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逸:芥末男女

  简介:
  一段又一段都市男女曲折缠绵的爱情,剪不断,理还乱……曾经的枕边人不一定了解,终有一天碾成泥,辗成尘,不再如故。风,可以不懂云的飘泊;沙,可以不懂海的辽阔;天,可以不懂雨的落魄;不是每段爱都有结果。
  龙虾与芥末,婚姻与激情。许多事情发展到后来往往会不按个人意志出现一些问题,爱情也不例外。小说中恋人最终以相同的理由——你给的是我不要的,我要的你不能给予,结束了他们长达五年的悲伤爱情。

  引子: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5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像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像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那个人吃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待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5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方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菊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的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倚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像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也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吗!”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单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的心一下从空中摔下来,重重跌在地上,跌进冬天的泥泞中。
  原来志谦只是敷衍我,只是随口说说,也许,他根本没有看一眼我的杂志。
  “陈志谦……”我红了眼睛。
  原来,他已经这么地忽视我,连带对我说话也口不对心。
  不!根本是没有用心!
  我穿再漂亮的衣服、化再明丽的妆,他也不会再用那种炙热的眼光看我。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才27岁,我还没有结婚,为什么我要被我爱的男人忽视?
  我渴望异性的眼光在我身上留恋,我渴望被这目光将脸颊烧烫……
  我看着志谦,心里失望到极点。
  转身,奔出去。
  “锦诗,你到哪里去……”志谦的声音追出来,但人没有!
  “别管我,让我静一静!”我用力关上门。
  我又离家出走了。
  我忍不住笑。
  到哪里去呢?这么冷!
  我总是将自己放在如此被动的位置。
  在寒冷的冬夜里,上一次没穿外套,这一次穿着春装。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沉不住气。
  不过,总算吃一堑长一智,我带了钱包出门。
  到哪里去?
  夜里,温暖的地方不外是酒吧。
  上次那里还不错。
  我只得又进去。
  天,竟然没有位子了!我仔细四处打量——到处是双双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男女,把这冰凉的冬夜也渲染地温暖起来。
  只是这温暖不属于我。
  今天是周五,难怪生意如此好。
  好不容易找到吧台旁边的位子。
  刚坐下,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看牢我笑。
  我仰起脸——“一个人”!
  竟然是他!
  我又遇见了他,难道他天天都泡在酒吧?
  不,也许,他也认为我天天泡酒吧。
  “一个人?”他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惊喜。
  我点点头问他:“你也一个人?”
  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非常迷人,有种慵懒的散漫的味道。
  这个笑容,一定让很多女人动心,也一定让更多女人伤心。
  我偷偷想,禁不住将笑容摆上了脸。
  “喝蓝宝石?”他摇摇手中的杯子。
  “好啊!”我不客气地点头。
  总是遇见他,虽然不曾交谈,但在这全是陌生人的酒吧里,我们俩已经是老熟人了。
  碰碰杯子,很清脆的响,像水晶落在地上,裂成碎片,有种放纵的快乐。
  “你的裙子很漂亮,很称你。非常女性,非常温柔!”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角,目光温柔如水,裙角上的花朵,也在这水中一朵朵盛开……
  我笑笑,沉默不语。
  “你不怕冷?”他看着我。
  “冷,怎么不怕?”我反问他。
  “每次看见你,你都穿得特别单薄,似乎从另一个季节而来。我这里是冬季,而你,是从春天走来。”他的手把玩着透明的酒杯,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
  “看过《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有?我刚从那列地铁中下来。”我仰起头。
  “哈哈,难怪。看见你,觉得异常温暖。”他的笑容澄明。
  “为什么每次都一个人?”我忍不住问。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不寂寞吗?”他也反问我。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我睨他一眼。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他重复这句话,仔细回味,竟有点怅然起来。
  然后,他轻轻碰我的杯子:“为独自寂寞干杯!”说完,一仰头,饮尽杯中酒。
  我也抿了一口。
  我们聊起来,话题很多,他是个健谈的人,知识非常丰富。但不涉及双方的私人问题。
  然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有点飘飘然。
  和他说话很愉快,他始终看着我的眼睛,专注而认真,却又有点漫不经心。
  矛盾的眼神,矛盾的男人。
  我笑……
  有个胖子,从我身边挤过,不小心,我被他凸出的肚子撞下凳子。
  他及时伸出手挽住我:“小心!”
  他温暖的气息呵在我颈后,他半揽着我,贴我很近,那暖作一团的空气,依附在我的颈部,然后扩散到耳根,发梢,唇边,肩膀。
  我呼了口气,反应竟是酥软。
  我想我是醉了——我抬眼偷偷看他,他正望着我,那眼睛里,有浓得化不开的笑容。
  浓黑的眼眸里面光彩不停地变换,深绿,深蓝,深紫,深灰——不是我眼花,我真地看出这么多颜色。
  我竟呆住了,随即发现自己还赖在他臂腕中。
  一张脸迅即涨得通红,直烧到耳根。
  我赶紧站直身体,坐到凳子上,喝了两口酒,慌乱地掩饰自己:“刚才那个男人身材可真好!”
  “什么?”他睁圆了眼睛,比了比肚子,“身材好?”
  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不能让他看破我这一刻的软弱和窘困,我只得故作镇定:“是啊,球型也是身材啊!”
  “球型也是身材?”他反应过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你真逗!”
  “怎么,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著名的加菲猫说的。”我笑着看向他,这才镇定下来。
  “是吗?你看动画片?你是幼儿园老师吗?”这一刻他笑得像个孩子,似乎故意为了陪衬我这个“幼儿园老师”。
  我也笑:“你是幼儿园小朋友吗?那么开心。”
  “真的,这么久以来,今天晚上我最开心,最放松!告诉我,加菲猫还说了什么?”他眨着眼睛看我。
  我叹口气,既然他觉得我是幼稚园老师,我不如就当到底:“它还说,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哈哈哈……很经典……”
  整个晚上,我们都在笑……
  奇怪,这一刻,志谦到哪里去了?
  我觉得,我的心里又重新恢复了信心,又寻到了生活的乐趣。
  原来,我不是那么乏味得让男人不肯正眼看一看的女人。
  午夜12点,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们决定离开。
  出了酒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挥手道别的那一刻,竟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互留姓名或者联系方式,甚至没有约好下一次再见。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看着他高大颀长的身影,一点点溶入夜色,我竟略微有一点怅然……
  回到家,我的心里盈满欢愉。
  我以为志谦又会像上次那样,偷偷带了衣服在楼下等我。
  但是没有,回到家,志谦仍然在埋头赶他的设计图。
  他的表情淡定,原来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负气离去。
  当然,我的委屈、我的喜悦、我的伤痛,他已经麻木,不再关心。
  我穿了春天的裙子,他只以为我是一时贪靓,发神经。
  我匆匆离开,他以为我约了玺彤或忻怡,急着赴约。
  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早已经看惯,连带我这个人都不再放在心上。
  我独自沐浴,上床。
  心里反复想:下一次,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呢?
  今天,我开始上夜班了。
  要上整整一个星期的夜班,我的心情也因着夜班而低落下来。
  上夜班意味着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和志谦见面。他上班的时候,我在睡觉,我上班的时候,他在梦中。
  完全没有交集。出门的时候,志谦刚好下班回来,我抬头看他,他却低头穿鞋。
  “志谦,我又上夜班了。”
  “嗯!”
  “你会想我吗?”
  “啊?”志谦抬起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好想的。你每个月都要值夜班!”我叹口气,是啊,例行公事而已,独独我那么看不开。
  走出门,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罩着一层雾气。
  都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蓝天白云,说得好听点是烟霞笼罩,实情是空气污染到极点。
  每个人脸上都似蒙着一层灰,敷多少面膜都不管用,洗把脸,水都是浑的。
  到了医院,例行公事,与上一任班的医生做好交接,循例到病房走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病人。
  做完一切,我松口气。
  但愿晚上没有突然转上来的病人,不然就别想休息了。
  休息室很冷,混合着浓浓药水味道的空气,完全穿透我厚重的衣服。
  我起身盖了件羽绒服在身上,却还是冷。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因为气温低才觉得冷,冷是发自骨子里的寂寞、清冷造成的吧。
  一个人形单影只,难免如此。
  我斜斜靠在单人床上,随手翻看一本医学杂志。
  真的很枯燥,让我不得不想念志谦。
  心动不如行动,我干脆给志谦打了个电话。
  “喂?”
  “志谦,你在干吗?”
  “赶一个设计图,上次去上海的那个设计没有通过,对方很苛刻。”志谦的声音非常平淡,真地寻不到一点想念我的味道。
  “我想和你聊聊,晚上暂时没什么事情。”
  “我没空,你无聊,我可忙得很。”志谦非常不耐烦,也不等我说完话,就断然把电话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我的心也沉下去。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每夜我值班,志谦总是会殷勤地和我通电话,常常整个通宵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也许,当初话太多,严重透支,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相对无言吧。
  原来,激情真地有个期限,只是不知道爱情有没有期限。
  也许,一切完美的爱情,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吧。
  最佳例子便是“梁祝”。
  接连两天都相安无事。
  做人真是矛盾。
  一方面我希望没有新病人转到住院部来,好图个清静;一方面,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又希望多几个病人来,我忙活一下,也就天亮了。
  今天是星期四了,再熬一天,我就解脱了。
  虽然白班有更多烦琐的事务,但是可以每晚见到志谦,沐浴更衣,躺在自己没有药水味道的床上,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书。
  “梁医生,有病人转上来,情况很严重!”护士小林匆匆跑过来。
  我迅速披上白大褂,冲出休息室。
  “什么症状?”
  “病人心跳极端不规律,出现过几次短暂休克,刚从急诊室转上来。”小林和另一位值班护士小吴赶紧向我汇报情况。
  我拿过急症室开过来的初诊病历简单瞄了两眼,便冲进病房检查病人。
  病人是名86岁的老婆婆,情况很糟糕,生命体征非常弱,幸亏急诊室已经对她做过一些应急处理了。
  我赶紧吩咐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然后开好药单,让小林赶紧给病人输液。
  我有些慌乱,我还太年轻,27岁,连到门诊部坐班的资格都才刚考取,院里还不放心我到门诊部,特意让我在住院部再多留一年。
  虽然,当医生已经5年了,但是遇到这种突然的情况,我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交到我手里的是人命!
  我特别怕遇到这种年纪特别大的病人,心脏一出毛病,很容易猝死。
  我怕我的病人在我眼前消失……
  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恐惧,几乎不能摆脱。
  “梁医生,三号床病人脉搏突然减弱,她喘不过气来了!”小吴跑过来唤我。
  我赶紧冲到三号床去。
  三号病人心跳十分紊乱,一直张大口用力喘气。
  我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检查,小林又跑过来:“梁医生,新转上来的病人又休克了!”
  “梁医生,又转上来一个病人,在男病区,你快去看看!”护士小张也急急冲过来。
  我急出一身冷汗,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是刚才的高龄病人是我最怕遇到的,三号床我也还没检查,现在男病区又转上来一个!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鸵鸟,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尾!
  偏偏今天晚上值夜班的医生只有我一个人!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
  三位护士都看着我,我只得说:“你们先稳住病人,我处理完三号就到男病区!”
  小张是刚从门诊转上来的护士,她见我实在忙不过来,又太年轻,有点不放心:“梁医生,要不,我到急诊请医生上来帮忙?反正这个病人是他刚转上来的。”
  此刻面子已经不重要,我赶紧点头。
  好不容易,匆匆将两边的病人安顿好。
  我赶到男病区,病人已经靠着呼吸器昏睡过去了。
  我检查了他的病历,然后又给他添了一瓶平衡液。
  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靠在门框上,我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张看着我,“梁医生,幸亏刚才余医生肯上来帮忙,本来不关他的事的。”
  “余医生?”急诊室什么时候来了个余医生?我有些纳闷,低头看急诊转过来的单子上写的名字——余绍明。
  “我以前怎么没听过这个医生的名字,他什么时候到急诊的?新来的医生吗?”我问小张。
  “哦,他以前是内科门诊部的医生,上个月急诊的刘医生出国培训,才把他调到急诊的。怎么,你以前没见过他吗?”小张好奇地看着我,“你连大名鼎鼎的余绍明医生都不知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医院这么多医生,如果不同科,平时没有交道,我哪里能全都认识?”我觉得小张有些大惊小怪,医院里至少有一半医生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照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医生,我叫不出名字。
  我笑笑走开。
  看来这个余绍明医生的值班顺序和我一样,以后他会像刘医生一样和我频繁打交道的。
  不如下去主动和他打个招呼,顺便感谢他今晚帮了我的忙。
  要是他到处跟人说今晚的事情,我可能又要挨主任的骂了,这样下去,恐怕明年我就别想到门诊部工作。
  医院里,同样需要搞好人际关系。
  我下电梯,走到对面一楼的急诊医生办公室。
  整栋大楼都冷清清的,有些萧瑟的味道。
  我的汗毛不自觉地竖起来,它们一定企图伪装成毛衣来为我抵抗寒气,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真奇怪,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5年,可是只要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楼里,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学校里,大家讲的那些医院里有鬼的故事。
  似乎到处都魅影重重。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我轻轻叩了叩,门发出轻微的脆响。
  “请进!”一个温和的略微有些疲倦的男人的声音传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余医生,我是……”看着坐在桌前的男人,我惊呆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到口边的话全都被吓得倒退了回去。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虽然作为一名医生,我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是他!
  是他!
  是他!
  是他!
  桌前的这个男人,约摸30出头,英俊的面孔,散漫疲倦的神态,软而服帖的发角,额前一缕发斜斜扫下来,如果不是穿着与我同样的白大褂,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出来——“一个人”!
  “一个人”,不!
  应该说,余绍明医生也看着我,显然他也陷入极度惊骇当中,一脸的不置信,微张了口,如果不是他突兀的表情,他的嘴唇,简直是在诱惑一个吻。
  我们僵持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也许更长……
  “你也是这儿的医生?”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随即,余绍明笑了起来,他一笑,我的心跳得更快,糟糕,刚才在楼上手忙脚乱的窘态全让他看去了,他一定在肚子里笑。
  这个女人怎么配当医生?那么稚嫩,手足无措,一点也不专业。只配夜夜流连酒吧买醉度余生。
  看着他微笑的眼睛,我后悔莫及。
  我后悔前段时间频繁出入酒吧,后悔接受他送的酒,后悔与他搭讪,后悔刚才请他来帮忙,甚至后悔不应该下来,丢这个脸!
  “怎么不说话,吓到了,还是太开心了?”余绍明望着我,看见我呆在那里,表情尴尬到极点,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是心内科的梁锦诗,刚才谢谢你帮我忙!”
  我自己都能感觉这句话说得机械无比。
  说完,我虚弱地笑了笑。
  “哦,刚才就是帮你啊?没关系,我们的值班表一样,以后有机会合作,需要帮忙说一声。我刚从内科转下来,对急诊还不太熟悉!”他已经完全放轻松了,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不放。
  我胡乱客套了一句:“楼上不敢离人太久,我走了,以后再聊!”
  顾不得姿态,我几乎夺门而出!
  奔进幽暗的楼道里,我按着怦怦跳个不停的心脏。
  太刺激了,简直不能接受,要是明天他对着每个人说,看,梁锦诗是我在酒吧里勾搭上的。我矜持的美名就全毁了。
  我完全不敢想——自己之前所有狼狈窘迫的样子全被他看去了。
  只因是个陌生人,几分钟前,我还在想,要是能再在酒吧遇到他就好了。
  现在,我只求时间能够倒流,就是冻死街头,我也愿从没遇见过他。
  好不容易,我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走进住院部大楼,我忽然看见镜子里,自己竟然满面绯红。
  我赶紧用手冰了冰面孔,让滚烫的脸颊降温。
  “梁医生,你见过余医生了吗?”小张笑眯眯地走过来。
  这个小张真多事!
  “见过了,打了个招呼,以后会经常打交道嘛!”我故意淡淡地说。
  “他长得很帅吧?院里很多护士和实习医生都暗恋他呢!”小张夸张地强调。
  “也包括你吗?”我反问小张,抢白她两句。
  “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梁朝伟吗?”小张一点也不在乎我笑她。
  “不觉得。完全没法比!”我故意装出努力回忆他长相的样子。
  “难怪她们说梁医生是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老气横秋一点都不像年轻人。”小张对我吐吐舌头,转身开溜。
  我真想一把揪住她,问她到底她们还在我后面说了什么坏话。
  我这样低调,竟然还是有人说三道四。
  难怪人们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医院里最多的就是女人——为什么没有男护士?
  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眼前老是晃动着余绍明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可恶的男人!
  早上8点,我把昨晚新转上来的几个病人的情况仔细告诉了接我班的医生,然后迅速回到家。
  从出租车的后视镜里,我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面孔。
  女人上了年纪真不能熬夜。
  该死的余绍明,害我担心了一整夜。
  幸亏明天又是周六,不用上班了。
  回到家,志谦已经不在了。
  我赶紧沐浴更衣,好好把身上的晦气和药水味道冲洗干净。
  然后我躺上床。
  被子里竟然有个滚烫的、用毛绒巾包好的大号热水袋。
  看得出来,热水袋是刚灌好的,还非常烫手。
  我心里一暖。
  我揽过志谦的枕头,那上面淡淡的,他的味道,熟悉而让人安心。
  终于,抱着热水袋,我沉沉睡去……
  我梦见各种稀奇古怪的场景,恍惚中,我竟然回到古代。
  反复对着那个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心脏病人——患有心悸病的倾国美女西施,企图游说她做心脏手术:“美女,还是做了手术好,心脏就不会痛了!”
  她始终不肯,情急之下竟然恼怒:“梁锦诗,你真笨!活该你只有一个男朋友!我哪里是有心脏病,不过做个含蓄妩媚点的姿态,好让男人疯狂,女人模仿,后世传颂而已!”
  我愕然!西施捧心?
  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赶紧磨她传授两招媚惑男人的招数。
  “锦诗……”志谦的声音冲进梦中。
  我睁开眼,睡眼惺忪,哦,原来真是志谦回来了。
  我竟然一觉睡到黄昏。
  “锦诗,你在笑什么?睡着了,还笑得那么诡异?”志谦帮我把被子盖严实。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兴致勃勃地将梦告诉志谦。
  志谦也笑起来:“傻瓜,你每天想什么?成日做怪梦。”
  晚上,我们到门口的牛肉馆子吃饭,志谦点了我最喜欢的泡椒牛肉丝。
  这家的牛肉,非常鲜嫩细滑,百吃不厌,连我这从来不吃牛肉的人都一吃就上瘾。
  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那个梦,然后忍不住把梦境更详细描述给志谦听。
  志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鲜有的,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说着,并不时微笑。末了,他还说一句:“等一下回家,我把它做成flash,一定很有意思。”
  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俩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等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待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他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志谦要是知道,我与一个陌生男人在酒吧里眉来眼去,一定会立即把我赶出家门。
  该死的余绍明,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子里萦绕不去。
  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
  哦,一定是值班表上!又或向人打听的?
  向谁打听的?
  别人会不会疑心他为什么要找我的号码?
  我猜测着,心绪不宁中度过整个下午。
  晚上,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志谦倒是吃了两大碗,而且还笑眯眯对我说:“这个周末真舒服,难得你这么安静,一点都不烦我。”
  我还是不肯说话。
  “锦诗,你不舒服吗?”志谦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你一沉默,多半是生病了!”然后他伸手来摸我的额头。
  我摔开他的手:“你才有病!”
  “那你是有心事了?”他盯着我。
  “你才有心事呢!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心里被他问得毛毛的,赶紧猛扒了两口饭到嘴巴里,一着急,又呛到。
  志谦哈哈大笑:“你这个稀里糊涂的脑袋,还能有什么心事?不外又是看中哪件衣服,觉得价钱太贵,想买,又怕我说你浪费奢侈?”
  我白他一眼,不作声。
  他又哈一声笑:“被我说中了!”
  我还是不说话,就这样混过去了。
  又到周一。
  还好,终于上白班了。
  周一总是忙碌一点,不过还好,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中午。
  我和小张、小林两位护士妹妹一起到食堂吃饭。
  食堂的菜色永远简单如一,味道不咸不淡,却也没太多其他的滋味。
  我总能从中吃出洗碗布的馊味,不过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我自持矜贵。
  我挑了几样素菜,端着碗与小张她们一起寻找座位。
  突然小张眼前一亮,拖着我往前面走。
  原来有张桌正好有三个空位。
  待走过去,我才发现,桌上坐的是余绍明,要转身已经来不及。
  小张已经一张脸兴奋地涨红了:“余医生,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余绍明抬起头,看见我,眼睛里竟闪过一丝喜悦。
  难道我看花了眼睛?但他眼中的确有一抹亮光。
  一定是我忙晕了头,看见他就紧张,出了幻觉。
  “没关系,坐啊!”他温和地说。其实,不等他答应,小张、小林已经坐下,小张还拼命拉我的衣角。
  “好像有点挤,我还是换个位置好了!”我东张西望,企图找个空位坐下。
  “梁医生,算了吧。将就坐一下,肯定没位置了。一个人吃饭多孤单啊!”小林好心地说。
  小张则口无遮拦:“难怪他们都说梁医生特别讲究,连吃饭都嫌地方挤!”
  我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瞪了小张一眼,悻悻地坐下来。
  我从来没有发现小张是这样多话的一个人,她滔滔不绝地对余绍明说话,余绍明一直温和地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而我则从头到尾,将脸埋在碗里,根本不肯抬起头来。
  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余绍明的目光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目光里一定还有几许好奇和好笑。
  终于,该死的小张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余医生,你以前没有见过梁医生吗?”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赶紧仰起脸,死死盯住余绍明的嘴巴。
  要是余绍明说经常在酒吧里见到我,我立即把整碗饭扣到他脸上。
  下意识我抓紧了碗沿。
  余绍明故意顿一顿,促狭地看我一眼:“真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啊!简直不知道医院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医生!”
  他话一说完,我顿时脸涨得通红,但随即也放下一颗心来。
  小张夸张地对我余绍明说:“看,梁医生脸红了。梁医生最爱脸红了,她是我们医院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了。”
  我的脸更红了,我分明看见余绍明脸上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啊,谁会认为一个夜夜衣衫不整,流连酒吧,与陌生人一同买醉的女人会矜持含蓄?
  “脸红是最昂贵的胭脂,花钱也买不到的,女人一脸红,就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余绍明看牢我说,说完又独自笑了起来。
  小张和小林也呵呵笑起来。他们倒是聊得开心,难为我牺牲自己成为笑柄。
  这个可恶的男人。
  好不容易吃完饭,正要离开。
  “余医生,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吃饭?和你聊天真是很愉快。”小张希冀地看着余绍明。
  “好啊,顺便把梁医生叫上。”余绍明立即答应。
  “我,晚上有点事情,恐怕去不了!”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你能有什么事?你下了班不外是回家或者一个人看电影。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嘛。”小林很诚恳地看着我。
  “梁医生,我们才认识,我不至于让你这么反感,一起吃顿饭而已,不用这么快就回绝吧?”余绍明话都说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要是不顺着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啰唆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着时间。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分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得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志谦讨厌人多的地方,又怕等,又怕吵,如果餐馆环境再恶劣一点,卫生条件再差一点,他根本就无法动筷子。我只得顺着他,少吃了很多美食。
  这家鹅唇味道确实很不错,肉质十分细嫩,浸泡在滚烫的红油里,有种特别的味道。配上清香的青笋、新鲜的花椒、香浓的芹菜……真是很美味,香辣爽口。
  可能有余绍明在,小张和小林都有些顾忌,吃得很少,大半时间都在和余绍明聊天。
  反而我,一来插不上嘴,二来也不愿意多说话,三来平时和志谦在一起很少吃这些美味小吃,干脆大快朵颐。
  小张特别好笑,因为涂了特别好看的有一层淡淡的、闪闪的金粉的唇膏,因而吃东西的时候也舍不得擦掉,只好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地吃。
  而我,根本不顾忌形象,反正我最狼狈的样子已经被余绍明看去了,吃得毫无顾忌。
  余绍明笑说:“梁医生,你真像我的小侄女,每次吃东西糊得满嘴都是!”
  我当场呛得咳了起来……
  该死的余绍明。
  果然,小张、小林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我突然想起志谦,每次我吃东西弄到脸上,他总是宠爱地帮我把脸擦干净,微笑着注视我。
  我觉得很幸福。
  不过,这一刻,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突然,这餐饭变得漫长起来……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喘了口气。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就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着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做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得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
  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做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蔻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蔻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只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太露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的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
  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推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得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倒意外得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坐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做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地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极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猝不及防地来,猝不及防地去。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着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最倒胃口是一张脸涂得绯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霍”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像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像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道:“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梁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
  我看见余绍明无奈地冲我摊一摊手。小张还没察觉,自顾自地说:“余医生,你坐我们前面的位置吧,顺便帮小林占个座位,我们几个人比较熟,坐在一起没那么闷。”
  小张絮絮叨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余绍明只得坐下。
  虽然,我满心期冀余绍明可以坐在我身边,不过想一想,他坐在前面,又可以避嫌,又不必距离我很远,也就安下心来。
  很快小林也到了。10分钟后,车子出发。
  平时大家在医院里都很严肃,今日出来休闲,一个个都很放松,还有人轻轻唱歌。
  司机好心地放了印度风情的迪士高音乐,这充满异域色彩的音乐正是我和余绍明在MIX初相识时所播放的。
  果然,如同心有灵犀,余绍明回过头来,深深望了我一眼。
  那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的心狂跳起来,为了掩饰这一刻的窘迫,我轻轻回了他一个“了然”的微笑。
  车窗外天空阴霾,两旁的景物全都飞快掠过,只捕得模糊轮廓,一闪即逝。
  青春也是这样,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突然明白及时行乐的重要性,趁肉身尚能承受,尽情享受欢愉,否则过时不候。
  一路上,小林显得特别兴奋,不知道是否余绍明坐在她旁边的原因,她不时回过头来和小张说话,又抢着讲笑话给大家听,逗得周围的人前俯后仰。
  我含笑听着,保持缄默。
  志谦最怕女人话多,我习惯恒久沉默……
  相反,一向话多的小张今天则一直很少说话,而且脸色苍白。
  余绍明真是细心:“小张,怎么,身体不舒服?”
  小张点点头,眼睛里都呛了眼泪:“我晕车,不习惯坐长途车!”
  余绍明赶紧拿出自己的保温水杯,倒了一小杯给小张让她喝下:“小张,我们换个座位吧,我这里靠窗,你把窗户开一道缝,风吹进来要舒服一点。”
  小张立刻感激地笑笑,和余绍明换了座位。
  当余绍明坐到我身边时,我闻到了淡淡的、带有烟草味道的“高夫”香水的味道,我还记得这款香水是梁朝伟做的广告,在这味道里,余绍明的笑容越发与梁朝伟相似。
  我突然紧张起来,下意识手握成拳,指甲掐得手心生疼。
  反而余绍明,气定神闲,处之泰然。
  他开始和我絮絮聊天,讲一些自己过去旅行的趣事。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也有男医生和女医生坐在一起的,我和余绍明坐在一起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就镇定下来。
  渐渐车绕过大邑县,一路慢慢开始进山。
  顿时空气清新起来,清冽异常,过了花水湾温泉,遥遥可以看见前方山岭上,覆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
  车内不少女医生都欢呼起来,连小张也好了,不顾寒冷把车窗打开……
  很少看见雪的我,也激动了,涨红了脸对余绍明说:“看,山上全是雪呢!”
  余绍明往车窗外看去,天空阴沉沉,密布乌云。
  “看天气,山上正在下一场大雪呢!”余绍明笑着说。
  “是吗?”我更加激动,期待着等一下可以看见纷扬的白雪。
  记忆中,成都已经整整9年没有下过雪了,我的眼睛如同久旱的沙漠般,渴望着可以看见飞雪。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冬天的山里若是不下雪,只有些残山败水,似一名贵妇人出席盛大宴会却没有化妆,令人总觉有所欠缺。所以冬天的山需要雪来修饰。
  雪一来,立时便有不同的景况:低眉垂首的冬天马上便活了起来,变得含情脉脉,无限风光。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云。”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越靠近山,气温越低,我们也越兴奋。
  很快车到两河口分叉,右边是去后山滑雪场,左边去前山茶里坪,我们这次旅行的地点是前山,医院在山脚订了一家度假山庄。
  车开进度假村,我们鱼贯下车。
  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我们早已经饿了,全都不顾仪态,冲进餐厅。
  幸亏饭菜已经准备好,10分钟后就开饭了。
  我、小林、小张一行人坐一张桌子,在小张的盛情邀请下,余绍明和我们心内科的柯忺宇医生、心外科的林鉴医生也加入到我们这一桌。
  小张得意地说:“看,全医院最帅的三名单身男医生都在我们这一桌了!”
  我留意了一下,余绍明大方俊朗,柯忺宇儒雅温柔,林鉴是典型的阳光男孩,的确是医院外形最好的三名男士。
  餐厅准备了不少野菜,十分开胃,我吃了足足两大碗饭。
  余绍明大方地照顾着每个女同胞,当他把我喜欢的蕨菜炒肉丝特地调放到我面前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想到他为了照顾我,不得不顺带照顾小张、小林她们,就觉得特别窝心。
  我特意对他含蓄地笑了笑,他调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吃过饭,和我们一起来的副院长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年终总结会。
  我们按照各自的科室分开坐好。
  会议冗长,内容也老生常谈,几乎所有的人思绪都被外面的雪山所吸引。
  我低着头想心事,突然短信来了:“小朋友,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小心被院长发现!”
  我笑着给余绍明回过去:“是啊,心都野了,早到山上撒欢去了!”
  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开始互发短信,沉醉拇指游戏当中。
  终于下午3点,会开完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大家欢呼雀跃。
  成都人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有近一半的人,冲进棋牌室,开始斗地主、打麻将……
  麻将、扑克、骰子……我全不会。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何必局限于牌桌上?择业、交友、恋爱、结婚、生子……哪一样不靠运气?都是技术含量极低的事。
  不过还好,有不少年轻医生、护士,都愿意尝试登山,到深山中领略雪景。
  我、小张、小林和余绍明、柯忺宇、林鉴组成一组,开始往山上走去。
  走到山脚下,开始有细微的雪末飘扬下来,石梯上有薄薄一层积雪,因为被很多人踩过变成冰片,显得十分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颇有点举步维艰的味道。
  好几次我们三个女生都差点滑倒,幸亏身边三位男士及时出手相助。
  还是柯忺宇细心,他很快发现路边有一家小店,卖冰爪,我们赶紧各自买了一副,套在鞋上,果然,走在雪地里,立刻健步如飞,十分稳妥。
  小张激动地拉着小林直往上跑,我们尾随前行。
  虽然山路比较平坦,石梯也很平缓,但是我们平时缺少锻炼,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并且全身冒汗。
  走到蛙潭,石梯两边的山上树木多了起来,尤其是松树一片连着一片,树梢上开始积有白雪。
  初时,雪淅淅沥沥,细细密密,后来慢慢地聚集,铺得地上一片绒白,厚厚实实的……
  走到半山腰,雪花已经鹅毛般大小,一片片飘落下来,悠扬而从容,我的睫毛上、帽子上全黏满了雪花。
  整个山崖全都被白雪覆盖,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成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们全都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致震惊了,一个个屏住呼吸,只听得雪簌簌地落下来,落到树梢上、落到山脊上、落到结冰的溪流中……
  整个山谷中,万籁俱寂,只有簌簌雪落声……
  一些冰缝中,还有一条条的冰凌,晶莹剔透,十分趣致。
  路边偶然有行人经过,都忍不住对我们这一群人侧目。
  全都是俊美、有素养的年轻人,在别人眼中该是非常登对的三对情侣吧。
  我偷偷想,看着身边高大的余绍明,心里有种按捺不住的欢喜,隐隐地,我自己也知道,这欢喜是为了如此出色的男人竟然唯独给自己青眼吧。
  女人总是这样,希望优秀的男人对世间所有女子都不屑一顾,唯独对自己青睐有加、死心塌地,情有独钟……似乎这样便能衬托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
  只要是女人,都逃不过这种情结。
  再往上走一点,雪更大了,甚至有点凄惶迷离,仿佛不是人间。
  我们都有些饿了,中午那一餐饭,早在抵抗寒冷与剧烈运动中,消耗干净。
  幸亏路边有两名山妇在贩卖烧烤。
  所有四川境内的名山古迹中,都少不了这沿途贩卖手工艺品、当地特产、小吃与烧烤的山民,因为他们,旅途也增添别样的滋味。
  远远闻到烧烤浓烈的香味,我们全都忍不住食欲大增,腹鸣如鼓,冲将上去。
  那两名妇女,衣着极为单薄,只穿毛衣薄外套,丝毫不畏惧寒冷,而且面色黝黑红润,声音洪亮,十分热情。
  小小烧烤炉摆着老腊肉、香肠、麂子肉、獐子肉、野猪肉、羊肉、牛肉、鸡翅膀、土豆、藕片……品种不多,胜在有几味野味。
  小张、小林、林鉴赶忙张罗起来,挑选着食物。
  切成薄片的肉,见火便嗞嗞作响,渗出金黄色喷着浓香的油,妇女笑着操持起来,动作娴熟,在肉上撒上盐巴、味精、花椒末、海椒粉、孜然、八角、混合香料……
  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酒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得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酒,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冶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处,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嬉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体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定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把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旧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冻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疼。
  尤其是小林,穿得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哪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
  余绍明笑说:“那要是有妖魔鬼怪来了,你可别先跑了,一定要顶住!关键时刻用美色诱惑他们,让我先逃。”
  我白他一眼,林鉴四人全都笑了,闹哄哄地穿过院子,上了楼。
  他们一走,整个大厅里更安静了,只听见呼呼的风声,肆意撞击着木门。
  门咯吱咯吱响,一下,一下,干涩而诡异,像陈朽的干枯老人,因干瘪无肉,骨头和骨头间摩擦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整个大厅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有风凛冽地灌进来,冻得人手足都没有知觉了。
  余绍明招呼我坐在火炉旁边:“靠火炉近一点,不要冻着了。”
  他坐在我对面,埋头检查炉火,发现新煤完全没点燃。原来旧煤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火力不够,带不燃上面的新煤。
  “如果,新煤燃不起来旧煤就烧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别想有热水了?必须找东西把新煤引燃。”说完,余绍明起身,四处寻找柴火。结果,一无所获。
  我笑眯眯望着他:“我有办法!”
  余绍明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一扬手中一张10元钞票。
  “你不会想烧钱吧?”他瞪圆眼睛,似乎觉得我很白痴。
  我睨他一眼,站起身,走到厨房碗柜上,放下10元钞票,把碗柜里一捆一次性木筷拿出来,再冲余绍明挥一挥:“老板娘那么刻薄,让我们吃冷的饭菜,又让我们自己烧开水。教训教训她也好。反正10块钱也远不止买这些筷子,说到底,我还让她赚了一点。”
  他恍然大悟,一脸惊喜:“看不出你还挺聪明。”
  我故意沉一沉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笨?”
  余绍明也不解释,只哈哈大笑:“锦诗,你总让我意外!”
  他开始陆续把筷子放进火炉里,木筷一见到火星,立即烧着,火苗轻快地舔着木筷,蹿上来,我们欣喜地对望。
  火苗映红了他的脸,连带他的眸子里,也好似有火星在一点一点地闪烁。
  我的心也被火炉周围逐渐升高的气温烫热,温暖起来,也许血液循环也加快了,不然心跳怎么会无端端加快,呼吸怎么会急促起来……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变幻的色彩,我怕沉溺其间,难以自拔……
  余绍明似乎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开始讲他儿时的故事。
  我含笑不语,静静倾听,我牢牢记得,志谦说懂得沉默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男人最害怕的女人,是多话的女人。
  “你呢?小时候一定很文静?和你在一起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静字。你总是默默不语,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人,最多的表情是但笑不语。不过你的笑,也有很多种,比别人说话还丰富,开心的、骄傲的、自信的、谦卑的、心虚的、怯懦的、羞涩的、苦涩的……这么多的笑容,你只需要弯一弯嘴角,就全部都展现出来,真的很神奇,你好像不需要开口就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人觉得好像懂了你的意思,又好像没懂……”余绍明望着我的眼睛轻轻说。
  我的心被他的话温柔地牵动——原来他观察我如此细致。
  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很喜欢说话?
  只是志谦没有耐性听我滔滔不绝,也不喜欢说话,对着他说话,等于自说自话。谈话没有好对象,有什么意思?
  于是,为着迁就他,变成他喜欢的女人,我开始变得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轻轻咳嗽一声:“基本上我小时候很爱闹,很调皮,但是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可惜经常好心办坏事,做错了事,不敢承认,又不想撒谎否认,于是学会沉默应对……”
  “不会吧,你小时候就懂得,对付别人要‘沉默,以眼泪’?”余绍明打趣地望着我。
  我笑着,把童年糗事透露给他。
  “那时,我还是幼稚园生,住在老式楼房里,7家人共用一个公共厨房。我喜欢吃泡菜,又觉得泡菜气味咸腥,难以入鼻。一日,母亲买一块水蜜桃香气的香皂给我,我只觉味道清甜,心中顿生妙计——我偷偷将香皂切成一条条,一一放进各家泡菜坛中,自己家也不放过,第二天,整层楼的人都在叫骂,我知好心办坏事,想承认,又没有勇气,故此沉默以对。”
  讲罢,余绍明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有没有更糗一点的,讲出来听一听,你小时候真可爱。”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趁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偌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松软鼓胀,却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乘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还好心地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外面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有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幽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抑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地,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摄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着月光,半就着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干,好像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怆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以想像,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全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紫。
  我竟有片刻眩晕,在这片紫色中……
  风轻轻吹过,树影婆娑,暗香浮动,白雪皑皑,头顶上是狭长的天幕……这一刻,时间凝固,连我的呼吸也静止了,只余那心脏怦怦急跳,一声声,似乎要蹦出来,揭穿我的秘密。
  血液一股股簌簌流动,将我这一刻的喜悦传递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那欣喜是静默而雀跃的,这样矛盾,凄艳,甚至有一丝仓皇……
  好半晌,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无声的静默……
  他似乎想说什么,犹豫再三,说出来的却是:“出来这么久了,会不会炉火已经灭了?”
  我知道,最后一刻,他始终欲言又止,放弃说出心底的话。
  但是,我已经满足,很多话,不说出来,已经足够。
  说了,反而画蛇添足,他是个明白人。
  我也是。
  我任由他牵着手,印着先前的脚印,又一步步往回走。
  一路上,我们依旧沉默,似乎言语已经多余,我们手牵着手,肌肤相亲……
  回到大厅,所幸炉火还没熄灭,我们赶紧把拾回来的枯枝扔进火炉里……
  顿时干柴遇烈火,迅速燃烧起来,火苗熊熊地蹿出来,肆意舔着水壶底,热气顿时腾腾地冒了出来,夹杂着树枝的清香……
  我突然笑起来,干柴烈火,多么像我与余绍明。
  只是我们有理智,克制又克制,于是柴有点润,火不够烈,是以烧不起来……
  火势一大,本就半温热的水很快就烧好。我们灌了两瓶,提到楼上,各自进门。
  小张、小林立即埋怨:“怎么等了这么久?”然后冲下床分享这得来不易的热水,并抱怨:“刚才林医生和柯医生,一直在隔壁很大声地讲恐怖故事吓我们,我们吓坏了,想来找你们,又都不敢下楼。”
  我没作声,犹自沉浸在刚才的喜悦中,人还有点恍惚。匆匆洗漱,宽衣上床。
  床褥已经温热,干燥而松软,我躺进去,一股暖流涌向全身,整个人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如同卧于云端。
  我用手摸摸面颊,似乎手上还残存着余君的体温。
  不由自主,我咧开嘴笑,多么骇人?面部表情完全不能自控,完全发于内心,理智已经与肉身脱节。
  整个人好像十分放松,却又觉得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真是玄妙。
  我静静躺在床上,小张小林,也躺上床,开始和隔壁三位男生谈话。
  余绍明绘声绘色讲我们如何辛苦得到这壶热水,比如我怎么留下10元钱,拿了老板娘的筷子当柴烧,我们又如何艰难地上山找柴火……
  似乎我和他忙碌辛苦了一整晚……
  我知道,他只挑可以说的,大肆渲染了说给他们听,一晚上,总得有个交代。
  我悄悄听着,似乎很用心在捕捉他说的每一个字,但是又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氛围里,仔细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在那短暂的时光里缠绵不肯离去……
  在他喃喃的细语中,我做了一个悠长而惬意的梦,只觉得身体软绵绵的,酥麻麻的,徜徉在一片静谧的紫色里……
  一整夜都是梦,旖旎悱恻得让我连醒来也恍惚还置身梦中。
  推开窗,眼睛差点不适应一大片茫茫的白,用冷水洗过脸,才觉得清醒过来,而面颊也被水冻红,菲菲的一大片,如同抹了胭脂。
  小张、小林一起床就唧唧喳喳闹个不停,分享着彼此的化妆品。
  我只带了一管唇色口红,将就了涂上。
  没关系,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恋爱中的女人,自带三分颜色,眼睛随时闪亮,面颊自然绯红,嘴唇因渴望而湿润……
  哪里还用化学物品合成的化妆品?
  推开门,余绍明和柯忺宇、林鉴三人已经等在门口,柯忺宇一见我们,就立即说:“老板娘一起床,发现筷子没了,正在发脾气了。我去问她有无早饭?老板娘还凶巴巴地回敬我:‘你可以不用筷子吃早餐,我就给你们做!’”
  林鉴也凑过来说:“看来我们只有下山去找地方解决早餐的问题了。”
  我耸耸肩,没说话,但偷偷望了望余绍明,他正盯着我笑,眼睛亮晶晶的,看得我有些窘迫。
  我们开始下山,必须在中午前回到山脚。
  昨晚已经停了的雪,又下了起来,漫天都是,迷雾一般,布满整个山谷。
  本来是下山容易上山难,但因着雪的缘故,石梯变得异常湿滑,往下的冲力,让人走起来十分费劲,倒比上山多了几分难度。
  走了不到10分钟,林鉴在路边发现一个小凉亭,亭里一名青年女子正在卖酸辣粉。
  实在饿得发慌,我们都拥上前,各自要了一碗。
  原本以为,这荒山野岭、冰天雪地之地,怎么会有好味道的食物?
  谁知,那女子端上桌的酸辣粉,却差点让我们吞掉舌头,粉条十分细滑,而且极有韧性,配上酱油、味精、花椒、白糖、醋、黄豆、芝麻和一大把青葱欲滴的豌豆尖,简直就是人间美味,比我们在成都任何一家面馆里吃到的酸辣粉都更可口。
  结果是,每人吃了两碗,临走时,小张还感叹:“真可惜,要是能打包带走就好了。”
  今天上山的游客突然多起来了,连山里为游客提供代步的马帮都有了不少生意。
  不时的,有人牵了马匹走上来。
  那些马,全都瘦骨嶙峋,目光呆滞,被人驯服教化了,给一口草粮,便得俯首为臣,寒冷冬季,驮着自以为娇贵的人上山、下山,快一步,要被鞭策,慢一步,同样也要吃鞭子。
  我突然心烦起来,多么像我,为了爱情,为了日夜与志谦相守,仰仗他的脸色过活,为他把自己全方位改变,他一颦眉,我便吓得哆嗦,生怕他取回他的爱,不再施舍给我。
  我和那为了一口草粮甘心被驯服的马有什么区别?都是郁郁不得志之徒。
  那马,该是向往广阔无边的荒野,可以自由驰骋的吧。
  而我,此刻,也会向往一段恒久有激情的爱情吧……
  但奴隶做惯了,便习惯被奴役的地位,渐渐不懂得如何翻身了。
  我看看余绍明,会不会,他就是救我出苦海的人呢?此刻余君正好抬头望向我,我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他看穿我的想法。
  走了约摸2个多钟头,我们终于下到山脚。
  竟然,没有人发现我们一夜未归。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转动,只有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地球的轴心。
  回成都的车上,我还是与余绍明同坐。
  不知怎的,我们都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余绍明,突然话少了很多,只是不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面颊发烧,只得闭了眼睛假寐。
  因他坐在身边,一颗心又极端不安分,不停跳了又跳,七上八下,“砰砰”的,似乎想把我的秘密全都泄漏给他。
  我知道,我的呼吸早已经将我出卖,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因为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似带着火,熨烫着我的皮肤,几乎要焦灼起来。而且,我也能感受到他目光中一种复杂的,难以辨别的情愫,似乎他也被什么东西困惑着,纠缠着。
  车要从我家门口过,我提前下了车。
  回到家,我觉得筋疲力尽,似乎这短短两天的行程已经将我的体力全部透支了。
  我赶紧沐浴,上床。
  刚躺下,志谦的电话就到了。
  志谦的声音还是那么有磁性,清朗干净,像夏日里最透明澄蓝的天空。
  志谦似乎有极好的兴致,絮絮地和我说话,询问我这两天玩得如何。
  听着他熟悉的声音,我突然觉得十分困乏,睡意渐渐袭来。
  是的,志谦在我,是水,平和、安稳、让人舒心,可以承载一切。
  余绍明,则是火,可以燎原的火,让人甘心粉身碎骨,玉石俱焚。
  我为难起来,我到底选择平和温吞的水,还是可以让人燃烧焚身的火?
  志谦与我,有整整5年的感情,我们也曾有过无数好时光,不是没有美好浪漫回忆的。
  余绍明,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但因为未知,更有吸引力,让人想知道前方,等待着的到底是荆棘,还是鲜花?是美酒,抑或毒鸩?
  我为难起来,连我的心,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也许,一切都还不到抉择的时候,我决定将这个难题暂时抛开,好好睡一觉。
  睡梦竟然还是不肯放过我,绍明的脸,志谦的脸,轮换着在梦中向我逼近,我无所适从,惶恐不已。
  一着急,醒来,已是一身大汗。
  此刻是夜间10点,我咕哝着,冲进卫生间沐浴。
  站在莲蓬头下,温热的水包裹着我,这一刻,绍明的脸异常清晰起来,这样温柔体贴的一个人,好不好舍弃志谦,选择他呢?
  刹那间,我几乎冲动地想就这样轻易做下决定,开始一段新恋情,也许我的人生会因此而迥然不同,也许,我再也不用委曲求全。
  坐在桌前,我拿出一张素笺,写上志谦和绍明的名字,开始将两人的优缺点一一写上去,写完,我才发现,志谦的优点比余绍明多,可是缺点也一长串,余绍明却一个缺点也无。
  是的,我认识余君时日尚浅,浅到还来不及看见他的缺点。
  正在思量,打开的电脑上,QQ头像开始跳动,原来余绍明上线了。
  我连忙打开对话框。
  “锦诗,在不在?”
  “在!睡到一半醒来,有点无所事事。”
  “聊聊?”
  “好啊!”
  我们开始就西岭雪山之行聊了起来,从烧烤到雪景,从山妇到旅店老板娘,然后谈起那株腊梅。
  “锦诗。”
  “什么事?”
  “其实,那天晚上,你站在腊梅下,微微闭着眼,神情娇慵,我有点情难自抑——我差一点吻你!”
  看到这一句,我面颊霍地发烫,如同火烧云一般涨得通红,心脏“怦怦”地跳起来,完全不受控制,一下一下,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敲击键盘的手,也变得绵软无力,无奈,只得回敬他一个“……”。
  屏幕上一片空白。
  良久,余绍明也没有反应。
  我紧张起来,会不会我反应不对,他恼了,抑或失望了,决定不再理睬我?
  我强作镇定,又发了一连串问号给他。
  又过了好半天,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回音的时候,我收到他发过来的一句话。
  “越接近你,越被你吸引,我矛盾不已,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为何矛盾?”我忍不住问。
  “我觉得我是龌龊的,在你对一切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接近你、剖析你,然后悄悄喜欢上你。我为自己的行为汗颜,我根本无资格这样做。”
  “为什么这样说自己?”我诧异极了,无资格的人是我,我有男朋友,却还抵挡不住来自他的诱惑,频频与他约会。
  “我没有随意爱一个人的自由……”
  我原本蹦跳不已的心,因着这句话,差点停止跳动,失去任意爱人的自由——那不是已经结婚了?可是明明大家都说他是“黄金单身汉”啊?
  我杵在电脑面前,我可不想当婚姻的第三者,背负狐狸精的骂名,如果他已婚,我的一切幻想都破灭。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白马王子和童话故事。
  我不知道该回他什么话才合适,只得发过去一个问号。
  我觉得,这小小的问号都是怯懦的,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忐忑不安,等待着他揭晓答案。
  良久,屏幕上一片空白。
  似乎他还在犹豫,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我突然冲动起来,不,我宁愿不知道真想,永远不知道,让我继续做完这个梦……
  我敲着键盘,“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
  可是,我的话刚发过去,他的信息就已发过来了。
  “我有女友,相恋7年,感情日趋平淡……”
  我略舒一口气,还没结婚,我便不是第三者,还可以公平竞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如此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这样浓烈的激情,也会有一天淡漠,在同一间屋里生活,我们可以完全忽视对方的存在……”
  余绍明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似乎他已不再在乎我有没有在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这一刻,他只想倾吐出他心中埋藏已久,难以对第二个人说出的感受。
  “有一日,隔着橱窗,我竟看见,她与另外一名男子在咖啡馆促膝而谈。男人十分平凡,她却一脸仰慕,双颊通红,眼睛闪亮……有好多年,我已经无法从她脸上找到这样的表情……”
  “现在,她彻底从我家中搬出去了,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了,她不在,我突然觉得好自由,有种摆脱束缚的解脱……可是,过往密密交织的回忆,又让我难以就这样放弃她……”
  “这种感受,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看着屏幕上,这一行行的字,我禁不住想笑,我怎会不明白?
  多么巧合,我与志谦不是也这样吗?唯一的区别,他和她7年,我和志谦5年。
  “你可以选择不和我继续来往……对你,我有很深的负疚感……”他继续说。
  我突然对着电脑傻笑,多么好,我也不是自由身。
  如果他有随意爱人的自由,我还要煞费苦心,在他与志谦之间抉择,毕竟我对他还不够了解,可瞒着他,我又充满负疚感。
  毕竟,我和志谦5年的感情,交织着太多的回忆,是难以割舍和分清的;而绍明,带给我的是恋爱的喜悦和激情,也是很难邂逅的,舍弃谁,选择谁,我难以取舍。
  我突然觉得轻松起来,这几天困扰我的问题全都迎刃而解:“绍明,你无须自责,我也不是自由身,我有一位相恋5年的男友……”
  “5年,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但足以让他觉得我是家里的空气,完全透明……”
  “有没有觉得轻松一点……”我问他。
  “的确,我们身份都一样尴尬,但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简单……”他还有些犹豫。
  我没有说话,过半晌,他说:“我累了……”
  我只得说:“早点休息……”
  他说:“希望你明白我!”
  我说:“我明白!”
  然后,我不等他下线,便自动关掉QQ。
  很潇洒,对吗?
  我们就这样,还没开始,蒙眬中,已经结束?
  结束!
  我深深吁一口气,其实,我想对他说,常乐未央,千秋万世,男欢女爱,只争朝夕。
  我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心动的感觉已经极难寻觅,既然遇到,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
  我们的爱情里都没有了激情,可是,我们都憧憬着激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也是好的。
  玺彤曾经说过:“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
  不知道余绍明懂不懂这个道理。
  我懂,但怕自己做不到,陷下去,难以自拔,届时,我那狭小的天地,必定大乱。
  罢了,既然他也放弃,我还争什么呢?
  但是,没来由的,心里有些失落。
  再晚一点,志谦打电话来,和我随意聊了两句,他反复叮嘱我:“关好门窗,按时吃饭。”
  我闷闷地想:志谦,你差一点失去我!
  “你就不能说点甜言蜜语给我?”我拖长了声音抱怨,是的,余君用词妥帖,十分动人,含蓄的溢美之词,让我飘飘然,乐得可以三日不知肉味。
  “甜言蜜语?锦诗,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志谦有点诧异我的反常。
  “谁跟你老夫老妻,我可是你的女朋友,应该享受恋爱的权利!”我气冲冲反驳。
  志谦叹口气:“好吧!白糖、红糖、黄糖、蜂蜜、奶糖、太妃糖、木糖醇……够甜了吧!”
  我为之气结。
  这个男人,已经孺子不可教也!
  翌日晚,上夜班,整个人显得没精打采。
  短假就是这样,人还没休息足,又忙不迭展开工作,可是偏又因闲散了两日,工作竟又难以恢复正常状态,十分奇怪。
  手机静默了一整日,我反反复复拿出来看,手机有无电?是否调成静音?又或者铃声不小心改变?再或者已经欠费?反反复复,检查又检查,一切再正常不过。
  但是它还是没有响。
  没有响,不过因为余君没有再留恋召唤!
  细细看镜中的我,嘴角略微向下垮,面部肌肉绷得老紧,一脸失魂落魄。
  是,我的魂魄已经被人勾走,同等情况,我却未能勾走他的魂魄。
  叹着气,长叹,短叹,一声接一声,但叹气挽不回什么。
  如同深受鸦片毒害的瘾君子,哈欠一个连一个。
  看来,我已经对余君上瘾。
  上瘾是一种病,藏于五脏六腑,难以自拔。
  有人因药物上瘾,有人为食物、饮品上瘾,有人沉迷爱恨,有人受虐成狂,统统都是不能自拔的习惯,瘾由心生。
  外人看着难受,当时人却统统享受莫测的快乐,连折磨也甘之如饴,根本不接受解药。
  唉……
  上了瘾的人,统统都归得一个甘心情愿的“贱”字。
  痛下决心,一定能戒掉,但当事人全然不顾,甘愿沉迷其中,自找折磨,难道不贱?
  余君此刻在做什么?
  是否也如我般被相思煎熬?
  一整夜胡思乱想,幸亏今日无太多病人。
  转眼凌晨1时许,整个住院部静得连呼吸都清晰可辨。
  “嘀嘀嘀嘀”手机短信终于响起,把神情恍惚的我,吓得一震。
  心跳加快,喉头发干,我慌乱地从桌上抢过手机:“锦诗,自我折磨了一整日,克制又克制,理智终究没有胜过感情,我想见你……”
  余绍明!
  哦,你也同我一样度日如年吗?
  眼睛突然模糊,连小小显示屏也看不真切,但觉有咸湿液体滑到嘴角。
  情不自禁,我抛开惯有的矜持:“我也想见你!”
  “我此刻便想见你,再不看到你,我快窒息。梁医生,我心跳无力,需要你救治!”
