眉越锁越紧。终于有记者突破界线走上去,大大的问了声:“程总,这是中庭这个月来发生的第二大安全事故,请问您有什么要解释的?”话题尖锐刻薄,林顺几乎要担心起他来了,原来她没见到过的他是这样的,有保安欲上去把记者抓回来,程敬南挥手止住了,反而接过话筒来说:“针对这起事故,我们一定会严加彻查,到时候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我们会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能不能暂时让我们先清理一下现场,谢谢各位的合作。”
  说完对大家鞠个躬,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记者发出失望的声音,当然也有人称赞他临危不乱,大气沉稳,更加还有人惊呼:“这就是他们程总?”如此出众的男子。
  “顺顺,你倒是拍照啊,新闻部等下还找你要图片的呢!”朱妹着急的搡了她几下。
  林顺愣着:“朱妹,你没有告诉我是中庭……”林顺从大理回来和朱妹见过几次面,细细的把她那一个月的踪迹说了一遍,却没有说和程敬南一块回来的事,一开始是不打算,后来渐渐的因为没找着机会也一直没说,毕竟和程敬南在一起的事对朱妹来说还是需要酝酿的。
  朱妹火急火燎的:“刚才哪里还有时间跟你细细描摹这个啊,告诉不告诉有什么关系,快点拍照,等下清场可就拍不成了。”
  林顺“哦”了一句,拍的却不是现场,竟都是程敬南的脸,蹙眉,皱眉,一脸严肃沉重,等她反映过来,已经有保安上来赶人,林顺这才忙照了几张“现场”,到杂志社把图片交了,所幸新闻部并没有说什么,大概因为她是临时拉来帮忙的也不好说什么。
  朱妹送林顺回去的时候才记起:“对了,顺顺,你那两万块钱已经调查出来了,稿子的事也已经水落石出,是杂志社的邓阿姨,她……”
  “啊?是邓阿姨?”林顺当时是想快刀斩乱麻,清者自清总有能调查出来的一天,可是居然是邓阿姨,她就有点不能接受了,她自问对这个阿姨从来都是亲厚有礼,那阿姨对她也很好,林顺那次得奖的时候她还拉着林顺的手鼓励说:“加油,好好干,当初我真没看错人。”这个邓阿姨是老资历了,看起来好像对谁都好,她告诉林顺,当初林顺进杂志社的时候有几位候选人,是她力排众议慧眼识英把她留下来了,说起来林顺还得感谢她呢。林顺以为是真的,每次从家里来N市几乎都不忘给这个阿姨带特产,上次她被迫离职这个阿姨还追到大门口抱着她哭了一场,这样的人,居然是谋害她的对象?难道这就是李姐所谓的职场险恶?她为什么呢?
  朱妹答不上来,说:“这是高层的秘密我哪能知道,不过李姐跟我说你若是想回去,可以告诉她。”
  林顺沉默了。
  她到家里把程敬南的照片从电脑上放大,慢慢研究着他的表情,托着下巴在想一些事。当她听到钥匙转动声音的时候忙把电脑给关上了,然后跑出去开门,程敬南拿着钥匙看着突然打开的门愕然了下。
  林顺笑眯眯的说:“下班回来拉?辛苦了!”
  程敬南没好气的笑,她可从来没主动给她开过门,还说这样的话,他当她在恶作剧,抬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走进来说:“今天都干什么了?”
  林顺骄傲的说:“今天煲了汤。”仿佛象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上次回家她就跟妈妈慢慢学了点简单家常菜的做法,还学了煲汤,顺妈还笑着打趣她:“小丫头,嘿,是不是谈恋爱了?”她的脸马上红了,不过顺妈却没有逼问,毕竟扬凡的事还在那里。
  程敬南说:“不错嘛,我尝尝……”说着松松领带,把外套交给林顺,径直往厨房走。
  汤盛在一个大大的玻璃碗里,荷叶的花边,简单的冬瓜排骨汤,透明白的冬瓜一块块沉在里面,乳白的排骨夹杂其间,上面飘着一层淡淡的葱花和香菜,淡淡的香味袅袅的升腾上来,林顺从后面揽住他的腰说:“虽然清淡,但是利于清热,你上次不是说你喜欢喝清淡一点的汤么?”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嘿嘿,不告诉你。”林顺把脸贴在他背上调皮的说。

  第二十六章
  程敬南整个身子都僵在那儿,有一种久远的感动,更有一种恍惚,似乎一整天下来的烦恼事全部一扫而光了,似乎真的想就此把那些事都抛开,只要有她温暖的双臂抱紧他,那么什么都不用再去理会了,真的很累了,很想很想停下来,只要林顺还在身边就什么都好。
  他温柔的拿开她的臂,转过身来,拉过她的手,将她小小的手握在掌心,就是这双手,娇嫩白皙,可是能给他创造奇迹。他抬手拂开她鬓边的碎发,无比真诚的看进她的眼里说:“顺顺,谢谢你。”谢谢她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从来不曾奢望过有这样的幸福,她却给了他这么多惊喜。
  林顺却很不合适宜的笑了,骂他:“肉麻!”说完又大煞风景的把勺子递给他说:“喝汤吧。”
  一边喝林顺一边问问题,好似无意间问到公司,程敬南说:“没什么大事,都还挺好的。”
  挺好的,那么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林顺却没问只有点担心的说:“汤的味道还好吗?”
  程敬南神色古怪的望着她,林顺更紧张了:“难道不好喝?”说完就看到程敬南眼里露出来促狭的光,她没好气的笑了,汤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呢,她今天回来可是做了好多次试验,不过很奇怪明明知道味道不坏还是止不住担心。
  林顺是瞒着程敬南去见的扬凡,虽然程敬南知道扬凡回来要见她,但是她还是不想告诉他,毕竟他的事已经那么多了,她的事她自己会解决。
  没有再约其它的地方,她直接到扬凡下榻的酒店咖啡厅见他。
  扬凡对她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他们这样结果,但是毕竟应当感激他,不管后来因他起了多少风雨和伤痛,他永远是她岁月中那一朵美丽的花,就象那片银杏叶标本一样,尽管扬凡已经弄丢了它,但是它一定不会褪色,就算她再也无法和他在一起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曾经给她带来的甜蜜和宠爱。
  扬凡似乎更瘦了,林顺看着他郁青的面颊,装满心事的眼,满身都笼罩着一种阴郁,还是心疼:“案子是不是很麻烦?”她以前就听曾瑞说过,这个工程几乎耗尽了扬凡所有的心血,这一年里他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上面,经常为了一个小程序连续测试好几天不离开办公室,不吃不喝。林顺了解这种坚持,他以前就这样,他是一个好胜的人,心气高,若是想要做成一件事确实会这样,他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扬凡“嗯”了一声,摸索着去找打火机点烟,林顺倾身拿掉他手里的烟责怪的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林顺没有料到扬凡突然伸手来抢,她身子一滞,扬凡也感觉到这种尴尬的状况,讪讪的,他怎么会对她有这种反映?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跟她抢过什么东西,只要她想要的,他从来都是帮她挣回来,任她予取予求。可是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刚才只是本能的想要抢回来那支被她拿掉的烟,等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忽然颓然的跌坐在卡坐里,喃喃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我忘了你支气管不好,闻不得烟味。”
  “没关系。”林顺看他难过的样子忙安慰道。
  今天她是特意打扮过了的,她想让亲爱的扬凡哥哥放心,从前的她太不懂事当着他的面折磨自己想让他也疼,她明明知道他会疼她还这样做,她太任性,现在的她只想告诉他,她已经找到幸福,请他放心和陈茜茹走好,其实就算她没有敬南她今天也会这样,忧郁的扬凡哥哥如果真的爱上了别人她也应该祝福,希望他幸福,他是她的亲人,她会永远挂怀他,就象牵挂爸爸妈妈一样。
  正说着,黄岩进来了,她最近代言一个产品,正好下榻在这家酒店。她远远的看见林顺,对身边的经纪人和化妆师说了几句就朝林顺走过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要走过来,她和林顺也只是几面之缘并不需要这样特意的寒暄,她却来了:“林小姐,真巧!”
  如果她没有特意走过来,那么不算巧,林顺也记得黄岩,在酒会上就是她挽着敬南的手臂笑靥如花,她也笑,不动声色:“是呀,真巧,黄小姐,还没恭喜你五月份的嘎纳电影节摘冠呢,恭喜你。”
  黄岩伸出手来握她的手礼貌的说:“谢谢!”
  “哦,对了,黄小姐,我一个同事是你的影迷,她上次还说如果下次再有机会见到你一定要帮她向你要一张签名。”
  “好呀!”
  “你先等等。”林顺打开包从里面找出卡片和纸说:“给。”
  黄岩签好名就跟她道别了,临走前满含深意的看一眼她的包说:“林小姐,你的铂金包,如果没认错的话应该是爱马仕新出的那款蜥蜴皮的吧?”
  林顺愕然:“啊?”她不懂这些。
  黄岩含笑走开,那个包她记得清楚,爱马仕限量版铂金包,蜥蜴皮,国内不发行,价值26万,熟悉又久违了的程敬南的品位,现在挂在她的手上。
  这样林顺和黄岩一个短兵相接之后,扬凡的眼神变得更深,林顺对他微微一笑,这样笃定这样坦然,她在他不在她身边的时候悄悄的变了?
  杨凡明知道答案会让他万劫不复但是他还是问出口:“顺顺,我听曾瑞说你和程敬南?”
  林顺脸颊飞红,直视着眼前的咖啡杯:“嗯,我们在一起了。”仅仅从当初的夜未央的相遇谁会料到这样的结果呢,她竟然和他在一起,多么奇妙!想起是她最先扑进他的怀里,她脸红透了。
  其实林顺也觉得奇妙,她其实也很想告诉扬凡的,这些年来她的大事小事几乎都是扬凡参与帮她拿定主意的,出于习惯程敬南的事她当然也是想要告诉他的。
  那一低头的温柔,含蓄的羞红了脸,这一幕却仿佛一把大锤子碾碎了扬凡的心脏,更有一把刀在慢慢的凌迟着他,一刀一刀,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生生的被碾成了齑粉,他才知道原来真真痛彻心肺,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他竟然对她如此的陌生,她竟然忘记了她的扬凡哥哥。为什么他万里迢迢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回来她身边,她身上却已经挽着别人的印记。她曾给过他温暖的笑靥明明还在眼前,光明和温暖,历历在目,却已经是往事如烟,身边万水千山,他一个人,怎么抓得住。
  那些关怀,那些明明还是深刻的存在,她每天陪着他,分他她最爱的酒心巧克力,带他去坐过山车,心疼他的辛苦,心疼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唇,她总是抱怨的说为什么他看起来总是那么累,可是现在那一切都缥缈得如过眼云烟,那最后一点光芒都要隐去,从此再也不能期待救赎。岁月中唯一因为她而开花的过往,变成了现在最尖刻的煎熬,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哗啦啦的呼啸着分崩离析,所有的过往都轰然倒塌,成了废墟,她的笑靥,何处寻觅?
  胃突然开始痛了,心底突然有令人窒息的寒冷不断涌上,有多久了,这样的日子有多久了,那样的疼痛,痛到心脏缩成一团,终于到现在的绝望,她以后再也不会期盼他对她说那句话。任由他再怎么冷,再怎么黑暗,再怎么绝望,都渴望不来她的光明和救赎了吧。
  可是,可是,还有什么可是。终于落泪,他昂着头,看着窗户外的远方,不出声,但是眼泪却不知不觉沁出来,在眼角结成一滴珍珠,毫无预兆的滑落下来,清澈晶莹。
  林顺慌了神,她去握他的手,他的手冰得吓人,她一急忙站起来绕过桌子走近他身边:“扬凡哥哥,你怎么了?”
  扬凡却听见这儿时特有的称呼,忽然抱紧她,头抵在她怀里,哽咽的抽泣,都说男人流血不流泪,一个男人该到什么地步会哭成这样子。
  扬凡小时候虽然阴郁一点,可性子却是极为强硬倔强,不管受了什么委屈,不管被谁欺负从来都不哭,只是隐忍着咬牙挺过去了,可是现在他肩膀耸动哭得这么伤心,这哪还是一个男人。林顺心都被他哭乱了,她想拉开他,看看他,想知道他是怎么了,谁又欺负他谁又让他受了委屈,可是不管她怎么用力,怎么温言软语的抚慰,杨凡紧紧的抱住她的腰,头埋在那儿压抑的哭泣,只是不肯抬头看她,象一个丢失心爱的玩具却又不知道怎么找回来的孩子一样心碎。
  林顺眼角泛红,酸楚莫名,只能抱住他的头抚摸着他的头发,心也是痛的。
  美国那里不好么,公司不顺利么,陈茜茹是不是让他伤心了?可是扬凡哥哥,你离开我也应该要幸福才好,既然是你选择离开不是应该笑着告诉我你很幸福的吗,为什么要哭得这么伤心?她的泪终于也落下来,沿着脸庞,清澈的泪珠一滴一滴落在杨凡的头发上。
  杨凡该怎么办?
  见完杨凡,林顺回到家,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酒气,程敬南从窗户前转身,他身旁的桌上摆放着一个红酒瓶,长长的软木塞子被拔出来,躺在旁边,而他手里还端着个高脚杯,他在喝酒?
  林顺皱了皱眉走过去想帮他收拾,想到他明天还要上班,还要面对那么多事,那些咄咄逼人的媒体和公众,她不由微微责怪:“怎么喝这么多?”闻着她的酒气,揣度他大概喝得还不止这一瓶。
  他低头寻找她的眼睛,她只是手脚不停的忙着收拾,程敬南扣住她的下巴想要固定她,林顺却不安的想要挣脱。
  “为什么哭?”
  “没有,刚才被风吹了。”
  “你为什么穿的这么漂亮?”
  林顺没好气的避开眼,不想让他看见她微红的眼,说:“这不是你上次给我买的衣服吗?”
  “为什么回来这么晚?”
  林顺总算知道这个男人是在找茬了,她伸手攀住他钳制住她下颚的手,想要拿开,没想到他却暗暗使力,捏得她下巴生疼,林顺惊慌抬头看见他眼睛里的阴霾,仿佛要吃人一样,她轻易的被他制住,林顺刚要说话,他的头就俯下来猛地含住她的唇,突如其来的力量与霸道让她动弹不得。
  她开始安静下来,踮起脚尖,手穿过他的肩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回应。
  良久。
  “你今天去见扬凡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依旧怒意浓炽。
  林顺靠在他怀里气喘吁吁的说:“你不是忙吗,我不想让你分心?好了,我累了先去洗澡,你吃过饭没有?”自从林顺从家里过来他们就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林顺学着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程敬南倒也吃得挺习惯,慢慢的竟再也不在外面吃饭,今天她在外面和扬凡吃过回来晚了,他不知道有没有吃。
  程敬南赌气的说:“难的你还记得我。”
  林顺不好意思:“那我先给你去做。”
  林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程敬南也松开箍紧的手,林顺挽了挽被他弄乱的头发,转身要离开,没走几步手臂突然让人从后面抓住,林顺来不及回头,已经被拉回来,鼻子撞在他的胸膛上,撞疼了,她皱着眉想要抱怨:“痛死了!”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唇又被他吻住,这一次不同往日的浅尝辄止,他辗转吸吮,仿佛要把她吃下去。他的手拨开衣服的纽扣隔着内衣搓揉她,渐渐不耐,将她的内衣推高手在她身上游弋。他将她抵在桌沿,一心一意与她纠缠,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她被掌控在他手里,桌子坚硬的质地烙痛了她,她低低的叫了一声“痛!”身子马上腾空,他抱着她走向主卧室,林顺意识到自己躺在他身下,躺在他床上的时候,脸红得要出血。
  可是她再没有机会来害羞,他伏在她身上,吻得那么深,那么用力,那么缠绵,手慢慢变得温柔,一粒粒的解着她的纽扣,努力突破她身上的障碍,火热又带着他力度的手在林顺身上点燃了一把又一把火苗,令她意乱情迷,剧烈喘息,残存的意识被他唇舌纠缠间吞没,林顺只能热烈的回应着他,搂紧他的脖子。
  当他们之间再无任何障碍的时候,林顺不由深吸一口气,然而马上她又小小的娇呼了一句,她感觉到他的手指进入她的体内,在那个私密的地方,她本能的张开眼睛,身体想要躲闪,又是害怕又是害羞。怎样的一种力量驱使着一对男女能够有勇气互相袒露至此。她的脸滚烫滚烫,害羞得紧紧将眼睛闭上。
  程敬南感受到她的紧张,粗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别害怕,不要紧张,跟着我。”
  他吻着她,唇渐渐在她身上游移,手指缓慢的试探她的身体,异样的温柔,轻捻慢揉。
  这是她不熟悉的程敬南,这也是她不熟悉的自己,然而她却无力阻止,听见他一声比一声急促的呼吸,她任由自己沉浸在他美妙温柔的爱抚中。一股奇异的颤栗渐渐升腾起,皮肤随着他的力度一阵阵发紧,身子已经辗转难耐却不知道到底渴望些什么?
  她听见他的声音再次响起:“你真美。”她紧闭双眼,不敢看他,唇齿却和他呼应着激烈纠缠嬉戏,都是他淡淡的红酒气息,甜美迷醉。
  也许是之前的酒意,也许是她青涩回应的甜美,都让他再也控制不住,他在她身上撑起身子,轻轻的叫了她一声:“顺顺。”
  林顺挣开眼就看到了程敬南眼底的火光,那样浓黑却又熠熠明亮,赤裸裸的有他对她的渴望,她的脸烫得要命,只想要闭上,然而程敬南却猛地一个伏身进入她的身体。
  仿佛全身生生被撕裂,林顺疼得眼睛猛地挣开,盈盈的涌满了泪水,全身紧绷起来冒着冷汗,连脚趾头都蜷缩在一起,腿在发抖,本能的想要推开他抗拒他:“痛,敬南,好痛!”她知道,只有推开他,她才不会那么痛。
  程敬南停在她体内不敢再轻举妄动,只是看着林顺痛得狰狞的脸,仿佛要晕厥过去一般,他俯下身轻柔的吻着她,用力抱紧她,让她感觉他在她身边:“放松,别紧张!”等到终于发现她的身子不再那么紧绷,他开始缓慢的动作起来。
  林顺的手紧紧的抓住床单,还是痛,她带着哭声说:“敬南,不要,好痛,你出去好不好?”
  程敬南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林顺未经人事,但是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这一刻还是让他这么不知所措,只能柔声不断哄着她:“顺,放轻松,不要紧张。”他停了一停才又恢复缓慢温柔的抽插。他覆盖在她身上,手把她抓紧床单的手翻过握在手里,然后十指相扣,在她最痛的时候,她并不是一个人。
  林顺只觉得每次他的进入都很痛,她的思想在激烈的争斗,经过这么多事,他们终于走到今天,她当然信任他也很想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他,但是真的痛得要命,这样矛盾着。程敬南趴在她身上,吻她,舌尖温柔婉转,肆意撩拨挑逗,渐渐的在他的安抚下,在他的轻吻下,身子渐渐放软,似乎也不再那么痛,由剧痛到渐渐可以忍受,慢慢的竟有酥麻的感官触电一样闪过,飘飘然的情欲象海水一样淹没她,仿佛灵魂都在颤栗,她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句。
  程敬南仿佛被这轻微的一句点成石像,两个人自此开始享受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愉悦,一起疯狂。
  林顺放肆的呻吟,程敬南居高临下的看着身下的她,半眯着双眼,酡红的脸颊,微张的唇,他轻轻叫她:“顺……”他要让她看清楚他的脸,要让他记住他在她身体里,她是他的。林顺挣开眼睛对上程敬南烧红的眼,因欲望而扭曲狰狞的脸,他饱满的肌肉上一层薄薄的汗,连空气中都有一种叫人脸红心跳的欢爱气息,当然与此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近乎不知羞耻的呻吟。但是顾不得害羞,她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抬起上身主动吻上来,程敬南接住她,扶住她的腰,把她抱坐在他身上。
  嘴唇覆在她的唇上,吻得细致温存,不尽的柔情蜜意,舌尖红酒清甜的味道,让林顺沉沦。这样的旖旎风光,仿佛致命的诱惑,诱惑着世间男女,他们都放纵着,程敬南引导着林顺在他身上起伏,感受到她的湿润,柔软,包容,接纳,让她感受他埋在她体内的坚硬纵横驰骋。
  淡淡的星光下,两个人的身体深深结合纠缠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这一刻林顺的心终于落地,不用再担心,此刻的程敬南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程总,也不再是医院天台上的那个理智得冷酷的人,更不是夜未央那个半生不熟的程敬南。这一刻的他不再遥远,她就在他身上,他们都是如此的袒诚,真实,她能看见他因欲望扭曲的脸,而他能听见她因快感而发出的香艳的呻吟,他们在彼此面前袒露最原始的欲望,再无任何阻碍,他就在她体内,她深深的感受到她是拥有他的。这样紧密相联的两个人,叫她不再害怕他有一天会触不可及。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热流,那是一种感动,一种踏实,对爱情的信任,对他的信任。
  悬了那么久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他们终于在一起,如此密不可分的姿势。
  在颤栗中,两个人一起倒在床上,林顺浑身散了架,仿佛被什么掏空了一般。程敬南伏在她身上,并没有抽离她,他抱紧她亲吻着,激情刚退他喘着粗气:“顺,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林顺的回答是,将手臂紧紧环绕住他的背,抱紧他,贴近他。
  他覆在她身上,两人都是汗津津的,她任他肢体肆意纠缠,他任她发丝缠绕迷离。过了一会他把她拉开,低头寻找她,问:“还疼吗?”林顺脸又红得似有火烧,把头低得不能再低,只是一双手却浅浅的握住他的,这样未语人先羞,浅握双手,仿佛在对他作出一生的许诺,程敬南还能再说什么,紧紧的抱住她。
  窗帘竟然没有被拉上,远远的,隔着千年万年的距离,林顺看见大熊星座,看见北极星,星光闪耀明亮。她抱紧他的背,此刻星光满天幸福在身边,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对她来说这就是他给她的永远。她相信这样漫天璀璨的星光一定不会像烟花一般短暂。

  第二十七章
  这个晚上对林顺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了,也许以后她会万劫不复,也许就此鲜花满天,虽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但是她相信他,他说一定会给她幸福。就象他说,忍一忍,放松,就真的不会再疼。
  第二天他们睡到很晚,林顺挣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有明亮的阳光从落地窗户照进来,林顺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睛,然而她马上看见相对的他,漆黑明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仿佛看了她许久,而他的手还搂着她光滑的腰,她忽然记起昨天晚上她是怎样在他身下未着寸缕辗转反侧,怎样在他的速度中激烈呻吟,天,她怎么可以让他看见她那个样子,她的脸猛地红到耳根,腰被她牢牢掌控着她无处可躲,只得把头钻进被子里。
  与此同时程敬南一只手从她身上越过去,两只手微微使力,她便落入他的胸膛。
  林顺害羞得说不出话来,虽然这样的肌肤相亲让她无端端的慌乱,但是她不是没有喜悦的,她学着将手攀附上他的肩,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说:“敬南,你今天不上班?”
  程敬南不说话,只是静静的与她相拥,闻着她发丝的清香,感受她的温软,久久。
  这个早晨他仿佛等待了太久,曾经他以为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拥有,现在她却如此的真实,他只想要搂住她什么都不要管。怀里的软玉温香是他所有的渴望,他终于得到了。摇摇晃晃过去这么多年,沧桑冷暖,隐忍恩仇,眼泪笑容,算计安排,他总算得到了,他从未拥有这样的感激之心。
  林顺也合作的与他紧紧依偎,这是她作为女人的第一个早晨,她是他的女人,仿佛她本该就是他的,她不后悔。即使以后他们不能永恒,即使以后她会再有寒冷空虚,只要想到这一刻如此清晰的温暖,她都会庆幸满足,她遇到了,她得到了他的真心,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她透过他的背看见天幕上倾国倾城满天流转的星光,那是他给她的永远。
  她永不后悔。
  林顺工作的事,朱妹还不死心,约了她在麦当劳见面,林顺出现在门口,朱妹隔着老远招手大声招呼:“顺顺,这里这里。”
  店里大多数人的眼光便被吸引过去,林顺被大家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没好气的用眼神警告朱妹,坐过来的时候抚了一下裙角,责道:“就你大声。”
  朱妹笑眯眯的打量她的动作:“啧啧,瞧你这艳光四射的,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还不能让人看啊,最近被滋润得还可以吧?”她故作神秘的凑过头来低声说。
  朱妹说话从来直来直往,说的倒也是实情。林顺穿着一袭米色的范思哲短裙,娇俏典雅,皮肤剔透晶莹,双唇娇艳欲滴,一种令人心动的妩媚。朱妹不明白何以短短时间里这个女孩蜕变得如此美丽,但是细细一看眉眼依旧是那眉眼,只是举手投足,一个微笑一个怒嗔,皆是风情无限。
  林顺将她不怀好意靠近的头推回去说:“你怎么这么喜欢麦当劳啊,这样的垃圾食物小心吃多了长癌?”
  朱妹含着吸管说:“得就得咯,反正一辈子这么长我也活腻了。”如果她死了,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回来,会不会为她流泪?
  朱妹原是开玩笑的说,有口无心,没想到话一出林顺却猝然把她的可乐抢过来皱眉语气尖刻凌厉:“朱妹,你胡说什么。”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哪那么容易就死了?”朱妹大大咧咧,这时候哪里能注意到林顺的心事,话轻易出口又轻易收回。
  林顺脸上便转了忧色,朱妹顾不上她,只管自己抱怨:“为什么鸡腿越来越小啊?”
  朱妹奉了李姐以及办公室一干同仁们的一致要求,想把林顺请回去。那个大学生因为新发生的事故,终于累了,于是主动请辞。
  没想到林顺却一下一下用习惯戳着可乐里面的冰块说:“朱妹,你帮我谢谢李姐一片好意,我就不回去了,改天请你们吃饭。”
  “为什么啊?”
  “我已经在一间婚纱楼找到工作了,摄影师。”
  朱妹下巴要掉下来,口不择言:“林顺,你不是吧?别吓我?”
  “呵呵,在那里工作也很愉快,有时候出出外景,其实也很轻松很自由。”林顺不以为意,最近敬南的事仿佛特别多,大概是压力大,她是想过后才接下婚纱店的工作。
  以前大学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但是心气却高得很,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庸碌平凡,更是从来没有想过会去干一件这样的工作,觉得这简直是技术工,这不是侮辱人吗,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才知道当时真是太过年轻气盛。其实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绝对,一些小而琐碎的事做起来也挺幸福,比如一个小小的发卡,新郎却可以不胜其烦的帮新娘一再矫正,这样的场景看得她心里热热的。他们是那么平凡普通的一对,没有傲人的容貌没有令人羡慕的财势,但是这样一份相守珍惜,却也许就已经是世间许多人求之不得的。
  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她开始理解老妈边抱怨老爸老好人性格总吃亏,另一方面却又转身跟同事朋友夸赞他心眼实,能过一辈子。谁说遇上一个人,担心他寒给他加衣,担心他饿给他做饭不是种幸福,就算平淡的日子,只要是和敬南在一起,她便已足够,她开始会想到天长地久。
  最近程敬南每天回来都很晚,有时候她帮他去厨房端一杯水,回来就见他躺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大概真的很累吧。林顺思索着要不要把原因,要不要把和敬南在一起的事告诉朱妹,但是想了一想,还是放弃了。
  和朱妹分手后她就回了家,带上早已做好的酸梅汤去中庭,念着他最近压力大,她专程给他做的消暑食物。
  来中庭除了上次采访,她倒还是第一次,经过保安的验证,经过前台接待小姐她脸微微低烧,想到了敬南,想到了她这次来的身份,忽然有暧昧的小心思充盈她的心口,热热的,很想微笑。
  办公室里的人却都开会去了,一个小内勤接待了她,小内勤不认识林顺,公事化的说:“程总在开会,请您稍等。”说着把她请进了会客室,人一闪又没了踪影。
  林顺坐在会客室里,期间曾见谢萌匆匆经过门口,她还没来得及叫住人影又不见了,后来也有几个人神色匆忙的走来走去,这种忙碌的气氛中,更有一种疑重,仿佛人人都如临大敌。林顺便十分安静的坐在那儿等。
  小内勤今天几乎是忙疯了,不是准备这个材料就是准备那份文件,会议冗长而且从会议室出来的人基本上都没好脸色,她更加插不上话。过了好久,会议室的门开了,人们鱼贯而出,胡疏走过来向她问一份文件的时候她才猛然记起会客室里那名女子,因为容貌美丽,她稍微形容了几句,胡疏便已猜到大概是林顺,连文件都没要立刻赶过来。
  这时林顺已经连续等了好几个小时,她百无聊赖的在用手机玩游戏。
  “林小姐你怎么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胡疏礼貌的招呼。
  林顺抬头见是胡疏,脸又微微红了,站起来,一点点局促:“哦,你们忙我就先在这里等了,刚才她们说敬南……厄,她们说你们在开会。”胡疏她是认识的,这一段时间有时候也能见到他来家里找敬南报告事情,或者时常接到他的电话,林顺略微问了几次,听敬南那样解释,她不由对他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和敬南一起长大的朋友呢。
  “等久了吧,这些人也真是的,会议早已结束,我带你去见程总,请跟我来。”胡疏却是一贯的客气礼貌。
  “哦,好。”
  程敬南的办公室门没关,可以看见谢萌正半蹲着在拾一叠散落在地上的文件,还没走近又听见程敬南气势汹汹的声音:“胡疏呢,他干嘛去了?”
  “胡助理去拿文件。”
  “拿什……”他话未出口,愣了一下,盯着门口,声音不觉低下来,微微愕然:“你怎么来了?”
  林顺笑吟吟:“怎么,我不能来?”
  胡疏递个眼色给谢萌,谢萌会意,飞快拾起最后几张散落在地上的纸抱着卷宗跟胡疏无声无息的出去,带上门。一走出那间班办公室,谢萌浑身都觉得松懈下来,真是如获大赦。因为工作原因,谢萌跟胡疏接触得也挺多,接触多了就知道胡疏平易近人性格随和她日常都亲近的称胡疏为胡哥,她抚抚胸口顺顺气说:“胡哥,我从来还没见程总发过这么大的火,刚才摔文件,可把我吓死了。”
  胡疏微微笑,侧头安慰说:“别害怕,程总他也是气急了,但是他对事不对人,你放心吧。”
  谢萌灿然一笑说:“这个我倒是明白的,程总压力大,最近简直好像有人专门在跟我们对着干似的。”谢萌人也算精刮的了,前者倒不是她想探听的重点,她小心觑着眼观察胡疏试探着说:“不过这位林小姐好面善,如果没记错的话当初来采访程总的好像就是她?”
  胡疏闻言,脚步微微迟疑,回头担忧的看一眼身后被他带上的门,没有再说话。
  谢萌不便再问,但是心里当然仍然疑惑万分,走进自己办公室心还悬在那扇门上,也许女人天生就有一种探究欲。这算是第一次见程总发火吧,平时对待下属他总是讲究风度礼遇,原来发起火来还真吓人,不过更让谢萌心心念念记挂的应该还是那位林小姐。程敬南难得一见的盛怒,见了她却不由自主放软了语气,那样亲昵的语气,联想起林顺回答程敬南的神情,笑容,谢萌心里真是好奇得要命,恨不得在总裁办公室里安装一个摄像头才好。
  小内勤还在她办公室帮忙一起整理一些因开会被翻乱的文件,显然小内勤也偷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她比谢萌诚实,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谢姐,那个林小姐长得可真美,电影明星也没她漂亮,不知道跟程总是什么关系?”
  谢萌顺手用手里的文件在她头上敲一记,道貌岸然的说:“还不快去工作,林小姐漂不漂亮几时轮到你来评判?”
  小内勤吐吐舌头,收回脑袋,今天这个会议可把她给整惨了,这份标书怎么没写名字,该放哪,她继续去整理文件。
  小内勤消失后,谢萌的心里也不得不承认一些事情。第一次见到林小姐的时候只是在想,难得有女孩子这么漂亮还肯出来工作。这一次却可以算是惊艳了,瓜子脸,大眼睛,尖下巴,笑起来唇轻轻漾起腮边若隐若现的梨涡就出来了,这样的女子——怪不得!
  她原以为程总花名册里黄岩算顶漂亮的一个了,现在方觉得那种美艳太过侵略,咄咄逼人,而沈小姐又太过骄矜跋扈,林顺这样的让她心里由衷,似乎让人心理不由自主对她产生一种怜爱,一份宠溺。
  室内的林顺把保温杯放置在他办公桌上说:“给你做了酸梅汤,你刚才,怎么发那么大的火?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林顺说到后面,斟酌了一下。
  “没什么大事,开了个会,你来多久了?”
  “没多久!”
  程敬南看一眼手表,终于笑了:“没多久,快要下班了,等半天了吧。”
  “你刚才不是在开会嘛……”林顺的小心思被程敬南一眼看穿,不好意思。
  程敬南却站起身,到衣架上取了外套抓起桌上的车钥匙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回去。”
  “你刚才不是还有事吗?”
  “算了。”那事如果能一下两下解决今天又何必动这么大的气,而且如果真要办大概又得加班,想起她一个人在这里坐了大半天,他不由心疼。
  “酸梅汤还没喝呢……”
  “带回去。”说着一手提着保温杯一手挽着林顺的腰拥着她走出去。
  林顺什么话都来不及说程敬南已经半拉半抱的拥着着她出门,此时公司还没下班,一路下去众人竞相瞩目。林顺不由懊恼,她原本只是想来送个酸梅汤谁知要应付这么大场面,脸都红透了,她微微挣扎想要挣脱程敬南安置在她腰间的手,某个人好似还浑然不觉。
  这个人!林顺皱眉,她挣不开!
  外间谢萌等一干人手脚不停的忙着自己的事,眼角却没闲着,谁都在留心,程敬南这样拥着林顺出来,男的英俊挺拔女的娇媚婉转,这样的姿势,不可否认,取悦到大家的眼球,可是许多女同事们心却不由一黯。

