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要素--曲式==概述


音乐要素--曲式--概述


    一、什么是曲式

    在前面讨论"织体"要素时曾提到,音乐中有一个概念比较宽泛,即"结构"概念。我们把它分成两个方面来解释,一个是指音乐在空间上的结构,我们称之为"织体",另一个是在时间上的结构,专业名词是"曲式"(music form)。

    为什么说曲式是"时间上的结构"呢?一部音乐作品,无论是长篇巨制,如交响曲、歌剧,还是短小的歌曲,都要在时间的延续中一点一点地铺展,而不可能像欣赏一幅画一样,在瞬间就能大致把握整体结构。这种在时间上的延续,正是音乐艺术的一大特点,所以音乐被称为"时间的艺术"。而音乐在时间上的延续,无论长短,两三分钟或两三小时,都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有个章法,而不能是混沌一片。这种结构框架或者章法,就称之为"曲式"。它不是预设的理论,而是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思维范式。

    曲式的确立是通过各种音乐要素的综合运用获得的,特别是和声与调性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主和弦可以获得段落的收束感,调性的变化不仅可以带来对比,还常常意味着下一个段落的开始,再现通常建立在最初调性的回归上,等等。


     二、曲式中各部分的功能

    (一)主要部分:

    1、呈示部分:指乐曲主题开始的部分,较稳定。结构上完整,音乐材料统一。技法简练,和声稳定,调性统一。有时音乐呈显出开放性陈述,和声不稳定,结束时离调或转调。

    2、中间部分:指音乐材料的展开部分,以不稳定、开放性称述为典型。

    3、再现部分:呈示部分的音乐材料在中间部分后重复再现,起统一全曲的作用。

    (二)从属部分:

    1、引子部分(前奏):指乐曲主题开始前的器乐演奏。预示音乐的内容、形象和风格特征,结构开发,常采用乐曲主要部分的某些因素构成(旋律、和声、织体、节奏等具有典型意义的部分)。

    2、连接部分(间奏):出现在各主要部分之间,起连接、过渡的作用,较不稳定。音乐材料的来源可采用前后部分的材料或出现新材料构成。

    3、补充部分(尾声):稳定结构,起结束全曲的作用。


     三、曲式中的发展原则

    曲式有很多种,正如大的宫殿有大的结构,小的屋舍有小的形式一样。无论大小,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创新之作,都会包含以下三个原则:对比,变奏,重复。

    对比原则:对比是由作品中的多个音乐材料造成的,它们在旋律形态、节奏型、情绪特征上的不同给听者带来了新鲜的感觉。一部作品多少总会有些对比的因素,大型作品的对比幅度会比较大,对比的材料会比较多,相对来说小型作品的对比幅度就小些,材料也没有那么多。

    变奏原则:变奏手法是将一个音乐材料在保留某些特征的情况下进行变化,一方面仍可使人听出原型同时又有新鲜感。比较简单的变奏是基本保持主题的旋律轮廓、节奏型甚至和声,只是添加一些小小的装饰。稍复杂些的,则会将旋律、节奏、调式调性、织体、和声都做较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只是选取原材料的某个因素加以发展,以至于几乎听不出它们和原型的联系了。音乐作品中的"展开"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变奏。

    重复原则:重复是指音乐材料的再次出现。一发而逝是音乐艺术的特性之一。为了让听者对音乐素材留下深刻印象,重复或者带有变化的重复就是必须的手段。

    此外,再现也是重复的一种形式,当一个音乐材料呈示之后,有新的因素出现,在新因素后面前述材料的重新出现,称作再现,这种手法可以给全曲带来呼应、对称、稳定的感觉。再现可以是原封不动的,也可加以变化,使之获得一种总结、升华的效果。

    音乐的曲式按照传统可以分为两类,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小型的包括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复二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大型的包括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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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yuan88 发表评论于
以前对曲式概念不清楚,谢谢雨韵,现在有点头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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