  忍不住,笑容扩大,扩大,扩大,整个面部都是笑……下垮了一整日的嘴角终于扬起来。
  “此刻时间已晚,医院中并无合适见面地点。”我回过去。
  “住院部7楼楼梯间,我即刻过来,等你!”余绍明固执地发完这个短信。
  我静下心想一想,对啊,整个住院部一片死寂,就算偶然有人上下楼,也断不会走没有丝毫灯光,一片漆黑的楼梯。
  我来不及多想,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就冲下楼。
  我在9楼,乘电梯下到了7楼。
  电梯门默然打开,外面便是一条墨黑色的走廊,我小心翼翼走进去,似乎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正窥看着我,让我心悸不已。
  我摸索着,走到楼梯间。
  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只隐约辨得窗边有个蒙眬的身影。
  我的心跳剧烈,呼吸急促起来,我走过去。
  “绍明……”我轻轻压低声音试探着唤那个影子。
  身影一闪,一阵熟悉的烟草香味已经包裹着我,与此同时,一双坚实有力的手臂已经顺势将我揽进怀中,我跌进一个结实而温暖的怀抱。
  我们都没有说话,记不清是我主动,还是他主动,或者我们同时——他低头,我仰首——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思索,两片温热湿润的唇已经将我的双唇堵住。黑暗中,我只觉得唇上一阵酥软的温暖,整个灵魂都漂浮起来,陷入厚厚的、软绵绵的云端。一点都动弹不得,所有力气都被人吸走了,嘴唇瞬间变得炙热而火烫。
  我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体内产生的化学反应,但我爱煞这些反应……
  不得不承认,余绍明是极为懂得接吻的人。他的吻先是细碎温柔,由浅而深,接着疯狂起来,吮吸、舔牴、迂回、试探、夺取、抵死缠绵……
  我只觉得他根本不是在吻我,似在吸走我所有的意志力和整个灵魂。
  我瘫软在他的怀里,全心全意回应着他,这一刻,我已经不顾一切,豁出去了——我只要看到有优点的余绍明,他的缺点自有他的女友如数家珍。我也亦然,在他眼中,我可以轻轻松松做个完人。
  人生苦短,至要紧及时行乐,让日渐衰老的肉身得享欢愉。
  我喘息着,努力压抑着呼吸,思维已经停滞。
  这些吻太多,太急,太迫切,太深入,令我快要虚脱,只得贴着墙壁站立。
  余绍明双臂紧紧箍住我,双手插入我的发丝,把我死死挤压在墙上,似乎要把我和他都嵌进墙里。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我的嘴唇都肿胀发麻了。
  余绍明才喘着气,把嘴唇移开,把密不透风的吻,细碎地烙在我的眉梢、眼角、额间……
  黑暗中,我们紧紧拥抱,一遍一遍,畅快淋漓地、不厌其烦地吻着对方。
  四周是墨汁一样的夜色,静寂得连呼吸和心跳声都显得那么突兀。
  他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虽然我们中间隔着无边的黑暗,但这黑暗让我觉得温暖、暧昧、潮湿、性感、置之死地而后生。
  因这黑暗,我们用手、用唇、用牙、用面颊、用肌肤……来感应对方,把沉甸甸的欢愉和感情,赤裸裸地传递……
  “我得走了……”绍明的声音喑哑而富磁性,包含着压抑到极点的情欲。
  我点点头,把牢牢抓住他衣襟的手松一松,转而更紧地拽牢,主动把唇递上去,继续唇齿相依……
  又是大半晌,这回换我说:“我得上去了,要是有病人来了,我不在,就麻烦了!”
  我推开他,刚走了不到两步,他迅速拉住我的手,用力一拉,将我拉回怀中,我顺势用手环住他的脖子,四唇相接……
  如此反复,碍于工作在身,我们不得不各自离开。
  临别时,依依不舍,走两步,必然回头三次,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分开……
  回到休息室,将自己重重扔上床,禁不住想起那些滚烫甜蜜的吻,面部肌肉完全失控,统统化成一个又一个笑容。
  想起刚才那一幕,我将头埋在枕头里,笑出声来……
  但觉自己像刚偷吃了小鸡的狐狸,又得意、又兴奋、又满足,就算这样死去也无怨无悔……
  活到27岁,从来没有人这样吻过我,如此赤裸裸不加掩饰地饱含情欲地吻过我……
  刚刚和志谦恋爱时,也爱接吻,只是那些吻太青涩,待懂得如何接吻,却已经没了接吻的激情,厌了……
  连做爱时,也懒得用接吻做前奏,不过例行公事。
  偶尔,心情好了,互相吻吻,也不过是嘴唇碰碰嘴唇,浅浅的,无任何滋味……
  还没从回味中清醒,余绍明的短信已经过来:“锦诗,爱煞你的吻,芬芳甜腻,有玫瑰的味道……”
  我偷偷笑,我的唇膏和爽肤水都是玫瑰味道的,连带连我的吻也变成了玫瑰味……
  我整个人的意识都游离起来:“原来黑暗中也有彩虹……”
  “段誉最爱枯井,虚竹最快乐的地方是冰窖,余绍明今后魂牵梦萦的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忍不住捧着脸笑出声:“是,梁锦诗永生难忘的地点也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们短信往来,直到用光手机所有的电,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我们,谁也没有提将来该怎么办,也没有说起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我们都沉浸在这恋爱的激情和喜悦中……
  将来,谁管得了那么长远,过一天是一天,激情的保鲜期很短,我们都只顾得了眼前……
  回到家,整个人一直出于亢奋状态,沐浴时,也不停傻笑,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笑。
  倒上床,便瞬间进入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隐隐觉得鼻子奇痒难忍,挣扎着用手揉一揉,过片刻又痒起来,接着有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脸上,吓得我猛地睁开眼。
  一张熟悉的脸庞,含笑对着我。
  是志谦,我这才缓过气来,定睛一看,他手上还抓着我一小缕头发。
  意外地看到他熟悉的脸庞,我觉得分外亲切,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惊喜:“你不是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吗?”
  “提前回来,给你个惊喜,看你乖不乖,有没有跟人跑了!”志谦笑着捏我鼻子。
  我有点心虚,又觉得歉意,更想知道,万一他知道我出了问题,会有什么反应:“早就跟人家跑了,你现在才晓得啊?回来晚了!”
  志谦笑着拍我头,宠溺地说:“你敢!小心我把你抓回来炖汤!”
  我心虚地白他一眼:“我真要跟人跑了你怎么办?”
  志谦很认真地想一想,说:“那要把你屁股打开花!”
  我笑一笑,志谦对我永远这么有信心,我辜负了他这份信任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没结婚,我还有选择的权利。
  其实,我知道志谦是爱我的。
  刚刚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加班,志谦每晚来接我乘末班车回家,我们各自抱一瓶矿泉水,坐在双层汽车的上层,整个车内空荡荡,只有我们俩,牵着手,迎着风,看车窗外街灯流光溢彩……那个时候,连空气都是清新的,充满恋爱的味道。
  后来,我正式当医生,开始上半夜值班。每日凌晨下班,志谦也恒久有耐心,必然骑了自行车在门口等我。
  我坐自行车前杠,志谦环着我,轻轻在我耳边唱歌。
  他十分有才华,自己即兴作曲作词,唱十分优美动人的歌给我听,绵绵情意,全都用缠绵的歌词表达。
  我总是仰着头看他,一脸崇拜。
  常常忍不住,忍不住,把脸埋进他胸前,我喜欢他的味道,干净、清澈、透明、阳光,甚至有淡淡的牛乳香,非常健康。
  我总是迷失在他的味道里,沉醉其中……
  饭后,我们喜欢牵了手,沿一条小小的路,缓缓散步。
  不时地,他侧过脸看看我,又或是我侧过脸看看他。
  更多时候,我们四目相接,有微蓝色火花在空气里劈啪作响,是我们爱的音符……
  我们是那么平静、喜悦、温柔、耐心、默契、缠绵而激情……
  但是,那样心心相印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在同一个屋檐下,沉默无语,他的目光甚至可以穿透我,看到我身后的墙壁,就是眼里容不下我……
  是的,生活中至怕遇到“但是”二字,再美好的事物与“它”牵上关系,即可全盘瓦解……
  我爱他,但是他不爱我。
  这花很美,但是转眼凋谢。
  这歌词十分动人,但是旋律乏善可陈……
  但是……
  多么中性而可怕的一个词语。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词的存在,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那么多的“但是”存在。
  生活中,总有许多不完美和不如意。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承受这无数个“但是”,委委屈屈地活下去……
  志谦回来了,但是他一点都没有发现我心里有“鬼”。
  照样对着电脑,忙个不停,只间或与我说一两句话。
  又或是到阳台上,与人通电话,有时候是客户,有时候是同事,有时候是朋友。
  志谦很怪,从认识我开始每次与人通话,一定到另一间屋。
  而我有电话来,他也主动避开,他说:“相爱的人要相互信任,给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尊重对方的隐私。”
  他心怀坦荡荡,我却意切切。
  我知道,志谦没有异性朋友,他出去喝咖啡、饮茶,都是与一群男人,他们不欢迎女性,谈的都是摄影、旅游、如何制作电脑动画,又或是切磋更为枯燥专业的东西……
  最初,我也去参加过两次这样的聚会,听他们谈话真是累,艰深而乏味,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渐渐,我便不去,志谦也乐得逍遥。
  至今我搞不懂,那样无趣的话题,志谦怎么可以聊得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平时在家却如何也看不到这样的神采?
  为何他与男人这样投契?
  我们的兴趣差异实在很大。
  晚上上夜班,刚接班,余绍明的短信就追过来,让我有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平日里,我感受更多的,是陈志谦带给我的漠视和忽略。
  夜班通常比较清闲,但是熬夜总是伤身体,大多数的医生都不喜欢夜班。
  不过现在,我喜欢夜班,夜班,我可以安静地与余君短信往来。
  我查过手机话费,昨晚我们用短信聊天,居然把我刚充的话费全部用光了。
  今夜,我特别往手机里充了两百块钱,希望不要太快用完。
  “锦诗,突然想念你的唇,花瓣似的唇瓣,如春花清新,如夏花灿烂,如秋花妩媚,如冬花珍贵……”
  我笑起来,为这样肉麻的溢美之词。
  他一定深深懂得,情话越是肉麻,杀伤力越大。
  “锦诗,我想念那甜腻芬芳的黑暗角落……”
  “锦诗,思念如影随形,深入骨髓……”
  “锦诗,是谁赋予你无边魔力,深深吸引我的灵魂……”
  “锦诗,我想见你……”
  如此动人的情话,我小小女子,怎么抵挡地过,一颗老心早被融化,飘飘然,这一刻我几乎以为我真是个倾城倾国,倾街倾巷,倾男倾女,羞死西施,气死王嫱的绝色女子了……
  恍恍惚惚,我的脚完全不受控制,如同被魔咒附身,直奔7楼漆黑的楼梯间——一颗心更是早就飞向那个“貌赛潘安,才比子健”的余绍明……
  黑暗中,我还没站稳,已经跌进余君温暖的怀抱。
  那饱含情欲的烟草味道,一下击中我,让我处于昏昏然的状态,余君的魅力是他越来越铺展扩张开来的一张网,绵密精细,我则是被他捕获的动物,被牢牢困黏在网中,动弹不得,任其宰割,但是被宰割得心甘情愿,欢欣若狂……
  他开始吻我,他的唇在我颈部、眉间厮磨,轻轻的、软软的、若即若离。然后他的唇、他的舌,掠夺我的双唇,轻易勾走我的魂魄……
  而他缓慢游移的手,也一点一点探进我的衣服里,他的手指冰凉温润,如同附了魔,所到之处,顿时撩拨起我无边的欲望,他手心的温度一点点传到我的体内,这种细微的曼妙的传送,带动电流一样的能量,有一点酥,有一点软,又微微有点麻……
  在他急促的呼吸中,我能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异常柔软,可以随着他的手掌的熨帖任意弯曲。我迎合着他,发出低低的叹息,太满足,有近似疯狂的不真实,仿佛双脚踏在云端,又仿佛眼前有无数绵软的彩云飘过去,在黑暗的,伸手不见五指的角落里……
  这漆黑的,看不清面目的狭小空间里,我们都幻化成两头原始的饥渴的兽,享受这偷来的一刻欢愉……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每一次轻微的颤动,他的坚挺,他的欲望,喉间压抑的呻吟……
  我为我让他难以把持而骄傲,这一刻……
  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放荡的,放荡得让我自己也认不清这是否真是我自己。
  我从来没有想过,含蓄矜持的梁医生,会有这样的一面,或者,这放荡原本就潜伏在我体内,只是由他来引发……
  也许,每一个女人,都要由一个男人来激发出她潜藏的、放荡的一面,她这一生才完美。
  为什么不能直视自己的欲望,在欲望面前,每个人都是赤裸的、平等的,不论男女、美丑、学历、质素……
  余绍明在我耳边反复地呢喃:“锦诗,我想要你,想彻底拥有你!”
  我喘着气,轻轻笑:“我也想,但是不能!”
  是的,这样私密的空间里,我们必须遵守最后的底线,他明白,我也明白。
  因着不能彻底释放,我们的欲望都因压抑而更加蓬勃……
  因为得不到,或者因为就在得到的边缘徘徊,始终不能如愿,这欲望反而更加强烈……
  这折磨变成更为饱满的享受……
  不能宣泄,有不能宣泄的美,也许,一切太顺其自然,倒少了份神秘与诱惑……
  末了,缠绵再三,分开的那一刻,最是痛苦,几乎像死别,但比死别多了分愉悦……
  回到休息室,我发现,我的唇,红肿湿润,眼睛晶莹闪亮,面如粉桃,娇艳欲滴……
  原来情欲,是比爱情更好的美容佳品……
  我偷偷笑,笑得畅快淋漓……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至少抽半个小时,在7楼半的幽暗角落里私会,相互挑逗、折磨、缠绵……
  我爱上了我最痛恨的夜班……
  原来这满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也有如此销魂的角落和时刻……
  我整个人容光焕发,但是,但是我枕边的志谦,却一点也没有发现我的变化……
  一个人漠视另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不知道是我的悲哀,还是他的悲哀……
  也许,是我们俩共同的悲哀……
  这周上白班了,我有些惆怅,晚上少了一项最动人的节目。
  工作量也比夜晚多了几倍,不过有余绍明的短信,还是为极之枯燥的工作增添了一点别样的色彩。
  对于我来说,这个沉闷的冬天,几乎是我人生中一个难得的春天,有太多出乎意料的快乐,连志谦对我的忽视都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今日阳光灿烂,有阳光斜斜地从窗外流泻进办公室,苍白的办公室,顿时如同抹了一层黄灿灿的蜂蜜,有着水样的温柔。
  下午3点,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今天带学生参加比赛,下午不用上班,正好从你们医院门口过,我来找你,晚上顺便约玺彤出来吃饭!”
  我心情更加愉快:“好啊,反正再过3个钟头,我也要下班了,你来坐坐吧!”
  可是等了近半个钟头,忻怡还没有到,打她手机也没人接听。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我有些着急。
  过片刻,忻怡急步走进来,大口喘着气,连面孔都涨得通红,如同发烧一般。
  一过来,她就紧紧拽着我的手,也不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口走。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你不舒服吗?”我诧异地问她,用力按住她,让她镇定下来。
  一向文静内敛的忻怡一反常态,有些语无伦次:“跟我走,去看他,去看他!”
  “他是谁?”我满头雾水。
  “他就是——总之一言难尽!”忻怡拖着我,一脸焦急,不过这焦急里也透着难以置信的惊喜:“我找到他了,终于找到他了,我以为今生再也无缘见到他……”
  “他到底是谁?”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
  “他就是,别问了,你先跟我去看了就知道了!”她用力拽着我,向门诊部跑去。
  我赶紧对另一个值班医生交代了两句,跟着她也一路小跑。
  很快,下了电梯,穿过梅花林,我们来到门诊大楼。接着上到3楼,心血管内科诊断室。
  忻怡的手心全是汗,脸色有种梦幻般的色彩,十分不正常,是什么人给她如此深的震撼?
  忻怡指着一诊断室的门:“你看里面那个医生!”
  我不用抬眼都知道是谁,那里面坐着儒雅的、书卷气的柯忺宇医生,也是我们心内科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果然,柯忺宇唇边挂着一个谦和的、令人放松的微笑,正向一名中年妇女询问病情。
  “他是不是姓柯?”忻怡急切地问。
  “对!”我诧异她认识柯忺宇。
  忻怡咬着嘴唇,看得痴了过去:“果然是他……”。
  我用手在她面前晃动,可是她迅速把我的手打开,继续凝神看着里面的柯医生。
  我生怕别人看去她这花痴一般的样子,用力把她拖开。
  她静默地,唇边挂着一抹恍惚的笑容,跟我回到办公室。
  我冲一杯咖啡给她,浓郁的香味立刻充斥整间办公室,甚至盖过了消毒水的味道。
  窗外的太阳,落下去一点,没那么灿烂,房间里呈现出异常温暖的橙色,是淡淡的余晖,像迟暮的美人,有点沧桑,有点彷徨,又有点不甘,但因知道抵不过时间的催促,干脆专为落落的大方和沉静,这种豁出去的美丽,有别样的风情。
  忻怡抿一口咖啡,整个人才回过神来,用一种极端复杂的表情看着我:“锦诗,你知道他是谁吗?和你熟悉吗?”
  我笑着点头:“当然很熟,以前医院的人常常开玩笑说我和他是一对!”我故意说给忻怡听。
  果然她脸色沉了一下。
  我继续说:“但是我们两个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
  忻怡松一口气:“他结婚了吗?”
  “没有!”我回答:“你打听这些干吗?他到底和你什么关系?你怎么认识他的?”
  忻怡顿一顿,神情更加恍惚:“他就是我常常跟你讲的,我的高中学长,那个时候我还在初中部,足足暗恋了他3年。一直到现在,我还魂牵梦萦,期望能再遇到他。”
  我张大了嘴,望着忻怡。我知道这个样子有点蠢,但是我的嘴巴完全不能自控。柯忺宇就是那个忻怡整个中学时代为之痴狂的人!
  我隐隐记得,忻怡一直不知道她暗恋的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方姓柯。因为他一直是忻怡的梦中情人。而忻怡每次只要做梦梦到他,一定会抓住我和玺彤,不厌其烦,把梦境详细讲述给我们听,还逼迫我们为她算命,分析他们今生到底有无缘分相恋。当时我们就效仿《天龙八部》给他取了绰号叫“梦郎”。
  “他就是‘梦郎’?”我睁大眼睛看着忻怡。
  “对,错不了,连姓都一样。他无数次在我梦中出现,我怎么会搞错?”忻怡斩钉截铁地说。
  我激动起来,顿时把一切都抛到脑后。
  记得那个时候,忻怡整天痴痴呆呆,张口闭口都是“梦郎”。
  忻怡似乎已经陷进回忆:“我上初中的第一天,一切都很陌生和新鲜。那天早上,刚走进校门,便看见一名男生在篮球场上独自运球,动作舒展、流畅,助跑、起跳、投篮,优美的弧线,球准确落入篮筐,他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打湿了,晨曦照在他亮晶晶的额头上,十分性感。他有雪白的牙齿、清澈的眼睛,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年,一下把我深深吸引住,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才回过神来。从那天起,我便陷入对他难以自拔的暗恋中,他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是美好的,让我心动又心动,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每一个和他相处的场景,只是他并不知道……”
  这个场景,忻怡已经对我描述了不下百次,每一次,她都用最美丽的词语来形容。她曾经说过,今生如果找不到这样心动的感觉,宁肯独善其身。
  暗恋——在21世纪的今天,谁都去明恋了,连一夜情都已经泛滥。也许,只有非常不得已,方才暗恋吧。
  说起来,暗恋有一份不敢惊扰的保护感,反而比较高贵,是最矜持的爱情了。
  暗恋,是完全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爱情,单方面的相思,私密而自我,根本不需要对方配合,有着独特的霸道——让我好好地爱,你不需要知道!
  也只有乐忻怡这样古典的、操古筝的女人,才有这份情怀和浪漫了吧!
  我叹口气,跟着忻怡陷进回忆中。
  忻怡常常不厌其烦把她暗恋的故事与我们分享,说起来,友谊也就是在分享对方的私密时,一点点加深的。
  余君发短信来,邀我共进晚餐,我也毫不犹豫拒绝了。
  有什么事情比忻怡找到梦中情人更让人激动呢?
  今天晚上是属于我、忻怡和玺彤的。
  我们约了玺彤,在我们常去的一家小酒吧见面。
  我带忻怡先到小竹居吃饭,尽管这里的饭菜十分可口,但是忻怡却兴奋地一点东西都吃不下,不停向我打听柯忺宇的情况。
  我搜肠刮肚,把我知道一切关于柯忺宇的事情,无论巨细都一一讲给她听,她听得全神贯注,丝毫不肯遗漏,就差没拿出笔记本记录了。
  吃过饭,天色也暗了下来。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而且特别漫长。
  我想,我和志谦的感情也从浪漫的春季,火热的夏季,沉稳的秋季,走到了寒冷漫长而黑暗的冬季。
  只是不知道这冬季还会延续多久,是结束,还是另有春天?
  人很奇怪,永远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永远都是感情在控制我们,好也好,歹也好,都只能做个傀儡……
  忻怡还是很激动,沉静的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整个人处于异常亢奋状态,连手势都那样夸张。
  爱情真是可怕,它来的时候,你挡不住,它走的时候你留不下,就连你的性格嗜好,都可以彻底颠覆……
  到了小酒吧,我们才发现,这个平时少有人光顾的酒吧竟然已经座无虚席。原来今天是酒吧的三周年庆,难怪如此热闹。
  我们只得在吧台找了位置坐下,刚聊了不到两句,玺彤也到了。
  玺彤一到,忻怡就激动嚷着:“玺彤,我见到‘梦郎’了!”
  玺彤不以为然:“又做梦啦?你们不是经常见面吗?怎么还这么激动?”
  忻怡嘟着嘴:“是真见到了,不是梦里!”
  然后她唧唧呱呱把下午的事情描述了一番,见我在旁边一直点头,玺彤才惊异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和我下午一模一样。
  然后玺彤豪爽地举起酒杯:“太好了,为你找到梦中情郎,我们今晚要一醉方休!”
  我们都举杯,把手中的百利甜酒一饮而尽。
  是的,忻怡一生只对这样一个男人情有独钟,她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让她怦然心动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出现了,而且还是我的同事,岂不是近水楼台?
  众里寻他千百度,这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们都为她开心不已。
  今时不同往日,忻怡终于不用再暗恋了。
  “忻怡,这次你一定要主动一点!”我们都鼓励她。
  忻怡红着脸说:“下午,看见他细心地用听诊器听取病人的心跳,我当时就差点冲进去,想让他也听听我的心跳,想让他从我的心跳里感受我对他的恋慕……10年了,我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人加快过心跳,除了他……”
  我和玺彤都欷歔起来,10年了,我们都爱过无数的男人,为不同的人奉献过激情和心跳,只有忻怡,始终在寻觅她最初的悸动……
  这个晚上,我和玺彤都有些亢奋,似乎忻怡找到柯忺宇,我们也看到了完美爱情的影子。
  是的,我和玺彤一向认为,世界上没有哪一种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即便有完美的爱情,那不过是还来不及变坏,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忻怡开心地向我询问有关柯忺宇的一切,我只好又把已经说过的话重复一次,可是她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像第一次听那么新奇专注。
  玺彤和我们嬉闹一阵,反倒沉寂下来,显得有一点点落寞。
  也许她想到我有志谦,忻怡现在也找到了暗恋对象,唯独自己孑然一身,突然有点不甘起来。
  是的,尽管忙碌了一整天,玺彤脸上有掩不住的憔悴,但她落寞沉寂的神情,反而让她有种难以言说的韵味,就连她眼睛里那一点点凄惶和不安,也让人觉得是另一种形态的美。
  无疑的,上天是厚待她的。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大多数的美人上了年纪,到了二十七八岁,失去青春的活力,便萧条下去,似丰盈的苹果,被抽去了水分。
  玺彤则不,她是清新的苹果酒,开始的时候是清甜可口的,微微有些许醉人,到了现在,则变成了似淡淡散发的白兰地,馥郁的,一点点散开,醺醺然,很容易让异性沉醉其中,甘愿自溺在她的双眸里。
  我们旁边,坐着一名十分俊朗的男人,很年轻,估计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有一双大大的、会笑的眼睛,他一直凝视着玺彤。
  玺彤转眼看见他,笑着大方地对他举举杯。
  那男人,站起身,十分礼貌地对玺彤举杯示意。
  嚯,个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线条分明的嘴唇,笑起来,牙齿雪白,一脸阳光。
  我低声对玺彤说:“你的艳遇来了,这个可是标准的阳光青年。”
  玺彤莞尔一笑,顿时媚态百生。
  见玺彤不讨厌他,甚至情绪也变得好了起来,我不想看到玺彤刚才落寞的样子,
  便扬声对他说:“过来一起坐?”
  他伏身和同桌的朋友说了两句,然后拿着酒杯走过来,态度很大方。
  一坐下来,他便和我们一一喝了一杯酒。
  然后,我和忻怡继续我们的话题,难得玺彤竟然兴致那么好,和那男人谈得热火朝天,不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隐隐听玺彤笑得前俯后仰,原来两人互换了名片。
  但听那男人说:“‘原玺彤’,意思是不是原来是红色的玉玺?血玉,美艳到极点,很衬你人哦!”
  我一听,便知道玺彤爱听这样的话,爱这样略微有一点修养的男人。
  果然,玺彤也好兴致地说:“‘范舟’,泛舟,那你是划船的男子哦?哇,你还是高分子材料工程师啊!你多大年纪啊?”
  接着玺彤轻声叫:“你29,比我还大两岁?一点也看不出来。你的工作是做什么的?一定很复杂吧,我小时候最崇拜搞科研的人了!”
  玺彤的表现总能让男人满足虚荣心。
  那划船的男人,果然很受用,一脸满足的笑容。
  两人几乎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整个晚上都在叽叽咕咕地说话。
  我和忻怡都笑起来,这两年,玺彤对男人很有一点刻薄,所有追求者一律被她一张利嘴讽刺得体无完肤。今天晚上,不知道是受了刺激,抑或是真觉得这个看起来单纯阳光的男人很顺眼,居然肯降低姿态来奉承他。
  我和忻怡都有点意外。
  晚上,我们去宵夜,玺彤居然把这个范舟也叫上了。
  玺彤还一直问我们:“他的名字好不好听,很有趣吧?”
  我瘪瘪嘴,没说话,心里嘀咕:“这名字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玺彤一整晚心情都很愉快,甚至有点意气风发的。似乎想向我们证明——看,我也有年轻登样的男人喜欢!
  天,我一定疯了,这样想自己的好友。
  玺彤这样的人间尤物,老、中、青三代,都有男人为她疯狂的,她绝不会为虚荣迁就一个男人,来掩饰自己刹那的落寞的。
  不过,幸亏这范舟也还不算讨厌,笑得很开朗,而且性格很温柔,看起来非常单纯干净。
  可是,我一向不喜欢单纯的男人,男人太单纯,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我老女人的心态问题,见不得青春的小动物们。老一点的男人,我又嫌他们城府太深,真是难伺候。
  反正,只要玺彤不介意,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突然,我想起了别人的,偶尔属于我的余绍明,笑容不自主从心里泛滥出来,夸张地摆在脸上。
  让玺彤以为我是和她一样能接受这个“划船的男人”,也好让老友宽心。
  吃完宵夜,我对范舟的印象又好了很多。
  原来他真是是社科院分院的一名工程师,从事化学研究,还是北大毕业的。
  我有点小看人了,还是玺彤的眼光犀利一点,一看一个准,难怪她笑得那么甜蜜,十个北大高才生都被她的眼波融化了。
  这个高分子材料系的范舟,以后可以好好研究一下,原玺彤小姐的眼波,到底有些什么微妙的化学成分。
  晚上回家,志谦不在,打电话手机关机。
  我没放在心上,反正志谦是让人放心的。
  睡得迷迷蒙蒙,觉得身边有人躺下,我知道是志谦,而且心情很愉快。
  分子和原子靠得太近都可以相互渗透,何况两个大活人,我熟悉志谦,如同熟悉我自己。
  从他躺下的动作、轻重,我甚至在梦中都可以凭此判断他的心情。
  可是志谦却不知道余绍明的存在,不是我掩饰太好,就是他对我过于信任,更或者,干脆是对我漠不关心。
  早上上班,我迫不及待把忻怡的事情告诉余绍明,他惊异极了,电话里也能听出他的诧异:“世上有这样的女孩?改天一定介绍你朋友与我认识。
  我爽快地说:“好!”
  余绍明愣一愣:“锦诗,我又发现你一个优点。我想结识你的女性朋友,你竟然如此爽快,心无芥蒂。换了我女友,一定已经面孔变色,摔电话拒绝与我交谈了。她从来不允许我接近或者称赞别的女人。”
  我心里微微一震。
  是啊,我竟然毫不介意。我不是已经爱上余绍明了吗?怎么会毫不介意?
  要知道,和志谦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是绝不允许他多看旁的女人一眼的。
  有一次他赞忻怡穿衣服有品位,我生足他一星期气。
  还有一次,他顺口说玺彤挺有女人味,我更是惩罚他说了一百遍“对不起”。
  怎的我对余绍明如此磊落?
  我缓口气,因为他不属于我,我无权利生气、嫉妒、吃醋、使小性子……
  那是另一个女人的专利。
  分得这样清,可见再激烈燃烧的激情,也没有毁掉我的理智。
  女人年纪越大,越难投入新的情感……
  就像宠物,总是对第一个主人忠诚多一些……
  下午,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好紧张,我在柯忺宇诊断室的门口,马上就轮到我进去了……”
  我放下电话奔过去……
  忻怡已经没有在门口,我偷偷向里望了望:忻怡面孔涨得通红,神情十分紧张,完全没有她一贯的镇定自若。
  “小姐,你哪里不舒服?”柯忺宇微微笑着,温和地和她说话。
  这该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说话吧,他竟完全没有认出她,也许,他根本从来就没有注意过她的存在。
  “我最近,心跳很不规律……”忻怡连声音都在颤抖。
  我暗暗好笑,忻怡一看见柯忺宇就一颗心小鹿乱撞,心跳怎么正常得了?
  果然,柯忺宇拿出听诊器柔声说:“小姐,你需要把衣服撩起来一点。”
  忻怡脸更红了,撩衣服的手都紧张得不听使唤。
  柯忺宇以为她是害羞,还解释说:“没关系的,每个病人都是这样检查的,别担心。”
  忻怡点点头,轻咬着唇不说话。
  柯忺宇绕到她身后,用手把冰凉的听诊器器暖一暖,才伸进衣服,贴到忻怡背上。
  他真是个细心的好医生,又或者雅致的忻怡让他另眼相看?
  他仔细得捕捉着她的每一个心跳,“冬、冬、冬……”急促而有节奏,如同一个思慕恋人的少女,在一声声急唤自己的情人。
  窗外的阳光斜斜流淌进房间,柔和地笼着两人,雪白的墙壁也折射着温柔的淡光,柯忺宇与忻怡,如同被放在一个装置着滤光镜的房间里,身上蒙着一层朦胧的光芒。
  忻怡微微闭着眼睛,轻轻扬着脸孔,雪白的皮肤有一层晶莹的光,眼睛里似乎藏了一颗星,闪烁不定。她是在体会两人的第一次肌肤相亲吧?又或者,她正全神贯注,似乎想控制自己的心跳,似乎10年前,那个晨曦中操场边的一见钟情,无数次默默注视他的背影,骑车尾随他逛遍小半个城市,无数次梦中渴望与他倾谈,无数次在其他男子身上寻觅他的影子……这一切一切,暗自里滋生的情愫,都要通过着律动的心跳声,一下一下传递给他……
  她那样用心地“心跳”,传递着心声。
  柯忺宇,终于听到了她的“心跳”,他的表情肃穆而专注,他感受到了她心跳的感觉了吗?他接收到她通过心跳传来的爱意吗?
  只见柯忺宇,将听筒取出来,略微颦一下眉:“小姐,你的心跳非常有节奏,而且很有力,但是跳得十分快,快得有点不正常。”
  忻怡看着他,没有说话。
  柯忺宇继续说:“我建议,你明天再来一次,我再听一听你的心跳,如果还是不规律的话,我建议你背一个动态心电图。这样可以24小时监控你的心跳。”
  忻怡点点头:“那我明天再来,谢谢你,柯医生。”
  然后她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地走出门口。
  柯忺宇以为她不放心,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还扬声安慰:“小姐,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你明天再来检查看看。”
  忻怡对他非常温柔地笑一笑,终于离开诊断室。
  我迎上去,急切地问她:“怎么样,感觉如何?还有那种一见到他就心慌意乱,心脏怦怦乱跳的感觉吗?”
  忻怡恍惚地笑了:“是的,他还是那样,只是变得稳重沉静了。”
  接着我再和她说话,她都心不在焉,一直保持着那个恍惚的笑容,似乎还没有从刚才和柯忺宇见面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接下来的两天,忻怡每天下午都来医院找柯忺宇问诊。
  柯忺宇断不出她得了什么病。
  但是忻怡,十分享受与柯忺宇面对面独处的这短短时光,她总是尽量拖之又拖,希望能加深自己在柯忺宇心中的印象。
  约会时,我说给绍明听,他笑说:“柯忺宇如此好运,怎么会遇到这样稀有的女子?”
  我一一把忻怡和玺彤的故事告诉他,引起他极大兴趣,愿意抽时间见见玺彤与忻怡。
  通过你的朋友,应该可以更加了解你吧。
  我故意白他一眼:“你是想了解我,或者为着多结识两名出色异性?”
  他也故意斜眼看我:“你说呢?”
  我仰头大笑。
  他轻轻拍我头,十分宠溺。
  晚上,母亲打电话,让我和志谦回家。
  志谦很不情愿,但是,经不住我软磨硬泡,还是跟我回了家。
  他非常不喜欢到我家去,有很深的抵触情绪,他知道我父母不喜欢他,故此也不喜欢他们。
  尽管很不喜欢志谦,母亲还是殷勤地为他夹菜,又奉上新鲜丰富的餐后水果。
  然后她提到了我们结婚的事情。
  志谦眉头一皱,没有说话,沉默以对。
  母亲被僵在那里,有点悻悻的。
  我赶紧说些其他话题,来打破僵局。
  可是坐了不到一个小时,志谦便站起来,借口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回家做,匆匆离开。
  我只得跟着他出门。
  临走时,妈妈幽怨的目光,刺痛了我。
  一出门,我便拉着他:“我妈问你话,你为什么不回答。”
  志谦白我一眼,还是不说话。
  “你不想和我结婚,对吗?”我咄咄逼人。
  志谦冷冷看我一眼,把牵着我的手从我手中抽离,插进自己的衣兜里。
  我一下恼了,怒火中烧。
  “陈志谦,你到底还想不想和我在一起?”我冲他低低吼一句。
  “别闹了,大街上,你不怕丢人,我怕!”
  志谦不屑的表情,让我更加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丢人吗?我知道,你从头到尾嫌弃我肤浅,无品位。”
  志谦停下来,看我一眼:“结婚?没房子你肯和我结婚吗?你们全家人都莫名其妙!没房子你妈同意我们结婚吗?你肯和我结婚吗?还假惺惺问我想不想结婚,不是废话吗?”
  说完,志谦扔下我往前走。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只得跟着他默默走在后面,心里又气又难受,像卡了一块石头在喉头,想哭又没有眼泪可供挥霍,连悲伤都麻木和干涸了。
  前面开过来一辆出租车,志谦招手。
  车停下,志谦上车,我还没走过去,车门已经用力关上,车子绝尘而去……
  我又一次被他抛下,每次吵架,他总是潇洒地扬长而去,扔下我,看着空气里微黄的汽车尾气,我像个傻瓜一般,欲哭无泪。
  这一次,我没有像以前一样,眼巴巴地回家,向他道歉,妥协。
  我想起了余绍明。
  可能他分辨出了我声音里太浓的哭意。
  “怎么?和男朋友吵架?要不要我过来陪你?”他体贴地说。
  突然,我想起他微微眯着的眼睛,我心里顿时升起一种对志谦深深的负疚感,我无理由埋怨志谦,我比他做得更糟糕。
  刚才还一团火燃在胸腔中,瞬间就平息了许多。
  我轻描淡写地敷衍了余绍明两句,挂了电话。
  这个时刻,我实在无心情与余绍明说话,志谦,还是比任何人都能控制我的情绪。
  走在大街上,寒气逼人,呵气成雾,我的心烦乱不安。
  不想见余绍明,也不想回家,不想面对志谦比冰霜还冷的脸。
  盲目地走了一会儿,接到玺彤的电话,她声音愉悦,有浓浓春意。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我打车到玺彤家,今天晚上,我不准备回家了,给志谦一点颜色看看,否则他还是继续对我不屑一顾的。
  有人说,爱情就像跷跷板,你高一点,他就低一点,你低一点,他就立刻飞起来。
  以前,我就是把自己的地位自动放得太低,所以他才有机会一直高姿态。
  玺彤的家非常温暖,有橘色的灯光,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很多盏灯,每一盏都散发着温暖柔和的光……
  这是个典型的单身女人的房间,灯光是唯一能在暗夜里带给人心灵慰藉的东西,寂寞是无边的黑暗,需要灯光来驱散……
  这么多盏灯,统统打开,玺彤一定寂寞太久……
  房间里有些微散乱,一件丝质的睡衣,胡乱搭在沙发上,空气里全是脂粉味道……充斥着性感、慵懒、暧昧……
  任何一个单身男人踏足进来,都会为之心猿意马……
  玺彤窝在沙发里,眉梢眼角都是笑,似乎嘴里含着最甜的蜜,忍不住全都泄露出来……
  我坐到沙发上,把头靠在抱枕上:“今天晚上在你这儿寄宿一宿。”
  “好啊,和志谦吵架了?”玺彤真是个明白人!
  我瘪瘪嘴。
  玺彤笑起来:“你们两就爱耍花枪,都这么多年了,到底还结婚不?”
  我忍不住苦笑:“别提了,又为这个吵架。恐怕是结不成婚了!”
  玺彤夸张地喊:“欢迎回归单身俱乐部!”
  我被她的表情逗乐了:“不是叫寂寞的心俱乐部吗?怎么改名字了?
  玺彤双目含情:“现在不寂寞了,我想我恋爱了。”说完,一向大方的玺彤,面上浮起一丝羞色。
  见玺彤这样反常,我的烦恼也暂时抛到脑后,好奇心这一刻战胜一切……
  玺彤懒懒依着沙发,嘴唇异常红润:“那个范舟已经约了我好几天了,我们一起去看了电影,而且聊天也很投契……我觉得他很单纯,也很开朗,与我以前认识的男人有很大不同,我有点动心了……”
  我望着玺彤,吃惊极了,经历了一次惨痛的经验,玺彤已经变成铁石心肠,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如今竟然也动了心?
  我遇见余绍明,忻怡遇见柯医生,玺彤又遇见范舟,今年,是不是全世界的女人都走桃花运,人人都红鸾星动?
  天,月老今年大发善心,又或者和天上诸位神仙打麻将赢了钱,因此特别大方,见者有份,人人不落空?
  有短信过来:“心情好一点没有?”
  我回过去:“好多了。”
  “和男朋友吵架吗?什么原因?”
  “没什么,改天告诉你。”
  “我随时有空,当你的垃圾筒。”
  然后,我们有来有往,接连发了几条短信。
  我心情顿时好了很多,余绍明一直有本事让我破涕为笑。
  玺彤在旁边笑,不停问我:“有状况了?平时你可是很少发短信的,而且看你那样儿,笑得眼睛都弯成月亮了。从实招来!”
  想到余绍明那双款款深情的眼睛,想起他那些充满情欲的吻,我脸都涨红了,慌忙掩饰:“哪有什么状况啊!”
  “呸!想骗我!你可是一向自诩潇洒,最看不起涂脂抹粉的女人吗?怎么现在连睫毛膏这种你最看不起的东西,都用上了?”玺彤得意地把脸凑到我跟前。
  她真是目光如炬,观察入微,明察秋毫,我讪讪地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整晚,玺彤都不放过我,一直缠着我问。
  我始终不肯说一个字。
  匆匆跑去沐浴。
  玺彤的睡衣真是性感,不是透明的就是半透明的,全都是柔软的、轻飘飘的纱、绸、丝……全部黑色,性感而女人味,真不知道她一个单身女人穿给谁看。
  相反,我一直穿白色的、粉色的棉质睡衣,保守得不行,只图穿在身上大方舒服。难怪志谦对我越来越不感兴趣了。
  不是没有我的责任的。
  我挑了玺彤最保守的一件睡衣,可是穿在身上,我还是有衣不遮体的感觉,很不自然。
  躺在玺彤的床上,我很不习惯,浑身不自在。
  我想我已经习惯了我的床,我的床单、我的枕头、我的被子,那上面有我熟悉的我和志谦的味道。离开它们,我夜不能寐,如同我习惯了志谦一样。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上瘾是很可怕的事情,他不在,他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连味道和声音都让你受煎熬,坐立、寝食统统难安。
  我想至少今夜,我要把志谦的影子赶走。
  终于,经不住玺彤的软磨硬泡,我把和余绍明的事情透露给她。
  玺彤惊得瞪圆了双眼,是的,她不相信矜持的梁锦诗今日也可以为了激情如此疯狂……
  我以为她会怪我。
  可是,玺彤真是我的密友,她温柔地放低声音,轻轻按住我的手:“我明白的,爱情最可怕就是它总是令人猝不及防,没有人会做好准备。更可怕的是,一切道德观念,一切自尊自傲,一切的一切,都得为它让道。任何东西和它一比,就显得微不足道,立刻被比了下去。它可以让你哭,可以让你笑,可以让你神情恍惚,可以让你如痴如狂,完全忘记自己的存在……”
  玺彤的眼睛像潋滟的湖水,生动、明亮、闪烁不定……
  哦,原来她在说自己……
  那个范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不,这魔力来自爱情……
  我偷偷笑,看见玺彤的双眸梦幻般变幻……
  是,我的双眸也因为余绍明,如此闪亮,一切都值得了,以后会不会后悔?那是以后的事情……谁管得了那么远呢?
  哦,余绍明,你知道,此刻,你萦绕我心中吗?
  哦,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翌日,下班后,犹豫再三,还是回到家了。
  一开门,志谦正坐在电脑前。
  听见我开门的声音,他头也没抬,全神贯注在他设计的东西上面。
  本以为,他会迎上来向我道歉,毕竟我第一次一夜不归。
  但是他根本连正眼都没有看我,那样不屑,似乎无论我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在乎。
  也许,一个陌生人倒在路上,他还会伸出援手。
  我和他,几乎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同一个屋檐下,甚至同一张床上,我们都沦为这房间里一件恒久不变的摆设,存在,但是与不存在等同……
  我没有作声,心里隐隐作痛。
  脱掉衣服,我到浴室沐浴。
  我把水温调得很高,滚烫的水自莲蓬处洒出,包裹着我,眼、耳、口、鼻,每一寸肌肤都沉浸在顺滑的流水中。我微微闭上眼,让皮肤烫染成蔷薇色……
  为什么如此纯净的流水,也带不走我的烦恼?
  难道余生我都要这样和这个心里已经没有我的男人过吗?
  忍不住,眼泪滑了下来,我觉得我的前途已经一片黑暗,与窗外的夜色已经融为一体,漫长冰冷而没有边际……
  关上水,我仔细用力擦干身上的水,强忍住眼泪,把这些不争气的液体统统吞回肚子里。
  浴室门一下被拉开,志谦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我最厚的一件睡衣,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说话。
  我没说话,也没有接过他手里的睡衣,只不停擦着自己手臂上的皮肤,其实早就把水擦干了,摩擦起来,皮肤有些疼,但是很解恨。
  志谦看了我片刻,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毛巾,把睡衣披在我肩膀上,然后细心擦我腿上残留的水渍。
  他突然这么温柔,连日来,所受的委屈突然堆积在一气,我鼻子一酸,眼泪潸然而下。
  志谦见我哭了,一把将我搂住,揽进怀里,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闻到他脖子上熟悉的味道,哭得更加厉害,甚至抽泣起来……
  志谦轻轻拍我的背,小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
  我突然释然,我想我又一次原谅了他,面对他,我永远无法责怪他……只是眼泪还是忍不住,忍不住,拼命外涌,志谦抱起我,把我放在床上,用被子把我裹起来。
  我躲在被子里流泪,但是已经不再伤心,只是觉得这个时候,哭泣是一种极佳的发泄方式……
  整个晚上,志谦都陪着我,耐心听我说话,甚至和我一起看电视,非常温柔,我想我没有不开心的理由了,反而愧疚感更强烈。
  我突然觉得,他对我糟糕一点,我反而心安理得一些。
  是不是很贱?
  一连几天,因着对志谦的愧疚,我都没答应余绍明的约会。
  虽然,我的理智选择不见他,但是我的情感却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着他。
  很多时候对着办公室的空白墙壁,如果没有人打扰,我会发一整日呆,看似若有所思,其实思来想去也不过是余绍明而已。
  这两天气温有点回升,有种恍惚春天的感觉,似乎阳春三月错踏时空,误撞入这个寒冷的冬天。
  黄昏时分,忻怡打来电话,她约我和玺彤见面。
  我回家陪志谦吃过晚饭,便赴约。
  出门的时候,志谦如往常一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但我已经习惯。
  我们在常见面的小酒吧坐下。
  还没坐稳,忻怡便急急将这两天的情况一一向我们汇报。
  每一天,忻怡都会定时到柯忺宇的诊室看病,固执地让柯忺宇听她的心跳。
  “他似乎已经习惯每日下午见到我,会不会有一天我不去,他也会觉得怅然若失?”忻怡抿着嘴笑。
  “他不觉得奇怪吗?”玺彤一边摆弄手机一边说:“一个没有心脏病的女人,天天去找他看病、问诊、听心跳?”
  我忍不住笑:“相思成疾,的确属于心病,她一见到柯医生,立即心跳加快,血气上涌,面红耳赤,怎么看都像有心病的样子。”
  听见我取笑她,忻怡也不懊恼,只执著地说:“每次他听我心跳,我都会拼命在心里祈祷,我迫切希望他能听见我的心声。”
  “自从发现他原来就在我身边,就在我最好朋友的医院里,这么多年,我们平白错过了这么多年,耽误了如此多时光,我就后悔不已。我每晚做梦梦见他,睁开眼恢复的第一缕神智也是他,上课、下课、走路、吃饭……他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占据我心神。就连弹琴的时候,我的心也平静不下来,曲曲不成,每一日都魂不守舍……”忻怡娓娓诉说,依稀坐在我面前的,又是少年时代,那个多愁善感的少女。
  三个女人一台戏。
  换了平日,我和玺彤一定为忻怡出谋划策、绞尽脑汁,翻肠倒肚搜刮各种奇招异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可是今日,我实在提不起太多兴致。
  余君身影时时萦绕我心间,志谦给我太多忽略与不耐烦,我是那么迫切想从余君处获得良多呵护、重视,我想念那些荡气回肠的缠绵时刻。
  与志谦在一起,我像透了生锈老旧的黄脸妇人,不,连妇人都不如,完全中性或者透明,黄脸婆至少还有几分颜色。
  只有与余绍明在一起,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一个纯粹的,27岁,有血肉,丰满感性的女人。
  我半发呆,半心不在焉地回应忻怡的话。
  偏偏余绍明还不放过我,他频频发来短信:“锦诗,真不想见我?你要折磨我、折磨你自己到什么时候?”
  “锦诗,你到底怎么了?几日不见,心中甚为牵挂,可是家中发生事情?”
  “锦诗,我想见你……”
  他是这样迫切地想念着我,如同我想念着他。
  我满足地叹着气,长一口,短一口……
  女人统统都有点虐待倾向,不是虐人,就是虐己,通常是两者都有一点。
  此刻我便享受着这种煎熬。
  其实,对志谦的愧疚,并不能阻挡我见余绍明的冲动,私心里,我克制自己,是想知道在他心里,我到底有多重要,会否,他也为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也为我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而且,我也愿意偷偷地享受对他的思念,有一种想见不能见的矛盾。
  我不知道对他这是不是折磨,至少对我是一种折磨,只是这折磨也成为享受,心间时刻存放着一个人,反复把他捧在心口想念,是多么愉悦而又不易的一件事情啊。
  这样的感情,似乎也金贵一点。
  我的思绪早已神游在外,而玺彤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一直在摆弄手机,短信一条接一条,片刻都没有停歇过。
  但见她满面春意,眉梢眼角都是蜜样的情意,浓得化不开似的,嘴角一直挂一个飘忽的、暧昧而得意的笑容。
  甚而,好几次,她对着手机娇笑出声。
  一向镇定自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玺彤,今日也这样失态,这样为着几条虚无的短信欣喜若狂。
  这一次,怕是动了真感情吧?
  我蒙眬地揣测着,思维依然游离。
  终于,忻怡忍不住娇嗔:“你们俩到底要不要听我说话?”
  我们这才打起精神,继续听忻怡絮絮叨叨。
  “有什么办法让柯忺宇爱上我?玺彤,你方法最多!”忻怡求助的望着我们。
  玺彤呻吟一声:“把你的脸整容,换成我这样的。”
  忻怡瞪她一眼:“拜托,认真点。”
  “好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你要先打听清楚他的喜好,到时候投其所好,就容易得多了!”玺彤伸个懒腰,神情慵懒,如一头无所事事的波斯猫。
  “锦诗,你帮我打听一下吧!”忻怡把矛头转向我。
  我用力拉玺彤的手,故意埋怨:“你说一句话,我可要忙半天了,我可不惯做包打听。”
  玺彤也笑起来,于我们商量起如何帮忻怡。
  可是不到5分钟,玺彤的手机干脆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面若桃花笑开了,似乎对方提了个什么不情之请,她微微颦着眉,转而妥协,点头,自始至终温柔如水。
  然后她轻轻咳一咳,有点不好意思,有点犹豫,但终于还是似下了很大决心:“范舟说他要过来找我。”
  宣布完,也不等我们同意,便用期待的目光,秋水缱绻般盯着门口看,似乎生怕那个范舟来了,找不到她。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当下明白,玺彤这一次是动了心。
  只不过片刻,范舟兄已经站在我们眼前。
  玺彤起身,与他站在一起。
  我不得不赞叹,真是一对璧人。
  虽然玺彤美丽不可方物,可是这个范舟站在她旁边一点也不逊色。范舟阳光、英俊,衣着干净不乏品位,身材颀长健硕,还是专业人士。这个男人从修养到气质,都非常衬美丽高傲的原玺彤小姐,难怪眼高于顶的玺彤,今日也终于把持不住。
  我和忻怡都为她高兴。
  骨子里一向大女人的玺彤,此刻千娇百媚,小鸟依人地站在高大的范舟身边,淡笑着问我和忻怡:“范舟约我去看电影,你们要不要也一起去?”。
  平时在我们面前飞扬跋扈的玺彤,今日简直如同被某位谦和有礼的名媛附身,让我们大跌眼镜。
  她才不会让我和忻怡去当超级电灯泡呢,真够假惺惺的。
  我和忻怡忍住笑,对看一眼,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我心里窃笑:“如此虚伪,假装谦和,玺彤今次真要使出浑身解数迷晕这位研究高分子材料的男人。”
  果然,就在玺彤拖着范舟出门口的刹那,她回过头,瞪了我和忻怡一眼,目光凶悍,似乎在说:“敢取笑我?有你们好看的!”
  第二天中午,我故意在食堂“偶遇”柯忺宇。
  一见面,我便迎上去,与他共进午餐。
  先聊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我便单刀直入:“晚上出来聚聚,同事多年,还没有约你出来喝杯酒。”
  柯忺宇不疑有他,毫不犹豫便同意了。
  他一走,我立刻打电话通知忻怡,忻怡激动地对着电话直亲我。
  然后她急急对着电话低喊:“时间不多了,我要立即梳妆打扮!”
  我笑着打趣她:“多年之后,与你重逢,如何致意,以沉默?以眼泪?”
  这句拜伦最有名的诗句,用在今日的忻怡身上最恰当不过,可惜忻怡选择了更浪漫的方式——以心跳!
  再晚一点,我和柯忺宇到医院附近一家新开张的小酒吧坐下,因是知道的人不多,显得异常清净。
  忻怡选这里,是因为这里从头至尾播放的是爵士乐。
  而且是非常少见的CoolJazz,这种爵士,比蓝调还要缓慢,音乐靡靡,暧昧不清,让人特别放松,期待一场温暖的爱情。
  忻怡是音乐方面的行家,选这里,不是不用心的。
  聊了一会儿,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忻怡打电话给我,我告诉柯忺宇,有两位朋友要过来。
  片刻后,玺彤和忻怡一起走进来,整个酒吧似乎有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玺彤打扮得相当低调,甚至连妆都没有化,一看就知道为着不抢忻怡的风头。
  忻怡打扮得十分素净,初看起来,似乎一切都不经意,可是熟悉她的我知道,一切都是最完美的搭配,让她矜持含蓄的古典美散发得淋漓尽致。
  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多少珠宝,听什么音乐,因她没有自卑感。
  忻怡就是这样的女人,一切都那么妥帖、得体。
  咋见忻怡,柯忺宇惊得张大了嘴巴,忘记合上,而忻怡也在脸上摆出一个吃惊的表情。
  看,为了爱情,连忻怡这么无心计的女人,也学会了演戏。
  两个人就忻怡的心脏不适问题,说了足足半个钟头,忻怡微微颦着眉,似乎真的忧心心脏有状况。
  一整晚,忻怡都表现得十分温柔,她的品位淋漓地展现出来,却又含蓄隐讳。
  任何男人都应该看出这是一个值得人怜惜、疼爱的女人。
  当两个人感觉熟稔起来,忻怡开始转变话题。
  她开始娓娓诉说自己的暗恋故事,从少年时的蒙眬、含蓄、心跳说起。
  “那个时候,我很喜欢那个男生,如果在人群里瞥见他的一个背影,也会默默地欣喜好半天。”忻怡第一次在柯忺宇面前袒露开自己的心扉,这段被她隐藏了10年的感情,终于有破茧而出的时刻了。
  柯忺宇认真地听着,可能从来没有女人在他面前提起过自己最私密的感情吧,他神情十分专注。
  “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10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是不是很傻?”忻怡故意把那段最特别的往事讲出来,希望能唤起柯忺宇的回忆。
  可是,柯忺宇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感叹:“为什么我读书的时候没有女同学这样暗恋我?”