  第二十八章
  半夜的时候林顺醒来,身边的位置是空的,没有开灯她轻轻走出去,程敬南正坐在沙发深处,紧锁着眉头,表情沉重,眼光停在前面的某处,定定的仿佛思索着什么难题,又在抽烟。林顺扶着门框看了许久,最近一段时间程敬南抽烟抽得很凶,有时候怕她闻不得烟味就一个人到书房抽,时不时还发大脾气,虽然都是背着林顺在阳台接电话,声音是刻意压低了,但是还是能听出他的怒气。
  林顺不免面露忧色,她担心好几天了,轻轻走过去拿掉他的烟,程敬南乍然抬头,眼光迷惑的看着林顺,仿佛乍然出现在眼前的林顺才是他迷惑的对象,不过很快他神智又回来,他伸手搂住她,说:“怎么起来了?”
  林顺自动坐在他腿上,头依在他胸口说:“敬南,是不是公司出事了?”她还记得前一向他们好像经常出问题,上次安全事故似乎都还没弄清楚,不过她每次问起这些问题程敬南总是云淡风轻的带过去说没事,这是男人的事,别瞎担心,那些事就算说出来其实你也不会懂。
  程敬南揽着她的腰,闻着她发丝的清香,唇轻轻在她头上吻了吻,安抚说:“没事。”
  林顺身子微微一僵,她知道有时候一些事他不愿意告诉她,这时程敬南却已经抱着她站起来,说:“还是去睡觉吧。”
  林顺不妨程敬南突然站起来,她坐在他腿上顺势一滑,被吓得小小的惊呼一句,手忙拽住程敬南的衣袖。程敬南低低一笑,突然拦腰将她打横抱起走向卧室,林顺只觉得天旋地转,人已经被压在程敬南身下,他温热带点烟草味的男子气息很快锁住她,她心一慌笑着锤他:“呀,好浓的烟味,唔……”
  累到极点,林顺很快睡去,程敬南却没睡,抽出一根烟想要抽,又想起一些事情只是把烟含在嘴里,头略微一低,便看见怀里的林顺,她枕着他的手臂,呼吸均匀,脸上还有未完全褪去的红潮,睡相平和安稳。
  他就这样抱着她,久久疑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动了动,另外一只手也穿过她的臂,伸过去将她搂过来抱在怀里,林顺轻轻蹙眉动了一动,很快又适应他的抱法。
  他总是这样,突然抱紧她,仿佛她在他身边越近他越怕她会消失不见,总是紧紧的抱紧她,拥进怀里他才安心。林顺轻微又迷糊的问了一句:“敬南,你还不睡?”说完头往他怀里钻了钻选了个位置又沉沉睡去。
  程敬南再度吻了吻她的鬓角,抱紧她,一些话终究是说不出口。
  第二天林顺起来得很早,其实她在婚纱影楼的工作如果上午没有安排外景的话一般只需要10点后去。
  程敬南正在煮牛奶看见林顺愣了一愣,挑眉:“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昨天晚上不累?
  林顺脸一红:“我先……去洗澡。”几乎是逃进浴室,程敬南身形又是一僵。
  程敬南出去的时候,林顺正在喝牛奶,她在身后嘱咐了一句:“敬南,今天下班记得早点回来啊。”
  她每天都这么说,程敬南手扶在门把一滞,回过头来微笑着“嗯”了一句,然后打开门出去。
  一大清早,程敬南办公室里却迎来了怒气冲冲的黄岩,竟比程敬南还早到,因黄岩与程敬南关系特殊,谢萌把她请进了总裁专用会客室。
  程敬南顺手把外套交给谢萌说:“你怎么来了?”
  谢萌从窗前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定定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固执着坚持自己原则的人。
  程敬南到酒柜前去倒了两杯红酒递一杯给黄岩,黄岩冷哼一声接了。
  “你果然还是最爱红酒。”
  “习惯了,这么多年来。”程敬南站在她身边并肩看着窗户下面川流不息的车马,红尘陌陌,他若有所思的问:“你想要说什么?”
  “你觉得我想说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说,你想等我先开口。”
  “应该说我想问什么你早就知道,我只是来等你的决定。”
  “你觉得我应该怎样决定?”
  “到这个时候,你竟然会问这样的问题,应该说你从来就只有一个决定,我说得对不对?”黄岩眼神凌厉,咄咄逼人。
  “黄岩,我以为你能理解我。”程敬南喝一口酒,含在嘴里,半晌才把它咽下去。
  黄岩却离开窗户前,找个沙发坐下来,大概是穿着高跟鞋在他身边站久了,终于觉得累了,她连声音都透着浓浓的疲惫无力,表情恍惚着仿佛连意识都不十分清醒,脑海里回荡着的都是那些久远了的影像。
  “敬南,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每次我要离开你你从来不留我,我回头便能看见你在笑,那样无所谓的样子却让我怎么也走不开。远远的高高的看着你在笑,会猜想你到底真的开不开心,你这辈子究竟有没有得到过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你太固执,固执到冷漠无情,我是心疼你,生怕你这样将来会后悔。”
  黄岩慢慢说着,手端着高脚水晶杯,涂得猩红寇丹的手指慢慢摩挲着冰冷的酒杯,明明是夏天,那一点寒意却仿佛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去,她的目光带着几许迷离,说的话更接近无意识的呓语:“看着你为了她喝醉失态,想要得到得发疯却又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只得喝得烂醉如泥,想爱不敢爱。你总是这样让人心疼,把别人伤得遍体鳞伤还让人来心疼你担心你,可你一直活在13岁那年的仇恨里不愿走出来,固执的照着自己设定的路线前行,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可是我今天来,不是为你而是为我自己,我不希望自己为你担心,可是你一旦有事我却无法旁观,敬南能帮你的我都会为你做,但是关键是你自己要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几乎是娓娓劝说。
  黄岩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睛一直炯炯盯着程敬南僵硬却又挺得笔直的背脊,心里渐渐泛起一阵悲酸之感,然而还是说下去:“敬南,我只是……不希望你将来后悔。当初那样大风大雨,那样凶险形式你都顾不了了,你为了她豁出命来,如果这不是你想要的,那当时你为什么又要千里迢迢的赶去呢,那样生死交管的境地都经历过了,你为什么现在不肯放下心中的执念?女人了解女人,我和她虽没打过几次照面,但是她那样的女子,你这样,你不能两全的。”
  黄岩这话很有用,程敬南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身形似乎都摇晃了几分,却猛地又站稳,只是不肯转过身来,仿佛不见到她的目光,他就能坚持,象个小孩子一样固执:“我不会让她知道。”一边说,手上暗暗使力,水晶杯子硬度烙在手心里生生的疼,仿佛烙到骨头里去,他明明知道是他握得太用力,可是他却不肯松手,他怕松手。
  程敬南的侥幸终于彻底粉碎了黄岩最后一点幻想,她苦笑着,把酒杯凑到唇边,轻轻的啜一口,慢慢的咽下去。
  空间中忽然静了下来,连程敬南深重的呼吸都闻得到,还有黄岩细细密密的呼吸,那种绵绵的细碎的气息象极了林顺半夜的呼吸声音,那样平和,舒缓,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抱着她,她小小的手无意识的贴紧在他胸口,他的心就在她手里,她平稳而安详,第二天早晨会因他的一句话羞得红到脖子后,急急忙忙的逃到浴室去,然后嘱咐他早点回家。
  他忽然又加重了声音,象是害怕黄岩没有听见:“我不会让她知道,我决不会让她知道,一定不会。”这样坚持,却又象是说服自己。
  任性的孩子,固执的孩子,自以为是的孩子,终于掉进困境里,无法自拔犹不自知,黄岩冷笑一声,理智又清明起来:“程敬南,你是觉得你瞒得过林顺,还是骗得了你自己,你别做梦了。”说着她重重地放下一直把玩的杯子,拿起身边的手袋,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可是一切是那样迅速,她明明没有听到程敬南在动,可是她按在门把上的手却让人死死按住,他的力气很大,按得很紧,他的声音却更让黄岩觉得好笑,程敬南明知道没有退路却仍旧别扭:“你不能告诉她。”
  她抿了抿唇,低下头笑了一下,苍凉一点一滴在心口化开,这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明白,她用手挽了一下头发,抬起头来直视着程敬南的眼睛,平静的说:“敬南,我再也不要管你了。”
  说着黄岩使了力气去拉门,很奇怪程敬南明明是那样大力按住她的手,她真正要开门时才发现他的手几乎再也没有任何多余的一丝力气来阻挠她,她是如此轻易的打开门,也许他也是没有力气,也许程敬南也害怕。打开门面前是一脸惊愕的谢萌,显然是有事要来禀报,黄岩对她勉强笑了笑,走了。
  谢萌小心的接近门口,对着程敬南,要说话:“程总,厄,那个白董……电话……”谢萌从来不曾将一件事报告得如此破碎毫无章法,这一切皆因程敬南死灰的脸色,她被骇住。
  “说我不在。”程敬南几乎是咬着牙,大声说出这句话,谢萌第二次被吓到,然而她却还不走,程敬南的手仍旧死死的按在门把上,谢萌吞口口水,吞吞吐吐的说:“程总,我刚才说你在这边有客人……厄,让她等一下,电话已经转接到您办公室里。”说完这一句她马上飞快的逃走,走到办公室门口一头碰上正来送咖啡的小内勤,咖啡洒了一身,来人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帮她擦拭。

  第二十九章
  如果谢萌没有逃走,相信程敬南一定会很没风度的想要把她的嘴堵上,如果,但也只是如果而已。前一刻恨不得砸烂电话的程敬南,下一刻却还是去接了电话“喂”了一声,他不说话,他懂得后发先至的道理。
  然而快下班的时候白敏嘉还是来了,穿着酒红色的曳地长裙,细细的高跟鞋,CHANNEL的钻石项链,头发优雅的在脑后挽起,尊贵,典雅,美貌得不象她这个年龄该拥有的。她说她只比他大14岁,她说一切都是她从中作梗,她说如果林顺知道他曾经……
  程敬南礼貌的站起来迎接,神色森严戒备:“敏嘉阿姨。”
  白敏嘉心里苦笑,她就是害怕这一天,然而避无可避还是走到这一步,她止住他: “你不用紧张,今天我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而已。”
  程敬南眸光一转,沉吟不语,他没有应她。
  白敏嘉唇角轻轻挽出一个凄楚的笑容,选了个离他有段距离的沙发坐下来,腿优雅的叠交在一起,扣住双手静静地看着他,陈述:“今天是你生日。”
  哦?
  程敬南意外。
  他都忘记了。
  白敏嘉却面带微笑,回忆:“从你13岁起就只有我记得你的生日,你去美国这几年都好久没给你过过生日了。”这样的神情弥漫一种淡淡的恍惚,那些前程往事到今天,恩怨纠葛,谁也说不清。
  从程敬南叫她阿姨起,白敏嘉就知道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了。她不能活在他的世界中,她永远不配他,过去和现在,然而她却要强留他,所以他们成了敌人。
  程敬南一直沉默不语,白敏嘉心内酸楚,她是真的没有把握,可是还是要做。
  “敬南,你从美国回来后每个星期都会回家一次,现在你多久没回家了。”白敏嘉完美妆容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疲惫,眼光黯下来,微微可以瞧见眼角的鱼尾纹。女人总是会累,总是会老,无论再精致的妆容都掩盖不了。她坚持了这么多年,以为他是她放飞的风筝,总有一天他会回到自己身边,可是却没有想到他飞得太远,现在想要找他回来,只能冒险,可是那绳子她是真的没有把握会不会断?
  “我知道你永远忘不了我对你的伤害,但是今天就当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帮你过一次生日,就当为了纪姐姐陪陪我,就今天,好么?”说着,眼角已隐然有泪光闪动。
  说起母亲,他不由心一软,念及她的所作所为,他确实应该恨她。可是这个女人的孤清悲凉,众叛亲离大概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他到底对她产生了一种怜悯。
  吃饭的地方是白敏嘉选的,私人菜馆,她不停的给程敬南介绍,各色菜式,刻意的讨好和小心。红酒是白敏嘉带出来的,从伦敦拍卖行高价购得,优质的红酒光泽通透,入口纯正,一种成熟柔滑在舌尖打转,滋味美丽,回味悠长。
  难得的好酒。
  程敬南却无心品尝。
  白敏嘉说的都是他小时候的事,唇角微微上扬,仿佛真的回到那样的年代,笑容甜蜜,神情迷醉:“第一次见到你才四岁,穿着纪伯伯给你做的军装,见你正缠着纪伯伯的秘书让他陪你下棋,那个时候你又蛮横又霸道,秘书常常跟我们说最头疼陪你下棋,即不准赢了你又不准敷衍你,偏你脑瓜子又鬼精灵的,谁敷衍没敷衍一眼你就能分辨。你还记得你六岁时候弄死纪伯伯一株兰花,纪伯伯差人来拿你,你害怕的躲进大宅里的雕花大床下面一天没出来的事吗?呵呵,那天纪姐姐几乎都被你急死了,姐夫狠狠的打了你一顿,后来……”
  是啊,小时候多么调皮,可是……程敬南却突然出声打断,语气亦是保持礼貌而疏远:“敏嘉阿姨,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我不想再听。”
  白敏嘉讷讷的,神色黯然:“对不起,敬南,我……你……那件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我喜欢你,从你13岁时起。我知道我这样做又伤害了你,但是我爱你,我一直都等你回来,这一切过去后,我们到欧洲到美国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住下来,我上次还特意问了医生,医生说我,说我也可以帮你生儿育女,完全没有问题,敬南,好不好?好不好?”说着她急切的伸出手去抓他放在桌上的手,程敬南却仿佛触电一样缩回去了,口袋里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卡农的钢琴音,林顺特意帮他一个音调一个音调谱进去的曲子,这也是她特有的短信铃声。
  此刻的林顺一个人在家里做好一切准备,等,等着要告诉他一件事。楼下不停有车子的声音响起,却都只是经过,最后停在了别家的楼下,敬南还不回来,林顺对着流氓兔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瞧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再瞧一眼,其实一分一秒还是正常的走着,程敬南这些日子的加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是林顺却觉得今天是前所未有的难熬,时间因此被她拉得更长更长。
  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
  终于坐不住,她拿着电话,想了想,却又颓然放下,只发了个短信:“敬南,你怎么还不回来,我早晨不是让你早点回来吗?”想了想又改了:“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在家里等你,我有事要告诉你。”写完后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删除了,空空的屏幕,她最后发的却只是一句“什么时候回来,注意安全。”
  她真的很想他快点回来,跟他说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程敬南几乎是立刻他掏出手机,白敏嘉看见上面晃荡的小兔子,虽然颜色不见当时的簇新,有点旧了,形状却依旧憨态可掬,那只兔子。
  程敬南匆匆看完短信不手机放回口袋站起来对白敏嘉欠身:“敏嘉阿姨,我还有事要先走一步,你是坐我的车回去,还是……”
  白敏嘉却伸手止住他,不管不顾他的话,只顾着自己的说:“敬南,我们还没吃蛋糕,我来点蜡烛,一会就好,吃完蛋糕再走好吗?”说着按铃叫来服务员。
  程敬南面有难色,他坐立不安了好久,突然接到林顺的短信,又想起早晨临走时她说过的话,心里更是想马上回去。然而他还是隐忍着点头说好,坐下来,吹完蜡烛蛋糕却没有吃,他再度站起来。
  白敏嘉明白有些事能强求,但是却不能逼得狠了,绷紧了,随时会断,不然她慢慢的总会把他收回来,她低头说:“没关系,你先回去吧,我叫人来接我。”
  白敏嘉年轻时候嫁给李威立,李威立早年在欧洲游学,结交了一般王公贵族,很有欧洲上流社会的做派,因此白敏嘉也算被熏陶了,她点的是充满欧洲色彩的忌廉蛋糕,设计华贵隆重,一圈一圈隆重的奶油花边,玫瑰花瓣。白敏嘉耐心的一刀一刀慢慢的切着蛋糕,再将它们一片片移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然后一口一口的吃掉,行程很慢,却很仔细,几乎是一丝不苟。忌廉好像放得有点多,吃得人想作呕,但是她仍平静的慢慢吃着。
  他去了美国,虽然他一个人在那里艰苦生存,打拼创业,但是他不会知道她思念他的滋味,不知道她是怎样在美国旧金山隔着一个又一个山头看着他消失好久的背影,她不敢离得他太近,但是原来离得远只会越来越远。虽然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但是他却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离开了,蛋糕有多么难吃,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办呢?
  吃到一半餐厅经理才匆匆赶来,忙赔礼:“对不起,白小姐,我们的服务员是新来的,送错了蛋糕,我们马上给您换。”
  白敏嘉还是一脸的平静,她放下勺子,用面前的餐巾优雅的擦擦嘴角,端起面前的一杯清水,喝一口,慢条斯理的说:“不用了,你先出去。”
  经理的冷汗都出来了,却又不敢多言,默默的退出去把门关上,对着门外的侄女训斥数落。这个侄女不分轻重,早知道真不应该叫她来帮忙,真是越帮越忙。小侄女阳奉阴违,表面上低着头任由叔叔数落,实际上低着头心里偷笑暗叹,不知道那帅哥有没有吃到,可惜没有摄像头,竟然还是一阵惋惜。
  程敬南心急,上了高架桥,但是前方好似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已经封了路,一溜车子赌在那想走不能走,想返回又掉头不成,卡在那儿,不上不下。他从来不是一个心浮气躁的人,不然也不会背负着隐忍到今天,他喜欢笑到最后,可是今天这样被卡着,突然心烦意乱,好像突然无法忍受,抽掉整盒烟,把最后一个烟蒂狠狠捻灭,掏出手机给胡疏打电话。
  坐上胡疏的车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一开始想抄近路,没想到欲速则不达,他反而因此绕得更远,不过这样一来,心反倒又宁静下来,程敬南安慰自己,他知道他要去的地方,她在那儿等他,她早晨还嘱咐他早点回去的,他有什么好急的。
  程敬南打开门,灯没关,沙发上一隅露出林顺的衣角,每天晚上她都是这样等他,经常抱着那只兔子,他放慢脚步,蹑手蹑脚走过去。

  第三十章
  桌上摆着好几盘菜,都是他爱吃的菜色,他只略微提了提她却特地去学着做,程敬南忽然后悔。桌上一瓶红酒,盖子已经被打开,瓶子浅了一点下去,估计她喝了一点,却忘记把盖子盖上,她有时候总是难免迷糊了点。
  程敬南轻轻的把衣服脱了,放在沙发扶手上,坐下身来看着林顺。林顺侧卧着靠在兔子身上,手里还紧紧的握着手机,他伸手取过来,暗下去的手机屏幕上还是十分清楚的显示他的号码,她却没有打给他。他想起从前夜未央的林顺最不耐烦等人,曾瑞有时候误了她什么事,她向来不假辞色。
  他爱怜的俯下身在她额头上印个吻,借着灯光打量她,融融的灯光下,她柔白的脸,小巧的下巴,微微垂下浓密的睫毛象两把小扇子,嘴唇轻轻抿着,柔和的灯光似乎照得她整个人都带上了一层温软的感觉,他心一软,情不自禁伸出手背贴着她的脸来回摩挲,感受她的温度,她熨帖柔滑的肌肤。
  林顺却甚是敏感,他的手一贴上来,她自朦胧中醒过来,半眯着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来就一把抓住他的手笑着说:“你回来拉?”林顺很安心,她一觉醒来他总是会回来,眼睛没睁开便知道是他。
  程敬南的眼睛里却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林顺暗暗后悔对上他的眼,于是装做揉揉眼睛坐起身来:“我做了好多菜你看见没有?还有红酒,我爷爷私藏的,上次回家我偷了一瓶,呵呵,据说还是某个大款签约时候送给他的私藏品。汤大概凉了,你先坐,我去热一热……”说着林顺搡了搡面前坐着挡住她去路的程敬南,程敬南却是纹丝不动,林顺惊讶的抬头说:“你让一让。”
  程敬南还是不动,沉沉的象坐山一样,就是不合作,林顺不由没好气的笑了,用力去推,程敬南却趁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细细的手腕在他手里不堪一握,她的人都好像被他攥在手心里,动弹不得,林顺惊讶他的蛮横,抬起头去。下一秒就被他吻住,林顺承受不住,人仰着就被他压了下去,迎面躺倒在沙发上,头在扶手上撞了下,撞疼了,她皱眉。这一次,他却没有细心的注意到,更没有以往任何一次温柔,他的舌头强悍而有力,直接伸进来,仿佛想笔直通到她的喉咙里去,占据她的所有,林顺微微的不适应,小小的手拽着他的衣袖轻轻叫了一句,微弱的声音很快又被淹没。
  他小小的一个吻,总叫她翻天覆地。
  “你轻点!”林顺费了好大力气才挣开他,挣扎着坐起来,她把他的头推开,双手捧着他的脸,在晦暗的灯光下,他额前散落几丝碎发,眉毛斜飞入鬓,双目炯炯有神,一种坚定,一种强势,一种凛冽,林顺全神贯注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对视良久。
  忽然间,程敬南却不耐,仿佛想躲开林顺的视线,于是又一把扑上去,再将她按倒,吻住,他把她抱得那样紧,不管不顾只想把她往沙发深处捺,仿佛想把她挤进他的身体里,拼了命的急着跟她纠缠,那么用力,仿佛想就此纠缠到她的灵魂深处,让她再也离不开。
  程敬南一只手稳住她的脸颊,令一只手抬起她的一只腿,将自己置身在她之间,林顺微微反抗,提醒他:“轻点。”
  程敬南疑惑的眯着眼睛沉沉的打量她,她从来没有这样反抗过他,可是他的手并不因此放松力道,他自己也不明白何以每次都要这样激烈的与林顺纠缠,他们的时间还长,只要完成手里的那件事。他应该对自己要有信心,虽然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一天,但是他应该坚定,他们是如此的相爱,如此的密不可分,他不能有不祥的预感,他决不能害怕。可是他的担心却如此深入骨髓,似乎如果不抓紧她,一松手,她就消失了,一个不抓牢,她就没了,让他提心吊胆,他只有把她抱得更牢,抓得更紧,他不会让她推开他,不会!
  一切结束后,他仍然着急寻找她的唇,林顺却生气发了狠,用力在他唇上咬一口,怨怼的说:“不是叫你轻点吗?”说完转过身去赌气不理他。
  程敬南这才放轻放柔力道,从背后轻轻环住她的腰,轻吻她的后颈:“是不是弄疼你了,对不起。”
  林顺闷声不响。
  程敬南的缠缠绕绕的道歉声音却不断传来,林顺忽然反转过来,抱紧他,倚在他怀里骂他:“傻瓜。”林顺忽然又想起自己方才在他唇上咬出的齿印,不由伸出手抚摸上程敬南的唇。
  程敬南终于松一口气,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后背,说:“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林顺也扬起头说:“我也有事要告诉你。”这样的夜里,她的眸子熠熠的似有光在眼底流转,仿佛两泓秋水,盈盈的水润。
  程敬南心里却隐隐不安:“你要说什么?”
  林顺嫣然一笑:“你先说,你说完后我再说。”
  程敬南疑视着她。
  林顺却越发将赖皮进行到底,腻在他怀里撒娇:“你先说嘛。”
  程敬南微笑着,抚摸着她光洁的面颊说:“我明天要去美国,斯坦福的商学院斯隆EMBA成立50周年搞校庆,请全球所有毕业生都回去参加聚会。”
  林顺后来也问过程敬南的学历,知道他以前是计算机专业的同时也参加过这个培训,记得好像英国石油的CEO就是这个班里出来的人物,想是这次去大概又有不少工程要谈,林顺了然的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问:“那你要去多久?”
  “大概半个月。”
  “啊,那么久啊”林顺微微失望。
  程敬南心里又是歉疚又是难过,无比温柔的抬起她的下巴问她:“你呢,你想说什么?”
  林顺的脸却蓦地红了,幸好这样的夜色他看不见,她倚在他怀里,声音低低的小小的:“敬南,我想……结婚。”
  程敬南眼眶一热,紧紧的楼住林顺,仿佛发下重誓,在她耳边说:“好,我们结婚,一定会的。”
  林顺把脑袋埋得更深了,她觉得脸上已经可以烫热这空气了,她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然而她是真的想结婚了,结婚,然后有一个小宝宝,是他的,过年的时候带回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孩子可以叫扬凡叔叔,如果贝贝还在就好了。
  她的手还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一个圈圈,两个圈圈,笑意止不住的从嘴角漾开来,那样急不可耐的从唇角溢出来,结婚。
  程敬南却心痛如绞,更加用力的拥进她,他在心里发誓,一定会的。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顺迷糊中醒来记起敬南今天的飞机,她忙爬起来,程敬南却伸手止住她说:“你起来干什么,时间还早。”
  林顺打个哈欠说,咕隆着说:“不行,我要去送你。”在她的坚持下她就是这样一路打着哈欠睡意朦胧地去送他,坐在胡疏的车里,程敬南一路搂着林顺。林顺又睡着了,头枕在他的肩窝处软软热热的气息轻轻拂在他的颈间,一点点的微痒。仿佛又回到那个云贵高原,她也是这般信任他,靠在他怀里哪怕前面多么凶险,哪怕她再伤心她也能这般信任的在他怀里睡着。
  已经是夏末秋初了,这天早晨很大的雾,车窗上都结着一层朦胧的白雾,因而一略而过的景色都显得那么模糊,看不真切,看不清前路也看不见后路,都不知道车子到底要开到哪里去。可胡疏的车开得慢开得稳,一路上只能听见车子平稳行驶的声音,还有林顺的呼吸。他的手被她压得麻了,然而他却小心翼翼一动不敢动,仿佛生怕将她弄醒,他现在只想一辈子这样抱着她,只盼着胡疏开得更慢些,再慢些。

  第三十一章
  到了机场程敬南还是把林顺叫醒来,林顺从他怀里坐起来,程敬南忽然觉得怀里一阵寒冷,这样的清晨确实有些微的寒意。
  程敬南做事稳健有度,这一次如果不是在董事大会上他去了云南那么那份合约一定不会漏签,千算万算漏掉这一次,却让白敏嘉攥在手里,不过只要再给他点时间,白敏嘉那边应该不成问题,只要给他点时间来安排就好。
  林顺伸个懒腰,睡眼惺忪的看着车窗外的大雾说:“怎么就到了?”
  胡疏早已提出行礼在远处。
  程敬南弯腰对车里的林顺说:“你先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林顺却坚持要下来,傻傻的笑着说:“不行,我要看着你进去,我要看着你的背影在我前面我才放心。”接下来是那么长一段分离呢,她连一分钟都不舍得离开他。
  程敬南看她那憨憨的样子,睡都还没睡醒,他又把头伸进去轻柔的吻她,细细绵绵,林顺本也不舍的勾住他的脖子,好一阵缠绵,眼角才瞥见远处胡疏的身影,林顺羞涩的垂下头。
  程敬南拗不过她,等到了快要进去才让林顺回去,林顺这才笑嘻嘻的说好,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偷偷亲一口然后站得远远的对他得意的笑说:“那我先回去拉?”
  程敬南微笑:“好,叫胡疏送你回去。”
  林顺真的要走,刚转身,程敬南的手臂又将她抓住,林顺惊讶的转过头来:“敬南?”程敬南手上用力,林顺被他拉回来,程敬南顺势抱紧她,铁臂一般箍得死紧。林顺笑嘻嘻的说:“嗳,你这是干嘛呀,不是才半个月就回来了吗?”边说边把他推开,握着他的手又说:“呀,你的手太凉了,带够了衣服没有?”
  他没有回答留恋着她手上的温度说:“你的手真暖。”
  林顺好像被程敬南这反常的依依不舍感染,心里不由也生出一股不舍之情来,送别的场景向来带着一股悲凉,她忍了忍笑说:“别闹了,快进去吧,别耽误了飞机。”
  最后还是程敬南看着林顺钻进胡疏的车里绝尘而去,他隔着巨大的玻璃,定定的站着,身后已经有人恭敬的来报备:“程总,车已经准备好了,现在走吗?”
  程敬南挥挥手说:“等一下。”直到胡疏的车消失在茫茫雾气里,他才说:“走吧!”
  林顺设计的几款最新造型的婚纱照在全国婚纱影展上得了奖,影楼总部因此把她提升为N市的总设计师,她回到家里却心事重重。
  坐在阳台上的藤条椅子上,思绪飘飞,不知不觉中天已经暗下来,背后是暮色四合,万家灯火,她却眉毛担忧的蹙起,手轻轻按着肚子。她在想一些事情。
  今天婚纱秀上领奖之后,从前在杂志社那一班同事都吵着要庆祝,于是下去大家就去聚餐,席毕朱妹悄悄的把她拽住,两人去咖啡店坐了坐。
  原来朱妹从前的那位终于回来了,高威,翻翻近来的报纸就知道,如今炙手可热的白血病专家,从美国回来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据花边杂志说为了初恋女友可能留在国内,林顺没想到的是,如今人人揣测的那位神秘女友竟然是朱妹。
  朱妹徘徊的就是到底要不要去见那个人,这么多年过去,虽然她一直在等他,但是真的云开月明的时候反倒有种近乡情怯,仿佛一种不可置信的不真实感。那个人走了,竟以这样的姿态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昔日的伴侣如今高高在上身价百倍,朱妹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去赴约。有时候女人可以很勇敢很傻,等起一个人来一年一年不知尽头,可是现在他回来了她却说:“是真的,不敢见他,我这个样子。”
  林顺笑:“有什么不好见的。”如果是从前,她绝对是不敢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她摸着肚子说:“去见一见吧。”终于借着这个机会,她把程敬南的事全部告诉朱妹,这下换朱妹张大嘴巴,惊讶万分。
  “顺顺,你,就是为了他才……”
  林顺微笑,眼睛弯弯的有细碎的光芒在里面闪耀,经过那样一场生死相许,经过这么多事,她是这样笃定,也心存感激。朱妹这才恍然大悟说:“难怪我说程总那天怎么突然找我问你的下落,原来你们……”顿了顿她又用勺子搅着面前的咖啡有点泄气的说:“但是我真的害怕。”说着又把头垂下来。
  每一个女人都很勇敢,每一个女人也都是胆怯的,林顺想起当日在大理她不愿意跟程敬南回来,那时她也是胆怯的,但是她还是相信要勇敢,她鼓励朱妹:“只是见个面而已,退一万步讲,就算见个老朋友也是可以的。”
  以前相亲失败朱妹老妈总是骂她心比天高,其实朱妹心不高,她只是执著那一个初恋而已。可是现在高威带着满身的光环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她又退缩了,高威约她在城中最高的旋转餐厅见面,她却不敢去赴会。
  翻来覆去,想来想去,朱妹说:“不然这样吧,顺顺,晚上你陪我去,这样既能见着面,如果他身边现在有女朋友,那我也不显得太过寒碜。”
  林顺没好气的笑:“你呀,到这个时候就这么畏畏缩缩了,等这么多年怎么就没见你怕过他身边会有另外的人?”
  林顺知道朱妹想见,却又不敢,不知道害怕什么,她极力鼓励她。
  城中酒店最高的旋转餐厅,以前扬凡恐高,程敬南只喜欢在家里吃饭,林顺对这种地方也来得少还真不熟悉这里。听朱妹说,这大概是N市最大的旋转餐厅,她们由着年轻漂亮的服务员一路领进去。林顺环顾了一番还真是挺大的,装修很豪华,餐厅中间是开放式的厨房,座位干净整洁,最外围一轮摆着大盆的绿色植物,这样看起来又增添几分雅致舒适,据说大约一个小时绕一圈。
  服务员将她们领进去,朱妹却走得越来越慢,林顺最先看见那个清俊男人站起来,视线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朱妹身上。朱妹垂着头,脚步踢踢踏踏,装腔作势,她又何尝没有看见他,只是曾经那么不顾沧海,却仍旧失去,到现在的年纪已经是本能修炼出一种退避三舍,再也没有当日的勇气。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着迷,心伤,等待,如今已经二十七岁,那么多的年岁隔在中间。
  可对面那人却依旧坚定的看着她,不管她抬头与否,目光虽稍嫌复杂,却也很淡然安静的站在那里等。
  林顺已悄悄打量过一番,这个人的气质却跟朱妹大大咧咧的性情一点不符,甚至有一种老成自持,真正正正的胸有成竹。长得也十分清俊,五官分明,明眸傲气,嘴角微微下沉,这样的男子,这样的注视,难怪朱妹如此心慌意乱。林顺微笑停下脚步碰了碰朱妹,示意她,这时候朱妹若是想再装没看见可就不能够了。
  朱妹就这样隔着一段距离,眼睛直直掉入那复杂的眼眸中,两人都是定定的,竟然再也不能移动。一刹那,脑海里千帆升起,十八岁的时候的别扭,十九岁的初吻,二十岁的别离,那么多短片象是电影一样,一帧一帧放过去。两个人都象傻了一样,林顺静静的欣赏两个泥塑一样的人,笑得十分满意。
  接下来就是看好戏了,她不自在的坐在两人身边,虽然尽力欣赏这窗外的夜景,可气氛真够别扭的。真是一物降一物,朱妹这样的人居然也会如此安静,见了这个高威仿佛老鼠见了猫,连话都不多,低着头,明明刚才两两相望已经达到了物我皆忘的境地,反应过来两人就成冰点了,都不说话。
  很可惜,天好像要下雨,灰蒙蒙的,沉沉欲落,坐在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只觉得压人。林顺找个借口去洗手间,本来是想偷偷溜出来的,但是她却真的转身进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给程敬南打电话,响了没多久程敬南便接起来:“敬南?”
  “有事吗?”
  林顺娇嗔:“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想你了。”
  “嗯,我过几天就回来了,你吃过饭没有?”
  “敬南,你现在在旧金山吗?”
  “嗯,明天去帮你带你说的那家咖啡馆的咖啡豆,明天参加一个商业年会,还要给你买什么回去?”
  “不用,我只是想看你和你同学的合照。”
  “我不喜欢照相的。”
  林顺却在这时候突然问:“敬南,你那边现在几点了?”
  程敬南略微迟疑了一下,才说:“嗯,5点。”
  林顺的心直直下降,还是拿着电话说:“这么早就起来办公?记得休息啊,我现在有点事要出去一下,你先忙吧,我挂了。”她连手机都差点拿不稳。
  站在洗手间门口叫住一个侍者,问她这里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口,于是她急匆匆的从员工通道下去。到马路边,才敢抬起头来仰望,适才她还在那万家灯火的顶端,此刻她已经是在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她给朱妹打电话说身体不适,先回去了。

