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 救救孩子 -- 有感于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救救孩子 -- 有感于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2009-07-06 20:14:56
所以,今天的所为,是明天的回忆。珍惜今天,是为了明天有美好的回忆。把光明回馈给社会,让黑暗随着今夜逝去。
最近在海内外华人家长中流行一种说法 – 不要让我们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咋一听, 好像很有道理。是啊,我们这一代饱经风霜,可千万别再委屈了下一代。于是乎,送学琴的,接画画的,请家教的,把自己忙得不亦乐乎,将孩子整得精疲力尽。我个人认为,这看来像是培养孩子,其实是四败俱伤 - 家长,孩子,时间,金钱。
扪心自问,我们做家长的,真的已对人生的道路了如指掌了吗?别人我不敢说,至少我没有,我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而已。那么,在自己尚未搞清时,硬要别人按自己的意志而动,是否有误导之嫌疑?在这种情形下的投资又有什么回报可谈? 岂不浪费时间,金钱?这就是四败俱伤。
我女儿 6 岁学钢琴, 10 岁已开始弹肖邦。那时我儿子也 6 岁了,且听力极佳。 他 3 岁时嘴上吊着奶瓶,手上玩着乐高,把奶头往外一吐,说,姐姐又弹错了。我想,这么好的天赋,不学琴可惜了吧?可他偏不。为啥?因为姐姐是欢喜钢琴,每天自己坐下练大约一小时。 再说,老师是中国人。女儿曾在老师处哭过多次, 因为老师说了, 回家再练。 我儿子说,老师很凶,她把姐姐骂哭了。我儿子见了钢琴绕着走,现在想来可笑,当时我还真急过。 好吧,不学就不学吧。
儿子跟女儿完全相反,在家呆不住。哥儿们一大帮。今天这儿生日有请,明天那儿同学家过夜。 等他五年级时,有两个同学开始学小提琴,他主动提出也要学琴,这样可以和他的小朋友一起在弦乐队里。平时也不见他怎么练,每年都在地区的前 30 名内。我偷笑,事半功倍。我也从中吸取教训,不能强制孩子干他们不想干的事情。而当孩子们想要做任何正当的事情时,做家长的要不遗余力地支持。
输在起跑线上, 错在一个输字。输赢,就是竟争,攀比。“中国妈妈”的名声所以不好,是因为老是攀比, 批评,挑毛病。人家西方的妈妈看见孩子得了 89 分,又是亲又是捧的 – 乖孩子,咱再努力一把不就是 A 了吗?中国妈妈见孩子得了94分,好家伙,“班上谁是最高分?”要是94分最高还好,否则的话,“为什么你没得最高分?” 哎,让我怎么说呢?
我老挂在嘴上的那一套, 孩子们都滚瓜烂熟 – 家长千万不能像警察,需要时老不在,不防时总出现。家长应该是全天候,总是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予以鼓励和帮助。我的体会是,只要孩子已努力了,就行了。千万不要和别的孩子比。俗话说,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能比吗?再说,这世界你每天一睁眼就看见不公平的事,难道真的要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吗?我对孩子们说,有两件事是对任何人都绝对公平的。 1 ) 24 -7 。 你见过谁一天有 25 小时吗?没有。 2) 一次生命。你见过谁活了两次吗? 也没有。
所以,根本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一说。每天都是一个新的起点。只要珍惜每一分时光,家长要多付出,善引导, 孩子们只要勤奋努力就行。
美妈的家 发表评论于
2010-06-01 01:20:01
真是好文章!!周围朋友的攀比真的让人很头疼,家长无意,却会经常伤害小朋友。。。
奈良 发表评论于
2009-09-12 23:15:07
学到许多东西,很受益。谢谢!希望还能看到更多的心得体会!
春兰秋思 发表评论于
2009-09-12 22:55:42
哈哈哈,那句“非要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太精辟了。严重同意你的观点。
zacao 发表评论于
2009-08-11 18:52:51
我和你的观点一样,学习乐器尤其得看孩子的兴趣.我会弹点钢琴,但更喜欢的是在电子乐队里弹合成器.因此快乐的渡过了大学时光,那种快乐痛快的感觉是我的自信.而并不是自己会什么乐器.孩子只要童年过得痛快,才是一生的财富.我家里也有钢琴,二胡,吉它等乐器.但没有让他们学,就让他们玩,用屁股坐在钢琴上也行,用指头单挑琴弦也行.让他们学会倾听不同的声音,与感觉.希望他们有一天自己能提出来学琴.但不学也无所谓,用学琴的时间也可以干别的,对孩子来说干什么都是
不白过的.不能把眼光放在只是为了考好大学为目标上,要放的更长远一些.很喜欢你的博文,都是自己经历思考过的.让我学到很多东西.谢谢.
安君 发表评论于
2009-07-28 12:13:13
说的太对了,我也曾跟着周围的老中让女儿学钢琴,3年后意识到这点,停学后1年,有次跟她说你停学后竟然没有摸过(means “play”)钢琴,她立即摸了一下钢琴说,你看我不是摸了吗,看来是真的不喜欢。现在儿子6 岁了,说要学小提琴,不要学钢琴,我想我会顺着他。白可惜5千多的钢琴在那里当摆设。
很喜欢读你的文章,很多同感。
南挥北秃 发表评论于
2009-07-17 20:45:43
多谢各位留言
turtlebanzai 发表评论于
2009-07-17 17:26:50
Sorry,,, it is: Che di tong yi!!
turtlebanzai 发表评论于
2009-07-17 17:26:14
Chi di tong yi!!
Newman2000 发表评论于
2009-07-12 07:43:47
Good article. Very convincing.
竹林七贤 发表评论于
2009-07-11 19:52:04
学习学习,虽然女儿还小,但教育不能轻忽!
南挥北秃 发表评论于
2009-07-10 19:04:06
谢来访。
别愁 发表评论于
2009-07-10 08:12:31
说的真好!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