  看,他的记忆里压根没有忻怡的存在,尽管忻怡喜欢了他这么多年,为他做了如此多的事情。
  “也许有,你不知道。暗恋这种事情,另一个当事人通常都不知情。”玺彤忍不住说。
  “我可没这么大魅力,让一个这么优秀的女人挂念了这么多年!”柯忺宇笑着说。
  忻怡的脸上有一点点失望,但这阴翳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了,我知道她在努力克制自己。
  爱情的道路上,谁先动心,谁就输,一败涂地,陷入永久的被动局面,绝无转机。
  忻怡还是不甘心,又继续说:“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心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心拔下来给他换上……”
  柯忺宇忍不住笑:“原来还有美女救英雄的时候!”
  还是没有反应,忻怡轻轻咬咬嘴唇,她每次做这个小动作,就代表她心里极度不安。
  我和玺彤对看一眼,都有些担心她。
  然后,我借口上厕所,让忻怡陪伴。
  在洗手间里,我劝她:“他的印象中全没有你的存在,不如放弃算了,好男人很多。”
  忻怡用力摇摇头:“不,以前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以后他的世界里一定有我的存在!”
  “忻怡,你会很辛苦的!”我有些心疼她。
  “这种辛苦也是一种幸福,总比对着那些永远不会让我心跳加快的男人好。”
  我沉默无语,只得用力捏捏忻怡的手。
  单恋是一条孤单难行的道路,希望忻怡的这条路不会太辛苦。
  回到桌前,忻怡还是保持了她一贯完美的风度。
  整个晚上都盈盈浅笑,十分温良。
  我们特意安排柯忺宇送忻怡回家,给他们更多独处空间。
  忻怡不是特别漂亮的女人,但胜在气质典雅、温顺可爱、不乏品位,是贤妻良母的首选。
  可是柯忺宇不知道是木讷还是不识货,晚上他送完忻怡回家,连电话号码也没有要一个。
  但是忻怡已经很满足,对她来说,能和梦中情人坐那么近,面对面谈话,已经是从来都不敢奢求的事情了。
  晚上回到家,非常疲惫,这两天一直心神不宁,在家中对着志谦,面前也老是晃动余绍明的影子。
  明天是周六,不用工作,想到不用闻到那令人心烦意乱的药水味道,我就觉得松一口气。
  沐浴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来。
  志谦跑进卧室,帮我把手机递进浴室,我打开一看是余绍明。
  当场惊出一身冷汗,幸亏志谦从不检查窥看我的手机,也无帮我接听电话的恶习。
  关上浴室门,我把水开得再大一点,压低声音接听余君电话。
  “锦诗,在干吗?”
  “洗澡!”
  “那岂不是没穿衣服?”余绍明故意在电话那头重重喘一口气。
  我忍不住笑:“你洗澡要穿衣服吗?”
  他也笑:“我闭着眼可以想像你沐浴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突然非常想你,想听听你的声音……”他轻轻地说。
  我的膝头突然一软,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心也一下失去抵抗力。
  算了,对他、对我,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也算是惩罚够了。我游说自己。
  然后,我们约定明天见。
  我不是天性勤劳的女人,每每周末,能在床上多拖延片刻时间,对我来说都是享受。
  可是想到余绍明的约会,我竟然立即翻身下床,动作轻盈,丝毫不觉困难。
  志谦还在熟睡,像个孩子,这一刻,这个冷漠的男人是异常稚气而脆弱的。
  要不要赴余君的约会?我犹豫片刻,但只片刻,立即狠下心肠沐浴更衣,化上明媚妆容。
  刚到楼下,便见到余绍明的车已经停在门口。
  我坐上车,他对我笑:“想到今日要见你,昨夜几乎没有睡着,辗转反侧,莫名兴奋!”
  女人是听觉的动物,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这句话让我心里异常舒畅,每个毛孔都舒展开,心情像此刻窗外的阳光,灿烂得近乎耀眼。
  “去哪里?”我仰起脸,对着阳光问他。
  他压低声音说:“天涯海角……”
  我低笑出声:“好,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他满意地笑了。
  虽然不会有未来,但是并不妨碍情话的动人和真诚。
  如果每一句情话都必须履行,成为事实,相信世界上会少了很多甜蜜。
  余绍明把车开到龙泉,他把车停在一家别墅区里,我们通过别墅区,顺着一条蜿蜒的小路上山,小路两旁是略微有些泛黄的青山。
  他温柔地牵着我的手,半搂住我的腰,我们缓缓迎着风往山上走。
  他的手轻轻扣在我腰间,我觉得自己的腰肢从来没有这么轻盈过,简直有盈盈一握的纤细柔软,是的,与余绍明在一起,他永远让我觉得自己是水做的女人。
  他就是有这点好处。
  今天温度很高,连风都没有了冬日的寒意,我的心里也有一片艳阳天。
  整条路上都没有人,非常清幽,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头,他的肩膀宽厚结实,是适合借来哭泣和休息的,能够让女人安宁。
  走到半山腰,我开始微微有点喘。
  余绍明体贴地问:“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休息一下?”
  我点点头。
  可是,山边哪里有地方可以坐下来休息呢?
  余绍明牵了我的手,顺着路边一条杂草掩映的羊肠小道往里走,上到一个小山坡,然后继续下行,一片野草丛生中,一块微微凹进去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
  余绍明惊喜地说:“这里不错,我来收拾一下。”
  然后他放开我的手,用手将四周一片半人高的已经干枯的杂草压平,他率先坐在那一片被压得平整的草地上,然后示意我也坐过去。
  我紧挨着他坐下,那些杂草虽然已经干枯了,可是铺在地上异常柔软厚实,如同地毯一般。
  再看看四周,哦,我们被高大的恣意生长的杂草包围起来,外面看不见我们,而我们也看不见外面。这些高大的杂草,把我们与外界隔开,成为一个独立的隔绝的小天地。
  我忍不住躺在草堆上,鼻息里全是芬芳干燥的香味,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眼帘,变成一片橙红色的光晕。
  余绍明静静躺在我的身边,我们都闭着眼,耳旁有轻轻微风拂过,四周非常静,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声。我们都没有说话,谁也不想打破这一刻的宁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余绍明的喘息声逼近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看,我的嘴唇已经被他柔软的唇堵住。
  这些吻一开始细碎、温柔,然后开始深入、纠缠……
  我们的呼吸都急促起来,每一个吻都充满了赤裸裸的欲望,他的手伸进我的衣襟,恣意游走,探索,我低低地呻吟出声……
  他伏在我身上,全身重量都压下来,我能感觉到他的欲望在膨胀……
  他灵活的手指从我的肌肤上掠过,带起阵阵微微发麻的电流,轻易便撩拨起了我的欲望,让我全身酥软,手足无措,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
  他的呼吸更加急促,手也伸到我的腰际,并继续向下探……
  “锦诗,我想要你……”他喘着气,声音有魅惑的磁性。
  “不,不能在这里……”我舍不得睁开眼睛,舍不得让他停下,但还是抓住自己最微薄的一丝意志抵抗……
  我想如果他要继续,我根本无力拒绝。
  但是,余绍明克制住自己,移开他的手,温柔地问:“那我们换个地方……”
  “不……”我觉得自己的拒绝已经气若游丝,丝毫不具备抵抗力,反倒像个半推半就的邀请。
  可是,他停了下来,甚至移开了他的唇。
  我竟然有刹那失望,为着——不能让眼前这个男人失控吗?
  抑或是所有女人都如此,渴望男人尊重她,一旦男人接受了她的拒绝,她又有点不甘,为着自己的魅力不能全部施展……
  我睁开眼睛,余绍明也望着我,他深黑的眸子在阳光下反射着太多欲望,闪烁着我无法抵抗的魔力……
  我呻吟一声,主动把唇贴到他的唇上。
  他轻轻吮吸我的唇,直到它们肿胀起来才放开:“别引诱我,我会把持不住……”
  我低声笑:“以为你是柳下惠。”
  “有我这样的柳下惠?”他笑出声。
  随意说笑两句,我们都把各自的渴望生生地压抑下来。
  阳光烤得我浑身发烫,然后我听见自己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余绍明笑着戳我的鼻子。
  他用力抱住我,我也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中,他的味道那么动人……良久,我舍不得将脸抬起来,但愿就这样沉溺在他的气味里。
  这个拥抱是干净的、纯粹的、没有一丝欲念的……
  下午,我们坐在河边喝茶。
  少有河边的露天茶坊肯把玻璃杯洗得晶莹剔透,庆幸这一家的老板要求和我一样苛刻。
  晶莹的杯子,沸腾的开水,几朵饱满的白色杭菊在水中舒展着每一片花瓣,花萼碧绿,衬得白色花瓣十分雅致,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有淡淡青涩的菊花香……
  慵懒阳光下,这杯再普通不过的菊花茶,也成了艺术品。
  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只水晶杯,都有机会散发傲人光彩,但多数人因为生活的疲惫艰辛,懒于自身反省,渐渐蒙尘,甚至黏满过往人的指纹,不再剔透明亮,只有常常拂拭自身的人,检点自省,才能保持晶莹的本质。
  我们相对而坐,当两个人对立而坐的时候,思维最为冷静理智,相互看待对方最为客观,因为这是观察最好的位置。
  一开始,我们谈的都是无关痛痒的问题,突然余绍明转变话题。
  “你和男朋友最近关系如何?”他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看得出,他很想知道。虽然我并不想回答,但我还是笑笑如实相告。
  “说说你男朋友吧,他是什么样一个人?”他试探着,看得出,这个问题他已经想问很久了,久得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开口问。
  我笑笑,余绍明原来也不过是凡夫俗子。
  我笑笑:“你真这么想知道?”
  他正色说:“是!非常想。”
  “其实,知道这么多,并不能改变什么,而且也许会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我有些担忧。
  他握紧我的手:“我想更了解你。”
  他的眼神那么真诚,甚至有种迫切,真不知道他忍这个问题,忍了多久。
  我有些心软,本来不想把志谦的事情告诉他,一点都不想透露,但是,看见他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忧伤的眼神,我动摇了。
  我从和志谦的相识开始说起,然后讲到我们的甜蜜,后来的分歧,性格的不同,以及日益的冷漠。
  “他长相平凡普通,但是有十分让女人放心的气质,任何人与他在一起,都会产生安全感,他永远无心去算计任何一个人,人品一流……”
  “他不爱说话,一整日可以一言不发,只要有电脑、有书、有音乐,他可以在家里待足一个星期,不下楼半步……”
  “他很少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也言简意赅……”
  “他从来不去酒吧、不打牌、不喝酒、不抽烟,即便一个人住,也把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
  “他是个要求自己很严格的男人,做事严谨……”
  “不能否认他是有品位的男人,他喜欢纯音乐,喜欢听歌剧,莫扎特简直是他的挚友。他看的书很多、很杂,尤其喜欢杂文,涉足领域非常广,我常常看不懂,他喜欢看一些纯艺术的电影,异常沉闷,但是他却看得甘之如饴……”
  “总的来说,他是个沉闷的男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外人很难插足他的世界……”
  余绍明仔细听着我说的每句话,有一瞬,我甚至以为他会掏出笔来做记录。
  “听得出,你很爱他,以他为荣……”余绍明语气有点酸酸的。
  “是,我想我是爱他的,但是我也喜欢你……”我捏捏他的手,怕这个回答让他不开心。
  他还是语气悻悻:“可是喜欢和爱是两回事,中间隔着一条银河。”
  “我爱他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寂寞无比。”我知道自己的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哀怨。
  我真觉得,跟了陈志谦以后,我成了古今第一怨妇,简直是怨妇协会会长的首选人才。
  “有句话我很想知道,你如此爱他,又怎么会接受我呢?”
  是啊,这个问题,我自己也千百次问过自己。
  “每个女人都渴望被人呵护、怜爱,渴望被人拥在怀中重视宠溺……”
  “志谦不是对我不好,但是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觉得自己完全清浅透明,无任何吸引力,和他在一起生活是麻木的,平静如一潭死水,我渴望有人拿着小石子扔进来,打破这份死寂,哪怕最后还是归于死寂。”
  我突然觉得寂寞袭来,尽管余绍明还陪在我身边,但是这寂寞还是不肯放过我,如同一个深渊。
  “我们像一对至亲,相濡以沫,我摸着他的左手如同摸在自己的右手上,但是如果他哪里痛,我又会感同身受……”
  “我渴望拥抱,渴望被亲吻,渴望与心爱的人煲电话粥,渴望面色绯红、心跳加速的感觉……我厌倦了一成不变、没有希望的生活,我怕我一生都要这样了。”
  “直到遇见你……不得不承认,你相当有魅力,你的目光都可以轻易让我浑身发烫,我喜欢这种心动的感觉,我年纪不小了,能打动我的男人太少,动心是极奢侈的事情,遇见一个可以让自己全情投入、享受心动感觉的男人,我肯定不会放过,否则我会遗憾终生……”
  余绍明沉默良久:“那么你男友会爱上其他女人吗?”
  我愣了片刻,志谦会爱上其他女人吗?
  不,志谦不会!
  “不,不会,他是崇尚完美的男人,他觉得一个人一生只爱一个女人,与之结婚生子才是完美的爱情。”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余绍明。
  余绍明眉头皱了皱,虽然这个动作很细微,但是我还是发现了。
  他继续追问我:“那他也会像你这样,感觉两个人的感情日渐迟钝麻木,遇见令他心动的女人,也背着你和她交往吗?”
  “不,不可能!志谦不是这种人,他的道德观念绝对不允许!”我有些恼怒了。
  不,志谦不可能这样做,他从来未对我说过半句谎话,志谦是个坦坦荡荡的君子。
  我也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一刻,我突然感激志谦给我的这些信任,以及可以让我如此信任他。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我突然有点怜悯余绍明的女友,第一次觉得很对不起她。
  要是志谦也有这样一个女人,我会冲上去泼她硫酸,剜她双目……
  我绝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是,我是自私的,但是每个人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
  余绍明还想继续问,我打断了他的话,转移了话题。
  余君是个聪明人,知道适可而止,他没有再提起任何有关志谦的事情。
  可是我已经没有了兴致……
  我清楚地看见,余绍明有一瞬的表情里藏着一丝落寞,与他平时表现出来的不羁判若两人。
  似乎问了我太多关于志谦的事情,他有些不好意思,又或许为着公平,他开始说他和女友的事情。
  “我女朋友是个翻译,属于长得很美的女人。当初为着追求她,我也茶饭不思,也绞尽脑汁,她对我多笑笑,也可换来我半日欣喜若狂。当她答应做我女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我是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甚至愿意为她付出生命。可是,一年,两年,三年,七年后的今天,我们俩在同一个屋檐下说话,也可以呵气成冰,躺在同一张床上,连拥抱一下也嫌累赘……”
  我静静地听,大气也不愿出,生怕打断了他的倾诉。
  “我现在也弄不明白,这7年中到底发生过什么?怎么我们的爱情就这样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习惯和麻木。可是明明什么也没有发生啊,可是那些激情又怎么全部被磨灭了呢……”
  多么可怕,多么相似,原来再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被时间磨灭,再灼热的激情也会被时间消耗,连生命都可以付出的爱情,却抵挡不住时间的考验……
  我看着绍明,他眼睛里有太多无奈和费解,这眼神我曾经无数次在镜子里,在自己的眼睛里看见……这一刻,我觉得我的心突然与他贴得很近,但这短短的距离里,却隔着两段无法跃过的感情,一个7年,一个5年……
  我们都与另外一个人,有着太多交织在一起的回忆,太多相互渗透的生活,就像两个重新愈合的伤口,已经分不出谁是当初,谁是现在。如果非要把我们与这个人分开,那会带来把伤口重新撕开的痛楚,血肉模糊……
  回到家,志谦不在,留了纸条在桌上,和朋友喝下午茶晒太阳去了。
  志谦就是这样,明明可以打电话通知我,偏偏要留字条,他就是这样守旧古老的男人。
  坐在沙发里,房间突然显得空荡荡的,我的心突然慌乱起来,没有着落一般。
  和志谦在一起的这5年,我从来没有这么迷惘过,我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也许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
  世间没有哪一段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可是人们还是不断追逐爱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都是好的。
  余绍明对的我感情是什么样子的呢?
  爱吗?
  不,不是!
  我能清清楚楚分辨爱与喜欢的分别。
  甚至连喜欢都有些牵强,也许只是两个寂寞的、不满现状的人,找到一个可以共同演绎激情、打破沉默生活的伴。
  太阳终于下山了,任何一段感情都有下山的时刻,任它当初怎么灿烂辉煌,都躲不过这种宿命。
  房间又一次陷入黑暗,我不想开灯,整个人陷入极端低迷的状态,寂寞也如同这黑夜一样,没有边际……
  也许人生来都是寂寞的,为着对抗这无边的寂寞,我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地寻找爱情,企图找个人来陪伴,抵消这些深入骨髓的寂寞和苍凉。
  可是,谁也帮不了谁,爱情也好,伴侣也好,没有人可以像你自己那样了解你,因此,你永远无法摆脱孤独的影子。
  也许,连你自己也不了解自己,人心最叵测,它才是你真正的主人,我们常常被它蒙骗。
  以为爱上一个人,全情投入,才发现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心制造出来的一个幻觉。
  也许每一段爱情都只是幻觉,我们爱上的只是渴望恋爱的感觉。
  也许生命根本就是一个幻觉。
  也许,我只是别人梦中的一个情节。
  我觉得,有一种刺骨的寒意从我的骨子里浸透,与这冬夜的寒冷融在一起,由内到外,将我冰封起来……
  低迷的情绪持续了好几天。
  直到接到玺彤的电话,她的声音幸福得发酥。
  一向颇能沉得住气的她,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在电话里,她兴奋得像个孩子,事无巨细地、不厌其烦地将她和范舟的进展告诉我。
  “我们去看电影,黑暗里,他的手指突然碰到我的手,我当时有种被电击的感觉,你知道吗?拥抱、接吻,甚至做爱,也没有这一刻带给我的震撼大……”
  “晚上,他送我回家,我们谁也没有要开车门下车的意思。结果我们在车里聊了两个钟头。回到家,我忍不住给他打电话,我们在电话里又聊了两个钟头,完全舍不得放电话。我说很想看到他,他说只要我把头伸出窗外就可以看见他。我以为他开玩笑,谁知道他真的在我家楼下,一直没离开。天,他真傻,我突然很感动,有点丧失理智的感动,于是我冲下来……”
  这个划船的男人真厉害,连玺彤这种见惯世面,阅人无数的女人都栽进去了。
  男人在女人面前表现得越精明,女人越有戒心,反之,女人则很容易放松警惕。
  果然,玺彤上了“贼船”:“他斜靠在我车边,一双眼睛在夜色里熠熠闪光,我能从中看到他的情意。”
  废话,是男人都容易对玺彤有情,怎么在这个范舟面前,骄傲的玺彤突然不自信起来?
  也许女人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都容易欠缺一份自信。
  或者,谁先动心,谁注定落下风,条件再好也不能例外。
  好个范舟,果然与其他男人不同,没有乘机拥吻美人,反而只是轻轻握了她的手,牵着她在寂静的街道上慢慢散步,然后不时深情对望……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对着电话说:“玺彤,这次你死定了,这个男人段位很高……”
  玺彤呵呵笑,继续说:“接连几天,他每天送我回家,有时候,我把车里的滑冰鞋拿出来,我们牵着手,在空旷的街上滑冰追逐,有时候,他带我到小区的儿童娱乐区,坐滑梯、荡秋千……真的很浪漫。终于,昨天他吻了我。”玺彤的声音异常陶醉。
  “他擅长接吻吗?”
  “是的,让我心神激荡。”
  “完了,玺彤,他一定是个高手,但是恭喜你,找了个有情趣,尊重你,而且会得拥抱接吻的男人。”我真正为她开心。
  美丽的玺彤,终于不用再寂寞了。
  美丽的女人寂寞,会让人觉得上天刻薄的……
  玺彤日日与范舟沉醉在恋爱的喜悦中,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只要我们在一起,一定会牵着对方的手,常常会不约而同地望向对方,每隔数分钟就想紧紧拥抱一次,又或是常常会疯狂亲吻对方,恨不得一天24小时厮守在一起,完全不知道疲惫。”
  而忻怡,定期到柯忺宇那里检查她并不存在的心脏病,并且时时让我帮她把柯忺宇约出来坐坐。
  虽然柯忺宇似乎一点也不开窍的样子,但是忻怡还是非常享受爱一个人的喜悦,她觉得付出也是一种幸福。
  是的,有对象可以让你无条件付出,总比连这样一个让自己愿意付出的人都没有的好。
  反倒是我,那天和余绍明聊过以后,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只是电话联系。
  晚上,坐在家里看电视,翻来覆去,每个频道都乏善可陈,所有节目都无聊透顶,连广告都媚俗到极点。
  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只能对牢电视,用别人的喜、怒、哀、乐,来填补自己的寂寞。
  我在等志谦,等他从电脑前抽身,好与他好好说说话,我不想多年的感情这样日渐疏离。
  志谦端坐在电脑前,真不知道那些枯燥的图案,他怎么就可以摆弄那么久,而不知道疲倦呢?
  10点,志谦还在电脑前。我开始百无聊赖地看一个没头没尾的电视连续剧。
  11点,志谦仍然在电脑前,电视剧也播完了,我开始放碟片。
  11点半,志谦洗澡沐浴,经过客厅,见我还在看电视,头也没抬:“我先睡了。”
  我本来想迎上去与他亲热地说会儿话,可是他的表情那么疲倦,那些倦意足以将我拒之千里。
  我没有勇气开口,只能保持沉默,静静地坐在电视前,听志谦洗漱的声音……
  我突然害怕有一天,这熟悉的声音我不再能听到……
  志谦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我望着他,很想冲上去抱住他。
  可是他经过客厅的时候一句话都没有说,连正眼都没看我一眼,不,应该说,眼角的余光都没有扫我一眼……
  我根本在他眼中就不存在吧?透明的,没有分量……
  凌晨1点,志谦已经在梦中了,他的呼吸均匀平和,做梦了吗?
  梦里有我吗?
  还是依旧是那些枯燥的图案和数据?
  房间里一片黑暗,只有电视的光影不断变幻,我的轮廓在这忽明忽暗的光影里显得异常寂寥,轻轻地,有眼泪顺着面颊滑落。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一阵突然的风,失手烧掉了手里的灯笼,情感原来便是如此不堪吹拂……
  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吹拂,只是时间而已,就已经如此不堪了……
  以前,志谦从来不肯先我而睡,总是说:“锦诗,来,让我抱着你。”
  他总觉得,我是怕寂寞的人,害怕一个人孤单入睡。
  那个时候,我常常幸福地向玺彤炫耀——志谦永远都会等我先睡着,他怕他先睡着了,我还醒着会觉得孤单……
  常常夜里,我被他从梦中轻轻拍醒:“锦诗,你做噩梦了,快醒来。”
  然后我便会安心地,将手放在他的掌心,由他握着,幸福地重新入梦……
  忍不住潸然泪下……
  志谦,我们到底怎么了?
  这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古人说的:唯真难继,至亲易疏?情到深处,人自孤独?
  似此星夜非昨日,为谁风露立中宵……
  志谦,你已经不再在乎你的锦诗害怕孤单了吗?
  中午在食堂吃饭,还是遇到余绍明了。
  他的样子有些憔悴,少了一分平时的不羁和潇洒,精神状态也不太好。
  是因为我吗?
  也许我孔雀了,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走到他跟前,轻轻跟他打招呼:“嗨!”
  他看见我,精神似乎也好了一点。
  也许只是我的幻觉。
  我们又坐在一起吃饭,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慌。
  我的心顿时变得柔软而温柔,是啊,太久没有人这样专注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话了。
  他的目光灼灼,让我竟然有落荒而逃的感觉。
  人人渴望芥末,但是芥末的分量极不好掌控,少一分不够味,多一分又会让人流泪……
  余绍明,我该对我们这份感情更投入,还是适可而止?
  如果不投入,便享受不到心跳的激情,如果投入太多,又怕会彼此伤害……
  矛盾的可能不只是我吧,他也有同感吗?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却一无所获。
  这个男人把该隐藏的东西统统隐藏得太好,让人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
  晚上,我约了柯忺宇与忻怡,玺彤也带着范舟来凑热闹。
  我们到“石田”喝咖啡。
  地方是我挑的。
  喜欢“石田”,不是因为它的装修风格,不是因为它的咖啡特别香浓,而是因为这里有一整套线装的《红楼梦》,版本极好,纸张柔软有质感,握在手中,有种可以放下一切的释然。
  是,世间一切都只是红楼一梦,多好,可以任意在梦中旖旎悲苦,到头来只需要醒来……
  可惜……
  彩云易散,好花不常。
  美梦往往醒得早,留有遗憾,始终怅然若失,噩梦却缠牢你不可脱身,任凭你如何挣扎,也只是从一个噩梦跌进另一个噩梦。
  这就是人生。
  我默默坐在位置上,看身边两位好友各自演绎自己的故事。
  玺彤真的完全变了个人,曾经对男人那么不屑一顾的她,一直与范舟含情相望、十指紧扣,完全没有任何顾忌,赤裸地表现着自己的每一寸感情。
  玺彤整个人都似在燃烧,眉梢、眼角不自觉流露的喜气,都像蒙着一层金光。
  而忻怡,白皙的脸上有通透的红晕,像个易碎的瓷娃娃,这样的女人,该是任何男人都不忍伤害的吧?
  可是,这个柯忺宇真是木头一根,一点都不聪明剔透,不知他是不敢亵渎忻怡,还是真不明白,从头至尾,一直把忻怡当个最普通不过的朋友,甚至对我也比对忻怡热情。
  看到忻怡不断不自觉地轻咬下唇,连嘴唇都咬起了青白的印子,我就心疼不已。
  那样隐忍,折磨自己,不过为着爱上这个男人。
  女人总是懂得如何折磨自己。
  我何尝又不是呢?
  咖啡喝在我和忻怡口中都是涩的,只有玺彤,把一杯酸涩的咖啡喝得如同一杯蜜汁……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连老杜这样的男人也一早就知道了心情决定一切……
  时间最是奇妙冷酷,但也出乎意料得公平。
  喜、怒、哀、乐,富、贵、贫、贱,不管你心情如何,际遇怎样,它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谁特别优秀,抑或特别窘困就为你停留。
  我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27岁了呢?
  不久前,我似乎还只是水晶面孔、无忧无虑一名幼婴。
  难道真的是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说句不好听的话,四舍五入都30岁了,快步入愤怒新中年……
  接下来便很快会应了那句:尘满面,霜满鬓……
  我愤然……
  晚上,忻怡主动打电话约柯忺宇吃饭,位置定在“俏江南”。
  好个柯忺宇真是榆木疙瘩一个,居然打电话约我也一起去,一点不懂得珍惜与美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无奈,我只得叫上玺彤一起赴约。
  说实话,“俏江南”真适合初相识的情侣坐台子,气氛、环境都是一流。
  可惜,味道差一大截,连我家楼下牛肉馆子都比不上。
  一个餐馆装修、气氛、环境再唯美,饭菜的味道不尽如人意,终究还是本末倒置了。
  这里适合那些吃“环境”的人,不适合我们这种希望满足味蕾,吃“味道”的人。
  反正来这里的男女多半关系还没明朗,处于暧昧阶段,两人相对,多半食而无味,味道再好也是浪费。
  不过一间中餐馆装修得似西餐厅,始终让人有不伦不类的感觉。
  何况这里每道菜的价格都让人觉得是在“宰人”。
  尽管柯忺宇迟迟没到,但忻怡还是对着我们笑,始终有涵养:“没关系,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只要能见到他也是好的,哪怕不是单独……”
  不是不哀怨的,但是处理得好,反倒成为一种隐忍的大方。
  我由衷佩服忻怡,她的涵养和气度,始终不是我这种小器的女人比得上的。
  终于柯忺宇到了。
  但是,他身边还跟着另外一名女子,两人神态异常亲昵,那名女子简直是半挂在柯忺宇身上的。
  我们三个女人的目光都被这名女子吸引。
  她身材倒也凹凸有致,可惜一张也许算得上清秀的面孔被七彩颜料抹得看不清本来面目,最要命的是,她全身挂满了各种人造珠翠,手上、脖子上、衣服上、耳朵上……一走动,丁丁当当响成一片,让人恨不能拿个盘子跟在她身后,唯恐大珠小珠落满地,误伤到旁人。
  看柯忺宇的样子,似乎很满意身边女伴“环佩丁当”的韵致……
  天,简直侮辱“环佩丁当”这个词……
  我看见忻怡的面色沉了又沉……
  儒雅的柯忺宇与此女走在一起,完全得不般配。
  但是,要命的是柯忺宇居然满面笑容地向我们介绍:“这位是我女朋友丁莉莉,她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我便把她也带来了,你们不介意吧?”
  天,这种连名字都取得丁零当啷,俗气得要命的女人,也会怕寂寞?
  恐怕是不放心男友与其他女人约会吧?
  人俗气,但女人的本能未必迟钝。
  “不介意,你女友也是我们的朋友。”忻怡脸色已经缓和过来,但是不知道是否表里如一。
  接下来,我们完全在看柯忺宇与丁莉莉表演。
  这个丁莉莉真是让我等女辈开了眼界,她一会儿挑剔食物难吃,一会儿说凳子坐着不舒服,总之娇纵无比,举手投足故作媚态。
  每句话开头都要加“人家”二字,搭配娇滴滴的强烈语气助词。
  “你又笑人家了!”
  “人家不喜欢吃啦!”
  “讨厌,这凳子坐着不舒服嘛!”
  玺彤忻怡都是大方爽朗的女性,连我这种性格稍微扭捏的女人,看了都觉得牙齿发酸,像卡了个苍蝇在喉头。
  偏偏柯忺宇眼中,丁莉莉简直是最娇弱的仙女,连上厕所都要陪伴前往。
  看着柯忺宇跟在走路一扭一扭,故作风情状的丁莉莉身后,小心呵护的样子,让我们全都瞪圆了眼睛。
  这个女人一定自以为有品位。
  其实正常就是最好的品位,但很多人不明白,以为不正常、标新立异才是品位,殊不知,那叫丑人多作怪!
  “锦诗,你难道一直不知道柯忺宇有女友?”玺彤瞪住我,语气嗔怪。
  “我不善打听……”我忍不住呻吟。
  “这个女人,真可怕,我怀疑柯忺宇是否和她一起久了,连品位都变了……难怪他一直对忻怡不来电,开始我以为是他眼光过高,结果根本是他的审美出了问题。”玺彤嗤之以鼻。
  忻怡没有说话,恒久沉默。
  是的,柯忺宇是那种可以把一件最普通的白衬衫穿得熨帖无比的儒雅男人。医院有那么多女性为他芳心暗许,殊不知,他对女人的品位却如此不堪。
  我忍不住为他不平。
  其实,骨子里还是为忻怡不平,这样古典雅致的女人,与柯忺宇正好是绝配,他却丝毫不把她放在眼里,从头至尾,紧张着一个神经兮兮、十三点到至极的女人。
  那个女人一直在我们面前表现着柯忺宇对她的娇宠,十分任性。
  但柯忺宇面对她脾气一流,始终唯唯诺诺,她的每个要求,他都一迭声地回答:“好好好!”
  真是标准答案。
  我突然有点羡慕这个女人,能够让一个男人如此对她。
  她的缺点亦是优点,旁的女人的好,他已视若无睹。
  看着忻怡努力掩饰自己的失落与尴尬,我悄悄压低声音对她说:“忻怡,你是优秀的女人,不要与她计较,是柯忺宇没有眼光!”
  “优秀的女人不一定讨男人喜欢!”忻怡悻悻地说。
  我立即噤声,说再多话,也无用。
  买单的时候,忻怡与柯忺宇抢着付钱。
  丁莉莉抢过账单一看:“780……”接着倒抽一口冷气:“谁挑的地方,这么贵,还这么难吃!”
  虽然这句话也是我的心声,但是我还是讨厌丁莉莉那种语气。
  忻怡对柯忺宇眨眨眼睛:“地方是我选的,还是我来吧!”
  看着忻怡付钱,柯忺宇有点不好意思。
  出门的时候,柯忺宇小声对我说:“我女朋友性格单纯,比较直率,希望没有让你们见笑。”
  天,如此可怕的性格,居然有男人用单纯直率来形容!
  我怀疑,那女人是不是对他下了蛊,让柯忺宇鬼迷心窍了。
  忻怡一整夜没有说太多话,我有些担心。
  回家后,我立即打电话给她,她声音平静:“他是鬼迷心窍了吧,他可以不爱我,但他不能爱这样恶俗的一名女子。我一定要把他抢过来,我不能白白爱了他这么多年,明明是我先到的,早在8年前我就在他身边了,我怎么能输给这样一个女人……”
  声音里有强作镇定的决绝,但是却十分真诚,真爱一个人,也许会变得凌厉一些。
  因着爱的名义,这些统统可以原谅。
  我的心微微有些揪痛:“忻怡,要对自己有信心,我们相信你一定能赢得他,这个女人不足为惧,他还没看清她的真面目,等他领会到你的好,你一定可以和他在一起。”
  挂了电话,我坐到客厅,发现志谦罕有地没有坐在电脑前。
  我赶忙凑上前,与他说话。
  他正在看一本闲书,居然颇有耐心地听我把晚上的事情讲述给他听。
  满以为他会与我一起同情忻怡,谁知道他竟然微微颦着眉:“梁锦诗,你很无聊。别人恋爱关你什么事?柯医生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自己最清楚,人家已经做了选择。你们不劝住忻怡,反而在一旁瞎起哄。”
  “但她女友那样俗气不堪……”我争辩。
  “别人俗气不堪碍着你什么了?你不也一样俗气小器,我怎么没把你换掉?”志谦语气极为不屑。
  我为之气结。
  “好了,俗气的女人,帮我倒杯咖啡,不然我也把你换掉。”志谦笑着拍我背。
  我嘀咕埋怨着,气冲冲给他冲咖啡。
  冲好咖啡我递到他手里,他却不接:“傻瓜,你手脚冰凉,这杯咖啡先借给你暖暖手吧。”
  原来他还知道我手脚冰凉,还知道关心我,虽然这关心如此含蓄,不易让人察觉。
  我突然觉得很温暖,有一种热热的气流从心脏流涌向四肢百骸。
  一整夜做怪梦,好不容易静下来迷糊入睡。
  突然发现自己身在考场,捧着一大堆人体解剖图,无处下手。
  慢着,这些图案都是我熟悉的,可是怎么也静不下心来,连动脉、静脉都分辨不出。
  好容易开始下笔,却听见下课铃声,考卷被人自手中抽走,我紧紧拽住一角,歇斯底里大喊:“这些都是我温熟了的,统统会做,让我做完……”
  一时间悲急交加,汗水淋漓而下。
  “锦诗……”志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自梦中挣扎着醒来,握着志谦的手,突然塌实下来,不怕,已经不用再考试,不用再背那些痛苦的试题,一切已经过去。
  可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反手抱住志谦:“我梦见考试,明明都背会了,却一题也答不出来,刚要动笔,考试时间就到了。”
  志谦松口气:“梦中你眉头紧锁,双手死死拽住我手指,用力捏我,把我痛醒了。幸亏你没梦见上解剖课,不然无人将你从梦中唤醒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
  两个人总有两个人的好处,至少有人将你从梦魇中唤醒。
  早上上班,检查病房时,一直强忍住不打哈欠。
  任何病人看见哈欠连天的医生都会心存顾忌吧。
  睡眼惺忪,哈欠连天,如同毒瘾犯了一般。
  我控制着自己。
  好不容易查完房,回到办公室。
  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余绍明的电话就跟来了。
  中午,我们在“小竹居”吃饭,食物太可口,我们都很少说话,间或抬眼望着对方。
  这样静默倒也十分舒服。
  工作有些忙,可能都市里的人想问题太多,压力大、焦虑不堪,心脏终于不能承受负荷,渐渐出现各种奇异毛病,有不少病征十分怪异,连医生都觉奇怪。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却总觉得怅然若失,仔细在脑中搜寻有何遗漏。
  终于,原来是一整日没有接到玺彤电话。
  自玺彤与范舟君拍拖以来,她定会每日一通甚至几通电话打给我,不厌其烦,将其恋爱细节、进度一一用梦呓般语言讲与我听,完全与一般怀春无知妇女一模一样。
  听她电话,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今日没有她的消息,我反倒觉得不自在,像漏做了什么事情。
  我主动打电话给她。
  奇怪,玺彤声音无精打采,甚至恹恹的。
  “在哪里?”我忍不住多管闲事。
  “家。”
  “一个人?”
  “一个人。”
  “呵,不用陪你的白马王子?”
  “锦诗。”玺彤声音里已经有威胁的味道,似乎很不想提这个人。
  “晚上出来坐坐?”
  我立即噤声:“好的,晚上见。”
  “我来接你。”话一说完,不等我答应,玺彤已经挂断电话。
  上到玺彤的车,我忍不住惊叫。
  皮肤干燥暗淡,一双明媚的眼睛暗淡无光,连那一头卷曲缠绕的头发都了无生趣。
  “怎么了,为谁憔悴如此?”多半与范舟吵架。
  玺彤的脾气,我不是不了解,她哪里能够一直对男人忍让包涵。
  玺彤苦笑,接着叹气,半天不发一言。
  在路边随意找间小酒吧,坐进去。
  褪去厚重外套,玺彤猛喝了两口酒,神情才略略松弛一点,眼神也跟着迷蒙起来,似乎蒙着一层雾气。
  然后,她终于说话。
  “昨晚,范舟送我回家,在我家楼下,他搂住我亲吻。我仰着脸看他,他的眉目俊朗,我为之侧目。我笑着问他爱我吗?他却身子一震,突然说,我不是好男人,不值得你爱。我当即心里一沉。我追问他为什么这样说,他低头不语。一股凉意自脚底升起,我问他是否有女友,抑或结了婚。他竟轻轻点头。”
  “那一刻,对我简直可以用山崩地裂来形容。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我推开他,轻轻下车,转身离开。一整夜他都不停打电话给我,手机、座机反复鸣响,我连关机的力气都没有,反正也睡不着,任凭电话交叉着响了一整夜。”
  “今天早晨,他继续打电话给我,我终于接了电话,原来他在我家楼下站了一整夜,我有些心软。我还没把他的话听完,如果他只是有女友,那么我还可以争一争,未婚男女都有改变权利的权利。”
  “我下楼,他竟然还坐在我车里。一看到我,他的眼眶就红了,不是没见过男人哭,可那些男人我都没有付出过感情,这一瞬间,我还是感动,不管这个男人是为了我哭,还是为了羞愧。接着,他抽泣着告诉我,他有妻子,只是在重庆。我倒吸一口冷气,立即追问他有没有孩子。他竟然也点头。原来他有个两岁的女儿!”
  这次,连我也倒吸一口冷气,俊朗阳光的范舟竟然是个孩子的父亲,我们都被他的外表骗了。
  我再次觉得上帝不公,女人倘若生养过,一眼就会被人窥破,男人则可以继续潇洒自如地扮单身汉。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看着玺彤,想到这一次,她好不容易放开心扉来接受一个男人,还没过两天好日子,恋情正浓,柔情正蜜,突然要接受这种打击,我不禁有点心疼。
  “告诉你有什么用?这种事情告诉任何人听,都不会改变事实本身。”玺彤语气突然缓和过来,恢复了惯常的冷静。
  “那你准备怎么办?”
  “如果,他只是结了婚,那么我还可以与他的妻子争一争,但是牵扯进孩子,我立时三刻连争一争的兴趣都没了,大人的事情与小孩子无关。何况,我们才开始,何必把动静搞得这么大?我原玺彤还没有沦落到非要与别人抢老公、老爸才嫁得出去……”玺彤又刻薄起来。
  我知道,虽然她有点不甘,但是总算没有失去理智。
  前阵子,总觉得忻怡、我、玺彤突然间统统找到让自己面色绯红、心跳加速的人,是上天特别怜悯我们,加以厚待,现在才知道一切不过都只是它的的阴谋。
  生活似一个诱饵,它唯恐伤我们不够深,故意在刚开始的时候摆出最美丽诱人的姿态,当你解掉全副武装,投入进去,才狡猾地露出本来狰狞面相,给你一个措手不及的当头棒喝,令你永世不得翻身。原来忻怡、我,连带玺彤统统中了它的圈套。
  正在欷歔,玺彤电话响起来。
  她犹豫一阵,电话断了。
  可是,随即锲而不舍,继续响起来,一阵急过一阵。
  她接过电话,压低声音说了一阵,我不便仔细听,故此到洗手间溜达一圈,再回来。
  玺彤竟然一脸讪笑,对着一个只剩半扎酒的扎壶。
  这一刻,我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只能用“诡异”这样一个词语形容。
  果然,玺彤笑着对我说:“刚才,范舟打电话给我,他说,他一个人走在路上,遇到红灯,不想停步,只想麻木前行,哪怕被车撞死也好。他说对不起我,想用生命偿还。”
  “我突然想笑,多么戏剧化,我连床都没有同他上,他居然愿意被车撞死。”
  我也忍不住笑出声。
  他还不知道生命是什么。
  也许,当他的生命抽离,躯体任由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医科学生任意宰割的时候,他才知道生命有多可贵。
  其实人的感情最是私密难猜,无数次解剖时,面对那赤裸袒露在我们跟前的心脏,没有任何人能够猜到这颗心里曾经藏着怎样的秘密和激情。
  一切感情在我们面前,都是脱离了生命不能单独存在的。
  这个范舟,竟然这么戏剧化,为着一个相识不到两个月的女子,轻言生死,或者,他以为所有女人的耳根都那么软?
  玺彤笑意更浓,但是我仍然清楚看到她眼中越来越浓的水气……
  晚上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
  他不再等我,曾经,我也是他的掌上明珠,曾经他也为我说过,爱我一生,矢志不渝。
  曾经他也因为我躺在身畔,激动得整夜难寐。
  一切激情都会过去,越是激烈的爱情,消失以后,更加突显得苍白无力。
  越是动人的誓言,事后越发显得虚弱可笑。
  对牢黑暗,我甚至能清楚听到志谦曾经因为我而跳动不安的心,但是,此刻,它却那么平静均匀。
  他的呼吸、心跳,再也与我无关了吗?
  突然想起,有一日,在海滩,紧紧握住一把沙,攥得越紧,沙却流淌得越快,但不用力,它也会一点一点散去……
  难道爱情,也是只是曾经攥在手里的那一捧细沙?
  用力,不用力,用心,不用心,它始终会消失……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到忻怡。
  看得出,一向柔弱的她,这一次,因为太想得到一个人,变得倔强坚韧。
  可是,思念最是折磨人,对方根本不知道,自己却已经被抽去了三魂六魄。
  忻怡变得憔悴了……
  “锦诗,我想见他。”
  这条短信,我每天都能收到,但是我又能怎么做呢?
  只得拉下面子,放低声线,为着好友,再次找到柯忺宇。
  “柯医生,出来坐坐。”
  “又聚会?你们这群女人也太爱玩了一点吧!”柯忺宇一脸诧异。
  “我们纯女班,希望有知情识趣的男子能够一起畅谈人生。”我故意文艺腔地说。
  柯忺宇真是老好人,他有些踌躇:“可是,我今日也约了女友。”
  我狠下心想,反正他女友我们都已经见过,多见一次,也不会死人。
  也许,丁莉莉与忻怡在一起,一比较,柯忺宇突然开了窍,分得清雅俗,立即弃暗投明了。
  也许,忻怡见丁莉莉与柯忺宇依旧执迷不悟,彻底死心,放下这段情,倒也可做个了断。
  当下,我对柯忺宇十分热情地说:“你女友十分美丽大方,我们都很喜欢,不如把她也带来。”
  我真觉自己有演戏天分,当初真不该当医生,转入戏行,也许这届金马影后就是我了。
  “你们不介意?那很好,晚上我接她一起来!”柯忺宇一听人夸她女友,立即心花怒放。
  真不知道那丁莉莉喂他吃了什么,一颗心全向着他。
  我致电忻怡。
  试探着告诉她:“柯医生说,他晚上要约会女友。”
  “那告诉他,把女友一同带上。”忻怡语气焦灼。
  “你不介意他女友到场?”
  “哪里轮得到我介意,只要能看见他,我的魂魄就可以归位。”忻怡语气凄苦,连声音都是空洞的。
  “忻怡,他与她女友来,一定当场表演恩爱,你何必受这份刺激。”
  “不,我一定要和她女友分个高低,明明她是后来的,为什么不能让我得到他?我一定要赢!”她的语气决绝。
  “我也这样想,所以我让他带女友一起来。”
  “锦诗,谢谢你。”她的声音里已经有湿意。
  “傻瓜。”我又能说什么呢,只得叹口气,挂断电话。
  想告诉忻怡,有时候,太过苦苦相求的东西,得到了也是一种苦。
  可是,我开不了口。
  这是她一生追求的姻缘,怎么可能让她如此轻易放弃,作为朋友,只能尽最大力气帮助她。
  担心玺彤一个人在家里胡思乱想,我只得把她也叫上。
  这一阵子,我们三个女人身上都突然发生太多事情,与男人的感情变化犹豫,可是我们的友谊反倒更加坚固稳定,连见面的次数都比以前频繁了。
  忻怡瘦了很多,看得出,她为他茶饭不思,原本就极单薄的身子,更加显得弱不禁风了。
  倒是玺彤神清气爽,妩媚中透着干练,无懈可击的装扮,气定神闲的姿势。
  不知道,是她彻底放下了,还是掩饰得太好。
  我们这一班女子,都可以问鼎奥斯卡了。
  准时,是贵族的品质。
  非常准时,柯忺宇挽着丁莉莉来了。
  他们俩站在一起,真的是雅俗共赏。
  丁莉莉穿大红色薄呢外套,嘴唇抹得猩红,且有闪烁金粉,让人怀疑她嗜血。
  她用过的杯子,有刺目的唇印,居然是用要黏杯的唇膏,像个低级舞女,卖弄情欲,勾搭客人。
  不,梁锦诗,你不是这样刻薄的人。
  就算为着好友,你也不能这样想一个女人。
  我摇摇头,让自己不要太过偏激。
  但是这个丁莉莉,一直娇笑连连,不停磨着柯忺宇说话,我们说任何话题,她都要插嘴,而且一副什么都不懂的天真模样。
  至恨装天真的老女人。
  我们聊到医院外科的一名医生,最近和老婆离异,结果做手术时,思维涣散,导致医疗事故。这名医生整个人都废了。
  玺彤听了,若不住轻轻说:“离婚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这个世界,谁也陪不了谁到终点。要离开的终究要离开,即使两个人结伴情杀,到了那一头,也还是未知数。”
  我们听了,心都为之一震。
  可是,偏偏那丁莉莉却一副心无城府的样子,故作天真地缠着柯忺宇:“你们也太冷漠了吧,这个世界,哪有你们说的可怕?亲爱的,我们就不会分开,你会陪我到老,对吗?”
  柯忺宇,笑着宠溺地握着她的手:“对,我陪你到老。”
  刹那,忻怡的眸子迅速暗淡下去。
  这该死的女人,随时标榜炫耀自己的幸福。
  忻怡努力掩饰自己眼睛里的那一层雾气。
  我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
  玺彤挑着眉头,思量半晌,忍不住说:“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得到了幸福,置身于天堂,可是也许下一刻,这个带你到天堂的男人,会转身扔下你,抛你入地狱。”
  丁莉莉再笨也明白玺彤语气里的落寞,故此拉住柯忺宇的手:“亲爱的,你不会抛弃我,对吗?我要永远生活在天堂中!”
  柯忺宇笑着安抚她,同时他的眉宇间也有一丝不快,是为了玺彤影响了他女友的情绪吧?这个男人把这个十三点兮兮的女人保护得太好了。
  其实,玺彤不过是想到了她自己,想到了那个把她逼近地狱的范舟。
  忻怡初遇柯忺宇,也以为自己升到天堂,丁莉莉一出现,她便立即跌进地狱。
  而我,何尝又不是呢?
  其实,现实生活中,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线之隔,我们常常两地来回奔忙……
  我忍不住欷歔,这几个月来,我也在天堂和地狱间徘徊,生死一线,快乐和悲伤起落太大,心脏快受不住负荷……
  我抬眼看玺彤,她的眼神也有片刻迷茫。
  这时,玺彤电话响起来,她接起电话,压低声音说了几句,脸色突然变坏,夹杂着焦躁不安。
  而忻怡,则还在强作欢颜,陪着柯忺宇和丁莉莉说话。
  话题那样无趣,我弹惯古筝、远离世俗的女友,如何继续下去?
  我心里隐隐作痛。
  突然,玺彤脸色沉一沉。
  我一扭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是范舟,他神色凄迷地站在远处,眼睛直勾勾盯着玺彤,那眼睛如果有引力,玺彤一早已被吸过去了。
  玺彤眼睛里突然有泪光萌动,但转瞬即逝。她压低声音对我说:“该死,他竟然找来了。”
  然后她欠身对大家说:“抱歉,有朋友找我,我先走一步。”
  说完,她提着手袋离开。
  范舟迎上去,想用手握住玺彤,但是玺彤迅速把手抽离。
  范舟整个目光黏在她身上,一直紧贴着玺彤,向大门口走去。
  玺彤一走,我心情突然恶劣,实在不想再费力气找话题,娱乐大众,尤其怕听见丁莉莉假装天真的肉麻声音。
  可是,她偏偏不知趣,还在用那尖利的嗓音,喋喋不休,滔滔不绝地讲着她身边那些并不好笑的笑话。
  忻怡更沉默了,脸上那个笑容也变得飘忽起来,气氛沉闷起来。
  柯忺宇似乎也察觉了,他终于咳嗽一声,提议散伙。
  看着柯忺宇挽着丁莉莉离开,我甚至能听见忻怡心脏碎裂的声音。
  这个晚上,她似乎用了最大的力气来面对,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柯忺宇那么重视这个俗气到极点的女人。
  我赶紧把忻怡自椅子上拉起来,拽着她的手向门口走去。
  走出门口,天已经墨黑,并且淅淅沥沥地下起雨了。
  柯忺宇转头问我们:“下雨了,你们怎么走?”
  我立即扬声说:“我有带伞。”
  柯忺宇放下心来,看了看外面的雨,又用手试探了一下,对我们说:“那我带莉莉先走了。”说完他立即脱下身上的外套,盖在丁莉莉头上,并小心叮嘱:“下雨了,小心路滑。”
  说完,还不放心地将丁莉莉整个人环抱住,向雨幕里走去……
  站在他们身后的忻怡,整个人似遭到雷击,僵在那里动弹不得,下唇已经被她自己咬成一片青色,有十分明显的齿痕。
  我拉了她的手,撑开伞,罩在她头上。
  一向温良的忻怡,竟然大力拂开我的手:“谁让你带伞的,给他机会不顾我就走开了?”
  说完,忻怡直接走进雨幕里。
  我赶紧跟上去,用伞罩住她。
  可是她又用力将我的手挥开。
  我继续为她撑伞,她还是赌气似的把我的手打开。
  “忻怡,别赌气,冬天的雨淋不得。”我小声赔笑。
  可是忻怡丝毫不领情。
  我忍不住低头抱怨,其实就算我没带伞,柯忺宇也一样只会照顾丁莉莉,他的魂魄都被她收在掌心里了,难道忻怡还看不出来?
  “你何必迁怒于我。”我刚要辩解。
  抬起头,看见忻怡的脸上全是雨水,也许还有泪。
  泪水和在雨里便看不出来,但是她悲伤绝望的眸子却透露了她的泪意。
  “忻怡,你别哭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谁说我哭了,我好得很。”她的声音倔强,但是已经满是哭腔。
  地上,倒映着来往的车灯,一明一暗。
  风很大,凛冽地割在皮肤上,但是我们都不觉得疼,一个人心上有伤口的时候,其他外在的伤口,会自动变得麻木,所有疼痛都停止,为的是更加衬托心上的疼痛,让心上的伤口越裂越深……
  一辆出租车擦着忻怡呼啸而过,我想拉开她,已经来不及,她白色外套上,全是黑色的泥水,肮脏的污点布满了雪白的衣衫。
  连她白皙的脸上都是泥点,狼狈不堪。
  忻怡低下头,看看自己,又看看远去的出租车,有点不可置信的样子,麻木着脸,然后低下头,像个迷茫的孩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过了好半晌,我才看见她单薄的肩膀轻轻耸动,逐渐剧烈起来。
  然后她掩着面,立在路边。
  我呆呆撑着伞,站在她身后,我垂下头,地上不断有雨落下溅起的涟漪。
  一个圈,两个圈……一个连着一个。
  不知道,其中的几个,是否是从忻怡指缝中滴落的隐忍的、伤悲的眼泪所溅成的呢?
  我痴痴地想着,看忻怡默默地垂泪。
  终于,忻怡立起身,一向挺直秀颀的背影竟然有些许佝偻,是太想得到一个人,而又得不到,让她心力交瘁至此吧?
  她似乎也累了,任由我挽住她,她的衣服已经湿了,头发也被淋成一缕一缕,我送她上车,再径直把她送回了家。
  她一路靠着我,不说话,静静的,如同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靠在大人身边不敢吭声,眼睛也微微阖着,似乎在小憩,但不断渗出的眼泪,将她出卖。
  她身上的水弄了我一头一脸,我顾不得,只不断轻拍着她的背,这一刻,我想,我会是个好母亲,今后我会有足够的耐心来爱护我的孩子。
  忻怡一直紧抿着嘴,嘴唇泛着青色,整个人一丝生气都没有。
  我看着她进了房间门,站在门外,看着她轻轻关上门。
  我静静等着她放声痛哭,可是没有。
  房间里静悄悄的,一点声息都没有,让人怀疑刚才是否真的有人进去了。
  可怜的忻怡,我的心被她揪紧了,这个安静的女孩子,连选择悲伤的方式都安静得让人心疼。她的恋情是默默的、悄悄的,连这恋情带给她的伤悲,也必须是无声的。
  从忻怡家出来,雨下得更大了。
  我这才发现下车时,将伞落在出租车上了。
  我抬头看着天幕,天空一片灰黑色,有种凄婉的哀怨。
  纷纷扬扬的雨,不断从空中落下,我想知道,这无穷无尽、一天一地的雨水,源头究竟在哪里,真是那墨色的云朵吗?抑或是另一双悲伤的眼睛?
  天若有情天亦老!
  这连绵的雨,为何整夜下个不停?这雨想要把我们每个人的心都淋湿吗?
  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天也流泪不止?
  它也在思念谁吗?
  还是为了得不到而悲伤欲绝?