  第三十二章
  朱妹却拿着手机压低声音神秘的说:“顺顺,我刚刚好像看见程敬南和一个女人……”朱妹记性不大好,程敬南当时找林顺找得发疯那件事她等林顺回来自己竟然忘记问下文,其实白敏嘉她也是惯常在她们杂志上见到的,但是居然一下子没记起来。
  林顺说:“你看花眼了吧。”
  朱妹却跳起来说:“顺顺,我不骗你,真的就在我们桌不远,我看见他了,要不要我去帮你叫下他?”
  林顺被吓得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吃饭吧,我等会打电话给他。”朱妹还不放弃,刚要说手里的手机便被高威抢走,他夺走她的手机放在桌上,面无表情的说:“先吃饭。”朱妹恨恨的低下头,切牛排。
  林顺坐在出租车上却是心乱如麻,她不知道敬南为什么要骗她,明明没有去美国却让她亲眼看他去机场,明明就在N市内打电话时还要说谎。她的手紧紧的攥着,攥出一手冷汗,沉沉的天,压抑得人透不过气来,这时终于下起雨来,秋雨老大一颗,一滴一滴打在车窗上印上一个小因子,又飞快四散开来,支离破碎。
  林顺回到家上网查了查,斯坦福的官方网上,确实有同学会的公告,还有人贴了聚会的图片,高大的棕榈树宽阔的道路。旧金山,敬南跟她说过多次这个城市,这里的梧桐树,这里的气候,这里冬天的寒冷。
  她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静静的想那些事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想也许敬南真的是有事,她需要冷静一点,敬南从前怎样待她,历历在目,有什么事不能过去呢。但是饶是她极力自持,终归心里被一种悲凉统治,不祥的预感如影随形,她摆脱不了。林顺打了电话给胡疏,胡疏照例是程敬南出门前的那一套,客气有礼,服务周到,可并没有给她想要的答案,她也没有揭穿,静静的挂了电话。电话刚挂,她手机又响起来,是妈妈。
  她“喂”了一声,带着颤音,原来她并没有想像中的坚强,突然听见这来自最亲人的声音,不由自主露出软弱,不过顺妈没有注意到她的反常,那边都是妈妈在说,从头到尾林顺就应了一句电话便被匆匆挂断,她全身瘫在藤椅上,整个灵魂仿佛摊成一盘散沙。
  爷爷肺癌,晚期,确诊。每一个字都啃噬着她的灵魂。
  她再给胡疏打电话,胡疏依旧滴水不漏,让她找不到任何破绽漏洞,心中凄楚,更多的是疑云大起,不过她却不动声色。胡疏应付半天听她不出声才察觉不对劲,支吾着问:“林小姐,您还有什么吩咐,程总交代过,您若是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第三十三章
  林顺沉吟了几分,口吻冷静:“胡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不好和我说,没关系,你可以告诉我,我和敬南——有什么事你都可以跟我说。”
  胡疏转着弯应付却不料她突然来一句这样的话,他不知道怎样回答,不由愣住了,但是只要这一刹那已经够了,林顺的心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苦。她想不明白两个这样亲密的人有什么是不能摊开来说的,就算是她不懂不明白,何必要欺骗;两个在同一个城市的人有什么理由,有什么理由见不了面必须用欺骗来躲避对方,她从来就不限制过问他的事,从来都没有。
  不过她也学精了,她一直沉默着,这一招很能威慑人,饶是胡疏再老练不由也产生一种心虚,渐渐的再也沉不住气:“林小姐,林小姐您怎么不说话,您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轻轻笑道:“胡哥,你别忙着敷衍我替他粉饰太平了,敬南的事我都知道了,昨天我还见过他。我现在打电话来,也不是让你带我去见他,只是有几句话请你帮我转告他。你告诉他……就算他……不能再和我在一起了,可以明明白白来告诉我,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事不好说的。还有,我家里有点事要回去了,这里的钥匙是我送给你还是你现在过来来拿。”林顺这一番话原本是掺了假,她隐约知道一点,只把这话来试探胡疏,没想到胡疏听她说昨天见过程敬南,话说得这么直白还说要回家,他慌了神,以为她是真的全部知晓了。胡疏自是知道林顺在程敬南心中的地位,他忙解释道:“林小姐,不是你想的那样,程总和白董在一起只是权宜之计,你……”
  这急急忙忙一番解释,林顺的心终于落进尘埃里,再也找不到。胡疏后面再说的什么解释和宽慰的话,她也听不进去,只觉得头嗡嗡的响,耳朵里也耳鸣得厉害,一口气喘不上来,堵在胸口,堵得脸色发白,大声咳嗽起来。她想过很多,哪怕最最不堪的也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原来,她坐在那里,想要站起来,却脸色惨白,摇摇欲坠。阳台上一阵风吹过,明明这是夏末天气,她却猛地一个颤抖,浑身一阵寒过一阵,饶是下死劲抓住藤椅的扶手身子还是不住的颤栗着。什么是心痛如绞,什么是心如死灰,什么是天堂地狱,什么是水生火热,她总算领教到了。
  脑海里只有一个名字在回响:程敬南!
  林顺自小体弱多病,现下怀了身孕,又加之这样一番打击,早就承受不了,好容易挣扎着从藤椅里站起来,却眼冒金星,天旋地转。孱弱的手握不牢手机,崩咚一声掉在地板上,暗了屏幕。手机砸在地板上的声音传到胡疏那头是震耳欲聋。胡疏忙再拨过去只闻得一阵阵的忙音,听得他惊心动魄,再打也不通,他急忙又打给程敬南,接电话的却是白敏嘉。
  “胡疏,你有什么事?”
  “白董,程总,程总在吗?”
  “敬南在洗澡,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转告他。”
  胡疏想起程敬南曾秘密嘱咐过他,林顺的事不要泄露一星半点给白敏嘉,他话锋一转:“一个合约想要他批准,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明天再打过来好了,白董,那我先挂了。”
  白敏嘉“嗯”一声放下手机。
  胡疏心急如焚,不能打电话报告给程敬南,林顺那头他又联系不上,真真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和林顺接触不多,但是到底也能从程敬南日常谈吐中得知一二,她的出身,性格,林顺最后挂电话的那声巨响更是让他心惊,当下也顾不得其余,匆匆忙忙取了车钥匙到谢萌办公室里交代几句就下楼来。
  林顺头昏眼花,靠在玻璃门上好一阵才缓过来。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玻璃门后面就是她曾经布置过的家,那么温馨的地方竟会这样黑黢黢得令人害怕,房间里象是一个黑洞,铺天盖地在她眼睛里无限放大,放大,仿佛迫不及待要吞没她。所有的噩梦都没有这一刻的恐惧来得凶猛,来得清晰,她的喉头猛然涌上一股腥甜,支持不住她又去扶墙,腕上的镯子碰上了冰冷的玻璃,清脆一声响,她的视线才被这镯子吸引过去。即算是这样黑暗的境地,镯子仍然散发幽幽的紫罗兰的光芒,她以前光顾着欣赏她的漂亮,却怎么也想不到原来那样妖冶的漂亮会有一天这么骇人,那种幽灵一般的闪亮像是一只躲藏起来的阴鬼,邪恶的眼睛在笑。她发了狠用手去掳,却怎样也掳不下来,这个镯子自她主动从他那里带上的那天就掳不下来,手腕被她执拗的狠劲勒得发红,生疼生疼,那镯子上的寒意却冰凉刺骨。这是她主动带上的镯子,取不下来能怪谁。
  这时门口想起铃声,叮咚叮咚,以往的这个时候林顺总是在家期待程敬南回来,悦耳的门铃一响,她就飞奔向门口去为他开门,这个时候林顺却觉得如此的滑稽可笑。胡疏按不开门,小区的保安明明说看见她在阳台坐了一下午的,他开始不安,用力的拍打门大声叫:“林小姐,林小姐,请开开门。”
  叫了许久,林顺只呆愣愣的靠着阳台的玻璃门,仿佛在看一场表演,好像意识都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她竟想不到去开门。
  胡疏动静太大,保安被他的声音吸引上来,害怕引来其他住户的不满刚要责备,胡疏一把抓住保安,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说:“快帮我开开门,林小姐在里面呆了一天,我怕她出事。”
  高档小区的保安很是负责,联想起林顺回家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苍白的脸色,他不禁也暗自担心,马上很配合的去取了钥匙来。
  胡疏打开门,按亮灯,林顺站在阳台处,不适应这乍然的光亮,本能的抬手去挡。胡疏忙走过来关切的问:“林小姐,你怎么了,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
  林顺看着眼前的胡疏,清清楚楚的面容,清清楚楚的声音,一脸的焦躁,这是胡疏,真真实实,还有什么不是真的呢?
  她竟然微笑起来:“胡疏,你怕什么?你怕我真的走了?现在,你肯带我去见他了么?”
  “林小姐……”胡疏真是左右为难,瞧她神色又甚为担心,先安慰道“林小姐,您别生气……”
  林顺这时候反倒有一阵别样的冷静,声音平静如水,也冰凉如水:“胡疏,你不用害怕,你现在带我去见他,我要见他。”
  胡疏嗫嚅着,搓着手,捉襟见肘:“林小姐,程总,程总……”
  到现在,到这个地步胡疏尚且想要找借口,她厉声道:“我想不出来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有什么天大的事见不了面,你带我去,他要做什么我等他就是,胡疏,事到如今什么话都不用说了,我只要见他一面,我林顺没脸没皮跟他一场,他如今,他如今……”说到这里眼中盈盈的泪珠再也支撑不住,絮絮的落下来,这样一种弱态,胡疏看了都不忍。
  林顺怎么能不难过,这个男人,她付出了一切,她怀了他的孩子,然而他却是这样来骗她。明明是他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把她接回来,明明是他坚持在一起,明明是他,那样多的过往在眼前一幕一幕放过去。经过那么多的事,经过那样多的人,那样多的爱,那么多的从前,这还不够吗?前程往事历历涌上心头,共同经过的事,甜蜜惊险,现在却统统变成了一把又一把尖利的刀,猝不及防的刺进她的心里,一种撕心蚀骨的痛,深入骨髓,浸润到血管里,筋骨中,尸骨无存。
  心痛到麻木,她捂着胸口喘着气,对胡疏说:“我要见他!”到这步田地,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是微弱的,她哪里还有力气,唯剩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

  第三十四章
  胡疏不敢再多说,忙给程敬南打电话,这一次他接了。胡疏本以为程敬南定是要责难于他的,看这情形一切竟是他透露出来的,程敬南并没有见过她,可程敬南没多说,只嘱咐他把林顺带到中庭办公室,他马上来,也没说要林顺接电话就挂了,胡疏放松一口气。
  胡疏挂了电话,林顺率先走出去,直到上了胡疏的车她都没有再说一个字。胡疏担心她走不了几步就会倒下去,她的脸白得透明,可这倔强的女子一步一步走得虽然艰难可也坚定,看得他心中甚是不忍。他也不再多言,车开得很快。
  这几日N市的天气甚为反常,前几天是大雾不散,这几天又转成阴天,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得骇人,黑沉沉的象是要压下来,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却又不下雨,只在昨天晚上下了一阵,可时间也不长。今天更是不同寻常,一种妖异的阴沉晦暗,仿佛天空在预谋着天下大乱。
  林顺面无表情瞟一眼窗外,天空是这样沉闷,闷得她透不过气来,仿佛是要吞没她。她坐在车里心思百转千回,她是这样爱他,经过那么多事,她当然也相信他是爱她的,可是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只有紧紧咬着唇,嘴唇仿佛要被咬出血印子来,可是她混若不觉,唯有这种痛楚才能提醒她现在不哭出来,她不能哭。
  下得车,胡疏还是不敢多说只把她请进电梯,站在她身后。林顺年纪不大,在胡疏眼里可算是个小女孩了,可这一刻他竟对她产生了一种惧意,仿佛凛然不可侵犯。
  这时候整栋大楼里都没有人,林顺走进程敬南的办公室,轻轻吩咐胡疏出去,胡疏也不敢久留,到大门口去侯着。
  林顺抚摸着红木办公桌的边缘,这里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她想起有一天她忘记拿笔记本懊恼的走上来,她站在门口的巴西木后看见,里面窗帘没有拉,阳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金色的光线度在他身上,睫毛在阳光下被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纤毫毕现。他陷坐在皮椅里,紧锁的眉头,飞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下颌的线条刚毅,一只手扶着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笔记本上IBM凹凸的商标字样。平日里他总是一副冷静睿智的样子,这一刻他的脸上竟有稍许迷茫,这样的他看得林顺心直发软。
  剔透的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滴落在办公桌上,回头看那株巴西木依旧摆在门口,茂盛着郁郁葱葱。可是——却已经物是人非。
  这一路她坐在胡疏车里,死死的抠着手心,死死的咬着唇,那样倔强,一开始她真是恨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他这样负她然而还要这样骗她瞒她,他居然……可是看见这张办公桌,想起这些事她的心又酸楚的松动起来,这是她那样爱过的人,这是她孩子的父亲。跟他在一起,经历那么多的事,怎么可能随便忘记,跟他在一起,她只要一想到自己是他的,连自己都想对自己好,生怕他会担心。只是,那么多的事,爱与恨却都这样鲜明深刻,每一件事,每一句话,终须清醒,就算曾经那样亲密过又怎样。
  程敬南轻轻推开门却停在门口,办公室里没有开灯,他也不敢开灯。
  林顺声音如常,传过来,“敬南,把灯打开。”
  仿佛很多个从前她在家里等他下班,关了灯在沙发上睡着了,有时候他打开门她惊醒,然后叫他:“敬南,把灯打开。”此刻她又这样说,程敬南的心恍惚着,抬手按亮灯光。
  林顺在窗前转过身来,看着程敬南微笑,这种虚幻的笑看得程敬南悚然心惊。
  林顺隔着一个办公室的距离看他,大概来得匆忙,他从来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额前却飘落着几丝凌乱,眉毛斜飞入鬓,眸子里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无数个晚上他便是用这样的眼睛看着她,看着她未着寸缕,看着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无数个白天她上班的时候总是走神思念的眼眸现在却如此复杂,轻轻闪动着不安。
  程敬南,他竟然在害怕?
  这个游遍花丛,这个杀伐决断,这个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上都是游刃有余的男人,竟然会怕她,此刻他连走到她身边来的勇气都没有。
  程敬南居然在怕她。
  也许他对她是心虚的,所以害怕;又也许他是畏惧她的爱会转移成恨,所以,这一刻他止步了。
  她再度轻唤了一声:“敬南。”
  程敬南开始不安:“你怎么不开灯?”
  她轻轻笑起来:“我在思考,我在想一些事情。”
  “想什么?”
  “我在想原来不开灯这个世界这么黑暗,你曾跟我说北极星永远不会移动位置,永远照耀在头顶,可是今天晚上我怎么也看不见它,你看,天空尽是乌云,虽然它还在那里,它不会移动,可是我找不到它看不见它又有什么用呢?敬南,你说是不是?”
  她巧笑嫣然,声音软软的,飘进他耳朵里,她笑:“敬南,你说是不是?”就仿佛很多个彼此分享的夜里,她在他耳边吹气如兰,一点点呢喃:“敬南,你说好不好?”她要求他的时候总是这样撒着娇,他明明知道,然而却无法抵挡,只贪婪看她的模样。
  他不知道她到底知晓多少,只是听她的话,暗自心惊,也不知道开口说出什么样的来好,竟是呆立在原地。英明睿智,冷静过人的程敬南居然会有一天被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梗住了喉。
  仿佛林顺也读懂他的思想,她也想起那些夜晚里,她好像也是这样问他的,好不好,是不是,可不可以?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夜晚,酣畅淋漓的热情,他将她抱得那样紧,缠缠绕绕的都是他,他的气息,他的手臂,他的温度,如此鲜活,他将她送上高潮,然后在她筋疲力尽的时候抱紧她给她倚靠和温暖。
  他说去旧金山的这些天,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只要是想起他,想起他不经意的温柔,她便只剩满心的甜蜜欢喜和依恋。
  可是再缠绵悱恻又如何,再惊心动魄又能怎样。
  这样的夜里,她被他眼里闪过的一丝不安刺痛,痛到全身打起寒颤,她是这样寒冷,他却连走上来拥她入怀的勇气都没有。
  一切在他一闪而过的眸光里她已经寻求到答案,他终究是放弃了她。他曾经为她付出那样多,她曾经也那么不顾一切,可是他终究是放弃了她。
  从胡疏的电话里她早就直到始末,可是这一刻她还是会心痛得无以复加,她原以为她应该早就麻木了的,可是这一刻心还是被他这一掠而过的不安眸光伤得献血淋漓。爱着的人,说着的话,音容笑貌,如此清晰。
  从N市到云南,千山万水的跋涉,凶险万分的奔波,绕过大半个中国,他把她找到,他们是如此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可是这份千里迢迢惊心动魄的爱啊,却是如此的短暂仿佛刚刚怒放盛开的鲜花,饱满在枝头,却豪无预兆的零落成泥,跨越委顿衰老,由极致到消遁,比昙花还短促。
  林顺看着程敬南,终于平静下来。
  “敬南,你怎么不过来。”程敬南依言走上前去。林顺笑着拉过他的手,心疼的说:“敬南,这几天变天了,你还是穿得这么少。”
  程敬南心痛如斯,声音喑哑:“顺顺,你别这样。”
  林顺抬起头来仍旧笑,无限酸楚:“那你要我怎样?”
  程敬南没了声音,林顺嫣然一笑,仿佛一种了然,笑容再甜,梨涡再醉人,然而眼里却是浓浓的心伤心死,化不开,挥不去:“敬南,你知道吗,其实我很不希望看见你这个害怕的样子。”
  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以前在夜未央里,她常常拉着他诉说,都是一些小女孩的青涩心事,他却可以静静的听她说,陪着她,沉静、浑厚、淡定、平和,这才是她喜欢看的他的样子。在一起之后也偶有问询他的身世,他经历得那样多却并不夸夸其谈,很多事都是一略而过,她却自是能猜出他经历非凡。
  少年时候便孤身在外,形单影只,身边连一个知冷知热的亲人也没有,在异国他乡颠沛飘零,坎坷打拼。艰难困苦他对她说起的时候总是一笑而过,自我解嘲。然她怎么能不感同身受呢,她那样爱他,怜他,只是恨自己在他经历那些的时候她尚且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她总是怜他,连他后来听他说起在女子中间左右逢源,她都心生怜意,虽然如今的他果断自如,刚柔并济,但是所遇到的人竟没有一个走进他的心里,她总是惆怅,亦是庆幸她遇上了他,心里常常暗下决心将来要对他好。
  只是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心现在就有多疼,也许黄岩说得对,他这样的男人即使辜负了别人,可心里总是恨他不起来,甚至还要为他感伤心痛。
  程敬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可以为了他想要得到的不顾一切,不顾众人的劝说执意要去云南接她,但是他也是一个能在天台对林顺说出那样一番不要再见面的话,他从来就这么冷静克制。林顺站在天台,面红耳赤的想起那个吻,心慌意乱,他却在她身后把她转过来,说过那样冷静决绝的话,这个人到底有多克制隐忍,林顺现在无比清醒。
  也许女人的爱里天生带了母性,带了怜悯,她忽然又怜惜起他来,曾经她那么爱过的人,她不要他害怕:“敬南,你说过既然选择了就要勇往直前,只是我在想,她是你阿姨啊,她是你阿姨难道你就不顾世人的眼光自己的幸福了吗?”
  她不明白那样生死关头都过来了,这里到底横亘了什么,不够平息他,不够让他放弃执念。但是她看着他却不忍说出来,看着他这个样子,怜他已经是满身遭遇,她怎么也不忍说出让他难过的话来,可是怎止得住泪眼盈盈。他们明明有爱,好不容易,千辛万苦他找到她,他们之间却不能两全,这一辈子。那么多的从前,她偏过头去看窗外的天空,黑压压一片,纵使倾国倾城流转的星光也都已成过去,难道真的只能这样放弃吗?难道这一生如此辛苦终究握不住?她凄婉的笑容,纷纷下落的泪珠,终于,终于带上绝望的意味,握住他的手一分一份松开来,转身要离开。
  程敬南大恸,看她伤心欲绝的样子,嗓子里仿佛有什么堵住。他当然痛,他千方百计心疼的人,过去他唯恐有一星半点拂了她的意,这一刻他却让她如此绝望如此伤心。他的心被她无语疑噎的泪水灼得热辣辣的痛,仿佛是被谁砍了一刀,血肉模糊,痛不可抑。他怎么不痛,那么爱过的两个人,到这地步没有责难,这样压抑着自己平静的放开他的手,他心痛,是必然。爱从来是伤人的,只是他那么精明的一个人却看不穿,或者那么精明的一个人碰上这样两难的境地也只能心存侥幸,即使心里明明知道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侥幸的事存在。
  她的手一分一毫从他手中抽出,那温度也一毫一厘的失去,他忽然握紧了双手,力气那样大,他只是知道自己不能失去这一刻的温暖,不能,不能。
  林顺的手被他握得生疼,她的笑容支离破碎:“敬南,就算纠缠得再牢再紧又有什么用,总要放开的。”她抬起另一只手贴在他脸上,抚摸着,仿佛想要记住他。

  第三十五章
  程敬南伸手抓住她,终于说出话来:“顺顺,我和她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对不起你,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说服她,只要一点时间……我和她的婚约只是权宜之计,我是爱你的,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只是和她假结婚……”程敬南完全乱了,原本在路上思量出来的一番话到这里说得无比混乱,然而这些事这样复杂,怎么说她才会明白,她的世界里阳春雪白,他要怎样说。只要过了这一段时间,只要他的计划完成,就算中庭名下所有的产业都失去也不要紧,只是现在不行。
  程敬南也急,也慌,当然也害怕,这么些年来卧薪尝胆有什么事他怕过,但是这一刻他是真正正正畏惧在林顺面前。他不肯放弃林顺,然而,他亦不肯在这个关口功亏一篑。
  也许只有黄岩最了解程敬南,他太固执,太极端,是那个理由支撑着他走到今天。为了那个理念他支撑了这么多年,艰辛了这么多年,如果没有林顺给他的旖旎幸福他怎么会产生奢望,明明已经得到过,甜蜜过,现在叫他如何割舍得下?可他又不敢放弃,一个人为了那个信念辛苦了这么十几年,坚持了十几年,隐忍了十几年,他是绝对不敢轻易放弃的,因为啊等于说他这十几年都错了。
  程敬南如此矛盾,他急着跟林顺解释:“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他怎么解释得清,难道说,顺顺我和她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他觉得自己的身形猛地在林顺面前颓下去,他从来也没有这样无力挫败过。
  林顺却仿佛听明白他的话:“敬南,别人对我不重要,你明不明白?”既然他能把事情做到这一步,说明他定是深思熟虑权衡轻重过的,那即使再多的责备怨恨也无济于事,敬南,别人对我不重要,你明不明白?
  能言善辩的程敬南,魄力凛然的程敬南,这一刻眉头皱得那样紧,林顺轻易挣脱他的手,也许他真的明白已经抓不住她,明明使了很大力气,等到她真的要摆脱他,他却不敢用力。林顺看着他这样,心都要碎了,林顺眼中的伤心欲绝让程敬南不敢再强要挽留,他终是任她一分一分抽离。
  林顺看着他,还是笑。
  程敬南看着她伸出手去,却又徒劳的放下。
  林顺退后几步说:“敬南,你保重,我走了。”
  程敬南竟不敢追她,他曾经无数次嘲弄吴晓光,鄙夷他对自己想要的东西连追求的胆量都没有,谁知道他在这样的时刻,在他最爱的女人最脆弱的时候,他居然也不敢追出去。他在她面前无地自容,他拿什么理由留住她?他追了两步,再一次颓然的停住。
  林顺终于掉过头去,事实上连这一刻她心里甚至还是存着希望,希望他能把她留住,把她拉住。张爱玲说女子的身板能经得起几扔?可偏女子又总是爱将自己这副单薄的小身板投入进去,千古以来那么多的飞蛾扑火,她们不是学不乖,而是拼着将自己烧成灰的危险渴望那一点光,可奇迹怎可能发生,林顺的心终于烧成灰。
  跌跌撞撞的走进电梯,不知道是电梯失重造成她的眩晕还是她已经承受不住,眼前一黑,她只得靠着电梯的墙,眼冒金星,到了一楼她轻飘飘的走出来。胡疏在大门口看见她惨白的样子,关切的叫了声:“林小姐……”林顺看也不看他,轻轻略过去,到马路对边拦了辆车,坐进去。
  司机问她要去哪,她重复着:“去哪儿,去哪儿?”仿佛梦呓一般,她还能去哪儿。
  司机看着她死灰颜色的嘴唇和额头上的冷汗,说:“小姐,你是不是生病了?”
  她笑一声说:“生病,对,我生病了,送我去医院。”
  这样说反而更符合她现在的状况,司机也没有再多说,一口气把车子开到市中心医院。
  林顺对医院的氛围很熟悉,但是扑面而来的消毒水味道还是让她觉得头晕目眩,她挂了号,好容易找到妇产科,看见一个医生正在那里填写单子,这么晚了,竟然人还不少。她看见人流手术室里走出来的小女孩,被等在一旁的男朋友半抱半搀的扶走了。她只是觉得害怕,原本她以为这样的事应该会需要结婚证之类的但是这个医生连头都没有抬,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声音冰冷,熟练的开了一张B超单。
  冰冷的手术仪器在她身体里试探着,冰冷的铁架子凉透她的全身,她开始发抖,护士忙安慰说:“别紧张。”对她们来说这是一种多么稀松平常的事,林顺忽然想起自己的妈妈,她小时候也是这样在妈妈的肚子里生活的吧,可是现在她竟然要生生拿掉自己的孩子,甚至她的父亲都不知道她曾经在世界上存在过,她忽然来了力气,挣扎着要爬起来。
  护士被她的行动吓一跳:“你站起来干什么,还没开始呢!”
  她冷汗涔涔的说:“我……我不做了……”说着不敢看医生,爬下床慌忙去穿鞋子。女医生冷冷的声音响起:“你确定不要做了?”她战战兢兢的回答:“对,我不做了。”她心里是害怕的,仿佛生怕医生强制性把她按到床上做完这个手术。没想到医生和护士倒也不慌乱,收拾着东西,已经有人对外面说“下一位”声音平淡无奇,也许已经看惯这样的事。
  林顺扶着墙从手术室走出来,那个样子仿佛象死过一次,没走出多远她忽然一阵恶心,胃里有东西直往上泛,又苦又涩,经过的护士忙把她扶到垃圾桶旁,拍着她的背,说:“小姐,你男朋友呢,要不要我帮你把他找来?”
  林顺搜肠刮肚的吐了一阵,一手扶着胸口一手扶着墙壁抬起头来想要微笑,身子却一直未停的发抖,这样的笑那护士看了心直发酸,这样美丽的女子却这样毫无生气,她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怜悯忙安抚着说:“你等我一下,我帮你去倒杯水来。”
  护士向值班室走去,林顺用手拭去嘴角的秽物缓了一阵,没有等护士先走了,她到洗手间去清理。对着镜子,怔怔的,眼泪再度掉下来,想了一阵才把头发重新整理好,她得坚强,她要回家,爷爷生病了。
  她扶着栏杆,慢慢的下楼,可是终究气血虚弱,走到最后两层的时候,居然一步踏空,她用力抓着栏杆不让自己摔下去,手指甲被生生被扭断,脚下一阵刺痛,她没有让自己摔倒,脚踝处终究是扭了一下,她扶着栏杆却再没有力气俯下身去查看。
  “林顺?”林顺身后有人叫她,她迷蒙的抬头,居然是吴晓光,她勉强露出一个微笑,身体已经摇摇欲坠,就要瘫软在地。吴晓光看她这样子,他忙上前一把抱住她,吓得声音都变了调:“你怎么了啊?”
  说着把她抱起来要送医院,林顺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声音虚弱不堪:“不,送我去机场。”吴晓光把她抱进车里,找出矿泉水给她,她的手颤抖着拿不稳,吴晓光忙扶住她,喂她喝。

  第三十六章
  明明是九月的天气,林顺的手却冰的吓人,吴晓光把车内的空调打开,也不问她,林顺头晕,面前的吴晓光的脸都是摇晃的,她不说话,闭着眼睛靠着椅背休息一阵,才说:“送我去机场。”
  吴晓光“哦”了一声,开车。
  晚上回去的航班竟只剩一张票了,吴晓光帮她把手续办好,换了登机牌即将进安检,林顺回过头来对他感激的一笑说:“谢谢你。”
  吴晓光笑着说:“不用客气,你小心一点啊。”
  吴晓光原本是在医院看护父亲的,吴万成最近高血压发作频繁,这几天居然还被检查出来有白血病,不料今天他从电梯出来却看见楼梯口她的身影。一开始他还不敢相信,这样了无生气的一个人,怎么能和他印象中那活泼爽脆的女子重叠起来,他试探的叫了一句,看真切了才知道真的是她。
  林顺上了飞机,然而思想了一阵,心中酸楚,眼泪又要夺眶而出,怕人看见忙用手胡乱擦了,她身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边缠着一个小朋友大概是他儿子,不停的腻歪。好像是孩子的母亲只买到了头等舱的机票,孩子的父亲执意让母亲带着小孩坐头等舱,小孩子不愿和爸爸分离,在这边纠缠不休,耐心的空姐在一旁不停的帮助着安抚。
  林顺勉强笑笑在旁边坐下来,小孩子见了生人,注意力被转移,滴溜溜的黑眼珠一转,带着几许怜悯对爸爸所:“爸爸,那位姐姐是不是在哭?”
  林顺怕吓到孩子,忙扯出一个笑容,笑得却十分牵强,小朋友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却递来手中的蛋糕说:“姐姐,我给你蛋糕,你别哭了好不好?”
  这蛋糕正是空姐方才用来哄慰他的,此时竟把蛋糕递给林顺,林顺还能看见他鼻尖上的奶油痕迹,孩子的父亲觉得尴尬,现代的女孩子都不大喜欢被人窥探心事,但小孩子天真无邪他亦不忍苛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憨憨的陪着笑。
  林顺眼眶又是一红,泪水直往上泛,盈满了眼眶,小朋友手足无措只好把蛋糕往她手里一塞,人就缩回去了,这时候也不哭闹纠缠,乖乖的随着空姐走了。
  林顺手捧着蛋糕,眼泪纷纷的,只顾着哭,也不知道到底哭了多久,朦胧中眼前出现一方手帕,声音温和如水:“别再哭了,人家会以为蛋糕有毒的。”她接过手帕拭去泪水,定睛一看,原来是吴晓光。她微略带着点赧意:“怎么是你?”
  吴晓光在她身边坐下来,林顺才发现那位父亲不见了,看她惊讶的样子,吴晓光笑着说:“我从头等舱换过来的。”他见林顺不语,略停顿了一会才若有所思的说:“你这个样子坐飞机,我不放心。”
  林顺默然,她不自觉的低了头,心存感激。近两年不见吴晓光,他变化非常大,原本青涩躲闪的目光,现在变得坦然,林顺还记得最后一次在夜未央见到他,他郁郁沉默,现在眉眼完全舒展看来,看起来成熟不少,也镇定了,这样不加掩饰的关心倒让林顺感到不好意思。
  吴晓光看林顺神色知道她不欲多言,寒暄也是相当客气,安静后,他也没有再打扰她。林顺眼睛空洞无神的看着舷窗外,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越来越响,呼啸着冲向天空,透过舷窗下面看见美丽的N市夜景,流光溢彩,渐渐远离,也渐渐的舷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飞机的发动机映衬在蔚蓝的夜色背景中。
  林顺偶然回头看见吴晓光在翻阅着随身携带的一叠文件,抿着嘴,全神贯注的目光中透着几丝疑惑不解,这样认真仔细的表情还是有几分原先吴晓光的神韵。林顺内疚起来,最近程敬南离开的几天,她也拿着财金方面的报刊研究过一阵,希望能更加了解中庭,没想到她却看见颜世昭重大走私案件被侦破,其中波及到万成,据传吴万成因住院,警局传讯了不少万成的高层,他大概也是很忙的吧,林顺想。
  一个多小时的航程很快结束,林顺回来得匆忙,没通知家里,林颐也没开车来接。吴晓光公司里却已经派了车来接,吴晓光说:“我送你回去吧。”
  林顺心里过意不去,忙推辞道:“谢谢你,不用了,我打车回去就好了。”
  来接吴晓光的那辆黑色奔驰缓缓滑到他们面前,吴晓光打开车门不理会林顺的谢绝,说:“上车吧。”
  司机不解的看着他们,林顺这才上了车说去×大的附属医院。吴晓光把她送到医院门口,顺妈已经在等,林顺道过谢下车,吴晓光倒也没有再说什么。
  顺妈拉着林顺的手,打量她的脸色,担忧的说:“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最近又生病了吗?”
  林顺乍然看见妈妈生怕自己哭出来,忙低了头,闷闷的说:“没有,我只是刚下飞机,有点晕。”林顺脸色苍白,眼皮红肿着,声音带着鼻音,顺妈看她不自在的低头也不欲再问,这孩子从小感情就细腻,估计听了爷爷的消息难过,她于是将林院士的状况对女儿交代几句。
  原来林院士上次被诊断有癌症不是误诊,林院士桃李满天下,这附属医院的癌症方面的医生,差不多有一半是他的弟子,但此时正是他研究新药的关键时刻他生怕诊断结果出来老伴和儿子会不让他继续进行研究,硬生生压着医生把诊断结果改成误诊。可这次晕倒在实验室,癌细胞完全扩散开来,医生再不敢隐瞒才说出实情,林颐也不方便说什么,做学问的对这种狂热执著也理解,父亲的这项研究从事了一辈子,眼看着就要出成果,怎么放得下?
  林顺推开门,林颐也在,林院士躺在病床上,原本清癯矍铄的面容,枯槁憔悴,林顺眼泪呼啦一下流出来,抱着爷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林院士拍着她的背,强笑着安慰:“顺顺回来了啊?别哭啊,爷爷身体还好着呢!”可林顺哭得更加厉害。
  第二天,林顺一大早起来在家里煲好汤和奶奶一起来医院,刚打开门,吴晓光赫然在内,转头去看爷爷,林院士面色也红润不少,气色还不错,林顺跟着奶奶走进去,两人都是心事重重。
  吴晓光却站起来说:“林院士,您好好养病,我们又请了几个博士按照您的配方公式在试验,也许研制顺利的话还能运用到您的病中来,您老就安心养病吧。我公司还有事,就先不叨扰了,我会随时向您提供最新数据和情况的,您千万别急。”
  林院士亦是十分客气的回了,偏头对林顺吩咐:“顺顺,替爷爷送送晓光。”林顺随口答应,出了门,林顺如释重负的对吴晓光说:“真是谢谢你。”
  吴晓光停下脚步:“那份解约书我已经让人收回去了,新药真的正在研制中,我并没有骗你。”
  原来林院士病倒的当天,万成就派了人找林院士洽谈解约方面的问题,林院士住院于是便找了林颐。因为新药的研制太慢,而且实验室最近又出现许多问题,林院士才不眠不休的加紧研制,生怕万成提出解约。可事实上“万成”对制药行业涉猎不多,当初签约吴万成也是看在吴晓光和林顺的关系上,只是现在万成集团正是多事之秋,自顾不暇,吴晓光对待商业上的这些运作又不熟练,高层才建议提出跟林院士解约,由于林院士这方迟迟未有成果,“万成”倒也不算违约。只是林颐收到解约书却不敢告诉父亲,是以方才看见吴晓光坐在病床前林顺心一沉,后来听吴晓光一番话又暗自庆幸,以为吴晓光大约是听了医生的话配合着演戏呢。
  吴晓光见林顺眼神游移不定以为她不信轻轻一笑说:“是真的,我们决定继续追加投资,你就请林院士放心养病吧。”

