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有个理由留在那里。除了我。
我去了香港是因为我在伦敦呆腻了。我在市中心的一所学校教了五年的英语文学。大概是那么长时间。你可能听说过我们。听说过戴安娜王妃综合男校吗?没有?那是伦敦北部的一所学校,就在那里,有个木工老师把脑袋放到了他自己的老虎钳里。当时所有的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情。
如果真的跟学校有关的话,我想学生的父母比他们的孩子更吓人。在戴安娜王妃学校开放的夜晚,我会发现我站在一帮职业拳击手面前,一律的横眉冷对,身上带有青色的文身。
而且这仅仅是些母亲。
我腻烦了,腻烦,厌倦,腻烦了那些评论千篇一律的开头,有人会说莫西多是个卑鄙小人。。。厌倦了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教给那些孩子,在我们排练莎士比亚场景剧的时候,他们在后面吹胀一个安全套,惹得哄堂大笑。厌倦了给那些成天把 fuck, fucking, fucked, 挂在嘴上的孩子们讲英语的伟大和微妙之出,他们讲这些话的时候,就像在汉堡店里的番茄酱那么寻常。
然后我就听说英国公民还可以去香港,并且自动获得一个为期一年的工作,但是不能再长了。
就在那时候,我有个学生的家长-确切地说,是一个爸爸,够有意思,一个永远穿着沙滩装的男人,甚至在隆冬的时候-在他的胳膊上作了个Great Britain 的文身,而且拼写错了。
写成了 Great Briten, 在一个穿紧身英国国旗T恤,狂躁的公牛犬的形象下面。
Great Briten.
我的老天爷。
所以我出来了。决定真正的去做一件事情,是最艰难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