  风将雨里的寒气全都凝聚起来,吹到身上,是瑟瑟的、穿透骨头的冷清。
  我扬起脸,雨落进我的眼睛里,隐隐刺痛。
  我突然想起志谦。
  志谦曾经开玩笑说:“锦诗,不要扬着脸看雨,雨水会把你的隐形眼镜冲掉的,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志谦,我真的快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不是我的隐形眼镜掉了,是我找不到你的心了,我不知道它还在不在原来的位置,安静地、温柔地等候着我,牵引着我的每一个步伐。
  忍不住,掏出手机,我给志谦打电话。
  电话那头是志谦的声音,冰冰的,比这凄迷的雨夜更冷:“有什么事情?我在加班。”
  “我……”面对他透着极度不耐烦的声音,我一肚子话全都哽在了喉头,化作眼泪涌了出来。
  “没事……”我声音的哽咽,连我自己都能清晰分辨。
  可是志谦,没有留意,抑或故意不留意,他果断地挂断电话。
  听着手机那头“嘟嘟”的忙音,我的心失落起来。
  夜色里,它也迷失了方向……
  下意识,我拨了余绍明的电话。
  电话通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得以沉默,以眼泪相对。
  可惜隔了电话,两样他都看不见。
  “锦诗。”
  “嗯。”
  “你怎么了?哭了?”他的声音十分轻柔,似乎怕惊吓到我。这一刻,这声音简直是冬夜,壁炉里艳红火苗温柔舔着干柴的声音,每一个音符都透着暖意。
  一个失意的女人,在她意志最薄弱的时候,任何一个细小的关怀动作,都会让她迅速处于崩溃边缘,脆弱易感。
  我突然觉得委屈极了,忍不住,抽泣起来。
  浓浓的鼻音,重重的哭意,惹得电话那头的余绍明声音也着急起来:“你在哪里?”
  我匆匆地,含混不清地说了我所在的位置。
  电话断了……
  握住电话,我孤立无援地站在马路边,车子呼啸着从我身边开过。
  夜色蒙蒙,掩饰着我的惶恐不安,雨潇潇飘落,混淆路人的视线,让他们看不清我眼中不断涌出的泪水。
  看起来,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站立在雨里等车的女人。
  可是,我自己清清楚楚看见心口裂开一个大洞,生生往外淌着血。
  这心口的洞,是陈志谦,用冷漠硬生生撕裂开来的。
  我掩住面,垂下头,眼泪自指缝中渗出。
  我突然骇住——多么巧,一个钟头前,我才自另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同一个动作。
  我的心一阵疼痛。
  所有受伤的女人,原来都是一样的。
  掩住面,垂下头,佝偻着背……这一刻,我是弱者,不要,不要,请不要看清我的容貌。
  请给我们一点最后的尊严。
  明日,还将带着泪,戴上面具,与伤害我们的男人一起为生计奔波……
  我战栗起来。
  今天是最后一个白班,我松一口气。
  自从有余君相伴,我逐渐喜欢上上夜班。
  真奇怪,我一直对夜班深恶痛绝,觉得它严重影响了我和志谦的生活。可如今,反倒觉得夜班有夜班的魅力。
  谁说人心不多变?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便是不停变化……
  不放心忻怡,打电话给她。
  电话响了良久,才有人接。
  忻怡气若游丝,柔润的嗓音有点喑哑干涸。
  “忻怡,怎么了?”
  “病了,发烧呢。”
  我一听,立即着急了,忻怡父母都在上海,她一个女孩子病了铁定无人照顾。
  加之情绪低落,恋情失败……
  天,这个时候忻怡一定很需要照顾。
  但是,还有如此多病人等着我,怎么走得开?
  我速速致电玺彤。
  玺彤正欲见客户,二话没说,立即推掉,赶至忻怡家。
  片刻,玺彤回我电话,陈述忻怡病征,我嘱她买些药给忻怡服下。
  中午,在感冒药嗜睡的副作用下,忻怡迷糊睡去。
  玺彤方又抽空打电话给我。
  “她精神状态十分不好,情绪低落,眼角泪痕一直未干。沉默良久,会突然问我:‘为何我比不过那俗艳女子?’”
  听了玺彤的描述,我十分心疼。
  一整日,情绪都不高,恹恹的,从小被父母朋友捧在掌心呵护的忻怡,哪里受过这般苦?
  相思最是折磨人,爱极而得不到,更是让人身心倦怠,意志消沉。我真怕忻怡沦陷在这种消极的情绪里。
  如果,柯忺宇的女友不是丁莉莉这种俗物,忻怡或许因为彻底的无望而解脱,可是偏偏这丁莉莉俗气得连忻怡一根头发都比不过,她当然不甘心,一不甘心,立即被心魔控制。
  下班时分,正急着去看忻怡,玺彤又打电话给我。
  电话里,她沉默良久,方才说:“一直让忻怡这样有期盼,更加折磨她。忻怡本就含蓄,不敢表白。而偏偏柯忺宇真是一点都不开窍,我估量他并不知道忻怡心仪于他。不如你代忻怡把心事转诉给他,如果他心动了,当然是大好事一件。可是如果这柯忺宇真的审美与常人有异,忻怡也可死了心,彻底了断。”
  我细细琢磨玺彤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于是,我赶到门诊室,找到正要下班的柯忺宇。
  他正在脱白大褂,见到我十分高兴:“又约我玩?”
  虽然觉得,别人的感情,自己不好搀和,但是想到忻怡所受的折磨,我便只得深吸一口气。走到柯忺宇跟前,一字一句地问他。
  “有件事情想问你,不知道方便吗?”
  “什么事?梁医生你表情很严肃。”
  “是,我希望你认真回答我。”
  “好,问吧,我一定知无不言……”柯忺宇望着我,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十分沉郁,让人很容易在他面前静下来,放宽心。
  “我想知道,你觉得我朋友乐忻怡如何?”我看着他,不放过任何一个表情。
  “忻怡啊?非常好的女孩,品位、气质都是一流,性格温良,家境、职业都很好。”柯忺宇一边想一边思索,回答得十分认真。
  哦,看来不是不懂得欣赏,评价如此高,可是忻怡还有希望?
  我盯紧他的眼睛:“那如果忻怡喜欢你,你会否接受她?”
  柯忺宇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如此直接问他该项问题。
  “不会。因为我已经有了莉莉,有了我自己深爱的女子。”柯忺宇的回答几乎是斩钉截铁的。
  “这个丁莉莉,我不好评价,但是作为忻怡的朋友,我觉得忻怡比她好,到底什么迷惑了你?”我有些恼怒,把忻怡说得如此好,偏偏就是不对她动心。
  柯忺宇沉吟片刻,终于低声说:“我说了,你可别恼!”
  “我保证!”
  “其实,我知道莉莉从品位、气质上来说很一般,甚至有点不怎么样。”柯忺宇居然还真知道女友的缺点。
  “你们这群女人,品位、气质、学识都没得说。但就因为读过太多书,太爱思考,生活都被你们揣摩透了。和你们在一起会觉得很没意思。你们个个看低男人,个个把生活看得异常灰色,对生活、对男人都有太多要求。和你们在一起有无形压力。反倒是莉莉,她从来不想太多,喜、怒、哀、乐,一切自自然然,虽然俗气一点,但是俗气得可爱,有生活勇气,精力无限,能带动你投入地享受生活最原始的乐趣。一件打折的衣服,也能让她开心好几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男人是没有太大负担和精神压力的……”柯忺宇真是不客气,说得我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柯医生还真一针见血,句句切中要害。
  是,我们对男人有太多要求,要有物质基础,要英俊高大,能把一件普通白衬衫穿得熨帖好看,要会享受生活,要有不俗品位,要能体贴女友,要有激情,会接吻、拥抱,要有思想,专一,有耐心……
  天,这么苛刻,任何男人都受不了!
  如此比较,丁莉莉比我们可爱太多,柯忺宇选她真是极之明智。
  一时间,我什么底气都没了。
  我顿一顿,叹口气,只得说:“为着你,忻怡昨日淋了雨,今日感冒发烧了,我得赶紧去看她。”
  知道这感情是强求不来的了,我只得去赴命,告诉忻怡死了这条心。
  正要转身,柯忺宇突然喊住我:“我也去吧,看看她。”
  我急忙仰起脸:“你真要跟我一起去?”
  柯忺宇轻轻叹口气:“我并非铁石心肠,我亦懂得欣赏美好女性,知道珍惜他人予我的真情。”
  我忍不住欢欣起来。
  忻怡家布置得十分雅致清爽,一如她的性格。
  因着发烧,她的面孔烧得火烫,整个面颊嫣红一片,连带全身的皮肤都成了蔷薇色。
  看见柯忺宇,她愣了一下,确定不是幻觉,竟轻轻惊叫一声。
  已经十分虚弱的她,竟然一把扯过被子蒙在头上,然后小声说:“我样子很难看,能不能容我梳洗打扮一下?”
  我和玺彤同时翻了白眼,这关头了,居然还在乎着自己的外貌形象。
  可见爱情的力量多么奇特伟大。
  柯忺宇笑着,拉开忻怡的被子。
  忻怡的面孔涨得更加火红,简直像夏日最盛的那朵玫瑰。
  忻怡平时皮肤过于白皙,有种不健康的感觉,这一刻,虽然在病中,倒因为这红晕,有了一种别样的风情。
  “你怎么来了?”忻怡小声说,语气里满是满足和惊喜。
  柯忺宇看着忻怡的表情,叹了口气:“心脏难受吗?”
  忻怡顿一顿:“现在不难受了。”
  柯忺宇长长吁口气犹豫再三,终于说:“你的病,我想我是治不好了,很抱歉。”
  原本笑靥如花的忻怡,一听这话笑容立即凝固在了脸上。
  玺彤一把抓住我的手,握得老紧,这个该死的榆木疙瘩,竟然在忻怡生病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忻怡急切地仰起脸:“不,我的病只有你能治。”
  柯忺宇低声说:“可是,你的心并没有毛病。”
  “不,它有,爱一个人而得不到,心最苦最痛。”忻怡的声音明显带了哭腔,可是一双眼睛却直直盯着柯忺宇,似乎要燃烧起来……
  “我到底有什么好?”柯忺宇忍不住动容。
  “我不知道你到底哪里好,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盲目的。”忻怡撑起身子,对着柯忺宇。
  我第一次,听见忻怡这么大胆地袒露自己的感情,我和玺彤都为她捏了一把汗。
  柯忺宇,会否被这赤裸的感情打动呢?
  三个女人,六双眼睛,全都紧紧盯着他。
  他沉默良久,终于抬起头看着忻怡:“可是,我已经为另一个女人盲了双目。”
  话一出,玺彤便用力掐我的手心。
  忻怡整个人都塌陷下去,一下子,像被人抽走了魂魄,连瞳孔都涣散了。
  我们赶忙走过去,抱住她。
  柯忺宇,一连声说对不起,可是忻怡已经听不到。
  只一瞬间,她已经把自己冰冻起来,封存起来,包裹起来……
  整个晚上,忻怡都不言不语,也不哭也不笑,整个人木木的,似乎还未从打击中清醒过来。
  从忻怡家出来,柯忺宇也一路无言。
  我们都没有理他。
  他一副自责的表情。
  我忍不住安慰他:“别太往心里去,你并没有招惹她,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感情在作祟。”
  直到柯忺宇离开,玺彤才转身冷着脸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安慰他?”
  “男人巴不得天下女人都为他要生要死,他好在一旁做一脸无辜,痛心疾首状。其实心中不知多得意。看我多有魅力,这个女人为我流尽眼泪。”
  我看着玺彤,摇摇头:“不,柯医生好人品,不是这样的男人。”
  玺彤冷笑一声,不作声了。
  刚上车,玺彤的电话便响起来。
  “没空,和锦诗在一起。今天晚上不出来了。”她的声音有太多情绪。
  我看着她:“范舟又和你在一起了?”
  玺彤偏偏头:“没办法,缠上我了。我一说和他分手,他就哭,不知道一个男人哪来那么多眼泪可以流,我一个水做的女人尚且没哭呢。好像有老婆孩子的是我,好像欺骗他,隐瞒他的人是我。”
  “见不得男人哭。”玺彤无奈地叹口气。
  “所以,你们又在一起了?”我忍住笑望着她,“看他外表风流英俊,没想到感情这么脆弱?”
  玺彤嗤之以鼻:“也就骗得了你这种心软的女人。万一人家演技好,在为夺取下一届金马影帝作准备呢?”
  我“扑”地笑出声:“不会吧,我看这范舟一看见你,眼睛就一片潮红,不像是演戏啊。说不定,你魅力大,他愿意抛妻弃女跟着你呢?”
  “呸,结了婚的男人,永远家庭第一,其他女人不过是找感觉的游戏。不放手,不过有兴趣继续玩游戏,不想失去好对手。你以为真是你魅力大,大到可以抢走别人老公?”玺彤满眼不屑。
  “那你还和他在一起,陪他做游戏?”我瞪着她,看得这样透,为何还要继续?
  “老好锦诗,难道你不觉得,爱情其实很无趣,开始、过程、结局,就连招数都无太大差别,且每天都有无数类似故事反复上演,连看的人都觉得疲惫无聊,为何局内人却乐此不疲?其实,不外是因为寂寞。就像猫咬自己的尾巴玩,根本它也觉得无聊,只是一时没找到旁的更好的游戏,故此只有继续。”
  我愣在那里,多么贴切,也许爱情,只是太多人心中的一个驱赶寂寞的游戏。
  “玺彤,你不觉得你这样欺骗了范舟吗?他一定以为你是爱他,才跟他在一起的。”想起范舟红红的眼睛,我还是忍不住提醒玺彤。
  “锦诗,你真是傻瓜,你怎么能确定那个范舟没有骗我呢?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傻子和骗子组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既是傻子,又是骗子,一边骗人,一边被人骗。”玺彤的声音里全是冷漠。
  但是我知道,这冷漠是因为受过太多伤,看过太多离合,强迫自己坚强的保护壳。
  “玺彤,别悲观,你那么漂亮,有那么多男人等着你选择。”我忍不住安慰老友。
  “选择太多,其实就是无从选择。真要有好的,哪里用得着选啊!女为悦己者容,我最美的时候却没有人欣赏。”玺彤叹口气,意兴阑珊,真有点心灰意冷的感觉。
  “没关系,新女性,美给自己看。”我已经有点词穷。
  “美给自己看,是很凄凉的。”玺彤微笑看着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苍凉。
  我知道,玺彤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男人都是千疮百孔的,但为着不单只美给自己看。我们只能找那些疮孔稍微少一点的,然后用“视而不见”这一招,帮他们弥补起来。
  回到家,房间里开着足足的暖气,足以抵消整个冬天的阴冷。
  志谦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
  我脱掉厚重外套,走过去,挨着他坐下。
  天,他居然在看我买的《加菲猫》。
  从小独爱这一套漫画,专程图便宜托人从广州帮我买了全套碟片,细心看里面的每一句经典对白,甚至摘抄下来。
  “不要等明天交不上差再找借口,今天就要找好。”
  “现在的梦想决定着你的将来,所以还是再睡一会吧。”
  “后排座位上的小孩会生出意外,后排座位上的意外会生出小孩。”
  “要用心去爱你的邻居,不过不要让她的老公知道。”
  “要节约用水,尽量和女友一起洗澡。”
  天知道,我多么喜欢这些“加菲猫语录”,可是志谦从来都不屑一顾。
  今天,怎么恁地好心情,居然主动把这套碟翻出来看?
  我凑过去,好奇地看着他:“怎么有兴趣看这么幼稚的碟片?”
  志谦理直气壮地说:“为了和你拉近距离,以免你太蠢,我太聪明。反正你也聪明不起来,不如我变笨一点迁就你。”
  我忍不住拧他,他怪叫着闪开,我们在房间里追打。
  枕头靠垫满天飞……
  我心里涨满喜悦,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轻松地笑闹了?
  故此,连眼睛都笑得弯成了一条缝。
  志谦终于笑着投降:“工作压力太大,看看这些动画片,还挺放松的,我发现还是有点意思。”
  然后,他一把揽过我,半拥着我,我们靠在一起看加菲猫捉弄小狗欧弟。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原来幸福还在我身边,还没有离开我。
  翌日,我开始上夜班。
  白天一整日呆在家中,因着昨夜的愉快,我专门到楼下花店,买了一大束腊梅插在花瓶里,放在墙角。
  那悠悠的香味自墙角散发出来,浸淫到房间的每个角落,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这好心情竟持续了一整天。
  晚上,一切都异常平静,并没有人转到楼上住院部来。
  正在看一本闲书,短信响起来。
  “忙吗?”是余绍明。
  “不忙。”
  “好久没有吻你了。”
  我莞尔:“又在上班时间诱惑我?”
  “我以为我已失去诱惑你的能力。”他的语气里竟有一丝不安。
  “不,你仍然是个巨大的诱惑。”
  “那7楼半见?”他寸寸逼近。
  “好……”
  好久没去了,我有些忐忑,也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对那些甜蜜亲吻的向往。
  黑暗里,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我被一双强而有力的手臂抱住,并跌进了一个熟悉而温暖的怀抱。
  只一瞬间,来不及思索,四唇相接。
  那么绵密的吻,一个接一个,吻到我喘不过气来,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可是我喜欢这因为激动和心神荡漾而窒息的感觉。
  我觉得眩晕,脑子不能思考,只知道,唇舌纠缠的柔软和腥甜。
  他的手,伸进衣服,紧紧扣住我的腰,把我钳制住,死死贴紧他。
  我觉得有火苗在体内流蹿,找不到可以释放的途径。
  然后,他用手,抚摸我冰凉的皮肤,一点一点让它们变得火烫,撩人。
  他哑着嗓子:“这里应该设置一张床,我想把你揉进身体里。”
  说完,他用力扯住我的头发,让我仰起头,舔吻我的脖子、耳垂……
  我强忍住,不让自己呻吟出声。
  黑暗里,只有我们急促的呼吸……
  突然,楼梯间,传来下楼的声音。
  余绍明,一把拉住我,小声说:“有人来了。”
  我一下慌乱起来,要是被人看见,那就彻底完了。
  心跳加快,脉搏紊乱,我努力屏住呼吸,任由余绍明牵着我,蹑手蹑脚往楼下走。
  可那声音跟着我们,也往下走。
  我紧张得手心出了汗。
  余绍明回身吻我:“别怕。”
  然后,他拉着我穿过漆黑的走廊,走到另一个楼梯间。
  可是,脚步声也跟来了,而且不只一个人。
  “奇怪,明明听到有很重的喘气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空空的楼梯间穿过来。
  “可确实没人啊,黑灯瞎火的,谁会到这里来?这层楼是解剖室。”另一把男人的声音说。
  “不会见鬼了吧?”
  “呸,别瞎说,我们还是走吧。”
  “还是再找找看。”
  脚步声继续跟过来,余绍明拉着我,又轻轻绕回刚才的楼梯间,并回到7楼半。
  那声音终于没有跟来。
  他笑着,低头吻我:“别担心,那是保安在巡夜。”
  我静下心,听了良久,确定没有脚步声跟着我们,才松了口气。
  我们相对而笑。
  这么刺激,完全在与保安捉迷藏。
  我们再次拥吻在一起。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一切都很平静。
  由于夜班的缘故,与志谦见面时间甚少,连忻怡和玺彤都只是电话联系,反倒夜夜都与余君相会。
  黑暗中楼梯间的这个角落,因为我们甜腻而缠绵的拥吻,变得充满情欲。
  彩云易向琉璃散……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我们常常觉得刚刚才拥抱在一起,才说了不到两句话,时间已经在催我们分开。
  时间过得这样快,简直催人老。可要是觉得时间过得慢,度日如年更糟糕。
  我笑着向余君抱怨:“和你在一起,时间过得太快,也许一眨眼,我们已到耄耋之年。”
  余君笑着吻我唇角:“那证明我们的感情弥久常新,都成老公公老婆婆了,相处在一起仍然觉得愉快。”
  我莞尔,哪里等得到那一天,迟早会得厌倦。
  可是,这话由余君口中说出,又觉得十分动听。
  上白班时,竟然觉得有点怅然若失。
  不过,想到下班,终于可以与志谦一起共进晚餐,又觉得不那么难过了。
  人就是这样,失去一样,但若有另一样可以弥补,顿时觉得损失没那么大了。
  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志谦居然不在。
  我兴冲冲打电话给他,他却告诉我他加班。
  我顿时泄了气:“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可能很晚。”
  “非得今晚吗?我有足足一星期没和你说话了。”我放低姿态央求。
  “那是你上夜班的缘故,与我无关。”他声音漠然。
  “那能早点回来吗?”我的心已经凉了一半。
  “小姐,我从未要求过你上夜班时,能否提前下班。”
  我还想再说两句,可是志谦已经不耐烦,挂断电话。
  我握着电话听筒,呆在沙发上。
  看,多可悲,我又拿热脸贴了志谦的冷屁股。
  明明,今天晚上余君约了我吃晚饭,但为着志谦,我拒绝了。
  早知道……
  不,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不能让自己在家胡思乱想,会陷入低迷情绪。
  我重新穿上厚重外套,然后出门,打车,回父母家。
  妈妈做的菜,真是让人唇齿留香,屋里开着暖气,温暖如春天,房间里还开着好几种芬芳的花,香气扑鼻。
  如果不是妈妈不停询问我什么时候和志谦买房结婚,我真愿意在家多待一会儿。
  几个月前,我也想结婚。
  可是现在,我却迷惘了,结婚?
  这样鸡肋似的爱情,可以维持一段漫长的婚姻吗?
  还没踏进婚姻的坟墓,这爱情已经先抵不过时间的消磨,枯萎起来。
  唉……
  天色已暗,但是时间还早,不到8点。
  这冬天的夜,多么像我和志谦的爱情。
  已经萎靡、苍白、陷入黑暗但是却还要继续维持,等待我们的也许还有漫长的,更萎靡、更苍白、更黑暗的婚姻。
  长夜漫漫,这还只是开头。
  我心里突然有了怯意。
  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
  座机一直鸣响,却始终无人接听。
  如同我不断向志谦发出信号,他却始终不肯接收。
  我叹口气。
  拨电话给玺彤,对牢她呻吟:“无处可去,你必须收容我,不然我会寂寞至死。”
  玺彤在电话里,忍不住轻轻笑,迟疑片刻:“我在‘石田’,你过来吧。”
  我立时打车到“石田”。
  玺彤在2楼靠窗的位置,天,如此冷,她居然只穿米色无袖毛衣,两条雪白玉臂裸露在空气里。
  幸亏有空调,否则如此美臂包裹在厚重大衣里,实在浪费了。
  她对面坐着范舟,正神情专注地凝望着她。
  他们一直窃窃私语,玺彤不时柔媚地笑。
  她那双眼睛似含着无穷情意,水汪汪的,似要滴出水来。
  偶尔双眼微微眯一眯,烟视媚行。
  看得范舟眼神也跟着迷离起来。
  呵,又一个被原大小姐眼睛骗到的。
  烟视媚行,不过因为她500度近视,双眼不能聚焦。
  我走过去,拉开沙发椅,脱掉外套,老实不客气地将自己扔进沙发里,然后捧起玺彤的热咖啡猛喝了一大口。
  整个人才从志谦带给我的低迷情绪中,挣脱出来。
  玺彤根本当我透明,一直和范舟眉来眼去。
  而范舟,这看似老实人,手也没闲着,一直紧紧扣在玺彤腰间。
  他们或者交头低低细语,或者干脆咬着对方的耳垂私语。
  我大大方方坐在对面,饶有兴趣地欣赏。
  旁人一定觉得这对男女,容貌气质都数一流,非常般配。
  也一定觉得,对面那瞪圆眼睛,直勾勾看别人谈情的女人脸皮厚到不解风情。
  呵呵,很多时候,旁观者不一定清。
  这范舟,恁地有风度,一直把玺彤照顾得妥帖细致,连上厕所,也陪了去,在门口等着,殷情伺候,寸步不离。
  这男人,对他老婆可否也有这样一份痴缠?
  也肯这样放下身段去迁就,服侍左右?
  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不少男人,对外面的女人小心殷情,回家妻子病重也不多过问两声。
  穿得整齐干净的男人,不外有个好妻子,在家帮他将衣服洗干净,熨整齐,平白让他在其他女人那里,得到一些高分数。
  我不禁为范舟的妻子不值。
  她要是知道,自己的丈夫,穿着她为他添置的、洗熨的衣服,背着她,勾搭别的女人,会怎么样?
  我轻轻笑,自己也觉得笑容里有蔑意。
  而范舟还丝毫没察觉,一直和玺彤殷勤地说话。
  前几天,玺彤告诉我,范舟对她寸步不离,连她去见客户,他也在门口,坐在车里等她。
  我还不信,今日一见,总算相信了。
  果然够黏人。
  不过,被人如此迷恋、重视,也是有乐趣吧,不然玺彤为何如此沉迷这样的游戏?
  以她的性格,应该不屑如此吧。
  见我一直瞪着他们,范舟终于有点不好意思:“锦诗,今天怎么这么有空?”
  “怎么?嫌我太有空,耽误了你们?”我一点都不想对他客气。
  “怎么会?玺彤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企图让自己看起来更真诚一点。
  可是我觉得恶心,他根本不认识我,怎么当我是朋友?
  真难想像他居然是北大高分子材料系的高才生。
  我一向对专业人士颇有好感,这次,实在有点倒胃口。
  “哦,那你和玺彤是什么关系?”我故意为难他。
  玺彤也狡黠地看着他,并不为他寻台阶下。
  “玺彤是我女友啊。你看不出来?”他不疑有它,笑眯眯看着我。
  我真怀疑,他是真单纯,还是爱情让他蒙蔽了眼睛?
  不,不能把一切都归咎到爱情头上。
  爱情本身没有错。
  应该,是美色蒙了他双眼。
  突然,玺彤从他身上抽出一个钱夹。
  然后她把钱夹打开,抽出里面一张,比指甲盖大一点点的照片。照片上有个婴儿,水晶般面孔,有一双大大的、笑意浓浓的、天真的眼睛。无邪、可爱得让你隔着相片都想亲吻她。
  这眼睛,与范舟的如出一辙。
  当下我知道,这女婴定是他女儿。
  我故意装作不知道:“咦,好可爱,这小孩是谁?”
  范舟一下愣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并不知道,玺彤有没有把他的事情告诉我,故此僵在那里,半天开不了口。
  玺彤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这个,是范舟小时候的照片。可爱吧,像个女孩子。”
  那笑声十分张扬,可是我还是能听出她语气里的寂寥和不屑。
  范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点尴尬。
  他似乎明白我早就知道一切,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又怕开口说话惹恼了玺彤,只得附和着玺彤笑了两声。
  那笑容实在太过不自然,让我禁不住有点可怜他。
  买单的时候,范舟抢着要给钱。
  玺彤一把将他的手挥开,一边付钱,一边压低声音说:“留着给你女儿买奶粉吧,我花不惯给小孩子买奶粉尿布的钱。”
  这样留难、嚣张、刻薄。我只得装作没听见。
  可是范舟的脸色还是青一阵,白一阵,杵在那里,又不敢发作。
  是!谁让玺彤刁蛮刻薄的样子也那样迷人?
  最后,他只得悻悻地说:“我送你回家吧。”
  看他那可怜兮兮,隐忍的模样,我突然有点心软。
  也许,他真是爱上了玺彤,恨不相逢未娶时!
  出门的时候,我忍不住低声数落玺彤:“你过分了点。既然你要和他玩这个游戏,想他陪你驱赶寂寞,你就不该拿话刺激伤害他,让他下不了台。”
  玺彤嗤之以鼻:“要想玩这个游戏,他就得按我的规矩来,玩不起,就别玩!”
  “玺彤,勿玩弄感情!”我劝她。
  她顿一顿,想找更犀利的词反击,但转瞬神色蓦然黯淡,她轻轻说:“我也不想,但想想离开我,他回到重庆,大可与妻子亲热恩爱,而我还不是孤身一人。他凭什么可以脚踏双船,而我连说他两句都不行?”
  “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大可立即结束。”
  “好啊,反正我也不想再玩了……”玺彤赌气,扔下我走开。
  看着她娉婷的背影,我竟然第一次发现那背影那样寂寥……
  也许,我对她太过苛刻。
  再美丽,事业再成功,她不过是普通女人,渴望有人真心爱戴自己。
  是的,一开始,玺彤也是投入百分之一百真情,谁知,到头来,发现聪明一世的自己不过被一张看起来青春的脸哄骗了。
  见玺彤大步离开,范舟着急地扔下我,疾步追了上去。
  我叹口气,打车回家。
  气温已经很低了,哈气成霜。
  成都的街头,异常清冷,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已经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像一排刚刚化疗完的病人。
  偶尔有行人经过,也是行色匆匆。
  但意外的,竟然有弯新月挂在天际,细细的一牙,秀气极了。
  路边一对恋人正依偎在一起,一件宽大的外套将两人包裹在一起,如同一对联体婴儿,一边走路,一边望着对方笑。
  曾经,我和志谦也如此甜蜜,我们的身体和心也这样贴近。
  志谦不会在人前与我这样拥抱,但是他会把我的手,拽在掌心,放在他的大衣口袋里。
  他会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严严裹在我的头上,只让我露出一双眼睛,然后笑着吻我的双眸:“哇,蒙面女侠!”
  那个时候,整个冬天,一天一地的寒冷,似乎是专程赶来,衬托我们的恩爱和这爱情带给我们的温暖的。
  如今,我和志谦的感情已经冷到结冰,比冬夜的温度更低。
  我不禁欷歔。
  回到家,志谦已经上床了,正靠在床头看书。
  他的神情专注而平和,让人想起“岁月静好”这样美好的词语。
  想起曾经的那些美好片断,我情不自禁走过去,轻轻吻他的眼睛。
  他愣了一下,反手抱住我:“怎么?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
  我摇摇头,情绪依然低落。
  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我赖在他胸前不肯起来。
  过了5分钟,志谦见我没有要起身的意思,轻轻推了推我:“去洗澡吧。”
  我还是摇头,继续赖着不动。
  这一次志谦用稍微用了力,尝试把我推开。
  但是我还是纹丝不动:“你就不能抱抱我。”
  突然,志谦动怒了,一把将我推开:“你有完没完?你也不看看几点钟了,这么晚回家,明天还要早起呢!你不睡觉,我还要睡呢!”
  我僵在那里,刚才的柔情蜜意,全都被他的话冻结成了冰块,僵在半空中。
  “可你明明在看书啊,你明明还没睡呢……”我结巴着说,实在太怕志谦生气了。
  明明现在,我也在生气,在恼怒他的态度。可是我却那样心虚,那样怕看见他不耐烦,生气的样子。
  我懊恼自己在志谦面前唯唯诺诺,像个受气小媳妇。
  真是没骨气,平白丢了职业妇女的脸。
  “是你说上了一周夜班,没时间和我说话,我便提前下班,在家等你,也是你自己这么晚才回家。”志谦瞪着我,满眼不屑。
  “可是,你并没睡觉。”
  “是,你也看见我在看书,你还跑来打扰我。回家这么晚,不早点洗澡上床,还折腾我,让我连看书都不得清净。”志谦压着火气。
  我想辩解,但是又找不到辩解的理由,只觉得委屈极了,喉头像压着一大块沉甸甸的铅,堵得发慌,只得把话吞回肚子里,到卫生间沐浴。
  洗澡的时候,眼泪几次涌出来,被我硬生生逼回去。
  这软弱的泪水,并不会为我挽回自尊,也不会改善我们的关系,只能添乱。
  上床的时候,志谦已经睡了,他侧着身,睡在床的那一边。
  我发现,第一次,志谦没有为我把我睡的这边床铺温热,任由被子里一片冰凉。
  我躺进去,不敢吭声,也不敢动,把自己缩成一团,心很快和被子凉成一片……
  良久,我还没有入梦,倒是志谦,均匀的呼吸声已经告诉我,他好梦正酣。
  也许情爱也只是一个梦。两个人同时做了一个梦,然后其中一个醒了,离开了,甚至起床,上班,遇见别的人,重新去做梦了,不再回来了。而另一个还犹自在虚幻的梦中沉迷。旁人劝:“醒醒吧!”她说:“不,我不要醒,我爱这个梦!”
  独自在空局泥足深陷!
  多可怕,会否志谦已经醒了,而我还在梦中?
  昨晚有新月弯弯,今天居然是难得的好天气,万里碧空,连那一向被灰尘染脏了的云朵,都被洗干净了似的,崭新雪白的。
  虽然昨晚心情抑郁,可是因着这难得的艳阳天,心情略微晴朗。
  上午查完房,病人都无大恙,心绪又宁和一点。
  闲着无事,与余绍明短信往来。
  正说着他昨晚看的一部电影,他突然打电话给我:“来了个心脏衰竭的病人,我要立即工作,稍后可能转到你这里。”
  我答应着,催他快开工。
  2个小时,病人转了上来。
  我赶过去。
  病床上躺着的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25岁左右,一张清秀的脸庞比床单还白,一点血色都无,耳垂、嘴唇有淡淡青紫色。虽然闭着眼睛,带着氧气罩,还是不难看出,这个女孩有双长着浓密睫毛的大眼睛和尖尖瘦小的下颌。
  她正处于昏迷状态,一点意识都没有。
  女孩旁边坐着一名二十八九的男子,双手紧紧握着女孩的手,眼泪簌簌落下,关切焦急之情流露无疑,他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情感,不时把脸埋进床单里哭泣。
  病房里时时有这样场面发生,生离死别,我们见过太多。
  并不是麻木,但得学会调整自己心态。
  故此,我没有作声,接过小张递过来的病例。
  医生果然是余绍明。
  我忍不住笑,但收敛住,否则病人家属会提刀砍我。
  然后我听听她心跳,还算平稳,只是比较微弱。
  突然想到,几分钟前,余绍明也与我听过同一个女子的心跳,我竟然觉得心里有点暖。
  因此格外认真地观察她的脉象。
  但很快,我将自己的奇想拉回现实。
  张静初,25岁,先天性室间隔缺损,肺部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有明显肺动脉高压,出现周围性紫绀。
  这个张静初,是目前这里病症最严重的一个。
  很奇怪,很多患先心病的女子,都长得很漂亮,真不知道是否天妒红颜?
  为了了解更多她的情况,我不得不打断男孩的哭泣:“张静初是你女朋友?”
  “是,我叫骆子俊,你是负责静初的医生?”骆子俊抬起带泪的脸看着我。
  “你女朋友名字和《孔雀》里的女明星一模一样。”我忍不住找话题,让他控制自己的情绪。
  “是,但我女友比她美。”骆子俊有点不好意思,擦了擦眼泪。
  我笑了笑。怎么看,床上这个张静初,也没有电影里那个张静初美丽。
  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
  见骆子俊情绪控制下来,我开始问他:“你了解静初的病吗?”
  “是,我们从大学谈恋爱至今,我很了解她的情况。”
  “最近她有感冒吗?”
  “是,淋了一场雨。我没照顾好她。这几天她老说自己心脏不舒服,喘不过气,但她常常这样,我也没放在心上。今天,她和我说话时,突然休克了。”骆子俊的眼泪又涌出。
  “明天把她的以前的病历带来,虽然她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她的情况一点都不乐观,都出现紫绀了,现在虽然缓解了,但是你看,她嘴唇和耳垂的青紫色还未完全消退,随时有可能再次发生心力衰竭。你最好通知她父母也来,今天先让她休息,明早给她做个全面点的检查。”
  然后,我检查了一下张静初,情况还算平稳。
  我嘱咐小林给她按摩一下四肢和耳垂等部位,帮助她消退脸上的青紫色。
  一整天,我都挂念着这个张静初,不时到病房查看。
  每一次,我都看见骆子俊握着女友的手,还不时将她冰凉的手指放在唇边哈气亲吻,温暖她。
  小张忍不住对我说:“这个张静初福气挺好,男友对她如此呵护,现在已经很少见到如此体贴女友的男人了。”
  小林也有点羡慕地说:“是啊,一开始他以为女友救不过来了,哭得真伤心啊,整张脸都肿了。”
  我瞪她们一眼:“这样也叫好福气?你要健全的心脏还是一个捧着你尸体失声痛哭的男友?”
  两人立即噤声。
  我叹口气,也许得不到爱情的女人,宁肯用生命来换爱情。
  可是只有生命快消失的时候,才会懂得没有了生命,爱情也根本就无法存在。
  见过太多人生命垂危时,苦苦哀求我们救救他们,那渴盼生命的声音绝对凄厉过任何祈求爱情的声音。
  快下班,玺彤打电话给我:“好久没见过忻怡了,今天我到学校去找她,她的同事说她请了一个月的假。”
  “她怎么会请假?感冒不是已经好了吗?”我诧异。
  “我打电话给忻怡,她拒绝出来,说这段时间课程紧,好几个学生要到她家去练琴。她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吗?”玺彤声音里满是担忧。
  “你来接我吧,我们去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我斩钉截铁地决定。
  20分钟后,玺彤开着车来接我。
  一上车,我便愣住,玺彤整个人十分憔悴,眼袋奇突,皮肤异常干燥。
  “怎么?病了?怎么憔悴成这样?”我的好友们都怎么啦?
  “别提了,那个范舟真是太折磨人了!他开车把我送到家门口,死也不下车,非要与我在车内缠绵,拥抱、接吻、爱抚……一开始我还觉得很享受。可是时间一长,我就犯困,想睡觉,可他偏不让我回家。我要下车,他便说我不爱他,嫌弃他结了婚,说着说着眼泪便涌出来。唉,真没见过这样爱哭的男人。结果,一直磨到天快亮了,他才放我回家。一大早,才不过9点,他的电话又打过来,拼命发各种短信,告诉我他如何爱我,如何想我,我又简直无法继续睡觉,关了手机又怕伤害他。”
  我看着玺彤,有点同情她:“看来这个男人已经被你迷得丧失了心智,他也挺可怜的。”
  玺彤叹口气:“可是,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心里有负担,自从看过他女儿的照片,他亲吻抚摸我的时候,我老觉得有双稚气的大眼睛盯着我看,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每日,必定收到他无数电话,只要我不见客户,就一定在和他通电话,没通电话,也在收他的短信。一下班,他铁定在公司楼下等我,不是没有人追求过我,但从来没有哪个男人用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我身上,真不知道,短短一个月,他怎么会有这样强烈的感情?”玺彤感叹。
  我忍不住笑:“证明这次你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奇怪,今天范舟怎么没跟着你,也没电话?”我纳闷。
  “呵,别提了,他老婆今日从重庆来看他了。下班后,我试着打他电话,结果电话响了,却无人接听。呵呵,还说爱我到可以去死,老婆一来,竟然连电话都不敢接。”玺彤语气里有太多嘲弄,但是还是掩饰不住她的失望。
  “可能他真的不方便呢?”我企图开解玺彤。
  “不方便,有什么不方便,他不是说可以为了我和老婆离婚吗?结果连电话都不敢接!”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保持沉默。
  玺彤却越发生气,一把抢过我的手机:“我就要打给他,看他怎么办?”
  她用我的手机拨了范舟的手机。
  玺彤喂了两声,狠狠地挂了电话:“妈的,居然一听见是我的声音,就装信号不好,把电话挂了。”
  接着,玺彤的手机立即接到一条短信,只得三个字:“不方便!”
  我们对看一眼,同时说:“不方便。”
  然后哈哈大笑。
  “妈的,我要睡觉的时候,他怎么没说不方便,死赖在我车里不走?”
  玺彤笑得呛住,猛烈咳嗽起来,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我装作没看见,抬头望车窗外。
  天空中竟意外得烟霞绚烂,像整个天堂都在燃烧,是地狱的火,终于烧到了天界?
  那银紫色霞光,让我目不暇接。
  日本古语,爱把黄昏时段称为“逢魔时间”,他们认为傍晚是日夜交替的时刻,也是人与魔的时间的交界处。
  人到了黄昏时分,经过一天劳累,整个人处于极端疲劳虚弱的时候,容易“逢魔”,被魔鬼引诱,不能抵抗,无力反驳,无法招架任何诱惑,判断极易失误。
  但是因着工作性质、生理时钟的不同,每个人的“逢魔时间”都不同,有人是清晨,有人是午后,有人是黄昏。
  但是,世上所有人共同的“逢魔时间”,不因“生理时钟”,而以“心理时钟”,那必然是一个人最寂寥的时刻,而这一刻,往往因为思念着某个人。
  这一刻你最脆弱。
  爱情的“逢魔时间”,则十分平等,不管你多么强大,多么自傲。
  而且它任何时间,都会突然降临。
  爱情来的时候,你会突然丧失任何招架之力。
  但,有谁能抵挡住诱惑,舍得不投身这梦魇中?
  我叹口气……
  到了忻怡家。
  大门紧闭。
  我们用力敲门。
  良久,门终于开了。
  我们急切地冲进房间。
  我和玺彤都愣住——忻怡整个人已经瘦得脱了形,原本就清瘦的她,整个脸颊都凹陷进去,大眼睛更是毫无生气,头发干枯凌乱,皮肤暗淡无光,面色青黄。
  看到我们,她的神色也是痴呆木纳的。
  房间里窗帘全都一层层遮起来,完全不透光,如同一间暗室,只余沙发边一盏落地小灯开着。
  茶几上堆放着好几个吃过没有扔的方便面盒子,花瓶里的白玫瑰已经干枯成褐色。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种病态的、难闻的气味,让人几欲窒息。
  天,这是干净出尘的忻怡吗?这是她整洁雅致的家吗?
  我们惊呆了,玺彤一把拽住忻怡,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
  忻怡偶人一般,任玺彤摆布。
  我则急急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换气。
  阳光洒进来,忻怡下意识抬起手遮住眼睛。
  天,她一定很久没见过阳光了。
  我赶紧对忻怡进行检查,还好,只是身体极度虚弱,其他一切都还没问题。
  “傻瓜,你怎么了?想把自己折磨死?”玺彤厉声呵斥忻怡,连声音都有些抖。
  “我也不想这样,就是睡不着,整夜睁着眼睛。一整晚不睡觉,白天也不觉得累。根本不想吃东西,吃一点就吐。我不想出门,不想和人说话,我想安静,我想冷静下来,我想想个办法,把柯忺宇抢过来,我不能输啊。可是脑子太乱,什么都想不出来。”说着,忻怡用力敲自己的头。
  突然她放下猛力敲打自己头的手,怔怔看着地上,眼泪涌出来,顺着脸颊流不停。
  “忻怡,别哭啊。”我放柔了声音,抱住她,她太瘦了,我根本不敢用力,怕把她折断了。
  “我也不想哭,可是,我想我的眼睛已经坏掉了,泪腺不受我控制了。”忻怡瞪着空洞的眼睛望着前方。
  “为什么,我运气如此背?我爱了他那么多年,他心里却从来没有我的存在?连那个俗气得掉渣的女人,都可以轻易胜过我。为什么别的女人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我却不能?为什么我要受这种折磨?”忻怡木木地说。
  一时间,我和玺彤全都被惹哭了。
  我想起志谦的冷漠,玺彤想起了什么?被众人追捧的她,却一再在情路上磕磕碰碰……
  见我和玺彤哭了,忻怡反过来安慰我们。
  我们三人抱着哭成一团。
  好久才缓过气来。
  然后我们极力安抚了忻怡,让她平静下来,为她熬了清淡的米粥。
  我拿出随身带着的舒乐安定,让她服下两粒,她实在需要足够的睡眠。
  然后我们关上门窗和台灯,为她把房间里的空调打开。
  一直看着她,直到她熟睡才离开。
  明早,玺彤会再来看她。
  柯忺宇一直是忻怡心中完美爱情的化身,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撑她寻找可以让自己心动的爱情,不向平淡的感情低头。一旦柯忺宇再次出现,她以为自己可以梦想成真,却发现,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属于她,多年来支撑她的信念突然坍塌……
  她终于垮了。
  垮在她自己的“逢魔时间”里。
  一路上,玺彤和我都无话。
  直到玺彤的手机响起来。
  “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你老婆呢?”玺彤声音里满是讥讽。
  说了几句,她便极端不耐烦:“就这样吧,陪你老婆去吧。我现在也不方便了。”
  然后挂断电话。
  我看着她。
  玺彤冷笑:“是范舟打的。他找借口下楼倒垃圾,然后偷偷打给我。”
  我愕然。
  “他老婆也不起疑心,半夜下楼倒垃圾,亏他想得出来。”玺彤语气越发尖刻。
  “他也真是煞费苦心啊。”我实在有些忍不住笑。
  男人,真的是,就算你把他拴腰上,他要对旁的女人眨眼睛,你也拿他没奈何。
  下楼倒垃圾这一招都用上了,他老婆要是在成都多待两天,指不定他还会使出什么花招呢。
  我突然觉得范舟可怜又可悲。
  也为那个说不定以为老公突然变勤快了的老婆感到悲哀。
  回家,志谦已经熟睡。
  他现在完全不等我回家了。
  但是看着他熟睡沉静的面容,我觉得非常安心,至少志谦不会借口倒垃圾给别的女人打电话。
  尽管他从来不倒垃圾。
  这一晚我睡得倒很塌实。
  为着要去看忻怡,早上特意提前两个钟头起床。
  我特地把闹钟声音调得很小,但是还是将志谦吵醒。
  “怎么这么早起来?”志谦声音里睡意蒙眬,含含糊糊很可爱。
  “忻怡暗恋失败,然后病了,我去看她。”虽然说来话长,但是有个作家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不是三句话可以交代清楚的。
  我是天才,我只用了一句。
  “哦。”志谦翻个身,又睡着了。
  每次看到他熟睡的样子,那样放松无防备,我就觉得异常安心,觉得要是能一辈子这样看着他睡觉的样子,就是幸福了。
  赶到忻怡家,玺彤居然已经早到了。
  忻怡脸色比昨日好很多,可见睡眠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
  但是她的精神状态还是很糟糕,神情郁郁寡欢。
  人长得古典,还是有好处,生起病来让人觉得楚楚可怜,不像我,一生病,只能用灰头土脸来形容。
  玺彤请半日假,在这里照顾忻怡。
  我把给忻怡带的药交给玺彤,让她按照剂量给忻怡服下。
  顺便,我多添了一点安神的中成药给忻怡。
  其实,心病还需心药医,虽然我是心内科医生,但忻怡这心病可是我治不好的。
  可惜,另一个可以医治她的医生,又被一个俗艳的女人迷了心智。
  匆匆赶到医院。
  我套上白大褂,立即和昨夜的值班医生做好交接工作。
  不知什么原因,心里特别挂念那个叫张静初的女孩,也许是她的病情特别严重吧,让我有点担心。
  走到她的病床前,骆子俊正握着她的手在温柔地说话。
  张静初脸上挂着一个飘忽的、沉静的微笑。
  我走过去,她扬起脸对我笑,那笑容像雪后的初晴,干净明亮。
  她的脸色还是那么白,白得看得清淡青色的经络。
  “谢谢你,梁医生。”张静初的声音也很温柔。
  我笑着给她做检查,说一些让她放心的安慰话,尽管她的病情并不乐观。
  小张唧唧喳喳在旁边,绘声绘色地告诉她她男友昨天着急的样子。
  她温柔地笑,不时心疼地握紧男友的手:“傻瓜,男人还哭鼻子啊,下次别这样了。我一定没事的。”
  她整个人都十分淡定,似乎心力衰竭的不是她。
  静初这个名字真适合她,整个人安静极了,连笑容都是淡淡的、静静的。
  张静初的父母都是老师,很冷静,很识大体,有知识分子特有的理智和文气。
  他们一直坐在一旁,沉默地看我为女儿做检查。
  然后我开了几张检查单子,骆子俊陪着张静初去做一系列的检查。
  等女儿和男友离开。
  老两口才走到我跟前。
  “梁医生,我女儿的病,我们很清楚,她生下来的时候医生已经说活不长了。本来她小时候可以做手术,但那个时候条件有限,我们教书的,也没那么多钱。原本想养一天是一天,没想到居然长到25岁了。好几次,我们都以为她挺不过来了,但是她都很坚强……”张母声音有点哽咽,尽管她极力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有条理。
  张父在旁边握住妻子的手,看着我:“她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她的情况的确很严重,心力衰竭虽然暂时控制住了,但是如果引发其他并发症,或者衰竭加重,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只得安慰他们:“具体情况还要等检查报告出来才知道,对她有点信心好吗?”
  老两口没有像其他病人家属一样纠缠我们,只是不停跟我说谢谢。
  只是他们眼睛里的哀愁和担忧,让我心里十分难受。
  我想到我的父母,想到我搬出来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照顾过他们,反倒一直让他们为我操心,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
  母亲正在浇花,赶过来接电话。
  我一听她的声音,立即哽咽了。
  “傻瓜,怎么了?哭了?谁欺负你了?告诉妈妈。”母亲声音异常温柔,像小时候唱《摇篮曲》时一般充满了溺爱。
  我深吸一口气:“没有,只是有点小感冒。”
  “感冒了,要不要回家妈妈找点药给你吃?”母亲有点着急了。
  “妈,我就是医生,哪还用回家让你找药啊?”她心中,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需要她担心。
  我心揪在一起,这一刻,我发誓要顺从她的一切意思,做个孝顺体贴的女儿,不再任性了。
  随意聊了两句,我关了电话,开始检查病人的资料。
  中午吃饭。
  小张、小林一直在议论张静初。
  小张:“那个骆子俊真爱张静初啊,所有检查他都陪在身边,大小巨细,全都亲历亲为,一直嘘寒问暖,对她可真好!”
  小林叹口气:“张静初输液的时候,骆子俊还专门带了热水袋,包裹严实了放在她手腕处,深怕液体太凉了,让女友感冒了。”
  “是啊,女友得这种病,随时病情加重就没了,他还肯这样付出,真不知道要是她真走了,他怎么受得了啊?”小张叹口气。
  小林也欷歔:“健康的人享受不到爱情,享受到爱情的身体又不健康。这老天爷咋就这么狠呢?偏不让人两全。”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想:有人有健康也有爱情,但是时间还是会跳出来摧毁你的健康和爱情。
  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要健康。
  我想,如果是我,我首先要的便是健康。
  下班回家。
  风不大,但是有种阴阴的冷。
  天空一片阴霾,低低地压下来,似乎天边那角要垮掉一块。
  乌云厚实沉重,像吸足了水后随时要浸出来的海绵,一块块,连绵地布满整个天空。
  风吹在皮肤上,像带着刺,疼得你皱眉。
  回到家,还没脱外套,志谦就到了。
  “回来啦,今天没出去玩?”见我在家中,志谦反而愣了一下。
  “你也没加班?”我冲他挤挤眼睛,“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我有点讨好,难得我们俩都在家。
  他走过来,用手勾搭着我肩膀:“傻丫头,别费事了,楼下吃吧。”
  好久没听他这样称呼我了,“傻丫头”,这爱称是初初恋爱时他最爱唤我的。
  “家里吃不行吗?”我笑着扬起脸,我知道他说喜欢这个角度看我。
  “家里吃像夫妻,下楼吃像谈恋爱。”志谦笑着捏我鼻子,“你不就喜欢这调调?”
  他拥着我出门,我还拼命向他说:“下楼谈恋爱?刘若英出了本书叫《下楼谈恋爱》。”
  其实馆子里很吵,连对方说话的声音都听不清,根本不适合谈恋爱。
  不过,反正我和志谦也没什么好谈的,能聊的早几年都一宿一宿、通宵通宵聊光了。
  早知道省着点话题,留到现在说。
  我们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跟他讲张静初,他跟我讲准备参加一个平面广告的比赛。
  然后我们开始讨论晚上看什么片子。
  反正志谦收藏了1000多张碟片,有一大半,我们都没看过呢。
  不过要找我们共同能够看下去的碟片倒真有点难度。
  中途,他接了个电话,但饭馆太吵,我让他到门口接。
  回来,志谦一脸歉意:“有点事情,朋友约我呢。”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他那群朋友随时一召唤,他铁定不理我。
  但是我还是装作大方:“没关系,你去吧,我自己看碟片,或者去看忻怡,反正她正需要人陪。”
  志谦松一口气。
  其实,我很想向“野蛮女友”学习,瞪圆眼睛,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鼻子恶声说:“不准去!”
  可惜,读过几天书,实在说不出口。
  我最大缺点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
  忍气吞声是我的长项,尤其在志谦面前。
  爱一个人,是隐忍的,因着想对方快乐,不得不把姿态放低,放低,再放低,渐渐重话也不敢说了。
  玺彤说,在志谦面前,我大气也不敢出,简直像解放前的童养媳,丢新中国妇女的脸。
  吃过饭,我和志谦分道扬镳。
  我恨这个词,“分道扬镳”,怕有一天我和志谦真的走上了分道扬镳这条路。
  不过,这个世界,谁也陪不了谁到永远,总有一天,再恩爱,再亲密,再难割舍也终要分道扬镳。
  阳关道,独木桥。
  各自走各自的路。
  阴阳相隔,谁还管得住谁?
  在家胡乱翻看碟子,没一张入眼。
  偌大一个书架,却没一本书,能引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个人呆坐半天,大脑一片空白,心情异常烦躁。
  打玺彤电话,关机。
  忻怡,已经睡了。
  思来想去,只得求助余绍明。
  还好,他一约就出来。
  我换一件米色翻皮羊绒外套出门。
  我们在“锦里”一家室内的小酒馆坐下,点了热气腾腾的煮啤酒喝。
  其实一直觉得“锦里”是个极妙的地方。
  这崭新的古式建筑里,演绎的是从古至今无比雷同的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男欢女爱,快意恩仇。
  冬天,喝煮啤酒是一种享受,从指尖暖到肚肠。
  我开始发现,余绍明更多的优点。
  他十分了解女人,对女人的心理把握得恰如其分。
  你的任何需求他都能及时为你考虑到,根本不等你主动提出来。
  和他在一起,你会被照顾得十分妥帖,他细心而温柔,但是丝毫不做作,让你从心里觉得舒服。
  他不会给你压力,他懂得如何让你彻底放松,不让你出丑,不让你陷入窘迫的境地。
  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能让你真正解掉武装并松弛下来。
  太过聪明的男人未免咄咄逼人,步步为营。
  但余绍明不,他这种是真聪明,他聪明得可以不露痕迹打开你的心,而让你心甘情愿,心悦诚服。
  我向他问张静初送进医院抢救的情况,他细致的描述,连骆子俊的焦急和哭泣也不忽略。
  我忍不住告诉他:“那天,我听张静初心跳的时候,想到几分钟前,你也曾专注听着她的心跳,我觉得很温暖,觉得和你有种奇妙的联系。”
  余绍明轻轻握住我的手,温柔地看着我:“是,我们被很多人的心跳联系在一起。”
  我醉在这句话里。
  11点过,我的手机响了。
  一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十分十分得憔悴,还带着哭腔:“请问是梁锦诗吗?”
  “是,你是谁?”我诧异。
  “我是范舟。”
  “你找我?”