  第三十七章
  林顺心又乱了,吴晓光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她不好说什么,只默默的送他出去,神属不思的上了楼。病房门口看见母亲,正在和奶奶说着合约的事,万成的经理是早晨才打电话过来,而林顺早就知道了,奶奶喜上眉梢,额头上的皱纹舒展开来。顺妈瞧见她,正要对她说,她勉强笑着点头:“说,是呀,我已经知道了,这下不用担心爷爷知道了。”
  林顺几乎整天呆在医院,更严峻的情况出现了,林院士之前拒绝治疗,医生发现左肺有肿瘤,已经开始转移到淋巴,颈部淋巴出现结块。整个人消瘦得厉害,一些学术文献看不了一会就拿不稳,食欲猛然下降,医生都不敢将实情告诉林院士,林顺常常看见奶奶背着她偷偷拭泪,只有爷爷依旧乐呵呵的指挥林顺帮他去实验室探听最新成果,顺带指点一二。
  没过几天吴晓光却又来了,和林顺约在一个茶楼,吴晓光取出文件袋推到林顺面前说:“上次下了飞机,你落了一分化验报告在我车上。”
  林顺一看那文件袋脸色倏的变了,手中端着的茶一抖,只得放下茶杯,收回报告:“真是谢谢你。”
  吴晓光打量着她,她的脸色依旧苍白,最近因为爷爷的病,她操了不少心,原本身子又弱,可吴晓光这样看着她,她甚为不自在,因为那档案袋里装的正好是那天她从医院开出来的B超报告以及一些化验单。
  林顺看着文件袋,又是满目的哀愁难言,吴晓光暗自后悔,没想到林顺察觉到吴晓光的打量,眼里蕴含的晶莹泪光却一闪即逝,扬起脸冲吴晓光淡淡一笑,笑容却是那样惹人心疼。
  吴晓光于是将话题岔开,喝完茶,他对林顺说了一些林院士新药的进展就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去吧。”
  林顺也站起来,神色恍惚着:“啊?哦,好。”
  照例是送到医院门口,吴晓光走下来替她打开车门,林顺下车的时候没站好,趔趄了一下,吴晓光连忙轻搂了一下她的腰,把她扶正,林顺从他怀里尴尬的挣脱出来,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看什么。
  吴晓光看着她,语气沉重,叮嘱道:“小心啊!”
  林顺真是觉得尴尬无比,无地自容:“我知道的,谢谢你,那,我先走了。”说着往医院大门口走,吴晓光看了一会她的背影才转回车里,发动车子,开走。
  林顺走了没几步,转弯找到一个垃圾桶将化验报告扔进去,袋子里手机响了,她摸索着掏出来,没看来电显示,上午和妈妈约好一同去Z市拜访一位肺癌专家,想是妈妈打过来,她脱口而出:“妈,我快到了,你等我一下。”
  没料到电话里却静默了一会,林顺几乎能听见里面沉重的呼吸,短暂的沉默中她仿佛透过这样的呼吸聆听电话那头那个人怦怦的心跳,这个人她怎么会不知道是谁,她有一刹那的怔忡,那边才迟疑着说:“顺顺,是我!”
  林顺摒住呼吸,才能努力不让那边听出她颤抖的声音,但是她到底不敢回答,她害怕自己会哭出来。
  那头又说话了:“我在你身后。”
  林顺一回头,便看见程敬南拿着手机站在车子旁,他停车的地方隔吴晓光方才停车的位置不远,原来刚才真是他。林顺泪水猛的又冲上来,就这样怔怔的看着路口的程敬南,没想到这样再次见到他,她的心还会这么痛,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这么快见到他。
  这个曾经对她说过:“永远在一起的人。”“永远”多么轻易说出口,直到此时她才发现永远竟如此短暂,经不起时间和世事的推销。
  然而下一秒她还是笑了,心酸哀婉,仿佛摇摇欲坠在枝头的最后一枝春花,凄婉绝艳动人心魄的美丽,却叫人担心她随时会随风而逝。程敬南看着她苍白的样子,心中也是狠狠抽痛,眼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芒,朝她走过来。
  林顺脚步移不开,呆呆的任由他一步一步靠近。
  九月的林荫道上,阳光在香樟树枝叶间明灭跳闪,车内,林顺和程敬南相对无言,几秒钟却仿佛一段漫长的时光,林顺不知道说什么好,程敬南才问了一句:“你,还好吗?脸色怎么这么差?”
  林顺强忍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程敬南也是心情沉重。
  就这样,林顺坐在车里,一直哭,一直哭,身边是来往的车辆人流,阳光从树叶中漏下来,斑斓的打在车窗上,程敬南只记得一支接一支不停的抽烟,竟也不知道去安慰林顺。
  车内静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狠狠地把烟捻灭在烟灰缸里,反身把身边的林顺抱过来,吻下去。他吻到林顺咸涩的泪水,冰凉的嘴唇,想起很久前的一天,他也是这样抱着她,这样吻她,她在他的怀里簌簌发抖,身体也是那样冰冷,孱弱,一如风中娇弱的花蕊,那是哪一天?仿佛记得好似在摄影棚,又好像是在那个小镇上他找到她,恍惚中他还想起在云贵高原的那条路上,她便是这样在他怀里哭泣,哭得他心慌意乱,现在她又是这样默默的流泪,程敬南的心绞痛。
  不知道为了什么,或许是为了挥去这份无可救药的痛,他下了狠劲跟她纠缠,急切的攫取她的呼吸,剧烈的喘息着,衣领被拉开,唇蔓延到她的肩窝里。林顺被他的蛮力弄痛也不说话,身子牢牢掌控在他手里,任由他攥牢,任由他掠夺,占领,为所欲为。可是这份软弱,这份他预想不到的顺从,却让程敬南心里生出最深刻的绝望,一点一点蚕食他的心,他越是用力,林顺越是顺从,心里的绝望越是浓厚,一点一滴的寒冷自他胸中泛滥开来,泛滥开来,直到无法收拾,他终于挫败的放弃,头埋在她的颈窝不动了。
  林顺浑身疲惫无力,心中一片荒凉,眼泪却止不住的流,脸上的,心里的,无限绝望。她原以为在那个办公室里她已经死心,到现在方知,死过一次的心原来还会痛,特是被以为看见一丝曙光,以为救赎来到,却原来只是让她亲眼看着那一点光亮生生再次被掐灭,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再次掉入无尽的黑暗与寒冷,再也,再也看不到光明。
  她到这时终于清醒的明白,敬南的到来代表的是彻底的绝望,她想把程敬南推开,伸手却不小心触到他的眼角,那里热热的湿润。
  林顺的手无力的从程敬南身上滑下来,原来敬南将她抱得这样紧这样牢这样用力,一直不说话,都只是在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哭出来,可他是程敬南啊!林顺的心又是一阵剧烈的刺痛,剧痛将她吞噬,将她缠绕,她只觉得被缠得喘不过气来,心里一抽一抽的痛。
  程敬南的声音哀戚,甚至带着几分恳求的意味:“顺顺,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安排好一切就和你在一起,结婚。到时候你让我做什么都行,中庭也好,资产也好,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你能不能给我个机会?到时候我什么都听你的,要怎样补偿你都可以,好不好?”
  林顺深吸一口气,轻轻拿开程敬南横在她腰间的手,重新坐起来,程敬南却顺势将她的手握牢。
  程敬南一闪而过的泪光已经看不见,然那微红的眼眶还是清楚可辨,眼睛里带着殷切,带着狂热,带着恳求,满是痛楚的望着林顺。
  林顺再低下头将程敬南的手指一个一个掰开,认真又仔细。可程敬南这个时候却前所未有的执拗,象个小孩耍赖,她掰开一个他马上又握上去,他不敢用力恐怕伤着她,可也不愿意放手,林顺再掰开,直到两人都是筋疲力尽,程敬南才绝望的松开手。仰面靠在椅背上,喉咙里生生咽下一股痛楚。他这几个晚上都没睡好,眼前萦绕的总是林顺那欲哭无泪的心碎绝望,然而记忆中她音容笑貌却是那样清晰,清晰到他只要一想起,心里就漫过一阵又一阵的痛。他来了,再见到她,见到吴晓光抱住她扶住她,他的心也备受摧残,然而贪念只是本性,迟疑,犹豫,难以决绝,却又异想天开,死灰复燃。
  林顺擦干眼泪,如果没有触到他的泪,这一刻她或许尚仍带期望,可是现在她十分清醒冷静,她终于明白,他只是带着一个梦来,她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他没有留她,一切便已成过去,他们都回不了头,她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荒凉过:“敬南,我们分开吧,以后,你过你的生活,我有我的人生,过去的一切,忘了吧。你不要难过,我不怪你,我们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也都有不得已的苦衷,你选择了,就好好走下去,别太难过。以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要太累,再忙也要记得按时吃饭,加班别太晚……”林顺说到这里才意识到这种话已经不适合再说,她变得讷讷难言,手下意识的去摸腕上的镯子。妈妈的同事有识货之人,曾评定过这镯子,轻轻巧巧,镯子被她取下来,放到烟灰缸旁,说:“这玉镯还是还给你吧,太贵重了,我受不起。”从前她怎样也掳不下来的镯子,怎料到今天竟然如此轻易的取下来,原来她终究戴不住,可林顺这时候却忘记这短短几天她消瘦得有多厉害。
  镯子放下的那一刻,她忙不迭的别过脸去,眼中的泪珠又快要支持不住,强自忍着哽咽着说:“敬南,我先走了,再见!”
  林顺走得很急,脚步坚决,仿佛生怕自己走得慢了,那个人会走上来把她拉回去,又仿佛生怕自己走得慢了,会忍不住,忍不住回头。可实际上那个人并没有追上来,甚至都没有跟出来,她走得更加快,生怕自己迟疑,走了很远,她才转进一个小胡同,扶着墙壁,半个身子靠着墙壁滑下来,蹲在地上,哭出来,她的绝望隐痛。过往的行人有同情的目光,有不解的目光,也有感同身受的难过的目光,她却什么都看不见,哭得声堵气噎,指甲深深扣进肉里,每一根都扎得那样深,亦是痛不可挡,但她从来不知道还有一种痛会让你忘记这种肉体上的疼痛,她扣得再深,心还是痛彻心肺,不能转移半点,仿佛整颗心被谁掐在手心里狠狠的蹂躏。
  她靠着墙,先是小小的抽泣,继而是嚎啕着,仿佛想要将一切哭出来,直到哭到咳嗽起来,她簌簌发抖,这才站起来,回头方才的街角早已消失不见,她再也看不见他。她却如着了魔一般站起来,浑浑噩噩的走出胡同,急急的往回走,走了很久才走到刚才的那条香樟路,已经看不见他的车。林顺着急的寻找,找了几条街,一直都没有再看见他,她行尸走肉一样漫无目的,已经接近中午,头上是明晃晃的太阳,她头昏眼花。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竟然又走回那条香樟路,隔着一个十字路口,她猛然停下来,仿佛全身都松懈下来,她倚靠着一颗法国梧桐停下来,痴痴贪看香樟树下车内的人,她心终于有了着落,她还是找到他,又看见了他。
  程敬南原先是把车子开走了的,现在又开回来,可整个人伏在方向盘上,久久,久久,没有一丝动静,他再也无力抬起身子,整个街区仿佛瞬间陷入一种安静,林顺看了他很久。
  程敬南一直没有抬头,也许他一辈子都想不到林顺就在他前方这样看着他,所以他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若是抬头看见她,他还会不会坚持,会不会后悔,会不会下车来留住她。
  林顺身后的广场有人搞活动,明明是喜气冲天,放的歌曲却摧人心肠,不过肝肠寸断的亦或许只有林顺一个人。
  好吗一句话就哽住了喉
  城市当背景的海市蜃楼
  我们像分隔成一整个宇宙
  再见都化作乌有
  我们说好决不放开相互牵的手
  可现实说过有爱还不够
  走到分岔的路口
  你向左我向右
  我们都倔强地不曾回头
  我们说好就算分开一样做朋友
  时间说我们从此不可能再问候
  人群中再次邂逅
  你变得那么瘦
  我还是沦陷在你的眼眸
  歌曲哀怨低徊,回肠荡气,撕心裂肺,她意识消散之前,还听见那句:“我们说好决不放开相互牵的手,可现实说过有爱还不够……”
  程敬南被一阵骚乱惊醒,抬起头,他的前方是一堆人围着,仿佛发生了什么事,然而他却很快又低下头去,如果他再晚一秒低下头去,或许他就能看见人群中有人抱着昏迷的林顺急急忙忙往医院送。那人经过他的车,抱着林顺送进附属医院大声叫:“有人晕倒了,有人晕倒了……”
  昏迷的林顺就是这样被人抱着慢慢的接近程敬南,然后,再一步一步的远离,她永远也想不到刚才她四处遍寻不着的人影,离得她这么近,可他始终没有抬起头来注意这样一场骚动。
  也许,也许,一些事情重新来过,林顺这样的女子就算再美丽,在人群中,和她擦肩而过一万次程敬南都不会注意她,可是这一生他却偏偏是她。
  医院里,护士帮林顺打完针,顺妈吩咐护士出去,她掖了掖林顺的被子,看向林颐。
  林颐一直在对着窗户抽烟,林顺从小肺不好,林颐也很少抽烟,顺妈担忧的望着林颐稍显僵直的背影,怕林颐生气。这边的林顺垂着眼,垂着睫,一副听从发落的样子。
  顺妈再偷眼瞧一眼林颐,他正半仰着脸远眺窗外的的风景,眉宇间笼罩阴翳,眯着眼,谁都不知道他在深思什么。顺妈还真担心,她从没见他发过脾气,唯一的一次是林顺害得扬凡摔断胳膊,可今天他从中午医生的诊断之后到现在一直都是这个姿势,没有说过一个字。
  从小林顺不管做错了什么事,妈妈是又好气又好笑,林颐是从最开始的愤怒变成麻木然后认命的任由其自生自灭,面对这些事林顺从来不会有什么内疚,可是这一刻林顺的沉默却让顺妈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顺醒来后一直就是静静的垂着眼脸,仿佛在静待父母的责难质问,顺妈了解女儿个性倔强,冲动,感情用事,可是母女连心,女儿做再多错事做到最后母亲的都不可能硬得起心肠。林顺小时候每次做错事明明认了错可总也要申辩几个“莫须有”的原因来,哪里象现在这样,躺在床上偏着头,要哭不哭,也不辩解,她这个样子顺妈反倒不忍心再对她说一句重话。
  林颐在思索着一些事,他对着窗户看了半天,反过身来对顺妈说:“我出去一下。”说着他便往妇产科的科室走去,科室副主任的先生恰好也是林院士的门生,她热情的接待林颐,把他领进办公室。
  林颐支吾着开口询问,其实这些问题方才医生已经讲得很明白,顺妈虽然是呼吸道的医生,但对这些问题同样也十分清楚,只是他却不知为何反愿意到这里来问医生。
  林颐面子薄,对外人难免腼腆了些,副主任听懂他的意思莞尔一笑,了然的回答:“女人的第一胎就堕胎对身体的危害肯定是极大的,以后患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女人大好几倍,而且还会有后遗症,生理上心理上都要承受极大的压力。一般说来,妊娠10周以内子宫不太大,胎儿和胎盘尚未形成,一般不需要扩张子宫,手术时间也短,受术者痛苦小。当然手术肯定对以后的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的甚至会引起不孕,而且以林顺现在的身体状况来看……”副主任观察了林颐的脸色才斟酌着说:“林顺这个情况……上午黄医生说得对,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做手术,我也不赞成,影响我都说完了,林教授,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第三十八章
  林颐一直默默听着,副主任把话说完了,他还在沉思,副主任才不得不出声提醒他:“林教授,林教授……?”
  他抬起头,如梦初醒,忙站起来说:“哦,谢谢你了,没有什么要问了。”说着伸出手去跟副主任握手,“那你继续忙吧,我先出去了。”
  天已经暗下来,顺妈去关窗,正看见林颐蹲坐在一个花坛边上使劲的抽烟,她愣了愣才把窗帘拉上。关于林顺的事,林颐的反应倒是出乎她的意料,林院士作风严谨,对自己要求严格,因而对林颐从小就严格教育,只是到老来却对林顺十分的溺爱,林颐对林顺以往的种种也十分管教。可是小事情上林颐可以任由林顺,一旦牵扯到大是大非他还是有自己原则的。顺妈从来也没见过林颐这样阴沉的样子,她以为他是在思考林顺堕胎的事。
  顺妈也不好强问林顺那人是谁,只是林顺从小性寒畏凉,体质不好,本是难以受孕的体质,这时候若是流产对以后……而且林顺这个样子也不见得她愿意。但是孩子若是生下来,没有爸爸,这对林顺一生都有极大的影响。
  顺妈关了窗户对林顺说了句:“顺顺,你先休息一下,睡一觉,我先去看看爷爷,晚点再来看你,妈妈先走了啊。”林顺闭着眼睛没回答,顺妈知道她没睡着,也不再多说,轻轻带上门,到护士值班室里叮嘱了几句。
  走到楼下花坛边找到林颐,两人沉默着走回家,匆忙做了饭,两人却谁都没心思吃,又赶到医院。
  林院士病房内,顺奶奶正在削一个苹果,看见林颐夫妇走进来笑着说:“今天怎么没看见顺顺?”
  顺妈陪着笑了一句说:“上午不是约了去Z市吗,我脱不开身,她就先去了,这不,刚给我打电话说晚上才能回呢。”
  林院士看一眼林颐说:“顺顺晕车呢,你们就让她一个人去,也不开车送送她。”
  林颐闷声不响的“嗯”了句,顺妈回头对他使个颜色,他退出去。
  林颐到护时值班室把预先准备好的另一份饭菜带上,到林顺的病房去。林顺已经睡着了,惨白的双颊,瘦得只剩下巴掌大的脸,他叹口气轻轻走近,坐在林顺床边。
  林顺安静的睡着,苍白的脸,原本水润的嘴唇上因为脱水,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白皮,浓密的睫毛垂下来,发丝凌乱,看起来十分的憔悴。
  林颐轻轻叫一声:“顺顺,顺顺,起来吃饭……”
  林顺悠悠醒来,林颐柔声说:“顺顺,起来吃饭了。”林顺强撑着坐起来,林颐忙帮她把枕头垫高,靠着枕静静等待父亲把饭菜端过来。
  林顺皱着眉头勉强吃了几口,却食不知味,如同嚼蜡,怕父亲担心,终是咽下去,刚要喝汤,忽然一阵恶心涌上来,林颐看她脸色不对忙把垃圾桶拿过来。林顺吃下去的几口饭被她吐了个干净,还干呕了一些酸水。林颐扶着她,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吐过之后擦拭了唇角对着面前的食物却是无论如何吃不下去,眼泪滴溜溜的在眼眶里打转。
  林颐不忍,拍着她的背说:“吃不下,那先别吃了,想吃什么告诉爸爸,我帮你去买。”林顺闻言,再也忍不住,扑到父亲怀里,“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林顺从小到大爱逞强,不爱哭,特别是对她要求严厉的林颐面前,她从来不示弱,可没想到这一次林顺出了这样大的错,林颐反倒一点斥责都没有。林顺的内疚,羞愧,无地自容终是化成了滚烫的泪水流下来,她知道自己给父母出了一个多大的难题。
  林颐抱着哭泣的林顺,心事繁杂。
  他在想原来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把孩子生下来,心理和生理上的压力是如此之巨,要背负的是如此之多。他对林顺有太多的内疚,在他心里林顺这一系列的变化都是从杨凡开始的,如果杨凡不曾走开,顺顺又岂会受今天这样的煎熬。善良又厚道的林颐把这一切都归结给自己,他把这一切当成是老天对他的惩罚,他又怎会忍心去斥责林顺?
  林顺住院的第二天吴晓光就来了,林顺醒来顺妈告诉她:“顺顺,那个吴晓光今天来看过你,你在睡觉他也不让我叫醒你,坐一会就走了还说明天再来,小伙子人不错。”顺妈似有意无意的夸奖着吴晓光。林顺却说:“妈,下次他再来,你帮我谢谢他,但他工作忙,就不必为我费心了。”
  顺妈抬起头看一眼林顺:“你这孩子真是的,人家来看你,你还不领情。”
  林顺靠着枕头,心疲惫无比,沉默着,她知如今双亲都在为她的事焦头烂额。虽然这两天大家都在极力避免说到孩子的事,可是毕竟她住院是因为怀孕,她无时无刻都清醒的思考这件事,想着以后的路。这时候母亲对吴晓光透露出来的好感让她心里莫名的不安紧张。
  可吴晓光还是如约来了,林顺什么都不知道说,倒是顺妈打圆场招呼着说:“哎,晓光来了啊,坐坐坐,我给你倒茶。”
  吴晓光客气的说:“阿姨,您就不必忙活了。”
  偏生开水壶里的水已经用完,顺妈说:“那我先去打开水。”
  房间里剩下林顺和吴晓光面面相觑。吴晓光早就知道林顺怀孕的事,可是这样的背景下再次相见,还是刚嘎非常,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吴晓光如今成熟,礼貌,但到底面对这样的林顺,似还有几分窘迫,林顺苦笑,只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招呼他:“坐吧,晓光。”她以前和贝贝在一起,都是叫他晓光。
  吴晓光“嗯”一声,找个椅子坐下来,彼此又陷入僵局,两个人傻坐了半天,顺妈打开水一直也没回。
  这天下午林顺就出了院,林顺身体调养了两天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又经常去照顾爷爷。实验室里每天都有人来向林院士汇报进展,有时候还看见吴晓光,林院士过意不去,说:“晓光啊,真是麻烦你了。”
  吴晓光有礼貌的回:“您不必客气。”
  “其实这些小事我们顺顺都可以帮忙的,她现在也不忙着工作,有什么事你交给她就好了。”
  本来吴晓光每次来林院士总是客气非常,他也客气非常,这话一出,没想到他反倒是答应了:“那好啊。”
  林顺若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吴晓光,低了头也没有再说什么。实验室的事她也不懂,每日去也只是坐在那里看看杂志,原先的负责人经常来请示一些事,她只消签签字,逢吴晓光过来还经常送她回家。从研究院的实验室到她家大约是一段30分钟的路程,吴晓光每次都把她送到楼下。她拒绝过好几次,吴晓光笑笑,然后说:“走吧。”如今的林顺已不复当年,也不便说出更直白的话强拂吴晓光的意,毕竟吴晓光从N市过来一趟也不容易。
  这天他把她送到楼下,顺妈刚好下班回来,顺妈眉开眼笑:“晓光你又帮我送顺顺回来,真是麻烦你了。”
  “阿姨您不必客气,哦对了,上次我问了父亲的主治医生,他有个朋友是专门治疗肿瘤的专家,对肺部肿瘤的治疗有丰富的经验,您可以联系一下这位专家,这里是他的联系方式。”说着从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顺妈。
  “哎唷,那可多谢你费心了。”
  “没关系,只是举手之劳。”
  “晓光,眼看这天色也晚了,到我家吃过晚饭再回酒店吧,怎么样?”
  “阿姨,您真是太客气了。”
  “你还跟阿姨推辞什么啊,你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正没地谢谢你呢,一顿饭而已,快上来吧,阿姨今天正好买了很多菜”说着顺妈对林顺使了几个眼色,“顺顺,快把晓光领进去啊。”
  顺妈上得楼来还是给林颐打了个电话叮嘱他再带些菜回来,林顺要帮妈妈择菜,顺妈瞪了她一眼把她推出去:“你把人家一个人扔在客厅成什么样子?”
  林顺只得到客厅陪吴晓光坐着,吃了一点水果,顺妈不放心伸出头来:“顺顺,你带晓光去书房参观一下。”
  书房里摆着一架钢琴,红木质地,另有两个书架,一个是林颐的一个是林顺的。林顺到父亲的书架上想找书给吴晓光看,吴晓光却围着她的书架看了看,都是一些小人书,还有漫画,大字练习本,一些获奖证书,有芭蕾舞的,国画的,这些都是细心的父母帮她收集起来的,不然早不知道被她扔到哪里去了。林顺好容易翻出一本书,再回头吴晓光已经在翻阅她的相册,那是她小时候的照片,林顺脸有点红,吴晓光却看得起劲。
  旅游时候穿着运动衫,表演时穿着芭蕾舞裙的样子,公园中天真无邪手持冰激凌的样子,大部分笑得很开心,笑容甜美灿烂。终于翻到杨凡那一夜,她坐在秋千架上杨凡在她身后,林顺对着这张照片怔怔的发呆。
  客厅里传来顺妈叫他倆出去吃饭的声音,林颐也已回来。饭桌上顺妈一个劲的劝吴晓光吃菜,吴晓光面前的碗堆得山一样,林顺终于忍不住:“妈,你别管人家,人家自己不会夹?”林顺的妈妈从前不是这样的,就算是贝贝,也只是让她自己来。
  顺妈瞪她,继续劝吴晓光,林顺埋头吃饭,也不好说什么。
  送吴晓光下楼的时候林顺终于在大院外健身区的椅子前叫住吴晓光,她率先坐下来,说:“晓光,我们坐一坐吧,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吴晓光在她身边坐下来,林顺在心里深吸一口气才说:“晓光,以后你不用对我这么好,我不希望别人,也就是我家人,误会,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吴晓光目光闪烁一下,转过头,沉默许久,抬起头才说:“你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林顺扭着衣角,尴尬的说:“晓光,我的这个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我自己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所以,所以,我真的配不上你,你……你……”
  “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我?”吴晓光打断她的话。
  林顺良久没有出声。
  吴晓光仰着头靠在椅背上,才说:“顺顺,那年你对我说过那一番话,我就去了美国。在美国最开始的半年里我继续过着我爸为我安排的生活,他一直希望我出国。在美国的时候我没有一个朋友,每天一个人开着车去上课,在别人结伴出去旅游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有时候我常常会做梦,梦见你,好像和我隔着一层雾,质问我到底想要什么,自己又到底能够付出什么。我不知道,我全身都笼罩在一片大雾里,然后连你也走了,我在后面拼命追,可是不管我怎么在后面怎么着急,我总是叫不出声音,所以你很快就不见了,我醒来的时候总是惊醒一身的冷汗。”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在梦中我一直都没有叫你,所以你听不见我的声音。那年暑假我一个人去了大溪地旅游,没有告诉我爸爸,我曾记得你以前说你以后结婚要到那里去度蜜月的。对着茫茫大海,我才想明白你的那一些话,你说,如果我一辈子那样,那么永远一事无成,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回到美国我转学去了旧金山,开始一边打工一边学习。”
  “我爸身体不好,公司又出事,我回来了,也听到过你的一些消息,还看见你和他在一起,我知道就算我能改变,可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和你在一起了,我大哭了一场。可是那天在医院看见你,后来又看见你的报告听说你住院了,我很心疼。你说我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从来不会争取,现在我告诉你,我想照顾你和你在一起,你愿意接受我吗?”
  林顺还是垂着头不说话,吴晓光有些紧张起来:“顺顺,当然我这并不是拿合约和……来对你讲条件,也不是趁虚而入,只是我想让你知道,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我觉得既然现在有这个机会,我想把这些话说出来,至少应该让你知道。”
  送完吴晓光,林顺回到家,父亲正在厨房洗碗,母亲不在。

  第三十九章
  过了一会才等到母亲回来,林颐已经收拾完去了爷爷家,林院士已经出院正在家修养定期去做化疗,林顺坐是沙发上对着门口的母亲招手:“妈,陪我坐一会好吗?”
  顺妈神色不自然地在她身边坐下来,林顺象从前每次撒娇就腻在妈妈怀里一样,电视上正在放着全国热播的琼瑶新戏,林顺从前是不看琼瑶戏的,她嫌弃太腻歪,这天却赖着让妈妈陪着看得津津有味。
  费云帆和紫菱在浪漫之都的巴黎,听见那段著名的“铁塔”台词。
  林顺指着电视哈哈大笑:“哈哈,经典啊,妈,你们以前很迷琼瑶阿姨吧?”笑啊笑啊,眼泪都出来了。顺妈面带忧色的看她一眼握了下她的手,林顺这才收拾起心情,仰头看着妈妈:“你,刚才,是不是都听见了?”
  顺妈依旧执起她的手,想起以前这里曾终日不离的戴着一只手镯,想起方才听到的对话中的“他”。
  林顺又发问:“妈,你相信爱情吗?”
  顺妈终于开口:“爱情啊,还真不知道是什么,妈妈虽然也抱怨过你爸脾气太软弱,但是那也只是害怕他在外面吃亏而已。我跟你爸当年是经人介绍结的婚,当时你爷爷刚刚平反,双方都还算门当户对。我和你爸爸没有谈过恋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可是你爸妈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能幸福。”
  “我觉得幸福就是但是当你累了,有个人抱抱你;当你病了,有人给你端水递药,当你寂寞当你害怕的时候,总是有个人会在你身边让你不孤单不害怕,后来有了你,生活就是这样。就象你爷爷这次生病,你爸很害怕,就象你晕倒在马路上,我也很害怕,但是我和你爸爸都会互相鼓励支持,不会倒下去,我觉得这就够了。我觉得,平淡安定的一生才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说着再偏头去看林顺,林顺微闭着眼,仿佛已经睡着了,顺妈不敢动。
  林顺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想着一些事,她仿佛听懂了妈妈的意思,却又不完全懂她的话,也许她真的太累,已经没有分辨这些话的能力,又或许没有坚持的能力。她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她经历过,她追求过,最后总是伤痕累累,那样真的很累,很辛苦,无论是曾经坚定不移的扬凡,还是曾经不顾一切的程敬南,她都错了。到这地步真的累到没有一丝力气,她不想再挣扎,她想接受命运的安排来试试看,或许妈妈说的是对的。
  也许这时候林顺并不是完全毫无退路,也许她也并不是心如死灰,但是她追求过,勇敢过,但是她得不到,她已经疲惫到想认命。
  其实有时候一个人的信念就这样破灭,当她知道她一直追求的东西再也得不到时,那么再得到什么失去什么不是一样的呢,殊途同归罢了。也许妈妈说的都是对的,百子千孙,白头偕老,其实也是件很容易的事,也许这才是幸福。
  等到顺妈真的以为她已经睡过去的时候,林顺才仿佛呓语一样问出来:“妈,我小时候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很多事?”
  小时候不应该爬树,那么不会遇上扬凡也不会把他的手臂压断;小时候不应该任性,应该把数学学好,那么那个晚上起码不会生病;毕业时不应该不听妈妈的话到N市找工作,留在家里,那么也许,根本不会有敬南。
  于是晓光再来N市的时候林顺不再反对他送她回家,不再反对他上楼去她家吃饭,几乎是平静的接受了吴晓光的一切。顺妈眼看着也高兴,再过一段时间顺妈便催促着林顺随吴晓光回N市看望吴万成。
  再次坐上去N市的飞机,林顺已经学会一脸的平静无澜,两只眼睛象两口深井一样谁都看不透,也没有人能揣度出她的表情。吴万成自昏睡中醒来看见吴晓光握着林顺的手站在他病床前,吴万成欣慰的笑了,他终于不用再担心晓光。
  经过妇产科吴晓光还是坚持陪她做个检查,毕竟才下的飞机怕她身体不适,林顺量血压的时候,医生让护士去档案室里取林顺的病例,吴晓光说:“我来吧。”然而他去了很久一直没回来,林顺怕他在这里遇上尴尬跟医生说了句就出来寻他。
  病例室里,吴晓光正让护士帮林顺更改病例,林顺惊讶的出现在门口,很奇怪吴晓光要把孕期改少,护士也是一头雾水。林顺进来才对护士说:“护士小姐,麻烦你帮我们改一下吧。”
  护士是实习生,她看着这对金童玉女啼笑皆非,见她们傻傻的坚持,好笑着把病历改了。检查报告出来,没有而未能提,吴晓光牵着她的手在走廊里遇上一个护士。那护士对林顺微微一笑,林顺便认出这是当日帮助过她的那位护士,她也感激的一笑。
  走到电梯口林顺才问:“你,刚才为什么执意要改病例?”
  吴晓光握紧了她的手,转过身来看着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要跟你在一起的决心。我知道你暂时,可能不会爱上我,但是我一定会努力,努力让你了解我,努力做一个能走进你心里的人。这个孩子,就当他是我们的,过去的一切都忘记,好不好?”
  林顺眼眶泛红,她还能说什么呢,也许让她飞蛾扑火不顾一切的那一点火光那一点炽热,只是幻想,给不了她现实的长久温暖反会把她烧得灰飞烟灭,只有眼前的这个给她承诺给她责任的男人才能真正带给她幸福。妈妈说得对,平淡安定的一生才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
  两人回到酒店吴晓光便忙着换装,据传“万成”集团被恶意收购,吴晓光正忙着主持新闻发布会,这个晚上还有答谢酒会。这个时候万成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吴晓光的答谢酒会是针对那些坚定不移支持万成的股东。
  林顺返身进了房间,想了想,从行李中翻出一件礼服穿上,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她孕期已经接近四个月,但是腹部还是平坦一片,吴晓光正要出门的时候,林顺穿着礼服出来了。
  吴晓光愣一愣,林顺笑问:“我穿这件好不好看?”
  “你打算穿这件衣服陪我去参加酒会?”
  “呵呵,是啊,好不好看?显不显胖?”
  吴晓光笑起来:“好看。”
  这个酒会一早就决定要开,准备了将近一个星期,林顺自然是知道有哪些名单,可是她还是愿意陪他参加,这样吴晓光已经足够了。
  台上摆着鲜花,红地毯,布景隆重豪华,吴晓光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金边领带,林顺在角落里看着他,侍者送来鸡尾酒,她摆摆手谢绝了。台下一阵掌声之后,主持人接过吴晓光的话筒,他离开前台悄悄找过来,看着林顺的高跟鞋心疼她站久了会累:“穿高跟鞋站累了吧,我扶你过去坐一坐,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结束你忍一忍,早知道真不应该让你穿高跟鞋。”吴晓光显得有些懊恼,或者根本不应该让她来。
  林顺淡然的笑:“没关系,还好!到这里来穿礼服不穿高跟鞋成什么样子?”
  不过林顺也是真的累了,她也要伸出手去扶吴晓光,就在她正要这么做的时候,却看见远处有一道目光射过来,林顺生生的刹住了手。
  吴晓光顺着林顺的目光也看见了远处的程敬南,他还没来得及回头,林顺的手已经落在他的臂弯上,对他轻轻说:“我们走吧。”
  吴晓光看得分明,他有十足的把握是程敬南的目光让林顺有了一霎那的反常,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权当没有看见程敬南,他小心呵护着林顺转身。

