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东西颇能验证社会之变迁,但需要有心人仔细观察和思考,一个糊涂虫即使活上二百年仍然感觉和小时候没多大区别,那就太浪费生命的恩赐了。比如,接吻就很能验证三十年来东方社会的巨大变化,考察一下这个东西很有意思。
这个世上,有些事需要白天做,比如晒太阳;有些事需要晚上做,比如篝火晚餐;有些事大庭广众之下效果才好,比如演讲;而有些事最好在隐蔽地方小范围内做起来更有情调,比如接吻。我一向认为接吻虽不是东方人的擅长项目,但东方的接吻更有趣味和情调,更让人回味无穷记忆长久。接吻在东方和在西方给人的感觉大不相同,这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性格心理大有关系。
在西方,特别在欧美地区,接吻是一种日常礼节,和东方人的握手意思雷同,然当我仔细观察后发现他们的接吻其实并不是我们认为的传统意义上的“亲嘴”,通常只是碰碰脸颊,至多不过稍微接触一下嘴唇部位而已,普通人的礼节之吻和情人之间的浪漫之吻还是有区别的。我之所以对这个感到好奇源于刚见到这种西洋之礼时感觉十分震撼,发现不但男女之间如此频繁放肆,同性之间往往也有类似亲密动作,这令我感觉很别扭。如果说抱着一位国资天香频亲芳泽让人感觉愉快的话,我想不出抱着一位胡子拉碴的大男人在那里摇唇吐舌有何乐趣?后来仔细观察才发现那不是真正的接吻,只是一种近似性的礼节而已,这才让人少了许多恶心。不过,大鼻子真正接吻时也是比较激烈的,动作幅度比东方人大了许多,直让人担心会把彼此的舌头吸出来,或者造成窒息。仔细想想也可以理解,大家平时见面就亲来亲去的,一旦到了真正情不自禁时,肯定要在动作力度上有所加强才能释放足够激情,所以那些山崩地裂式的接吻也就不难理解了。有位美国学者研究表明,一次情深意浓的热吻价值一百美元,说是双方能从中得到多少愉悦,交换多少彼此需要的物质云云,结论的可靠性姑且不论,说法倒是很新颖,我宁愿相信他的研究是有根据的。
不过,我一直不怎么喜欢那种粗野的接吻,虽然让人看得血脉喷张,但感觉不大符合孔孟之道和东方人的传统美德。在东方,接吻是不可以随便进行的,除了爸爸妈妈对小生命的亲密一吻外,任何非血缘之间的接吻都是礼节敏感区,不可造次,特别普通异性之间的接吻,那是双方关系质变的一个里程碑,岂能随便赐人?即便是情深意长的口水交换活动,最好也要避人眼目,否则当事者不舒服,欣赏者也不自在。不过这些理论放在三十年前或许还有市场,现在则渐渐丧失观众,逐渐走向消亡。我曾多次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看到即将分别的痴男怨女旁若无人地相拥相抱,甚至大肆接吻,几乎能听得见他们“唧唧”的声音,甚至能看得见一地口水。头一次见到这样真实的场面让我脊背发麻头皮瘙痒,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十分不自在。我很能理解这对男女的心情,可是这种赤裸裸的表演确实不大适合我的胃口。不过时间长了,类似场面越见越多,渐渐也就从浑身不自在慢慢可以容忍,现在几乎有些麻木了。尤其电影电视上男女见面不超过十分钟就可能热吻,不超过半小时就可能上床,因而对感情的表达越来越有抵抗力。现在的接吻渐渐演化成一种感情快餐,和刻心铭骨的爱情不见得能扯上多少关系,就像那些见面不到三小时就滚在一张床上的男女,不见得能和婚姻扯上关系一样。相对于封闭传统的过去,在今天想得到任何一种商品或服务确实容易多了,只是不能太当真。
不过人生最好还是留下几道感情和生活的大餐才更有意义,那样才让人生充满有份量的内容。一道菜,如果翻来覆去地吃,肯定会腻歪的,甚至倒了胃口,所以别轻易糟蹋美好的东西,留到最需要时再揭开那张封条岂不是更好?我看过一篇纪实文学,里面有位风尘女子的话我至今还记得,她说:“我这辈子接待的男人不计其数,献出的热吻也不计其数,但现在回想起来,唯一让人记忆深刻的还是上高中时和热恋的那个男孩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付出。”看来好东西还是不能贱卖,不然就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