  “玺彤和你在一起吗?”
  “不,我们没在一起。”
  “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不,不知道。”我纳闷找玺彤怎么打我的电话,“你打她电话吧。”
  “她关机了。”范舟的声音里鼻音浓重。
  “哦,那你打她家电话试试?”
  “也没人接。”范舟的焦急,隔着电话我也能感受。
  “你老婆不是来了吗?”我问他。
  “她一早回重庆了。”范舟犹豫了一下告诉我,“我一早就给玺彤打电话,但是她一听我声音就挂断,后来干脆关机了。”
  “我也没办法。”
  “锦诗,我来找你好吗?你帮我约玺彤。”他央求我。
  “没办法,她关机了,我也找不到她。”我拒绝,我可不想和这男人扯上任何关系。
  “你有空吗?我想和你聊聊!”
  “没空,我在锦里和朋友喝酒呢!”我有些恼怒,这男人怎么这么不懂事,玺彤已经挂电话关机了,他还不死心。
  见我态度坚决,他只好悻悻地挂了电话。
  11点半,我和余绍明从“锦里”出来。
  刚到门口。
  突然有个人从旁边蹿出来,吓得我连退了三步,余绍明赶紧伸手把我揽到身后。
  “锦诗,是我。”
  天,是范舟,他居然在门口等着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千万别让余绍明误会我和范舟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了,我赶紧清清嗓子对他说:“绍明,这是玺彤的男友,他们吵架了。”
  范舟顾不得太多:“锦诗,帮我一次,让玺彤见见我。”他一把拉着我的手。
  看出我的尴尬,余绍明不动声色把他的手从我手上移开。
  我退后两步,看着他说话。
  “锦诗,求你了,只有你能帮我,你是她最好的朋友。”
  “何苦呢?你有妻有女,纠缠她,又不能给她未来,这样她会很痛苦的。”我试图劝他。
  “锦诗,我可以离婚的。”范舟轻轻说,但明显底气不足。
  骗谁呢?离婚?不过是一时情绪。时间一长,一旦激情退却,他会觉得天仙似的玺彤,不过是他第二个黄脸的妻,有什么区别呢?
  “算了,何必把家闹得乱糟糟的?玺彤也不可能嫁一个离过婚,有孩子的男人。你们没未来,还是算了吧。”我干脆挑明了告诉他。
  “锦诗,求你,帮我见见她,她亲口告诉我,我就死心。”范舟眼泪都涌出来了。
  一天时间,原本俊朗的他,居然长出胡子,眼睛布满血丝,好憔悴,完全不修边幅。
  我有点心软,我见不得男人哭。
  只得不情不愿地点点头。
  范舟这才满意地离开。
  目送他的背影离去,我赶紧联系玺彤,可惜我也找不到她。
  回家后,志谦还没回来。
  我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书等他。
  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蒙眬中,觉得有人把我放在被子外的手放进被子里。
  然后有人轻轻吻我的额头和唇角。
  那味道十分熟悉,是志谦的。
  尽管在梦里,我也能分辨出,这属于我的男人的气息。
  然后,志谦躺上床,在被子里摸索,寻到我的手,握在掌心。
  我安心地靠过去,依着他的体温,继续沉沉睡去……
  一大早,便被电话吵醒。
  我极端不情愿将手伸出被子,拿起冰冷手机。
  “锦诗?”你说过要帮我的!
  一听是范舟的声音,我便觉得头疼,只得敷衍他两句:“现在天还没亮呢,上班的时候,我会找她的。”
  志谦翻身,继续睡觉。
  看看时间已经快7点了,越冷,天亮得越晚。
  我手忙脚乱起来洗漱,然后为志谦做早饭。
  他9点上班,可以比我晚起来一个钟头。
  这些年也习惯日日为他做好早餐才出门。
  以前觉得很烦,想到也许每日为他做早餐的时光也不多了,突然觉得每天挣扎起床为他在厨房忙碌也是一种幸福。
  很多女人,早晨起床,一脸茫然,想找个吃自己做的早餐的人都觅不到,那才是寂寞呢。
  回到办公室,我打电话给玺彤。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起来。
  “昨晚你干什么去了?手机关机,家里也无人接电话。”我问她。
  她在电话那头长叹一口气:“我想和范舟断了,可是他拼命打我电话,我不接,他便手机、座机轮流打,一遍一遍,疯了似的。我关了手机,他就拼命打座机,可是座机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关掉,只得任由电话一直响,那铃声在夜里听起来那么恐怖,催命似的,害得我现在听见电话响,还心有余悸。没办法,电话实在吵得我睡不着,我只得接起来,放在一边。早上醒来,我拿过电话,天,居然还没挂断,我试探着喂了一声,他竟立即在那边说话。他该不会一整夜没睡觉,捧着那个电话吧?”
  我能听出玺彤声音里的余悸,但是也听出了一份感动。
  我把昨晚范舟找我的事情向她说了一遍。
  玺彤沉默良久,然后说:“我会给他打电话的。”
  接着,她沉吟一下,突然笑了:“女人就是这样,想离开一个男人,但是又不肯就这样默默散了,总希望对方呼天抢地扑上来挽留,不过图个热闹,好安慰自己的虚荣心。看!是我甩他,他还是重视我的。其实,就算他真的挽留,要走的还是要走的。真的不走,对方怎么赶也还都是赖着,不舍得离开。”
  看得如此透彻,我一下笑出声:“你不是一向最恨拖泥带水?”
  玺彤幽幽说:“我也是女人,我也有劣根性。”
  我莞尔,懂得自嘲,还有的救。
  好容易熬到下班。
  打电话约玺彤去看忻怡。
  这丫头,再不去看她,怕又在家中胡思乱想憋出毛病了。
  感情这东西,其实最怕的是自我折磨,别人哪折磨得了你?
  玺彤正在见客户,想到很久没逛过商场,于是我们约着在太平洋门口等。
  太久没有购物,我都不知道自己该买什么了。
  其实我的衣服都是白色、米色、粉色的浅色系,式样变化也不大。
  但是看着那些烦琐的、极尽奢华、色彩艳丽的衣衫,我还是兴致勃勃。
  我看到一件浅驼色的羊绒大衣,样式简单大方,穿上会显得人气质清新雅致,就是价格太贵了点。
  我正思量要不要试一试,突然背后有人大力拍我。
  我吓一大跳,捂着心口回身看。
  天,丁莉莉穿着大红色粗毛呢大衣站在我面前,大衣里是一件黑色的,露出半个胸的贴身V领毛衣。
  而且,她还背着个式样夸张的金色皮包。
  红唇上金粉闪烁。
  眼圈描得老黑。
  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凡是能披挂首饰的地方,都挂上了珠翠。
  而且,一看就是廉价货。
  真像个刚出来讨生活的小姐,因出道不久,尚且没学会穿衣打扮。
  我恨我的刻薄。
  丁莉莉一把拉住我,惊喜万分,又十分亲热地说:“梁医生啊,真巧,居然遇到你了。”
  我憎恶她的亲热举止,生怕别人看见我和她在一起,产生其他不好的想法。
  奇怪,柯忺宇怎么不怕,和她搂那么紧,不怕人误会招妓?
  梁锦诗,太刻薄会减寿的,我暗自批评自己。
  但是我还是不动神色地将丁莉莉抓着我的手松开。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单蠢”,居然浑然不觉,还十分熟络地继续挽着我的手:“梁医生,我知道我自己品位不好,不会欣赏东西。我们忺宇常常夸你会穿衣服,不如你帮我挑件好看的,忺宇一定很高兴!”
  我皱皱眉头,这可不是好差使。
  正要拒绝。
  丁莉莉居然夸张地给柯忺宇打电话,异常兴奋地告诉他:“老公,你知道我遇见谁了吗?是你们医院的梁医生,很漂亮、很有气质的那个,对啊,她还答应帮我选衣服呢!”
  我张开嘴,半天合不上!
  然后,她还兴致勃勃地把电话递给我。
  “梁医生,谢谢你陪莉莉买衣服,辛苦了,你也知道她的品位。嘿嘿,正好你引导她一下。改天我请你吃饭!”柯忺宇在电话那头笑得快合不拢嘴了吧?
  他一定以为我喜欢他“单纯”的女友了。
  这下,赶鸭子上架。
  真恨这个丁莉莉,给我添了这么一苦差使。
  按照丁莉莉的品位,随便挑两件衣服,柯忺宇一定觉得我故意逗丁莉莉,他这么重视她,一定与我翻脸。
  以后医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相处?
  管她呢,按自己的喜好,随便给她买一身换上。
  忻怡要是知道我为丁莉莉选衣服,一定气得抓了菜刀冲到我面前劈我。
  我深感对不起忻怡,只好认准贵的衣服买。
  正好,我先前看中那件浅驼色的薄羊绒大衣不错,我立即让丁莉莉试试。
  丁莉莉身材还算高挑修长,可惜,她那张脸涂得红红绿绿的,实在与衣服的风格不搭边。
  我只得拖了她到卫生间,让她洗掉。
  她诧异地看着我:“为什么要洗?我好不容易化好的妆呢!”
  我皱皱眉头,有点厌恶地看着她:“你还要不要我陪你买衣服了?你不洗,我就不陪你了,反正我还有事呢。”
  丁莉莉犹豫了一下,可能是想到柯忺宇的叮嘱,让她好好听我的话,还是委屈地把脸洗干净了。
  妆一卸,丁莉莉立即变了个人。
  居然还十分清秀,真有几分稚气未脱的单纯感觉。
  一张素脸,立即与她身上那夸张耀眼的衣服显得极端不协调。
  我愣了一下,这个女人真分不清美丑,明明皎好的容貌,偏偏用些颜料油彩盖起来。
  丁莉莉显然对素着一张脸,很不习惯,不时伸手摸脸,企图遮挡住。
  我不管她。
  她再穿上那件驼色大衣,就十分好看了。
  然后我为她选了米色的大翻领毛衣,
  比大衣颜色略深一号的驼色长裤。
  另外选了一个米色有浅咖啡包边的休闲斜挎包。
  一开始她还抗议:“颜色这么单调,不适合我。买红色好不好?桃红也行。”我不吭声,她反抗几句,见不起作用,便老实了。
  付钱的时候,丁莉莉一路惊叫:“好贵啊,不买!”
  我瞪她一眼,她立即噤声,只得乖乖付钱。
  末了,她还小声嘀咕:“忺宇赚钱不容易,我花他这么多钱,多不好啊!”
  我又瞪她一眼:“他愿意拿钱给你花,你还嘀咕什么啊!”
  她立即闭嘴。
  我发现,她还真好欺负,你对她凶一点,她立即不敢说话了。
  然后,我嘱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换上新买的,真有点清秀,明眸皓齿的感觉。
  还真能唬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娴静的大家闺秀。
  嘿嘿,我突然有点成就感。
  随即想到忻怡,我又觉得十分愧疚。
  还好,花了柯忺宇一大笔钱,也算为忻怡报了小仇。
  等柯忺宇来接她的时候,眼睛都瞪圆了。
  一把搂过丁莉莉的腰:“莉莉,差点认不出你来了。真漂亮!”
  丁莉莉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还羞红了脸。
  她居然脸红,这个招摇恶俗的女人!
  不过,平时就算她脸红,涂那么多油彩,也盖住了。
  然后,柯忺宇连声地对我说:“谢谢你啊,梁医生,我一定请你吃饭。”
  那神情,仿佛我是丁莉莉的再生父母。
  然后,丁莉莉用她那十分娇柔、近乎肉麻的声音热情邀约我:“梁医生,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天,看在我苦心为她挑的衣服上,她还是免开尊口吧。
  和她一起吃饭,我可吃不消。
  幸亏玺彤打电话给我,说她已经到了搂下,我赶紧脚底摸油,飞也似的逃走。
  末了,还听见丁莉莉在后面喊:“梁医生,别走啊,一起吃饭……”
  我逃得更快,公众场合如此大呼小叫,千万别让人知道她在喊我。
  丁莉莉似乎很失望,远远地,我听见她娇嗔地对柯忺宇说:“老公,我觉得梁医生好像不喜欢我。”
  “没有,她就是这种性格,对谁都不热情,有点怪怪的。”柯忺宇温柔安慰她。
  我为之气结。
  居然说我性格怪。
  从忻怡家出来,天色已成墨黑色。
  玺彤突然转身看着我:“有朋友送了我一瓶香水,味道十分清淡,如果不仔细捕捉,根本让人察觉不到。但是又若隐若现,非常女性化。知道你最近有状况,送给你吧。反正这么淡的香水,我也用不上。”
  我笑着说:“这么好,便宜我了?”
  “怎么,还嫌弃?总比你满身消毒水味道好吧?”玺彤拧我一把。
  我笑着还击。
  玺彤家距离忻怡家很近,几分钟就到了。
  刚下车,走了不到两步。
  一个黑色的人影站在前面。
  尽管夜色朦胧,但是我们都看出了,那是范舟。
  玺彤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掉头,抑或迎上去,不理他,还是停下来?
  从她脸上的表情,我甚至能感到她心理有几十种不同的念头在挣扎。
  犹豫片刻,她还是往前走了。
  我小声问她:“我还是先走了吧。”
  玺彤瞪我一眼:“你怕什么?这是回我的家!”
  她没让我离开,我只得跟着她。
  范舟双眼血红,比上次在锦里门口见他,更憔悴了。
  他一见玺彤,整个目光都黏在她脸上,脚步也不由自主跟上前,似乎魂魄都被勾走了。
  玺彤假装和我说话全神贯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范舟,径直走向前方。
  那范舟,恁地懦弱,竟然不敢吭声,任由玺彤自他跟前走过,旁若无他地越走越远。
  倒是我,没有玺彤那般好定力,忍不住回了好几次头。
  看见范舟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实在有点余心不忍,但是玺彤不发话,我又能怎么样?
  只得叹了口气,跟着玺彤进了家门。
  “玺彤,你怎么可以这样绝情?”
  “绝情?一点也不觉得。难道你想让我走上前,笑靥如花地说,好啊,我愿意当你的情妇。”玺彤冷笑一声。
  我气结:“我只是希望你对他态度好一点,你别这样伤人的自尊。”
  “自尊,我的自尊他顾了吗?他以为我就是天生当人情妇的命?玩完了,还可以帮他买单。我这样倒贴的情妇,是男人都想要!”玺彤咬牙切齿地说。
  “别这样,感情是很难自控的东西,何况你那么美,任何男人都想和你多说两句话。”我叹口气。
  “美,难道美就成了我的错?你倒怪起我来了!”玺彤转怒为笑。
  “呵呵,当然,别人都说红颜祸水,我们同一天遇到他,他怎么不找我?还不是你引诱了别人,谁能抵抗你原大小姐的眼波啊?”
  玺彤笑着唾我。
  我揭开窗帘,呵!范舟还在下面,倒真很痴情!
  “你的裙下臣,还在下面呢,恐怕是真动了感情呢!”我望向她。
  玺彤咬咬嘴唇:“你唠叨什么啊,烦不烦?什么时候改名字叫祥林嫂啦,还不走?”
  我只得拎着那瓶精致的香水,下楼。
  玺彤居然破天荒送我,估计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走到范舟身边,她突然抬起头,用异常凌厉地眼神看着范舟。
  范舟真没出息,竟吓得往后缩。
  然后玺彤大喝一声:“你干吗?”
  范舟顿住,连呼吸都停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大气不敢出!
  玺彤直直看着他的眼睛,他居然有点怯意,目光甚至有一刹那的躲闪。
  玺彤,突然眼波一流动,“扑哧”笑出声:“傻瓜,逗你玩儿呢,我不生气了!”
  范舟先是难以置信,接着,待明白过来,整个人都放松了,眼圈一下红了!
  “别哭,大男人,哭我就不理你了!”玺彤赶紧威胁他。
  他这才强忍住眼泪。
  玺彤是真动了感情,不舍得就此放弃,还是太过寂寞,戏弄他?又或者,被感动了,不忍心?
  我搞不清楚,难道一向做事斩钉截铁的原玺彤,也口是心非起来了?
  也许,在爱情面前,每个人的思维都是混乱的,一分钟一个想法,故往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统统作不得数了!
  晚上,回到家,志谦正在看书。
  我走过去,吻他额头,他居然没有躲开。
  我随意一瞥,竟然发现他在看龙应台的《野火集》,是我喜欢的书。
  “咦,怎么看我的书?不是一向看不起我看的书?你不觉得肤浅、没深度?”我笑他。
  他有点讪讪的:“这本除外!这本虽然也是女人写的,但是够理性、够犀利,视角宽广。”
  “评价这么高?”我眯着眼睛观察他。
  “没想到你也看这种书,还以为你总是看时尚杂志,八卦周刊,至多读一读张爱玲、亦舒,都是风花雪月、小情小调、无病呻吟,与社会无贡献、无意义的东西。”他斜着眼看我。
  “呵呵,你眼里,我就真这样?”我盯着他不放。
  “是,你成天抱着的书都是这些,连床头放的宝典,不过是《红楼梦》!”他斩钉截铁地回答。
  “可我也看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我挑衅地扬扬沙发上的一本王小波的杂文集。
  他不屑一顾:“小姐,你忘了,这本书是我的!”
  我愣一下,继续反击:“可我也在看!”
  “不过是偶尔,你肯定没看完!”志谦十分肯定地说。
  我顿时脸上有些挂不住,糟糕,被他说中了!
  幸亏,他没乘胜追击,反而说:“看来,你最近有进步了,有没有好书推荐?”
  我犹豫一下,终于忍不住说:“有,是我的至爱!”
  志谦顿时来了兴趣:“什么书?”
  “《小王子》!”我一字一顿地说。
  “啊,漫画啊,小孩子看的?”志谦有点失望。
  “不,是童话,一本写给成人看的童话。法国作家圣·埃克斯佩里写的。句句道破生命和生活的真谛,揭露成人的悲哀!每看一次,我都会泪流满面……很多时候,我甚至不敢全文阅读它,只能挑一些片断来欣赏。”我非常认真地望着他。
  “这么推崇?那真要拜读一下了!”志谦笑了,露出雪白牙齿,甚至有一点稚气。
  我心里一动,赶紧从枕头下将这本我当作人生至宝的书,双手递到他面前。
  志谦装模作样地把书接过来,像完成一个仪式,并保证:“明天一定看!”
  我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手中薄薄的书,幸福地想:我怎么没想到用《小王子》来挽救我的爱情?那只狐狸,那朵玫瑰花,还有我至爱的小王子,也许你们该有那神奇的魔力,来帮我挽回我的爱情……
  睡觉的时候,我一直握住志谦的手,紧紧偎着他,我甚至能感觉幸福在一步一步向我靠近。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养。”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许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
  “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
  “如果你驯养了我……”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感动至鼻子发酸——那种对爱的期待与执著。
  狐狸向小王子描述想像中的他的新人生:“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黄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如果,我离开你呢,那你还是什么都没得到吧?”小王子说。
  “不”,狐狸说,“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志谦,你知道吗?你已经驯养了我。
  但我做不到像狐狸那样,只祈求一个爱的过程,我不要只拥有麦田的颜色和那些吹过麦田的风,我要听见你的每一个脚步声,享受你的每一个拥抱……
  整个下午,我都挂念着张静初,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苍白静默,有着澄明笑容的女子,让我心里无限怜悯。
  下午下班的时候,我还是到重症监护室看了张静初,她的情况已经控制下来,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搬回普通病房了。
  她的父母默默守在门口,两个老人对握着手,神情黯淡。
  但是,如此严重的心脏病人,随时有可能会突然弥留。
  从住院部出来,穿过梅花林。
  突然,我又看见了骆子俊,他旁边还站着那个束着马尾巴的女孩。
  两个人相对而立,牵着手,在低声说着什么。
  似乎骆子俊说了个什么笑话,那女孩原本表情沉重的脸上,立即绽开一朵笑容。
  然后,两人牵着手往医院大门口走去。
  我顿时怒火中烧。
  病房里的静初还没脱离危险,骆子俊竟然带着别的女孩登堂入室了。
  我故意加快脚步,赶到两人前头,然后狠狠回头瞪了骆子俊一眼。
  让他别这么嚣张,让他知道还有人能窥破他的虚假面具。
  看他表情僵硬的一瞬间,我觉得十分痛快,如同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然后我打车回家。
  想到志谦也许已经看完那本小王子,我就觉得心情愉快。
  连灰蒙蒙的天空在我看来都是氤氲的、迷蒙的,像个前途未卜的梦。
  上楼梯时,脚步都是轻快异常的。
  志谦正在沙发上看书,我轻轻走过去。
  咦,不是《小王子》?
  我有点失望,但随即又想:“也许已经看完了?”
  心里一阵窃喜。
  忍不住坐到他身边:“亲爱的,你看《小王子》了吗?”
  志谦眼皮都不抬一下:“什么《小王子》?”
  我的心顿时凉了一半:“我昨天推荐你看的那本童话!”
  志谦心不在焉地说:“哦,还没呢。”
  我一眼撇见茶几上的《小王子》,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正忧郁地望着我。
  “你答应我要看的,是你自己让我给你推荐的!”我很失望。
  “哦,明天吧,我正忙着看手上这本书呢。”志谦轻描淡写地说。
  “那你保证明天看!”我还不死心,尽管心都凉透了。
  “嗯,好,你真啰唆啊,像个小老太太!”志谦随口敷衍着我。
  整个晚上,我都觉得心情不好,阴沉着脸,可是志谦却丝毫也没察觉,他根本已经沉醉在他的书里了。
  都说女人是一本书,还真有道理。
  有的女人似科普读物,乏人问津。
  大多数的女人似面目、内容极端雷同的杂志,被人买回家,随手翻一翻就扔一边了,重新去寻觅新的。
  有一些女人似畅销小说,年轻的时候讨人喜欢,受人追捧,一旦年纪大了,过期了,立即失宠。
  只有极个别女人似《红楼梦》般可以让人反复玩味,仔细研究,穷尽一生都觉得看不够。
  而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本什么书,但我知道,对于志谦而言,我根本就是本旧书。
  男人谈恋爱的时候,当女人是教科书,尽力研究,全力讨好,一旦考试过关,迅速抛在脑后。
  就连男人娶老婆,也像买书,买之前兴致勃勃,一旦翻过,立即兴趣索然,放在书架上,冷落起来。甚至有不少人,连书的内容是什么都没看懂,便束之高阁,另觅新欢了。就连《红楼梦》都免不了有蒙尘的时候。
  接下来几天,张静初的病情都比较稳定。
  但是却一点进步都没有,甚至随时有再次生命垂危的可能。
  一个人的心没力了,也就等同于接近死神了。
  就像哀莫大于心死。
  但是张静初十分得平静,永远一副从容淡定的神色,似乎觉得,有了这样一位痴情的男友,自己随时都能坦然接受这一切。
  而可恶的骆子俊,还是依旧红着眼睛,一脸憔悴的样子日日守在她身边,似乎患病的是他,而不是她。
  现在整个医院都知道这个爱情神话了!
  常常有其他科的小护士们偷偷溜来看他一眼,似乎在看一只已经绝迹的恐龙。
  我终于开始明白,神话是怎么造就的了。
  如此推断,就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可信度都等于零。
  也许祝英台钟情于马文才,把梁山伯活活气死。
  人们总是看到爱情的一个假面,便津津乐道。
  就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一曲《凤求凰》,多么浪漫,缠绵悱恻、轰轰烈烈、电光火石……
  其实,到头来,卓文君还不是险些沦为弃妇,不,根本已经成为弃妇。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束马尾巴的女孩,天天下午都到医院来接骆子俊。
  等出了医院,两人就牵着手,依偎在一起,亲密得似连体婴儿。
  我胸中如同堵了一口浊气,呼出的怒气,都可以见火花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丝毫也没挪动过。
  我忍不住问志谦:“你看了《小王子》吗?”
  志谦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哦,还没呢。”
  “那打算什么时候看啊?”
  “等有时间了再说吧。”
  我把书递到他面前:“那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不耐烦地把书推开:“你没看我忙吗?别挡着我,一边儿玩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别碍手碍脚的!”
  我眼眶一下红了,委屈极了:“是你自己答应要看的,都好几天了,你正眼都还没看一下!”
  志谦望也不望我一眼:“你那些弱智的书,我可不感兴趣,你留着自己消磨时间吧!”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看完这本书,最多半个钟头,你当为了我,你也不肯?”我声音都抖了。
  可他丝毫没察觉:“我不想浪费时间。梁锦诗,你干吗老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啊?”
  我最恨志谦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点感情都不带,如同称呼一个陌生人。
  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固执地把书伸到他面前。
  突然,志谦一把抓过我的书,用力扔到沙发上:“梁锦诗,你闹够了没有,真无聊!”
  我愣住了,耳朵“嗡”一声响,脑子一片空白,连眼泪都吓得忘记了流淌。
  我直直地僵在那里,背脊像被人用钉子固定住,似乎竭力维持自己最后一点残存的尊严,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的腰再也不会弯了。
  志谦再也不看我一眼,埋头继续捣鼓他的电脑,似乎我根本没有站在他面前,似乎他的旁边只是一团透明的空气。
  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腰酸痛难忍了,我才慢慢地、轻轻地转过身。
  是的,我觉得我的动作一定很轻,很轻,我不过是一片空气,哪里有任何分量。
  也许在志谦心中,我连空气都不如。
  他可以对空气视若无睹,但是他离不开空气。
  我拾起那本《小王子》,透过眼泪,我似乎看见小王子脸上也有一串昏黄的、无助的眼泪。
  他为什么哭呢?
  是为他的玫瑰死了吗?
  翻开书,那些熟悉的字又跳到我的面前,尽管眼泪婆娑。
  小王子所在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她骗他,她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朵玫瑰,于是他对她呵护备至。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地球上成片的玫瑰花园,那里有千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那些玫瑰花全都嘲笑他,他失望极了,离开玫瑰园,觉得自己受到欺骗。
  狐狸对小王子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喽,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狐狸说:“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哦,志谦,你忘记了吗?
  我是你的玫瑰,曾经在你眼中,我也是独一无二,无人可取代的至宝。
  你驯养了我,可是你却要离开我,不再爱我,不再对我负责了吗?
  你知道,小王子离开了他的玫瑰,当他明白玫瑰的重要时,玫瑰已经枯萎、凋谢了吗?
  你忍心让你的锦诗也成为那朵带着遗憾的玫瑰吗?
  哭累了,蒙眬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已经是半夜了。
  习惯性,我伸手摸了摸身畔,志谦居然不在!
  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居然是半夜3点了!
  志谦怎么还不睡?还在生气,抑或工作还没完?
  我有点沉不住起,虽然理智让我不去理他,但是我的感情还是将我从温暖的被窝中拖了起来。
  我轻轻打开门,赤着脚走到书房,书房门虚掩着,有悄悄的一线光透出来。
  我偷偷望进去,志谦没有在电脑前,他正躺在沙发上,一盏灯将柔和的光线投到他脸上,他闭着眼睛,睫毛的阴影安详而平静。
  哦,他睡着了!
  我走进去,他手中,还握着我那本翻开的《小王子》,我轻轻将书自他手中取出,已经看了有三分之二了。想必是太累了,看得时候竟然睡着了。
  哦,我倔强的,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志谦,你还是为我看了这本书。
  我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轻轻牵动,刹那泪盈于睫。
  他太累了,我不想唤醒他,把书房的空调打开,然后抱了一床厚而软的被子盖在他身上。
  关了灯,黑暗中,我把脸埋在他的身上,静静坐在地上,守着我的倔强的、不善言谈的小王子……
  天,我竟然坐在地上,伏在志谦身上睡着了,害得他醒了也不敢动。
  直到天空泛出鱼肚白,志谦才把我轻轻唤醒。
  我想揉揉眼睛,才发现手臂已经麻木,如万蚁噬心,根本动弹不得。
  双腿也麻痹了,无法站起来。
  我怪叫起来,神情夸张,挤眉弄眼,龇牙咧嘴:“完了,完了,我的手脚都不能动了。”
  志谦吓坏了,一边笑,一边给我揉手臂,让血液畅通。
  我嗔怪地叫:“再睡下去,我的手臂就废掉啦!”
  我们都避开,没有去提那引起纷争的《小王子》,似乎昨夜,我们从未争执过。
  吵嚷着,吃过早饭,我们各自离家开工。
  和夜班医生办理交接手续时,我知道张静初昨晚病情又恶化了,经过抢救,暂时又挺过来。
  查房的时候,我看见骆子俊眼睛红红的,十分憔悴,演技恁地好。
  张静初闭着眼睛,脸色白得吓人,但是神态却十分平静。
  我发现骆子俊偷偷抬眼看我,样子有点窘迫,我没有理他。
  这个人,我多看一眼,也怕倒了胃口。
  下班的时候,余绍明约我,我们约在门口见。
  刚从办公室出来,我竟看见那个梳着马尾巴的女孩在病房门口站着,过片刻,骆子俊从病房里出来,出门时他还恋恋不舍地吻了吻张静初的额头。
  然后,一出门,那马尾巴便迎上去,两人立即亲密地站在一起。
  竟然登堂入室!
  居然走到病房门口来了!
  他们分明是欺负张静初躺在床上,下不了床!
  我顿时恨得牙痒。
  情不自禁,我决定为张静初讨个公道,痛骂负心人。我走上去:“骆子俊,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骆子俊愣一下,但很快对马尾巴说:“你等我一下。”然后跟我进了办公室。
  夜班医生查房去了,正好没人。
  我瞪着他:“我知道我有点管闲事,但是骆子俊,请你不要刺激张静初,她的日子,扳着手指都能数得出来!”
  骆子俊狡辩:“我并没刺激她!”
  “纸包不住火!”我提高声线。
  “不会,我会瞒着她!”
  “你这样骗一个如此爱你、信任你的女孩,她跟了你8年,你竟然如此对她?”我声音里都是不屑。
  骆子俊神情瞬间暗淡下来,但随即他抬起头看着我:“我觉得我没错!”
  “我是很爱静初,从8年前到8年后的今天,我一直爱着她。可是你知道吗?再相爱的人也有矛盾。8年来,因为她的心脏,我从来不敢发火,对她不满也不敢轻易流露,一旦吵架,她发病,不管谁错,所有人都会指责我。此外,随时还得担心她会发病突然入院,她外出也要牵挂着,怕她突然晕倒在路上。渐渐,我的性格也变得十分压抑,我本是粗枝大叶的男人,如今也学会细致体贴。你知道我多么渴望可以与女友吵架,可以生气时扔下她不管,由她来哄我。我多么渴望不提心吊胆牵挂人,不用怕女友会随时离开这个世界。我渴望与健康的女人恋爱、结婚,渴望有自己的小孩。静初是不能做母亲的。去年,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与我争执,吵完架我可以负气而走的女孩,我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并不想瞒着静初,可是她的心脏,让我不得不隐瞒,我不想她发病,我还是爱她的。本来前段时间,我做好准备,要把事情真相告诉静初,告诉她,我要离开她了,但我依然愿意照顾她。可是,她突然感冒病重。我知道她这次可能真挺不过来了,我不能在这种时候把残忍的真相告诉她。我说服女友,让我陪伴她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我想让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被我深深爱着的,不带任何遗憾和怨恨地离开。”
  骆子俊一口气说完,眼圈又红了。
  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且还能博得同情。如果不是认识张静初,我也会同情他。
  想到病床上,苍白的张静初,我的心变得很硬。
  难怪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原来爱情也怕病来磨。
  说穿了,8年前他便知道张静初的身体状况,当时他想必也是信誓旦旦,承诺照顾她一生,重话也不说她一句,绝不惹她生气,对她不离不弃。不过是8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方式,他不爱她了,他发现他做不到当初承诺的,并且发现比她更好的女孩,更省心。于是他移情别恋,将所有罪过都推到她的病上。
  看,多么狡诈!
  其实一切都只是借口,最私底下的原因,不过是他不爱她了。
  但是8年了,毕竟也有感情,虽然不是爱,但他还是不愿在最后关头放弃她。
  又或许,他想反正也瞒了这么久,再拖一拖,连真相也不用告诉她了,省去很多麻烦。不过是戏再作久一点,反正他也习惯扮演痴情角色。
  我冷冷地想。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知道自己对不起静初,但请你为我保密。我不想刺激静初!”骆子俊看着我,眼睛里是祈求。
  我撇过脸不去看他:“我不管这种闲事!”
  他松一口气,见我不作声,只得悻悻离去。
  我想,那个马尾巴,不知道她抢了一个生命垂危女人的男友,会否有负疚感?会否良心不安呢?
  也许有吧,不然怎能眼睁睁看着男友脚踏两只船,把大半时间耗在另一个女人的床前?
  说到底,最自私的人,便是骆子俊。
  不管他怎样说他是为了静初好,我也鄙视他。
  和余绍明吃晚饭时,我也打不起精神,一点胃口都没有。
  草草吃过饭,我便与他分开。
  打电话给志谦,他说约了朋友聊天。
  我愣一愣,不想回家。
  想到很久没有约忻怡和玺彤,便打电话给他们。
  忻怡声音无精打采:“好冷,不想出门,在家看书呢!”
  唉,自从暗恋失败后,忻怡整个人都萎靡了,瘦了好大一圈,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还是掩饰不住的单薄。
  倒是玺彤挺爽快,一口答应。
  我便到玺彤家去,外面太冷,还是开足了暖气的家里,最适合久待。
  一进门,我便脱掉手套去冰她的脖子。
  玺彤一边躲闪,一边倒了一杯热橙汁给我。
  “怎么不出去?你的范舟没约你?”捧着橙汁,我笑着缩进她的沙发里。
  玺彤瘪瘪嘴巴:“别提了,提他就扫兴!”
  刚说了没几句,玺彤的手机就响起来。她拿过电话看了看,也不挂断,扔到一边。
  可是电话断了,又继续响,一直响了10多分钟,简直锲而不舍,吵得我们根本没法说话。
  玺彤干脆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扔到一边。
  “范舟?”我看着玺彤。
  “除了他,还有谁这么丧心病狂地找我?”玺彤叹口气。
  话还没说完,家中座机又开始疯狂地响起来,静静的房间里,那铃声显得分外刺耳。
  玺彤万分无奈,只得把座机也调成了静音。
  座机、手机上开始轮流闪烁着红灯,无声地鸣叫。
  “他又惹你啦?又吵架不理他啦?”我把头凑到玺彤面孔下看她。
  她长长吁一口气:“唉,说来话长,反正我不准备和他耗了,寂寞至死也不找他!”
  “怎么得罪你啦?”我好奇地问,“反正长夜漫漫,玺彤姑娘你也无心睡眠,不如细细说给我听?”
  玺彤笑着推我一掌,细细道与我听。
  “本来我们都好好的,我想他可能是对我动了真感情,现在肯付出感情的男人越来越稀有,我便觉得委屈一点,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彼此留个美好回忆也不错。”玺彤半闭着眼睛,风情万种,可惜,只我一个女人欣赏。
  “范舟体态颀长匀称,真正年轻有活力。虽然他不能许我一个未来,但是,人生苦短,刹那芳华,趁年轻让肉身欢愉又有什么不对呢?何况他表现得那般深情,我便动摇了。”玺彤呻吟着说。
  我眨着眼睛笑:这理论分明为着游说自己放纵。
  “那日,我们在房间里疯狂做爱,抵死缠绵,真正销魂!”这种隐私,由她口中说来,竟变得坦坦荡荡,丝毫不觉猥琐,“很多男人和女人做爱,只求满足自己,范舟是个中高手,他知道先让女人满足!”
  我忍不住笑她:“还在回味?”
  玺彤面目鄙意地说:“不,此刻回想起来,只觉得恶心。”
  “啊?不会吧,他不是令得你身心愉悦?”我诧异极了。
  玺彤冷冷哼一声:“刚刚做完,他尚伏在我身上喘气,突然他手机响起来。他一把抓过电话,然后光着身子由卧室蹿到客厅。我心知定是他老婆,心里便是一沉。我本无意偷听他电话,可偏偏房间隔音效果有限,我清清楚楚听见他同妻子说:‘我爱你,也十分想念你!’他刚从我身上爬下来,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对牢电话作深情款款状。然后挂电话时,我听得他唤她宝贝。适才,他也是这样温柔地唤我宝贝,多么讽刺!我顿时觉得喉头如卡了一只苍蝇。他口口声声告诉我,要为我与妻子离婚。可背着我又是另一副面孔。也许他妻子还当他天天在成都饱受相思苦呢!”
  送走柯忺宇,我立即打电话给忻怡,质问她为什么还缠着柯忺宇,还不死心。
  忻怡在电话里,明显有点心虚:“他都告诉你啦?”
  “对,说你天天打电话给他!”我语气不善,简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特意来跟你告状?”忻怡试探着问。
  我据实说:“不,他是来请我晚上到他家吃饭的,顺便提起。”
  忻怡沉默了一下:“锦诗,带我去吧,我想去他家看看。”
  我立即拒绝:“神经病,他家和你什么关系?不准去!”
  “锦诗,带我去,我就看一眼也行,我就想知道他家什么样。”她开始磨我。
  “不行,丁莉莉也在,你去了自讨没趣!”我斩钉截铁。
  “锦诗,求你了!”她简直锲而不舍。
  “你会更伤心的。”我不忍心。
  “我保证,去了他家以后,我就对他彻底死心了!”我几乎可以看见忻怡在电话那头做对天发誓状。
  “好吧,但前提是一定不能再找他了!”我终于妥协。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只听她突然悠悠说:“我一定死心。谢谢你,锦诗!”
  我心都揪在了一起。
  柯忺宇接我下班的时候,我让他顺道去接忻怡。
  他有些意外,但也没多问。
  车开到忻怡楼下时,她已经等在那里了。
  她穿一件宽身的米色外套,化了淡妆。
  还说死心?一看就精心打扮过。
  可是她的脸足足瘦了好几圈,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显得透明,连淡淡青色脉络都看得一清二楚。像个忧郁的、发育不良的少女。
  我听见柯忺宇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他是内疚的。
  但也不能怪他,他又没招惹过忻怡。
  从头到尾不过是忻怡单恋他而已。
  要怪,也只能怪他不识货,对女友太痴情。
  唉!负心的骆子俊我也怪,痴心的柯忺宇我还是怪。
  感情真是一本糊涂账!
  谁也算不清楚。
  一路上,忻怡紧紧拽着我的手,沉默到底,一言不发。
  进电梯的时候,忻怡特地站在柯忺宇对面,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柯忺宇看。
  看得这个老好人,眼睛只敢盯着脚尖。
  他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忻怡眼睛里满是掩饰不住的失望。
  柯忺宇敲门。
  很快房门就被人一阵风似的打开。
  丁莉莉穿着红色的,钉满亮片的贴身毛衣,一脸幸福地站在门口。
  那双涂着黑黑眼圈的眼睛,亮晶晶的,在毛衣亮片得反光下,一下把忻怡的眼睛显得黯淡无光。
  天,她的品位还是那么差!
  没容我们多想,丁莉莉已经一阵风似的把我们拥进屋。
  给我们换拖鞋,然后又端上水果殷勤地直逼着我们吃。
  话没说两句,她又一阵风似的冲进厨房。
  我把忻怡留给柯忺宇,让他们俩单独说说话,然后进厨房,想看看丁莉莉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样子。
  她可别在饭菜里给忻怡下毒啊!
  不过,看她切菜动作麻利,刀法熟稔,倒像是个会家子。
  见我进了厨房,她立即大着嗓门嚷:“咦?梁医生你进来啦?别客气,别帮忙,别把你衣服弄脏啦。”
  我差点没背过气,谁说要帮她忙啦!
  “你怎么不穿我帮你挑的衣服?”我没话找话。
  “嗨!虽然老公说我穿着好看。可我怎么都觉得别扭,穿上我都不认识自己啦!我觉得,你们那样子,我学不会,还是做我自己最好,最轻松!何况,我看着,觉得我的衣服还是挺美的。走在街上,好多人回头看我呢!”她嗲着嗓子说,一脸自得。
  我完全没语言了。
  造型奇突、品位奇差,这回头率当然也高!
  总之,能吸引眼球就行了。
  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不都是让人记住吗?
  我彻底佩服丁莉莉!
  实在与她没共同语言,我只得悻悻走出厨房。
  没过一会儿,丁莉莉便把一盘盘的菜端上桌,倒也还真色香味俱全。
  然后她开始大声要吆喝大家洗手吃饭。
  柯忺宇率先进厨房帮忙端菜。
  这时,正对着我们对面得书房门突然开了。
  一个身材颀长,穿着咖啡色休闲毛衣的男子走出来。
  我和忻怡眼睛都瞪圆了!
  这男子长着一张与柯忺宇一模一样的脸。
  柯忺宇什么时候换了衣服,进了书房?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都是满脸惊异。
  这时,另一个柯忺宇端着菜从厨房出来。
  两个柯忺宇!
  我们呆若木鸡!
  柯忺宇见我们惊诧的表情,赶紧上前介绍:“这个是我的孪生兄弟柯忺宁。名字都差不多,就是宇宙的“宇”少一横那个“宁”。小时候,我们老拿错作业本。他是市考古队的,主要负责研究先秦文化。”
  然后他又自顾自给柯忺宁介绍我和忻怡。
  我仔细端详那个柯忺宁,目光肆无忌惮,简直直勾勾盯着他看。
  这个男人,模样与柯忺宁简直一模一样,但皮肤黑一点,气质截然相反。
  柯忺宇是温文儒雅的,他却是阳光开朗的,十分有朝气,身形更匀称结实,看得出是户外工作者。
  他爽朗地给我们打招呼,然后进厨房洗手。
  我和忻怡还没有从这个震惊中恢复过来。
  吃饭的时候,丁莉莉一直不停说话,聒噪得要死。
  偏偏柯忺宇还不停往她碗里夹菜。
  幸亏柯忺宁说的话题还比较有趣。
  他详细向我们描述金沙遗址的发现和挖掘工作。
  他语言能力极强,描述得绘声绘色。
  我发现,他的眼睛不时盯着忻怡看,带着探究和好奇。
  可是,尽管他长着与柯忺宇一摸一样的面孔,可是忻怡的眼睛里始终没有他,目光一直黏在柯忺宇身上。
  终于,柯忺宇咳嗽了一下说:“我和莉莉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丁莉莉竟在饭桌上撒娇扭着身子说:“老公,说好保密的!”
  那表情,那声音,那动作肉麻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可柯氏兄弟却还稳坐泰山,丝毫不以为怪,可见都已经习惯。
  而忻怡,终于低下头,目光更加暗淡,脸色也更加苍白难看。
  我看见她手握成拳,分明用力用指甲掐自己手心。
  偏生,丁莉莉还不识趣。
  真不知她是故意,还是完全不知情。
  她居然扯着嗓子说:“忻怡,你不舒服吗?脸色这么难看?整个晚上也不说话。”
  忻怡只得维持涵养:“没不舒服。”
  “你怎么吃那么少?一碗饭只吃了两口,是不是菜不合胃口?”丁莉莉夸张地叫。
  “不,菜很好吃!你手艺不错!”忻怡居然还可以对答如流,没有气得七窍生烟。
  我暗地捏了把汗。
  可丁莉莉还继续发挥她的热心肠:“你不会是学人减肥吧?你都瘦成那样了,脸还没我巴掌大。”
  不等忻怡开口,我就打断丁莉莉,向她讨教一道菜的做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我看见柯忺宇明显松了口气,回我一个感激的眼神。
  吃过饭,我赶紧拖着忻怡离开柯家。
  一出门,我看见忻怡绷紧的神经终于松下来,整个背都佝偻了。
  “这下死心了?”我看着她,“他要结婚了!”
  忻怡点点头:“是,死心了!我不该来出这个丑!”
  我叹口气,突然想到柯忺宁,眼睛一亮:“他居然有个双胞胎弟弟,你不如试试和他弟弟交往一下?”
  忻怡无精打采地看我一眼,然后坚定地说:“不可能!虽然他和柯忺宇长着一样的面孔,但我对他丝毫没感觉。我爱的是他哥哥,我是真的爱他,不是为着一张脸!别把我想得那么浮浅。我爱他,不是爱一个表面的、肤浅的皮相。”
  我还不死心:“其实弟弟另有一种气质,更好。他是从事考古工作的,一定欣赏你的古典气质和你的古筝!”
  “锦诗,别胡闹了!不可能!我只爱柯忺宇!我只为他心动!我不会为了一张面孔相同,就去爱另一个人!”忻怡鄙视我的想法。
  我只得悻悻作罢。
  隔两日,我突然接到柯忺宇电话,约我和忻怡吃饭。
  “怎么,回心转意?觉得忻怡好?”我试探着问。
  柯忺宇不说话,只轻轻笑。
  “昨天不是还和丁莉莉弄情蜜意?今天又想吊着我们忻怡的胃口?”我有点生气。
  “见了面再说好吗?”柯忺宇支支吾吾。
  想到也许事情会有转机,我便打电话给忻怡。
  没想到忻怡恁地没骨气,昨天才说要彻底死心,今天柯忺宇一召唤,立即把昨日誓言忘到九霄云外。
  居然毫不犹豫,便同意了。
  唉……
  女人,你的名字叫弱者!
  当然,在感情面前,我也是弱者!
  晚上,我们到科华北路的“蜀江春”吃饭。
  这里是自贡的盐帮菜,非常辣,但十分爽口。
  这次柯忺宇倒是很会挑地方,就算相对无言,也还可以埋头苦吃,饱餐一顿。
  我到的时候,忻怡也才下车,时间配合得刚刚好。
  她穿深浅不同的驼色衣服,别有一种自然含蓄的韵味,把她的古典娴静气质,烘托得恰到好处。
  知道搭配衣服了,看来,已经在恢复中,前段时间,整个人不修边幅,吓坏旁人。
  可是,这样打扮,足见还不死心。
  因着柯忺宇主动约她,她唇边还挂着一个隐隐的浅笑。
  进到餐厅,一眼望去,咦?两个柯忺宇!
  那柯忺宁也来了!
  他穿薄的开司米毛衣,结实身材隐隐透出来,非常健康诱人。
  穿厚重外套的柯忺宁可没这样好的身体。
  这个柯忺宁衣着随意,可是却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可见也是极有品位的人。
  白的柯忺宇,黑的柯忺宁,肤色是两人最好的区别方法。
  一见柯忺宁,我和柯忺宇脸上那个表情,我便知道柯忺宇的用意。
  哥哥不能要,交给弟弟,肥水倒不肯流进外人田!
  我讪笑,居然思想如此龌龊。
  而忻怡显然也想到了,表情顿时一沉,看向柯忺宇的眼睛里全是遮掩不住的嗔怪。
  忻怡更加沉默,坐下来不肯说话,只是不住偷偷望向柯忺宇。
  弄得柯忺宇倒有几分尴尬。
  好个柯忺宁,完全视若无睹,气度更胜一筹,反倒由他落落大方地招呼我们吃饭。
  热情地介绍各种菜式,经他一推荐,我顿时食指大动,饥肠辘辘,胃口大开。
  很快菜上来,一大桌子,香气扑鼻。
  忻怡和柯忺宇全都沉默不言语,致力食物。
  苦了我和柯忺宁,为了打破僵局,只得各自施展看家本领一路说话。
  其实,柯忺宁不算擅长言谈之人,但是他所从事的工作,却为他的叙述平添不少魅力与趣志。
  从营盘山遗址到三星堆的挖掘工作。
  从小小金色面具到斑斓玉器、神秘木棺,一一讲述开来,竟越来越吸引人。
  连最最沉默的忻怡,也提出问题。
  “考古工作是否枯燥?”忻怡忍不住问。
  “是,有时候极之枯燥,但把一个陶罐碎片从土中取出,清扫干净,拼凑起来,也要数天,没有耐心,万万完不成。”
  “那么可有趣味?”我也提问。
  “当然有,我们永远在探索未知的历史。”柯忺宁这样答。
  “最难忘经历是什么?”
  “难忘的太多,全都历历在目。每开一次棺,都让人思绪万千。”柯忺宁双目含蓄平和,一如学者。
  “最使我震撼的是,一次挖掘一汉朝夫妻合葬墓,一开棺,馆中两具枯骨已经腐化,但是却紧紧抱在一起,骨骼交错在一起,我们怎么努力都不能把他们分开,只得逐件骨骼一一拣出。分明是其中一方先死,另一方抱着殉葬的决心,抱牢对方,一同下葬。生前意志多么坚定,抱得那样牢固,连死了化成枯骨,我们也不能分开。后来,我们发现那墓志铭上刻着‘不能同生,但能同穴’。我们全都欷歔不已,原来真有爱情这回事。只教人生死相许,竟由两个死去千年的古人来向我们演绎。”柯忺宇娓娓诉说,平静语调,却让人听得分外荡气回肠。
  我看见忻怡眼底的震撼。
  “考古工作是否需要体力?”我指着柯忺宁古铜色皮肤问。
  “当然,日晒雨淋是家常便饭。发觉营盘山遗址时,那个夏日,每日在太阳下暴晒足8个小时,皮肤像蚕一样褪了一层又一层。”柯忺宁露着白色牙齿笑,笑容明朗,有儒雅柯忺宇不能比拟的活力。
  整个晚上,我们都围绕柯忺宁的工作展开话题,我们提问,他回答。
  席间气氛居然十分融洽,而且热烈。
  连忻怡一直颦着的眉都展开了。
  临别时,大家居然有点感叹时间过得太快。
  可口的食物、有趣的话题居然让这顿饭十分愉快。
  吃晚完饭,柯忺宇说他没开车,于是我们都坐了柯忺宁的车。
  柯忺宁开一辆破旧的吉普车,看外观简直破烂陈旧。
  可是居然有很好的音箱,放的居然是忻怡喜欢的“平沙落雁”和“梧叶舞秋风”。
  我简直差点晕倒。
  吉普车上听古筝曲?
  柯忺宁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忙解释:“我们常常在野外工作,山泉相伴,听古筝是绝妙的匹配。不过城市喧嚣,不适合听这么雅静的音乐。”
  接着柯忺宁把音乐关掉。
  可是这倒引起了忻怡的兴趣:“你居然听古筝?现在很少年轻人喜欢听这个了!”
  柯忺宁笑笑,很随意地说:“我们的工作是考古,一切古旧的东西都能引起我的兴趣。”
  “喜欢哪种古筝曲?我喜欢《长门怨》。”忻怡沉吟片刻问。
  柯忺宁豪气地说:“那太哀怨缠绵,我不喜欢。《阳春》、《白雪》我也不喜欢,太风雅。我喜欢《高山流水》、《秦王破阵子》、《平沙落雁》、《沧海龙吟》、《列子御风》这一类的,古筝也可以豪气悲壮、铿锵有力!”
  忻怡低下头浅浅笑。
  “怎么,你也喜欢古筝?”柯忺宁有点诧异。
  我忍不住说:“忻怡从小就玩古筝,现在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柯忺宁立即扬声道:“我可是在鲁班门前弄斧了?”
  “呵呵,不过是工作而已,算不得数!”忻怡一贯谦虚。
  “改天有空,一定听你亲手弹一曲,我一定在沐浴焚香后才登门!”柯忺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好,很少有人愿意听我弹琴呢,锦诗她们一贯说我附庸风雅,制造噪音!”忻怡也笑了。
  “对对对,我们都是焚琴煮鹤的俗人!”我笑着捶她。
  “呵呵,忻怡那你就不要对牛弹琴了,你要找知音啊!”柯忺宇插嘴说。
  呵呵,一语双关。
  忻怡立即颦起了眉头,刚才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下车时,忻怡连头都没回。
  我倒看见柯忺宁目送她的背影。
  回家,我打电话给忻怡。
  “怎么样?心情突然坏了?”我问她。
  “是!他居然想把我推给他弟弟!”忻怡满腔怨气。
  “可是,弟弟明显比哥哥还技高一筹,虽然模样一样,但品位、质素、气度都胜出许多。他更男人!”我细数弟弟的好处给忻怡听,希望她不要食古不化,错失良缘。
  “不,他不是那个让我心动的人!条件好的男人很多,可是让我心动的只有这一个!锦诗,我并不以貌取人!”忻怡倔强的说。
  “可是弟弟与你更投契!”我继续游说。
  “是,我承认,可以与他做朋友,但是爱,只能给哥哥!”忻怡悠悠说:“自我上中学起,那个晨曦中的操场边,我便付出我的感情,不能再收回交给其他人了!”
  我暗自叹口气,这傻丫头,还真执著。
  晚上,我兴致勃勃地把柯忺宁的事情讲给志谦听。
  他又皱起眉头:“锦诗,什么时候你才能管得住自己不管闲事?”
  我嘟嘟嘴,没说话。
  “锦诗,一个人的感情,由她自己做主,旁人最好做观棋不语的君子,别用自己的好恶去影响别人。”志谦又开始叨念我。
  我赶紧走开。
  可是志谦忘了,旁观者清这个道理。
  也许,生活就像一部洗衣机,任何东西放进去,都会被绞成一团,纠缠不清,旁观者、当局者,统统都稀里糊涂。
  翌日上班,刚到办公室,便觉得气氛有些异样。
  值夜班的王医生异常疲惫,眼睛里全是血丝。但他仍然口气平淡地与我做正常交接,无非是又多了两床病人。
  最后,他突然叮嘱:“三十二床,昨晚心力衰竭,抢救了一整夜无效,可能过不了今天,是大限了。”
  我心里要顿一下,才能反应过来,三十二床是张静初。
  突然悲从中来。
  是,我应该像王医生一般淡定从容,这么些年,住进来,再也走不出去的病人也见多了,我也以为自己可以从容应对,但是这一次,还是禁不住心里一颤。
  我深吸一口气,压抑着纷乱的思绪,让自己强自镇定下来。
  我麻木地按例巡房。
  最后,才到重症监护室。
  隔着玻璃门,我竟不敢走进去。
  张静初散乱的黑发衬得雪白枕头上的面孔更加苍白没有血色,整张脸都显出淡青紫色。
  她已必须靠呼吸机维持最后的生机。
  可是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沉静淡定,双眼澄明。
  我想这一刻她的心中也是同样一片澄明吧?
  骆子俊红着眼睛,头发凌乱,下巴上全是青色胡渣,他紧紧握住张静初的手,反复在她耳边低语。
  她已无力说话,但仍然用眼神回复他的低语。
  “梁医生,怎么不进去?”小张催我。
  我不得不推门进去。
  看见我,骆子俊哑着声音说:“梁医生,救救她!”
  我没说话,与张静初对视一眼。
  她的眼睛明朗而坦然,我知道她已经感觉到自己快要走了。
  我只得例行公事,为她简单检查了身体。
  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她,何况我这个资质平庸的小医生?