  第四十章
  程敬南黑沉沉的眼睛一直盯着林顺,那种眼神看得林顺即使背过身去还是莫名的心疼,她仓皇的回避开去,努力压抑住心中的痛楚。敬南已经做出决定,也逼她做出决定,他们早已回不去。
  这样的场合程敬南自然是知道分寸的,他没有追上去,也没有做任何反常的事,该笑的笑,该敷衍的敷衍,只有黄岩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他。也许只有黄岩知道他的心里某个地方正在溃烂,对程敬南来说,所有的惩罚都不及林顺这轻轻的转身。
  酒会尚未结束,程敬南便匆忙要离开,他原本是有备而来,谁知却变成了落荒而逃。黄岩跟着他流行般的步伐急急走出去,上了程敬南的车。
  程敬南一边开车一边接电话,黄岩对她说了几句话,然而他却是完全没有听进去,满脑子里只有林顺的影子——这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子。适才她那个转身,在他,几乎是五雷轰顶,他整颗心仿佛随着她覆上吴晓光手臂的那一刻被狠狠的刺了一刀,痛到他想要晕厥,他想不了其他任何事。
  会去喝酒黄岩一点都不讶异,只是她却从未料到程敬南会喝成那个样子,她不禁有点后悔,哪个女人都不希望看见她心爱的男人在自己面前为了别的女人肝肠寸断哽咽失声,更何况是程敬南这样的人,黄岩从没见过程敬南示弱过,这应该是第一次见他哭。
  程敬南喝了很多,不声不响,伏在吧台上,一手支着头,一手抚摸着杯沿,眉头结着寒霜,眼中分明是泪光闪烁,就在黄岩以为他要哭出来,他却猛地抬头看着天花板,被灯光一刺,严重莹光更甚,他却倔强的仰着头,不肯改变姿势。这样的男人是不肯露怯,不敢露怯,不愿露怯的,但这闪动着的光芒却比任何东西都牵挂人的心。
  过了片刻他忽然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那动作很绝得仿佛在喝一杯毒酒,他终于喝到自己酿出来的毒酒。
  仿佛真的醉了又仿佛清醒得很,程敬南把玩着酒杯,喃喃的说着话:“你听过一句话吗?她以前告诉我有个小王子,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在夜间,你看着天空就会觉得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都好像开了花。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花儿,可是只有你为它付出时间心血的用时间慢慢驯养感情的,那才是对你来说世上唯一仅有的花。可是现在我找不到我的花了,黄岩,你看见了她吗,你知道她到底想要什么吗?你们女人到底想要什么?”
  程敬南坐在昏暗里,微扬着头,侧脸的线条冷峻,神情萧瑟。
  也许只有在黄岩面前他才敢表现出自己的这一面,到今天,他同黄岩好似培养了一种奇怪的感情,他落难了,找到知心的能帮助他的姐姐,可黄岩并不能帮助他:“程敬南,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你能怪别人吗?既然已经选择了就给我勇敢的走下去,就算我是林顺我也看不起你。”
  程敬南没有生气,黄岩的话他恍若未闻,他眯着眼恍惚的看着黄岩,看了好一会,忽然猛地抓住黄岩的手腕,着急的问:“女人到底想要些什么,难道真的不能等待吗,我绝不会做背叛她的事,难道她不明白吗,难道真的不能等吗?”
  黄岩看着他抓紧自己的手,嗤之以鼻:“因为你不值得。”
  他蛮横的把她拽过来,逼近她的脸一字一句道:“她是我的,她只是暂时回家而已,她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用什么来形容现在的程敬南好呢?
  他的绝情断爱,他无人了解的孤清执念,然后因为林顺他又无法将之做得彻底。
  也许他就像小龙女,她从来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杨过会闯进古墓来,她一个人暗无天日的古墓,从此有了阳光;她把大把的青春年华消耗在古墓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孤独寂寞,她俨然已成为高手。
  然后,杨过来了,然后,杨过又走了,从此古墓什么都变了。
  是的,从此什么都变了。
  他的林顺带着温软热情,娇痴嗔缠,柔情似水,来了,走,只是这样轻轻一个转身。
  程敬南这样的表情是灼人的,让人心头狠狠牵扯的,他真的快要承受不住了吧。黄岩结完账把他扶进车里送他回家,到了他楼下,黄岩叫醒他。
  程敬南睁开眼睛便抬头望向他家窗口,那里漆黑一片,他晶亮的眸子也瞬间黯然下来。不过到底是程敬南,这一觉过去他又清醒了,他摸摸额头皱了皱眉头然后对黄岩称谢。
  黄岩趴在方向盘上看着他。
  程敬南默然不语打开车门,径自上楼去,掏出钥匙开了门,轻手轻脚走进去按亮灯,眼光看向沙发。
  一室的冷清与空荡,没有人。
  他带上门慢慢的走到沙发旁缓缓的坐下去,抚摸着沙发上她躺过的位置,仿佛触摸到她的温度,隐约闻到她绵长芳香的呼吸。他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来回的抚摸,动作温柔细致,仿佛真的摸在她的脸上,仿佛生怕惊醒了她。他在这沙发上一次又一次的等待,怀念,他相信她不会走远,他相信她会回来,所以这里的布置他一点都没改变。可是那一个人却好像只存在梦境里,醒来时,身边从来没有她的温软身躯,这不禁让他疑惑那段美好过往的真实性,可是她睡过的地方她穿过的拖鞋,她用过的毛巾,相处不过数月时间,她却已经深入他的生活,无处不在,无法自拔。可是,顺顺,你走的太久了,房间里几乎已经找不到你的味道了!
  程敬南觉得无限的迷茫起来,多少次拼搏算计血雨腥风,他运筹帷幄,从来没有这么不知所措过。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也没嫌过这兀自太过空挡,亦没想过要让别人进来,可是她出现了,在这个屋子里给他点燃一盏温暖的灯光,他欣喜,激动,可是现在却什么也没有,宛如做了一场美梦。
  桌上放着她的玉镯,他还记得那天她把它从手上褪下来轻轻的放下,他忽然伸手将玉镯扫落在地,犹自不解气,他豁然站起来将桌上一些小摆饰和花瓶统统扫落在地,触之所及全被他横扫,可是他心里的恐惧绝望却是无论如何挥之不去。
  程敬南终于累了,走向卧室,靠在门框上,心疲惫无比,也,苍凉无比,顺顺,我该怎么办?这一刻他终于承认,她已经越走越远,他心生绝望,他骗不了自己,可是他不能失去她!
  第二天,程敬南的办公室里,他按下内线电话对里面说:“谢盟,帮我叫胡疏进来。”谢盟恭谨的声音响起:“好的,总裁。”
  很快他的办公室响起敲门声,他应了声:“进来。”
  “程总,您找我?”胡疏诚惶诚恐,程敬南喜怒无常已经很多天了。
  程敬南劈头问:“我们手中有多少万成的股票?”
  胡疏早有预备,忙答了。
  程敬南沉吟着,眸光一闪,坚定的吩咐:“把所有的股票以市场最低价抛出去,抛得越快越好,全部抛出去。”
  胡疏大惊,抬起头:“程总!”
  “叫我干什么,让你去就去。”
  “程总,现在只怕还未到时候,如果一旦有什么闪失,于我们自己……”
  “什么时候不时候的,我的话难道你没听见,快去!”
  胡疏低下头,答了声“是”心事重重的走出门来,谢盟在外间看见他走出来,手里拿的早报怎么也不敢往总裁室送,谁敢往枪口上撞,想了想,还是返身回了秘书室。
  报纸上正是林顺和吴晓光相携一起走出酒店的照片,林顺低着头,吴晓光挽着她,边上报纸上黑体字清楚的写着:“据传‘万成’被恶意收购,‘万成’于昨日召开感恩新闻发布会,会后‘万成’少东携美秘密离去,据传现场二人表现得十分亲密……”
  这天下午程敬南就订了去美国的机票,他去的是旧金山,他需要见一见周子寻,可是他回来的时候却不知道他的天已经完全乱了。
  从机场出来不远,远远看见报刊亭上新一期出版的报纸封面上是一张大大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衣着光鲜,轻颦浅笑,然而镁光灯前的她又与以往的她那么的不同,一点点拘谨,安静,温和,似乎不能适应。旁边的字才是令程敬南真正连呼吸都摒住的罪魁,上面书写着:“麻雀变凤凰,‘万成’少东高调宣布订婚”。
  真真鬼使神差,他上前去买一份报纸,没看几行字,他将报纸狠狠地摔在地上,掉头就走。
  此时林顺正幽思难解地坐在房间里,吴晓光的妈妈也来了,是吴晓光特地请来陪林顺的。林顺身旁放着那张报纸,静静的坐了一会,才意识到吴夫人已经看了她很久,她转过头来冲着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吴夫人拉过她的手,说:“晓光让我来告诉你,订婚只是假的,最近万成股票跌得惨不忍睹……”
  林顺反握回去吴夫人的手,解人的一笑:“我知道的,我既答应了晓光,就不会反悔,请阿姨放心。”她一向都是叫吴夫人阿姨。
  吴晓光听从万成董事会的建议宣布订婚,可并没有通过她,说是演一场戏,但是林顺家里人却都当真了,顺妈还亲自打电话过来问了。顺妈对吴晓光是心存好感的,她一直认为林顺应该嫁一个和她性格互补的人,她了解林顺,林顺需要一个能够包容她忍让她的人。
  顺妈说完,林顺一言不发,她怎么会不明白妈妈的意思,吴晓光对她,对她一家人,仁至义尽,不管是真订婚还是假订婚,她都应该带着感激之心去回报。
  在董事会的授意下,订婚宴准备得前所未有的隆重,政界,商界,媒体,请帖一封不少。林顺的爷爷甚至都挣扎着要坐飞机来,所幸的是航空公司说坐飞机并不会影响他的病情。这天,林顺从加拿大回来不久的姑姑提前过来帮林顺安排一些东西,林顺去接她。
  是司机送她去机场接姑姑,然而她的车子没开出多远,居然在闹市被人堵住去路。
  司机把车停下来,林顺也觉得好奇,刚想伸出头去看,手机响起来。
  清冷如水的声音清楚响起来:“顺顺,是我,你出来。”
  林顺拿着手机,探出头去,正前方赫赫然便是程敬南的那辆她熟得不能再熟的宾利。
  如果说之前发布会上遇上程敬南林顺还会片刻的慌乱,到这地步,林顺已经完全的死心,死在她跟吴晓光面对媒体承认订婚的那一刻,她知道她和程敬南已经再不可能。但是她还是不可救药的被程敬南的声音牵动,可是事已至此,还能怎么办呢:“敬南,我不会下来,你让路吧。”她的这一句也是清醒无比,她要去机场接姑姑。
  “你出来。”程敬南从来没有这么执拗过。

  第四十一章
  他象个将玩具丢失被人捡走然后又不甘心的小孩子,林顺深吸一口气,缓缓说:“敬南,你明不明白,我们已经再也回不去了,见了面又能如何呢!”
  “你出来,听见没有?”程敬南霸道的总是只有这一句。
  林顺无法,只得下车来,既然如此,他们之间避无可避。
  程敬南坐在车里,看着这个他又爱又恨的女人,看着她一步一步走来。
  林顺也感受到车窗里射出来的那一道视线,牢牢的盯住她,恶狠狠地盯住她,开始在这样灼人的视线下林顺还是有些不知所措,然而一步一步慢慢走近她却冷静下来。
  程敬南早已无法忍耐,他一把推开车门,冲上来,不由分说把林顺塞进车里。
  傍晚的暮色中,行人瞩目夕阳映照,然他们之间的空气中却似乎都飘荡着淡淡的忧伤气息,一如林顺毫不反抗的神情,忧伤的,无望的,同时又坚定的,冷漠的。
  “顺顺,跟我走。”
  “不行!”
  “跟我走。”
  “不行!”依旧是斩钉截铁的一句话。
  于是程敬南掉头不理,车子缓缓启动,那边等待林顺的司机惊慌失措手忙脚乱的发动车子追上来。
  车内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程敬南一口气上了高架桥,华灯初上,车子在城市的霓虹中穿梭,窗外楼座飞速后退,一闪即逝的灯火连成一线,不知道他到底把速度开到了多少,那司机也早不知道被程敬南甩到哪里去。
  林顺渐渐预感不良,被这疯狂的车速吓到,她不安地伸手去推他:“敬南,你要把车开到哪里去,你停车,放我下去。”
  程敬南手一翻把她抓紧:“你不能回去。”
  程敬南的手象铁钳,林顺眉头微蹙:“你放开我,你想干什么?”
  “我只是告诉你,今天,你不能走。”
  “敬南,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现在这样做到底想干什么呢?”你又拿什么身份来这样做?林顺心里哀戚的想。
  程敬南回过头狠狠盯着她,眼里有火烧,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林顺,你是不是疯了,你竟然和他订婚,你有没有脑子,你简直昏了头……”忽然他又软弱下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为什么要和别人订婚?你为什么不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林顺的心又不争气的软了,她总是不忍看见他这个样子,她放柔声音:“敬南,事到如今,难道你还不明白?我们早已经不可能了,”从他那天狠心的没有挽留她,从他一次又一次的放手,从他做出选择的那一天起,他们已经不可能,但是“不可能”三个字,林顺哽咽着怎么也说不出口:“我们……以后都会有各自的生活,我希望我们以后都可以做朋友,我也希望你……幸福。”
  程敬南脸上肌肉掣动,听了她的话终于忍不住大吼:“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他的手猛地砸向一边的玻璃,炯炯的盯着她。
  林顺不说话,开始努力挣脱他的手,可是程敬南却越握越紧,死死不肯放开,林顺咝地倒吸一口气:“你放开我。”
  程敬南这才发现林顺疼得发白的嘴唇,他无力的松开手来,想去抱她,柔声的哄着她:“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高速行驶的车子遽然失去程敬南的掌控,开始歪斜蛇形起来。
  林顺忙去抢方向盘:“敬南,你疯了,你想撞死吗?”
  他的脸已经开始扭曲:“对,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
  林顺却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终于放开她。报纸上写的,原来是真的,竟然是真的,他明明从医院里已经见过那张病历单,可是一直心存侥幸,她是他的,她怎么会怀别人的孩子?他的视线落在她小腹上,程敬南怎么也不敢相信。
  他不信!
  他不相信!
  他乍闻这样一个消息,只觉得荒谬无稽,他有一万个把握她是他的,他那么爱她,历尽艰辛,他总以为不管她走到哪里最后都不会离开他,可是她居然跟别人订婚,居然还怀了别人的孩子。他抡起拳头再度狠狠的砸在方向盘上,车子短促而激烈的响了一声,他的手有痛楚蔓延开来,他清醒无比的感受着这种痛楚,这一切原来是真的。
  车子终于在公路边停下来,路旁的路灯直照下来,有点刺眼又有点眩晕,他已经筋疲力尽,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仿佛当头棒喝,震惊,不可置信,又仿佛委屈,不甘,痛彻心肺,痛到他流失掉最后一分力气,他转过身,不声不响的抱紧她,头深深的埋进她的秀发里,这一刻他是如此的心碎,绝望,脆弱。
  他紧紧的抱住她,不说一句话,他已经不敢开口,怒气,委屈,仿佛一切的感觉都消失殆尽,他低下头寻找她的唇,他吻住她,辗转反侧。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他不能让她走,他不能放开他,这不是真的,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这一刻他是什么都可以放下,什么都可以不要,只知道他爱她,他不能失去她。
  林顺嘴里尝到苦涩的滋味,这是他给她的滋味,这也是她第一次看见他流出泪水。
  他的强势,霸道,冷静,镇定,如今统统在至爱的人面前化作软弱,化作泪水,他的泪终于落下来,流进她的衣领,流进她的心里。
  他的脆弱,他的隐痛,他的真情流露都让林顺动容,她静静的伏在他怀里,一双手紧紧的搂住他的背,她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土崩瓦解,他只需一个小小的受伤的眼神便可止住她的脚步。她又何尝不想,她觉得自己马上要心软了,马上就答应他了。可是忽然想到晓光,想到孩子,想到自己的家庭,想到他和白……这么多的事。她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她也很清楚他们之间问题的实质,他们之间不是有爱就可以解决的,他们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她猛地清醒,推开他,那么用力决绝,仿佛生怕自己一犹豫便会答应他,便会做出令自己后悔的决定,她强撑着漠然的说:“不行,我们之间早就过去,你就让我重新生活吧。”
  这时林顺的手机响了,是姑姑,林顺抹了抹眼睛装做欢快的跟姑姑交谈,姑姑从加拿大回来,久不见她亦不知她怀孕的实情,听说她怀孕订婚在电话里自然是揶揄了她一番:“没想到我的顺顺要做妈妈了呀,小丫头长大了嘛!”
  林顺尽量把语气放得跟寻常一样,害羞的时候便撒娇:“姑姑,哪有,您到了吗,我马上就来接你。”
  “嗯,到了,到了,等着你和新郎官来接我呢,呵呵。”姑姑在那头开心的笑起来。
  “好的,那我先挂了。”
  程敬南在一旁冷冷的看着她打电话,她的语气,她的神态,他终于清醒。
  他凝视着她,眼眸中分明有什么东西不同了,徒劳,隐痛,绝望,灰心,然后化为他一贯的沉默,果断,傲气,坚定,冷酷。这样的眼神看的林顺心痛,也心虚害怕,她撇过头去不看他,冷冷的说:“送我去机场吧!”也许这一刻林顺如果能适当的表现出一些软弱,那么程敬南还不敢相信,偏偏她是如此的绝情。
  他转过身,低下头去拿烟点燃,把窗户打开,对着车窗外的公路,静静的。半晌,林顺看着他的背影,也不忍心再说什么,昏黄的路灯光线照下来,他的侧影被衬托得那么寥落,虽然肩膀依旧宽厚,身躯依旧高大挺拔,可是他背对着她看向车窗外轻轻吐着烟圈的背影是那么萧瑟,连那淡烟袅娜升腾起来的烟圈都沉重,压得林顺喘不过气来,每一分每一秒都煎熬着她。
  这下,他们都彻底清醒,也彻底绝望了吧,林顺的眼角热热的,她朝着他的背影苦笑一声,马上逝去眼角渗出来的泪水,就这样结束吧。
  林顺终于明白,他们就象海里两个瓶中信,满身风雨各自在海上漂泊千年,终于遇见,轻轻撞一下,然后便迅速被海浪分开,因为他们本身都只是海上的两个瓶子,身不由己;因为他们都有着自己坚硬的外壳,只能在碰撞后分开,哪怕碰撞的声音再如何荡气回肠,哪怕这是千年一次的相遇是如此可遇不可求,总是要分开的。
  如果可以,也许林顺会祈求老天不要让她遇见,如果注定相遇后的分开,注定无味人生,她真的不愿意来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相遇,不然,这后半生,何以聊情,她又该怎样心疼他?
  开车送她去机场的路上,两个人谁都没有再出声,再出声便是再见了吧,他们都怕。
  林顺不知道程敬南在想什么,只是看着他沉默的一张侧脸,心闷闷地痛,她只有强迫自己不去想,到了机场她逃也似的跳下车。
  姑姑已经等了很久,看见她眼角红红的又笑了:“哟!我们顺顺还哭嫁呢!”
  林顺勉强笑了笑,然而目光却不由自主投向了远处静静停放的那辆车,姑姑不知所以的顺着她看去:“怎么了,新郎官在里头不出来迎接我这个姑姑啊?”
  林顺身子僵硬几分,拉着姑姑转身说:“不是,姑姑,我们打车回去吧。”
  姑姑这才注意到她神色不对,虽则好奇还是挽着她走了,走了很远,她回头看,那辆宾利车还停在那儿,孤零零的在路灯下停着。
  接下来的几天里,吴晓光很忙。
  前一段时间里“万成”的股票一直持续走低,忽然间股票价格又高起来,那些当初把“万成”纷纷迫不及待抛出来的散户和临危纷纷倒戈的股东心疼不已,不过扼腕也无济于事,现在股市里最炙手可热的一支股票怕就是万成了吧,别的企业纷纷眼红艳羡不已。吴万成却叮嘱吴晓光千万要倍加小心,虽则表面上风光无限,但股市风云变幻,最优秀的操盘手都有可能一夕之间倾家荡产,更何况吴晓光。还有颜世昭的事情也不简单,这样的案子也是可大可小,偏偏证人临时翻供,连晓光都被警察局传讯了几次。
  每当吴晓光忙碌的时候林顺便会陪着他,视察也好,参加酒会也好,只要需要她出面交际应酬她挺着个肚子从来没叫过一句苦。她原来最恨的就是与这种圆滑世故的商人虚与委蛇,也讨厌跟一些阔小姐的攀比,可现在但凡是该她笑的,该要她敷衍的,她应付得天衣无缝。吴晓光有时候也心疼她,怎奈最近股东纷纷倒戈,股市动荡,又有官司缠身,他即使满心愧疚也无济于事,一些需要两人亲自处理的订婚事宜都是林顺在母亲的陪伴下一一处理好。倒不是吴万成对林顺这样娇滴滴的小姐心存偏见,只是真想不到她这么能吃苦。
  所有人对她均是刮目相看的欣赏,只有顺妈,才会心疼,她不知道怎么安抚女儿,甚至她发现女儿是真正把自己排斥在外了,她无法触到她的内心,当然也无法帮她承担,林顺是如此坚强又倔强,倔强到将自己所有的后果都自己承担。
  顺妈也怀疑过这个孩子,她甚至还打电话给杨凡转弯抹角的问了一番,杨凡猜到她的意思时连声音都变了,到底给顺妈提供了一个名字。也许顺妈不知道这个人还好,可是齐大非偶,林顺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能保护她包容她在她身边的男人,相比之下顺妈才知道自己有多感激一直对林顺不离不弃的吴晓光,对一个母亲来说还有什么比女儿的幸福更重要的事呢。
  不过顺妈也明白这个时候林顺的心情,年轻女孩把爱情看得比什么都高,可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她只是希望林顺爱过痛过锋芒毕露过后学会衣锦夜行,毕竟只有身边真实的岁月才是女人应该面对的。
  林顺当初为了杨凡何尝没有形销骨立过,何尝没有折磨过自己,何尝没有产生过生死之念,可是这一切都过去了,连程敬南也过去了。毕竟她不再是当初被杨凡撇下只知道肝肠寸断的林顺,一路走来,经历过的足以教她成长,连程敬南那样请求她都能把他推开,她心里早已经有了决断。林顺推开程敬南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掐灭了心里最后一丝绮望,现在的她要坚强的为了身边的这些人,为了自己的责任努力。其实有时候女人很脆弱,但是女人一旦坚韧起来也是不可思议的,象水,绵绵不绝。
  订婚典礼近了,这天吴晓光难得抽出时间和林顺去试穿礼服。礼服是在林顺姑姑的意见下修改过很多次的,因此等到她穿上的时候已经十分熨贴,一些细节的处理十分到位,怎么都看不出来她是有5个月身孕的人。
  林顺乖乖的按照造型师的意见把礼服穿上,走出来,吴晓光眼睛里都是笑意。在镜子前,吴晓光温柔无比的从林顺身后抱住她。
  林顺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呆呆的,怔了半晌。曾几何时也有另外一个人与她在镜子前静静的相拥,看着镜子里的彼此,默默在心里许下一辈子的誓言,而如今,她却已经是……她猛地眨了眨眼睛,拉回自己的思绪,真的不能再想下去了,她与那个人终究只是有缘无分。
  想到“有缘无分”眼泪又猛地冒上来,然而姑姑在她身后的沙发上拍着手: “转过来,转过来……”林顺随着吴晓光淡淡的转身,抬头对姑姑幽然一笑,忍着心中绞痛。
  姑姑笑容满面,啧啧称赞,顺妈也是一脸宽慰,不过她的笑到底较林顺姑姑不同。顺妈满腹的心酸,她承欢膝下的顺顺终于长大了,要嫁人了,不过念及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会不怜惜不惆怅,林顺对妈妈再笑一笑。
  于是他们就这样相拥着在摄影师的指点下拍下一张又一张照片,然后照片被放大。
  林顺的爷爷已经来了N市,看着他们的照片欣慰的笑了,这个院士在欣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着他最疼爱的孙女找到如意的归宿。于是,林院士手执照片漾开一脸皱纹对同样强争出院的吴万成乐呵呵的说:“看看他们里啊,多么合适的一对孩子!”
  吴万成连连点头,吴夫人在他身后扶着他的轮椅,吴万成的手紧紧握住她的。
  顺妈顺爸也依偎在一起看着这祥温馨的一幕,虽则二人各怀心事,却都是唏嘘无比。
  林顺也笑,拿着照片笑出一脸的泪,却不敢让任何人看见,忙自己拭去。她比什么人都明白她不能流泪,所以如今人前的她,那淡然一笑,没有任何人能看出她的心酸,她携着吴晓光的手,每一步都走得坚定!
  终于到这一天,林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美丽的白纱礼服,头戴镶嵌着钻石的花冠,今天将有人与她约定终生的盟誓,她明知不该悲凉,可是当化妆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她空对着镜子发呆。也不知道她发了多久的呆,她无意识的回头,杨凡就站在门口,呆了也似的,仿佛着了魔盯着她看。
  林顺看不懂杨凡的表情,只好冲他一笑:“杨凡哥哥,你回来了?”
  杨凡斜靠在门框上。一字不发。
  林顺站起来,可她没走几步,脚踩到裙裾,绊了一下,杨凡忙上去抱住她。林顺扑倒在杨凡怀里,惊出一身冷汗,杨凡没有再放开手。
  这一段日子,杨凡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从顺妈的那一个电话起,从知她满身的遭遇起,他仿佛灵魂都没了着落。可是他不能不管和曾瑞辛苦创办的公司,自程敬南跟他解约,投资商便接二连三的提出解除合作,美国侵权的那家公司也更加嚣张,没有强大的后盾象他们这样的公司虽然外面说得好听,可终究轻易被人扼住了喉咙。
  正在这时林颐走进来,顺妈让他把女儿带出去,看着这一幕生生的刹住了脚步。
  林顺奇怪杨凡的反应,刚好又看见一脸震惊出现在门口的父亲,她叫了声:“爸!”
  杨凡浑身都是一震,可仍旧没开林顺,这样的姿势林颐如斯的表情,林顺推开杨凡,站稳:“杨凡,我爸来了。”
  杨凡连身子都没转过来,理也不理林颐,杨凡以前对林颐很尊敬的,林顺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林颐极力忍着说:“顺顺,车子已经来接了,我们先下去。”说着走上前拉过林顺的胳膊,杨凡依旧一动不动,虽林顺惊疑,想车子等在外面,也不欲多加探究对杨凡说:“那我先出去了。”说完跟着父亲走出来,杨凡依旧维持僵硬的身躯,从头到尾,没有看一眼林颐。
  用玫瑰花布置的现场,显得得非常隆重华丽,宾客云集,人人皆是笑靥如花,水晶灯明晃晃的,晓光衣着光鲜,站在万众瞩目之处等待林顺。他微笑着,心里藏着巨大的欢喜,这一天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如果说一开始吴晓光是不由自主的被林顺吸引,那么到现在他已经是下意识的想要去得到,他发挥耐心和韧性,他也是执念的,这一个在他最青涩惨淡岁月里开花生长的女子,她爽朗的笑声,他将一辈子不忘。

