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在北京,自行车一直是理所当然的代步工具。记得我是在小学一年级学会的骑车。那时候最多的是二八和二六的大车,孩子们够不着车座,都挂在车上蹬,叫“掏腿骑”。而我则借用了姨母二零的小车,车座放到最低,我可以像大人一样坐在车座上正常地骑车,在小伙伴面前总是洋洋得意,充满了优越感。
北京的气候着实不顾念骑车人,夏天热而暴晒,冬天冻且大风,春天飞沙走石,只有秋天风和日丽,可惜短暂。然而,北京的道路平整而宽阔。那时的汽车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早起晚归,路上浩浩荡荡的满是自行车大军。我从初一开始骑车上学,大约半小时,和两三个同路的同学,或你追我赶,或嗑牙打屁,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学校。
出行就更不用说了,当然是骑车,蹬两三个小时去郊游也是常有的事。一路上风景变化自是不用说了,空气也让人印象深刻。一会儿是花香草香,一会儿是农家肥臭气扑鼻。路过这家人正在炒辣椒,路过的那家人居然在煮红烧肉!套一个现在人爱用的词,别提多生活了。
印象中骑车从不会觉得累,也不会觉得辛苦。热吗?车一骑起来就有风了。冷吗?运动一下就热了。刮大风吗?去程顶风,回来自然就顺风了。比起挥汗如雨地挤公车,再在公车上像相片一样被夹着一动不能动,骑车是一件太享受的事。
到了美国后,就好像和自行车失去了缘分。且不说目的地大都又远又长,但是那套装备就很让人望而却步。美国的骑车人大多都很“专业”,顶着头盔,套着紧身衣,蹬着运动鞋,弓腰弯背地骑在赛车上,天黑后还前后闪着小灯,好像运动员。在美国,自行车很难再被称作代步工具,而应叫做专业运动工具才比较贴切。难怪中国自行车大军都出不了个把世界冠军,瞧瞧人家,速度怎样另说,装备多么齐全!
而我,无法想象自己戴着头盔,撅着屁股骑车的样子,只好放弃了多年的习惯,入乡随俗地无论远近都开车。直到去年的一天,等人的时候,晃进了一家自行车店,却原来,头盔对成年人来说不是必需的;却原来,美国也有很可爱的自行车,彩色的车身,雕花的把手;却原来,我依然可以穿着裙子骑着车,让风轻轻吹起一头长发。哈哈,我听到自己内心的狂笑,二话不说就买了一辆漂亮的沙滩自行车。天蓝色的车身,藤筐子。蹬着车买菜,吃饭,看电影。久违了,那份微风扑面的感觉,久违了,我解不开的自行车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