  我无奈地对骆子俊摇摇头,轻轻说:“多陪陪她。”
  然后转身对小张说:“通知她父母来。”
  骆子俊要愣一愣才能反应过来,随即眼泪涌出。
  我突然发现,世界上,最难做的事情,原来是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不能做!
  我为自己的无能为力羞愧。
  骆子俊扑过去,再次握住张静初的手,握得那样紧,两个人的指节都泛白了。
  唉,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这感情经不住考验而已。
  我幽幽想,竟然不忍再看下去。
  自顾自推开监护室的门,疾步走出去。
  一个上午坐在办公室,居然魂不守舍。
  快午饭时刻,小张、小林竟然齐齐奔进来:“梁医生,张静初不行了!”
  我霍一声站起来,飞速奔进监护室。
  张静初的父母倒比骆子俊显得镇定,也许他们从拥有这个女儿开始,就已经做好了迎接这一天的准备。
  只是,母亲已经悲伤得无法站立,只坐在女儿身边,不住流泪,而父亲紧紧抱着妻子,也是一脸泪水。
  骆子俊更是早已泣不成声,鼻涕、口水一路淌下来,双眼一寸不离地望着张静初,眼睛里是绝望的疼痛。
  张静初也望着他,目光里全是安慰和怜惜。
  这一刻,倒成了她来安慰他。
  见我进来,她突然用眼睛望着我,动了动嘴唇。
  我明白她的意思,强作镇定地走过去,把她的呼吸罩取下来,让她说话。
  她的面孔涨得更紫。
  她已经虚弱地连发出声音都困难了,但她还是满含歉意地对父母说:“别伤心,对不起!”
  说完,她的呼吸更加急促,她的母亲立即伏到她父亲怀中,失声哭了起来。
  要休息很久,,她才有力气再开口,在她,已经用尽最后力气,可是听在我们耳朵里,这声音不过是游丝。
  她看牢骆子俊:“我知道你爱我。好好生活,忘记我!”
  骆子俊拼命摇头,用力抱住她,他的眼泪全数落在她的脸上。
  突然,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留恋和不舍。
  她轻轻动了动嘴唇,可是已经不能再发出声音,但是,我们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我爱你”三个字。
  骆子俊搂住她,拼命说:“我爱你,静初,我爱你,别走,别离开我!”
  张静初恋恋地望着他,嘴唇轻轻抖动,喉咙发出“咯咯”声,呼吸减弱,双目中光芒渐暗。随即瞳孔扩散。
  我稍微一检查,便知道,她已经离开,带着只有她和我知道的秘密。
  她临死,也不肯让自己爱着的男人,知道她已经知道他负了她!
  她临死,也帮着他维护他的谎言。
  也许,此刻她的灵魂已经脱离孱弱的身体,浮游在上空,静静地看着我们,用她那双洞悉一切、安静澄明的眼睛。
  可是骆子俊还浑然不觉,不断说:“别走,静初,我爱你!”
  然后拼命吻她的眼睛、嘴唇、面颊……
  这些吻一定滚烫,可是已经不能暖回她渐冷的嘴唇。
  为什么这么多的吻,非要带着泪,在当事人已经感觉不到的时候送出?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轻轻说:“她已经走了!”
  “不!她的面颊,她的手指都还柔软有温度!”骆子俊低低喊,不肯相信静初真的已经与他成为两个世界的人。
  我不忍再看,撇过头,冲出门。
  身后是一片呜咽的哭声,放肆的、绝决的、悲痛的、锥心的哭声,并不能再挽回这个有着尖尖下颌的女孩。
  从此,她的世界一片澄静。
  坐到办公室,发呆良久。
  半晌才发现面颊湿濡,要到这时才知道难过。
  张静初的父母,此刻的难过,还在后头。
  亲人离世的时候,当时虽然觉得悲痛,但是并不会锥心刺骨。要多过几日,才反应过来,才会真正悲伤心痛。
  也许,半夜里,会觉得她突然回来!
  更也许,恍惚中,她就坐在对面,对牢自己沉静的笑。
  那个时候,才知道她已经真正永远离开,不再回来。
  就像突然被极其锋利的刀子划破手指,要过片刻,才知道疼痛,才明白十指连心。
  隐隐听见门外一群小护士感叹骆子俊的痴情:“哭得那样伤心,可见是真爱了!”
  也许,骆子俊真的爱她吧,只是这爱没有强大到忠贞、包容以及持久。
  他的眼泪也是真实的,只是软弱无力。
  毕竟,他的背叛还是深深伤害了她。
  可是,她却在生命的最后还维护着他,到底是她爱他,多过他爱她!
  但,也许所有的爱,都是自私的、脆弱的。
  他不愿再照顾她,厌倦她,寻找新的、不费心就可以轻松得到的感情,不是不自私的。
  她明明可以坦然放手,却还是纠缠着不肯放弃,就连最后帮他维护谎言,也许,为的也只是留给他一个最美好的回忆,也不是不自私的。
  她要他心中永远都有她,想到她的时候,全是她的好。
  她不要撕破真相的狰狞与残忍。
  她要她的爱情有个凄美的句号。
  好容易熬到下班,我发现自己整张脸都蒙着一层灰,像极运程暗淡,身心都不健康的人。
  连走路,脚步都是虚浮的,踏在地上都似不真实。
  走到梅林,我又看见骆子俊。
  他紧紧抱着马尾巴,眼泪鼻涕全数揩到她橙色外套上。
  她轻轻低语安慰他,神情间一些松弛,也有一些尴尬,更添一分疲惫。
  也许她也累了,在这折磨人的三角关系里。
  终于张静初离开了,她可以完完全全拥有他,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可是,不是不尴尬的,安慰着为另一个女人哭泣的,自己的男友。
  可是他看不见,他只顾埋头表演他的伤心,诉说他对张静初的不舍与愧疚。
  她脸上突然有一抹不耐烦,只一瞬,很快消失。
  她也快到了忍耐的极限了吧?
  我突然觉得这个马尾巴,也有豁达胸襟,或者也有一流演技,也并不似我看见的那般快乐。
  她也是他的女友,他却天天名正言顺,堂皇地伺候、守护着另一个女人。
  在另一个女人处累了,再找到她,靠一靠,休憩片刻。
  她还不能有微词,否则别人会说她,恁地不懂事,没同情心,与将死之人争夺男友。
  现在张静初终于走了。
  她还得忍耐着,让他哭泣,表演他的悲伤和痴情。
  她还得充当爱心大使,安慰他、包容他,抚平他自另一个女人处得到的伤痛。
  多么累,多么不值得!
  谁说第三者就是赢家?
  也许午夜梦回,他叫的还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她稍有不好,他便会那她与另一个女人比较。
  最最可怕,她永远比不过她,因为人一旦死了,留给当事人回忆里所有的记忆,都会自动过滤,剩下的全是她的好。
  怎么可能赢?
  而骆子俊,因为最终背弃了张静初,心中恒久会背负愧疚。
  毕竟人生不会有很多个8年,她牢牢占据了他最好时光的那8年回忆。
  他会时时想起她的好,他的快乐也不会彻底,不会通透。
  尽管她离开了,但他永远都背着她,不可能真正放下。
  这三个人,分明都输得一败涂地!
  也许,唯一好过的是张静初。
  反正她已经到另一个世界,红尘俗世,爱恨情仇,统统已经与她无关了!
  回到家,整个人似虚脱了一般。
  志谦居然还没回家,我打电话给他,他极端不耐烦:“加班,忙着呢!”
  也不等我回应,便将电话挂断。
  我握着听筒,怔怔对着白色的墙壁发呆,眼泪似断线的珍珠落下来,滚烫的,但随即便被这冰冷的空气同化。
  原来,生命、爱情都那么脆弱!
  两样都不可以自己做主。
  出疹、感冒、发烧、咳嗽甚至生癌,都由不得你!
  爱情同样,爱人、被爱、不爱、背叛、遗弃,也不由你!
  时间、死亡,样样都能夺人所爱!
  也难怪,如此脆弱的肉身,怎么可能蕴藏坚贞强悍的爱情?
  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觉得此刻,自己像个溺在水中的人,再不抓根稻草就会沉沦。
  我拨了余绍明的电话。
  他开车到楼下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整个过程,我都沉默着没有说话。
  似乎知道我心情不好,他竟然也没有作声,只是默默照顾我,为我盛饭,夹菜、舀汤。体贴而温柔,这一份默默的关怀让我很感动。
  想到志谦对我的忽视,眼泪又不争气地滚出来,一颗一颗掉进碗里,把碗里的汤砸出一个个小小涟漪。
  这涟漪就像我和志谦的感情,逐渐也会归于平静,甚至消失。
  “锦诗,怎么哭啦?是不是觉得汤没味道?”余绍明温柔地问,小心翼翼,生怕惊吓到我。
  “啊?”这个余绍明真是莫名其妙,我哭了关汤什么事?“别哭,如果觉得汤味道淡了,也不用猛往里面放眼泪啊,我们让老板拿点盐过来就可以解决了!实在不用把眼泪都施展出来!”余绍明一副商量的口气。
  我忍不住破涕为笑!
  我知道,他是想哄我开心。
  我给他这个面子!
  有人哄,一定要立即见好就收,否则下次再哭,谁也不会理你啦!
  吃过饭,我们到“左翼”喝咖啡。
  生活就如这咖啡一样,看起来滴滴香浓,其实,苦涩无边,任凭我们加再多糖和奶,甚至连酒也派上,还是压不住那苦味,连回味都是酸的、涩的。
  我情绪异常低落!
  “绍明,到底做医生有什么好?稍微难一点的病我们就束手无策!”我对牢他。
  他轻轻呷一口咖啡:“如果没有医生,那么任何小病都可以让人丧命!这个你应该很清楚!”
  “唉,可是,面对质问,我不能这样向病人和家属解释啊!”我叹口气。
  “还在为张静初的事情郁闷?”他望着我,眼睛如深黑色咖啡一般,镇定而沉淀。
  “是,我亲眼看着她断气!她喉中咯咯作响时,我的心都揪在一起了。”我叹一口更长的气。
  “你不是第一次看见病人离世!”余绍明无奈地笑了,“并不是每个病人离开你都会这样难过,否则你早崩溃了!在你心里她和别的病人不同吧?”
  我终于忍不住,将张静初的秘密全部告诉他,想到静初万分不舍地望着骆子俊,咽下最后一口气,我的眼睛又有点潮。
  余绍明也听得直叹气。
  我悠悠说:“生活苦闷,工作让人压抑,我一到办公室,看到那些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病床,那些脸色比床单还白的病人,我就喘不过气,心里像压了块千斤大石。这种厌倦抑郁的情绪,连下班后,也会带回家中。我觉得我都快不会笑了!我真怕病人那种死亡般灰败的脸色,会转移蔓延到我脸上!”我摸着脸颊,垂下头。
  余绍明沉吟片刻,突然很认真地说:“怎样才能让你开心起来?”
  我轻轻地,半开玩笑,半向往地说:“离开这里,你带我走。我们私奔!像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他愣了,但很快他说:“好,我带你走!”
  我突然笑起来,带我走?怎么可能?他7年的女友怎么办?他的工作怎么办?
  我心里的声音越加怯懦,志谦怎么办?我怎么办?
  余绍明笑起来,眼睛里有闪亮的星星:“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带你离开,但是我能带你暂时离开!”
  我望着他,一脸雾水。
  “我们一起休个短假,暂时离开医院!反正今年快结束了,我们都还没休过年假。我们一起出去旅行,怎么样?”余绍明看着我!
  “啊,休假,是有点诱惑!”我笑望着他,“去哪里呢?”
  “海南!那里有蓝天白云,温暖清风,灿烂阳光,甘甜椰汁,碧海远帆,金色沙滩……”他细细说着。
  一下就把寒冷萧瑟的成都比了下去。
  我有点神往,心动了动。
  看着窗外凄清阴冷的街道,我想起志谦。
  不,我和余绍明彼此渴望对方的身体良久,早就想跨过那浅浅雷池,不过一直强自隐忍。
  一旦身处异地,那样浪漫美丽的地方,我们一定会忍不住填平那雷池,或者在上面搭一座桥!
  光想像,我已经感觉有热流自小腹处升起!
  我吓了一跳,赶紧对着余绍明猛摇头:“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你怕什么?”他看着我。
  “怕……总之不行!”我支吾着不肯说。
  他突然坏坏笑:“怕我?嗯……”
  我脸一下涨红。
  他放声大笑,笑得我又羞又恼,忍不住伸手捶他。
  心情突然好起来!
  晚一点,余绍明送我回家。
  志谦已经在家里了,还是死死对着他的电脑。
  我真不明白他,上班对着电脑,下班也对着电脑,他怎么就不觉得烦?
  要是我,上班、下班都对牢愁眉苦脸的病人,早已崩溃。
  唉,也许,志谦觉得对着我比对着电脑更烦吧!
  我突然想到余绍明的提议,连忙蹭到他面前:“志谦,你请假,和我去旅行吧?”
  他头也不抬:“不行,太忙!”
  “你不是还有年假没休吗?我们一起去三亚,晒晒太阳,在沙滩上散散步,多好!”我游说他。
  “没兴趣!”他从鼻子里哼出三个字。
  我继续游说他:“成都多冷啊,你已经很久没和我去旅行过了……”
  “你烦不烦啊?都说请不了假!”他突然提高声线,十分不耐烦地吼我。
  “那我自己去!”我故意赌气说。
  “行,你去哪里都行,只要别烦着我!”他似乎已经到忍耐的极限。
  “陈志谦,你到底还跟不跟我过!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也火了!
  “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到了?明天到你们医院检查检查?一天到晚没事儿找事儿!”他的眼睛还是不肯从电脑上移开,手里甚至还在摆弄鼠标,修改一个图形。
  “你太过分了!”我也大声回敬他。
  “我怎么过分啦?是你一回家就找我吵架!我今天本来加班,想到你在家等我,特地把工作拿回家做,想一边工作一边陪你,你自己跑去玩了。还好意思一回家就找我吵架!”他终于把眼睛放到我身上,那目光竟然有说不出的厌恶,似乎我是黏在他饭碗上的一只苍蝇。
  “我不稀罕你一边工作一边陪我!你工作的时候,我跟你说句话,你都嫌烦!你眼里根本就没我!”我也冲他吼。
  他轻蔑地看我两眼:“算了,跟你永远有理说不清!”然后继续做他的事情。
  我终于忍不住说:“你不陪我去海南,我找别人陪!”
  他不屑一顾:“行啊,只要你找得到人陪,爱找谁找谁去!反正我没时间!”
  我顿时连冲他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立在那里,如同被抽了气的皮球。
  我坐到沙发上,突然想豁出去,陈志谦你不仁,我不义。是你逼我的,别怪我对不住你!
  我坐在志谦的身后,给余绍明发短信:“我同意和你去海南,这周五就走!”
  很快,余绍明的短信就回过来:“好!我保证让你忘掉一切烦恼!”
  对,陈志谦,你就是我最大的烦恼,我要忘掉你!
  彻底忘掉!
  我觉得这一刻,我的表情一定是狰狞可怕的,比青面獠牙还恐怖阴森!
  可惜,陈志谦看不到,他的心神都在他的电脑上!
  等我从海南回来,我一定把他的电脑砸了!
  我狠狠地想!
  然后,一边想着各种报复他的歹毒招数,一边沐浴,上床倒头就睡!
  梦里,我把志谦的电脑劈成两半!
  志谦一怒之下,把我劈成两半!
  我看见被分成两半的我,惊恐而不置信地看着志谦,他却不屑一顾,转身走掉。
  我吓出一身冷汗,尖叫出声,终于挣扎醒来!
  睡在旁边的志谦被我惊醒:“怎么啦?”
  我瞪圆眼睛,把梦告诉他。
  他伸手摸摸我的脸。然后吻了吻我的额头:“傻瓜,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快睡吧,真能折腾,睡觉都不让我安宁!”
  然后,他自顾自握住我的手,把我的头按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我,然后继续熟睡。
  我实在太困,来不及多想,一靠在他的肩膀,闻到他颈窝中熟悉的味道,立时三刻又做梦了!
  真没出息!
  我和余绍明的事情,我始终没有透露!
  不是我不相信好友,而是秘密还是自己守着稳当点,免得有一日翻脸,成为割断友情的利刃。
  利益当头,别相信这世上有真正肯为你守口如瓶的人,秘密还是烂在自己肚子里妥当,大不了长胖一点,求个安心。
  不过玺彤可能隐约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但是她也不追问,她不问,我更不会主动交代。
  忻怡成日活在自己的情绪里,哪里兼顾得到我的变化?
  我一个劲儿说志谦的不是,玺彤和忻怡居然还一脸羡慕:“看,多好,有个可以属于自己的男人可以抱怨,一点点缺点都可以无限放大,四处申诉!”
  我顿时哑口。
  是,和她们比,我幸运很多!
  我赶紧转移话题:“玺彤,范舟还缠着你吗?”
  玺彤苦笑:“我都快被他缠得换电话号码了!什么绝情的话都说过了!他还是每日打电话给我,下班守在我公司门口!不知道的人还当我铁石心肠,绝情寡意呢!”
  “也许他是真的对你动了感情吧!”忻怡幽幽叹口气。
  “不,他是希望生活中有人能免费为他提供艳遇,而且不用花钱,车子、房子、道具统统由我提供,他只需享受,好好扮演艳情剧男主角即可。顺便倾吐对家中黄脸妻的不满,他怎么舍得放手?这样天上掉下来的免费大餐,换了我也不肯轻易放弃!”玺彤满口嘲讽!
  “可是,当初,明明你也很投入,怎么此刻可以如此清醒?”我惊异地问她。
  玺彤自己也愣一下,然后怔怔说:“是啊!好得真快。当初也是真心爱他,希望与他有美好结局!”
  玺彤眼睛望着远处,思量半天,费力地说:“奇怪,我也爱过很多次了!很多时候,当时觉得很爱很爱,极之心动,也轰轰烈烈,缠绵悱恻过。心想:这该是真爱了吧。可是一旦过去,再回头思量,又觉得不那么爱了!连那段恋情,也好像只有开头和结局,中间那一段,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多么奇特!”
  “到底什么是真爱?”玺彤望着我们,“刻骨铭心?刹那永恒?还是天长地久?我怎么觉得我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每一段恋情过后,我尚有余力自我修复,尚能过段时间继续战斗,继续投入享受爱情?我没有为情伤、为情疾、为情死?难道我不曾真正爱过?”玺彤神情瞬间迷惘低落,整个人陷进沙发里。
  我叹口气:“我想我是真正爱志谦的吧,可是有什么用呢?真爱也抵挡不过时间的消磨,彼此要么互相伤害,要么当对方透明。完全漠不关心了!而且,我那样爱他,还是抵挡不住外界诱惑,是我不够忠贞?不够坚定?还是爱得不够深?我自己也琢磨不透自己!我又恨志谦,又恨自己。”
  是,我其实一直煎熬自己的心,已经炸得焦黑了,还不肯死心!
  玺彤和忻怡沉默不语,这一刻谁也顾不得谁,谁也不能为谁解答难题。
  过良久,忻怡终于说:“弟弟一直约会我呢!我拒绝了很多次!”
  “完全对弟弟不感兴趣?”我忍不住问。
  “其实,他个性更鲜明、开朗。和他在一起十分舒服,但是我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其实我知道他对我有很大好感,我也觉得他很多方面其实比哥哥更有吸引力。只是我怎么能那样痴痴恋慕哥哥,转过头,就去和弟弟好?多么荒谬!会被人耻笑的!”忻怡忍不住呻吟:“为什么要让我先遇见哥哥,白白暗恋了他那么多年,才发现原来他有个弟弟更适合我?”
  “老天总喜欢捉弄我!”忻怡大声抱怨!
  玺彤笑了起来,轻轻说:“不,老天喜欢捉弄每一个人!老天多么像个作家,我们都是剧中人,所有剧情都由他一手安排,爱恨情仇,生老病死,什么时候出场,什么时候退场,什么时候欢欣,什么时候饮泣,什么时候来段艳遇,什么时候飞来横祸……统统都由他安排!我们全都无力反抗,且懵懂无知,必须承受!”
  我忍不住笑:“是,难怪如此多人想当作家!可以安排剧中人命运呢!”
  忻怡狠狠说:“我的这幕戏,特别荒唐搞笑,老天一定已经看得哈哈大笑。”
  玺彤望着她:“不,也许只你的这一幕是喜剧,我的是悲剧,锦诗的是正剧。”
  我打断玺彤的话:“算了算了,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演一出荒唐的闹剧。”
  谁说不是呢?再轰轰烈烈的爱情,过了30年来,也许都会变成一段荒唐的闹剧!
  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喜交错的闹剧!
  送走玺彤和忻怡,志谦还没回家。
  房间里显得异常空洞冷清,静得连回声都快有了!
  我蜷缩在沙发上,觉得寂寞无边,这种孤单的感觉,任凭再强大的人也无法抵挡,何况我原本就脆弱的感情和懦弱的心灵?
  不过,再寂寞,劳累整日,还是渐渐睡着。
  梦中被人摇醒:“锦诗,怎么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睁开眼睛,是志谦,看看表,已经凌晨2点。
  我没作声,默默上床,继续埋头苦睡。
  生活已经够烦,我不想和他吵架,让自己烦上加烦。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男人要晚归,统统不是我能做主的!何必半夜争执,伤神费力!
  我突然觉得,我连与他争执,抗争的力气都没有了。
  也许哀莫大于心死吧!
  翌日,我十分沉着地请假。
  只觉得心已经麻木,也许这趟旅行将彻底改变我和志谦的生活。
  也许我将失去他,他也将失去我。
  也许,这也不过是一趟普通的旅行。
  普通?背着自己的男人和别人的男人旅行?
  我嘲笑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事。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将机票交到我手中。
  奇怪,那单薄的机票竟然似有千斤重。
  我拿着它,竟然手略微发抖。
  可是,我知道,这不过是我的道德观念强加给它的重量。
  我故意忽略它,使自己放松!
  已经箭在弦,发不发,哪里由得我?
  可是,一整天都心绪不宁,总是做错事情。
  打翻了一杯水,走错病房,喊错护士名字,开错药单,甚至,打给志谦的电话,也拨成了余绍明的……
  幸亏,掩饰过去。
  可是,内心里还是知道自己窘迫无比。
  女人就是这样,成日幻想,渴望激情、艳遇,渴望坚强臂膀的拥抱、纯熟热辣的亲吻、完美激情的性爱。
  但多数敢想不敢做。
  真有机会摆在眼前又忐忑,犹豫,充满罪恶感。
  此刻我心里也有罪恶感,但是我拼命回忆志谦对我的冷漠,来回击这负疚感。
  晚上,志谦又很晚回来。
  我问他是不是加班,他倒坦白,说与朋友聚会聊天。
  我惴惴不安地告诉他我明天要去旅行,他也只淡淡嘱咐我小心安全。
  甚至不问我和谁去!
  本来我已经豁出去,如果他问,我就老实回答,然后与他摊牌,看他反应,决定去留。
  可是他的冷淡倒成全了我,彻底让我下了决心。
  本来箭只搭上弦,他施了力,让它射出去……
  早上6点过的飞机,我出门时,志谦甚至眼睛都不舍得睁开。
  完全目中无人。
  我又气又恼,迷迷糊糊离开家门。
  坐上飞机,我还觉得犹在梦中。
  我就这样离开了志谦,我会因此失去他吗?
  我胡乱地想着。
  余绍明温柔地握住我的手,同时也感觉到我的不安:“怎么?不习惯坐飞机?”
  我慌忙掩饰:“是啊,有恐机症!”
  他笑着刮了刮我的鼻子:“真像个小孩!”
  然后用力抱了抱我,试图让我觉得安全。旁边一位中年妇女羡慕地望着我,似乎觉得这么英俊的男友,如此体贴我,我应该觉得幸福万分!
  我也觉得我该庆幸。
  也许世上所有的好情人,都是别人的坏老公。
  我看着他,我想知道,此刻他有没有想起他的女友,有没有和我一样的矛盾和挣扎。
  可是,他一直那么熨帖好看地笑着,让人一点端倪和异样都看不出来。
  我叹口气:“梁锦诗,箭已发,你还奢望它拐弯不成?”
  还是安心地享受这难得的假期吧!
  “锦诗,既来之,则安之!”余绍明对我展开一个鼓励安慰的笑容!
  哦,原来他早已洞悉一切,又或是,根本他也如此,这话说给我听,也说给他自己听!
  我突然释怀。
  有如此英俊男伴,温柔体贴,多少女人羡慕还来不及。
  我何必伤春悲秋,辜负良辰美景,碧海晴空?
  整个人豁然轻松!
  我对余绍明笑笑,反手握住他的手,看着他迷人的笑容,我觉得他英俊得让人头晕目眩,的确是平凡陈志谦不可比拟的。
  连见惯市面的空中小姐经过,也要多看他两眼。
  我有些得意。
  美丽的女伴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英俊的男人也有相同作用!
  一下飞机,我俩都奔进洗手间,换掉厚重冬装。
  我们将从沉闷阴寒的冬季,进入一个温暖灿烂的夏季。
  我的心情奇迹般晴朗起来。
  也许那万里晴空的确可以感染人的心情。
  余绍明用力握住我的手,生怕我走失似的。
  人群中,穿白衬衫、牛仔裤的余绍明分外英俊逼人,自有一种过人的潇洒不羁的气质。
  我发现很多人侧目看他。
  其中也有不少人羡慕地看我,当然这些目光都是我的同性送给我的。
  她们的目光里还有些别样的东西,这平凡女子如何吸引住这高大出色的男性?
  我微笑。
  我也不知道怎么吸引住他。
  走出机场,一股热浪袭来,空气里有着浓厚的咸湿的腥味。
  我情不自禁深吸一口气,碧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两旁热带风情的植物茂盛蓬勃。整个人立即有了放假的感觉,一下放松起来,心情也愉悦而轻盈了。
  我和余绍明深深对望一眼。
  他突然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柔软得让我即刻心跳加速。
  他揽着我的腰上了出租车,直奔喜来登酒店。
  我靠着他,他的肩膀宽阔厚实,十分舒服,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肩膀。
  金色的阳光一缕缕透过树阴照下来,泛白的马路沿着碧蓝的海一直延伸,似乎海有多长,这马路便有多长,幸福似乎刹那间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而且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开车的司机不断从倒车镜里看我们。
  这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一边嚼着槟榔一边嘿嘿地笑,终于他忍不住问我们:“你们是来度蜜月的吧!”
  我们都没出声,不约而同对望了一眼。
  是,我们都希望这个假期甜腻如蜂蜜,虽然不是“蜜月”,但也是个甜蜜周末吧!
  从上车,到下车,余绍明一直紧紧将手扣在我腰际,我也紧紧搂着他的腰,我们看起来是那么亲密无间,如同所有前来享受爱情、阳光、海滩的情侣一样。
  直到进入酒店。
  酒店的花园异常美丽,全是热带植物,茂盛而浓密,绿叶滴翠,繁花似锦,姹紫嫣红。
  花园里的游泳池内,有穿着艳丽比基尼的洋妞在戏水,笑声爽朗。
  穿过酒店风情万种的落地长窗,我们走到酒店前台。
  很自然,余绍明只定了一间客房,为避免我尴尬,他让我坐在大堂沙发里等待。
  那沙发一坐人便陷下去,立即慵懒,不愿再思考任何问题。
  此刻我心跳加速,也不能思考任何问题。
  看着前台,余绍明挺拔颀长的背影,只觉姿势无比潇洒自然,连办理手续的小姐都送上最具亲和力的笑容,还不时斜过眼睛瞄我。
  是,我如此幸运,竟然被如此英俊的男人垂青!
  想到晚上住在一起,医院黑暗角落中种种缠绵景象,全都一股脑出现眼前。
  我有刹那失神,但觉喉头发干,膝头发软,心里一阵阵心虚。
  直到余绍明走过来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我还觉得脚步有点虚浮。
  服务生将我们送进客房,便自动为我们关上门。
  容不得我片刻思考,我的唇便被堵住,整个人被他的双臂用力箍住,紧紧压在怀中。
  直吻得我大脑缺氧,全身虚脱地挂在他身上,余绍明才放开我,然后轻轻舔了舔嘴唇,坏坏地笑望着我。
  我简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巫师的法器,可以瞬间让我放弃所有抵抗,陷入情欲当中。
  我连忙左顾右盼,这才发现,房间的长窗正对着海,碧蓝的天空与纯净的海水融合在一起,雪白沙滩,在阳光下泛着银光。
  我顿时心驰神往,开心地叫起来。
  这一刻,成都所有的人、所有的烦恼都被我抛到脑后。
  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起来,吵嚷着要换衣服去游泳。
  余绍明温柔地欣然同意。
  我赶紧冲到浴室换泳衣。
  虽然曾经和他也无比亲密,就差冲破最后防线,甚至想像过无数次冲破最后防线的情景,但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在他面前宽衣解带。
  我带了一套两截式泳衣,是无比娇艳的玫瑰色,衬得我久不见阳光的皮肤雪白,镜子里,我顾影自盼,居然也觉得肤如凝脂、细滑紧密。
  穿两截式泳衣,最忌讳有小肚腩。
  我仔细观察镜中的自己,小腹平滑而且紧致,双腿笔直修长。
  我满足地叹口气,差点泪盈于睫,老天对我不薄,以我如此高龄,还能有如此身材,真是够眷顾我了,不然我怎敢与余君这样出色人才走在一起?
  我再不敢怪老天不公了!
  我连忙往身上涂60倍的高效防水防晒霜。
  女人真是矛盾,期望沐浴阳光,又害怕阳光带来的负面效果,喑哑皮肤、褐色的雀斑、细密的皱纹。
  简直如同对待爱情一般,渴望爱情的美好,又害怕恋爱带来的伤害。
  所以,一开始,女人总是对爱情抱观望态度,自以为小心翼翼,精密保护自己,可是时间一长,还是会一头栽进去,迷了方向,不知进退。就像使用防晒霜,刚开始还能与阳光抗衡,可是时间一长,效用自然减半甚至消失,轻则晒黑,重则晒伤。
  嘿嘿,多么相似。
  穿上白色宽身浴袍,我走出浴室。余绍明已经在等我。他也换过衣服,与我穿同款浴袍。
  他走过来,很自然牵住我的手,轻轻在我额角印一个吻,我知道这个吻纯洁没有杂念。
  我拉着他,兴冲冲奔出酒店。
  五星级酒店最大好处便是有私家海滩。
  雪白海滩,细细的沙,软得似情人的心,时刻会沦陷。
  我们赤脚走上去,海风清爽,海浪一层一层涌上来,雪白泡沫,细腻温柔。
  呵,是善良的小美人鱼幻化的吧,也许每个细小泡沫全都是得不到爱的心!
  顾不得多想,水蓝色大海清澈迷人,连浅滩处,半掩在沙里的贝壳都清晰可见,简直是个浩瀚的诱惑。
  我们将浴袍脱下,扔在沙滩上的躺椅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甚至有点拘泥。
  是,遇到余君,成都正是冬季,大家都裹得如同一只只肉粽。
  这一刻,褪掉衣服,突然看见双方半裸肉身,都忍不住相互打量。
  我不敢仔细看,只得埋着头,用眼睛余光悄悄偷看。
  呵,果然余君与黑暗中我用手触摸的感觉一样,结实而匀称,身材好得没话说,连腰线也一流。
  天天坐班的医生,能保持如此,真是让人诧异。
  看得出来,他经常进行户外运动,皮肤是浅古铜色,很性感,尤其是他笑起来,牙齿雪白,俊朗得让人不忍把眼睛移开。
  远处沙滩边,几名女子全都回头看他。
  余绍明也肆无忌惮看我,目光灼灼,看着自己雪白皮肤,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那么苍白无力的肉身,一定让余君失望。
  可是他伸出手,轻轻摸摸我的肩膀,有酥麻电流窜过:“锦诗!”
  我白痴似的看着他:“嗯?”
  “你有好精致的锁骨!好小的腰,不盈一握。真性感!”他低声在我耳边呢喃。
  我面孔一下涨红,赶紧低下头。
  他见我不好意思,笑得更肆无忌惮。
  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拖着我奔到海边。
  水面被太阳烤得温暖极了,但是淌进去,才发现内里是冰凉的,浅水处,虽然不至于刺骨,但是也让人从皮肤表层凉到心里,我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那深不可测的海底想必冰冷如噩梦吧。
  也许,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个温暖的诱惑,非寻到最最核心处才知道真相。
  可是真相,也许永远深不可测,是大海的深处,月亮的背后,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探得。
  余绍明见我冷得发抖了,连忙将我揽进怀里,他的体温立即通过皮肤传递到我心里,与海水的寒意对抗。
  我们站在水中,紧紧抱着彼此。
  他低下头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感情。
  我忍不住长长叹口气,我也说不出这声叹息是满足还是惆怅,不等我自己辨别,他已经将我叹息的尾巴堵住,用他火热的唇。
  他毫不顾忌地吻我,让我头晕目眩,我甚至连思索和害羞的本能都被他的吻剥夺了,只知道虚弱地回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松开我,我的呼吸急促地似个心律不齐的病人。
  “不冷了吗?”他的嘴角邪邪地上扬。
  我害羞地将头深深埋下。
  奇怪,竟然真的不冷了,不知道是他的吻撩拨起了我身体深处的热情和温度,还是我的身体逐渐麻木,开始习惯水的温度。
  再冷,再热,时间一长,也就麻木习惯了,再有变化也体会不到。
  有个试验说,把一只青蛙扔进沸水里,它受到刺激会立即跳出来。
  可是将青蛙扔进冷水中逐渐加温至沸腾,它因为习惯了水温的变化,直到被烫死,也不能察觉。
  也许,面对余绍明,我就是猛然被扔进沸水里的青蛙,他对我做的一切我都觉得新鲜刺激;而和志谦在一起,我就是那被逐渐烹煮的青蛙,早就麻木到没有任何感觉。
  不,我怎么又想起了志谦,如此旖旎风光,我怎么自倒胃口?自讨没趣?自寻烦恼?自找苦吃?
  我用力甩头,将他甩到脑后。
  我将目光投到余绍明英俊的面孔上,在心里反复对自己说:“别做那自找死路的青蛙,明是火坑,是苦海,就要速速跳出,余绍明是最好的跳板和救命稻草!”
  整个下午,我们都泡在水里,余绍明泳技奇佳,精力充沛,体力过人,我几乎每天都能发现他的优点,就像我每天都能发现志谦的缺点一样。
  又是志谦,我又用力甩头。
  直到手脚被水泡得起了皱纹,我们才依依不舍,筋疲力尽地上岸。
  裹着浴袍,我们趟在躺椅上休息。
  不时的,有当地农妇,裹着色彩浓烈的头巾,挑着一筐筐便宜得让人咋舌的热带水果,前来兜售。
  一不小心,我们竟然买了一大堆。
  小米蕉绵软湿糯,小芒果甜腻芬芳,山竹唇齿留香,红毛丹爽滑可口,吃得我忘乎所以,两手无空。
  余绍明,在一旁细心伺候着,让我觉得自己像公主一样被人娇宠着,心情明朗得似头顶无云的天空。
  然后我们牵着手,回房间各自沐浴。
  洗澡时,我才发觉,皮肤不知道被阳光灼伤了,还是被海水刺激了,十分温和的水,淋在上面都生痛,像被无数细针密密地刺着。
  看,再美好的事物,都有负面效果。
  也许再甜美的爱情,都会带给你伤害,只是这伤害也许暂时隐形了。
  幸亏带了乳液,我将全身抹了一遍,稍微觉得好受点。
  在房间里休息片刻,太阳开始西斜。
  我们打车到市区海鲜大排档去吃海鲜,这里本来是本地人吃海鲜的地方,价格十分便宜,但是渐渐不甘心被宰的外地人也闻风而至。
  一走进去,简直人声鼎沸,浓烈的腥味混合着各种爆炒海鲜的香味扑面而来。
  我竟然在吃了一大堆水果后,开始觉得饥肠辘辘。
  我们点了一小份的鲍鱼涮火锅,然后要了清蒸扇贝、蒜蓉美人腿、爆炒海蟹、白灼虾、椒盐濑尿虾,然后配了两个当地特产的青菜煮汤……
  配上海南特有的辣椒黄灯笼做的酱,引得口水与鼻涕同流,口水是被馋出来的,鼻涕是被辣出来的。
  我们挥汗如雨,大块朵颐。
  难怪民以食为天,美食才是真正性感的尤物,任何人都喜欢,天底下有不爱美女的人,但没有不爱美食的人。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伤心欲绝时,会变得暴饮暴食,食物是填补寂寞的良方,是忘忧草、解闷散……
  我一边感叹着,一边埋头苦吃。
  一顿饭,吃得我们俩都撑不下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我真是佩服我们俩,竟然把这一大桌子菜全都吃光了。
  最后,我们俩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必须相互搀扶着,才能走出春园。
  我觉得整个人因着这顿饭变得异常有“分量”,似乎每走一步,大地都要颤抖一下。
  我摸着填得满满的肚子,满足地叹气。
  回到酒店,我们吃了两片帮助消化的药,决定到海边散散步。
  天已经尽黑,余绍明牵牢我的手,与我并肩而行。
  我们脱了鞋,拎在手中,脚踏着细软的沙滩,走在浅浅的波浪中。我们留下的足迹,全都被随后涌上来的海水冲刷,蚀落,然后消失。
  墨蓝色大海与天穹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清哪里才是交接处。半空挂着一轮浑圆的月亮,橙黄,皎洁晶莹,有柔和的光晕绕在四周。再远些,有稀落的星星,碎钻一般,闪烁着暧昧的光。
  海面上漆黑一片,但是再远些,又有点点亮光,是什么东西在闪烁?我不得而知,也许是渔火?
  我猜测着。
  海风徐徐,清爽而腥咸。
  我闭上眼睛,那海风似情人的手,温柔地抚过我的面颊,轻轻将我的发丝撩起。
  我沉醉在这一刻的静谧里。
  余绍明的吻,像清风一样拂过我的嘴唇,轻轻的厮磨,然后离去,缱绻得让人心醉。
  我唇上余温还在,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突然听到“砰砰砰”几声闷响。
  夜的平和被打破,我慌忙睁开眼睛,却再一次被惊呆。
  远处的天空中,竟然是一朵朵缤纷绚烂的烟花,那明亮而夺目的烟花,盛放在天幕中,半个天空被衬映得流光溢彩……连浓黑的海也被照得微微冷亮。
  可是只是瞬间,那烟花坠入海中,跌进黑暗里,天空那仅剩的几条余光,挣扎着,似不甘心,却还是被吞噬。
  天空因为适才那刹那的光辉,而变得更加沉寂静默,似一个寂寞的黑洞,要把所有仰望着它的人吸进去一般。
  我看得呆过去……
  世上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如一场场盛大的烟火,拼尽全力绽放,然后瞬间陨落,只留下无尽的、绵长恒久的寂寞。
  也许,我和志谦,和余绍明的爱情,也只是一场场烟火,绚烂美丽。最终,也如烟花般寂寞,陨落至消失,不留痕迹。
  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小声在我耳边说:“要不要买烟花来放?很浪漫不是吗?”
  我望向他手指的方向,几名当地妇女正挎着篮子,兜售着烟花。
  二三十元钱一枚烟花,并不贵。
  难怪这么多情侣,争相购买,燃放。
  一个个短暂的、刻意的、廉价的浪漫,绽放在天空,多么轻而易举。
  那烟花的余烬,黑糊糊,带着浓烈的硫磺味道,散落在雪白的沙地上,大煞风景。
  我摇头,故意对着余绍明做惆怅状:“我没有少女情怀,我不觉得烟花浪漫,只觉得凄惶悲凉,它让我想起我的青春,虽然美丽,但是过于短暂。我已经过了追求刹那辉煌的年纪,我渴望天长地久……”
  余绍明忍不住哈哈哈笑,用力捏我的鼻子:“你别伤春悲秋,故意做怨妇状。”
  我瞪他一眼:“怨妇好过怨男,再英俊的男人,一旦怨起来,保准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
  “可我眼前只有个怨妇!”他对我龇牙咧嘴地笑。
  我跳起来打他,他飞快躲开,我穷追不舍。
  他故意逗我,放慢速度,待我追上去,又猛地提速,拉开距离。
  终于我抓住他,用力在他手臂上咬了一大口,他怪叫一声,扑上来反击。
  我速速躲开,然后改他追我。
  我们像所有最恶俗的电影情节一样,在海滩上追打。
  似乎情侣在海边不追打就不成戏。
  但是确实有乐趣,恶俗一点又怕什么呢?
  余绍明一把抓住我,然后,紧紧箍住我,他的眼睛亮若寒星,直直看牢我,直看得我心里发慌,接着他毫不客气地吻我,吻到我喘不过气,还用力噬咬我的下唇。
  我痛得大叫躲开,然后笑着凑到他面前,出其不意地猛咬了他的鼻尖一口。
  他继续回敬我,咬我的耳垂,我也礼尚往来咬他的面颊……
  我们像两头最原始的兽,以轻轻撕咬对方表示着亲昵和嬉戏……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但是这海岸线还是绵长而没有尽头。
  我希望此刻我的快乐也可以像这海岸线一般没有尽头,我承认我是贪婪的,但贪婪是人的本性,我怎么可能免俗?
  我本俗女!
  运动了这么久,总算把一肚子海鲜勉强消化了,我们找了一个小酒吧坐下。
  这是个直接建立在沙地上的酒吧,十分简易质朴,酒吧用简单的棕树树干搭建而成,即便在夜里也极具热带风情,海潮声就在耳畔,清爽的海风一阵阵吹过来,皓月正对着桌子,最妙的是,整个酒吧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
  我们一坐下,立即发现,酒吧里播放的是我最喜欢的NorahJones的歌,这个女歌手把爵士演绎得超凡脱俗,非常特别,她有十分暧昧而温暖的嗓音,让人很容易慵懒沉醉在她的歌声里。
  果然,就着红酒,我和余绍明都在这歌声里找到了醉意。
  我眼睛蒙眬了,NorahJones还在吟唱:“Willyouthinkoftimesyou’vetoldme,Thatyouknewthereason,Whywehadtoeachbelonely,Itwasjusttheseason……”歌声里,余绍明的脸庞笼着一层柔和的光,整个人显得异常温柔,那双眼睛,脉脉的,温和而动人。
  我不知道我是因为红酒、歌声,还是这月光,抑或只是眼前男人的眼波,总之我觉得自己醉了,整个人松弛下来,嘴角不由自主上扬。
  我对着余绍明频频举杯,身体半靠着桌子,姿态异常懒散舒适,但是看在旁人眼里,一定觉得我不正经,颇有醉态。
  我突然想起了玺彤,忍不住突然大笑起来。
  玺彤在成都这美女如云的第一红粉城里,也算首屈一指的佳丽。
  不过美女都有特殊嗜好,玺彤也不例外。她失恋那段时间,夜夜流连灯红酒绿,且无酒不欢。每每熏然薄醉,必双颊微酡、红粉菲菲、双眼似能滴出水来,眼波流转如流星划过,分外风情娇艳。
  此时身边众英豪无不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而玺彤亦越战越勇,喝芝华士如可乐,尽数倒入口中。
  无奈酒精并不给美女薄面。
  别的美女在所有情态下都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连醉酒时也不例外。古有史湘云醉卧花间豪气万千;杨贵妃醉酒更是千娇百媚、名流千古。
  可摩登美女原玺彤小姐的醉态却着实令人不敢恭维。
  一次我到“红色年代”找玺彤,四处找寻皆不见她倩影,只好准备独自闪人。突然,见一女子在门口扶着扶梯,张大口狂吐不止。奇臭难当,我当即欲掩鼻而逃。
  突然那女子抬起头对着我咧嘴一笑,笑完又自顾自埋头狂呕,片刻又抬头对我笑。
  所谓边吐边笑就是这个样子了。
  这失态之极的女子竟然就是我要找的玺彤。
  我惊异不已。
  事后我常常将这一幕当作笑柄用来威胁她、讥讽她。
  为此玺彤甚至戒酒了颇长一段时间。
  见她戒酒,我明白此刻维护自己美女形象的愿望已经胜过她发泄失恋的情绪,能顾忌自己的形象了,感情的伤害也就距离痊愈不远了。
  我把此事将给余绍明听,他果然笑得前俯后仰。
  要是玺彤知道了,一定挥舞菜刀与我拼命。
  可是,朋友就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啊,拿她的糗事换我心仪男子一笑,很值得啊。
  我暗自想笑,玺彤常说可为我两肋插刀,比起插两刀,破坏她形象简直是小菜一碟。
  熏熏然,我们俩都有些情难自己,彼此在对方眼中,都无比可爱。
  我们聊到夜深,连酒吧都要打烊了,才不舍得地相互拥抱着离开。
  我甚至觉得步履有点蹒跚,连走直线都很困难。
  余绍明低下头看着我,我也仰起头看他,不由自主,我们吻了对方。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吻着,晃晃悠悠地回到房间。
  门一关,余绍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我压在墙壁上,用身体死死钳制住我,一只手捧着我的脸,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里,将我头微微往后扯,让我仰起脸迎接他的吻。
  他的唇火烫,他的呼吸急促,只一瞬间将我降服,我毫无反抗之力,也毫无反抗之心,只知道迫切地回应他。
  我们吻得如火如荼。
  这一刻,我们什么都顾不得,房间里,连灯都没开,我紧紧贴在墙上,伸手不见五指,恍惚中,又回到了那个黑暗而暧昧的楼梯间角落里。
  整个房间里,静得只听见两个饥渴的人沉重急促而迫切的呼吸,这呼吸里全是满满的火热、赤裸的欲望。
  我整个人都酥软无力,全身依在他身上,我醉了,醉在他夺人魂魄的吻里。
  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游走,肆意探进我衣服里,他的指尖所到处,酥麻难耐,我禁不住浑身战栗,我多么渴望他的手能够自由无阻地在我身上抚摸撩拨。
  这一刻,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像世上所有最微妙尴尬的人际关系,半遮半掩,进退两难,成为最累赘的障碍物,牵牵绊绊,纠缠不清。
  我们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仿佛心有灵犀,余绍明开始解除我身上的衣服。
  我轻轻摇晃身体,躲开他的手,并低哼出一个“不”字。
  这个“不”字,是那么的虚弱无力。
  天知道我多么渴望将这些碍事的衣服全部扯掉,可是我却不得不做出一副犹抱琵琶的样子。
  好在余绍明深谙:女人说不,还不是半推半就的道理。
  我就这样半推半就,扭捏着,成了余绍明的帮凶,将我和他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清除了。
  所有的障碍都消除了,我们终于赤诚相见。
  尽管以前我们也异常亲密,可是这样赤裸相对,还是第一次。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身体却燥热难当,整个人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如同置身太虚幻境。
  余绍明喘息着,声音喑哑而性感:“宝贝,换个地方!”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将我抱起来,放倒在床上。
  床头竟然放了玫瑰花,芬芳馥郁,让人更加意乱情迷。
  我瘫软在床上,任凭余绍明亲吻我。
  当他的身体贴近我,除了能感觉到他皮肤的光滑细腻,我还能感觉到他的坚挺和欲望。
  我销魂极了,简直忘乎所以,我迫不及待要他进入我的身体,将我带到更快乐、更疯狂、更缠绵的境地。
  我抱住他结实的臀部,往下压。
  他喘息着,探索着我湿润的身体。
  “你准备好了吗?我怕弄痛你!”他温柔而细心地说。
  我脑袋里突然嗡地一声响,整个人都有点懵了……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我精神甚至有点恍惚了,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5年前的一个夜晚,也是同样的黑暗,同样床头有芬芳的玫瑰,另一个男人,怯怯地、温柔地问了我同一句话。
  志谦,哦志谦!
  天,我在做什么啊?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心里一片澄明,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
  我和志谦关系恶劣,淡漠,但是我们还是彼此深爱着对方的,至少我是那么那么地爱着志谦。
  我要做的是努力改善我们的关系,协调彼此间出现的不和谐。而不是负气地和他冷战。
  或者凭着一时意气和生理的冲动,与我并不爱的男人做爱,发泄欲望。
  余绍明见我突然呆住,连忙轻轻唤我。
  我突然泪盈于睫,一把将余绍明抱住,轻轻说:“绍明,不行,我们不能这样!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
  余绍明像被雷击中,整个人僵住。
  他伏在我身上,半晌不能动。
  但我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欲望在慢慢减退。
  良久,他撑起身子,看着我,黑暗里,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明亮若星辰。
  可是,它们已经不能诱惑我,此刻我已经明白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属于我,它们属于另一个女人,而我也有属于我的生活。
  “锦诗,你永远那么理智!”余绍明叹着气,悠悠说。
  我笑望着他:“已经够了,你带给我的欢愉和激情,永远都会被我记得,我曾经与一个如此英俊的男人共同拥有一段销魂而美好的回忆!”
  “我也是!你那么温柔美丽,我很想好好保护你,可是,也许我应该认真对待的,始终是另一个女子!”他也恢复了理智。
  他伏在我身上,我被他压在身下,我们身无寸缕,看在任何人眼里,都是香艳的一幕。
  可是,两位当事人,却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欲念。
  我们甚至开始交谈,第一次,坦诚地告诉对方,自己现在还在爱着自己的另一半。
  黑暗里,我们靠在一起,轻轻诉说自己心里埋藏的秘密,像最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告诉我,第一次与女友相识时的震撼。
  我告诉他,我和志谦相处时的美好细节。
  他告诉我,女友一直是他的骄傲:“她真的很有语言天分,会四国不同的语言。”
  我告诉他:“志谦很有才华,他设计的广告,得过很多奖,业内人士说他很有潜力。”
  “我女友非常美丽性感,我们曾经无数次憧憬过我们的小孩会有多么优秀可爱。”余绍明真情流露。
  “我只是不能忍受和志谦如此相爱却相处淡漠,我恨时间摧毁了我们之间的激情!”我实话实说。
  “我知道,自己长年上夜班,女友一个人独守空房很寂寞,我承认时间长了,我也常常忽略她的感受。”
  接着,我们开始互相检讨自己在彼此感情中的错失。
  甚至,还会真心地为对方出谋划策。
  我知道,我们再也不会拥抱接吻了,错失这么英俊温柔的男人,不是不可惜,但是人不能太过贪心。
  我不能与另一个男人调情,还对志谦做出深情款款、矢志不渝状。
  我有什么资格指责志谦?
  他至少没背着我与另一个女人上床。
  我欷歔着,决定将余绍明纳为自己的朋友。
  我们聊到天空泛出鱼肚白……
  天一亮,我们便订了最早一班的机票。
  我们谁也没有心情再留恋海南的美景,而是归心似箭。
  坐在飞机上,我们各自闭目养神。
  突然飞机开始剧烈颠簸,像醉汉一般猛烈地摇晃起来,一时间,机舱里的人都有点慌乱。
  我下意识抓紧扶手。
  空姐赶紧走到过道中:“别惊慌,只是遇到强气流,很快会过去的。”
  但是空姐的话并没有应验,飞机继续摇晃。
  半空中,一切哪里由得我做主。
  生命都交到别人手中,突然我悲从中来,难道上天要惩罚我,不肯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我突然想起志谦的种种好来,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迫切地思念过志谦,现在我只想靠着志谦,看着他温和的眼睛,听他永远不急不缓的心跳,闻他熟悉宽厚的味道。
  余绍明见我害怕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抱住我。
  我像被毒蛇咬到一般将他一把推开。
  要是飞机失事,我才不想志谦为我收拾遗骸时,看见我与另一个男子紧紧拥抱在一起。
  就算我死了,我也要志谦想着我,念着我,整日以泪洗面,天天记挂着我的好,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后悔自己平时对我太冷漠。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心酸,志谦会为我终身不娶吗?
  不,一定不会的!
  志谦只要到医院一问,就能戳穿我的谎言。
  他那么聪明一定什么都猜得到,他一定庆幸我的出轨,这样他就不用悲伤,甚至不用对我愧疚,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爱旁的女人。
  想到志谦与别的女人结婚生子,为她暖被子,我心里酸涩难当。
  一下子嫉妒的情绪击中了我,我的眼泪潸然而下,甚至泣出声来。
  我被失去志谦的情绪包围着,连死亡的恐惧都忘记了……
  余绍明猛地摇我:“锦诗,别怕,你怎么那么胆小?”
  我睁开眼睛,余绍明正笑着看我:“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只不过是气流,已经过去了!”
  我这才看见空姐已经微笑着在告诉大家气流过去,我们已经安全了。
  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太好了,我不会失去志谦了!
  这个信念如同一枚定心丸,一吃下去,百病全消,我的心又安定下来。
  我突然觉得,身边英俊非凡的余绍明像极了潘多拉的盒子,它诱惑着我,让我犯下大错,幸亏在最后关头,我悬崖勒马,关上了盒子,留下了最后的希望,不然我将永远无颜面对志谦。
  我突然想到什么,立即问余绍明:“你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你女友吗?”
  他诧异地看我一眼:“你会告诉你男友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不会!瞒他一辈子!”
  他也点点头。
  我放下心来,这事情只有我们两知道,幸亏我连玺彤与忻怡也没告诉。
  是,告诉志谦对他是伤害,对我也是,是个两败俱伤的笨做法。
  我太知道陈志谦了,以他追求完美的性格,要是他知道了,我们铁定永世不能在一起了。
  我宁可这秘密烂在我肚子里,哪怕这秘密太重背着它也许我会永世不得超生,但是下辈子的事情谁管得了?
  谁没有秘密?
  谁没犯过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
  我安慰着自己,同时偷偷松一口气。
  一下飞机,成都凛冽的寒风就包围着我,阴寒潮湿的空气让我瑟瑟发抖。
  我放弃了那个明媚而灿烂的三亚,我选择了有着陈志谦的阴冷的成都。
  但是有志谦的地方,再冷,在我,也是温暖的。
  我站在机场门口,对余绍明挥挥手:“祝你幸福!再见!”
  他笑着,对我点点头:“你也要幸福!”然后,他微笑着目送我。
  余绍明始终是个君子。
  他没有勉强我做过任何事情,而且他确实给了我十分甜蜜刺激的回忆。
  也许午夜梦回,我还会回味那些十分甜蜜销魂的时刻。
  我一点都不后悔这段经历,但也不因为放弃这段关系而怅然不舍,此刻我满脑子都是志谦的影子,我只想抛开一切,投奔志谦的怀抱。
  我打车回家。
  虽然只离开了成都一天,我觉得一切都像久违了,一切都那么亲切可人。
  转眼,我已经到了家门口。
  现在才上午11点。
  我轻轻叩门,心脏激动得快从胸腔蹦出,志谦,我回来了……
  门一下子打开,志谦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才走一天就回来啦?”