  第四十二章
  吴万成正和林院士坐在下首,二人胸前皆戴了礼花,被人簇拥着,热热闹闹。气氛很浓烈祥和,其乐融融,仪式准备得这般隆重。
  这时候从大门口走进来一个约莫30岁的男人,他慌张着撞上了一个侍者,侍者托盘里的红酒被撞落在地。吴万成的视线被吸引过来,他皱了眉头,沉声道:“老邓,什么事这么慌慌张张的。”
  来人正是公司财务总监老邓,他看一眼吴万成快步走过去,然而他还没走近大门口呼啦又涌进来一帮人。没人敢阻拦,甚至连酒店保安都只是伴着他们走进来,场上热闹的气愤突然冷凝下来,人群中有人开始窃窃私语。吴晓光担心牵连到父亲,忙走下台询问道:“警察同志,请问有什么事吗?”
  为首的那警察眼一扬,冷冰冰的说:“你是不是吴晓光?”
  “对,我是。”
  旁边的一位警察把手中的一张证明掏出来展开在他面前:“吴晓光同志,我们接到线报,怀疑你跟颜世昭特大走私案件有关,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协助我们调查。”
  说着左右各上来一个人,吴晓光莫名其妙,身后的一些人大概是被镇住了,反是顺妈走上来解围:“警察同志,您可能误会了……”她话未说完,警察冰冷的声音打断她:“这位同志,请你不要妨碍公务。”
  一句“请不要妨碍公务”噎住了所有的人,都只能眼睁睁看着,警察强行带人。
  吴万成不可一世惯了,哪里受过这个,他顺手抄起身边的一个花瓶猛地一砸,一声巨响,场上突然又静了下来。吴万成大声斥道:“岂有此理,你们有什么证据,简直是欺人太甚?”
  “吴总是要证据吗,我这里有近年来‘万成’集团帮颜世昭销售走私货物,洗钱的所有账目的账本以及各位知情人士的举报和证词。”说着一本厚厚的账簿被重重的掷在吴万成面前,那账本上的签名吴万成再熟稔不过,他却只瞟了一眼,脸色发白的看着来人,吴夫人亦是被吓得脸上失去了血色,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
  周子寻冷笑一声,毫不理会他们,头一偏说:“警察同志,这下证据够充分了吧,吴晓光作为‘万成’的总负责人全权承担这一切。”
  警察闻言,冷冷的扫一眼吴万成,一行人把吴晓光带出去。
  吴万成气得发昏,他年轻时候太过劳累,到老了身体一直不大好,吴晓光订婚他白血病还是强撑着出院,现下又生这样大的气,血压一高,人就支持不住,昏厥过去。这又引起了一场骚动,就近的林院士和吴夫人,慌忙扶住,顺妈也惊了一跳,忙走过去。吴万成缓过神来,一睁开眼恶狠狠的盯着面前的人,讹道:“周子寻,你敢?”
  周子寻微微一笑:“对,我是不敢,但是有人敢,”然后他特别强调的留下一句“万成姑爷!”
  不只为何吴万成夫妇一听这个称呼两人都是煞白了脸,惊惧的看着周子寻,周子寻反是盯着他身后的老邓,笑眯眯的挑起眉头:“老邓,看来你还没把情况报告给你们董事长嘛。”
  吴万成头一偏,瞪着老邓,沉声道:“出了什么事?”不愧为商场沉浮的吴万成,今天订婚典礼董事会的人一个都未到场,他早就疑心,不过却万万料不到,老邓在他耳边耳语一阵,他听明白了,猛地盯牢周子寻,咬牙切齿的吐出几个字:“周子寻!”
  周子寻已经轻轻笑着转身便走。
  吴万成不知道想干什么,气得浑身发抖,只好抓起身边另一个花瓶朝着墙壁扔过去,花瓶被砸得粉碎,碎片私下飞溅,吴夫人心惊肉跳,摸着他的手低低的叫了一声:“万成!”
  盛大的订婚典礼瞬间变得闹哄哄,跟着周子寻进来的那一群娱记已经三三两两把相机拿出来,镁光灯闪个不停。
  接着去接林顺的司机已经回来报告说并没有接到她,这边是家翁气得昏倒,女婿被抓,林顺却又不见了,顺妈也是急得手足无措忙给林颐打电话。
  林颐却说:“怎么?林顺还没到?”
  原来林颐坐的那车中途抛锚正在抢修,按说林顺应该早就到了的,顺妈于是把事发生的情细细说了一遍,这下林颐也急起来了。可林顺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原来适才林顺把电话落在了化妆室。
  方才林顺坐上车神属不思也没太在意,直到车子停下来她才意识到眼前并不是香格里拉,她满眼困惑的看一眼司机,刚想问,身边的车门却被人拉开,林顺惊起回头,失声道:“是你!”
  程敬南冲她微微一笑,温和的说:“顺顺,我来接你了!”
  林顺迷惑的思绪这才被他惊醒,身子一缩,便缩回车内,冷冷的说:“你想干什么,送我回去?”
  这样一个细小的动作却让程敬南心里平添了酸楚,他又温言去哄她:“顺顺,你不要害怕,我来接你走。”说着伸手拉住她的手臂,他的力气很大,林顺挣不开,她这才害了怕,扬起头狠狠的盯着他,那一眼看得程敬南忙把头掉过去,用力把林顺抱出来。
  林顺被他强行抱出来,她一落地,猛地一推程敬南,自己戒备的后退几步,看样子她上错车了,程敬南这样将她骗出来,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晓光非父母,她带着一丝恨意的望着程敬南冷冷的说:“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要回去!”
  程敬南不理会她,径自过来捉住林顺拉着她的的胳膊就走,林顺用力挣扎,可是男女天生力气上的悬殊,林顺怎么可能得手。程敬南却已经不耐烦,想林顺怀有身孕,怕她挣扎得过了,会伤到自己,干脆将她整个人抱起,扛进了电梯。
  林顺身上还穿着礼服,电梯在七楼停下,程敬南阴沉着脸,林顺挣不开,也不知道程敬南要将她拖到哪里去,又不知道程敬南会做出什么事来,心内没了主张,紧张得厉害。
  不多时,程敬南将她带到一个房间,把按坐在床边上。林顺想站起来,程敬南却已经在她的下首蹲下来,握着她的双手,林顺动不了分毫,她疑惑的看着身前的程敬南,戒备的问:“你想干什么?”
  程敬南避开她的视线把头埋进她的掌心,静了好一会。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林顺说,所有的一切都源于那一次去云南开董事会他不在场,漏签了一份最重要的授权书,随之中庭的股份包括后来秘密收购的“万成”股份都被转移到白敏嘉名下。白敏嘉最是了解程敬南,做事也细致,瞒得很紧,中庭本来对外就宣称是白敏嘉名下的产业,股东们也都不疑有他,但是程敬南做梦也想不到白敏嘉会要挟他跟她结婚。他对什么事都能让步唯独这一次他不肯,当然白敏嘉也不肯,她只要一年,只要程敬南在她身边其他的她什么都不计较。白敏嘉也深知,事情到这一步程敬南和她已经是覆水难收,但是她仍一意孤行,她时日已不多。
  程敬南想得更多的是林顺,他名义上虽然是白敏嘉的合法丈夫,但是自林顺离开他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白敏嘉的别墅。他天生就是一个善于忍耐的人,可是每每看见林顺戴着钻戒依偎在吴晓光身边,看见旁人议论婚期和孩子,他真的生不如死。他知道林顺是他先放弃的,他选择了仇恨就不应该想要两全,但是他真的累了。算计,威胁,安排,奋斗,有部电影里曾说过,有一种鸟,没有脚不能停,只能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就是它的死亡,所以它没办法停,其实它不能停也没有地方去,一开始便已死了。程敬南就象那只小鸟,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麻木的为了仇恨在不停的飞着。一直这样延续下来,程敬南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偏偏叫他遇上了林顺,看见林顺忙活着布置家居,看着林顺为他而担忧,他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幸福,他真的很想一辈子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平平淡淡,每天只要有她就够了。可是他每次做恶梦都会梦见纪若盈,梦见她死不瞑目的样子,他不能忘记这些仇恨,是仇恨在支撑着他走到今天。可是叫他亲眼看着林顺嫁给别人,他情何以堪,他死也做不到!
  过了好久,他才蹙着浓眉抬起头看着林顺,眼里有一闪而过的痛楚。
  “顺顺,我知道,我负了你,我伤害了你,也资格要求你做任何事,但是我这一生从来没爱过别人,唯一爱的人就是你,你不要嫁给别人,你不能嫁给别人。”程敬南的眼神里有太多林顺的不忍,和沉重。
  程敬南是什么人,他事业有成,身价不菲,尔虞我诈的商场上,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习惯了隐忍,不动声色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他天生擅长算计,见惯了女人的投怀送抱,每个女人接近他都是一句:“程总,认识你真是缘分……”跟他有缘分的女人太多,他道行高深对女人从来不屑一顾,可是不轻易动情的他,却遇上了林顺。这一刻,他蹲在林顺的脚下手足无措,这是一种结结实实的软弱和失态。
  程敬南这一生只爱过林顺一个人。
  林顺怎么会不明白他的脆弱,这十几年的风口浪尖上的辛苦拼搏,他从来是拿得起方得下,从来是坚强得近乎冷酷的一个人。没有什么比“……我这一生从没爱过别人……”更让林顺心痛,林顺泪水哗啦啦往外涌,忙偏过头去不再看他,死死的咬着下唇不说话。片刻才哽咽着柔声回答:“敬南,你放弃我,我从来没怪过你,但是现在我们不可能了,你送我回去吧。”

  第四十三章
  “顺顺,我曾请求你等我一年,现在不要一年,很快事情就要结束了,我会跟白敏嘉说清楚,到时候我一定跟你结婚。”这个往日强硬冷酷得象一块冰的男人,此刻以最卑微的姿势蹲在她膝前,象寻常男人一样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诉说自己的爱情,带着满眼的伤痛诉说自己不得已的原因,诉说自己的恳求。林顺压抑了这么多天的情绪,曾经坚持的放弃,心中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的那堵冰墙,却被他这一番话动摇击溃。程敬南握紧了她的手继续说:“顺顺,你听我说,只要我的事一结,我马上跟你结婚,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我都给你,我会让全世界每一个人都知道你是我最爱的人,知道你是我程敬南的妻子,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委屈你,但是,你不能生吴晓光的孩子,这个孩子我们不能要……”
  林顺简直是跳起来,然后惊恐的后退几步,瞪大眼睛看着程敬南,满脸的不可置信。
  “顺顺,我这辈子就爱过你一个人,你就原谅我这一次,我很快就能娶你了,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把孩子……跟我在一起,好不好?”程敬南说着去拉林顺,林顺害怕得再退后几步,就到了门边,手触到身边的架子,她才恍若闻到空气中一丝消毒水的味道,她顺着自己的手望去,悚然惊心。她早就觉得这里不对劲,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这里居然是医院的病房,她再后退几步,程敬南抓过来的手再一次落空,林顺这才醒悟过来,忙转身去开门。
  这是一间高级私人诊所,病房都是酒店式管理,大概是林顺过于紧张恐惧,她颤巍巍的手怎么也打不开房门,程敬南早扑上来,从背后抱紧她。
  林顺背心一寒,她绝了望,程敬南方才的话就如冰水冷冷冷的浇下,又是恐惧又是害怕,整个人轻轻发抖。程敬南用蛮力扣住她的腰,林顺狠了命挣扎,踢打抓咬,仿佛疯了一样。但是终究她敌不过程敬南的力气,程敬南并不敢太用力,怕伤着她。但她始终太过用力,一不小心头装到一旁的柜子角上,疼得她眼冒金星,泪水哗哗的流出来。程敬南急着去查看她的额头,这一松开林顺恨恨的把他推开,拉扯间“啪”地清脆一声响,林顺一巴掌结结实实打在程敬南脸上,她有多么绝望就有多么用力,程敬南呆住了,但是他不能让步,他不能失去她,程敬南双目炯炯盯着林顺:“林顺,这个孩子,你不能把他生下来,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要这个孩子。”
  林顺全身都在发抖,哆嗦着唇,往后靠去。脱了程敬南的钳制,林顺头昏脑涨靠在墙上喘气,整个人仿佛一株枯死的稻草,毫无生气的倚在那儿,冷冷的盯着程敬南。再没有什么时候能比她这一刻绝望,她眼神里的冷漠绝望仿佛要穿透他,仿佛在看他,又仿佛透过他在看什么,但是她什么都看不见,那些往事都已经死在记忆里。
  暴雨洪涝,漫天的风雨,他为了她千里迢迢,那个悬崖峭壁前是他把她救回来。贝贝死了他抱着她说:“别怕,我带你回去,不管什么样的事,跟着我就好。”他是那样温柔的吻着她,仿佛想要带走她所有的担忧和害怕,他说:“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就是他是那样的深情,让她产生一种天长地久的奢望,然而天长地久却如此短暂,那么多的过去,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他如此的绝情,林顺连怨恨的力气都消失殆尽,她脸上是死一般的绝望。
  程敬南过来搂她,哄她,吻她,她什么话都听不进,冷冷的目光逼得程敬南心慌,仿佛他正一分一分失去她,他用力抱她,却怎样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恐惧绝望。程敬南终于放开她,按了铃,不久进来一群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他对着那群医生护士头一偏,再瞥一眼林顺,走出去。
  林顺穿着礼服,医生见她凌乱的样子怕她反抗,指挥两个护士去架住她。林顺再也没有力气,她软软的倒在护士手里,把医生吓了一跳。林顺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虚弱不堪的瘫在两个护士身上,松松绾着的头发的发簪顷刻掉落,如瀑的长发散落下来,挡住了她的脸,只有护士隐约仿佛看见她眼角晶光一闪,再去寻的时候泪珠已消失不见。
  医生吩咐护士把她架到床上,这时天空猛地一声闷雷砸开天幕。程敬南临着窗在抽烟,透过窗户向外看去,天一下子黑得吓人,仿佛要塌下来似的。雷在头顶一声声的炸开,震耳欲聋,诡异的闪电,象一把利剑忽地划开整个天幕,象是幽灵邪笑的眼睛闪着光。倾盆大雨,顷刻间落下来,程敬南透过雾气的雨帘望着脚下的马路,人们纷纷焦急的奔跑着躲避天有不测风云,程敬南突然抡起拳头狠狠的砸向墙壁,雪白的墙壁上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他手上的毛细血管在突突的一跳一跳。
  这样的闷雷,房间里每一个人听了都心惊肉跳,只有林顺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静静的躺着,一动不动的望着天花板,她已经麻木了。围在她周围是些什么人,是些什么东西她都不想再去关心,她仿佛掉入一团冰冷的黑暗,全身泛起寒意,只是这一切都没有护士手中的一些仪器碰触到她身体的冷,她咬着牙,眼一闭,又一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飞快的渗入她的发丝消失不见。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是死一般的寂静,林顺静静的蜷缩在床的一角,宽大的被子盖在她身上仿佛将她淹没,程敬南在门口徘徊又徘徊。
  她一直滴水未进,阿姨做好的饭菜她分毫未动,那阿姨从厨房把清洁做完,解着身上的围裙看见程敬南徘徊在卧室门口,心里也是轻轻一叹。她再抬头的时候程敬南提步轻轻走了进去,林顺侧卧着,程敬南轻轻俯身下去拨开她的头发,柔声的哄弄着些什么,林顺只是没半点反应,毫不理会他。
  程敬南只得轻轻把她身子扳过来,说:“顺顺,我知道你恨我,可我也是逼不得已,你知道我每天听见别人议论着你和吴晓光的婚期和孩子我有多难受吗,可是你却这么狠心怀着我的孩子还要跟他订婚,那你叫我怎么办?那天是我不好,可是既然你怀的是我的孩子,你就更不能嫁给他了,你听我说,等这件事情一过我马上跟白敏嘉说清楚,我一定会跟你结婚的。你不要生气了,你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起来吃点东西,好不好?”
  林顺一动不动,也不搭理他。
  程敬南也不管说动没说动,他把被子一掀,一只手搂着她强迫她坐好,林顺厌恶的使劲推他,恨恨的喊了声:“你走开。”她这一抬手,衣袖褪下清白瘦弱的手臂便露出来,力气虽是微不足道程敬南到底顺着她的手退开几步远,笑着说:“好好,我走开,我让阿姨来喂你吃好不好?”
  林顺头一扭,不理会他。
  程敬南退出来,对着门口的阿姨嘱咐了几句,那阿姨叹口气道:“先生,林小姐不愿意吃,强求也强求不来啊!”说着,到底也还是进去了。
  程敬南这回没敢进来,伸长了脖子朝里面看,未几,里面突然传来一些哐当的响声,程敬南忙冲进去。
  只见一大碗饭菜全部洒在地毯上,碗碟摔到地毯上倒也没碎,只是杯盘狼藉,那保姆蹲在地上收拾着。
  程敬南沉着眼睛看了林顺好几秒才挥手对阿姨说:“阿姨,您先出去一下,这里等下再来整理。”
  保姆闻言忙退出来,把门带上,这边林顺倨傲的咬着唇,直直的将眼撇向窗口。
  程敬南走过去,端起床前未被打翻的一碗鸡汤,坐下来,舀了舀,把汤匙递到林顺面前好声好气道:“来,张嘴。”
  林顺头一扭,程敬南等了半天她依旧连正眼都没瞧他一眼,神情冷漠到极点。
  程敬南的眼神慢慢转黝,他对林顺这种无声的反抗无能为力,因此也烦躁起来,干脆把汤碗端到面前,大喝一口,另一只手抓着林顺的颈项固定住她的头,便吻过去。林顺未料到他有此一招,微微一惊那一大口汤便已入了喉。可程敬南并不就此放开她,他趁机欺身上前压住她令她不能动弹,林顺瞪大了眼睛看着程敬南,可不管她怎样挣扎,程敬南只是不松手,林顺这一惊那口汤走岔了气,猛地咳嗽起来。林顺本就几天没吃饭,身上早没一点力气,这一咳嗽之下竟是不能停止,整个人微微发着抖,脸上泛起异样的红潮,发丝凌乱的沾染在脸颊上,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光,看起来说不出的楚楚可怜,程敬南也是心中一痛终于放开她,头埋在她胸前再也不敢抬起来。
  渐渐的林顺感觉胸前的衣襟湿了一大块,她躺在程敬南身下,再也说不出半个字,泪水却是控制不住的流着。
  程敬南伏在她身上,一种从未尝过的无力挫败渐渐浮上心头,他为了报仇,忍辱负重,满身背负,一步一步执著坚毅,可是他居然会畏惧,畏惧在这样一个女人面前,头都不敢抬起来。他都不敢置信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可是他仅仅是害怕她对他的冷漠,仅仅是害怕这种无能为力,他仿佛正在失去她,可他不能失去,绝不能失去,他思绪都混乱来不及细想,只是凭着本能的手段去征服,去算计,去威胁,狠辣决绝。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她,但是自从她离开他,他就一直在努力,运筹设计,为了早日完结这件事他无所不用,可是这个女人居然还怀着他的孩子去嫁给别人,他差点杀死自己的孩子,从小到大,经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这样无力挫败,亦从未有过这样的委屈,可是这一刻他却第一次心疼起自己来,心真的很疼很疼,但是这个状况他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只知道不能放开她,不能放她走,他怕他一放开,她便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来。
  这天半夜,林顺醒来程敬南并不在身边,她摸索着起身,小心翼翼的穿戴好,轻轻打开房门,客厅角上却亮着一盏橘黄的灯,她脚步滞住在原地。柔柔的壁灯下,林顺能看见程敬南正低着头笨拙的在缝那只兔子背上绽开的线,这只兔子背上绽线好久了,里头棉絮都露出来一大截,她想扔了又舍不得,然而针线上她又不在行,一直放在那儿没想到这样深夜里程敬南却在帮她缝补这只兔子。
  程敬南并没有察觉到她,正凝神专心着,可是终究是个男人,一个不小心针扎到手指,他忙拿开,拿着手指看了看,顺手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把血迹拭干净,低头继续专心缝着,林顺满腹柔肠都被他勾上心头,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可她看了他这样久程敬南却混若不觉,蹙着眉头一心一意缝着手上的兔子,仿佛那是一生中最最紧要的事。看了半晌,林顺才咬着唇忍着泪,轻轻将门掩上。
  再回到床上和衣躺着,却再也睡不着,心神不宁,翻来覆去想着这几天一连窜发生的事。
  她还记得那天程敬南听医生说孩子4个月那惊怒的一张脸,那又惊又怒又伤又痛的一张脸,她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神色,但是她强忍着冷漠以对,她深深明白唯有这样的方式才能令他放手,可是却不料招来他更大的反弹,他把她带到这里不管她怎样不肯吃东西,他只是不肯放她走。
  她也企图逃跑过,半夜的时候她悄悄去开门,明明客厅里是一片漆黑,明明没有听见他任何声音,她手刚覆上门把他的声音便凉凉自身后传来:“林顺,你想走吗?你答应跟我一生一世,你怎么还能想着嫁给别人呢?”
  黑黢黢的房间里,她全身都是冷汗,僵硬在门边再也不敢动弹,他居然一直的客厅也没睡。她讷讷的顿住,可是反应过来,她继续固执的去开门锁,他没有冲上来阻止,只是他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绝情,那样冰冷得不带一丝温度,他冷笑着威胁:“林顺,你想走是不是,你想回到吴晓光那儿去是不是?林顺,我明白的告诉你,你若是想走,你就试试看,你若是再敢怀着我的孩子嫁给别人,你就试试看,杨凡的公司,你爷爷的抗癌新药,我告诉你都没戏,什么都不可能。还有吴晓光,你知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你若是敢走,你就等着看我能不能让他坐一辈子牢。”
  他这样冷冰冰的话语,林顺眼中的泪水再一次涌上来,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程敬南会这样对她,她翻过身去,又想起方才他缝兔子时那蹙紧的眉头,心里只是柔肠寸断,百转千回,这个晚上程敬南再没进来过。
  第二天林顺醒来,家里只有那个保姆,她勉力下床,走出房门那保姆忙过来扶,脸带笑容的说:“林小姐,你起来了,我做了鸡丝粥你吃一点吧。”
  保姆预料不到的是林顺竟然微微点了一下头“嗯”了声,她在保姆的搀扶下到浴室洗漱完毕,走出来,就着喝了一点粥,却似无意间皱了眉头。保姆忙问道:“林小姐是不是太烫了?”
  林顺抚着额说:“不是,这粥太腻了,有豆浆吗?”
  保姆见她肯吃东西,笑颜逐开,忙道:“是我不好,我原想林小姐几天没吃东西,听程先生说你爱喝这粥,我就多放了点肉末,想给你补补身子,没想到林小姐现在该吃点清淡的,是我不够周到,你是不是想喝豆浆,家里虽然没有备,我现在就去给你买,好不好?”
  林顺不动声色的点了一下头,保姆大喜,于是赶紧忙着下去买豆浆。
  林顺其实根本不喝豆浆,所以程敬南从来不备,也没特意吩咐过保姆,可这保姆哪里能料到那么多,喜滋滋的换了鞋出去。

  第四十四章
  等了一会,林顺才去把门反锁了,到书房去打电话,顺妈在那边焦急的问:“林顺,你到底去哪里了,你可把我们急死了,若不是杨凡给我打电话,我们差点就去报警了。”
  林顺听见母亲这熟悉的关怀,眼眶立马红了,哽咽着叫了一声:“妈妈……”直到听见母亲提及杨凡,才勉强止住想哭的念头,问:“妈,杨凡跟你说什么了?”
  “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让我们别担心你,再问其他的他也不肯说了,这孩子就是那性子。你知道吗,晓光让警察给抓走了,在你订婚的那天……”于是顺妈把订婚典礼上那场骚乱细细的说了一遍,她自从接了杨凡的电话也一直疑心,但是不好问,只是把事情全部讲清楚后才嗫嚅着说:“顺顺,如今吴万成正躺在医院里昏迷好几天了,晓光也不知道怎样了,听说今天公司重开董事会,如果情况不好的话,可能,可能……”
  吴晓光被警察带走,吴万成进了医院,这吴夫人身边没一个亲戚,又是个柔弱性子,反是顺妈帮衬着吴家主持了好些天,因此这内部的事情也略略闻得一二,董事会的事,提到周子寻吴夫人躲闪的目光。顺妈从杨凡的一番话里猜测出林顺应该是很程敬南在一起,但是再多的杨凡就再不肯透露,所以到最后顺妈才说:“顺顺,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你在这个关键时刻可不能扔下晓光,人晓光怎么待你,你可得心中有数。”
  林顺一直静静的听母亲说,心思早转了好几个念头,才强忍着安抚母亲:“好,我知道的,妈,我这几天可能暂时回不来,辛苦您了。”
  不知怎么的,听林顺这样一番话,顺妈心一酸:“你这个傻丫头!”
  林顺怕保姆回来,匆匆跟母亲再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好在顺妈知她大约有隐情,也没多加追究。
  晚上程敬南回来,林顺虽没给程敬南什么好脸色,但是倒是安静的吃了一碗饭,然后再早早的到房间里睡下。
  程敬南从书房探出头来,见林顺进了卧室,他转到餐厅检查了林顺晚上吃的饭菜,再低低的询问了林顺这一天的起居饮食,他才坐下来开始吃饭,吃了几口又站起来,走到卧室门口顿了一顿,轻轻推门进去。
  卧室只开着床头那盏壁灯,柔柔的光照下来,林顺和衣侧卧在床上,正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天空。程敬南知道林顺不会理他,他也无话可说,他原本是怕她才吃了饭就躺着胃会积了食,可他走进来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敢跟她说话,转了几圈,只好再到客厅抓起那只缝好了的兔子,轻轻放在她的床头便退出去。
  过了许久,林顺还是没睡着,她晚上吃饭时见程敬南回来便不欲在餐厅呆太久,匆匆吃完进了房间。可是心里憋着事胃里又不能消化,堵得极为不舒服,便想出去喝点水,可又不愿意看见他,这样再三思量,尖了耳朵听着外边好似没了动静,这才起身。轻轻打开房门,不见程敬南在客厅,书房里也只看见那打开的电脑,她狐疑的望了望阳台,家里只有保姆一人。
  保姆正收拾完,看见站在卧室门口一脸疑惑的林顺,她忙笑脸相迎:“林小姐,程先生出去帮你买泡菜去了,他方才还问我你现在想吃点什么呢,我说你可能喜欢吃泡菜,他就急急忙忙披了衣服出去帮你买,这样大晚上的,程先生对你可真好。”保姆不知道这一对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说出来缓和一下他们的关系,林顺也没多余的表情,略微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你去休息吧,这里先别收拾了,有声音我睡不着。”
  “噢,好好,我马上就好。”说着保姆把手上的东西连忙送到厨房,擦了手,再弄了几分钟,走出来,林顺还在客厅,林顺对她点头说:“你先去睡吧,我坐一会。”
  保姆看她神色憔悴,也不说什么,当真轻手轻脚转身进了房间,再也不敢弄出任何响动。
  过了一会,林顺蹑手蹑脚走到客房门口,贴着耳朵听了听,保姆似乎已睡得十分安详,她才放下心来,又恐程敬南怕要回来了,忙轻轻走到书房去。
  程敬南的手提电脑赫然摆在书桌上,他今天见林顺肯吃饭了,终于放下心来,保姆又说她这个时候大概会喜欢吃点酸的泡菜,他怕明天上班来不及,因此大晚上的匆匆披了衣服出去买,电脑也摆在书桌上忘了关。林顺还记得以前胡疏偶有到家里来找他议事,他在浴室洗澡,她便请胡疏到书房略等一等,他的手提电脑也是这样打开在书桌上,然每每胡疏却是远远避开,他解释说程总的电脑从不让人动。
  林顺扶着墙一步一步走进书房,房间里安静得可怕,她控制不住背心起了一层薄薄的冷汗。电脑屏幕上闪烁着幽幽的光芒,荧荧的映照在她脸上,说不出的诡异,电脑风扇呼呼的旋转着,细细密密仿佛人的的呼吸声。林顺握着鼠标的手心一层滑腻的薄汗,她几个盘里翻来翻去寻找万成的资料,怎奈文件浩如烟海,林顺又不知如何辨别,急得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可她却顾不上去擦,她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发冷,连鼠标都快要握不住。
  找寻了一番,她干脆点了文件搜索,胡乱输入几个关键词——“万成集团”“吴晓光”。她本没想过这样做,方才见电脑摆放在书桌上,记起妈妈在电话里说的那些事来,才灵机一动,想是翻出点什么来总是有帮助的。
  电脑咔咔的运行,忽然跳出一个文件,却是一个照片文件夹,里头都是她和吴晓光的婚纱照,一张一张,她穿着露肩的婚纱,白衣胜雪,身旁是衣冠楚楚的吴晓光,交握着的双手上戴着卡地亚情侣钻戒,她愣了愣。就这一秒钟的光景,她仿佛被泥塑了一般,因为身后那一丝沉重的呼吸,几乎让她尖叫起来,可她背心冰凉一片,一动不敢动。她才恍然记起方才她太过慌乱竟忘了把门反锁上。
  程敬南站在林顺身后没作声,林顺却能闻见他那一丝沉重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显然是极力压抑自持的怒意,终于他冷笑:“你怎么不翻了?”
  林顺知自己是再也逃不过,将眼一闭,干脆转过身来面对他,也不说话,直瞪瞪的看着他,她倒是想知道他到底打算拿她怎么办?
  这样的神情却挑衅起程敬南所有的怒气,他死死的盯住她,冷哼一声,仿佛是自嘲其中的苦涩却只有他自己知道:“你以为偷了我的文件,你就能救得了吴晓光?”
  林顺依旧不说话,瞪着他,这样的目光惹得程敬南火气腾的冒上来,这目光是让他如此的无力,他恨不得撕碎她那束无惧无畏的目光,程敬南猛地伸出手一把掐住她的喉咙,盯牢她,那目光仿佛要将她穿透,恶狠狠的逼问:“说,你是不是想救她?”
  林顺被他掐得呼吸不畅,嗓子火辣辣的疼,可她依旧倔强的盯着他看,也不求饶也不吱声,那样一丝泠然的恨意,看得程敬南怒火攻心,哪里还管得了掌握力道,林顺憋得满脸通红,眼泪哗啦涌上,林顺性子原本就是吃软不吃硬,程敬南越是强迫她她越是不服软。两人僵持着,直到看她脸色渐渐由通红转为乌青,呼吸逐渐变的短促沉闷,程敬南才咬着牙放了手。他一松手,林顺顿时连连趔趄了好几步,才抵住书桌的边沿站定,抚着胸口,剧烈的咳嗽起来,肩膀也剧烈的发着抖,仿佛被狂风吹得乱舞的树叶。她这个样子又让程敬南微微懊悔,可是林顺还未止住咳嗽又将额角扬起,静静的望着他。
  程敬南咬牙启齿的挤出几个字来:“林顺,你说,你是不是想救他?你是不是想偷我的文件救他?”
  林顺望着他,抚着胸口大声回答:“是!”
  她是如此的倔,迎着程敬南烧红的眸子,没有半分惧意,亦没有半分退缩,既然不能爱,那就恨吧,只要他放了她。程敬南气得额头上青筋微微跳动,身侧的手掌,握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握紧,他强压抑着排山倒海的怒气威胁道:“你再说一遍?”
  林顺咬着牙嘶哑着声音再回:“是。”
  程敬南狠狠的扬起手,他从来不打女人,哪怕是不知好歹的沈倩他也能耐心到底,可是他忍了忍,忍了忍气得呼吸加重起来手终于扬起来,这一耳光却迟迟打不下去,半空中那手掌终究还是绝望的转变成一个拳头,缓慢无力的放下来。
  他绕过她,抓起桌上的电脑,走到门边才狠狠扔下一句:“你想要和吴晓光在结婚是吧,我偏不让你和他在一起,你想救他,我偏要他死无葬身之地。”说着狠狠地摔门而去,窗棂被震得嗡嗡作响,那声音回荡在屋子里,林顺缓缓扶着书桌脚,滑座在地,双手环抱着自己,这一场对峙仿佛耗尽她全身心力。
  保姆被程敬南关门的巨响惊醒,走出来,正对着书房看见跌坐在地的林顺,她脸色苍白得可怕。保姆上前扶起她:“林小姐,你怎么能这样作贱自己的身体呢,快起来,快起来,程先生这样的心待你,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呢?唉,你这样跟他闹,你受得住,肚子里的孩子也受不了啊!”保姆扶着她劝慰着,她只当是小两口闹矛盾,把林顺扶起来的时候才隐约看见林顺睡衣领口透出来脖子上的一整块淤青,触目惊心,保姆在心里暗暗叹一口气。
  把林顺扶进房间,保姆开始在房间里找药箱,林顺嘶着嗓子问:“阿姨,你要找什么?”
  “我找药箱,你的脖子……”
  “阿姨,不用了,我没事,你先去休息吧,麻烦你了。”
  “可是……”
  “阿姨,我想休息了,你先出去吧。”保姆摸不准她的性子,只好讷讷的离去。
  程敬南这一气还能去哪儿,开着车盲目的在灯火霓虹的城市里转着,心里却是郁悒难解,他自从独立以来,还从未有过今天这样的委屈愁苦,不知不觉车子的酒吧门口停下来。也是慌不择路,他进的这间恰好是N市闻名的同志酒吧,他这样俊朗的面容一出现在门口,便吸引了全场的目光。酒吧里暗潮汹涌,渐渐不少的人围过来,有人搭讪,也有人给他倒酒,他却混若不觉这些别有用心,别人给他倒什么,他喝什么,来者不拒,毫无章法的乱喝一气,看起来倒是存心买醉。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他头有点晕扶着墙想找洗手间,他没注意到身后尾随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程敬南沿着原木装饰的走廊走了一段,忽然身后一股大力将他往走廊旁边阴暗的角落捺。程敬南头晕脑胀,回头一看,那人已经把他抵在墙上开始上下其手,他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火气熊熊燃烧起来,狠狠的一拳挥上去,正打中他身后那人的鼻梁。那人不备程敬南突然发难,随着力道狠狠跌出去老远,不敢置信的看着他。程敬南也没多加追究,扶着走廊转过身去,那人坐在地上,流着鼻血,也不敢再站起来,呆呆的看着他离去。
  经过这一仗,程敬南再也不想在这酒吧呆下去,醉晕晕的坐进车内,发动,一踩油门到底,没开出多远,呼呼的便飚上高架桥。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在衣兜里掏啊掏的,可惜面前的东西仿佛都是摇晃的,他头痛得厉害,不仅掏不出任何东西,连眼前的景象仿佛都随之摇晃起来,继而“砰”地一声,胸口一阵剧痛,他终于彻底失去知觉。

