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设想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公有,生产有计划进行,按劳分配,没有商品,没有剥削,没有阶级、阶级压迫,没有国家机器--阶级压迫的机构。在各种著作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作了明确的表述。下面是部分摘录: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摘自《共产党宣言》,1872年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的了,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还带著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後,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份,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摘自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1875年
“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
---摘自恩格斯《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緼E学中实行的变革)》,1878年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生产的发展使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的错误。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完成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深入考察这一事业的历史条件以及这一事业的性质本身,从而使负有使命完成这一事业的今天受压迫的阶级认识到自己的行动的条件和性质,这就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表现即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
---摘自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80年
“工人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资产阶级社会;从此再不会有任何原来意义的政权了,因为政权正是资产阶级社会内部阶级对立的正式表现。”
---摘自马克思《哲学的贫困》,1885年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因素:生活资料的私有。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实现按需分配的水平。因此,生活资料必须是私有的。
而生活资料的私有,会使社会主义社会有什么特点呢?
事实上,毛泽东在晚年已经发现了部分特点:
“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要拿钱买米,买煤,买菜。”
---毛主席重要指示(毛远新整理的毛泽东一九七五年十月至一九七六年一月多次重要谈话,并经毛主席审阅批准)
也就是说,毛泽东发现,他奋斗一生建设的国家,跟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个社会主义不太一样,反倒是更像旧社会。但岁月不饶人,他老人家已经没有时间来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了。他没能发现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生活资料的私有。
“由于生活资料私有,这就决定了私有财产的存在,由此决定了私有生产资料的存在。因为私有的生活资料转化为私有的生产资料,或者说是私有财产转化成私有生产资料,也就是使用私有财产从事商业生产活动,是非常容易的。当这种转化有可能改善人们的生活的时候,出现这种转化就是必然的。”
“从历史上看,一旦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共产党人往往就开始按照马列的蓝图,努力地试图建设一个纯粹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他们在初期都会取得很好的成绩,很快就使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但接下来,为实现纯粹的公有制而做的努力,不但都没达到目的,反而无一例外地带来了灾难。这已经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只能是公有制占主导的,与私有制并存的,这样一种多元混合的复杂形态。”
“同样地,虽然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之初,有不少共产党人试图消灭商品,但实际上商品交换却从来没有被消灭过。生活资料的私有,也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商品社会。为了获得不同的生活用品,商品交换是必须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单位之间的物资交流是以物资调拨的方式进行的,似乎没有进行商品交换,这些生产单位似乎也没有从事商品生产。但是,个人的生活资料却主要都是靠商品交易获得的。如果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厂等生产单位理解为一个巨大的工厂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这个巨大的工厂仍然是在进行商品生产。”
“生活资料的私有,还决定了劳动的私有,人们将用付出的劳动来获取报酬。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依然少不了雇佣劳动的形式。这与马列主义理论中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不尽相同的。”
---摘自清河《On Socialistic Society》,2009年
因此,在考虑了社会主义社会里生活资料私有这个因素以后,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毛泽东在中国社会里发现的“和旧社会差不多”的那些特点,其实就是社会主义的特点,而中国社会,也确实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一个可以让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有直接的感性认识的客观存在。
而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里,“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没有商品”三条,应该换成“生产资料基本公有,雇佣劳动,商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