  他那张愕然的脸,在我眼里,比任何光鲜的影视巨星都顺眼可爱,我发现我还是那么热烈地爱着他,从来没有一刻减退过。
  我不等他多说,一把将他抱住,一脚将门踢上,然后抱着他吻他的双唇。
  说良心话,志谦的嘴唇,没有余绍明的柔软,接吻的技巧也没有他纯熟,但是这嘴唇只吻过我一人,绝对只属于我!
  我满足地叹口气,我差点失去这种平静无波澜的幸福,我被自己的迷途知返感动了,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志谦看着我惊异不已:“怎么哭了?”
  我哽咽着掩饰:“刚才飞机差点出故障,我差点就回不了家了!”
  志谦一听,赶紧抱紧我,拍我的背:“吓坏了吧?”
  我把头半埋在他胸前,添油加醋地描述那强气流。
  志谦拥着我:“好了,乖,别怕了,不是安全到家了吗?”
  我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将自己全身的重量都转嫁到志谦的身上。
  志谦,该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吧!
  我幸福地想着。
  突然志谦问我:“不是说要去好几天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找什么借口?情急之下我说出了真话:“我太想你了,我觉得我不能离开你,于是我无心风景,迫不及待地回来了……”
  “真没出息!”志谦捏着我的鼻子,似乎也被我的情绪感动了。
  “傻瓜!你怎么一点都不长进啊?还和5年前去九寨沟一样?”志谦更加用力地将我抱住,并主动吻我的头发!
  我一直没有和余绍明联系,他也没有和我联系。
  直到周末中午,我们才在食堂里遇见,大家都忍不住相对一笑。
  他还是那么英俊,而且神采奕奕。
  反倒是我,有点憔悴。
  他走过来,很自然地坐下和我一起吃饭。
  他看了我半天,有些担忧地问:“锦诗,你样子很疲倦!”
  我有些虚弱地笑笑:“好女友不好当!你呢?看起来精神还不错!”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正在努力调整状态,改善和女友的关系,最近我忙着打报告,我准备辞掉急诊室的工作,换个不用上夜班的!然后,向她求婚,毕竟我们在一起已经7年了,我不能再拖下去了!”
  “哦。那先恭喜了!”大概真的从来没有爱过余绍明吧,此刻我居然能够平心静气地祝福他,一点嫉妒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有一天,我要知道志谦和别的女人结婚,我一定嫉妒得想杀人。
  吃过饭,我们谁也没有再留恋,各自转身离开。
  刚走了两步,余绍明突然唤住我:“锦诗。”
  我停下来,转身看着他:“什么?”
  他望着我,想说什么,但是动了动嘴唇,还是欲言又止了。
  我对他笑笑:“你想说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摇摇头:“没什么。希望你也幸福!”
  我再次对他展开一个温柔大方的笑容,然后洒脱地转身离开。
  尽管心中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但是我还是希望,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温柔恬静的女人,希望他记忆里我的一颦一笑都是美丽的。
  男女之间的关系真是微妙,但是又简单到三种直线与直线的关系就可以解释。
  有的男人和女人,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产生交集。
  有的男人和女人,则是交叉线,某天相遇产生交集,但是终归会分开,再也没有联系。
  大概我和余绍明就是属于这种吧。
  只有极少数的男人和女人,会是两条完全重合的直线,永远不离不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希望志谦就是那条与我完全重合的直线。
  下班,我正要赶赴菜市场,却接到志谦的电话,说他又约了朋友,不回家吃饭。
  想到好久没有与忻怡联系了,我便主动打电话约了她和玺彤。
  我想,保姆也有休假的时候,我这个准贤妻,也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
  我们三个女人,终于又聚在了一起。
  樱花酒吧还是老样子,可是,我们三个人的感情却如同早逝的樱花,只灿烂了刹那。
  物是人非!
  玺彤,已经和以前一样恢复嬉笑怒骂,对感情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态度。
  我,为了爱情,已经不再抱着宁为玉碎的态度,我现在只求片全瓦,挡挡风雨,过平凡生活。
  反倒是忻怡,还始终颦着她的眉头,神情比以前更恍惚了,可是眼睛却闪闪发亮,似乎随时可以燃烧似的。
  “锦诗?怎么不发短信了?”坐了半小时后,玺彤诧异地问我。
  “没兴趣了!”我不想提。
  “你不是很疯狂地热衷发短信吗?”我知道玺彤隐约猜到一些,故此用这种方式试探。
  “过去了……”我平静地说。
  “哦,也好,你不适合发短信!你那段时间的表现让我们很担心。”玺彤轻轻颔首。
  “一切可以上瘾的不良嗜好都应该及早戒掉!”我知道应该让好友放心了。
  “呵呵,女人最大、最不良的嗜好是爱上男人!”玺彤讪笑。
  我忍不住点头:“是!其他嗜好统统可以戒掉。唯独爱上一个男人,你就算想戒,也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根本,深陷其中,不知甘苦,连戒掉的心都丧失了!”
  玺彤大笑:“对,像吸食海洛因一样,就算真的戒掉了,还是会有终身不能摆脱的心瘾,折磨着你,困扰着你,永世与你纠缠。你以为你已经戒掉某个男人,可是,若一天,猝不及防,看见他挽着另一个女人从你面前走过,你还是会痛彻心肺!”
  一直神情恍惚,沉默不语的忻怡,突然叹口气:“最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个!最可怕的是,你费劲力气、九死一生,戒掉一个男人,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爱上了另一个男人,简直像循环,永远生活在无间地狱中,永世不得超生。”
  听了忻怡的话,我们全都沉默了。
  也许,女人最大的、最深的,永远不能摆脱的“瘾”,不过是对爱情的渴望。
  这“瘾”,让你明知是错,还是不肯自拔,甘愿沉迷其间。
  女人终其一生,追求的不过是爱情,那个虚幻的、扑朔迷离的、美丽的、让人永远琢磨不透的爱情,它总是猝不及防地来,悄无声息地去,让你永远无法把握。
  也许,我们穷其一生,苦苦追寻,到头来发现,顶礼膜拜的,不过是个幻觉!
  忻怡轻轻咬着下唇,每当她下意识做这个动作,我们便知道她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们,但是又难以启齿。
  于是,我和玺彤都静下来,看着她。
  果然,她故作镇定地咳嗽两声,然后又憋了半天,才极不好意思地吞吐着说:“我发现我爱上了柯忺宁!”
  我和玺彤顿时舒了口气,对看一眼,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呢!
  这是好事!
  忻怡急急辩解:“你们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水性杨花,刚刚爱完哥哥,又爱上弟弟?”
  我和玺彤赶紧摇头:“怎么会?”
  可是忻怡自顾自说:“你们一定这样想!我也恨自己怎么这样不争气。一开始我以为是两兄弟长着同一张面孔,喜欢弟弟不过是想在他身上找哥哥的影子,找个寄托。可是后来我发现,真正吸引我的是柯忺宁的本身,与面孔无关!我觉得我和柯忺宁才是失散多年的双胞胎。我们连喜欢的音乐、爱看的书、崇拜的作家,甚至很多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都那么相似!而且我再看见柯忺宇,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见异思迁呢?你们说,我是不是很不知羞耻?”
  玺彤笑得喘起来:“我看那个弟弟比哥哥不知道好多少倍!这次你的眼光总算对了!”
  “我也觉得考古学家比医生有趣多了!你就和弟弟好了吧。我看你们俩很投契嘛!”我也忍不住笑。
  “怎么可能?柯忺宁要是知道我爱过他哥哥,多尴尬,会被嘲笑的!”忻怡始终解不开心结。
  玺彤扬起脸,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忻怡,你这是做茧自缚!”
  “算了,弟弟未必对我有意思!”忻怡嘴角有丝苦涩:“可是,我却实在忍不住,常常打着朋友的旗号,约会他!”
  “那你们都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弹琴,他听。”忻怡轻轻说:“或者聊天,我喜欢听他说话。更多时候,我到他家去听音乐,然后我们各自看书,并不说话,可是感觉真的很舒服……”
  忻怡惆怅地说:“这样合拍,却注定只能做朋友!我还以为我今生只会对柯忺宇一个人心动呢!原来还有另一个人!”
  玺彤正要安慰忻怡,突然脸色大变。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范舟亲密地搂着另一个女人走进来。
  刚走到门口,服务员便走过去,把他领到角落暗处的一个位置。
  他头也没抬,全部视线胶着在那个女人身上,直到坐下,还不肯放开那女人的手。
  曾经他的视线也是这样胶着在玺彤身上。
  可是如今,他们近在咫尺,他却看不见她了!
  我和忻怡都紧张地看着玺彤。
  玺彤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先是震惊,接着愤怒,最后释然,然后大笑。
  “看,这就是男人!几星期前,他还像狗一样守在我家门口,可怜兮兮地等我开门。有一次,他还打电话威胁我,说要与我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可才几天,转眼,就搂着其他女人了!”玺彤笑起来:“倒是我,还一直对他心存愧疚,一直不好意思约会其他男人!”
  “男人好像都对爱情免疫,他在一段感情上投入再多,受到再大伤害,但是转眼,看见另一个长得略微顺眼的女人,立即好了伤疤忘了痛!”玺彤摇着头:“这回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喜新厌旧果然是男人的本性!”
  我和忻怡都笑起来,这样看得开,玺彤越来越大方了。
  可是,临走的时候,我还是发现,玺彤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范舟。
  是不甘心?抑或想记牢这个教训?
  经历的男人越多,接受的教训越深,玺彤就愈加不可能放开心怀去爱人了吧?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玺彤也被蛇咬过好几次了吧。
  那些埋怨玺彤铁石心肠、游戏感情、常常被她戏弄的男人,真不应该把所有罪过都归到玺彤身上。
  罪魁祸首,其实还是那些咬了玺彤就跑的蛇吧。
  想到范舟的言行,更加觉得志谦难能可贵。
  回到家,看见志谦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一股暖流瞬间自心头涌到全身。
  忍不住,坐到志谦脚下,捧起他的手,将面孔轻轻贴在他手心里。
  他的手温暖干燥,让人觉得十分安心,这双手,不美,不性感,甚至不柔软,但是可以依靠。
  志谦察觉出我的异样,但没有说话,只腾出另一只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一下一下抹平我的鬓角,似乎想将我的烦恼也这样抹去。
  我觉得,比起玺彤和忻怡,我的感情来得太顺利了,太没有波折了,所以,我总嫌弃它少了点什么,这一刻,我才明白,其实,我是三个人里最幸福的一个!
  我对志谦更加好!
  细致到,把他的袜子都熨烫整齐。
  我希望志谦每时每刻都被我的爱所包围。
  值夜班的林医生有事情,临时与我换一个下午的班。
  突然提前下班,我特意到西南书城,挑选了几本志谦喜欢的书。
  看看时间还早,我决定到志谦公司楼下等他,给他一个惊喜。
  站在川信大厦楼下,看着进出于大楼的各色男女,我想像着每天志谦在这里工作的情景,我发现,此刻我的心情与五年前第一次来接他下班时完全一样,丝毫没有改变。
  我像个稚嫩小女生,紧张又雀跃,期盼又欣喜地瞪圆了眼睛,唯恐错过他的身影。
  哦,志谦出来了。
  我突然发现,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观察一个人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他站在大厦门口,但并不急着走开,只是面色平和地看了看手表。
  虽然,他的外形十分普通,但那种超然而安稳的气质,让人看了十分妥帖舒服。
  我满意地为自己的选择喝一声彩。
  我悄悄绕到后面,想从背后给他一个惊喜。
  正当我准备迎上前,突然一个女人笑靥如花地向志谦走过来,两人相对站立,十分亲昵熟稔地说了几句话,便并肩离开。
  同事?朋友?客户?还是……
  我犹疑了,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和志谦照面。
  下意识,我拨了志谦的手机。
  我看见志谦,掏出手机,看了一下号码,并不接,对那女的说了句什么,然后走到一旁,接起电话。
  “下班回家吃饭吗?”我试探着问。
  志谦听到我的声音:“不了,要晚点回来!约了人谈事情。”他的声音平稳而松弛,没有丝毫不妥。
  我放下心来,不该怀疑志谦的,那也许只是一个他熟悉的客户或者同事。
  理智告诉我,应该立刻离去回家做饭。
  可能女人天生对别的漂亮女人都有戒备心理,尤其是活跃在自己男人身边的漂亮女人。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志谦一向和女人走路都保持相当的距离,为何与这个女人如此亲密?
  我知道,今天如果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这疑虑将一直困扰着我,让我寝食难安。
  我偷偷地、远远地跟着他们。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可笑,多么像电视剧中最拙劣粗糙的情节。
  可是,自嘲归自嘲,女人天生多疑的性格还是控制着我的身心和脚步。
  他们进了附近一家咖啡室,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我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用一棵树掩着自己。
  我看见志谦很细心地给她的咖啡加奶,用我教他的方法,让牛奶顺着咖啡杯壁顺流而下。
  志谦一直觉得我凡事太过讲究,咖啡、酒、茶统统都讲究饮用的方法。
  他常常嘲笑我是矫情的伪小资。
  怎么今天,他也讲究起来了?
  而且,我从来不知道志谦可以那么多话,由始自终,都是他在讲,而她仰着脸,专注地听。
  志谦可以讲什么?他那些话题枯燥又乏味。
  可是那个女人,却笑得前俯后仰,似乎志谦讲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
  奇怪,这一刻,脑子异常清晰,心里一片澄明,他们的每一个举动,我都可以仔细观察分析。
  我一遍一遍对自己说,要镇定,一定要看清楚,不要冤枉了志谦。
  换个角度,我清楚看见那个女人的模样。
  她长着一张酷似女演员宁静的脸,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举止斯文,笑起来有一点妩媚。
  比我美吗?
  不知道,但是那种神态和举止,是我所欠缺的。
  我静静地想。
  天色渐渐暗下来。
  我的手脚已经冻得麻木,连心都是凉的。
  而那一边的志谦和女人已经在开始晚餐了。
  吃的什么,我已经看不清楚了。
  夜色已浓,我的眼睛早就看得酸涩疼痛,直掉眼泪了。
  我还在对自己说,锦诗,别多心,也许只是熟悉的朋友或者客户,他们并没有任何亲昵过分的举动。
  可是,随即,那个女人突然用刀在志谦的盘子了切了东西,放进自己口里,然后,又把她的汤递给志谦喝。
  一刹那,我的心似被人重拳猛击,一阵巨大的绝望感袭击了我,我痛得蹲在地上,半天直不起腰来。
  我的理智与情感在她的这个小动作里溃不成军。
  我蹲在那里,将头埋在膝盖上,不敢再看,怕看见更加让我心痛的画面。
  不知道过了多久……
  “小姐,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要看医生?”一把关切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起头:“没事!”是一对非常非常年轻的情侣,他们十指紧扣,关切地看着我。
  “可是你哭了。”那女孩说。
  我慌乱地用手摸摸脸,才发现满脸湿濡,全是泪水。
  我站起身,才发现双腿已经麻木,根本站不起来,只得继续蹲着。
  那对情侣见我不答话,也觉得没趣,自行离开。
  我抬起头,发现咖啡屋里的志谦和那个女人已经不在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刚想迈步,却发现胸口似被人揪住,低头一看,又不见什么不对,但感觉心房处,像穿了一个大洞,生生世世不能弥补。
  我招了出租车回家。
  我开了车窗,风呼呼地灌进来,似乎在嘲笑我。
  是报应吗?
  我背叛了他,所以老天安排他也背叛我?
  是惩罚吗?
  风吹在脸上,泪痕处像刀割一样痛,如同接受一个千刀万剐的酷刑。
  我默默承受。
  我该怎么办?
  脑子里一片混乱。
  千百种念头挤在一起,我的脑袋快要炸开。
  直到进了家门,我还是没有想出任何面对的办法。
  打开门,看见志谦坐在沙发上,正看碟片,房间里橘色的灯开着。
  “怎么才回来?”志谦看着我温和地问,似乎他一直在家,根本未曾与另一个女人约会过。
  我反倒愣住了,一肚子话全哽在喉头,倒不出来。
  这招是不是叫先发制人?
  我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如何应对。
  我突然想到玺彤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人在情绪激动或者神志不清的时候,不要开口说话,一说准错。也不适宜做任何决定,否则铁定后悔。
  我决定听好友一句良言。
  我没吭声,连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怕我会忍不住扑上去打他,或者跪在地上求他不要离开我,更甚至控制不住与他玉石俱焚。
  我木着脸,垂着眼帘走进卧室。
  我没有洗漱,甚至没有脱衣服,直接倒上床,用被子蒙了面。
  志谦走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蒙着被子摇头,大气都不敢出。
  他想揭开被子,摸摸我的额头。
  可是我死死拽着被子不让他得逞。
  “是不是医院里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他继续问我。
  他怎么突然这么关心我?是不是做贼心虚?
  我还是不作声。
  终于志谦失去耐心,走出卧室,继续看他的碟。
  听到卧室门关上的声音,我才将那一直憋在心里的一口气吐出来。
  但是,眼泪也随即流下来。
  黑暗里,我闭着眼睛,可是那些画面却清晰得如同放大的电影画面,一幕一幕反复出现在我的面前。
  志谦的脸,那个女人的脸,都在看着我笑。
  我完全不敢相信这都是真的。这不是梦,不是幻觉,也不是我的想像。
  我听见自己心里冷冷哼出一声笑:“陈志谦,原来我们都一样!”
  原来我们都一样,都有一颗抵挡不住诱惑的心。
  我们的心都是血肉所造,极端简陋,在那强大的诱惑面前,它怎么可能像万里长城一般坚固?
  况且长城也有崩塌的时刻。
  我悲哀地想。
  良久良久,我躺在床上,死去了一般,全身没有任何知觉。
  可是我的大脑却分外活跃,各种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念头充斥其间。
  这些念头纷乱无头绪,像一个个连续不断的残碎的梦的片断。
  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自己睡着了。
  可是,当志谦上床,我心里却十分清晰地辨别出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侧身,甚至每个呼吸。
  他习惯性地伸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想把手压在身下,不让他碰触。
  可是,志谦还是早我一步握住了它。
  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我的右手躺在志谦的左手里,也一动不动。
  眼前,反复闪现的是志谦殷勤地为那个女人的咖啡添奶的手势。
  整个夜晚,我闭着眼睛,呼吸均匀,如同熟睡。
  可是我知道,就算我的身体睡着了,但是我的心却一分钟都没有睡去。它清醒地发出一声声的叹息。
  这叹息,只有我同样醒着的大脑能够听见。
  胸口处,似乎有个无形的窟窿,一股一股的血从里面流出,静默地将我全身包围,将我和志谦浸淫在这血泊中……
  次日早晨,我准时准点起床。
  然后,给志谦做早餐。
  多么强大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尽管内里已经波涛汹涌,我居然还能摆出一个心平气和、丝毫不知情的样子,给志谦做早餐。
  我自己都佩服自己。
  中国妇女的“忍”字诀,到我这里依旧发挥得炉火纯青。
  武侠小说里,高手决斗,欲先声夺人的那个,总是输得一塌糊涂;而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的那个,反而能后发制人。
  我决定从武侠小说里取经。
  都说情场如战场,那么孙子兵法必定也派得上用场。
  我还可向古代的老前辈讨教必胜的绝招。
  看,我居然还能自嘲!
  没有手足无措,心痛得立即死去。
  时代不同了。大抵,再爱一个人,也不会为他投河跳井,抹脖子上吊了。
  人先自爱,才能爱他人。
  我们的爱情信条已经改变。
  忘我的爱情,不顾一切的爱情在我们这一代,已经不存在了。
  谁离开谁,不能生活?
  感情受到再重的创伤,彻夜流泪,天一亮,还是得早起,涂很厚的胭脂,满面堆笑地工作。
  没有人会因你失恋而同情你。
  这是当代女性的幸运还是悲哀?
  笑着笑着,眼泪落下来,落进给志谦冲的咖啡里。
  志谦,你能喝出这杯咖啡比平日更苦涩吗?
  以为自己够坚强,已经刀枪不入。
  可惜,还是高估了自己。
  进错了办公室、走错了病房、开错了单子、拿错了药、叫错了人、喝错了别人的杯子……
  总之一切都是错,而且都是我的错!
  我神情恍惚到极致,连一同值班的医生都看不过去了:“锦诗,魂不守舍,是否家中出事了?”
  我仓皇地点头掩饰。
  最后,只得被安排坐在办公室里休息。
  休息?那里休息得下来,大脑里各种念头一刻不停在疯狂交锋。
  脑子里一团乱麻。
  我干脆请假,匆匆召唤玺彤。
  “陈志谦外面有人了!”我对着电话艰难地挤出这几个字。
  “开玩笑!怎么可能?”玺彤在电话那头夸张地笑,掩饰她的难以置信。
  “真的,我亲眼看见的!”我也愿意相信这只是我捏造的谎言。
  “我马上来接你!别慌!”玺彤沉下声音说。
  我顿时鼻子一酸:“嗯……”
  见到玺彤,我慌乱的心才稍微安定一点。
  好友此刻完全如我的救命稻草。
  平时说别人,我一套又一套,理智、尖刻、条理清晰、道理多多。
  一旦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立即缴械投降,变成天下第一糊涂人。
  我详细将事情经过向玺彤说了一遍,虽然语无伦次,但是玺彤还是听明白了。
  见我容颜憔悴,举止仓皇,玺彤只得从心底叹出一口气。
  我俩相对无言,呆坐半晌。
  事不关己,玺彤终于理出头绪。
  “锦诗,现在不是慌乱着急的时候,你首先要做的是镇定、镇定、再镇定!”
  我点点头,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镇定的感觉:“那我要和志谦摊牌吗?”
  “锦诗,除了你说的那个女人在志谦盘里切东西吃,他们还有无其他亲密举动?”玺彤皱着眉头。
  “没有吧……”我仔细思量。
  “看,没有捉奸在床,没有证据,你拿什么与他摊牌?”
  “我……”我一时语塞、。
  “现在最要紧是你要明白自己的心意,你到底要不要和陈志谦继续下去?”玺彤一针见血。
  我茫然看着眼前的水杯:“不知道……”
  “那么,你先搞清楚状况,确定陈志谦和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然后再想清楚到底要不要和他继续下去。”玺彤表现出超凡的智慧,“如果要继续,我们再商量对策,如果你决定放弃这段感情,那么到时候要哭要闹,要撕破脸我们都陪着你!”
  玺彤握住我的手。
  我看着她镇定的眼睛,觉得勇气开始一点点回到我体内,帮助我平静下来。
  我突然感激自己一直以来善待我的好友,如今我落难的时候,终于也可以有人站在我身边支持我,做我的后盾。
  告别玺彤,我决定再到志谦公司楼下守候。
  站在那隐蔽的角落里,唯恐被人发现,有一瞬,我甚至以为那见不得光的人是我。
  我全神贯注地望着那个大门口,连大气也不敢出。
  紧张得一塌糊涂,我甚至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真担心它一不小心就蹦了出来。
  我心里矛盾极了,一方面我生怕那个女人不来,让我等待落空。
  另一方面我又害怕那个女人来,这样就铁证如山,证明志谦对我有了二心。
  我开始体会到所有“捉奸”女人的心情。
  世人都以为被捉到的那个窘迫无比,羞愧难当。
  可是,谁明白那个“捉”的女人的心情?
  亲手、亲眼撕破自己甜美爱情的残忍真相,让自己落入一个万劫不复的“弃妇”境地。
  被捉的那个,要到被捉住的那一刻,才知道害怕。
  而捉的那个,却早早就要承受各种苦痛的煎熬。
  有人会说:“那不去捉,不知道真相不就好了?”
  可是,明明心里有根刺,不拔去,就得年年、天天、时时、刻刻经受这锥心的刺痛。
  又或如,喉头分明哽着一个石头,不取出,生不得、死不得,永远不能顺畅呼吸。
  短痛虽剧,但长痛更难耐。
  谁愿意一直扮演那个永远装着懵懂无知、被蒙在鼓中,却实则心知肚明的人?
  但凡有一点自尊的女人都无法忍受。
  我胡乱想着,有好几次,都想干脆掉头离开。
  眼不见为净。
  可不看见,就真的干净得了吗?
  要真地证实了,我和志谦是不是就该结束了?
  我的心又开始痛起来。
  要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志谦在我心里有多重的分量。
  他根本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
  终于,志谦从楼里走出来。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他并没有往前走,像昨日一样停了下来,看手表。
  那手表还是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如今他却看着它,来等待另一个女人。
  我觉得手脚冰凉。
  果然,那个女人又来了!
  他们还是相对一笑,然后并肩离去。
  还是那个咖啡馆,还是那个靠窗的位子。
  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我站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上,一动不动,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站成了一尊化石。
  看着陈志谦,虽然距离很远,我看不清的他面目,但是他的眉梢眼角早已经深深烙进我的脑中,估计这一世,是永远都不会淡漠了!
  我闭着眼睛都能够看见他气定神闲地与那个女子说话的表情,甚至能捕捉到他永远不急不缓的语调。
  还好,我是理智坚强的梁锦诗医生。
  换了林黛玉,看见这一幕,恐怕早就气得咯血身亡了。
  他们这顿咖啡喝了颇长一段时间,我双腿都站得麻木了,寒风中,我觉得我的每处肌肤,包括五脏六腑都刀割一般的疼痛。
  我忽然想到小美人鱼,她用甜美的嗓音换来双腿,走到王子面前,而且每走一步都必须承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如此牺牲,可是王子还是爱上了其他的女人。
  当她看见王子与另一个女人深情对视的时候,想必她也和我一样,唯一的知觉便是疼痛了吧?
  还好,今天志谦没有和这个女人吃晚饭。
  天还没黑,他们就走出咖啡屋,然后各自走开。
  分开的时候,那个女人的表情有点依恋,还用手在志谦的肩膀上拂了一下。
  我厌恶这个女人的手,厌恶她对待志谦的含混暧昧的态度,厌恶她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成功抢了别人的男人。
  我手握紧成拳,真想用力挥出去,重重打在那个女人故作妩媚的脸上,或者,拼尽全力掌掴她,打到她面目全非。
  我咬牙切齿地望着她的面孔,第一次发现,原来潜意识里,我也有暴力倾向。
  可能暴力隐藏在每个人的体内,当你发现用任何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武力就会成为你下意识的唯一选择。
  以前,每当看到电视里播放妻子歇斯底里,如同悍妇一样掌掴、抓扯丈夫的情人时,我都会瘪嘴,觉得太没风度,姿态太不大方雅观。
  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妻子的心,她们不过想用这最原始直接的方法,发泄自己的怨气,捍卫自己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爱情。
  但是,这冲动被我硬生生压下来!
  是的,观察了两天,我发现志谦和这女人只是关系熟稔,至多有点暧昧。
  我是过来人,我刚刚经历了余绍明。
  他们,还只是初级阶段,限于纸上谈兵。
  这两天,我也明白,我根本不能失去志谦,失去他,我的生活、我的信念将全盘崩溃。
  换作以前,我可能已经不顾一切,趾高气扬地跳到他们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扮演秦香莲,痛斥陈世美。
  可是,我是州官,我放火在前。
  我深觉愧对志谦,这一次,就当我们打个平手,我决定原谅他。
  况且,一个男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动心!
  我深深吸一口气,将这口气忍下来。
  必须将他们的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
  我的手握成拳,指甲把掌心掐出了血痕,我需要这疼痛来让我镇定。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我看牢情敌,决定把她剖析清楚,看看她到底哪里吸引了志谦。
  志谦打车回家。
  我悄悄跟着她。
  我发现,原来我还有做一名狗仔队成员的潜质,跟了她那么长时间,她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跟在她身后,她走在我前面。
  她很随意地走进商场,闲适地挑选衣服,有种漫不经心的慵懒。
  她身段窈窕而略微丰满,长长卷发十分有女人味,随意散乱在身后,走路的姿势性感而轻柔,光背影已经对任何男人都是个诱惑了。
  如果玺彤对男人是个赤裸裸的诱惑,而她的这个诱惑就隔了一层纱,有点蒙眬,有点高不可攀,反而更让人想接近。
  在她面前,我简直像个中性人,完全没有任何女性的优势。
  我紧紧盯着她,心里充满妒忌。
  然后她打电话,声音温柔而圆润,十分动听,一边打,一边略微偏着头,还不时抿着嘴笑,似乎对方可以透过电话看见她,她随时要用最迷人的姿态出现在人前。
  我开始觉得,这个竞争对手太过强大,强大到也许我根本无法再挽回我的感情、我的男人。
  尽管商场里开足了暖气,但是我的背心还是一直发凉。
  看她太久,我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和她竞争的能力,实力太过悬殊,我几乎想夺路而逃,当个逃兵,就此放弃,以免被比下去,输得落花流水。
  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一个人,那么眼前这个女人的背应该已经被我嫉恨的目光灼出了洞,可是她却浑然不觉,还是那么怡然自得。
  够了,我已经不想再受折磨,我根本没法和她争。
  如果志谦要离开我,就让他离开吧!
  我已经丧气了,不战而败。
  不想连最后的尊严也被抹杀。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离开时,突然,一个男人从旁边走过来,亲热地搂住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仰起脸看着这男人笑,然后很熟稔地伸出手,顺势把对方的腰环住。
  哈,居然被我逮到。
  原来这个女人也不简单,不知道志谦知道有另一个男人的存在吗?
  也许这样的美人,有无数个男人。
  我突然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似乎看见了乌云边上的金边。
  就在这时候,他们转过身来。
  我立即呆若木鸡!
  这个男人,竟然是余绍明!
  这一刻,我相信我脸上的表情一定丰富极了,可惜我自己看不到。
  余绍明一眼便看见我,愣了一下,很快非常自然地迎上来。
  我像个白痴一样看着他们。
  “这是我同事梁锦诗医生,这是我未婚妻赵雅。”余绍明大方地向我们介绍。
  我依旧像个呆瓜,杵在那里。
  他们非常般配,一样的外貌出众,气质超然。
  我脑子里一堆乱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来告诉我?
  连赵雅大方地伸出手与我握手,我都僵在那里,嘴巴张得老大。样子一定很蠢!
  我后悔自己如此失态,在这个女人面前一点仪态都没有。
  可是,现在关系突然变得非常复杂,千丝万缕,我实在理不出头绪。
  而且,我为什么要和这个女人握手?她正要抢我的男人!
  不过,我也差点抢走她的男人!
  想到这里,我心里更是乱成一团。
  还好,余绍明帮我解围:“梁医生最近工作压力很大,情绪不好!我们还是不耽误她时间了!”然后两人拖着手,迤迤然走开。不过,我还是发现,余绍明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站在商场里,花了整整半个钟头,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结果还是一片茫然。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
  我努力调整呼吸,告诉自己:“锦诗,冷静、镇定!”
  回到家,志谦正对着电脑。
  我看着他的背影,千百滋味涌上心头。
  这个背影,我看了5年,可是,现在他的心却已经不再向着我,面对我的,也许只有这个冰冷的背,或许很快,连这个背影我都不能再看到。
  志谦并没有觉察到我有什么异样。
  我如往常沐浴上床,闭上眼睛。
  黑夜本来让人平静宁和,可是我的心里却烦躁、焦虑、恐惧、疑惑、不安、惊慌……
  志谦睡得很沉,可是,我却睁着眼睛,木然盯着天花板。
  这眼睛一定空洞而茫然,如同死去了一般没有生趣。
  天一亮,我便沉不住气,从床上翻身爬起来,急匆匆赶到医院。
  我心不在焉地做完交接工作,便打电话给余绍明。
  我已经等不及发短信,那太慢,我无法忍受哪怕一分钟的等待了。
  “绍明,我要见你!”
  “什么事?”他沉吟片刻,没有平时的活泼。
  “有重要事情问你!”我不想在电话里浪费时间,“我们在医院旁边的小水吧见面。”
  “好。”他非常干脆,似乎也觉察到我语气里的焦急。
  一坐下,我便迫不及待地问他:“赵雅就是你交往了7年的女朋友?”
  “对啊!”他笑嘻嘻看着我,“心里不舒服啦?”
  我实在没心情和他开玩笑,也不想和他绕弯子,现在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挽回我的志谦,我必须和他商量对策,现在我和他又坐在同一条船上,我们共同背叛了我们的爱人,现在我们的爱人也共同背叛了我们。
  我看着他:“不,我想告诉你,我发现赵雅认识我男友,而且两个人关系很不一般,可以说非常暧昧!”
  余绍明愣了一下,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并不是特别意外。
  “你知道啦?什么时候知道的?”他轻轻问我,然后长长吁出一口气。
  “你早就知道了?”我看牢他,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
  他沉默了,微微低下头,没有说话。
  “你一定早就知道了?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几乎是吼出这一连串的问题。
  我目不转睛盯着他,我一定要捕捉他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我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锦诗,你冷静一点!”他握住我的手,试图让我平静下来。
  我心一惊:“难道,难道志谦知道了我们的事情,所以他找你女友?”
  “不,他不知道!”余绍明赶紧回答,他看见我眼睛里深切的恐惧,慌忙解释。
  “到底怎么回事?”我的喉咙干涩无比,连声音都在发抖。
  “对不起,锦诗。”余绍明看着我,“你先答应我,别发火,别生气,别怪我,我就告诉你。”
  “好!”我想也不想,现在我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他,就算让我当场给他下跪我也愿意,我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想要回我的志谦。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我曾经发现女友一脸崇拜地和一个平凡的男人坐在一起喝咖啡吗?我当时嫉妒极了,怒火让我失去理智。我想知道这个平凡男人到底那一点吸引了赵雅,赵雅一直是个眼光很高的女人,7年来从来没有对我有过二心。于是我偷偷跟踪了这个男人,暗中观察他,然后也看见了你。然后,我很快发现原来你与我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由于陈志谦平时很少出门,我根本没办法接触到他,于是我想到了你!我想通过接近你来了解陈志谦。于是我跟踪了你,所以我们才会一次次在酒吧偶遇,我又主动申请调到急诊室工作,增加与你接触的机会。”
  “余绍明,你真卑鄙无耻!”他的话让我脑子里嗡地炸响,如同一个手雷被硬塞进了我的脑袋,然后爆炸,同时把我的怒火也全部点燃,我跳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难怪我总在酒吧遇见你,难怪你对我那么热情,那么主动。你引诱我,就是想让我背叛我的男友来达到你报复他的目的!”
  愤怒让我失控,想到我还与这个心怀叵测的男人拥抱接吻、情意绵绵,我恨不得立即将他就地碎尸万段。
  “不,锦诗,不是你想像的!”余绍明抓住我的肩膀,用力钳制住我,不让我动弹。
  我不想听他说话,我埋下头,歇斯底里地用力咬他的手臂。
  可是他丝毫不肯把手放开:“我并没有想引诱你!我本来只想接近你,通过你了解陈志谦。可是慢慢,我发现你也蒙在鼓中,你也只是个受害者。而且你和我一样,被一段漫长的日渐衰退的感情折磨着。我开始觉得我们同病相怜。后来,我又发现,你那么安静,连笑容都是恍惚的,十分让人心疼,我渐渐被你吸引,同时,我也看见你含蓄矜持外表下的热情。你迷住了我!真的我发誓,你迷住了我!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一切,并不是我事先安排好的,我也并不想报复任何人!”
  我看着他,开始恢复理智:“是吗?”
  “真的!连我女友都不知道我知道了她和你男友的事情。”他的表情认真而严肃。
  我注视着他的眸子,他的眼睛澄明而干净,我相信了他!
  “可是,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要让我蒙在鼓里!”眼睛里的雾气,让我几乎看不清他的面孔。
  “傻瓜,我怕你伤心!你那么爱他,一定经受不住这种打击的。后来,我想我,我尽量挽回我女友,让她离开陈志谦,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问题解决了,这样你便永远不会受到伤害!”他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为了我好?”我笑起来,眼泪滑下来。
  他伸手,温柔地将我面颊上的眼泪拭去。
  我觉得我像个虚弱的孩子,那么无助:“真的会解决吗?你女友真地会离开志谦吗?”
  “我保证,我们快结婚了!”余绍明捧起我的脸,“你放心,我一定尽快解决!”
  我摇摇头,不,我不放心。
  他的女友昨天,前天,也许每天都和我的志谦见面!
  我的心揪在一起。
  余绍明又耐着性子安慰了我很久。
  我的情绪终于稍微平静,我看着他手上那个深深的牙印,已经浸出了血丝:“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他看着我毫不介意地笑:“没关系,只要你不生我气,再咬两口都可以!”
  “那你回家怎么解释?”我有些为他担心。
  他对我眨眨眼睛:“急诊室里随时有意外发生,情绪激动的病人、家属,谁都有可能咬我一两口啊!”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不过这笑容连我自己都觉得牵强。
  晚上回家。
  志谦还是和平时一样,沉默少言,一切如常。
  可是,看在我眼里,却是另一种感觉,我只觉得我们前两天还贴得很近的心,如今已经隔了万重山。
  心绪紊乱,情绪低落,我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做。
  早早吃了两片安定上床。
  我知道安眠药对身体影响极坏,可是比起伤痛的情绪,我已经顾不得我的身体了。
  昏沉沉睡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觉得口干舌燥。
  挣扎着,睁开眼睛,想找水喝,却看见黑暗中,有一双眼睛静静注视着我。
  我吓一跳,反手拍亮台灯。
  原来是志谦,坐在床榻边看我。
  “你干吗?怎么不睡?”我捂着狂跳不已的心问他。
  “没有,就是想看看你睡着的样子!”志谦的声音异常得温柔。
  “有什么好看的,傻傻的!”我想起那个风情万种的赵雅,心里像插了一根刺,立即痛了起来。
  “谁说的?你睡着的样子特别可爱,非常平静,非常放松,毫无戒备,安静得像个孩子。”志谦摸着我的头发。
  “我知道,睡着了就不说话,不会烦你了!”我有些恼怒。
  “不,锦诗,你知道吗?每次看着熟睡的你,我才会真正觉得你是属于我的!你最美的时候就是睡着以后,只要一醒来,立即充满各种情绪,让人觉得很累!”他轻轻叹口气。
  我怔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是的,我是属于他的,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我的心里始终只有他。
  可是,他呢?他的心里是否只有我?他是否还能继续属于我?
  我觉得嘴里蔓延着无边的苦涩,像一罐熬得正浓的黄连打翻在了口中,从嘴里一直流淌到心里,然后这种苦涩又从心里浸淫到我的五脏六腑、通过全身血液进入四肢百骸。
  我整个人都是苦的,不,也许从今以后我的命运都是苦的!
  我绝望地想着,翻身把水杯里的水一口气喝完。
  可惜连这纯净无味的水,到了我嘴里,也变成了苦的,而且冰凉无比。
  像极了我此刻的际遇,苦涩冰凉。
  接下来的日子,我默默上班,默默下班,默默回家,安静得像个影子。
  志谦一度怀疑我生病了。
  可惜,我得的是心病。
  只要他还坚持和赵雅见面,我的病就永远都不会好。
  我发现,我以前不知道是太信任志谦,还是太忽略他,他一切反常的举动,我竟然都没有发现。
  他常常会接到电话或者短信,说朋友约他,然后出门,一两个钟头后便返回。
  是,也许从头到尾志谦并没有刻意隐瞒,是我自己太过迟钝。
  如今,我留意他的每一个举动,偷听他的电话,甚至翻查他的手机。
  像极了每一个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妻子。
  我不是不尊重志谦的隐私,只是,只要是女人,不管她受过多高的教育,有多好的素质,多么美丽,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她们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男人时,都会选择这种最原始直接的方法。
  渐渐,我发现,志谦并不主动联系那个女人,很多时候是她主动打电话给志谦,邀约他。
  她发给志谦的短信充满了感情,甚至诱惑。
  可是志谦的回应并不特别热烈,当然,他也没有拒绝她。
  我明白,也许短时间内,余绍明根本搞不定他的女友。
  必须快刀斩乱麻,否则夜长梦多!
  我决定不再理会余绍明,求人不如求己。
  周末,一大早,我便背着志谦,用他的手机给赵雅打电话。
  尽管我握着电话的手紧张的不断发抖,可是我还是准确地拨出了号码。
  “志谦,是你吗?”圆润的女声清晰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对不起,我不是志谦,我是他的女友!”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冷静。
  她沉默了,但是呼吸声出卖了她,她也紧张了。
  我反倒平静下来。
  “我想见见你!”我一字一句地说。
  “不,我没空!”她几乎不假思索地拒绝了我。
  “好,那我只有约见你男友余绍明了!”我使出杀手锏。
  如果她已经不在乎余绍明了,那么这一仗我就输了。
  “好!”她犹豫了一下,终于同意了。
  我松了一口气。
  她还在乎余绍明,那么我就有胜利的希望。
  最近我脸色不太好,很憔悴。
  出门的时候,我特地穿了我最好看的衣服,化了最精细的妆,直到我自己都觉得镜子里的我,明艳照人才出门。
  我约她在她和志谦常常见面的咖啡屋见,而且我专门挑了他们每次都会坐的那个靠窗的位子。
  我要她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要从心理上压倒她。
  她显然也刻意装扮过,可惜,也许太过紧张忐忑,脸上的胭脂抹得不够匀称。
  我反倒心静如水。
  我知道,自己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来反击,否则我将失去我的所有。
  一看见我,赵雅显然愣住了!
  “你是绍明的同事?”她努力想掩饰惊讶,可惜她的眼睛还是泄漏了。
  “对,我是你男友的同事,我叫梁锦诗,我们见过。”我微笑着看着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亲切大方,温和有礼。
  她因着这个意外,彻底乱了阵脚,坐下来的时候,两只手不断交错着互相捏着手指。
  我看着她:“你们的事情我都知道了。”
  “不,我和陈志谦没什么。不过互相有点吸引。”赵雅急切解释。
  我觉得这一刻,我的目光应该和张静初十分相似,平和澄静:“是,我相信你们之间没发生什么实质性的事情。”
  我心里偷偷说:可我差点和你男友发生了!算不算赢了你?你知道了,一定会被气死的!
  我歹毒地想着,满足自己的愤恨的念头。
  “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吗?”我笑着问她。
  “不,我知道的,志谦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但是他没说你是个医生!”赵雅的表情有点窘迫。
  “哦?他怎么说我?”
  “他说你总爱闹情绪,逼着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大关心他。”赵雅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我。
  “你们怎么认识的?开始多久了?”我觉得自己像个最温和的审问官。
  赵雅看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沉默了片刻。
  然后她抬起头:“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觉得没什么好隐瞒。我认识陈志谦小半年,他的公司帮一家法国公司的产品设计广告,请了我当翻译。一开始,我只觉得这个男人平凡而沉默,但是通过工作接触,我发现他也是个工作认真而且十分有才华的男人,我被他吸引了,是我主动接近他的。”
  “我不认为陈志谦比余绍明更优秀有吸引力!”我看着赵雅,觉得她在陈述一个十分荒唐的理由。
  话匣子一打开,赵雅也有一点不顾一切的感觉了,她看着我,目光里甚至有点挑衅:“我和余绍明恋爱了7年,我承认我十分爱他,我们开始几年也很美好。可是,你知道现在他对我有多冷淡吗?他整天埋首在那些枯燥的医学杂志里,要不就研究各种解剖图,根本那些骷髅和尸体比我对他更有吸引力。他长年上夜班,我常常等他等到在沙发上睡着。冬天的夜,一个人睡觉你知道是什么滋味吗?每天下班,他总说累,连温存都是在敷衍我。他甚至连我都上了半年拉丁文课也不知道。在他眼里,我连个陌生的病人都不如。我不要我的爱情就这样沉沦下去,我渴望有激情的生活,我渴望被人呵护被人重视,被人捧在掌心。”赵雅的语气充满了委屈。
  这次轮到我讶异了,根本,平时我眼里热情而浪漫的余绍明,是另一个乏味版本的陈志谦。
  而这个美丽而充满魅力的女人,是我的翻版。
  多么雷同的际遇。
  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怨恨这个女人。
  她不过也是一段漫长感情的受害者。
  余绍明抱怨女友的态度冷淡,却没察觉他自己也忽略了她。
  我开始觉得自己十分了解赵雅了,毕竟我们有着相同的心路历程,甚至遭遇。
  尽管如此,我依然牢牢记得她是要抢走志谦的人。
  但是我不明白,志谦到底哪一点吸引了她。
  “你不觉得他比余绍明更沉默乏味吗?”我忍不住问她。
  赵雅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志谦乏味吗?我一点也不觉得。一开始他是很沉默,约他也不肯出来。不过后来,他也被我吸引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十分动人。我特别喜欢和他谈话,他会很温柔地看着你的眼睛,虽然他并不英俊,可是他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他懂得很多东西,知识十分丰富,也极有生活情趣,而且品位不俗。”
  天,这个女人是在说陈志谦吗?和他在一起5年,我怎么没有发现他的这些优点?
  “他都和你聊什么?”我强迫自己问个明白。
  “他告诉我饮用咖啡的正确方法,如何辨别一瓶好的红酒,如何用肉眼观察三文鱼是否新鲜,他随口能背出《加菲猫》的语录,看电影的时候,会轻轻握住我的手,他甚至能充满感情地讲《小王子》的故事。他推荐最好听的爵士乐给我听,告诉我哪个女歌手的嗓音最特别。他推荐我看了许多法国文艺片,都十分经典。他还在下雨天,带我去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听雨点敲打在天窗上的声音。他告诉我,驼色和米色的衣服能让女人看起来更柔和安静,他懂得《红楼梦》不同版本的优劣,还送了全套线装版的《红楼梦》给我,是纸张最好最柔软的那种……”赵雅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似乎志谦就在她的眼前。
  我整个人都懵住了!
  这些,哪里是陈志谦的爱好品位?这些分明是我梁锦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好个陈志谦,平时口口声声看不惯我的习惯和爱好,说我低俗无品位。
  如今,他倒是全部都用上,而且轮番上阵,用来吸引另一个女人。
  我突然想笑。
  这个女人,以为被陈志谦所吸引?
  根本,吸引她的,是陈志谦的女友——我!
  哦,志谦,你这个傻瓜,你在面对另一个女人的时候,时时刻刻讲述的、回忆的都是我啊!
  潜移默化,我的习惯、我的生活、我的性格、我的爱好已经渗入到他的生命里,也许他根本分不清,什么是我的,什么是他的。
  就像余绍明欣赏我不挑食、安静、理性、隐忍、不吃零食、看电影挑最靠边的座位、公众场合自动将电话调到静音……
  其实这些根本是志谦逼迫我接受的,他的习惯和生活方式。
  我们根本已经相互融合,成为一体了!
  “你愿意放弃陈志谦吗?不再和他来往了?”我尽量心平气和地问赵雅。
  尽管,私底下,我更愿意掐着她的脖子,威胁她,不管她愿意与否,都必须离开志谦,永生不再和他见面。
  “不,就算我愿意,志谦也不会和我在一起的。他是那种老式男人,而且追求完美,他觉得一生只爱一个女人,才是他想要的生活方式。我们都明白,我们都不爱对方,我们不过是对现有的感情心存不满,希望在彼此身上寻找慰藉,重温一下恋爱的感觉而已。你知道吗?和志谦在一起,我一度怀疑我已经丧失了魅力,他对我做的最亲密的举动,不过是亲吻我的额头和头发!”赵雅看着我,表明了她的态度。
  可是,听到志谦吻过她的额头和头发,我就恨不得立刻将她所有的头发都扯下来,将她的额头用力按到地上。
  但是,我克制住,我听见自己虚伪而温和地对她说:“请不要再和陈志谦见面了!”
  “你会把这件事告诉绍明吗?”赵雅看着我,眼神有点退缩。
  我也看着她,态度强硬地说:“如果,你不再纠缠志谦,我就不会告诉余绍明!”
  赵雅僵硬的肩膀立刻松弛下来:“我们快结婚了!”
  我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女人并不真正想将志谦自我这里抢走。
  走的时候,赵雅抢着买了单。
  我可不愿意为一个勾引我男友的女人买单。
  我是小心眼的女人,我不屑在我厌恶嫉恨的女人面前表演我的大方和教养。
  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做朋友。”
  我像听到天方夜谭——这个女人多么荒谬,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厌恶她,痛恨她,希望将她置之死地吗?
  我看她一眼,牵牵嘴角,笑着对她说:“不好意思,我不太喜欢你。我希望以后都不要见到你,希望你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
  说完,我不等她反应过来,就转身扬长而去,只留个她一个背影。
  我知道,要是她知道我和余绍明的事情,也会对我说同样的话,而且也许更狠毒。
  我牢牢记得原玺彤对我说的话:女人可以对任何人心软,除了旧情人和情敌。
  旧情人是过去式,不是你负他,就是他负你,要不就是互相厌恶,所以没有心软的必要。
  而对待情敌,如果心软,就是等于把自己的爱人拱手相送。
  回到家,志谦还在睡觉。
我坐在床边看他,要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刚才一战,已经耗费了我全部精力,我简直要虚脱了。
心脏狂跳不已。
我用力按住胸口,好家伙,幸亏当时它没有跳得这样厉害,不然我还真镇不住那个赵雅。
我一直觉得,活着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们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者,我们都被生活蒙在鼓中,永远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可是,我现在发现,原来知道真相,却还要装着茫然无知,置身事外,才是最累的事情。
太怕失去志谦。
我甚至怕志谦知道我知道他和赵雅的事情后,乘机离开我。
所以,我干脆装着什么都不知道。
以前看小说,读到女主人公发现丈夫有外遇,却始终装作不知情,甚至连身边友人通风报信,她也当朋友看花了眼,稳坐麻将桌前。
我甚觉匪夷所思。
怎么忍?
怎么瞒?
这般奇耻大辱!
根本非正常人心理所能承受!
可是,如今,我也选择了这条无出息、无骨气,匪夷所思的道路。
我像以前一样,照顾志谦的饮食起居,丝毫没有半点埋怨。
我甚至每天下班,必定重新化妆、搭配衣服,买鲜花、时蔬回家。
最无出息的是,我竟然下意识模仿赵雅,我把一头直发烫卷,穿有浓郁女人味道的衣服,说话也降低声调,走路尽量缓慢悠然,连举手投足都十分刻意得表现一种漫不经心的从容。
以致于医院住院部的主任认为我生病,突然动作迟缓。
而玺彤、忻怡则嘲笑我突然变得矫揉造作、忸怩作态。
可是,唯独志谦,丝毫没有发现我的改变。
按照约定,赵雅应该已经没有约会志谦了,可是他的心思还是没有在我身上。
我觉得很累。
累得我想一觉躺下去,便不再醒来。
也许,现实就是最残酷的闹铃,它总在关键时刻将你从梦中唤醒。
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梁锦诗。
我已经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正逐渐将自我丢失。
也许有一天,照镜子,我会发现,自己不再认识镜中那张面孔。
每晚,当志谦的呼吸渐渐平稳,我的心绪却跌宕起伏,活跃而不安。
赵雅有没有遵守约定,志谦有没有主动与她联系。
如果志谦联系她,她会怎样对志谦说?
很多很多的疑问,乘着夜深人静,钻进我的脑海。
但是,由始至终,最最困惑我的还是志谦到底还爱不爱我?他的心里还有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这些纷繁而杂乱的问题困扰着我,让我夜不能寐,晚晚不得安宁。
我开始观察志谦,从相识至今,我从来没有这样密切而细致地观察过他得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颦一笑。
尽管,大多数时候,志谦和往常一样沉默少言,也一样很少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
可是,我发现,他加班的时间突然少了,并且也不再约朋友外出。
这一切,是否证明赵雅已经没有再和志谦来往?
我揣摩着,猜度着,将心思全部放在了他的身上。
第一次,我觉得我的全身心都在这个男人身上,我自己的喜、怒、哀、乐,已经不再重要,只要这个男人还要我,还肯回头,我就已经求神拜佛,如登极乐世界。
我不敢想像,如果没有志谦,这个世界将变成什么模样?
是否地狱与人间、天堂可以混淆成一片。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
没有新闻,就是最好的新闻。
我惴惴不安,小心翼翼过了两个星期,一切都平安无事,无惊无险,风平浪静。
又是一个周五。
我松一口气。
也许,岁月从此静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生活还是继续。
连爱情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我只要我的志谦。
“激情?”我几乎已经将这个词语从脑海里遗忘。
我渴望以前那种平静无波的生活。
乏味一点有什么关系?
至少我的生活按部就班!
  最低限度,属于我的感情、属于我的男人、属于我的生活,都始终在我认定的轨道上运行。
  下班回家,我已经妆容都十分齐整,连笑容都是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的温婉良顺。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容颜已经憔悴,我的心力已接近衰竭,一切不过依靠化妆。
  我的容颜、神情、言词、感情,统统需要粉饰和乔装,表面上它们依然容光焕发,其实只有它们的主人知道,它们早已经苍白而虚弱,根本没有能力维持一个人最低限度的尊严了。
  但尊严予我有何用?有了尊严,我就能让时光倒流,让志谦的心从来没有过歧义吗?
  哼哼,我已将尊严自脸上抹下来,放在大衣口袋里,锁进衣柜,不准备再拿出来使用了。
  我在厨房做晚饭。
  志谦照例稳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看他怡然自得的样子,我突然想走过去,抢过他手中的报纸,撕成碎片,狠狠扔在地上。
  但是我没有。我出奇地冷静,我甚至走到他身边,问他晚上想喝什么汤。
  而他居然也配合地,煞有介事地歪着头想。
  多么和睦的一幕。
  可惜,两个人的心里都各有心事。
  所以,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
  突然我的手机响起来。我接过电话,是余绍明的声音。他已经很久没联系过我了。
  电话里,他的声音是愉悦的,但是又有一点忐忑和惆怅。
  “锦诗,我结婚了!我刚和赵雅在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我略微怔了一下,随即用很愉快的声音回应:“这么快?好啊!祝福你们!”
  “锦诗,你自己要保重!”余绍明的声音里有一丝犹豫和担心。
  “好的谢谢!祝你们白头偕老!”我大方地说,然后挂断电话。
  我突然觉得夕阳那么美丽。
  我的情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可是,我一点都不惆怅,甚至不遗憾,没有半点留恋,可见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这个人。
  以前的一切,不过是激情掩盖下的假相。
  我是真心祝福他们白头到老的,最好老死都不分离,免得那个妖娆的赵雅又跑来勾搭我的志谦。
  我的眼睛都笑弯成了一条缝,突然觉得无比轻松。
  “有朋友结婚?”志谦微笑着问我。
  “对啊!医院一个同事今天和女友扯了结婚证!”我几乎是用如释重负的声音愉悦地告诉他。
  同时,志谦的电话也响起来。
  他并没有立刻接电话,而是跑到阳台上,压低声音与电话那头的人说话。
  10分钟后,他从阳台出来。
  然后,他用一种极其古怪得神情看着我,良久,直看得我背心发毛。
  “怎么啦?”我不解地问他。
  他看着我,突然走到我跟前。
  “梁锦诗——我觉得,你很陌生,我根本不认识你!”他用一种极其厌恶地口吻对我说。
  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何接了一通电话,他就前后判若两人。
  “别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一直以为你是单纯无心机的女人。没想到你那么卑劣!”志谦眼睛都快瞪出来,似乎我与他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你到底怎么啦?”我莫名其妙看着他。
  “你竟然卑劣到逼迫赵雅和她不爱的人结婚!”志谦几乎咬牙切齿地对我说。
  我一下愣住,这个赵雅到底对志谦说了什么?