  第四十五章
  再醒来的时候,他床边上伏着睡着了的白敏嘉,那以往完美精致的一张脸,额头眼角的皱纹此刻竟是那么明显,那苍老的疲态一览无余。他愕然,转头床边加湿器里正冉冉吐出白烟,他终于知道自己此刻身在何方。
  他闭上眼睛仔细回忆昨天晚上的事,想了想苦笑起来,昨天晚上他大概是被人下药了,可他居然没发现,他程敬南居然有被这样下三滥的手段给算计到的一天。
  白敏嘉甚是敏感,他一动她即被惊醒,忙坐正身子关切的问:“敬南,你醒了,身体怎么样?”
  程敬南闭上眼睛,说不出的疲惫,过了好久才说:“敏嘉阿姨,你走吧。”
  白敏嘉从不防这是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她微微有点手足无措,也不接他的话说:“敬南,你的肋骨断了一根刺穿了脾脏,脾脏大出血,昨天做了手术,你还疼不疼,我帮你去叫医生来。”说着她快步往门外走去,仿佛害怕程敬南再跟她说出其他的话。
  她没走出多远,还是听见程敬南的声音,:“敏嘉阿姨,你走吧,我求你走吧,离婚协议书我已经让胡疏送给你了,我的事以后都不用你管,你走好不好?”
  这从来未有过的虚弱,仿佛带着几丝恳求的意味,让白敏嘉在门控停顿了数秒,但最后她仍是选择装作没听见他的话:“我……我去帮你叫医生来,医生说你醒了就叫他。”
  说着要走,程敬南急了,挣扎着下床,可是他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到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程度,他这样一动想叫住白敏嘉张口却吐出一大口鲜血来,眼前一黑,人又往后栽倒,头“砰”地撞在柜子角上,程敬南这么大块头,倒下来的力道可想而知,他马上又昏过去。
  白敏嘉吓得脸全白了,慌忙跑过去扶他,程敬南紧闭着双眼早已昏迷,白敏嘉看他那毫无血色的脸颊,眼泪一下子冲上来,颤着声音哭喊:“敬南,敬南,你怎么了啊,你别吓我,医生,医生……”
  经过的护士听见白敏嘉凄厉的叫声,吓得引了好几个医生来。医生吩咐护工把程敬南小心翼翼的抬到床上,检查了一番,对身边的护士说:“准备一下,病人伤口很可能再度裂开,需要马上动手术,通知手术室。”
  程敬南车子撞在高架桥的护栏上,肋骨断了几根,脾脏也被刺穿大出血,他这样的情况若再晚几个小时发现,很可能因为出血过多导致死亡,这也是白敏嘉此刻深深恐惧的根源。
  程敬南很快便被送入手术室,白敏嘉沿着走廊哭了一路,到了手术室的门口,护士毫不留情的把她关在了外头。
  她只好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焦急的等,手术室的门开开合合好几个来回,手术室的灯才灭,医生陆续走出来,她跳起来:“医生,他怎么样,他还好吗?”
  为首的医生安抚说:“病人切除了一部分脾脏,情况基本控制下来,但是失血过多,需要静养,千万不要再刺激到病人。”
  白敏嘉慌忙连声点头称是。
  程敬南又昏睡了许久,这天傍晚时分,医院走廊里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听上去来人看来很是焦急。那正是黄岩,她穿着高跟鞋却比胡疏走得还要快,领着他们的那个护士也不敢怠慢,几乎是小跑着跟上黄岩的步伐。
  病房内的加湿器仍旧吐着淡袅的白烟,程敬南眉心紧蹙,嘴唇灰白,那样了无生气的躺在白色的被子下。黄岩推门一看,泪就涌上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是强悍的,精明的,哪里见过他这样孱弱可怜的样子,她想起医生说的那个“导致死亡”心里就控制不住的恐惧害怕起来。她轻轻走近,坐在床边,眼泪悄然无息的掉了一串,胡疏进门恭谨的叫了一声:“白董。”
  白敏嘉苍白着脸朝他略微一点头。
  胡疏见黄岩哭成那个样子,不免动了恻隐之心,走上前去递给她一方纸巾安慰道:“医生说只需静养,很快会好起来的,别伤心了。”
  黄岩却不知为何动了气,也没接他的纸巾,忿忿道:“你们这些人当真要他真的死了,才称心如意了是吧?”
  胡疏手尴尬的递在半空,什么话都不好说,只是他们背对着的地方,白敏嘉的脸煞白煞白,嘴唇微微发着抖。
  黄岩的泪水打在程敬南脸上,他眼皮微微动了动,便睁开来,看着黄岩那哭花了的一张脸,半是宽慰半是玩笑说:“黄岩,你怎么哭了,我还没死呢,为我这种人哭不值得!”他和黄岩都是精明人,甚少为什么东西掉动情,更何况掉眼泪。
  黄岩用手胡乱抹一把泪水,盈盈泪光中看着程敬南惨白的脸色,恨恨的说:“程敬南,我就要为你哭,你管不着。”
  若是在寻常,程敬南听见黄岩这样的对白,肯定要嘲讽一番,可是这时候他却始料不及,脸色灰了灰,不好刺激他,黯然的看着黄岩泪水纵横的脸,轻轻抬手为她拭去泪水,柔声的说了声:“黄岩,谢谢你!”
  黄岩哪里还忍得住,一头扑进他怀里,开始大哭起来,仿佛受了多大的委屈,哭累了才抽抽噎噎的说着:“敬南,你不要吓我,真的不要吓我,医生说若再晚几个小时,你就,你就……敬南,你不要死……”
  这样的黄岩,无论是胡疏还是程敬南,都看得唏嘘不已,也是黄岩此刻深切的恐惧才提醒了程敬南,原来昨天晚上那是生死一线的距离,如果他真的死了呢?林顺那里……想着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只得苦笑一声。
  其实程敬南又何尝愿意伤害林顺,只是他真的被逼到绝路,这一生他早就已经麻木,满身的背负早就让他忘了给自己一个幸福的机会,他原以为那才是他的生活,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一个林顺。当心无城府的她在酒会上,出于“救赎”的心理走向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无路可逃,其实他再强,再硬,终究只是一个人,这么大的包袱常常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他也会疲惫会累会软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的心底深处竟是如此渴望这种“救赎”。
  程敬南这副憔悴的模样,这样心碎的苦笑,让胡疏掉过头去,不意便看见了沙发上的白敏嘉,静静的看着程敬南抚着黄岩的脸庞,静静的看着程敬南的苦笑,脸色亦是那样苍白憔悴,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岁。
  那是多少年前,白敏嘉也是黄岩这样抱着程敬南肆无忌惮的大声哭泣,失去他的恐惧记忆犹新,那简直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噩梦。黄岩那番话明显是说给她听的,但是她能怎么办,她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可是现在看来老天这一年的时间都不肯给她呢!
  黄岩停止哭泣后去洗手间整理了妆容,出来又变成了那个坚强独立的大明星,经纪人打电话来催,她也只好跟医生确认一下程敬南的病情离开了。
  病房里于是又只剩下程敬南和白敏嘉,乍然安静下来,白敏嘉怕程敬南要跟她说离婚的事来,忙站起来局促的说:“敬南,我……我去帮你准备晚餐。”她刚提步要走,程敬南便开口叫住了她:“敏嘉阿姨……”
  白敏嘉僵住身影,房间里顿时陷入了安静。
  “敏嘉阿姨,你还记得我妈妈怎么死的么?”
  “……”
  “我不知道那天妈妈的打算,她让我去找你,她说敏嘉阿姨一定能救她,可是我去找你的时候门卫告诉我你去了英国,回来妈妈就不见了,有人说她死得很惨,整个头颅被碾碎,牙齿一颗颗摆在高速公路上,很吓人。警察带我去领骨灰的时候,我一直没哭,我不相信。”
  “后来他们把我送进孤儿院,那里好多小朋友欺负我,抢走我的饭菜,在我的被子里撒尿,骂我是大贪官的孙子,我打破了他们的头,我告诉自己我外公才不是贪官,我也不是孤儿。我逃出来了,睡桥洞,被狗咬,连乞丐都追着欺负,可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这么容易死掉,我不能这样死掉,我走了很远的路去找你,却不知道你到底在哪儿……”
  “小时候你跟妈妈的最是要好,我很奇怪为什么你结婚后外公都不准妈妈去看你,虽然每次她被外公骂得狗血淋头但她却从来不肯妥协,后来我才听外公说你嫁给70岁的李威立把白爷爷给气死了,外公说你是个不孝女,贪慕虚荣,可是妈妈说你很可怜,她很心疼你,妈妈说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你,听你的话就跟听她的话一样。”
  程敬南说起这些往事,早触动白敏嘉心里那些遥远的往事,泪水更是潸潸如雨,她哽咽着说:“敬南,你别说了。”
  “所以后来,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我恨过你,可是我还是原谅了你,妈妈让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你。我遇见周子寻,他带我去了美国,支持我创办了中庭,可是我到底还是回来了。我总是记得我从孤儿院逃出来,是你找到我,给我洗澡换衣服,告诉我以后都不会有人欺负我,我晚上做噩梦梦见妈妈的牙齿一粒粒摆在路上,你会来抱住我,陪着我睡。我回来了,因为我知道,你跟我一样,再也没有任何亲人。可是你知不知道,你逼得我,我差点杀死我自己的孩子,我最爱的人对我恨之入骨……”

  第四十六章
  当年白家失势,全家遭受牵连,白敏嘉不习惯这种天差地别的生活,不顾一切的嫁给了亿万富豪李威立,重病中的父亲便被她生生气死了,亲戚朋友也纷纷唾弃她与她断绝来往。只有纪若莹心地善良,虽然不赞同她为了追求这些荣华富贵执拗至此,但毕竟青梅竹马的情分还在,出于怜惜和心疼,她常常带着程敬南去看她。
  那些年里李威立一直生病,纪若莹带着孩子来看她,她早已是感激涕零。程敬南小小年纪,常听妈妈说:“敏嘉阿姨是个可怜人,她愿意付出代价去得到她想要的,我们干涉不了她,但是我们能对她好一点就是一点。”纪若莹是如此的善良,小小的程敬南虽然不懂,可见了白敏嘉也会说:“敏嘉阿姨,妈妈说让我长大了孝敬你,我一定会保护你再不让任何人瞧你不起。”这么小的孩子,白敏嘉每每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纪若盈遭逢家变之时,她正送威立骨灰回英国墓园安葬,她匆匆赶回来,纪伯伯和纪若盈都死了,连孤儿院里的程敬南都不知去向,想是程敬南那样骄傲惯了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习惯孤儿院里的生活,但他这么小一个孩子能去哪里呢?她找了他半年之久,重金聘请了不知道多少的私家侦探才找到他,私家侦探通知她的时候她一看眼前这个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人泪水就涌上来,也顾不得他浑身肮脏,她一把抱住他便号啕大哭。找了这么大半年,她差点以为已经失去他,可终究还是找到了他。那时候她也是如今天黄岩这般大声哭泣吧,父亲临死立下遗嘱不许她奔丧她都没哭过,可一想起他的悲惨遭遇,他这半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她抱着他哭得声堵气噎。
  她把他带回去,她象纪若盈一样对他好,他也乖巧懂事再不调皮捣蛋,从此以后他们都只有彼此。这份相濡以沫让程敬南把白敏嘉当成母亲一样尊敬爱护,却不知天长日久,白敏嘉的感情渐渐变质。
  程敬南那年被白敏嘉找回来,便换了一个人似的,在学校努力学习,连跳几级,这样的英俊的相貌,沉静冷酷的性子,早惹得学校众多女生暗地相思,可高处不胜寒,直到他16岁那年要被保送进大学,才有女孩鼓起勇气找他表白。那时候的程敬南心思是复杂的,家庭惨剧令他性情大变,过早成熟让他沉醉在学习里,他心无旁骛,从未研究过这些豆蔻年华的心事,可对待这样勇敢的表白,他迟疑,彷徨,迷惑。迷惑在那一份爱里,他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除了白敏嘉还有另一个人会爱他。
  那是也是第一次白敏嘉有了危机意识,程敬南不是她的,迟早有一天他要离开她,她害怕,焦灼,苦闷,神经质,终于还是做出了令她一生后悔的决定。她查出来那女孩,派人给她泼了硫酸,程敬南得知真相之后震惊得无以复加,他在这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却如此伤害他。那时周子寻刚好也从美国回来,外人都道程敬南已经死了,周子寻到白敏嘉的住所打探,不意刚巧遇上程敬南迎面逃出来。周子寻便带程敬南去了美国,在美国这些年,渐渐成长,渐渐历练,程敬南毕竟成熟了,也能谅解白敏嘉一些做法,怜她半生孤苦,是以他终究还是原谅她,回来了。他运筹设计要报仇,白敏嘉便帮着他,可是他们都想不到中间会出现一个林顺,程敬南也料想不到白敏嘉这次的重蹈覆辙是如此变本加厉。
  程敬南这样骄傲刚强的人,满身背负从来不屑告诉别人,也不需要别人对他的怜惜同情,他是傲气的,流浪的那半年后来被白敏嘉找到,他只字未提,他一直讳莫如深的过往忽然都对她说出来,白敏嘉也知他是被逼到绝境。如果没有她,或许吴万成的事一结,他也会放下一切包袱,同寻常男子一样,娶妻生子,享受人世间最普通也最幸福的生活。敬南的幸福快乐,这也是白敏嘉孜孜以求的,可是她同样也是情难自禁,更加是固执得不可救药,她从来就这样,冒着天下之大不韪跟一个70岁的男人结婚同此刻强留程敬南是一样的固执。
  她狠了狠心告诉自己,她要的不多,再狠了狠心,不理会程敬南的话她沉默的开门离去,这个晚上她再没出现在病房,因为她刚出病房没走几步便晕倒在病房外。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她掀开被子要起来,一个护士正好开门走进来,阻止了她的动作:“白小姐,柯医生嘱咐过,你不能起来的。”
  白敏嘉怎么会理这个小护士,她照旧站起来,护士眼见拦不住她忙按了铃,不久柯医生也推门而入,这时白敏嘉早坐起身来,可是头还有点晕晕的,她靠在床头。
  “白小姐,您的这种情况如何再不配合治疗,您的病情将会变得十分严峻。”医生扶了扶眼镜,按道理说白敏嘉这样的身价哪有自动放弃治疗的道理,可是她却明知道自己的病情偏不肯配合治疗。
  白敏嘉缓过那一阵晕眩,抬起头来对着医生勉强笑笑:“柯医生,你上次派人送给我的治疗方案我都看过了,我的癌细胞已经超过了骨盆腔的范围,不管是中医药,放射还是化学治疗,你们都没有任何把握,这样的治疗方案还有意义吗?”
  白敏嘉这一年来下体频频出血,当时只是害怕影响到自己的生育能力,她又逼程敬南跟她结了婚,那时虽然知道程敬南和她没有未来,可她还是傻傻的跑去检查了一下,却没有想到居然是子宫癌。
  医生被问住了,他哪里见过这样咄咄逼人的病人,一般的都是恳求着争取最好的治疗方案,白敏嘉大概是最奇怪的病人。
  说话间,白敏嘉稍微恢复了点精神,穿好鞋子,抬起头对医生平静的说:“我不愿意切除子宫,也不愿意化疗,你还是先给我开点止痛药吧,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
  医生只好答应她,开了药,细细叮嘱了哪些药物要尽量少服用,一旦有情况还是尽快跟医院联系,争取早日治疗,白敏嘉看着那堆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然后把药都放进包里,站起来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才记起,回头问:“医生,我这个情况大概还能活多久?”
  她问得很直白,温文儒雅的医生又被她难住了,她笑笑道:“没关系,你直说。”
  医生再扶扶眼镜,沉重的说:“如果配合治疗的话……”
  “我不要配合治疗,我只要知道按照现在的状况下去。”
  “您现在的病情已经恶化,不配合治疗的话,大概,大概还有六个月。”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医生。”说着她旋风一般关上房门走出去。
  她不怕死,因为她早知道自己的情况,但是现在生生从医生口里得知最后的时间,还是很难受。她快步从医院里走出来,她的司机从劳斯莱斯里下来,替她打开车门远远的恭迎着她。她苦笑起来,是否这一生她妄想了太多不属于她的东西,所以直到她生命的尽头她才知道原来最重要的她都没有得到。如果她当年甘于贫苦,没有嫁给李威立或许父亲不会死,那么她这一生会不会不一样?
  可惜人生不能如果,她拉紧了貂皮披肩坐进车子里。
  第二天一早白敏嘉便接到周子寻的电话,让她去参加万成的股东大会,程敬南出了车祸错过了这两天的大会,一直都是周子寻在料理,白敏嘉恍惚才记起这件事。她匆匆赶到万成,刚从车里下来,早有人候在那里撑着伞过来接,一路领着她走上楼去。
  会议室的门微微开了条缝,这么早会议室里却没什么人,小助理把她领到门口请她进去,自己忙不迭的回避开了去,万成资产重组,人人自危,小助理亦是知晓白敏嘉的身份。但其实万成如果家世清白,白敏嘉和周子寻钱再多亦拿他无可奈何,可惜是吴万成这样一个人掌舵,违法犯纪的事怎么可能少得了。
  白敏嘉走了两步便停下来,她听见里面有两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周子寻,我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赶尽杀绝?”
  “吴万成,我和你还不算冤仇?你记不记得纪若盈?”
  “……”吴万成是一阵沉默。
  周子寻的声音又响起来:“哼哼,你大概不知道我这辈子有多恨你!若盈,那么纯洁善良的一个女孩,她哪里得罪了你,你要害死她?”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若盈,我和她从机关大院的幼儿园一直到大学,我爱了她那么多年,可惜你一出现我什么都完了,她的眼里只有你。那年她笑得那样开心,她红着脸来告诉我说你跟她求婚了,我看她那个幸福的样子,心里在滴血,我告诉自己,只要是她幸福我就满足了,所以我一个人去了美国。可是吴万成,你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你是怎么对她的?你知不知道她对你有多好,你别以为她不知道,她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原来你不爱她,原来你只是为了纪家的权势,她说你在外面甚至有了情妇。我跟她说,不要紧,让她跟你离婚,和我在一起,可她说有了你的孩子,这一生一世都是离不开你的了。”周子寻声声控诉着。
  白敏嘉听见吴万成还硬哼一声道:“若盈,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但是当年的事我也是身不由己!”
  “哼,好一个身不由己,你是想给你那个姘头开脱吧,吴万成你可真够无耻的,若盈当年哪里让你身不由己了,她没有跪着求你娶她,你千不该万不该不爱她还要娶她,给了她希望,然后撕碎她一切的生活。”
  吴万成确实悔恨害死纪若盈,但是他一直不认为那是自己的错,他认为他闻之若盈怀了孩子他回头是岸一定会和她相敬如宾的过下去,可是纪老爷子偏偏要赶尽杀绝,外人只道是他忘恩负义,但是他亦有恨,埋藏在心里多年阴暗潮湿的往事全部被周子寻勾上心头,他激动起来:“周子寻,请你不要污辱我的夫人。你知道纪老爷子当年对我们做过什么吗,你不知道,若盈也不知道,你们只知道我害死了自己的岳父,逼死了自己的妻子,可是你不知道我这个岳父到底做过什么好事。”
  “是,我承认,我不爱若盈,我跟她结婚完全是为了纪老爷子的权势。可是如果换了是你,你一个一穷二白从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受够了那种被人欺凌污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突然有个千金大小姐爱上你,你会不会动摇,你会不会不顾一切跟她结婚?你不会,你们这些人早过惯了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盛气凌人的生活,你根本不会了解。”
  “我虽然和若盈结婚了,可是我在纪家一点地位都没有,你们这些人来往之间根本没有把我当个人看,你们每个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我,鄙视我。如果是你,你忍得下去一年又一年这样的日子吗,我告诉你,我过够了。只有小婷,她爱我,理解我,我背着她娶了千金大小姐她也不恨我,只有她是一心一意爱我的人。但是当我知道若盈怀孕了,我也收敛了很多,我甚至跟小婷彻底分手了,我打算跟若盈好好过下去,可是我却不知道我的那个好岳父做了什么好事。我明明都已经跟小婷一刀两断了,他还是不肯放过她,我留给她的房子,她没要,钱也没拿,她跟我一样早就是无家可归的人,她一个弱女子能去哪里呢?”
  吴万成确实悔恨害死纪若盈,但是他一直不认为那是自己的错,他认为他闻之若盈怀了孩子他回头是岸一定会和她相敬如宾的过下去,可是纪老爷子偏偏要赶尽杀绝,外人只道是他忘恩负义,但是他亦有恨,埋藏在心里多年阴暗潮湿的往事全部被周子寻勾上心头,他激动起来:“周子寻,请你不要污辱我的夫人。你知道纪老爷子当年对我们做过什么吗,你不知道,若盈也不知道,你们只知道我害死了自己的岳父,逼死了自己的妻子,可是你不知道我这个岳父到底做过什么好事。”
  “是,我承认,我不爱若盈,我跟她结婚完全是为了纪老爷子的权势。可是如果换了是你,你一个一穷二白从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受够了那种被人欺凌污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突然有个千金大小姐爱上你,你会不会动摇,你会不会不顾一切跟她结婚?你不会,你们这些人早过惯了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盛气凌人的生活,你根本不会了解。”
  “我虽然和若盈结婚了,可是我在纪家一点地位都没有,你们这些人来往之间根本没有把我当个人看,你们每个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我,鄙视我。如果是你,你忍得下去一年又一年这样的日子吗,我告诉你,我过够了。只有小婷,她爱我,理解我,我背着她娶了千金大小姐她也不恨我,只有她是一心一意爱我的人。但是当我知道若盈怀孕了,我也收敛了很多,我甚至跟小婷彻底分手了,我打算跟若盈好好过下去,可是我却不知道我的那个好岳父做了什么好事。我明明都已经跟小婷一刀两断了,他还是不肯放过她,我留给她的房子,她没要,钱也没拿,她跟我一样早就是无家可归的人,她一个弱女子能去哪里呢?”

  第四十七章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纪老爷子干的好事,你知不知道,纪老爷子派人赶她走,她身无分文没地方去,又不敢来找我,流浪在街头,半夜的时候被人强奸了,她怀着我的孩子被人强奸了,孩子也没了,等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差点死掉。所以从那时候我发誓,我一定要纪老爷子付出同样的代价,我好恨,我恨纪家的每一个人,我也恨我自己。”
  这些年来这些事一直如同梦魇一样折磨着他,让他日日不得心安,但是他不断告诉自己,他只是拿回他应得的,他只是报复他应该报复的,他到此时痛快的说出来,竟浑然不觉自己有多么无耻,仿佛大义凛然。
  周子寻冷笑,他还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吴万成,这就是你的理由,你他妈的可真是连禽兽都不如,若盈当初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看上你!”周子寻拳头握得紧了,他真怕自己控制不住一拳就揍上去,这时白敏嘉在外面再也受不了,她“砰”地一声踢开大门。
  吴万成见是她,脸色一片惨败,他坐在轮椅里,讷讷难言:“你……你怎么也来了?”
  白敏嘉极力自持,走过去对着他莞尔一笑:“姐夫,怎么,我不能来?”
  吴万成这时终于羞愧的低下头,当年他同纪若盈虚与委蛇最清楚的大概要算白敏嘉,他当然心虚,可白敏嘉哪里肯放过他,她轻轻走近去,低下头盯牢他的脸:“姐夫,你不是振振有词吗?怎么看见我没话说了,我倒是想听听你说说若盈是怎么罪有应得”转而她的语气才渐渐变得阴冷刻毒,“吴万成,我真想让若盈活过来看看你这张脸,让她看看她当年爱上的是多么混账无耻的男人。”吴万成被白敏嘉逼得慌忙躲避她怨毒如利箭的目光,白敏嘉这才直起身来,站好:“可惜啊可惜,今天敬南不能看到这个场面。”
  “哦,对了,敬南你还不知道他是谁吧?他就是那个孩子,你应该以为他已经死了的你的亲生儿子,不过老天有眼让我找回了他。程敬南就是你的亲生儿子,他改名换姓,卧薪尝胆就是为了有一天要你生不如死,家破人亡。我从小就教育他,吴家的人,每一个他都不能放过,你和你的妻子,你的儿子,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头……”
  吴晓光母子是吴万成是软肋,吴万成这才敢抬起头来,明知没用却还嘴硬的威胁道:“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吴万成,倒是你,这么多年来你睡得着吗?你知不知道纪姐姐死得有多惨,敬南说她的头颅全给车子碾碎了,牙齿一粒粒摆在路上,你晚上难道没有做梦梦见吗?你不做噩梦,可敬南天天做呢,他说梦见妈妈粉身碎骨,一定也要你粉身碎骨,不得好死!”白敏嘉阴森森的语气说到这里忽然一变,凌厉起来,控诉道:“她那么善良,下嫁给你,你早该偷笑了,她整天忙前忙后,忙着缓和你和她父亲的关系,为了你的前程忙活却又还要顾忌你那该死的面子你的感受,可是你却这样回报她。她知道你在外头有了人,是她去求纪伯伯不要为难你,她看在敬南的份上愿意原谅你,对你加倍的好企图唤回你的良心,你却是这样丧尽天良。你害死她的父亲,害得她家破人亡有家归不得,死在外头。我真奇怪,这么多年来,你居然睡得着……”
  这些话这些仇恨同样是白敏嘉日日夜夜不敢忘记的,纪姐姐被吴万成害得家破人亡,敬南这些十多年来日日背负十字架,她不知道有多恨他。
  吴万成终于被激怒,他满脸涨得通红,连呼吸都开始粗重起来,双目突突的鼓出,身后轮椅里安装的报警器开始“呜呜”大响起来。他身体不好,医院里本不让他来,可是听闻万成改姓他哪里还忍得住,医院里不得以才给他安装了这样一辆“轮椅”,没响几声,走廊里响起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一行护士医生忙走进来,那助理守在门外来得最快,她马上蹲在吴万成跟前紧张的问:“董事长,你怎么了?”
  一阵手忙脚乱,白敏嘉和周子寻抱着胳膊,站在远处冷眼旁观,看来吴万成真是老了,这样一点刺激居然都会有如此大的反应,真是想不到他当年是怎么做出这些事来的。周子寻看那助理,轻笑一声道:“小邓,你记住,从明天开始,‘万成’改姓‘程’。”
  这么早,天色却是异常的阴沉晦涩,周子寻和白敏嘉站在万成的办公大楼下,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大雨如注。
  周子寻,白敏嘉,纪若盈他们从青梅竹马的年纪走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是现在再回首,那些往事却都是千疮百孔。纪若盈婚姻的惨剧,白敏嘉这一生的孤苦伶仃,周子寻蹉跎大半生。年少时候锦衣玉食,高高在上,他们自视甚高,总以为生命中什么都是手到擒来的,可是大半生过去,原来他们谁都没有得到。若盈执意要跟吴万成结婚却落得家破人亡,白敏嘉虽然继承了李威立的万贯家财,可是到了这个年纪依旧执著于程敬南,而周子寻,他终于看到吴万成的下场,可是他也不觉得自己到底有什么可快活的,因为若盈也再活不过来。
  一个念头转完,周子寻终于开口:“敏嘉,你以后打算去哪,我替敬南料理了这些事,今天晚上的飞机回美国。”原本周子寻根本不必要回国,程敬南早就独当一面,可是他却坚持要回来。
  白敏嘉勉强笑笑,程敬南并没有把他们之间的纠葛告诉周子寻,她也不好说什么,只幽幽的说:“我打算去加拿大,现在那里该下雪了吧!”
  “那好,我们到时候再见!”
  “再见,一路顺风。”
  “顺风——”周子寻是美国作风,车子扬长而去。
  剩下白敏嘉怔怔的对着周子寻消失在雨帘中的车子看了好久,她的司机撑着伞走过来低声询问道:“白小姐,我们去那里?”
  “去哪里,去哪里……”她还能去哪里,她黯然的顺着司机的话一连无意识的说了三次,才说:“去××路。”
  车子在迷蒙的大雨中前行,经过东正路的时候,白敏嘉叫了声:“停一下。”
  第三十九章
  天越来越阴沉,黑得吓人,雨也越下越大,白敏嘉站在雨中,透过雾气蒙蒙的雨帘,望着私家路尽头的那幢别墅,那幢三层楼的别墅屹立在雨中。雷轰隆一声砸破天际,司机都心惊肉跳的看着雨里的白敏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敏嘉浑身都湿透了,水一滴滴沿着她的衣襟她的貂皮披肩滑下来,掉在地上,激起一个又一个的涟漪。她呆呆的望着那幢房子,也不觉得冷,程敬南回来后她一直住在N市,可是这么多年来,这幢别墅她却从来不敢来,也只有这样倾盆大雨屋子里的人不会出来,她才敢这样站着的吧。
  雨水浸湿了她的衣服,冰冷了她的心脏,她依旧岿然不动,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这是她曾经的家,可是她却有家归不得,她帮纪姐姐报了仇,可惜她并不觉得成功。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白敏嘉忽然感觉不到雨滴,抬起头一把伞撑在她的头顶,原来是司机撑着伞:“白小姐,刚刚新闻报道,吴万成跳楼自杀,死在了医院。”
  白敏嘉回头看了司机一眼,这才慢慢跟着司机回到车上,司机脱下外套想给她披上可又不敢冒昧。白敏嘉哆哆嗦嗦自手袋里找到手机,打给程敬南,可惜手却怎么也按不住数字,一遍又一遍的重来,终于接通了:“敬南,我帮你把万成的事料理完了,刚刚吴万成跳楼自杀。”
  出乎意料的,电话那头的程敬南没有预期的欣喜,只是一阵茫然的沉默。
  白敏嘉笑道:“敬南,你还记不记得你说过,等吴万成的事一完就陪我移民加拿大,等你病一好我们就去好不好?”
  原本程敬南是说过要陪她去加拿大,但那时他们并没婚姻之名,那时他们相依为命,程敬南斩钉截铁的回答:“敏嘉阿姨,你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司机终究不敢把衣服给白敏嘉披上,她冻得浑身发抖,可说话声音却一点异常都听不出,她极力压抑着自己也不管程敬南自顾自的说开了:“敬南,我只要你陪我去一次,你陪我在那里住半年,好不好?”半年之后,你还是可以回来,我只求你陪我这半年的时间。
  原先程敬南原谅白敏嘉,只是因为她和母亲的特殊关系,可是他却一次又一次受她算计,这次他有了底,更何况林顺已经有了他的孩子,经过那样一个早晨,他早打定主意不管白敏嘉是什么意思这件事都不可能:“敏嘉阿姨,我再跟你说一次,离婚协议我已经让胡疏送给您了,我很感激您为我们母子做的一切,但是这一次不可能。林顺怀了我的孩子,除非我死,我不会再离开她,中庭也好,万成也好,你想要我都可以给你,可是跟你走,那不可能。”说着程敬南平静的把电话切断。
  程敬南做事历来狠辣决绝,说话间越是平静,他的决心越大,白敏嘉终于绝了望。她被冻得瑟瑟发抖,耳边一遍一遍传来那头的忙音她却并不把手机放下,也不吩咐司机开车,到最后司机冒昧的回头一看,白敏嘉已是满脸泪痕。
  程敬南今天输了血,身体好歹恢复了一点。刚胡疏也向他汇报了一些事,告诉他吴万成死在医院,问他吴晓光那个案子还要不要继续,他却茫然了。挂断白敏嘉的电话,他又打电话回去问了保姆一些林顺的事,才安下心来,这样一耗费心神身体又是疲惫无比,原先医生怕他痛又给他打了镇定剂,他一沾枕,便沉沉睡去。
  这一昏睡直到下午才惊醒,其时护士正轻手轻脚过来给他换药,他却猛地坐起来,额头上是一片冷汗涔涔,护士被他吓了一跳,魂未归位,又见程敬南把手上所有的针头都拔了,也顾不得满身纱布就要往门外走。
  护士大惊失色,劝阻道:“程先生,您去哪里,程先生,程先生……”
  程敬南决定的事有几个能拦得住,护士一路小跑着追上来,沿途还有护士医生劝阻道:“程先生,你现在还不能出院,你的情况十分危险……”可再多的人也拦不住他。他这样走原本就是极力勉强,身上出了一层的虚汗,等他走近电梯,才有护士去找程敬南的主治医生汇报。医生在办公室里匆匆赶出来,可哪还有程敬南的影子,程敬南断了几根肋骨,又失血过多,脾脏的伤口刚愈合,这样不顾一切冲出去,太危险了。等医生赶到楼下,只来得及看见程敬南钻进一辆的士,绝尘而去。
  坐在的士里,程敬南强撑着报了自家小区的名字,便苍白着脸躺在椅背上。他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慌乱会坏事,可是牵扯到林顺的安危他哪里还能镇定得起来。他又怕自己这样过于紧张会昏过去,他现在还不能昏过去,他要确定林顺的安危。他一想起白敏嘉那个电话他心里就抑制不住的害怕起来,连唇都轻轻发起抖,当年也是这样一通电话,那女孩便被毁了容……他不断的责怪自己怎么能睡过去,如果白敏嘉对林顺做了什么,做了什么……他不敢往下想,一种巨大的恐惧牢牢将他笼罩,他只有不住的掐着自己的大腿,逼自己清醒起来,脑海里只有一句话:林顺不能有事,林顺不能有任何事。
  暮色四合,由于白天下了一整天的雨,路面十分湿滑,朦朦胧胧看不清前路,司机开得极慢,程敬南也不敢催。他是矛盾的,明明心里害怕得要命想要马上回去确认林顺的安危,可是又害怕真正回去面对,如果林顺……
  可车子还是缓缓开进了小区,的哥也是个善良厚道的人,见程敬南一脸病容,撑着伞送他进了小区。不料刚下得车来,就有保安来迎,可程敬南理也未理会这两个人,一直大踏步往前走,倒是保安怕他淋了雨急急忙忙快步追着他的步伐,可程敬南身上还是被打湿不少。
  到了楼下,程敬南一闪身进了电梯,咔咔几声,“叮”的一声响,电梯门应声而开,程敬南看着自家的门,却怎样也提不起勇气走出来,眼看着电梯门又缓缓合上,他才猛一伸手隔住,慢慢扶着墙走出来,轻轻掏出钥匙开了门。
  客厅里静得吓人,保姆大约是出去买东西不在家,程敬南感觉自己背心的虚汗又冒上来,胸口那颗心脏一跳跳得那样急,他连呼吸的急促起来,他止不住胸口剧烈的起伏,也止不住心中的恐惧,他看着卧室的门,良久才轻轻走上前,摒住呼吸把门推开。
  直到见到林顺的身影,程敬南提到嗓子眼的心这样才放下来,长吁一口气,一松懈下来才发现全身仿似都没了力气。
  此时程敬南站在林顺的身后,看不见她的表情,亦看不见她手中的美工刀。
  那刀是林顺从奶奶画室带出来的,她很喜欢这样锋利的东西,切起东西来,利落干脆一刀两断。她面对着窗户,一下一下推动控制齿轮的钮,手在发抖,她没想过要自杀,她这一辈子都没想过要自杀,可是那刀锋却被她一点点的推出来,冰冷的抵住手臂。
  刹那间她的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连她模糊的第一次在酒会上见到程敬南的记忆都明晰起来,从那个小镇他吻了她,她在那个天台羞红了脸顾左右而言他,云南塌方的公路上他抱紧她的手,大理宾馆里他霸道的吻。她认识程敬南两年,却仿佛过了一生一世。她流着泪,任由那绝望冰冷的刀锋抵住了她的颈,然而下一秒她未感受到流血的疼痛前,听见了刀刺进肉里的声音。

  第四十八章
  那是程敬南,他竟然扶着林顺把那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胸膛,殷红的血瞬间溢满了林顺的手,林顺尖叫一声,可程敬南并不罢休他扶着她的手狠狠用力刺进去,看进她的眼,他的眼睛里燃烧着血红的荫翳,牢牢的看着她。林顺松不开手,这才哭着大喊:“敬南,你想干什么,你快放开我。”
  林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血,源源不断的喷涌而出,映红了纱布,映红了病服,触目惊心。林顺挣扎着要去打电话,程敬南却一把抱住了她,他原本连走路都要冒虚汗,这时却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死死不肯放手,林顺连声音都变了哭着喊:“敬南,你流血了,我去叫救护车,你流了好多血,你放开我让我去叫救护车……”
  林顺哀求着,六神无主。
  程敬南怆然一笑,抓住林顺的手握紧他的胸口上刀再用力刺进去几分,于是血又汩汩的流出来,说:“我不要救护车,你不是要死吗,我陪着你,我们一起死。”
  程敬南做事从来深思熟虑,不冲动,这一辈子他做过最冲动的事便是冒着大风大雨去云南接了她回来,林顺偷他的文件企图救吴晓光那是他第二次冲动,这是第三次,林顺居然想要自杀。他是带着恨意抓紧她的手,看着她,他惩罚一样的抓住她不让她走,不让她去叫救护车。
  林顺的眼泪便如决堤的洪水,哗哗的奔流着,她哭喊着:“敬南,你不要死,我不要你,你放开我,我去叫救护车……”
  程敬南只是微笑的握住她的手,不放她走,不能放她走:“林顺,我不会放你走,除非我死……”程敬南脸色煞白煞白的,如此虚弱态度却依旧强硬霸道,就是不放开,话未落音便猛地喷出一口鲜血来。
  林顺早哭成一个泪人,她怎么都掰不开他的手,她身上都是他的血,那么多,那么红,伤口汩汩往外流血,她颤抖着双手怎么都捂不住,只得跪下来哀哀恳求:“敬南,你不要死,你不准死,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你让我叫救护车好不好,我求求你,你流了好多血,我好怕……”
  随着血液的流失,程敬南的意识也渐渐的模糊起来,他勉强撑着眼睛,一片血红里看见她哭肿的一张脸,玉容惨淡,他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只隐约听见林顺说“我好怕”,他终究心软了下来,他这才渐渐松开她的手,怜惜无限的抚摸着她的脸,替她擦着眼泪。他忽然想起了林顺翻他电脑要找给吴晓光找资料的那天,他狠狠的掐着她,可是她毫无惧意,昏过去之前气息微弱的说了句:“不要怕,我不是真的要掐死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
  是什么让程敬南掐住最爱人的脖颈,那是同他仇深似海的吴家,他能为林顺付出生命,但是他不能放下这仇恨。
  又是在手术室,林顺在外面等了很久,才有医生出来,责备道:“病人情况十分凶险,原本就失血过多,这一刀差一点割到动脉,你们……”这是一个老医生,早闻之病人任性冲出医院的事,如今旧伤处又被人为的扎了一把刀下去,老医生气得说不出话来,终于走了。
  看见程敬南被推出来,林顺的心才回到自己体内,她跟着进了病房。医生原本是不准任何人打扰程敬南,可是看林顺一头一脸的血泪,他也不忍心阻拦只叮嘱她小心不要惊醒他。林顺千恩万谢的答应了,知道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的时候,林顺才终于看仔细他的面容。才几天不见,他眼窝深陷,颧骨高耸,皮肤由于失血过多竟是毫无血色,面容憔悴而苍白,唇角隐隐还透露着未擦净的血丝,睫毛静静的垂下来,那样毫无生气的躺在那儿。林顺心内一痛,想起他握住她的手毫不留情的把那把刀刺进去几分,再刺进去几分的狠劲,她心里好似被刀叫这一般疼。她颤巍巍的伸出手去摸他的脸,这才发现手上满是他的血,身上也是,于是她又颓然的把手放了下去。
  程敬南是这样狠,这样强势,也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对自己下得了手,出了那么多血,新伤旧伤他却浑然不觉痛楚,这该要多大的决心和毅力?林顺静静的看了他半晌才倾身上前在他额心吻了,晶莹的泪珠滑下来打在他的脸上,林顺只觉得仿佛将一生的泪水都流光了,可是她的眼泪居然还是停不下来。泪眼朦胧中,她看了他没多久,抹了一把泪水,直摸得脸上血红一片她也不管,站起来对程敬南轻轻说了一句:“敬南,事已至此,我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起的,你以后要好好保重自己。”说完,她忙别过头去,不让自己眼泪掉下来,她怕她心一软,就再走不成了,她咬着牙掉过头去,走得那样急,那样快,仿佛生怕自己会回头。
  也许是上天注定,林顺泪眼模糊没看清楚电梯是往楼上的,等她随着电梯再下来的时候中间停了一下,进来几个护士。
  “你刚看见那个病人没有,伤成那个样子,听说是打了镇定剂都不管用,针扎着要追出来,旧伤口裂开出了好多血,医生怎么劝都没有用,听说是要追一个女人,护士长看着都哭了。”
  “怎么没看见,我们这边也看得心酸起来,都在骂那个女人铁石心肠呢。我看那男人也真可怜,都伤成这样了,真是连命都不要了。”
  “唉,可不是,若有男人肯为我这样,我死也甘心!”
  “……”正说着电梯门缓缓合上,忽然人群最里面伸出来一只手,那两个当着门口站着的护士见林顺一身的血红,吓了一跳,不敢造成她的困扰,纷纷给她让道,但电梯门却已经合上了。直到下一楼一到电梯门刚开了一道小口,林顺便钻了出去,她找到楼梯,疯狂的往上跑。
  走出楼梯口,远远的看见程敬南正被几个身强力壮的护工抓住,医生大声训道:“病人,请你冷静一下情绪,请冷静一下……”
  林顺站在远处看着他,看着程敬南那摇摇欲坠的身形可眼睛里依旧是不肯妥协的神色,他这个气势太骇人,所以几个护工虽然制住他但是碍于他的伤势亦是不敢用力,才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林顺的泪喷涌而出,颤着声音轻轻叫了一句:“敬南!”
  只这轻轻的一句,程敬南却如遭雷击,忽然安静下来,缓缓调转头,看见林顺流着泪站在那里,他笑起来,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原来你没走。”说完这一句,人就踉跄了几下,林顺忙快步走上前,抱住程敬南,号啕大哭:“你为什么要追出来,你真的不要命了么?”
  程敬南努力抬起手抚摸着她的背,良久,轻轻吐出一句:“我以为你走了,你不要走。”
  再回到病房,医生护士给程敬南输血,检查包扎伤口,程敬南牢牢的握住林顺的手,强睁着双眼不肯合上。程敬南再冷静理智,此刻恐怕都不可能理智得起来,他被林顺拿刀抵住喉咙的那一刻给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害怕。
  林顺的泪流也流不停,她哭了半天,直哭得程敬南忧心如焚不知所措,又不知道她为什么,好半晌林顺才幽幽的说:“敬南,我们不可能了,我们再不可能了,晓光的爸爸被我们害死了。”
  林顺抽抽噎噎,事情也被她讲得支离破碎。程敬南握住林顺的手,却越握越紧。
  其实林顺从没真正想过要自杀,但是那一刻她脑海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她觉得无地自容。
  保姆之前见林顺和程敬南对峙了这么多天,怕林顺郁结于心对孩子不好,这天中午难得的雨渐渐停了,保姆便劝她出去散散步。林顺随着小区里一个休闲广场转着,不知不觉就走到广场中心的电视屏幕前,她只略略看一眼掉头走开,可没走几步马上又转回来,屏幕上巨大的红色黑体字:“万成集团被中庭并购,董事长吴万成经受不住打击,上午十一时在市中心医院跳楼自杀,下面请看我们记者的现场报道……”接下来是一些现场的画面,那些暗红色的血看得林顺几欲晕过去。
  这天下午原本保姆劝她下楼去走一走,散散心,可没料到她在广场巨大的电视屏幕上看见一则新闻,巨大的红色黑体字“万成集团被中庭并购,董事长吴万成经受不住打击,上午十一时在市中心医院跳楼自杀”,接下来是一些画面,林顺看得几欲晕过去。
  她怎么会知道程敬南和吴万成之间仇深似海,只是她从未想过程敬南下手会如此狠毒,情急之下什么都顾不得到街边拦了辆车直奔吴家。
  林顺到达的时候顺妈正好扶着娇弱的吴夫人从医院回家休息,林顺在门口一看见妈妈,忙走上去急切的叫了一句:“妈——”
  林顺眼中有千言万语,可是看吴夫人那个样子忽然哽咽在喉,什么都说不出。
  顺妈只是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嫌恶的拂过她的手冷冰冰的回了一句:“不要叫我妈妈,我没有你这么忘恩负义不知廉耻的女儿!”说着当着她的面把吴夫人扶进去,“哐当”一声将门狠狠关上,那嗡嗡的响声仿佛震到林顺脑海里去,她头痛欲裂。
  吴夫人哪里还管得了这么一对母女只见的恩怨,只有林顺知道顺妈最明白她和程敬南的关系,而顺妈这几天又帮衬着吴夫人处理事情,中庭集团,万成集团,程敬南,这些复杂的商场关系她一清二楚,她并不了解深入的情况,但是有了一点细微末节和先入为主已经足够顺妈将一切事情责难到林顺身上。不然商场上的竞争再残酷再激烈,也不应该在订婚典礼上把新郎送进监狱,把新娘劫走。吴万成一死,媒体,新闻,以及身边人诸多猜测,善良的顺妈只觉得无地自容,她认定女儿就是帮凶,这才对林顺说出那么一句恩断义绝的话来。
  林顺从小到大都是被母亲宠在手心里,哪里被母亲这样狠狠骂过,思前想后总觉得自己难辞其咎,偏偏她又恨不起程敬南来,被母亲这样关在外面,真是柔肠百结。
  从吴家失魂落魄的走回来,路上正好遇见杨凡,其实也不是“正好”,杨凡跟了她有一段时间了。
  林顺看着路口呆呆望着她的杨凡,凄婉的一笑,这样相见在他们二人只见都代表了太多东西,两人这样望了很久,林顺打破僵局却是一句:“杨凡,你有没有开车来?”
  杨凡点点头,林顺微笑说:“那你送我回去好不好?”
  杨凡再点点头,领着林顺走到车子跟前,为她打开后座的门,林顺却笑着说:“我坐副驾驶就好了。”说着伸手开了前面的车门坐进去。
  车子在路上平稳行驶着,林顺什么话都没说,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更是只字未提,杨凡也只是专心前面的路况。
  忽然林顺开口:“杨凡哥哥,和中庭解约后,你在美国的公司是不是遇上什么麻烦了,融资是不是不顺利?”
  “还好,和中庭解除合作关系后我们正在试图跟上海一家集团洽谈。”
  “噢。”
  车内又陷入沉默,行驶了一段前面堵车,杨凡把车子停下来,车内的两人还是沉默。
  林顺不知道要说什么,扭开音乐,是一首陈奕迅的《十年》,正唱道:“……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
  林顺静静的等歌唱完,忽然感觉自己应该还有话要跟杨凡说。
  “杨凡哥哥……”林顺刚开了个头,杨凡忽然把她抱过来,下巴紧紧的抵在她的肩膀上,沙哑着声音道:“顺顺,都是我对不起你,我们离开这儿吧,去美国去加拿大,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重新来过,好不好,跟我一起走,离开这儿……”
  林顺闭上眼睛,眼泪悄然无声的滑落,她感觉脖子里湿湿的,杨凡终于当着她的面流下泪来,其实从小到大林顺都不希望杨凡什么事都硬撑着,她说:“这样你多累啊!”
  可惜时间却错了,她静静的任由他抱着,自己脸上也是泪痕纵横交错,听着杨凡喉咙轻轻一响,哽咽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一起走吧,远远的离开这儿,再也不要回来……”
  林顺静静的伏在杨凡的怀里,感受他拥抱的温度,心却沉沉的抽痛,她真的很不想看见杨凡这个样子,曾经她说过看杨凡心里担着事比看他哭还难受,但是真正看他哭她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难过,可是她连自己的眼泪都止不住还让她怎么去安慰她忧郁的杨凡哥哥,她发现她已经太累了,从前的她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累到居然连安慰杨凡的那点力气都消失殆尽。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眼泪先停住,后面有车子鸣笛长长的一声,林顺这才轻轻推开杨凡说:“开车吧,后面的人在催了。”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当你想走的时候前面堵着你走不了,当你不想走的时候后面慢催着,你不得不走,这就是人生,一旦选择了你的路,便选择了身不由己,你注定只能跟着这条路。
  杨凡满是痛楚的看着她,看着林顺擦着脸上的泪,再扬起脸来异常坚定的说:“杨凡哥哥,我们还能去哪儿呢?就象刚才,我们想走的时候前面有车堵着我们走不了,现在即使我们不想走,可是后面那么多车子在催我们,不得不走,开车吧。”
  杨凡没动。
  身后的鸣笛声越来越响。
  他突然厌恶起那些车子来,又好像是在跟谁赌气,沉默着,却硬是不发动车子。
  林顺透过后视镜看见身后一排一排的车,这才抬起头笑着说:“杨凡哥哥,开车吧,我活得挺好,真的没什么关系。”
  杨凡送她回去后,并没有把车立刻开走,林顺透过阳台望下去,便能看见那辆车一直停在大雨中间。她呆呆的看了许久,直到那辆车子终于开走,她才从柜子里找出那把美工刀来。
  谁想这个举动会把程敬南吓得魂飞魄散。
  程敬南听完林顺的一番诉说,自己呆了呆,握住她的手拇指在她手背上摩挲着,慢慢的说:“顺顺,那不关你的事,你知不知道吴万成他是我爸爸。”
  “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可是他害死我外公,逼死我母亲,逼得我家破人亡……”
  当下他把这一系列的事统统跟林顺说了,经过这么大个阵仗,他早就没有力气,气若游丝的勉强说着不肯歇息,林顺听了一半联系起来也知道个大概,她未料到程敬南童年时候居然经历了这样多的苦难。
  她哭着恳求他:“敬南,你不要说了,你身体虚弱医生让你先休息,我不走,我真的不会再走开。”

  第四十九章
  程敬南撑着一口气说:“不,我要跟你说清楚……白敏嘉她是我阿姨,我没有半点对不起你,她对我很好,她很可怜……”
  “你还记得我以前带你去东正路看的那个女人吗,就是她,高中的时候她对我很好,敏嘉阿姨派人给她泼了硫酸,毁了容,我恨她,便跟着周叔叔去了美国。在美国的这十多年,我一会恨她,她说她爱我怕失去我才会,才会那样,我又可怜她,所以最后还是回来了。我很相信她,每个星期都陪她,但是我没有……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她很可怜,很寂寞……我对她象对我妈妈一样……今天上午我接了她一个电话,我怕她对你……对你不利……就赶回去……”程敬南有气无力的断断续续说着,这一节也是他最害怕的,因此说到这里又想起林顺方才把刀抵在脖子上的一幕,心中一痛,又喷出一大口鲜血来……
  林顺大恸,哭着抱住他的头:“敬南,你别说了,我已经明白了,我不会离开你,你先休息一下,你的身体十分虚弱,不要再说了,我好怕!”他的身体一直不停的出血,肋骨断了好几根,可是还强撑着冲出医院回家,林顺真怕得要命,她也阻止不了程敬南,只是拼命哭,紧紧抱住他不断的说:“敬南,你不要死,你千万不要有事……”
  程敬南勉强笑着说:“别怕,我不会死……”他这才肯躺下休息,可是纵使睡着了,手依旧牢牢的握紧林顺的手,仿佛生怕她离开。
  林顺看着他这样心里刀绞似的,只是看着他苍白的睡颜,想起他的凄凉身世,又哭起来。一旁有护士过来给程敬南输血,想着方才走廊上的一幕,也无不为他们的感情动容。
  输血过后,程敬南脸上总算有了一点点血色,林顺心疼的去摸他的脸。可是不知道程敬南到底梦见了什么,忽然头上豆大的汗珠汩汩的滚下来,脸孔也扭曲起来,林顺心一慌,又要叫医生,可是她刚一张嘴便听见程敬南在梦里轻轻呻吟:“林顺,不要,不要!”
  林顺强忍着泪,捂着嘴,去擦他额头上的汗,程敬南这样刚硬的性子,林顺怎么料到他的眼泪,想是林顺自杀真把程敬南骇住了,他没醒可泪却不住的溢出眼睛,林顺抓住他的手安抚说:“敬南,对不起,对不起!”
  程敬南握住她的手,这才安定下来,慢慢的重又昏睡过去。
  可吴万成的死又岂是这样简单的,从会议室里被送到医院他就坚持要去程敬南的病房,都被人推到门口了,可是终究还是退回去,他再无耻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不承认他的儿子。吴万成年轻时是狠辣乖戾的脾气,到老来,妻儿性子都文文弱弱,自己又得这样一场绝症,心也早就灰起来。他这十几年来如果一点悔恨都没有,那也不必要整天在脑子里为自己寻找各种情有可原的理由,其实他这十几年来日日夜夜都不得心安。想起程敬南是他亲生儿子,再也无颜面活在世上,才从医院跳楼自杀。一方面是了解多年的心结,另一方面也想以自己一死来抵消程敬南的恨意,希望程敬南念在手足之情对吴晓光手下留情。
  不过程敬南到底没有对吴晓光下狠手,但也不是看在吴万成死的份上,经过林顺自杀的事,很多事他都看淡了,也许程敬南这样的人,不被逼到绝境上来,根本不能放下心中仇恨,又或许他早一点预料到会有林顺自杀的这一幕,他根本不会再执著于置吴万成于死地,放过吴晓光,他终于学会了珍惜,学会了释然。
  林顺在他怀里抬起头来,娇憨的问:“敬南,就这样吗?”
  程敬南轻轻笑起来,眼睛里闪动着一些促狭的光芒,问:“那你说要怎样?”
  这话提醒了林顺,她的脸红了红,想起当时偷翻程敬南电脑的事来,低下头,手指在他胸前画着圈圈。
  好半天,程敬南终于不耐烦,捉住她的手,低头看着她说:“‘万成’的股份我一分不少都退给了他,你还想怎样?”
  “敬南,你这个世界上难得有一个亲人,你不……”
  程敬南终于知道她打的如意算盘,他低低一笑搂紧她,拇指在她日渐隆起的肚皮上微微抚摸着:“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有亲人了,旁人都是无关紧要。”
  程敬南这个举动也算吴晓光当日对林顺一番情意的报答,但是却始终不肯把身份告知吴晓光。只是林顺怜程敬南一身孤苦,想他世界上难得有一个亲人,可没想到程敬南始终不肯。
  按理说,吴晓光父亲新丧,公司动荡,林顺不该在这个当口跟他解除婚约,但程敬南就是等不得林顺“等”。
  林顺准备了又准备,思考了再思考,到最后终于鼓起勇气找晓光出来,谁知道整个过程却是出乎林顺意料的顺利。当她提出解除婚约的时候,吴晓光连眼睛都每眨一下,很平静很平静的接受了林顺的一切决定。这下林顺更是歉意满满,她小心觑着吴晓光的神色,但她真看不出任何失望的神色,吴晓光连一句为什么都没有问,她更是找不出来任何其他的话来说,再说了几句,便是告辞。
  吴晓光坚持让林顺先走,他抬起头,满眼都是迷茫,看着林顺。
  林顺嘴唇动了动,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慢慢的起身走出去,走了很久,她忽然忍不住回头望,吴晓光依旧对着玻璃门看着她,仿佛在看她,目光又仿佛透过她停在遥远的地方,林顺心里一软,可终究是调转了头,步伐坚定的离开,这次再没有回头。
  吴晓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离开的,他呆呆的目送林顺离开,等她回过头来自己却感觉不到,也许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自己能够将她抓住,那个有着慧黠笑容,一笑眼睛里仿佛落进了满天星光的女孩。
  没有人知道在订婚前一刻吴晓光听人来报林顺不见了他反而是松了一口气,林顺之于他就象是一件世间罕有的珍宝,原就不属于他,他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心中一直等待的却是她消失的一天,因为知道并不属于他,更因为明白不能拥有,所以等到失去的那一刻,他没有任何的失望。
  就象此刻,他没有失望,只是茫然,一直以来向往着的,梦想着的珍宝终于落到他手里,自己却,没有丝毫的妄想能够拥有,等到失去的时候只是茫然。、
  ——终于走了吗,终于消失了吗,那些日子竟是那样短暂……
  林顺回到医院,正在门口看见白敏嘉的司机,想要敲门却又迟疑着,犹豫着。
  这个司机她见过的却并不认识,因此她只是上前问了一声:“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司机被林顺的声音唬了一跳,待仔细一看,认清楚了人才对她说:“你好,我是白小姐的司机,这是白小姐让我送给程先生的,医生说程先生不能探视,能请您帮我转交吗?。”
  林顺答了一声好,接过来,是一个包裹,正想问是什么东西时,那司机早已经转身走了。
  林顺狐疑着拿着东西开了门,进去后,程敬南同样也是一头雾水。
  二人拆开来,里面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清清楚楚的签着二人的名字,还有一份遗嘱,从文件上看来白敏嘉把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程敬南,更有一个小信封,囊鼓鼓的,似乎有什么东西,上面署名:林顺亲启。
  林顺更诧异了,她刚要启封,程敬南忽然叫住了她,似乎那是一封炸弹。
  林顺笑笑,说:“只是一封信而已。”程敬南这才察觉到自己的神经质,林顺说着已经将信拆开。
  打开来,首先掉出一只手镯。
  程敬南认识这只镯子,这便是当日他摔碎了的,也不知道怎么被白敏嘉寻了去。看样子镯子修补得十分完好,裂缝处都用金丝细细密密的嵌合在一起,手艺很巧,看起来天衣无缝宛如浑然天成。林顺把镯子交给程敬南,就着里头的信开始读起来:
  林顺:你好!
  很感激你出现在敬南的生命里,也许你认识这只镯子,也许你不认识,因为敬南将它送给你但是肯定没有跟你说过她的来历。说起来这只镯子其实也不是那么值钱,当我第一次在你手腕上看见的时候却很是震惊,因为这是敬南母亲留给他唯一的遗物。关于他的母亲,你肯定也是毫无概念的,敬南就是这样骄傲,他不屑告诉任何人他的遭际,更何况他命运悲惨的母亲,可是他仍是把镯子送给了你,可能他自己都从未深究过他的这一举动的原因。
  我不知道敬南为什么会爱上你,我一度以为在他的生命中不会再有爱,我也一度以为没有人能象我这样爱他,我总以为当年的的相依为命他走不出我的世界,可原来他从不属于我的世界。他的母亲纪若盈是一位很美丽善良的女子,吴万成是敬南的父亲,当初若盈嫁给吴万成的时候甚至连煮饭要放米都不知道,但是这样娇惯的她却可以为了吴万成牺牲至此。我曾调查过你和敬南的事,也许正是你和若盈的共通之处让敬南对你有了恻隐之心。我爱敬南,敬南也爱我,可悲的是他只是把我当妈妈一样敬爱;黄岩也爱他,甚至可以为他牺牲一切,但是黄岩是仰视着请求敬南的爱,所以他只能站在高处下不来。只有你给了他真正的关怀,他这一辈子算计和被算计得太多,已经习惯穿上那个冷酷的盔甲来伪装自己,但是盔甲太重,心也会累也会疲惫,其实他骨子里一直是那个13岁的少年,性格骄傲,命运悲惨,不过很庆幸在你面前他愿意脱下自己一身的盔甲给自己一个幸福是机会。所以,林顺,我很感激你,其实他从小就没安全感,你是唯一一个进驻他内心的人,我希望你能陪着他一生一世。我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这只手镯是我唯一的心意,碎裂的镯子虽然还不了原来的模样,但只要有心去修补,终究还是一件完好无损的东西。
  我走了,让敬南不要担心我,我很好。敬南15岁曾陪我去加拿大渡过一次假,那里的雪很白很美,现在是12月了,想必加拿大早已经飘起雪来了吧。我这一生没有过过一天自己想要的生活,年轻时候为了所谓的“荣华富贵”身不由己嫁给了威立,后来又为了敬南纠结了半生,现在该是看透的时候了。我祝你和敬南幸福!
  敏嘉阿姨绝笔
  白敏嘉终于愿意署上“阿姨”的称谓。
  那天程敬南不顾医生的劝阻浑身是伤执意冲出医院,原本就是担心白敏嘉会对林顺下手,白敏嘉在他面前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信誉逼得他跟她结婚,程敬南早已经不再相信白敏嘉,可实际上白敏嘉怎么敢对林顺出手呢。
  程敬南这一生颠沛流离,坎坷凄凉,一半是吴万成造成的,一半也是白敏嘉造成的,她真的很渴望程敬南陪她渡过生命中最后的六个月,就跟从前一样,但她也知道这大概是不可能的了,白敏嘉何等聪明,从她用万成的股份要挟程敬南那一刻起她就应该要知道她没有回头路。但是她就是这样执拗,她明明知道那是没有后路的事她亦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不做,因为她已经没有后路,可是到最后一刻她终于想明白,她不能拉着程敬南也跟她一同走向无底的深渊,因此程敬南还没出院,她便派司机送来这样一个包裹,把该交代的都交代完毕了。
  程敬南看着那封信心内怅然长叹。
  正感叹着,门口有人敲门,程敬南高声道:“请进!”
  进来的正是柯医生,他方才在走廊里遇见白敏嘉从前的司机,以为白敏嘉来了,却不料一问那司机说是来给程敬南送遗嘱的。他见白敏嘉给程敬南立遗嘱便以为这是白敏嘉的什么人。
  柯医生不请自来,程敬南正要出声询问,医生问:“程先生,你好,请问你是白敏嘉女士的家属么?”
  程敬南点头答道:“是的,请问您有什么事?”
  柯医生也不隐瞒:“是这样的,白小姐的子宫癌晚期,病情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可是她就是不愿意接受治疗,你是她的家属,如果有可能还是希望能劝劝她接受治疗。”
  程敬南和林顺骇然失声道:“子宫癌晚期!”二人面面相觑。
  医生见他们惊慌的神色才惊讶的问:“你们不知道?”说着又扶了扶眼镜。
  程敬南承认:“是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第五十章
  柯医生心里暗暗吃惊,这样的事白敏嘉竟然连家人都隐瞒得滴水不漏,他再扶了扶眼镜,慢慢的把白敏嘉的病情一一道来。
  程敬南终于知道白敏嘉那“六个月”的来历,也只有他知道白敏嘉为什么不肯切除子宫,她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怎么接受得了自己到死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他无比真诚的感谢柯医生对病人的尽职尽责:“柯医生,谢谢你,我一定会把她找回来的。”
  果然,程敬南身体恢复后,除了陪林顺回家请罪外,第二件事就是飞了加拿大,他甚至连美国周子寻那里都去找过,但是毫无音讯。程敬南在加拿大几个比较大一点的城市都发了电视广告,报纸杂志也刊登了不少寻人启事,可皆是杳无音讯。
  去加拿大之前,林顺陪程敬南一同到白敏嘉的别墅里,希望能找出一些线索。
  程敬南在卧室找,林顺在书房找,一个高高的书架上林顺翻出一个黄色的牛皮纸袋,上面写着“××侦探社”,倒出来一看,资料中间竟然很多都是林顺的照片,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有,中间一张泛黄的照片吸引住了林顺。大概年代久远照片看起来很是老旧,上面赫然便是林顺的父亲林颐身边站着的是扎着辫子的杨凡的妈妈,两人看起来都很年轻,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二十几年前的照片。
  林顺不由继续翻下去,一边翻一边悚然暗惊,最下面那叠资料,有杨凡的出生证明……甚至连杨凡和林颐的DNA监测报告都有,林顺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搞到在一起的,她到此时才知道杨凡竟是她亲生哥哥。
  程敬南不放心林顺一个人在书房,正走过来寻她,在门边看见她神色惊疑不定,恐她看见什么东西,走过来环住她的腰,顺着她低头看去,林顺正展开一张信笺纸,显然是侦探社的结论:
  杨凡,瑞顺科技创始人,专管技术,现随其母居于美国旧金山。
  杨凡乃林颐扬小红之子,二十五年前,林颐随父亲下放在大扬村,林颐同村长之女扬小红暗生情愫,其后林院士平反林颐返城二人断去联系。扬小红未婚先孕为族人所不容被逐出家门,兜兜转转到×大找到林颐,未料林颐妻女俱全,隧隐姓埋名在×大做清洁工,二十年来并未告诉林颐杨凡是其亲生,林颐感念昔日恩情对扬小红母子照顾有家。十几年来杨凡亦不知情,直到对其母声称要娶林顺,扬小红才对杨凡吐露真相,杨凡震惊,情伤之下接母出国,赴美前扬小红特意将事情告诉林颐,可杨凡不肯原谅林颐,二人远走美国。
  程敬南看完这张信笺纸,又翻了翻,越看越是惊心。原来这便是当日白敏嘉请私家侦探调查出林顺的资料,连杨凡的事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在这里。白敏嘉早想过对林顺下手,只是看程敬南态度一直举棋不定怕重蹈覆辙,到最后终究没敢。翻完这一沓文件,程敬南紧紧的抱住林顺,林顺心里也是激烈震荡,她依偎在程敬南怀里,想着杨凡,那么多的过往一一浮现在心头,不由怅然暗叹。她以为程敬南抱得她这么紧是想给她安慰,可是只有程敬南才知道心里是怎样的震惊,想到白敏嘉真的起过这样的心思他不由暗骂自己大意,背心又起了一层冷汗,紧了紧自己环着林顺的手。
  不过虽然一路走来,这些事让林顺感叹非常,但总归还是听见一个好消息,朱妹已经和高威传出婚讯,林顺和杂志社的同仁们都没想到朱妹居然闪电结婚。林顺挺着六个月的身孕陪同朱妹去试婚纱,林顺忽然瞥见吴晓光同一名活泼靓丽的女子走进来,林顺身影一闪,避到换衣间。
  朱妹调皮的一笑,这些恩怨纠葛她亦是略有耳闻,不放弃八卦精神,她走上去跟那名女子套磁。
  “哇,你这套婚纱好别致啊,”
  那名女子也很活泼:“是呀,我也很喜欢,只可惜这里的水晶串珠掉了一颗,不过店主发到法国帮我配了原装的来。”原来她的婚纱当时因为串珠掉了退回到婚纱店来修,今天是被店主打电话邀来取回。
  “呵呵,这些手工玫瑰,绣花,水晶五彩串珠的设计真的很适合你,噢,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
  身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吴晓光这才说话:“我们这个月六号结婚。”
  朱妹眼珠一转,笑了笑,又问道:“六号啊,我们同一天诶,真是缘分。”
  那女孩子听了,呵呵一笑,惊喜道:“真的吗,那真太好了,我叫尹茶茶,是在××区警察局工作,你呢?”
  “……”
  直到他们走后,朱妹才敲敲试衣间的门,把林顺叫出来。
  林顺急急忙忙奔到床前,透过玻璃看下去,两人已经走远,那名女子蹦蹦跳跳在吴晓光身边指手画脚的说着笑着,露出唇边一对小小的梨涡,谈笑间那神情十分眼熟,竟有八分林顺大学时候的娇俏模样。林顺站在窗户后微微失神,朱妹在身后叫开了:“顺顺,顺顺,你看我这件粉红色的好不好,高威那个大笨蛋竟然说我穿不出粉红色,真是气死我了!”
  林顺回头看着朱妹正试穿着那件低胸无领的粉红色婚纱在镜子前左看右看,她没好气的一笑:“高威说得对。”
  朱妹高威这两个人都要结婚了,前天朱妹忽然气呼呼的跑到林顺家里大喊:“这婚是结不成了,结不成了,连个婚纱都不让我有自主权,将来还怎么在一起。”
  林顺却深深明白,朱妹虽然和高威整日吵吵闹闹,但小事上高威多半都让着她,只是在这个婚纱上面高威说什么都不肯让,僵持了这么两天,朱妹虽然没有理高威,可还是按约定时间来婚纱店试婚纱。
  朱妹一听林顺的回答,撅着嘴,不知道咕嘟了些啥。
  林顺却笑了,因为他知道她们的吵架具体内容。
  比如说朱妹抱怨高威不许她为了结婚典礼穿得更漂亮而节食减肥,其实他也只是希望朱妹健康自然就好:高威不许朱妹跟以前的朋友去酒吧乱喝酒,那是因为高威工作忙,如果他不在她身边的时候怕她喝多了出事;这件婚纱是因为无领的低胸设计,胸前裸露的肌肤太多……
  朱妹抱怨了半天还是不情不愿的把婚纱脱下来,交给导购小姐,林顺看她那勉强的样子偷偷笑了,给高威发短信——交代的事已办到!
  朱妹结婚那天很热闹,朱妹从前换工作多,朋友也多,三教九流都来了,济济一堂,相反的是高威的亲戚看起来人丁比较单薄,不过并不影响婚礼的热闹程度,最高兴的应该要算朱妹的妈妈,笑得嘴巴都合不拢来。
  林顺一直安静的坐在角落,程敬南原本不准她来,这里人太多了,总是怕会有什么闪失,他如今可越来越敏感了,不过林顺说:“朱妹结婚我怎么能不来呢?”
  朱妹结婚前把她的故事告诉林顺后,林顺就特别崇拜朱妹,佩服他们有这样的勇气有这份信任一直等下去,这么多年来,这样执著坚定。林顺想如果换了是她,她一定不敢这样付出的,这让林顺想起自己和敬南。
  席上朱妹喝了很多酒,咯咯的笑个不停,高威虽然看她喝得多面上带了淡淡的忧色,但亦不加阻止,直到醉了李姐扶着她去洗手间,林顺才尾随着跟去。没想到在角落里,人们看不见的地方,朱妹忽然一把抱住李姐大哭起来,没有人能料到席上喜气洋洋的朱妹会在这个角落大哭,林顺站在远处静静的看着朱妹的哭泣,李姐亦是抱着她,拍着她的背,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
  喜宴还未散,林顺身子渐渐乏了,她跟高威道别,走到门口程敬南忽然对林顺说:“你等一下,还有个东西没拿!”
  林顺不明所以,在门口等了一会,程敬南大踏步走出来,手上却只多了一束捧花,林顺明白过来:“你专门回去拿这束花?”
  程敬南只是拿着那花看着林顺邪邪的笑,林顺渐渐明白程敬南的意思,一抹敲敲悄悄爬上林顺的脸颊。那束花是婚礼结束后朱妹抛给她的,其中的寓意林顺自然清晰明白,程敬南受伤期间哄得林顺对他说了不少的肉麻话,到这地步林顺忽然又害羞起来,装作浑然不觉拿过话说:“那我们回去吧。”
  她刚转身,就被程敬南抓住,不依不饶的抱住她,林顺害怕别人看见,跺了跺脚才低声说:“我们回去再说。”
  同年四月中旬,林顺生下一名女婴,程敬南听妻子取名字,岳母在一旁建议:程程。
  程敬南身世凄苦,可他一生傲气非常从不肯告诉别人他的遭遇,但林顺被母亲误会,程敬南这才主动陪着林顺回家解释,顺妈感触不已,几欲落泪,遂原谅林顺,从此以后待程敬南如亲生。孩子取名程程亦是怜程敬南这一生坎坷崎岖改姓换名,只是想让他感到一点温暖,从此以后这世界上有人跟他一样的姓,那是他的女儿。
  女儿百天的时候,程敬南带她教她游泳,程敬南似乎特别爱逗小家伙玩水,游泳池里一大一小冲着岸上的林顺咯咯的笑,程敬南还不忘偷袭着朝着林顺泼一把水,林顺娇嗔一眼。也撩起一把水欲泼程敬南,忽然看见他古铜色的皮肤上,胸口有一道两寸来长的口子的疤痕,林顺笑盈盈的止住了。看了一会,她仿佛想起什么,跑回房间里,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相机,冲游泳池里一大一小不停的拍着。
  程敬南不爱照相,他在游泳池里瞪林顺,示意她不准拍,可是程程显然还不想上岸来,他亦是对岸上的林顺无可奈何。晚上林顺把照片洗出来,指着程敬南胸前的疤痕问他:“这里痛不痛?”
  程敬南轻轻一笑挽过她的腰,在她耳边问道:“你拍这些照片做什么?”
  林顺拍开他那不断游移的手:“别闹,我要选几张程程的照片寄给杨凡和黄岩。”
  程敬南阴魂不散的手又爬上林顺的后背,唇轻轻滑过林顺的耳垂,林顺咯咯的笑起来,不住的躲闪着耳朵:“你别闹,程程睡了没?”
  程敬南气息不稳的说:“睡了——”
  “嗳,照片——晤!”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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