  志谦看牢我,一副想把我的心掏出来看看黑白的样子。
  “陈志谦,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说什么?”我突然静下来,像看一个陌生人。
  他这样震怒,这样吼我、羞辱我,只是为着另一个女人。
  我觉得心里一阵抽痛。
  “你明明早就知道我和赵雅的事情,你私下找过她,威胁了她。然后装着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假惺惺地来面对我,看我笑话,期待我出丑,不是吗?我忍着,给你机会,看你什么时候跟我坦白,可是你还是执迷不悟!”志谦一副十分痛心的样子。
  我愣住,原来他也早知道了,但是他也装着不知道,原来这些天来,演戏的不只我一个。
  最最荒谬的是,他居然理直气壮,还口口声声说,给我机会,让我向他坦白。
  在他陈志谦眼中,错的永远是我,对的永远是他,黑白是可以颠倒的,对错也可以调换。
  我觉得委屈,这些天,我隐忍着,委曲求全,可是换来的却是他的控诉。
  “赵雅和男友已经没有感情了,可是你,却串通他男友,逼迫她与他结婚了!你不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吗?你怎么这么恨,这么歹毒?”志谦冷冷看着我,似乎我是个断送赵雅幸福的刽子手。
  我和余绍明串通?逼迫她结婚?
  多么匪夷所思?
  我有什么能耐?
  现在什么年代,我居然还能够逼婚?
  “不!我没有逼迫她,也没有和她男友串通!她如果不爱他,不愿意嫁他,谁也不能逼迫她!”我耐着性子给志谦解释。
  好笑,这有什么可解释的!
  “算了,梁锦诗!你一早知道我和赵雅的事情,早就和她男友串通好了看我们俩的笑话不是吗?如果不是你,她为什么突然就结婚了。她根本已经不爱他了!”
  我忍不住冷笑:“是她跟你说的吗?你相信她,不相信我?她不爱他,难道爱你?”
  “还说没有串通?刚才那个男人不是给你打电话汇报战果吗?”志谦冲我吼。
  “那赵雅不也给你打了电话?”我反击。
  志谦被我嘲弄的语气惹火,一向镇定的他,像突然疯了一样,用力推了我一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洞悉一切,高高在上?我是对不起你,可是也是被你逼的,你根本不关心我!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从来没有耐心听我说完一句话,总是围着你那些女友转,要知道她们不能陪你过一辈子!”
  我被他推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我不敢想像,他居然为了另一个女人推我,对我动手!
  “陈志谦,你不相信我?”我看着他,这一刻,他已经丧失理智,不再是我熟悉的志谦了!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你一早知道赵雅的男友是你的同事,你们暗地里不知道怎么算计我们!”他居然气势汹汹,好像被蒙在鼓里的那个人是他。
  “陈志谦,是你背叛了,喜欢上了我同事的女友,谁让你偷情的时候,不挑选好对象!你别把什么推到我身上,不是我让你和她在一起的。”我终于忍不住火了!可是,我还是尽量保持语气平稳。
  要是我也像他这样暴跳如雷,情绪激动,我们就没法交谈下去!
  这句话击中了他。
  志谦突然沉默了,颓然地坐倒在沙发上。
  我没有理他,继续进厨房做饭。
  可是,我的心已经冷了。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锦诗,过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他的声音很轻,可是却像巨雷一般在我耳边炸响,我的心顿时被炸成碎片,血肉模糊。
  我整个身体都僵住了,好半晌,我听见自己十分平静地说:“好。”
  他走进厨房,看着我。
  我没说话,继续埋头做事,眼泪已经蓄积在眼眶中,我深深吸气,将眼泪逼回去。
  这样隐忍,大概很快会生癌吧?
  志谦不要我了!
  终于,我们维系了5年的感情,就这样瞬间瓦解了!
  曾经,我们那样深爱过对方啊!
  志谦不要我了,要和我分手!
  我突然发现,志谦不要我了,并不是那么可怕,最最可怕的,是我居然还爱着他,从来没有改变过。
  我忍住眼泪,抬眼看着他。
  这一刻,我出奇地平静,这一天,早就在我预料之中了,我尽了最大努力,拖延这一刻的到来。
  但它,终于还是来了。
  志谦凝视着我:“真的同意分手?”他好像不相信我会同意。
  “是!”既然留不住他,不如分手的时候,维持一个好看的姿势,留个好印象。
  志谦说过,一个人做事,即便赢了,如果姿势不好看,也是输了。
  “为什么这样和平?你不就是为了留住我才做了这么多事情?怎么现在答应得这么爽快?”他满腹疑问。
  “因为我知道已经留不住你了!即便我跳上跳下,大哭大闹,把花瓶往你头上砸,你还是会和我分手的。所以,我还是省下精力的好!”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理智过。
  “你不恨我?不怪我?”我的平静让他诧异了!
  “不,我仍然爱你!”
  “你不会报复?”他似乎不相信我说的。
  “报复?有什么好处?你的心已经不在我这里,报复并不能挽回。”我看着他。
  “无论你多么乖,多么平静,我都不会再和你一起,你不如大吵一通,出一口气!”他看着我,一副恩赐我的样子。
  “谢谢你的关心,我的确没有气要出!”我尽量让自己语气平和。
  “我不相信,这不像你,梁锦诗!”他摇头。
  “我并没有要你相信。”我说:“你早就不相信我了,你只相信另一个女人!你的信任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那你自己保重!”他犹豫了一下说。
  “好,谢谢!”我说,连我自己都能听出我的话语那样空洞、苍白、虚弱。
  可是,志谦却还是听不出来。
  他突然恼了,“你不要这么礼貌好不好?”他咆吼,“你为什么不可以像其他女人一样地哭叫,打我?”
  我愕然看住他。
  原来是真的,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还是错。
  我闭上嘴巴,挤给他一个微笑。
  志谦像看一个陌生人:“梁锦诗,好,我成全你!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早就想和我分手!你只是一直在等我先说,是吗?”
  “思维是你自己的,你要怎么想,我不能阻止!”我连辩解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已经遍体鳞伤,我只想赶快找个没人的地方躺下,舔舔自己淌血的伤口。
  志谦绝望地看我一眼,好像是我要分手一般。
  他总是能把所有的错误都推到我身上。
  然后,他转身,出门,用力将门摔上。
  我没有理会。
  挺直着腰板,继续做饭。
  我不能思维,也不敢思维,我不敢去想像,没有志谦,我的生活会变成怎样。
  我把做好的饭菜端到桌上。
  逼迫自己一口一口地吃。
  饭卡在喉中,怎么也咽不下去,憋得我喘不过气!
  被迫离开一个人像是挨一刀,开头只是诧异惊骇,血汩汩地自伤口冒出来,还不知道痛,等到魂魄定下来,那才痛入心脾。
  隐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全数涌了出来,嘲笑我刚才的故作镇定,强颜欢笑。
  终于,我伏在桌上,失声痛哭。
  多日来埋在心里的委屈和伤心,全都喷薄而出,像失控的喷泉,汹涌而绝望。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眼睛已经肿得睁不开,手臂被头压得麻木,连疼痛都不知道了。
  镜子里的女人,憔悴、苍白,简直就是一个哀怨的弃妇。
  也许秦香莲当年,也没有这样绝望,如同死灰一般。
  想到志谦的绝决,想到他为了另一个女人伤害我,离开我,我便觉得胸中,有一股恶气憋在心头,不发泄不快。
  偏偏,志谦这样对我,我竟然还爱着他。
  我更加觉得自己无出息,低贱。
  忍不住,抬起手臂,一下、一下、又一下……我疯狂搧自己。“梁锦诗,拿出点勇气,没有陈志谦,你也不会死!”我冲镜中的自己狂喊。
  想把那个自尊自爱的梁锦诗唤回来。
  夜幕不知道什么时候降临了,整个房间空荡荡,像个冰冷的炼狱。
  而我,是徘徊在这炼狱里的怨灵。
  泪腺大概已经哭坏了吧,不管我怎么安慰自己,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涌出来……
  我颤抖着,从抽屉里摸索出安眠药,逼自己服下。
  躺上床,冰凉的被子里,是我瑟瑟发抖的,冰凉的身体。
  唯一有温度的眼泪,涌出来后,片刻被空气同化,也变得冰凉冰凉的……
  我的心也与这冬夜凉成一片……
  半晌,睡不着,还是不停流泪,又强迫自己服下两片安眠药。
  终于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死的。
  就是这样,睡不着,吃两粒,再睡不着,又吃多两粒,于是,终于不再醒来……
  半夜醒来,安眠药的副作用,让我觉得十分口渴。
  我挣扎起来喝水,可是头却昏沉沉,身体也软绵绵。
  我知道床头有杯冷水,是之前服药剩下的。
  我连开灯的力气都没有,只得闭着眼睛摸黑伸手去端杯子。
  还算好运,杯子放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端起来,一股脑喝下去。
  水竟然还是温热的。
  尽管意识游离,可是我还是清醒过来,寒冬腊月,这杯温水怎可能保温这么长时间?
  我吓得睁开眼睛。
  模糊看见床头坐着个人,惊出一身冷汗。
  但随即松口气,是志谦。
  是,朝夕相伴5年,他时刻在我眉间心际,即便只是暗夜里一个模糊的影子,我也能准确地将他分辨出来。
  我不出声了,努力调整思维,想把那些因为药物而变得涣散游离的思绪集中起来。
  志谦也不出声。
  他帮我拿稳杯子,喂我喝。
  我机械地喝下整杯水,还是渴,但思维清晰许多。
  我们都不说话,房间里只有我们的呼吸声,而且连呼吸都是隐忍克制的,缓慢轻悄,生怕喘太急,败露了心迹。
  无数次,他这样坐在床头喂我喝水。
  他喂得娴熟,我喝得自然,早已经配合默契。
  可是,姿势是熟练的,但这一刻的心却相隔太远,远得也许根本不在同一个屋檐下,陌生得像从来未曾贴近过。
  突然之间,心平气和起来。
  我坐在床上,他坐在床边。
  谁都不愿意先开口打破沉默,时间一长,我竟然瞌睡起来,眼皮如有千斤重,怎么支撑都没有用,我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安眠药再多副作用,可是,它总是守效的,只要你肯吃,就一定能睡着。
  多么好,一粒药尚能信守诺言,可是活生生的人,却做不到。
  幸好,所有人背叛我,这小小药丸还不会。
  即便你伤心至死,这安眠的药,总能让你昏睡过去,忘记烦恼,逃避开现实的苦难纠缠。
  只不过,剂量大小,注定你是短眠小憩,还是长睡不醒。
  难怪许多人被人遗弃背叛欺骗,绝望时,会想起那些见效最快、最信守诺言的药丸,哪怕这些药丸会置人死地。
  身体死亡,总还是好过心死的吧?
  早上醒来,但觉浑身酸痛。
  刚要呼痛抱怨,突得想起,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从此我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心一下就揪在一起,剧烈收缩起来。
  挣扎从床上爬起来。
  才发现,志谦和衣躺在沙发上过了一夜。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
  听着门砰地关上的声音,我觉得心都被这声音震碎了。
  对着空白的墙壁,发了老半天呆。
  思维游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意识已经全部被那关门的声音摧毁。
  房间里静默地可怕,像世界末日到来的最后一刻。
  想到当初和志谦约会时,总是拖到很晚也舍不得分开,缠绵着不肯让对方回家,即便困地眼皮打架,也要抱着彼此,在家门口流连再三。
  终于,不顾家人反对,兴冲冲租了房,热闹闹地添置家当,一点一点,将这空房间填充起来,每日房间里都是幸福的欢笑与呓语。
  可是,再热闹,如今也消寂下来,如同一个墓穴,埋葬了我们所有的爱情与激情,所有的回忆与欢乐。
  是啊,没有一场火,是不会熄灭的。
  即便燃烧了整个森林,还是会熄灭。
  可是,至少曾经燃烧过。
  好过永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释怀。
  就当是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浩大的一场火,如今也该平静了。
  我们并不是仇人,我们曾经深爱过啊!
  然后,志谦的话开始在我头脑里反复盘旋萦绕。
  是,做了他5年女友,从来没有亲手为他织过任何一样服饰。
  我不了解这手织衣物对志谦这个老式男人,有什么样的情结,但是我愿意实现他渴望已久的这个心愿,就当今生,我最后为他再做一件事情。
  想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
  抓起钱包,随便套件厚重外套便冲出门,
  头发随意散乱着,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连护肤霜都忘了擦。
  可是,路过楼下橱窗时,我发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眼睛里有异常狂热的火焰。
  如同刚刚与志谦恋爱时,整个人兴奋得似要燃烧起来。
  原来,感情也可以回光返照的。
  我嘲笑自己,此刻的表情像个怀春的少女。
  出了门,才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毛线卖。
  只得打了若干电话四处询问,才从医院一名年过半百的女医生处,问到地点。
  急急地打车赶过去。
  一间一间相邻的铺面,我逐一进去挑选。
  我发现,到这里买毛线的人,都少得可怜,即便有,也是上了年纪,买点毛线,打发时间的主妇。
  但是,我还是很仔细地挑选。
  我挑了志谦喜欢的浅灰色毛线,质地柔软温暖,摸起来像动物身上极好的皮毛。
  我选了线,又配好棒针。
  再打车到书城,选购了两本教授编织技术和花饰的书。
  然后,捧着这堆东西,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赶回家。
  坐下来,开始翻阅这些书。
  说实话,自小我便不精通手工,高中那年全班女生疯狂迷恋织围巾毛衣。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三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5年来付出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怔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但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蒙眬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冬”一声栽倒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像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却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蒙眬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泯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像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暗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地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蒙眬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得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像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塌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混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云彩,那云彩,像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橘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缕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让他看。志谦也拽紧我的手。
  我盼望这样一个时刻太久,真的到来了,反而像个梦境,我几乎想用力掐掐自己的手心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像山尖上的一个金色明珠,不断射出金箭,一缕缕的光线,透过厚重的云层洒下来……
  等了一个通宵,为的就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我以为我会尖叫,我会惊叹,会欢呼,会雀跃……
  但是,我没有,我反而死死咬住嘴唇,无比的沉默,所有强烈的感情都被压了下来。
  我侧目看着志谦,他正看着太阳。
  他的脸上有薄薄一层淡金色的光,神情有点倦,眼睛里有血丝,少了平时清澈,多了几分成熟和忧郁。
  是啊,真正等了一个通宵的人,是志谦,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梦境错过了这短暂而瑰丽的时刻。
  上班时间到了,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
  他先下车,为我开了车门,站在门口等我。
  是,诀别的时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静下来,但这平静里又夹杂了许多我不能言说的情绪。
  也许每个死囚在求生无望的时候,都只能坦然面对,但是再坦然,心里还是难免充斥了对死亡的恐惧、慌乱、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车,顺手将围巾取出,走到志谦跟前,一言不发,将围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谦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视着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开他的目光,轻轻在他面颊上印一个吻,像已往每一个早上与他道别时一样,然后微笑看着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们的种种好,对我说,锦诗,我错了!
  我盯着他的唇。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动了动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来。
  我反复在心里祷:快说,我们不分手了!
  “锦诗,别这样好吗?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他甚至皱了皱眉头。
  我的心,不,我的五脏六腑都凉透了!
  我看着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放心好了,我会过得很好,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男友。”
  然后,我飞快地转身离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抬头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么滑稽,“很快会有新男友!”与刑场上高喊“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死囚有什么区别?
  简直异曲同工!
  我知道,我转身离开的背影一定仓促、狼狈、蹒跚、跌撞,姿势难看到极点。
  可是,这一刻,我已经顾不得姿势好看,我只想赶紧离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把伤口好好清洗一遍。
  它一定血肉模糊,混了泥和土。
  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小张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说着什么。
  “刚才看见梁医生的男友送她上班,两个人好亲热,梁医生还和他吻别呢!”
  看,多么荒谬!
  外人永远不知道真相。
  即便当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着刀子,外人还以为他们甜蜜得如胶似漆,刀戈相向,不过是耍花枪。
  也许,祝英台根本脚踏两条船,梁山伯才被气得吐血身亡。
  也许,牛郎与织女离婚多年,每年七月七见面不过为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利。
  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
  又或者当事人都麻木了,被传言左右,分不清那个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办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经元神出窍,魂不附体了。
  走错病房、看错病人、开错药、手忙脚乱、仓皇狼狈……
  所有人都看不过去。
  连主任都过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适。
  我知道,我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是不能对病人不负责任,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并不属于我。
  我赶紧乘机请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脸憔悴,苍白到几乎虚脱的样子,一向最讨厌医生请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还反复嘱咐我多休息几天。
  脱掉比我脸色还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来我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并不出众,没有我,病人一样康复,连重新调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绍明也好,志谦也好,我都不是他们不能失去的女人。
  没有我,照样春夏秋冬,吹风下雨。
  多么可悲,原来,人在感情失意的时候,会将自己的一切抹杀,尽可能将自己贬低。
  最好先将自己踩成地毯,以免从别人口中听到更难听的话。
  从医院逃也似的出来,才发现忘记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会儿,每次心情不好,我都会选择走很长很长一段路,什么也不想,让思维空白,让身体疲倦,然后就可以忘掉烦恼。
  可是今天,我连走路的兴致都没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着想回家躲起来,把自己蜷缩起来,像猫儿一样舔舔伤口。
  可是连老天都欺负我,在路口站了快半个钟头,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
  就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终于有出租车停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生怕节外生枝,有人跟我抢。
  上了车,我默不作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呼吸和思维都停止了,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过了好半晌,司机突然说话:“小姐,失恋啦?”
  我愣一下,看着司机后视镜里望着我的同情的眼睛,顿时怒火中烧:“谁说我失恋啦?我脸上写着‘失恋’两个字吗?”
  司机笑一笑:“小姐,你这样的,我见多啦!”
  我正要反驳,突然看见镜子里,我苍白的脸上竟然满是泪水——我顿时如突然在照妖镜里现了原型的妖精,什么底都漏光了。
  我陷在座位里不敢动弹,心想,要是这个司机再多嘴我就下车了。
  好在司机知趣,并没有再搭话。
  回到家,我用力摔上门。
  一声巨响后,房间归于一片死寂。
  除了我,这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的呼吸和心跳了。
  也好,明天我就再带个活的,有呼吸和心跳的男人回来。
  中国12亿人口,我梁锦诗还怕找不到男人?中国实在找不到,我大可扩大范围,金发碧眼的也行,我又不是不会英文。
  我强迫自己笑了笑,想自嘲。
  可惜,作用不大,反而把眼泪给笑出来了。
  今天,怎么连泪腺都与我作对,不受我控制了。
  我躲进浴室,想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可是,连感觉都迟钝了。
  刚才走在路上不觉得冷,现在水温调得再热,皮肤都快起泡了,也不觉得烫。
  分明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好,麻木就不知道痛了!
  但愿我的心也能如身体的所有感官一样,封闭起来,麻木起来……
  对了,睡觉,睡觉是逃避现实的最好方法!
  我跳上床,从抽屉里搜出安眠药。
  倒了两粒,担心睡不着,干脆再倒两粒,这下该万无一失了吧!
  既然陈志谦这样绝决,我也不要想他。
  我要立即睡着,睡着了,便不会再难过了!
  就着床头隔夜的凉水,我便一口将药吞下。
  药吞下的同时,我也松了口气——很快便可以睡着了吧!
  我安慰着自己:斯佳丽失去白瑞德的时候,也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承认我是鸵鸟,遇到问题只想逃避,反正我也是顾了头就顾不了尾了。
  大概醉酒的人,求得也不过是可以逃离这残酷现实的短暂时刻吧。
  不睡不醉,就得承受万箭穿心,剜心之痛,药物酒精的小小副作用算得了什么?
  只要能求得片刻安宁,再大代价我都愿意付出。
  舒乐安定真是好东西,听名字就让人安逸。
  我还没来得及感觉药什么时候开始起效果,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看见志谦站在我的床前,冷漠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疑问和不屑。
  我跳起来,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喘着气,流着泪,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你宁肯相信别人也不相信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疯狂地冲他大喊,可是志谦却一把将我推开,我一下失重栽倒向地面,地一下裂开,我向深渊里坠下去……
  然后,我醒来。
  眼泪从一侧的眼角流过鼻梁,滑过另一只眼睛,再慢慢滑进耳朵里……
  我躺在床上,思维无比清晰,我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凌厉尖锐的疼痛正划遍全身,心跳急速,我不敢动,一下都不敢,我怕,我怕自己一动,就碎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也许,梦里摔的那一下,我就已经碎了,不只是心,不只是五脏六腑,是整个身体,是我所有的感情和爱!
  然后,我起身,挣扎着,摸黑找出那瓶安眠药。
  倒出更多粒,也不数,统统倒进口里,混了水大口吞下。
  然后我躺下,小心地为自己将被子盖好,温柔地、小声地、反复地对自己说:“锦诗,没关系的,振作起来,你会好的,你能承受的,过了今天晚上就好了,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就这样,我安慰着自己,自己给自己勇气,自己给自己温暖,在药的帮助下,又昏沉沉睡了过去……
  终于,还是要醒来!
  终于,还是醒来了!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房间,悄无声息的,似乎怕惊扰了我。
  可是,我还是醒来了。
  意识恢复的第一瞬间,我便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失落和孤单将自己包围。
  我半眯着眼睛,看阳光从缝隙里照进来的小小光柱,里面有无数轻轻飞扬悬浮的灰尘,它们都是没有分量的,如同此刻的我一样。
  旁边的枕头上,志谦的味道还清晰可辨,这味道将我的身体迅速瓦解,使我成为一个空壳,与这个空荡荡的房间相互嘲讽着。
  他遗弃了我,遗弃了我们的家。
  我的身体便空荡荡的,我们的家也空荡荡的了。
  一切我们曾经编织的幸福的美梦都成了空……
  今天,已经是新的一天,但没有更好,只有更坏,至少昨天,昨天我还和志谦坐在同一辆车上看日出……
  斯佳丽你是个骗子!
  你骗了自己,也骗了我。
  没有白瑞德,你还能有新的明天吗?
  我起身,可是头昏沉沉,我知道是药物的作用。
  可是,想继续睡觉,心里又总是不断地想着志谦,想着志谦的种种好处。
  我甚至,想冲动地给志谦打电话,求他回来!
  电话就在床头,一伸手就可以拿起来。
  可是,我没有,我怕他更加无情地拒绝我。
  我再次拿起安眠药瓶,倒出两粒,想一想,再倒出两粒。
  不,我并不想死,我只想睡得再久一点,也许一觉醒来,我会突然忘记志谦这个人。
  医学上不是有选择性失忆的病例吗?
  也许明天醒来,我就幸运地失忆了呢?
  我昏沉沉睡着,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重很重,重得不能动弹。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睡梦中,已经没有了天日。
  隐约地,我听见有人从床上起来,然后是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声音,接着是轻手轻脚地走动的脚步声,洗手间传出细细的流水声,跟着是杯盘轻轻碰动的响声,然后是客厅餐桌前椅子挪动的声音。
  最后,我听见有人在翻报纸,搅动杯子。
  我脑袋里突然“嗡”地一响。
  哦,一定是志谦回来了,这声音,是每日早晨志谦起床必定会发出的生活杂音。
  我听了这么些年,我不会听错的,我闭着眼睛也能分辨出他的每个细微的动作。
  尽管平时睡觉时,我恼怒这些杂音影响我睡眠,可是现在,我无比欣喜、无比期待。
  我知道,接下来,志谦会到床边,弯身轻轻吻我的额角和面颊,然后“砰”一声关门离去。
  我等着,等着……
  良久,志谦都没有过来?
  终于,我睁开眼睛——房间里一片黑暗,并没有志谦,甚至根本不是早晨。
  是,怎么会是志谦呢?我怎么这么笨?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他不会回来了!
  是我的心、我的记忆,重新模拟了一遍志谦起床的过程。
  不,我还没有失忆,而且记得更清楚,更牢固,我还爱着志谦,我还在迫切地想着他。
  我恼怒起来,狠狠将头埋进枕头,强迫自己继续睡觉。
  梦里不知身是客。
  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肉身与灵魂完全脱离了。
  要好半天,才能回魂。
  我打开窗户,把新鲜空气换进来。
  然后打开电脑查看日期,原来今天已经是周五了,我昏睡了整整四天,还有两天我就得上班了。
  失恋事小,失业事大,千万别把工作丢了!
  我得利用这两天,好好恢复身体。
  我走下楼,半扶着墙壁,一晃一晃的,我得活动身体,躺太久,关节都不灵活了。
  在楼下超市,我买了蛋糕,吃了两口,想吐,但我忍住了。
  走两步路,似乎需要耗费许多体力,还微微有些喘气。
  每走一小段路,我便吃两口蛋糕。
  我暗自好笑,这大概叫边消耗,边补充吧。
  街上到处是人,熙熙攘攘,每条路走到一半,就有一个岔口。
  可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正犹豫,突然看见街边一个报摊上,志谦最喜欢阅读的报纸。
  我几乎站成化石,双脚立即失去行走能力,蛋糕也含在嘴里忘了吞下。
  拿起那份报纸,我慌乱地付了钱,急急地抱住,死死嵌进怀里,以为抱住了他……
  因着这份报纸,我一下乱了方寸,刚才想好的一切积极的念头,全都争相走避,弃我而去。
  抱着报纸,我喘着粗气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地跑回家。
  一关上门,我便跪倒在地上。
  我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眼泪汹涌而出……
  志谦,我怎么才能忘记你!
  怎么才能逃开你?
  怎么才能不再想你!
  眼泪模糊了眼睛,蒙眬中,我竟然看见志谦坐在客厅的餐桌上,正在给面包涂抹果酱,然后,他不耐烦地皱皱眉头,“锦诗,你又忘了取报纸!”“锦诗,你牛奶里又没放糖!”
  不,这不是志谦!
  现在明明是下午!
  我一步步后退,退进书房。
  志谦坐在电脑前,头也不抬,看也不看我一眼,全身心都在电脑上:“锦诗,你回来了?快洗澡睡觉!”
  我张大口,奔出房间,躲进卧室。
  志谦正躺在床上看书:“锦诗,又光着脚到处走?小心感冒!”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我用力拧自己的大腿,很痛,然后志谦不见了!
  对,一定是过度服用安眠药的副作用!
  我向自己解释着,然后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拼命冲洗自己的脸、眼睛,想清醒一点。
  我抬起头,镜子里是我,可是我的脸上是志谦一贯的表情——微微皱着眉头。
  天,我的脸,不自觉地模仿着、重叠着志谦的表情!
  是的,我在这个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举动,都能感觉到志谦的存在。
  我们在这个空间里生活得如此长久,长久到我们的生活习性、面部表情、说话语气……也不自觉地重叠在了一起。
  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怎么分得开?
  如果,我原谅了我,志谦至少应该原谅我一半吧?
  我突然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激动起来……
  我走进客厅,收拾起餐桌上散落的报纸。
  志谦一直有好习惯,看完的报纸总是分类叠好。而我总是随手乱扔,昨天的、今天的、前天的,全混在一起。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乱扔报纸了!”我对着报纸说,想像那是志谦生气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皱着眉头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书房,打开电脑,我总是埋怨电脑抢走了志谦,总是在工作的时候打扰他,和他吵架。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骚扰你工作了!”我对着电脑说,想像那是志谦不耐烦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无奈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卧室,将散落一地的碟片一张张拾起来。
  我总是没收拾,听过的音乐,看过的碟,全都尸骨分离,包装壳、歌词,散落一地。每次志谦有空,总是一张张帮我装好,摆放整齐,然后装作生气地、宠溺地捏我的鼻子。
  “志谦,回来!我会把碟片都收好!”我对着碟片说,想像那是志谦微笑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温和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浴室,我洗澡总是忘记拿睡衣,每次洗完都扯着嗓子喊:“志谦,我忘了拿睡衣!”
  而每一次,志谦都会把睡衣递到我手里,然后埋怨:你怎么老不长记性?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忘记拿睡衣了!”我对着浴室门上的挂钩说,想像那是志谦嗔怪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极不耐烦地说:“好,我原谅你!”
  然后我转身,四处张望,可是,志谦并没有出现。
  我只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形单影只,满脸泪痕,像个孤魂……
  我轻轻对镜子里的我说:“不,锦诗,志谦不会回来了!他不会原谅你了……”
  工作,不知道是现代女性的悲哀还是幸运。
  说幸运也可以,至少我们可以骄傲地说,没有爱情,我们还有事业。
  说悲哀也可,旧时女子失恋大可成天在家对镜自恋,把失恋的哀怨发挥到极致。
  终于,还是要从极度悲伤绝望的情绪里挣扎出来,换上一个恍惚的笑容,面对自己的病人和同事。
  志谦,你知道吗?
  这个城市真是可怕,随便我走到那里,你都纠缠着我,如魅影随行。
  到咖啡店,服务员竟然推荐你喜欢的“蓝山”,而我也没有拒绝,喝到一半,才发觉过酸,丝毫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逛影碟店,店里放的也你喜欢的“cat”,尽管我完全不能领略,也不明白怎么这种小店也会放歌剧?难道歌剧已经流行化?
  选碟片,我挑一部封面看起来很甜蜜温馨的《云上的日子》,看了我才发现是你曾经无数次推荐我看的片子。这种意识流的法国文艺电影,我会觉得艰涩缓慢而且难懂,可这一次,我却看得泪流满面。
  吃饭,楼下的餐馆的老板自作主张上了我们常吃的泡椒牛肉丝,我吃了,味道还是以前的味道,只是旁边已经没有了你。
  我突然想到“惆怅旧欢如梦”这个句子!
  查病房的时候,一个女孩笑着问躺在病床上的男孩,谁更爱谁多一点。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们吵架,我也是这样扬着脸问你,我们谁更爱谁多一点。你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我问你为什么。你愣了好久,然后表情严肃地回答:“因为我总是帮你拎重东西!”我当即哭笑不得。
  你见我表情怪异,赶紧又补充:“冬天你身体冰凉,可我总是抱着你睡!”
  我便彻底投降了,不再和你争辩。
  现在,我想,还是我爱你更多吧。
  因为你可以轻易将我放下,而我却放不下你,放不下这许许多多的回忆。
  我想,真怕我会变成回头看了梅杜莎一眼的那个旅人,只因为回头,最终成为沙柱,永恒地,凝固成一个千年不变的、回首的姿势。
  我搬了家,并且恐惧外出。
  然后,我养成了新的嗜好。
  除了工作,我成日窝在家中,不出门,也不敢会友人,唯恐他们问起你。
  我成了影碟店的常客,夜里、假日里,躺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肥皂剧、喜剧、悲剧、枪战片、爱情片、荒诞片……只要能占据我的思维不去想你,什么片子都好!
  我开始吃糖:太妃糖、巧克力糖、橘子糖、咖啡扭结糖、波板糖、水果糖、软糖……一粒一粒,不怕胖地吃下去。
  吞下这些糖块,让这些糖来取代我心坎里、胃壁里、思绪里的空洞……
  只是,这些糖块,不管是咖啡味的、草莓味的,还是牛奶味的,吃在我口里都是酸的。
  心酸的酸!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糖块吃出甜味。
  我不断尝试,寻找那有着单纯甜味的糖块,体重长了足足10斤。
  一次次,回忆的冲击,我以为哭完就没事了,我以为伤口结痂,就是复原的开始。
  我想,大抵我没有那么爱志谦吧。
  刚开始歇斯底里,几乎疯狂的痛苦,终于还是过去了,我甚至习惯了没有志谦。
  终于,在玺彤找到我的时候,在她张口结舌、目瞪口呆看着我发胖,甚至有了臃肿之态的身体时,我可以平静地告诉她,我和志谦分手了。
  玺彤毫不怀疑地相信了。
  她终于知道我对她避而不见的原因了。
  她想安慰我,可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由我来安慰她:“没关系,失恋又不是掉脑袋,天下男人那么多!”
  “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我庆幸自己终于醒来!”
  “分手,大抵是我不好,他也不够好,两个都不好的人,何必为难对方,分开是最妥当。”
  “佛说姻缘天定,证明志谦与我只有5年的缘分,我的真命天子还没出现呢!”
  “没有一场火不会熄灭,至少曾经燃烧过……”
  见我理论一套多过一套,玺彤终于放下心来。
  是啊,这些理论是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说来游说自己,让自己放开心胸,解开情结的演说词,说得太多,早已经烂熟于心了。
  分手时,玺彤坚持开车送我回家。
  经过那条街时,我才发现那是我和志谦曾经的家。
  一时间世界静下来,只有雨和引擎安稳的声音。
  然后玺彤说:“啊,是你以前的家!”
  我才淡淡回过神来说:“是啊!”说的时候,声音极力平稳,不带一点感情。
  原来,人总被自己的理智欺骗,但感情却往往会残忍地解开伤痂。
  我上了楼,迅速将房间里所有的灯打开,连卫生间和厕所的灯都不放过。
  可是,还是觉得不够亮,不够暖。
  然后,我疯狂掏出那些填补寂寞的糖块,塞进嘴里——这一次,竟然是苦的!
  我怔住!
  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
  我僵成一根沙柱。
  每个人的心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我的大概也不例外,只是每受一次伤害,免疫力便增强一次,如此反复几次,很快有了坚硬保护壳形成,大抵也就刀枪不入了吧,不过新感情也会被这壳封闭阻挡在外。
  我常常叹气,并不为了任何事情,只是叹成习惯而已。
  玺彤常常约我,我们两个失意的女人,对酒当歌,每每喝得醉醺醺回家,倒头便睡。
  醒了,便是新的一天。
  说来也怪,已经好久不见忻怡,她似乎比我还躲藏得更深。
  每次约她,她都支支吾吾,不肯出来。
  周末,玺彤终于向忻怡发最后通牒,让她必须显身,否则断绝姐妹情谊。
  这一招,还真管用。
  果然,当我们在樱花准备再次买醉的时候,忻怡出现了。
  不过,跟在她身后的还有另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长着柯忺宇医生面孔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男性化的魅力,是温文的柯医生所不能拥有的。
  哦,是柯忺宁!
  忻怡有点怪异,坐下来,半天不肯说话。
  反倒是柯忺宁十分大方地与我们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们一个消息。
  “我哥,下个月结婚。”他一笑便露出雪白牙齿,与黝黑的皮肤一对比,显得十分性感。
  “啊?和谁啊?”玺彤张大口,然后紧张地看着忻怡。
  忻怡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似乎早已经知道结果,并且脸上没有一丝伤感。
  难道,忻怡利用这段时间,搞定了柯忺宇,并且准备做新娘了?
  “当然是和我嫂子丁莉莉结婚!不然你们以为是谁?”柯忺宁笑起来,似乎觉得我们太过大惊小怪。
  笑声未落,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礼貌地站起来,走到外面接电话。
  我们赶紧抓紧时间审问忻怡。
  “忻怡,你是不是早知道柯医生结婚的事情?”
  “嗯!”忻怡老老实实回答,语气平静。
  “你不难过?”我追问。
  “不难过。已经过去了!”她神情中反而有别的忧虑,似乎正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那你是和柯忺宁好了?”玺彤根本不给忻怡喘气的机会。
  “没有,我们只是朋友!我承认我爱上他了,这感觉和当年读书时候一样,只要看着他,我便觉得满足欣喜。”终于忻怡肯面对自己的感情,她终于又有了可以让她心动的男子。
  “那是好事啊?你没向他表白?”玺彤急切地看向忻怡。
  忻怡摇头,一脸的茫然无措:“怎么启齿?告诉他,我暗恋他哥哥多年,一度想把他嫂子给撬掉,现在又爱上了他!”
  “有什么不可以?你有爱任何人的权利!而且看柯忺宁对你也蛮有意思的。”玺彤急不可耐地抢白忻怡。
  她一向最恨人忸怩作态、犹豫不决、拖泥带水、优柔寡断……
  她的做事风格一直是快刀斩乱麻式的。
  忻怡还是摇头:“不行,他会以为我追求哥哥不成,因他有同一张面孔而转向追求他的!”
  玺彤急得伸手摇忻怡的胳膊:“迂腐!”
  我正要帮腔,可惜,柯忺宁已经走过来。
  他正好看见玺彤猛摇忻怡胳膊:“怎么,谈什么话题这么激动?”
  玺彤不怀好意地看了忻怡一眼,然后故意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只是在谈忻怡的一段暗恋史!”
  “是吗?忻怡,不介意说来听听!”柯忺宁愣了一下,然后用半试探半询问,又带点好奇的语气说。
  “没什么好讲的!”忻怡白了玺彤一眼,不肯说。
  “没什么好讲的?估计这是21世纪最漫长、最古典、最隐晦、最深切的一场暗恋了吧!”玺彤回瞪忻怡一眼,故意拿话气她。
  “哦,那更要听听了!”柯忺宁被玺彤的话吸引,立刻表示出强烈的兴趣。
  忻怡见实在推不了,只得长长叹口气:“好吧,那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上高年级的一名男生。每次只要远远瞥见他的影子,我的心都会激动得跳出来,常常偷偷在操场的躲着看他打球,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不觉得累,反倒幸福无比。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十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最好笑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姓,知道他是他们班班长,我就把班长前面加上他的姓,作为收信人的名字……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心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心拔下来给他换上……”
  忻怡絮絮地说着,眼睛里有着异样的神采,她又一次陷入了当时感情里,整个人似被一层晶莹的光蒙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这样心动地爱上任何人了。后来,我又遇见了这个人,我以为是上天给我机会,却原来不过是让我更多一次失望,原来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忻怡的眸子暗淡下来,我和玺彤都有点不忍。
  反倒是柯忺宁一直静默地、微笑着聆听。
  玺彤伸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我知道,她为自己一时冲动,让忻怡又一次揭开伤疤感到内疚。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并不像他们说得那样对吧?”忻怡抬起头,看着柯忺宁。
  柯忺宁微微笑一笑:“那我也讲一个我自己的暗恋的故事给你们听!”
  我们同时愣了一下,这个柯忺宁以为我们在开故事会啊?
  不过,也许他想讲自己的故事作为交换,免得忻怡难堪尴尬。
  这个男人还真体贴。
  我忍不住又给柯忺宁加上十分。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年圣诞节,连续10天,每天收到一张署名很奇怪的卡,卡上的署名是‘柯班长’。每张卡都写满了字,每张都很美,每张都是同一个娟秀的笔迹,但每张都没有落款。我好想知道送卡的女孩是谁!”
  “有一次,我的自行车气门习坏了,害得我从半路开始,推到学校车棚,放学时竟发现,气门习偷偷被人换上了好的,还补足了气,守车棚的大爷告诉我,是个女孩向她借了气枪……我好想知道这个好心的女孩是谁。”
  柯忺宇的故事把我们都惊呆了,忻怡不断地用力地咬着自己的下唇,嘴唇都咬得泛青了。
  是惊人的巧合?还是……
  我和玺彤都睁圆了眼睛看着柯忺宁,柯忺宁镇定,一直用温和而怀旧的语调叙述着,他描述得十分生动,似乎把当时的情景都一一重现在我们面前。
  “还有一次,学校举行文艺演出,我把书包落在了礼堂。我返回去拿,发现礼堂门已经锁了。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去拿,回到教室才发现,书包上竟然被人系了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小人的脸上有很细腻的微笑的表情,那个笑容很温暖。最让我感动的是,我书包上脱线的地方都被人补好了。”
  我和玺彤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我们都无数次听忻怡讲过这个故事,那一年,他的书包落在了学校礼堂。因为整个演出过程,她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所以她一早便发现他落了书包。她乘人走光了,偷偷将她父亲从德国带回来的铜扣子人系在他的书包上,然后发现他的书包脱线了,又把包里的针线取出来为他缝补。因为太过专注和激动,竟然连老师锁了礼堂大门都没察觉,结果在礼堂抱着他的书包过了一整夜。害得她父母整个晚上都在找她,差点报警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来取书包的时候,她竟然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来见他。
  事后,我们痛斥鄙视了她好久。
  我们一直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连忻怡也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
  “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存在着一个谜,这个谜很美丽,可是我总是窥不破它。我总觉得身后随时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可是每次我回头,又什么都没发现……”柯忺宁轻轻地说:“我多么想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啊,是谁让我拥有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高中时代。我常常猜想这个女孩是什么样的?我想像了一千次,一万次,每一次她的样子都不同,但是我唯一肯定的是,这个女孩该有那铜扣子人那样温暖的笑容吧!”
  柯忺宁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钥匙上真的有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
  柯忺宁将钥匙串放到忻怡跟前,那些扣子显然被人常常放在手中把玩,已经被磨得光润而锃亮了。
  忻怡的眼睛一下红了,然后她的脸也红了,她缓缓拿起那个小人,握紧在掌心,低头不说话。
  柯忺宁大方地伸出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忻怡的身子微微抖了一下,似乎想将手抽回。但是被柯忺宁牢牢握住:“现在,我终于知道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谁了!”
  我和玺彤禁不住相互击掌以示庆贺。
  玺彤更是激动不已:“柯忺宁,你怎么不早说?”
  柯忺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逢人就讲高中时曾经有个女孩暗恋我吧……”
  我们都被她惹笑了。
  终于,我和玺彤你一言,我一语将忻怡误会柯忺宁是柯忺宇的事情告诉他。
  他听得不住皱眉头:“一开始,我哥哥就告诉我,有个很优秀的女孩很喜欢他,他觉得自己不能回报对方的感情很内疚。第一次在家看见忻怡的时候,她的样子苍白得吓人。我想我哥这次可把人家女孩的心伤厉害了!所以,后来我一直找机会接近忻怡,想开导她,使她摆脱失恋的低迷情绪,帮我哥补救一下。可是后来,我慢慢发觉忻怡和我很合拍,我们的喜好相同、性格互补,渐渐我喜欢上她温暖的笑容。可是,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哥哥,我更加不能流露自己的感情,让忻怡更加心烦,所以,对她有好感也不敢说……”
  “看,结果,忻怡原来喜欢的是我,根本不是我哥,他瞎掺和什么啊……什么都被他的出现给搅乱了……”柯忺宁爽朗的、孩子气地笑起来。
  我们全都被他的情绪感染:“要是没你哥哥,忻怡也不可能认识你,可别把你哥的功劳都抹杀了……”
  “可忻怡怎么每次在学校遇到的都是你,而不是柯忺宇呢?”我有点纳闷了。
  这个问题一出,连忻怡自己也懵了。
  “我哥根本没在成都读高中,他一直在外地读书啊,和忻怡同一个学校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怎么一开始我们都忽略了?
  生活就是这样,阴差阳错的,和我们每一个人开着玩笑!
  终于,忻怡也抬起头,扬起脸,看着柯忺宁笑了……
  这笑容那么美丽,那么温暖,是雨后的彩虹……
  回到家,房间里还是空荡荡,不过我已经习惯。
  或者是麻木!
  多奇怪,人类的感情,人类自己都不清楚。
  忻怡以为自己爱上柯忺宇不是因为外在的表象,不是因为那同一张面孔,因此一直抗拒自己接受柯忺宁,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爱上的只是一个表象,一张面孔。
  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一开头,我们都只是爱上了一个虚幻的表象。
  真要深入地生活在一起,才知道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爱,一个美丽的表象就够了,相处,就要还原你爱人的真实面目。
  最近,身体一直不好。
  咳嗽,咳嗽,咳嗽,肺都被揪扯得生痛,好像要炸开一般。
  而且老是觉得口渴,一天喝五六瓶水,还是觉得口渴。
  好像身体严重缺水似的。
  白天还好一点,晚上一声一声地咳嗽,根本睡不着,睁着眼,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到天明。
  还好,买了奥亭止咳露。
  这药很神奇,每次喝了就不咳嗽了,而且能很快镇定下来,进入睡眠状态。
  但是,也有副作用。
  药一发作,咳嗽停了,四肢却变得无力,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劲都使不上。
  一天半夜醒来,口渴难忍,简直干渴如同沙漠中的沙砾。
  想起来倒水喝,可是挣扎半天,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整个人昏沉沉的,手脚好像都变成了棉花,一点支撑力都没有。
  不得不颓然倒下,继续埋头苦睡。
  结果,梦到在沙漠里旅行,干渴孤单,孑然一身……
  每晚回家,房间里只有寂寞回音,只有形单影只,只有孤灯冷衾……
  想想也心寒。
  单身就是这点可怕。
  病来如山倒,任凭你本事再大,才华再盛,平时精力有多旺盛,都逃不过此劫。
  不管平时觉得单身有千万般好处,这一刻,还是会觉得虚弱无力,孤苦无依,觉得夜晚分外漫长凄清……
  不说连个嘘寒问暖、倒杯开水的人都没有,就连万一病死家中,也无人知晓啊。
  才华满京华的才女张爱玲,病死家中多日,躯体发臭,才被邻人发现。
  多么可怕!
  所以,再挑剔的人,再清高、再喜欢独善其身的人,也要结婚,不结婚也要找个同住的伴。
  哪怕那个伴与你并不相爱,但有个照应,房间里多一个人呼吸,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我越发怀念志谦的好,哪怕是吵架,房间里总有生气,总是热闹的……
  不是没找过志谦,可是每次拿起电话,一想到也许电话那头志谦冰冷的声音,我的勇气就被打消。
  不打电话,我还可以幻想志谦也许正再想我,还可以聊以自慰。
  感冒没好几天,又开始无端端想呕吐,时时干呕,嗓子又痒又难受,而且病情似乎有加重现象。
  连说话也是沙哑的,可能前些天咳嗽把喉咙弄坏了,一说话,就像扯动破风箱。
  幸亏在医院工作,找了相熟的医生检查。
  检查结果,我竟然声带上长了息肉,需要手术才能治好。
  本来是个小手术,平时也见惯了各种手术病人,自己也亲自参与过手术,现在却无端端怕起来。
  很多事情,没有临到自己身上总是坦然自若,可是一轮到自己,才知道害怕。
  我担心手术的医生把我声带弄破了,彻底不能发音。
  我甚至还惧怕自己麻醉后,不能再醒过来!
  多荒谬,平时的专业知识,这时半分也用不上。
  许多手术失败,麻醉过敏的病例全都涌到脑子里。
  吓得我膝头发软。
  诸多顾虑,我便扯着破风箱一样的嗓子拖着,害得所有病人一听我说话就紧张地皱着眉头。
  可是,我不能告诉大家,我堂堂梁锦诗医生会惧怕这样一个小手术。
  所以,有苦不能诉。
  玺彤忙着做她的女强人,忙着看破红尘,看穿男人。
  忻怡正在如胶似漆的蜜恋中……
  余绍明新婚……
  总之,我找了所有我能找的人,想请他们陪我做手术,可是换来的居然都是嘲笑,统统认为我小题大做。
  长叹一口气!
  再叹一口气!
  向主任告了3天病假,准备鼓起勇气,将生死置之度外,把这个手术做了。
  清晨一大早,我便洗漱,准备好钱物,还有纸条、笔……
  做完手术暂时不能说话,所以纸笔可是我唯一可以与人交流的工具。
  正穿大衣。突然门铃响了。
  谁?这么早?我从猫眼看出去……
  天!竟然是志谦!
  他任何时候来,我都很乐意邀他坐下喝杯茶,叙叙旧,可是现在,现在我得出门做手术!
  大病初愈,我脸色苍白,容颜憔悴,加上这两天对手术十分恐惧,睡眠不好,两个眼袋鼓鼓地挂在眼睛下……
  真是惨不忍睹!
  我想像过无数次与志谦再见面的情况,可是从来没有想过是在这样窘迫仓促的情况下。
  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装不在家?我得出去,做手术的刘医生还在等我呢!
  我只得打开门。
  门一开,志谦便挤进门。
  他迅速地,上下打量我一番。
  “锦诗,你很憔悴!”他的声音有点哽。
  我一头雾水,什么时候志谦变得如此文艺腔?
  我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我能进来坐坐吗?”他放低声音问我。
  我看他一眼,又看看表:“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去医院!”
  志谦僵在门口,他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他。
  “你不欢迎我?那我们在门口谈谈也行!”志谦明显很失望。
  我立即反应过来,我怕他误会,赶紧解释:“我得去医院做个小手术!改天有空再聊!”
  “什么?你今天就要去做手术吗?”志谦眼睛瞪得老圆。
  “对啊!”
  “你不再考虑一下?你不怕吗?”他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啊?你都知道啦?现在怎么什么消息都传得怎么快?”我挤出笑容看着他,又看看表,时间真的快到了,“怕啊!你知道我胆小怕死!可是,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必须面对!”
  “是,我已经听人说了!”志谦似乎有话想说。
  我想赶快结束我们的谈话:“志谦,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你赶紧说吧,说完我好去医院了!”
  志谦突然一把拉着我的手:“锦诗,别去做手术!我会负责的,我们结婚吧!”
  我觉得越发莫名其妙,陈志谦同学今天是不是吃错了药?
  我茫然看着他:“结婚?你不是开玩笑吧?”
  “锦诗,我是认真的。前几天我听人说你整天呕吐,又听人说你到处打听做手术的事情,他们说你要把孩子打掉。我想了很久,其实我还是爱你的,无论如何,我们重新开始,我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的!”志谦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开玩笑,十分认真。
  “我知道很仓促,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请你考虑一下嫁给我!别去做手术!我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些问题的!我知道你需要我,所以我来了!”志谦说得很急,眼睛都红了。
  我张大口,又忍不住想笑——是谁,是谁谣传说我怀孕了?是谁造谣?而且这谣言还传到了志谦耳朵里。
  这个老实人,居然眼巴巴一大早,跑到前女友家中来求婚,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孩子!
  我突然好想笑,可是我强忍住:“志谦,我要拿掉的并不是你的孩子!”
  志谦一下愣住,这个答案恐怕超出他的想像。
  我看见他的脸色迅速变化,然后他闭上眼睛,深深吸气,似乎在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我看着他,好奇于他会有怎样的反应。
  “那么——锦诗,要不要孩子随便你,但请让我照顾你!这些日子,我考虑过,生活里没有你,真的很糟糕,我知道,其实错的人是我,我羞于面对你,便将一切错误反推到你头上。分开的每一天我都在想你,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来找你,来请求你的原谅,分手的时候,你表现得那么绝决,我怕找了你,连幻想和你和好的机会都没有了……但现在,无论如何,让我们重新来过……”他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片真诚的澄明。
  这次,换我有点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这个老式的男人!
  感谢那些飞短流长、流言飞语……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声线:“可是志谦,如果我没有怀孕,只是去医院做切除声带息肉的手术,你还会愿意照顾我吗?照顾一个暂时不能说话的女人?”
  这次,又轮到志谦张大口:“啊?你没怀孕?你只是声带长了息肉?”
  我微笑看着他:“对啊!所以,我要切除的,不是你的孩子!是息肉!”
  志谦整个人都松弛下来,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你这个傻瓜!害我担心死了!”
  我也抱住他:“你才是傻瓜……”
  刘医生特别同意志谦陪着我做手术。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麻醉药起作用,我心里还是一片澄明,十分蹋实。
  多日来的忧虑与伤心,全都化为泡影。
  手术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因为我很快做了个美梦。
  醒来,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的手被人紧紧拽着,喉咙像火烧一样的灼痛。
  志谦正心疼地看着我。
  看着这个失而复得的男人,我觉得这个冬天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梦。
  我不能出声,默默伸出手,搂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近自己,然后将脸埋进他的颈窝。
  我深深吸一口气,那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
  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滑到我的唇边,我轻轻舔一舔,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味道……

  尾声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来了。
  阳光暖暖地穿透我面前的落地玻璃。
  我坐在春熙路中山广场的玻璃房子里喝咖啡。
  这里已经不叫百度,而叫哈根达斯,不过一个单球冰淇淋还是卖28元一个。
  而我,也不是未婚女青年了,我已经是陈志谦的妻子,不过,我也还是我自己。
  我们的生活依然平静乏味,志谦的老毛病也一个都没改掉,我们还是时时争执、赌气、埋怨、相互不理睬……
  可是,毕竟,我又得回了我的男人。
  也许还有更好的。
  但是经此一役,谁又有力气再去爱一个人,并且习惯他呢?
  何况新人,未必有原来这个好。
  用顺手的东西,再次,也还有顺手这个优点。
  反正为着顺手和习惯这个原因冲进围城的,又不只我们这一对!
  至于婚姻里的激情?吃龙虾配的芥末?
  我已经能够清晰地分清楚主次。
  我知道,没有任何感情可以历久常新,永远激情澎湃。
  可是,我不敢保证,下一次,我遇到另一份新鲜热辣,让人血液上涌的芥末,我能不能抵抗住那致命的诱惑……
  毕竟,我知道,虽然我爱志谦,可是我真正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不过,现在,我得赶回家给陈志谦熬汤做饭,做一个贤惠尽责的妻子……

(全文完)

 

博主已关闭评论
Logo

Looks like your ad blocker is on.

×

We rely on ads to keep creating quality content for you to enjoy for free.

Please support our site by disabling your ad blocker.

Continue without supporting us

Choose your Ad Blocker

  • Adblock Plus
  • Adblock
  • Adguard
  • Ad Remover
  • Brave
  • Ghostery
  • uBlock Origin
  • uBlock
  • UltraBlock
  • Other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the AdBlock Plus icon
  2. Click the large blue toggle for this website
  3. Click refresh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the AdBlock icon
  2. Under "Pause on this site" click "Always"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Adguard icon
  2. Click on the large green toggle for this website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Ad Remover icon
  2. Click "Disable on This Website"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orange lion icon
  2. Click the toggle on the top right, shifting from "Up" to "Down"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Ghostery icon
  2. Click the "Anti-Tracking" shield so it says "Off"
  3. Click the "Ad-Blocking" stop sign so it says "Off"
  4. Refresh the page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uBlock Origin icon
  2. Click on the big, blue power button
  3. Refresh the page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uBlock icon
  2. Click on the big, blue power button
  3. Refresh the page
  1. In the extension bar, click on the UltraBlock icon
  2. Check the "Disable UltraBlock" checkbox
  1. Please disable your Ad Blocker
  2. Disable any DNS blocking tools such as AdGuardDNS or NextDNS

If the prompt is still appearing, please disable any tools or services you are using that block internet ads (e.g. DNS Servers).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